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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合同

时间:2024-11-26 10:38:28 晓丽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旅游服务合同(通用11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旅游服务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旅游服务合同(通用11篇)

  旅游服务合同 1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为:;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天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__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4.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_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八条: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九条: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一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旅游质量总是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b)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见知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的;

  (c)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d)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2.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5.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a)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或(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旅游服务合同 2

  组团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第二条: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接待计划书》订立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

  第四条:《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______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接待服务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接待费用结算

  结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______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

  第七条:合同义务

  (一)组团社义务

  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地接社;

  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地接社义务

  1.地接社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社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

  2.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

  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双方约定为: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八条:风险防范

  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地接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地接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万元;

  4.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

  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第九条:旅游纠纷处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

  2.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______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

  3.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______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

  (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双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一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组团社和地接社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______%向地接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组团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

  (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者错误;

  (2)未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3.地接社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地接社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因地接社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组团社受到行政处罚的,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6.地接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地接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组团社和地接社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组团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组团社超出约定付款期限______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地接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组团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4项约定的达标标准次(含本数)以上的,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地接社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地接社违约给组团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绝赔偿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组团社和地接社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双方约定仲裁委员会为(标明仲裁委员会所属地区和名称);

  2.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与期限

  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届满前______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

  3.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

  组团社签章: 地接社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旅游服务合同 3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_________。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_____日交清。

  第六条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_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旅游服务合同 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我国国内规模大、以旅游涉外饭店为主体,依照国际标准为海内外客商提供高水准商务旅游服务的大型现代化旅游顾问公司,为了提高其在同业中的竞争力,体现乙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人性化经营理念,甲方为乙方的会员客户依据其积分提供相应的交通意外保险,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合作方式

  乙方作为投保人为其优质客户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准)。

  优质客户是指一年之内累计积分达到_________分的客户。

  第二条承保方案

  1.保额:rmb_________元(综合)。(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额以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为准)

  2.保费:rmb_________元/份。

  3.保险期间:1年。

  4.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本保险,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5.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客户增加的积分每达到_________分,乙方为其继续投保下一个年度本保险1份。

  第三条承保流程

  1.乙方随时整理其客户资源,收集客户资料,寄送保险确认书。

  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优质客户人名清单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及保险确认书和团体投保单,同时缴纳保费。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资料制作团体保险单及出具保险卡,交由乙方寄发被保险人。

  4.每一期被保险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于收齐投保资料和保费的`次月1日起承担保险责任。

  5.被保险人出险后5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时热线电话_________),申请理赔。具体参见《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四条保险确认书须由被保险人填写并在被保险人签字栏签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字)。

  第五条在本协议书签字并盖章生效后,如双方的任何一方有终止本协议书的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

  第六条如乙方提供的客户投保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乙方代表(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服务合同 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以年度为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2、自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当日计算,乙方工作不满一年离职,离职后乙方继续享有本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受益权,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费用,费用计算方式为总保费/365天x离职之日起与工作满一年之间的差额天数。

  3、自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险当日计算,乙方工作不满一年的,若乙方离职后放弃继续享有本意外伤害险的受益权,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费用。具体计算方法为总保费/365天x自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之日到离职之日的天数。

  4、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若乙方在此期间乙方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乙方需放弃甲方为乙方购买的.意外伤害险的索赔权和受益权,并需配合甲方提供理赔资料,并由甲方单位领取该保险的赔金。

  5、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若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自行支付,则乙方享有此保险的受益权,且医疗费用总额与保险公司赔付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保险合同号为:

  8、本协议自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旅游服务合同 6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经营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旅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次自驾游有关事项,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自驾车团队,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导游服务等内容。

  第二条本旅游团团号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间、线路、景区(点)等见《旅游行程表》(附件2)。

  第三条费用

  _____元/人,人数____,儿童_____元/人,儿童____人,总计_____元。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应一次付清团款。

  甲方自驾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甲方个人质消费(如伤病医疗、人身意外保险、自由活动交通饮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应本次自驾游;在参加某些惊险游乐项目时能够量力而行。

  在整个自驾游行程中,甲方对其随行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监护责任。

  第五条甲方驾驶员及驾驶技术符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确保其车辆符合自驾游的要求。甲方车辆因故障需急救时,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险

  1、甲方自愿办理__________保险。保险费______元/人。

  2、为降低风险,切实保障旅游者利益。经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办理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明确甲方为被保险人,乙方为投保人、受益人,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离出发日不足3日退团,应支付全部团费20%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后退团或离团,所有费用不予退还;乙方取消出团,应当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团费20%的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自己或他人损失或行程不能继续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计划执行,或服务低于协议约定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依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国家旅游局1997年第38号令)执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旅游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由此影响行程进行。若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质量管理部门投诉,也可选择:

  1、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电话或传真: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旅游服务合同 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中原经济区崛起,加快郑州市城镇一体化建设步伐,发展郑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强_______________市社会主义新农村集体农庄的建设力度,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根据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生态旅游区招商推介书及“_______________”规划的建设目标,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参照《_土地管理法》、《合同法》、《_农村土地承包法》、《_____》、《_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__________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与政策,就_______________生态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项目概况

  第一条

  项目位置:位于______,东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南抵

  ________________,北达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用地面积:项目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及周边区域,总面积约_________平方公里,其中,耕地________亩,荒山坡地_______亩,总计约________亩;项目涵盖_______个行政村,______个村民小组,______户,________口人。

  第二章合作开发模式

  第三条

  甲方以项目规划区内现有基础设施和土地、森林、河流等资源使用权折价入股,乙方出资______元人民币,依照《_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共同成立万山生态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目标公司在正式签订协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第四条

  目标公司按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并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______名人员出任,其中甲方出任_____名董事,乙方出任_____名董事。董事长由乙方委派担任,副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担任。董事会依照董事会章程行使公司的所有投资、经营、管理职责。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推荐,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目标公司成立监事会,监事会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万山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监事会由_____名人员组成,其中甲方推荐_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人。董事会成员和目标公司的高层人员不兼任监事,监事会章程和监管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第三章股权比例与投融资

  第六条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在_____年内总共投入

  _______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入股,占目标公司股份_____%;甲方以规划区内现有的基础设施和景区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占目标公司股份______%,股权比例(以下简称股比)原则上不变。甲方内部村民个人/家庭的具体持股比例,由甲方根据村民原有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住房置换、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同合理确定。

  第七条

  乙方所投股份资金原则上根据用款计划按______年分期打入目标公司帐户。第一期资金不低于_______万元,于正式协议生效日起______月内到位;第二期资金不低于______万元,必须在正式协议生效后第二年内到位;第三期资金_______万元,必须在正式协议生效后第三年内到位。

  第八条

  为了加快景区的建设,在正式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年内,由乙方具体负责目标公司筹措或融资______亿元人民币,用于集体农庄和万山生态旅游景区其他项目的开发建设,甲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所需利息经董事会集体研究批准后由目标公司承担,但不作为乙方股份资金,不改变公司股权结构。

  第九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目标公司成立_____年后可以将股权转让他人,甲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章合作开发目标

  第十条

  通过股份合作引进资金,由目标公司筹资_____亿元人民币,在五年内完成以_______________为轴线的由文化养生中心、集体农庄、现代特色农业经济区、休闲度假村以及大型生态林区所构成的“四区一中心”项目,致力于打造一个集观光农业、高效种植、生态体验、文化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示范景区。通过旅游景区的影响力,提升荥阳的知名度,树立_______________良好的社会形象,大力推动和改善_______________的招商引资工作,促进__________社会经济全面快速发展。

  第五章经营范围和期限

  第十一条

  目标公司在景区自然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有权按景区规划,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第十二条

  双方合作经营期限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经甲乙两方协商一致,合作经营期限可酌情延长。

  第六章双方责任与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成立以市领导为组长的__________生态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协调小组,专门负责协调股份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以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

  甲方须对目标公司在开发建设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土地征用、山地租用、树木、农作物补偿费用制定同类土地优惠标准,并行使法律行政手段,确万山生态景区开发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尤其在土地使用、税金费征收方面依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荥阳市人民政府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予以扶持。

  甲方负责景区规划范围勘界立碑、农保地调整、生态林调整、项目立项报批、集体农庄建设用地审批及目标公司审批手续协调等开发工作所需要的相关事宜,所需费用均由

  目标公司承担;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整个规划区内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工作,为投资方提供安全、宽松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环境。

  甲方配合目标公司做好万山生态旅游开发所需要的总体规划、修建性规划及相关经营性策划的编制工作,并委派人员全程参与、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并协助目标公司完成规划的审批工作,所需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甲方应妥善安排规划区内村民迁入新建集体农庄的相关事宜;协调乙方完成集体农庄的配套设置建设,以改善农庄内村民的生活居住质量,解决村民就业和子女就学等事宜,所需合理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甲方负责做好从_______________公路到景区的道路配套设施建设,争取在_____年内建成通车,并保障景区开发建设的用电、用水需求。

  对于项目规划区内新建和修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水利、农业、林业、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甲方应负责将这些基础设施项目列入本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以政府的名义或支持以目标公司名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争取低息、贴息贷款或者补助资金。

  第十四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在正式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向目标公司注入资金,按本协议第八条约定为目标公司筹集资金,用于项目工程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等,不得因资金短缺影响项目工程的进度。

  乙方负责组织编制高起点、高品位的__________生态旅游景区规划设计方案,打造现代特色农村产业经济区,立争将项目打造成郑州人的休闲度假、健康养生首选地,_______________的新农村建设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旅游产业示范区,荥阳旅游名片。

  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建设中与当地新农村建设相衔接,推进当地城镇化进程。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集体农庄建设用地获得审批后,按__________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统一要求进行施工建设,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集体农庄的建设。

  乙方应当在甲方的协助下统筹安排项目工程的开发进程,在集体农庄建成前,在规划区内进行的前期工程准备和施工不得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乙方应当本着利国利民,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全体村民共同入股成立目标公司后,根据法律规定每年以目标公司实际收益情况向村民按股分红;在目标公司获利前,乙方每年向村民支付________元人民币,妥善解决村民失去土地后的生计问题,在目标公司获利后由村民应得利益中扣除再按股分红。

  乙方在项目工程开发建设过程中以及在项目建成后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有用工需求时,优先考虑安排规划区内的'村民就业,通过多途径、多方面保证村民有稳定、持续的收入。

  乙方负责景区内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做好与区域环境保护相衔接。乙方应合理合法使用土地和水面,不得破坏土地和周边环境,如改变土地用途须经甲方同意,办理相关征用手续,方可实施。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甲方审批的__________生态景区相关项目规划进行景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活动,未经目标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得将核心景区(以有权部门审批的规划为准)内的建设项目或经营性项目转包第三方经营。乙方为加快景区建设,引进有实力的公司与目标公司合作对核心景区外的经营性项目共同投资开发,具体合作方式须经目标公司董事会全体同意。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应信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

  第十六条

  因甲方违约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影响目标公司正常开发建设或者经营活动,对乙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对乙方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额度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逾期交缴本协议约定的入股资金,按应支付金额的______‰的比例乘以实际逾期天数向目标公司支付滞纳金,用于景区的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因乙方原因致使目标公司不能筹集项目工程开发建设所需资金,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目标公司按法定程序解散,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赔偿金,乙方已投入的所有资金在抵扣该赔偿金后不计利息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

  甲方: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游服务合同 8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经营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旅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次自驾游有关事项,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自驾车团队,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导游服务等内容。

  第二条 本旅游团团号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间、线路、景区(点)等见《旅游行程表》(附件2)

  第三条 费用

  成人________元/人,人数______,儿童_______元/人,儿童____人,总计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团款

  甲方自驾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甲方个人性质消费(如伤病医疗、人身意外保险、自由活动交通饮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应本次自驾游;在参加某些惊险游乐项目时能够量力而行。

  在整个自驾游行程中,甲方对其随行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监护责任。

  第五条 甲方驾驶员及驾驶技术符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确保其车辆符合自驾游的要求。甲方车辆因故障需急救时,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保险

  1.甲方自愿办理__________保险。保险费______元/人。

  2.为降低风险,切实保障旅游者利益。经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办理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明确甲方为被保险人,乙方为投保人、受益人,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离出发日不足3日退团,应支付全部团费20%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后退团或离团,所有费用不予退还;乙方取消出团,应当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团费20%的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自己或他人损失或行程不能继续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计划执行,或服务低于协议约定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依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国家旅游局1997年第38号令)执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旅游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由此影响行程进行。若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质量管理部门投诉,也可选择:

  1.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

  1.重庆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别提示;

  2.旅游行程表(略)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旅游服务合同 9

  立合约书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规划完善之__________生态旅游活动内容,推动__________生态之旅活动,导正国内现有的自然生态文化资源丰富区域包括保护区体系内的错误生态旅游活动与旅游事业体的经营机制,使其朝向永续生态旅游事业的发展潮流为旨意,经协议订立委托合约,条件列明如后:

  一、委托案名称

  __________活动案

  二、委托内容

  办理甲方__________生态之旅,包含举办生态旅游活动及协助甲方办理生态旅游问卷调查等。全部活动结束后,召开活动检讨会议。

  三、工作项目  乙方提供:

  1.活动手册、报名、保险、收费、食宿及交通安排等事宜

  2.义务解说员之食宿及交通

  3.活动经费统筹使用、活动流程掌控及活动人员清点

  4.活动行程之安排

  5.协助本处办理生态旅游问卷调查

  甲方提供:

  1.义务解说员解说服务

  2.针对园区生态旅游地之活动行程安排

  3.解说倡导资料

  4.媒体宣传

  四、生态旅游活动范围及次数

  1.__________游憩区:共办理三梯次

  2.__________游憩区:(目前尚未开放)

  3.__________游憩区(目前尚未开放,可规划办理周遭__________文化生态之旅):共办理三梯次

  活动日期由甲乙双方协议之,为避免活动过度集中假日造成游憩区质量的.降低,活动日期以非假日为主。

  五、工作期限

  自签约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六、合约变更、修正补充及转让

  (一)合约变更

  1.甲方必要时得于合约所约定之范围通知乙方变更合约。除合约另有规定外,乙方于接获通知后应向甲方提出合约标的或其它合约内容须变更之相关文件。

  2.乙方于甲方接受其所提出须变更之相关文件前,不得自行变更合约。除甲方另有请求者外,乙方不得因第六条第(一)项第一款之通知而迟延其履约责任。

  3.合约之变更非经甲乙双方合意作成书面纪录并签名或盖章者无效。

  4.原订之工作期限因工作变更、不可抗力情事或非可归责于乙方之情事致须予延长时,其时间由双方协议延长或取消。

  5.本合约条文如有未尽事宜或意义不明者,应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始得修正或补充之,并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二)合约修正及补充

  1.本合约条文如有未尽事宜或含义不明者,应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始得修正或补充之,并以书面为凭,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2.合约所称申请、报告、同意、指示、核准、通知、解释及其它类似行为之意思表示,应以中文书面递(寄)交至双方预为约定之人员或处所,并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三)合约转让

  乙方不得将合约之部分或全部转让予他人。但因公司合并、银行或保险公司履行连带保险、银行因权利质权而生之债权或其它类似情形致有转让必要,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七、作业中止

  订约后甲方因故有中止作业之必要时,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约之合部或一部分,乙方一经通知须立即作业。

  八、合约终止或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随时以书面终止或解除合约,并得将本合约合部或未完成之事项委托其它从事生态旅游等相关活动经验之财团或社团法人办理或由甲方自办。

  (一)未能履行合约规定或履行迟缓,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进或向甲方提出合理说明。

  (二)规划设计内容不符甲方之需要,致不堪采用,经通知修改拖延不办理者。

  (三)违反不得转包之规定者。

  (四)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或以伪造、变造之文件参加投标者。

  (五)伪造或变造合约或履约相关文件,经查明属实者。

  (六)未依甲方通知改善违约情事者。

  (七)乙方发生重大事故,致无法继续履约者。

  (八)乙方冒用甲方之名义,办理合约以外之情事

  九、合约之生效及效力消灭

  合约经双方签约后生效,其有效日期至本合约内所载各项工作完竣活动检讨会议。

  十、不可抗力情事

  (一)甲方及乙方因天灾或事变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合约当事人之事由,致未能依时履约者,得展延履约期限;不能履约者,得免除合约责任。

  (二)不可抗力情事在本合约内系指天灾人祸而非订约双方所能控制并经甲方认可者,其内容包括:

  1.战争、封锁、革命、叛乱、内乱、_或动员。

  2.山崩、地震、海啸、火山爆发、台风、豪雨、恶劣天候或洪水所造成之意外灾害,致无法工作者。

  3.履约人员遭杀害、伤害、掳或不法拘禁。

  4.政府或机关依法令下达停工、征用、没入、拆毁或禁运命令者。

  5.政府法令之新增或变更。

  6.其它经甲方认定确属不可抗力者。

  (三)如乙方由于不可抗力情事之原因,全体或部份人员暂时不能履行合约规定之任务与责任时,乙方应将此项不可抗力情事,尽速通知甲方,在此期间,订约双方俱不负责因不可抗力情事而延搁之作业时间,惟原因消失后乙方应即恢复工作,不得借故拖延。

  十一、保密事项

  本服务合约各项文件、数据、底图及甲方提供乙方参考之技术数据文件,乙方有代为保密及责成参与人员保密之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任何文件之全部或一部份发表、借与、给与或售与第三人。但经由甲方公布或公开后即解除保密之义务。

  十二、履约争议与诉讼

  (一)本委办案进行中,乙方对本合约各项条款,以及其附件中各项规定有疑义时,应在执行前向甲方提请解释,如乙方对甲方解释不为认同时,乙方应再以书面述明理由向甲方提出异议。

  (二)甲方在乙方提出解释或异议之请求时,应以书面答复。乙方对甲方答复异议之内容不能同意接受时,乙方得申请调解或提出申诉。

  (三)前项之调解及申诉仍无法解决时,两造得采诉讼方式办理,双方同以苗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四)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之部分应继续履约。但经甲方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乙方因争议而暂停履约,其争议处理结果被认定无理由者,不得就暂停履约之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约责任。

  十三、履约期限延期

  履约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非可归责于乙方而需展延履约期限者,乙方应于事故发生或消失后,尽速以书面向甲方申请展延履约期限:

  (一)发生不可抗力之事故。

  (二)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暂停履约。

  (三)甲方应提供予乙方数据、器材、场所或应实行之审查或同意,配合措施,未依合约规定提供或实行。

  (四)甲方应办事项未及时办妥。

  (五)甲方之延误而影响合约进度者。

  (六)其它非可归责于乙方之情形,经甲方认定者。

  前款事故之发生,致合约全部或部分必须停止履约时,乙方应于停止履约原因消灭后立即恢复履约。其停止履约及恢复履约,乙方应尽速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十四、工作人员保险

  委托期间,乙方应提供所属员工必要之保险,其费用及参保手续由乙方负责。

  十五、著作权及智彗财产权

  (一)计划执行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执行情形对第三人发表;计划完成后,乙方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使用。

  (二)乙方依本合约所提出之各种报告,其资料、内容应保证不侵害第三人所拥有任何形式之智慧财产权。

  (三)甲方若因乙方而涉及任何侵害第三人智慧财产权之侵权诉讼,乙方应自费为甲方提供辩护,并负担甲方所需支付之赔偿费用。

  十六、罚则

  (一)乙方办理本案如有泄密、疏失、管理不善等情事,致甲方遭致损失,乙方应负全页,并列为往后合作对象之拒绝往来户。

  十七、合约附件

  本合约评选须知及乙方于服务建议书中所提出之均为合约一部份,具拘束乙方之效力,但服务建议书内容如有抵触时以合约条文为准。

  十八、合约生效规定

  本合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九、附则

  (一)乙方办理本案雇用人员,不得有歧视妇女、原住民或弱势团体人士之情事。

  (二)甲乙双方应于工作期间随时联系,协调本工作有关事项,必要时得由任何一方召集有关人员举行会报,共同商讨工作原则,并检讨成果与进度。

  (三)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约转让第三人。

  (四)乙方执行委办工作应遵守本合约各项规定并接受甲方之监督,且不得直接或间接聘雇甲方人员参与。

  (五)乙方履约人员有不适任之情形者,甲方得通知撤换,乙方不得拒绝。

  (六)乙方履约人员如有异动,应觅得相当学历人员经征得甲方同意后递补。

  (七)本合约如有未尽事宜,悉依照相关法令办理。

  立约人甲方:__________

  负 责 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立约人乙方: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旅游服务合同 10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

  第一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具体集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集合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二)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解散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次行程游览景点共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次行程舱位安排:特等舱__________人。一等舱__________人。二等舱__________人,其中上铺_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人。三等舱,其中上铺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其它舱位__________人,其中上铺_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人。

  第二条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一)旅游者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二)保险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旅游费用与支付

  (一)旅游费用(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代收费:游船票__________元;景区门票_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_元;其__________它__________元。

  2.综合服务费(按代收费总额的__________ 收取)__________元。

  3.旅游费用总额(代收费+综合服务费)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4.旅游费用总额不含用餐、索道、缆车及游船上的其他费用。

  (二)费用的支付

  1.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旅游费用支付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一)旅行社最低成团人数:__________;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__________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二)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团。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合同选填项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三)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旅游者签字(盖章):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签字(盖章):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服务合同 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相关的证件以及住宿、餐饮、交通服务等相关价格标准。

  2.人身财产不受侵害,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3.自主购物,公平交易,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

  4.甲方有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权利,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有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5.维护国家利益、自尊、自重、自爱,举止文明,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6.自觉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7.旅游住宿期间爱护公共、个人财产、损害东西要按价赔偿。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享有核实甲方人员证件的权利。

  2.享有向甲方收取定金以及约定的旅游住宿等相关费用的权利。

  3.享有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的权利。

  4.为甲方提供旅游景点、果木采摘等旅游项目,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5.为甲方提供的餐饮、住宿要卫生、整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旅游住宿过程中安排合同约定的自费项目,应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强行安排甲方购物。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自身过错,旅游住宿期间内的行为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而被惩罚、拘留或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甲方在旅游住宿期间,由于乙方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造成财务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在旅游住宿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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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合同(通用11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旅游服务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旅游服务合同(通用11篇)

  旅游服务合同 1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为:;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天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__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4.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_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八条: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九条: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一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旅游质量总是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b)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见知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的;

  (c)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d)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2.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5.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a)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或(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旅游服务合同 2

  组团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第二条: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接待计划书》订立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

  第四条:《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______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接待服务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接待费用结算

  结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______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

  第七条:合同义务

  (一)组团社义务

  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地接社;

  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地接社义务

  1.地接社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社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

  2.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

  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双方约定为: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八条:风险防范

  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地接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地接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万元;

  4.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

  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第九条:旅游纠纷处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

  2.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______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

  3.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______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

  (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双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一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组团社和地接社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______%向地接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组团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

  (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者错误;

  (2)未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3.地接社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地接社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因地接社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组团社受到行政处罚的,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6.地接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地接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组团社和地接社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组团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组团社超出约定付款期限______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地接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组团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4项约定的达标标准次(含本数)以上的,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地接社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地接社违约给组团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绝赔偿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组团社和地接社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双方约定仲裁委员会为(标明仲裁委员会所属地区和名称);

  2.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与期限

  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届满前______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

  3.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

  组团社签章: 地接社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旅游服务合同 3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_________。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_____日交清。

  第六条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_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旅游服务合同 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我国国内规模大、以旅游涉外饭店为主体,依照国际标准为海内外客商提供高水准商务旅游服务的大型现代化旅游顾问公司,为了提高其在同业中的竞争力,体现乙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人性化经营理念,甲方为乙方的会员客户依据其积分提供相应的交通意外保险,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合作方式

  乙方作为投保人为其优质客户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准)。

  优质客户是指一年之内累计积分达到_________分的客户。

  第二条承保方案

  1.保额:rmb_________元(综合)。(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额以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为准)

  2.保费:rmb_________元/份。

  3.保险期间:1年。

  4.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本保险,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5.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客户增加的积分每达到_________分,乙方为其继续投保下一个年度本保险1份。

  第三条承保流程

  1.乙方随时整理其客户资源,收集客户资料,寄送保险确认书。

  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优质客户人名清单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及保险确认书和团体投保单,同时缴纳保费。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资料制作团体保险单及出具保险卡,交由乙方寄发被保险人。

  4.每一期被保险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于收齐投保资料和保费的`次月1日起承担保险责任。

  5.被保险人出险后5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时热线电话_________),申请理赔。具体参见《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四条保险确认书须由被保险人填写并在被保险人签字栏签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字)。

  第五条在本协议书签字并盖章生效后,如双方的任何一方有终止本协议书的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

  第六条如乙方提供的客户投保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乙方代表(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服务合同 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以年度为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2、自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当日计算,乙方工作不满一年离职,离职后乙方继续享有本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受益权,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费用,费用计算方式为总保费/365天x离职之日起与工作满一年之间的差额天数。

  3、自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险当日计算,乙方工作不满一年的,若乙方离职后放弃继续享有本意外伤害险的受益权,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费用。具体计算方法为总保费/365天x自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之日到离职之日的天数。

  4、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若乙方在此期间乙方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乙方需放弃甲方为乙方购买的.意外伤害险的索赔权和受益权,并需配合甲方提供理赔资料,并由甲方单位领取该保险的赔金。

  5、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若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自行支付,则乙方享有此保险的受益权,且医疗费用总额与保险公司赔付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保险合同号为:

  8、本协议自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旅游服务合同 6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经营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旅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次自驾游有关事项,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自驾车团队,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导游服务等内容。

  第二条本旅游团团号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间、线路、景区(点)等见《旅游行程表》(附件2)。

  第三条费用

  _____元/人,人数____,儿童_____元/人,儿童____人,总计_____元。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应一次付清团款。

  甲方自驾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甲方个人质消费(如伤病医疗、人身意外保险、自由活动交通饮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应本次自驾游;在参加某些惊险游乐项目时能够量力而行。

  在整个自驾游行程中,甲方对其随行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监护责任。

  第五条甲方驾驶员及驾驶技术符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确保其车辆符合自驾游的要求。甲方车辆因故障需急救时,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险

  1、甲方自愿办理__________保险。保险费______元/人。

  2、为降低风险,切实保障旅游者利益。经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办理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明确甲方为被保险人,乙方为投保人、受益人,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离出发日不足3日退团,应支付全部团费20%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后退团或离团,所有费用不予退还;乙方取消出团,应当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团费20%的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自己或他人损失或行程不能继续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计划执行,或服务低于协议约定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依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国家旅游局1997年第38号令)执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旅游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由此影响行程进行。若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质量管理部门投诉,也可选择:

  1、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电话或传真: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旅游服务合同 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中原经济区崛起,加快郑州市城镇一体化建设步伐,发展郑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强_______________市社会主义新农村集体农庄的建设力度,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根据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生态旅游区招商推介书及“_______________”规划的建设目标,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参照《_土地管理法》、《合同法》、《_农村土地承包法》、《_____》、《_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__________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与政策,就_______________生态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项目概况

  第一条

  项目位置:位于______,东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南抵

  ________________,北达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用地面积:项目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及周边区域,总面积约_________平方公里,其中,耕地________亩,荒山坡地_______亩,总计约________亩;项目涵盖_______个行政村,______个村民小组,______户,________口人。

  第二章合作开发模式

  第三条

  甲方以项目规划区内现有基础设施和土地、森林、河流等资源使用权折价入股,乙方出资______元人民币,依照《_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共同成立万山生态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目标公司在正式签订协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第四条

  目标公司按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并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______名人员出任,其中甲方出任_____名董事,乙方出任_____名董事。董事长由乙方委派担任,副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担任。董事会依照董事会章程行使公司的所有投资、经营、管理职责。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推荐,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目标公司成立监事会,监事会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万山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监事会由_____名人员组成,其中甲方推荐_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人。董事会成员和目标公司的高层人员不兼任监事,监事会章程和监管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第三章股权比例与投融资

  第六条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在_____年内总共投入

  _______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入股,占目标公司股份_____%;甲方以规划区内现有的基础设施和景区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占目标公司股份______%,股权比例(以下简称股比)原则上不变。甲方内部村民个人/家庭的具体持股比例,由甲方根据村民原有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住房置换、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同合理确定。

  第七条

  乙方所投股份资金原则上根据用款计划按______年分期打入目标公司帐户。第一期资金不低于_______万元,于正式协议生效日起______月内到位;第二期资金不低于______万元,必须在正式协议生效后第二年内到位;第三期资金_______万元,必须在正式协议生效后第三年内到位。

  第八条

  为了加快景区的建设,在正式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年内,由乙方具体负责目标公司筹措或融资______亿元人民币,用于集体农庄和万山生态旅游景区其他项目的开发建设,甲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所需利息经董事会集体研究批准后由目标公司承担,但不作为乙方股份资金,不改变公司股权结构。

  第九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目标公司成立_____年后可以将股权转让他人,甲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章合作开发目标

  第十条

  通过股份合作引进资金,由目标公司筹资_____亿元人民币,在五年内完成以_______________为轴线的由文化养生中心、集体农庄、现代特色农业经济区、休闲度假村以及大型生态林区所构成的“四区一中心”项目,致力于打造一个集观光农业、高效种植、生态体验、文化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示范景区。通过旅游景区的影响力,提升荥阳的知名度,树立_______________良好的社会形象,大力推动和改善_______________的招商引资工作,促进__________社会经济全面快速发展。

  第五章经营范围和期限

  第十一条

  目标公司在景区自然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有权按景区规划,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第十二条

  双方合作经营期限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经甲乙两方协商一致,合作经营期限可酌情延长。

  第六章双方责任与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成立以市领导为组长的__________生态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协调小组,专门负责协调股份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以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

  甲方须对目标公司在开发建设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土地征用、山地租用、树木、农作物补偿费用制定同类土地优惠标准,并行使法律行政手段,确万山生态景区开发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尤其在土地使用、税金费征收方面依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荥阳市人民政府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予以扶持。

  甲方负责景区规划范围勘界立碑、农保地调整、生态林调整、项目立项报批、集体农庄建设用地审批及目标公司审批手续协调等开发工作所需要的相关事宜,所需费用均由

  目标公司承担;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整个规划区内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工作,为投资方提供安全、宽松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环境。

  甲方配合目标公司做好万山生态旅游开发所需要的总体规划、修建性规划及相关经营性策划的编制工作,并委派人员全程参与、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并协助目标公司完成规划的审批工作,所需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甲方应妥善安排规划区内村民迁入新建集体农庄的相关事宜;协调乙方完成集体农庄的配套设置建设,以改善农庄内村民的生活居住质量,解决村民就业和子女就学等事宜,所需合理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甲方负责做好从_______________公路到景区的道路配套设施建设,争取在_____年内建成通车,并保障景区开发建设的用电、用水需求。

  对于项目规划区内新建和修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水利、农业、林业、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甲方应负责将这些基础设施项目列入本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以政府的名义或支持以目标公司名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争取低息、贴息贷款或者补助资金。

  第十四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在正式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向目标公司注入资金,按本协议第八条约定为目标公司筹集资金,用于项目工程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等,不得因资金短缺影响项目工程的进度。

  乙方负责组织编制高起点、高品位的__________生态旅游景区规划设计方案,打造现代特色农村产业经济区,立争将项目打造成郑州人的休闲度假、健康养生首选地,_______________的新农村建设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旅游产业示范区,荥阳旅游名片。

  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建设中与当地新农村建设相衔接,推进当地城镇化进程。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集体农庄建设用地获得审批后,按__________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统一要求进行施工建设,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集体农庄的建设。

  乙方应当在甲方的协助下统筹安排项目工程的开发进程,在集体农庄建成前,在规划区内进行的前期工程准备和施工不得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乙方应当本着利国利民,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全体村民共同入股成立目标公司后,根据法律规定每年以目标公司实际收益情况向村民按股分红;在目标公司获利前,乙方每年向村民支付________元人民币,妥善解决村民失去土地后的生计问题,在目标公司获利后由村民应得利益中扣除再按股分红。

  乙方在项目工程开发建设过程中以及在项目建成后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有用工需求时,优先考虑安排规划区内的'村民就业,通过多途径、多方面保证村民有稳定、持续的收入。

  乙方负责景区内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做好与区域环境保护相衔接。乙方应合理合法使用土地和水面,不得破坏土地和周边环境,如改变土地用途须经甲方同意,办理相关征用手续,方可实施。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甲方审批的__________生态景区相关项目规划进行景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活动,未经目标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得将核心景区(以有权部门审批的规划为准)内的建设项目或经营性项目转包第三方经营。乙方为加快景区建设,引进有实力的公司与目标公司合作对核心景区外的经营性项目共同投资开发,具体合作方式须经目标公司董事会全体同意。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应信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

  第十六条

  因甲方违约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影响目标公司正常开发建设或者经营活动,对乙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对乙方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额度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逾期交缴本协议约定的入股资金,按应支付金额的______‰的比例乘以实际逾期天数向目标公司支付滞纳金,用于景区的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因乙方原因致使目标公司不能筹集项目工程开发建设所需资金,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目标公司按法定程序解散,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赔偿金,乙方已投入的所有资金在抵扣该赔偿金后不计利息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

  甲方: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游服务合同 8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经营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旅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次自驾游有关事项,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自驾车团队,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导游服务等内容。

  第二条 本旅游团团号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间、线路、景区(点)等见《旅游行程表》(附件2)

  第三条 费用

  成人________元/人,人数______,儿童_______元/人,儿童____人,总计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团款

  甲方自驾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甲方个人性质消费(如伤病医疗、人身意外保险、自由活动交通饮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应本次自驾游;在参加某些惊险游乐项目时能够量力而行。

  在整个自驾游行程中,甲方对其随行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监护责任。

  第五条 甲方驾驶员及驾驶技术符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确保其车辆符合自驾游的要求。甲方车辆因故障需急救时,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保险

  1.甲方自愿办理__________保险。保险费______元/人。

  2.为降低风险,切实保障旅游者利益。经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办理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明确甲方为被保险人,乙方为投保人、受益人,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离出发日不足3日退团,应支付全部团费20%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后退团或离团,所有费用不予退还;乙方取消出团,应当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团费20%的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自己或他人损失或行程不能继续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计划执行,或服务低于协议约定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依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国家旅游局1997年第38号令)执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旅游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由此影响行程进行。若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质量管理部门投诉,也可选择:

  1.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

  1.重庆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别提示;

  2.旅游行程表(略)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旅游服务合同 9

  立合约书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规划完善之__________生态旅游活动内容,推动__________生态之旅活动,导正国内现有的自然生态文化资源丰富区域包括保护区体系内的错误生态旅游活动与旅游事业体的经营机制,使其朝向永续生态旅游事业的发展潮流为旨意,经协议订立委托合约,条件列明如后:

  一、委托案名称

  __________活动案

  二、委托内容

  办理甲方__________生态之旅,包含举办生态旅游活动及协助甲方办理生态旅游问卷调查等。全部活动结束后,召开活动检讨会议。

  三、工作项目  乙方提供:

  1.活动手册、报名、保险、收费、食宿及交通安排等事宜

  2.义务解说员之食宿及交通

  3.活动经费统筹使用、活动流程掌控及活动人员清点

  4.活动行程之安排

  5.协助本处办理生态旅游问卷调查

  甲方提供:

  1.义务解说员解说服务

  2.针对园区生态旅游地之活动行程安排

  3.解说倡导资料

  4.媒体宣传

  四、生态旅游活动范围及次数

  1.__________游憩区:共办理三梯次

  2.__________游憩区:(目前尚未开放)

  3.__________游憩区(目前尚未开放,可规划办理周遭__________文化生态之旅):共办理三梯次

  活动日期由甲乙双方协议之,为避免活动过度集中假日造成游憩区质量的.降低,活动日期以非假日为主。

  五、工作期限

  自签约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六、合约变更、修正补充及转让

  (一)合约变更

  1.甲方必要时得于合约所约定之范围通知乙方变更合约。除合约另有规定外,乙方于接获通知后应向甲方提出合约标的或其它合约内容须变更之相关文件。

  2.乙方于甲方接受其所提出须变更之相关文件前,不得自行变更合约。除甲方另有请求者外,乙方不得因第六条第(一)项第一款之通知而迟延其履约责任。

  3.合约之变更非经甲乙双方合意作成书面纪录并签名或盖章者无效。

  4.原订之工作期限因工作变更、不可抗力情事或非可归责于乙方之情事致须予延长时,其时间由双方协议延长或取消。

  5.本合约条文如有未尽事宜或意义不明者,应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始得修正或补充之,并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二)合约修正及补充

  1.本合约条文如有未尽事宜或含义不明者,应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始得修正或补充之,并以书面为凭,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2.合约所称申请、报告、同意、指示、核准、通知、解释及其它类似行为之意思表示,应以中文书面递(寄)交至双方预为约定之人员或处所,并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三)合约转让

  乙方不得将合约之部分或全部转让予他人。但因公司合并、银行或保险公司履行连带保险、银行因权利质权而生之债权或其它类似情形致有转让必要,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七、作业中止

  订约后甲方因故有中止作业之必要时,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约之合部或一部分,乙方一经通知须立即作业。

  八、合约终止或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随时以书面终止或解除合约,并得将本合约合部或未完成之事项委托其它从事生态旅游等相关活动经验之财团或社团法人办理或由甲方自办。

  (一)未能履行合约规定或履行迟缓,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进或向甲方提出合理说明。

  (二)规划设计内容不符甲方之需要,致不堪采用,经通知修改拖延不办理者。

  (三)违反不得转包之规定者。

  (四)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或以伪造、变造之文件参加投标者。

  (五)伪造或变造合约或履约相关文件,经查明属实者。

  (六)未依甲方通知改善违约情事者。

  (七)乙方发生重大事故,致无法继续履约者。

  (八)乙方冒用甲方之名义,办理合约以外之情事

  九、合约之生效及效力消灭

  合约经双方签约后生效,其有效日期至本合约内所载各项工作完竣活动检讨会议。

  十、不可抗力情事

  (一)甲方及乙方因天灾或事变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合约当事人之事由,致未能依时履约者,得展延履约期限;不能履约者,得免除合约责任。

  (二)不可抗力情事在本合约内系指天灾人祸而非订约双方所能控制并经甲方认可者,其内容包括:

  1.战争、封锁、革命、叛乱、内乱、_或动员。

  2.山崩、地震、海啸、火山爆发、台风、豪雨、恶劣天候或洪水所造成之意外灾害,致无法工作者。

  3.履约人员遭杀害、伤害、掳或不法拘禁。

  4.政府或机关依法令下达停工、征用、没入、拆毁或禁运命令者。

  5.政府法令之新增或变更。

  6.其它经甲方认定确属不可抗力者。

  (三)如乙方由于不可抗力情事之原因,全体或部份人员暂时不能履行合约规定之任务与责任时,乙方应将此项不可抗力情事,尽速通知甲方,在此期间,订约双方俱不负责因不可抗力情事而延搁之作业时间,惟原因消失后乙方应即恢复工作,不得借故拖延。

  十一、保密事项

  本服务合约各项文件、数据、底图及甲方提供乙方参考之技术数据文件,乙方有代为保密及责成参与人员保密之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任何文件之全部或一部份发表、借与、给与或售与第三人。但经由甲方公布或公开后即解除保密之义务。

  十二、履约争议与诉讼

  (一)本委办案进行中,乙方对本合约各项条款,以及其附件中各项规定有疑义时,应在执行前向甲方提请解释,如乙方对甲方解释不为认同时,乙方应再以书面述明理由向甲方提出异议。

  (二)甲方在乙方提出解释或异议之请求时,应以书面答复。乙方对甲方答复异议之内容不能同意接受时,乙方得申请调解或提出申诉。

  (三)前项之调解及申诉仍无法解决时,两造得采诉讼方式办理,双方同以苗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四)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之部分应继续履约。但经甲方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乙方因争议而暂停履约,其争议处理结果被认定无理由者,不得就暂停履约之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约责任。

  十三、履约期限延期

  履约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非可归责于乙方而需展延履约期限者,乙方应于事故发生或消失后,尽速以书面向甲方申请展延履约期限:

  (一)发生不可抗力之事故。

  (二)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暂停履约。

  (三)甲方应提供予乙方数据、器材、场所或应实行之审查或同意,配合措施,未依合约规定提供或实行。

  (四)甲方应办事项未及时办妥。

  (五)甲方之延误而影响合约进度者。

  (六)其它非可归责于乙方之情形,经甲方认定者。

  前款事故之发生,致合约全部或部分必须停止履约时,乙方应于停止履约原因消灭后立即恢复履约。其停止履约及恢复履约,乙方应尽速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十四、工作人员保险

  委托期间,乙方应提供所属员工必要之保险,其费用及参保手续由乙方负责。

  十五、著作权及智彗财产权

  (一)计划执行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执行情形对第三人发表;计划完成后,乙方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使用。

  (二)乙方依本合约所提出之各种报告,其资料、内容应保证不侵害第三人所拥有任何形式之智慧财产权。

  (三)甲方若因乙方而涉及任何侵害第三人智慧财产权之侵权诉讼,乙方应自费为甲方提供辩护,并负担甲方所需支付之赔偿费用。

  十六、罚则

  (一)乙方办理本案如有泄密、疏失、管理不善等情事,致甲方遭致损失,乙方应负全页,并列为往后合作对象之拒绝往来户。

  十七、合约附件

  本合约评选须知及乙方于服务建议书中所提出之均为合约一部份,具拘束乙方之效力,但服务建议书内容如有抵触时以合约条文为准。

  十八、合约生效规定

  本合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九、附则

  (一)乙方办理本案雇用人员,不得有歧视妇女、原住民或弱势团体人士之情事。

  (二)甲乙双方应于工作期间随时联系,协调本工作有关事项,必要时得由任何一方召集有关人员举行会报,共同商讨工作原则,并检讨成果与进度。

  (三)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约转让第三人。

  (四)乙方执行委办工作应遵守本合约各项规定并接受甲方之监督,且不得直接或间接聘雇甲方人员参与。

  (五)乙方履约人员有不适任之情形者,甲方得通知撤换,乙方不得拒绝。

  (六)乙方履约人员如有异动,应觅得相当学历人员经征得甲方同意后递补。

  (七)本合约如有未尽事宜,悉依照相关法令办理。

  立约人甲方:__________

  负 责 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立约人乙方: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旅游服务合同 10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

  第一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具体集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集合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二)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解散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次行程游览景点共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次行程舱位安排:特等舱__________人。一等舱__________人。二等舱__________人,其中上铺_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人。三等舱,其中上铺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其它舱位__________人,其中上铺_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人。

  第二条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一)旅游者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二)保险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旅游费用与支付

  (一)旅游费用(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代收费:游船票__________元;景区门票_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_元;其__________它__________元。

  2.综合服务费(按代收费总额的__________ 收取)__________元。

  3.旅游费用总额(代收费+综合服务费)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4.旅游费用总额不含用餐、索道、缆车及游船上的其他费用。

  (二)费用的支付

  1.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旅游费用支付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一)旅行社最低成团人数:__________;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__________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二)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团。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合同选填项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三)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旅游者签字(盖章):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签字(盖章):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服务合同 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相关的证件以及住宿、餐饮、交通服务等相关价格标准。

  2.人身财产不受侵害,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3.自主购物,公平交易,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

  4.甲方有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权利,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有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5.维护国家利益、自尊、自重、自爱,举止文明,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6.自觉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7.旅游住宿期间爱护公共、个人财产、损害东西要按价赔偿。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享有核实甲方人员证件的权利。

  2.享有向甲方收取定金以及约定的旅游住宿等相关费用的权利。

  3.享有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的权利。

  4.为甲方提供旅游景点、果木采摘等旅游项目,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5.为甲方提供的餐饮、住宿要卫生、整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旅游住宿过程中安排合同约定的自费项目,应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强行安排甲方购物。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自身过错,旅游住宿期间内的行为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而被惩罚、拘留或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甲方在旅游住宿期间,由于乙方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造成财务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在旅游住宿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