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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

时间:2024-06-02 21:17:02 仓储合同 我要投稿

仓储合同6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仓储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仓储合同6篇

仓储合同1

  存货人(甲方):_________

  仓管人(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

  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

  4.4电费每月结算一次,每度元。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份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现金交付,同时交付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5.3 乙方应于每月交付租金的同时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第六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6.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防火安全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7.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7.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八条 物业管理

  8.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广州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九条 装修条款

  9.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9.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条 租赁物的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进行转租。否则自动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对该仓库进行清场处理。

  第十一条 提前终止合同

  11.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日,乙方未支付,租金或物业管理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 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2.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2.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14.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14.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五条 其它条款

  15.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5.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执份。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篇三:仓库租赁合同

  仓库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仓库租赁合同范本:

  一、租赁库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 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

  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满后如想续约乙方须提前__天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现乙方有优先权。

  三、交付情况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

  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四、租赁费用

  1、库房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________元。若需供电增容,则其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待租赁期满后,

  在乙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给乙方。

  3、乙方应于每月___号之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额按所欠租金的%支付;乙方应于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额按所欠费用的%支付。

  4、本仓库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5、在租赁期间,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本合同对新产权人继续生效。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6、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

  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可以正常运行,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其他防火规定,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在租赁期内,乙方负责购买包括甲方财产在内的租赁物的保险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9、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提前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必须对付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

  10、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方法规以及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四、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必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要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租赁物主结构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五、转租

  1、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处理一切纠纷、以及承担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转租内容必须在原有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约定执行。

  2、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原有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六、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1、在租赁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甲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2、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并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则在5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七、免责条款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八、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坚持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九、广告安装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或周围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签字): 时 间:时间:

仓储合同3

  某个体户赵某在前景仓库寄存彩电一批100台,价值共计100万元。双方商定:仓库自1999年1月15日至2月15日期间保管,赵某分三批取走;2月15日赵某取走最后一批彩电时,支付保管费20xx元。

  2月15日,赵某前来取最后一批彩电时,双方为保管费的多少发生争议。赵某认为自己的彩电实际是在1月25日晚上才入前景仓库,应当少付保管费250 元。前景仓库拒绝减少保管费,理由是仓库早已为赵某的彩电的到来准备了地方,至于赵某是不是准时进库是赵某自己的事情,与仓库无关。

  赵某认为前景仓库位于江边码头,自己又通知了彩电到站的准确时间,前景仓库不可能空着货位。只同意支付1750元保管费。

  前景仓库于是拒绝赵某提取所剩下的彩电。

  试分析:

  (1)赵某要求减少保管费是否合理?为什么?

  (2)前景仓库在赵某拒绝足额支付保管费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拒绝其提取货物?说明理由。

  分析:

  (1)不合理。本案当事人签订的是仓储合同,我国《合同法》第382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这就意味着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诺成性合同,其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若合同签订后,因存货人原因货物不能按约定入库,依然要交付仓储费。

  (2)可以拒绝。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对仓储合同没有规定时,适用法律对保管合同的规定。《合同法》第380条规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本案虽为仓储合同,但在寄存人不支付仓储费,而双方对留置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保管人可以留置仓储物,拒绝其提取仓储物。

  (3)但本案保管人前景仓库明显过多留置了赵某的货物,是不妥的.。

  因为在仓储物是可分物时,保管人在留置时仅可留置价值相当于仓储费部分的仓储物。而本案的仓储物恰恰是可分物。

  所以前景仓库没有理由留置所剩下的彩电,而只能留置相当于250元的货物。

仓储合同4

  甲方(仓储服务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仓储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存货储存场所的基本情况

  乙方存货的库房位置为,使用面积合计为 平方米,其中仓库平方米,另含办公区面积为 平米。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就货物储存面积重新进行测量。如测量后的使用面积低于本合同约定的面积,乙方有权按实际测量的使用面积结算仓储费,并要求甲方退还此前多交的仓储服务等各项费用。

  第二条:存货储存期限

  1、储存期共 ,自 年 月日至年月日。

  2、使用时间以使用当日始计算,终止时间以储存期限结束计算。

  3、乙方的物资由甲方派保管员负责保管,乙方的物资甲方在有关入库票据上签字后由甲方负责。

  4、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提供仓储服务,乙方需于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甲方,则本合同的储存期限自动延长年。乙方如未提出继续仓储要求,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第三条:仓储费结算

  1、本合同的费用包括仓储服务、附属设施设备及场地使用等所有与提供的仓储服务有关的的费用。

  2、本合同的仓储服务费为每月每平米 元,合计为每月元。仓储费按 (季度/月/半年)支付, (先用后付/先付后用)。乙方在每 (季度/月/半年)结束后支付 (季度/月/半年)的仓储费。

  3、甲方须向乙方开具 正规的仓储服务 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正规的仓储服务发票后10日内支付仓储费。甲方如没有出具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仓储费,直至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发票为止。

  4、甲方收取乙方仓储服务费用和其他所有费用的银行帐号如下:

  开户名: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

  5、乙方须按本合同确定的甲方账号汇款,甲方账号如有变更,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如未及时通知,造成乙方向原账号付款,视为乙方已付款,损失由甲方承担或因甲方原因与第三方发生诉讼,乙方收到法院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乙方有权将仓储服务费打入法院指定帐户,视为已付仓储服务费用。

  6、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仓储费用。甲方如提高仓储费,包括向乙方口头或书面提高费用的通知、意向等,均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

  第四条:货物保管条件及管理要求

  1、甲方应安全、规范堆放乙方货物,在库货物,按乙方管理要求存放和保管。

  2、甲方对储存物的帐务管理需实行与乙方记帐方式一致的、统一的、协调的帐务,保证库存物品帐、卡、物一致。甲方需随时配合乙方的对帐、盘点工作,盘点格式表上需有经手人签字和甲方盖章。

  3、如果入库时货物或包装出现质量和数量问题,或者出库时数量、型号等与乙方单据不符等,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必须做好库房及附加设施修缮工作,保障库房安全和正常使用。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货物的及时进出,并能根据乙方要求提供24小时出入库业务。

  6、甲方应负责仓库的防潮、防盗、防火、防尘、防水等安全工作。

  7、货物保管期间,发生货物质量问题,如:甲方叉车等原因造成货物包装破损、质量问题的经双方确认型号和数量后,由乙方质量部门鉴定后对于包装破损的按乙方规定基准索赔包装箱和再加工费用,需要更换部件的索赔部件将会再加工费用,以此确定判定废弃的索赔货物全额。

  8、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书面整改要求,甲方应在七天内完成。

  9、除甲方仓库保管员和乙方仓库管理担当外,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10、乙方保存在甲方的货物以及乙方在提货单和其它出库单据上注明的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无论什么情况,甲方都无权处置乙方的存货,也无权抵押乙方的存货。

  第五条:水电设施及费用

  1、甲方必须保证合同期内水电设施齐全,保证能正常提供满足乙方生产作业所需要的`动力,照明用电及生产生活用水。

  2、甲方须为乙方仓储场地单独设立水电表,乙方按单独设立的水电表交纳水电费,甲方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3、甲方按季先用后付收取水电费。收费标准为供水供电部门同期公布的水电费单价。

  4、甲方在收取水电费的同时需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及相关计量依据。甲方如延迟提供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水电费。

  5、甲方在仓储场地交付于乙方前,须出具正式的水、电、电话等费用已结清的证明。

  第六条:消防设施

  1、甲方保证仓储场地内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完好,甲方保证该仓储场地已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和年检。甲方须提供当地消防部门出具的该场地消防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机、防火卷帘门、报警联动系统等)已验收合格及年检合格的证明。该验收和年检证明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2、若由于建筑物主体原因导致乙方消防二次报验无法通过的,由甲方负责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整改后建筑物主体仍未通过消防验收致使乙方消防二次报验仍无法通过,甲方应承担乙方所有的损失。

  3、合同期内,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更换及年检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4、甲方如不提供、延迟提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或提供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合格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甲方义务

  1、叉车装卸

  (1)乙方物资的卸车、入库码放、出库装车、木盘的整理装车,由甲方的_/_(作业工具完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_/_(作业工具),当甲方的_/_(作业工具)能力不能满足乙方的装卸需要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物资运至甲方仓库,乙方按每卸、装各_/_(件)付给甲方装卸费_/_元。

  2、运输

  (1)乙方物资从乙方运至甲方还乙方的木盘送返的运输由甲方完成,甲方要准备足够的车辆保证乙方产品的运输,乙方要求增加车辆时甲方要积极配合提供车辆,并且保证及时。

  (2)运输费用按照双方确认规定的价格来计算。

  (3)甲方要在乙方的工厂或仓库装车时检验产品是否完好,装车完毕时在入库单上签收。

  3、合同期内,仓储场地的的供水、供电设施及消防设施若发生异常情况,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须尽快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或在甲方不能及时修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作业时,乙方有权选择先行自行修复,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如拖欠水电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作业,甲方除按每天1万元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作业超过三天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此种情况下,甲方应按年仓储服务费用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5、合同期间,乙方仓储场地的内部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干涉,但甲方有权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检查。

  7、甲方须保证仓储场地内外的场地、道路的畅通,保证乙方每天24小时能进出货物,为

  乙方收发货及正常作业提供方便。否则,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

  8、甲方必须保证仓储场地门窗、墙体、房屋顶部等完好、能符合正常的防火、防盗、防水等要求。如因门窗、墙体、房屋顶部等原因,导致乙方被盗、失火、水淹等意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9、甲方必须保证仓储场地和附属场地四周的排水系统完好和正常发挥作用,如因排水系统的原因,导致乙方货物受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甲方为乙方的仓储场所等财产自行购买保险,乙方库存的货物由乙方自行购买保险。

  11、甲方对储存场所以外相邻场地(如有)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甲方不得将其出售、出租给第三方仓储、经营(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或自营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2、甲方除向乙方收取仓储服务费及水电费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摊销、场地使用费、停车费、绿化保洁费、管理费等。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享有经营自主权,并独立承担经营活动风险和责任。合同期内,乙方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用途使用仓储场地,不得从事非法经营。

  3、乙方应按期向甲方交付仓储费用,不得拒交或拖欠。如特殊原因下的拖欠,必须取得甲方的理解。乙方拖欠达到三个月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交纳的,视为乙方违约,适用本合同

  第十条的规定。

  4、乙方可以将仓储场地以转租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乙方须将此情况向甲方备案。甲方须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或第三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发票。乙方转租的第三方如与乙方有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合理地使用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并保证安全。乙方如不合理使用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存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

  7、合同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仓储场地结构。乙方如因业务或其它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到甲方处进行备案。

  第九条:禁止转让权利及义务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无权将本合同中所赋予部分或全部队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条:违约责任与违约金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违反本合同,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2、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明示的违约条款,应向对方支付相应于年度仓储服务费用30%的违约金,且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3、任何情况下,在任何时间内,乙方均有权处置、运送其在仓储场地内的所有商品及其他财产,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阻拦。甲方如故意阻碍乙方商品和其他财产的进出,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元,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保密

  甲方在有关本合同中获知事项,无论在合同期间或合同终止后,都不得(有意或无意的)向第三者泄漏。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合同到期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由于某一方业务原因没能在合同到期日处理自身业务发生延期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发生的业务合作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应当在友好互利的原则上进行合作,如有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裁决。

  第十四条: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五条:为了证明双方达成的协议,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签约授权人:签约授权人:

  日期: 日期:

仓储合同5

  甲方(仓储服务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仓储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存货储存场所的基本情况

  乙方存货的库房位置为,使用面积合计为 平方米,其中仓库平方米,另含办公区面积为 平米。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就货物储存面积重新进行测量。如测量后的使用面积低于本合同约定的面积,乙方有权按实际测量的使用面积结算仓储费,并要求甲方退还此前多交的仓储服务等各项费用。

  第二条:存货储存期限

  1、储存期共 ,自 年 月日至年月日。

  2、使用时间以使用当日始计算,终止时间以储存期限结束计算。

  3、乙方的物资由甲方派保管员负责保管,乙方的物资甲方在有关入库票据上签字后由甲方负责。

  4、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提供仓储服务,乙方需于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甲方,则本合同的储存期限自动延长年。乙方如未提出继续仓储要求,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第三条:仓储费结算

  1、本合同的费用包括仓储服务、附属设施设备及场地使用等所有与提供的仓储服务有关的的费用。

  2、本合同的仓储服务费为每月每平米 元,合计为每月元。仓储费按 (季度/月/半年)支付, (先用后付/先付后用)。乙方在每 (季度/月/半年)结束后支付 (季度/月/半年)的仓储费。

  3、甲方须向乙方开具 正规的仓储服务 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正规的仓储服务发票后10日内支付仓储费。甲方如没有出具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仓储费,直至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发票为止。

  4、甲方收取乙方仓储服务费用和其他所有费用的银行帐号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5、乙方须按本合同确定的甲方账号汇款,甲方账号如有变更,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如未及时通知,造成乙方向原账号付款,视为乙方已付款,损失由甲方承担或因甲方原因与第三方发生诉讼,乙方收到法院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乙方有权将仓储服务费打入法院指定帐户,视为已付仓储服务费用。

  6、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仓储费用。甲方如提高仓储费,包括向乙方口头或书面提高费用的通知、意向等,均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

  第四条:货物保管条件及管理要求

  1、甲方应安全、规范堆放乙方货物,在库货物,按乙方管理要求存放和保管。

  2、甲方对储存物的帐务管理需实行与乙方记帐方式一致的、统一的、协调的帐务,保证库存物品帐、卡、物一致。甲方需随时配合乙方的对帐、盘点工作,盘点格式表上需有经手人签字和甲方盖章。

  3、如果入库时货物或包装出现质量和数量问题,或者出库时数量、型号等与乙方单据不符等,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必须做好库房及附加设施修缮工作,保障库房安全和正常使用。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货物的及时进出,并能根据乙方要求提供24小时出入库业务。

  6、甲方应负责仓库的防潮、防盗、防火、防尘、防水等安全工作。

  7、货物保管期间,发生货物质量问题,如:甲方叉车等原因造成货物包装破损、质量问题的经双方确认型号和数量后,由乙方质量部门鉴定后对于包装破损的按乙方规定基准索赔包装箱和再加工费用,需要更换部件的索赔部件将会再加工费用,以此确定判定废弃的索赔货物全额。

  8、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书面整改要求,甲方应在七天内完成。

  9、除甲方仓库保管员和乙方仓库管理担当外,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10、乙方保存在甲方的货物以及乙方在提货单和其它出库单据上注明的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无论什么情况,甲方都无权处置乙方的存货,也无权抵押乙方的存货。

  第五条:水电设施及费用

  1、甲方必须保证合同期内水电设施齐全,保证能正常提供满足乙方生产作业所需要的.动力,照明用电及生产生活用水。

  2、甲方须为乙方仓储场地单独设立水电表,乙方按单独设立的水电表交纳水电费,甲方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3、甲方按季先用后付收取水电费。收费标准为供水供电部门同期公布的水电费单价。

  4、甲方在收取水电费的同时需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及相关计量依据。甲方如延迟提供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水电费。

  5、甲方在仓储场地交付于乙方前,须出具正式的水、电、电话等费用已结清的证明。

  第六条:消防设施

  1、甲方保证仓储场地内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完好,甲方保证该仓储场地已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和年检。甲方须提供当地消防部门出具的该场地消防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机、防火卷帘门、报警联动系统等)已验收合格及年检合格的证明。该验收和年检证明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2、若由于建筑物主体原因导致乙方消防二次报验无法通过的,由甲方负责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整改后建筑物主体仍未通过消防验收致使乙方消防二次报验仍无法通过,甲方应承担乙方所有的损失。

  3、合同期内,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更换及年检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4、甲方如不提供、延迟提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或提供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合格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甲方义务

  1、叉车装卸

  (1)乙方物资的卸车、入库码放、出库装车、木盘的整理装车,由甲方的_/_(作业工具完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_/_(作业工具),当甲方的_/_(作业工具)能力不能满足乙方的装卸需要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物资运至甲方仓库,乙方按每卸、装各_/_(件)付给甲方装卸费_/_元。

  2、运输

  (1)乙方物资从乙方运至甲方还乙方的木盘送返的运输由甲方完成,甲方要准备足够的车辆保证乙方产品的运输,乙方要求增加车辆时甲方要积极配合提供车辆,并且保证及时。

  (2)运输费用按照双方确认规定的价格来计算。

  (3)甲方要在乙方的工厂或仓库装车时检验产品是否完好,装车完毕时在入库单上签收。

  3、合同期内,仓储场地的的供水、供电设施及消防设施若发生异常情况,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须尽快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或在甲方不能及时修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作业时,乙方有权选择先行自行修复,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如拖欠水电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作业,甲方除按每天1万元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作业超过三天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此种情况下,甲方应按年仓储服务费用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5、合同期间,乙方仓储场地的内部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干涉,但甲方有权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检查。

  7、甲方须保证仓储场地内外的场地、道路的畅通,保证乙方每天24小时能进出货物,为乙方收发货及正常作业提供方便。否则,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

  8、甲方必须保证仓储场地门窗、墙体、房屋顶部等完好、能符合正常的防火、防盗、防水等要求。如因门窗、墙体、房屋顶部等原因,导致乙方被盗、失火、水淹等意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9、甲方必须保证仓储场地和附属场地四周的排水系统完好和正常发挥作用,如因排水系统的原因,导致乙方货物受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甲方为乙方的仓储场所等财产自行购买保险,乙方库存的货物由乙方自行购买保险。

  11、甲方对储存场所以外相邻场地(如有)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甲方不得将其出售、出租给第三方仓储、经营(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或自营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2、甲方除向乙方收取仓储服务费及水电费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摊销、场地使用费、停车费、绿化保洁费、管理费等。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享有经营自主权,并独立承担经营活动风险和责任。合同期内,乙方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用途使用仓储场地,不得从事非法经营。

  3、乙方应按期向甲方交付仓储费用,不得拒交或拖欠。如特殊原因下的拖欠,必须取得甲方的理解。乙方拖欠达到三个月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交纳的,视为乙方违约,适用本合同。

  第十条的规定。

  4、乙方可以将仓储场地以转租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乙方须将此情况向甲方备案。甲方须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或第三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发票。乙方转租的第三方如与乙方有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合理地使用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并保证安全。乙方如不合理使用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存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

  7、合同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仓储场地结构。乙方如因业务或其它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到甲方处进行备案。

  第九条:禁止转让权利及义务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无权将本合同中所赋予部分或全部队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条:违约责任与违约金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违反本合同,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2、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明示的违约条款,应向对方支付相应于年度仓储服务费用30%的违约金,且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3、任何情况下,在任何时间内,乙方均有权处置、运送其在仓储场地内的所有商品及其他财产,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阻拦。甲方如故意阻碍乙方商品和其他财产的进出,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元,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保密

  甲方在有关本合同中获知事项,无论在合同期间或合同终止后,都不得(有意或无意的)向第三者泄漏。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合同到期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由于某一方业务原因没能在合同到期日处理自身业务发生延期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发生的业务合作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应当在友好互利的原则上进行合作,如有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裁决。

  第十四条: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五条:为了证明双方达成的协议,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签约授权人:签约授权人:

  日期: 日期:

仓储合同6

  物流公司仓储服务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仓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以自有库房、办公室等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1、甲方提供仓库供乙方存储货物,并提供办公室供乙方办公使用。乙方已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现场实地勘察,乙方确认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建筑完好,符合本合同约定,并能够满足乙方使用目的,本合同载明的仓库、办公室面积由双方共同测量。

  1、地点:宽城区奋进乡邱家村亚奇物流园__;

  2、库房面积:_平方米,分别为 号仓库;办公室间,分别为:。

  3、临时面积:以《临时面积确认表》为准,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每年只允许一次增减调整。

  4、附属设施包括:电、水设施。

  5、甲方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5.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库房应安全、卫生、干燥、整洁;

  5.2、库区道路和库区外围的主要干道应平整、畅通、便利;

  5.3、库房高度最低内高空4.5米;

  5.4、仓库内有足够的库房照明设备;5.5、具备仓储服务所需的库管、装卸、配送服务信息管理设备接口,如:宽带网络接入接口等,但设备接口以仓库现状为准,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投资。

  第二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因业务需要增加电话、宽带设施及供电增容时,甲方有义务协助申请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的仓库、办公室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的财产或人身伤害时,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3、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私自更改仓库,如确需更改必须征求甲方书面同意,具体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4、 库房内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照明设施的维护、更换由甲方负责。

  5、 甲方提供仓库、办公室供水、供电服务,负责对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并承担正常的维修费用。乙方发现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修缮完毕的时间,甲方未在前述协商约定时间内进行修缮,乙方自行修缮后,费用直接在甲方应收款项中扣除。

  6、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相应服务进行整体运营及管控。

  第三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有权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自行经营,仓库、办公室内财物由乙方自行管理。

  2、 乙方内部管理制度由乙方自行制定和管理。

  3、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的物流配套业务(如:装卸搬运、短途配送、流通加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委托甲方。

  4、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损失乙方负责维修、赔偿。

  5、 乙方按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甲方仓储服务费。6、 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有权要求增加或减少仓储面积,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满足乙方的需求。

  7、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负责为其在仓库及办公室内存放的货物购买保险。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货物坍塌、火灾等造成甲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受损或其他业户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需向其他业户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的,该等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

  8、乙方使用仓库、办公室等期间,因其自行经营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9、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将仓库、办公室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第三人(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不得改变仓库、办公室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经支付的仓储服务费不予返还,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有效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双方有意续签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的1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经营项目调整或无力经营,不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并按库房面积月仓储服务费的2%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办公室解除,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按照退还办公室的间数,每间额外支付一个月的房款作为违约金给对方。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乙方已支付尚未履行部分的`仓储费用。第六条 费用

  1、库房费用:元/平方米/月,房间元/间/月 ;(此价格含税),其他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纳入前述费用一并计算,不另计价。

  2、结算方式:季度预付。甲方当月月末对乙方开据各项应收费用发票,乙方应于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付款划出日为准,同时乙方将汇款单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

  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应缴费用总额的1%/ 日违约金,直至乙方实际支付费用。

  第七条 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元;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充抵违约金、赔偿金等。

  3、乙方应当保障保证金充足,保证金不足本条第1款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否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缴保证金/日的1%作为违约金。

  4、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或其余额。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只是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地级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及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情况说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拖欠费用、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存放于甲方仓库或办公室内的财物,留置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使用甲方办公室或库房月费用(除以30天)折合日费用的2倍计算。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 7日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前述费用的,甲方可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甲方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清偿顺序为留置财物期间违约金、乙方的拖欠赔偿金、违约金、仓储费用,乙方确认对甲方拍卖、变卖留置物并就其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清偿债务无异议。

  3、除前款约定情况外,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搬离,并保障仓库、办公室完好,乙方添设的固定于仓库、办公室的设施设备甲方不予补偿。乙方逾期交还的,视为乙方放弃财产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乙方如需在仓库的本体或周围设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广告审批、制作等事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合同双方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方式送达方为有效:

  (1)对方授权工作人员签收,签收即为送达。

  甲方负责签收人员:

  乙方负责签收人员:

  (2)向本合同载明的对方地址邮寄邮件,邮件寄出三日期满即为送达。 载于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提供的联系人、注册地、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于日内通知相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6、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办公室、库房及场地内经营作业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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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6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仓储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仓储合同6篇

仓储合同1

  存货人(甲方):_________

  仓管人(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

  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

  4.4电费每月结算一次,每度元。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份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现金交付,同时交付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5.3 乙方应于每月交付租金的同时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第六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6.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防火安全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7.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7.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八条 物业管理

  8.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广州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九条 装修条款

  9.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9.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条 租赁物的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进行转租。否则自动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对该仓库进行清场处理。

  第十一条 提前终止合同

  11.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日,乙方未支付,租金或物业管理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 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2.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2.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14.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14.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五条 其它条款

  15.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5.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执份。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篇三:仓库租赁合同

  仓库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仓库租赁合同范本:

  一、租赁库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 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

  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满后如想续约乙方须提前__天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现乙方有优先权。

  三、交付情况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

  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四、租赁费用

  1、库房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________元。若需供电增容,则其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待租赁期满后,

  在乙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给乙方。

  3、乙方应于每月___号之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额按所欠租金的%支付;乙方应于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额按所欠费用的%支付。

  4、本仓库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5、在租赁期间,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本合同对新产权人继续生效。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6、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

  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可以正常运行,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其他防火规定,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在租赁期内,乙方负责购买包括甲方财产在内的租赁物的保险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9、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提前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必须对付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

  10、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方法规以及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四、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必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要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租赁物主结构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五、转租

  1、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处理一切纠纷、以及承担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转租内容必须在原有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约定执行。

  2、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原有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六、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1、在租赁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甲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2、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并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则在5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七、免责条款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八、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坚持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九、广告安装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或周围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签字): 时 间:时间:

仓储合同3

  某个体户赵某在前景仓库寄存彩电一批100台,价值共计100万元。双方商定:仓库自1999年1月15日至2月15日期间保管,赵某分三批取走;2月15日赵某取走最后一批彩电时,支付保管费20xx元。

  2月15日,赵某前来取最后一批彩电时,双方为保管费的多少发生争议。赵某认为自己的彩电实际是在1月25日晚上才入前景仓库,应当少付保管费250 元。前景仓库拒绝减少保管费,理由是仓库早已为赵某的彩电的到来准备了地方,至于赵某是不是准时进库是赵某自己的事情,与仓库无关。

  赵某认为前景仓库位于江边码头,自己又通知了彩电到站的准确时间,前景仓库不可能空着货位。只同意支付1750元保管费。

  前景仓库于是拒绝赵某提取所剩下的彩电。

  试分析:

  (1)赵某要求减少保管费是否合理?为什么?

  (2)前景仓库在赵某拒绝足额支付保管费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拒绝其提取货物?说明理由。

  分析:

  (1)不合理。本案当事人签订的是仓储合同,我国《合同法》第382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这就意味着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诺成性合同,其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若合同签订后,因存货人原因货物不能按约定入库,依然要交付仓储费。

  (2)可以拒绝。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对仓储合同没有规定时,适用法律对保管合同的规定。《合同法》第380条规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本案虽为仓储合同,但在寄存人不支付仓储费,而双方对留置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保管人可以留置仓储物,拒绝其提取仓储物。

  (3)但本案保管人前景仓库明显过多留置了赵某的货物,是不妥的.。

  因为在仓储物是可分物时,保管人在留置时仅可留置价值相当于仓储费部分的仓储物。而本案的仓储物恰恰是可分物。

  所以前景仓库没有理由留置所剩下的彩电,而只能留置相当于250元的货物。

仓储合同4

  甲方(仓储服务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仓储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存货储存场所的基本情况

  乙方存货的库房位置为,使用面积合计为 平方米,其中仓库平方米,另含办公区面积为 平米。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就货物储存面积重新进行测量。如测量后的使用面积低于本合同约定的面积,乙方有权按实际测量的使用面积结算仓储费,并要求甲方退还此前多交的仓储服务等各项费用。

  第二条:存货储存期限

  1、储存期共 ,自 年 月日至年月日。

  2、使用时间以使用当日始计算,终止时间以储存期限结束计算。

  3、乙方的物资由甲方派保管员负责保管,乙方的物资甲方在有关入库票据上签字后由甲方负责。

  4、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提供仓储服务,乙方需于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甲方,则本合同的储存期限自动延长年。乙方如未提出继续仓储要求,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第三条:仓储费结算

  1、本合同的费用包括仓储服务、附属设施设备及场地使用等所有与提供的仓储服务有关的的费用。

  2、本合同的仓储服务费为每月每平米 元,合计为每月元。仓储费按 (季度/月/半年)支付, (先用后付/先付后用)。乙方在每 (季度/月/半年)结束后支付 (季度/月/半年)的仓储费。

  3、甲方须向乙方开具 正规的仓储服务 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正规的仓储服务发票后10日内支付仓储费。甲方如没有出具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仓储费,直至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发票为止。

  4、甲方收取乙方仓储服务费用和其他所有费用的银行帐号如下:

  开户名: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

  5、乙方须按本合同确定的甲方账号汇款,甲方账号如有变更,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如未及时通知,造成乙方向原账号付款,视为乙方已付款,损失由甲方承担或因甲方原因与第三方发生诉讼,乙方收到法院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乙方有权将仓储服务费打入法院指定帐户,视为已付仓储服务费用。

  6、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仓储费用。甲方如提高仓储费,包括向乙方口头或书面提高费用的通知、意向等,均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

  第四条:货物保管条件及管理要求

  1、甲方应安全、规范堆放乙方货物,在库货物,按乙方管理要求存放和保管。

  2、甲方对储存物的帐务管理需实行与乙方记帐方式一致的、统一的、协调的帐务,保证库存物品帐、卡、物一致。甲方需随时配合乙方的对帐、盘点工作,盘点格式表上需有经手人签字和甲方盖章。

  3、如果入库时货物或包装出现质量和数量问题,或者出库时数量、型号等与乙方单据不符等,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必须做好库房及附加设施修缮工作,保障库房安全和正常使用。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货物的及时进出,并能根据乙方要求提供24小时出入库业务。

  6、甲方应负责仓库的防潮、防盗、防火、防尘、防水等安全工作。

  7、货物保管期间,发生货物质量问题,如:甲方叉车等原因造成货物包装破损、质量问题的经双方确认型号和数量后,由乙方质量部门鉴定后对于包装破损的按乙方规定基准索赔包装箱和再加工费用,需要更换部件的索赔部件将会再加工费用,以此确定判定废弃的索赔货物全额。

  8、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书面整改要求,甲方应在七天内完成。

  9、除甲方仓库保管员和乙方仓库管理担当外,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10、乙方保存在甲方的货物以及乙方在提货单和其它出库单据上注明的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无论什么情况,甲方都无权处置乙方的存货,也无权抵押乙方的存货。

  第五条:水电设施及费用

  1、甲方必须保证合同期内水电设施齐全,保证能正常提供满足乙方生产作业所需要的`动力,照明用电及生产生活用水。

  2、甲方须为乙方仓储场地单独设立水电表,乙方按单独设立的水电表交纳水电费,甲方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3、甲方按季先用后付收取水电费。收费标准为供水供电部门同期公布的水电费单价。

  4、甲方在收取水电费的同时需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及相关计量依据。甲方如延迟提供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水电费。

  5、甲方在仓储场地交付于乙方前,须出具正式的水、电、电话等费用已结清的证明。

  第六条:消防设施

  1、甲方保证仓储场地内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完好,甲方保证该仓储场地已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和年检。甲方须提供当地消防部门出具的该场地消防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机、防火卷帘门、报警联动系统等)已验收合格及年检合格的证明。该验收和年检证明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2、若由于建筑物主体原因导致乙方消防二次报验无法通过的,由甲方负责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整改后建筑物主体仍未通过消防验收致使乙方消防二次报验仍无法通过,甲方应承担乙方所有的损失。

  3、合同期内,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更换及年检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4、甲方如不提供、延迟提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或提供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合格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甲方义务

  1、叉车装卸

  (1)乙方物资的卸车、入库码放、出库装车、木盘的整理装车,由甲方的_/_(作业工具完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_/_(作业工具),当甲方的_/_(作业工具)能力不能满足乙方的装卸需要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物资运至甲方仓库,乙方按每卸、装各_/_(件)付给甲方装卸费_/_元。

  2、运输

  (1)乙方物资从乙方运至甲方还乙方的木盘送返的运输由甲方完成,甲方要准备足够的车辆保证乙方产品的运输,乙方要求增加车辆时甲方要积极配合提供车辆,并且保证及时。

  (2)运输费用按照双方确认规定的价格来计算。

  (3)甲方要在乙方的工厂或仓库装车时检验产品是否完好,装车完毕时在入库单上签收。

  3、合同期内,仓储场地的的供水、供电设施及消防设施若发生异常情况,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须尽快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或在甲方不能及时修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作业时,乙方有权选择先行自行修复,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如拖欠水电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作业,甲方除按每天1万元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作业超过三天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此种情况下,甲方应按年仓储服务费用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5、合同期间,乙方仓储场地的内部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干涉,但甲方有权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检查。

  7、甲方须保证仓储场地内外的场地、道路的畅通,保证乙方每天24小时能进出货物,为

  乙方收发货及正常作业提供方便。否则,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

  8、甲方必须保证仓储场地门窗、墙体、房屋顶部等完好、能符合正常的防火、防盗、防水等要求。如因门窗、墙体、房屋顶部等原因,导致乙方被盗、失火、水淹等意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9、甲方必须保证仓储场地和附属场地四周的排水系统完好和正常发挥作用,如因排水系统的原因,导致乙方货物受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甲方为乙方的仓储场所等财产自行购买保险,乙方库存的货物由乙方自行购买保险。

  11、甲方对储存场所以外相邻场地(如有)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甲方不得将其出售、出租给第三方仓储、经营(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或自营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2、甲方除向乙方收取仓储服务费及水电费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摊销、场地使用费、停车费、绿化保洁费、管理费等。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享有经营自主权,并独立承担经营活动风险和责任。合同期内,乙方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用途使用仓储场地,不得从事非法经营。

  3、乙方应按期向甲方交付仓储费用,不得拒交或拖欠。如特殊原因下的拖欠,必须取得甲方的理解。乙方拖欠达到三个月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交纳的,视为乙方违约,适用本合同

  第十条的规定。

  4、乙方可以将仓储场地以转租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乙方须将此情况向甲方备案。甲方须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或第三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发票。乙方转租的第三方如与乙方有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合理地使用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并保证安全。乙方如不合理使用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存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

  7、合同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仓储场地结构。乙方如因业务或其它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到甲方处进行备案。

  第九条:禁止转让权利及义务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无权将本合同中所赋予部分或全部队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条:违约责任与违约金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违反本合同,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2、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明示的违约条款,应向对方支付相应于年度仓储服务费用30%的违约金,且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3、任何情况下,在任何时间内,乙方均有权处置、运送其在仓储场地内的所有商品及其他财产,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阻拦。甲方如故意阻碍乙方商品和其他财产的进出,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元,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保密

  甲方在有关本合同中获知事项,无论在合同期间或合同终止后,都不得(有意或无意的)向第三者泄漏。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合同到期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由于某一方业务原因没能在合同到期日处理自身业务发生延期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发生的业务合作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应当在友好互利的原则上进行合作,如有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裁决。

  第十四条: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五条:为了证明双方达成的协议,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签约授权人:签约授权人:

  日期: 日期:

仓储合同5

  甲方(仓储服务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仓储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存货储存场所的基本情况

  乙方存货的库房位置为,使用面积合计为 平方米,其中仓库平方米,另含办公区面积为 平米。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就货物储存面积重新进行测量。如测量后的使用面积低于本合同约定的面积,乙方有权按实际测量的使用面积结算仓储费,并要求甲方退还此前多交的仓储服务等各项费用。

  第二条:存货储存期限

  1、储存期共 ,自 年 月日至年月日。

  2、使用时间以使用当日始计算,终止时间以储存期限结束计算。

  3、乙方的物资由甲方派保管员负责保管,乙方的物资甲方在有关入库票据上签字后由甲方负责。

  4、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提供仓储服务,乙方需于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甲方,则本合同的储存期限自动延长年。乙方如未提出继续仓储要求,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第三条:仓储费结算

  1、本合同的费用包括仓储服务、附属设施设备及场地使用等所有与提供的仓储服务有关的的费用。

  2、本合同的仓储服务费为每月每平米 元,合计为每月元。仓储费按 (季度/月/半年)支付, (先用后付/先付后用)。乙方在每 (季度/月/半年)结束后支付 (季度/月/半年)的仓储费。

  3、甲方须向乙方开具 正规的仓储服务 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正规的仓储服务发票后10日内支付仓储费。甲方如没有出具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仓储费,直至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发票为止。

  4、甲方收取乙方仓储服务费用和其他所有费用的银行帐号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5、乙方须按本合同确定的甲方账号汇款,甲方账号如有变更,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如未及时通知,造成乙方向原账号付款,视为乙方已付款,损失由甲方承担或因甲方原因与第三方发生诉讼,乙方收到法院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乙方有权将仓储服务费打入法院指定帐户,视为已付仓储服务费用。

  6、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仓储费用。甲方如提高仓储费,包括向乙方口头或书面提高费用的通知、意向等,均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

  第四条:货物保管条件及管理要求

  1、甲方应安全、规范堆放乙方货物,在库货物,按乙方管理要求存放和保管。

  2、甲方对储存物的帐务管理需实行与乙方记帐方式一致的、统一的、协调的帐务,保证库存物品帐、卡、物一致。甲方需随时配合乙方的对帐、盘点工作,盘点格式表上需有经手人签字和甲方盖章。

  3、如果入库时货物或包装出现质量和数量问题,或者出库时数量、型号等与乙方单据不符等,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必须做好库房及附加设施修缮工作,保障库房安全和正常使用。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货物的及时进出,并能根据乙方要求提供24小时出入库业务。

  6、甲方应负责仓库的防潮、防盗、防火、防尘、防水等安全工作。

  7、货物保管期间,发生货物质量问题,如:甲方叉车等原因造成货物包装破损、质量问题的经双方确认型号和数量后,由乙方质量部门鉴定后对于包装破损的按乙方规定基准索赔包装箱和再加工费用,需要更换部件的索赔部件将会再加工费用,以此确定判定废弃的索赔货物全额。

  8、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书面整改要求,甲方应在七天内完成。

  9、除甲方仓库保管员和乙方仓库管理担当外,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10、乙方保存在甲方的货物以及乙方在提货单和其它出库单据上注明的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无论什么情况,甲方都无权处置乙方的存货,也无权抵押乙方的存货。

  第五条:水电设施及费用

  1、甲方必须保证合同期内水电设施齐全,保证能正常提供满足乙方生产作业所需要的.动力,照明用电及生产生活用水。

  2、甲方须为乙方仓储场地单独设立水电表,乙方按单独设立的水电表交纳水电费,甲方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3、甲方按季先用后付收取水电费。收费标准为供水供电部门同期公布的水电费单价。

  4、甲方在收取水电费的同时需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及相关计量依据。甲方如延迟提供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水电费。

  5、甲方在仓储场地交付于乙方前,须出具正式的水、电、电话等费用已结清的证明。

  第六条:消防设施

  1、甲方保证仓储场地内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完好,甲方保证该仓储场地已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和年检。甲方须提供当地消防部门出具的该场地消防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机、防火卷帘门、报警联动系统等)已验收合格及年检合格的证明。该验收和年检证明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2、若由于建筑物主体原因导致乙方消防二次报验无法通过的,由甲方负责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整改后建筑物主体仍未通过消防验收致使乙方消防二次报验仍无法通过,甲方应承担乙方所有的损失。

  3、合同期内,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更换及年检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4、甲方如不提供、延迟提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或提供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合格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甲方义务

  1、叉车装卸

  (1)乙方物资的卸车、入库码放、出库装车、木盘的整理装车,由甲方的_/_(作业工具完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_/_(作业工具),当甲方的_/_(作业工具)能力不能满足乙方的装卸需要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物资运至甲方仓库,乙方按每卸、装各_/_(件)付给甲方装卸费_/_元。

  2、运输

  (1)乙方物资从乙方运至甲方还乙方的木盘送返的运输由甲方完成,甲方要准备足够的车辆保证乙方产品的运输,乙方要求增加车辆时甲方要积极配合提供车辆,并且保证及时。

  (2)运输费用按照双方确认规定的价格来计算。

  (3)甲方要在乙方的工厂或仓库装车时检验产品是否完好,装车完毕时在入库单上签收。

  3、合同期内,仓储场地的的供水、供电设施及消防设施若发生异常情况,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须尽快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或在甲方不能及时修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作业时,乙方有权选择先行自行修复,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如拖欠水电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作业,甲方除按每天1万元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作业超过三天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此种情况下,甲方应按年仓储服务费用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5、合同期间,乙方仓储场地的内部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干涉,但甲方有权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检查。

  7、甲方须保证仓储场地内外的场地、道路的畅通,保证乙方每天24小时能进出货物,为乙方收发货及正常作业提供方便。否则,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

  8、甲方必须保证仓储场地门窗、墙体、房屋顶部等完好、能符合正常的防火、防盗、防水等要求。如因门窗、墙体、房屋顶部等原因,导致乙方被盗、失火、水淹等意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9、甲方必须保证仓储场地和附属场地四周的排水系统完好和正常发挥作用,如因排水系统的原因,导致乙方货物受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甲方为乙方的仓储场所等财产自行购买保险,乙方库存的货物由乙方自行购买保险。

  11、甲方对储存场所以外相邻场地(如有)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甲方不得将其出售、出租给第三方仓储、经营(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或自营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2、甲方除向乙方收取仓储服务费及水电费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摊销、场地使用费、停车费、绿化保洁费、管理费等。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享有经营自主权,并独立承担经营活动风险和责任。合同期内,乙方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用途使用仓储场地,不得从事非法经营。

  3、乙方应按期向甲方交付仓储费用,不得拒交或拖欠。如特殊原因下的拖欠,必须取得甲方的理解。乙方拖欠达到三个月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交纳的,视为乙方违约,适用本合同。

  第十条的规定。

  4、乙方可以将仓储场地以转租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乙方须将此情况向甲方备案。甲方须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或第三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发票。乙方转租的第三方如与乙方有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合理地使用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并保证安全。乙方如不合理使用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存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

  7、合同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仓储场地结构。乙方如因业务或其它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到甲方处进行备案。

  第九条:禁止转让权利及义务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无权将本合同中所赋予部分或全部队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条:违约责任与违约金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违反本合同,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2、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明示的违约条款,应向对方支付相应于年度仓储服务费用30%的违约金,且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3、任何情况下,在任何时间内,乙方均有权处置、运送其在仓储场地内的所有商品及其他财产,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阻拦。甲方如故意阻碍乙方商品和其他财产的进出,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元,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保密

  甲方在有关本合同中获知事项,无论在合同期间或合同终止后,都不得(有意或无意的)向第三者泄漏。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合同到期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由于某一方业务原因没能在合同到期日处理自身业务发生延期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发生的业务合作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应当在友好互利的原则上进行合作,如有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裁决。

  第十四条: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五条:为了证明双方达成的协议,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签约授权人:签约授权人:

  日期: 日期:

仓储合同6

  物流公司仓储服务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仓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以自有库房、办公室等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1、甲方提供仓库供乙方存储货物,并提供办公室供乙方办公使用。乙方已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现场实地勘察,乙方确认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建筑完好,符合本合同约定,并能够满足乙方使用目的,本合同载明的仓库、办公室面积由双方共同测量。

  1、地点:宽城区奋进乡邱家村亚奇物流园__;

  2、库房面积:_平方米,分别为 号仓库;办公室间,分别为:。

  3、临时面积:以《临时面积确认表》为准,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每年只允许一次增减调整。

  4、附属设施包括:电、水设施。

  5、甲方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5.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库房应安全、卫生、干燥、整洁;

  5.2、库区道路和库区外围的主要干道应平整、畅通、便利;

  5.3、库房高度最低内高空4.5米;

  5.4、仓库内有足够的库房照明设备;5.5、具备仓储服务所需的库管、装卸、配送服务信息管理设备接口,如:宽带网络接入接口等,但设备接口以仓库现状为准,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投资。

  第二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因业务需要增加电话、宽带设施及供电增容时,甲方有义务协助申请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的仓库、办公室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的财产或人身伤害时,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3、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私自更改仓库,如确需更改必须征求甲方书面同意,具体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4、 库房内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照明设施的维护、更换由甲方负责。

  5、 甲方提供仓库、办公室供水、供电服务,负责对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并承担正常的维修费用。乙方发现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修缮完毕的时间,甲方未在前述协商约定时间内进行修缮,乙方自行修缮后,费用直接在甲方应收款项中扣除。

  6、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相应服务进行整体运营及管控。

  第三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有权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自行经营,仓库、办公室内财物由乙方自行管理。

  2、 乙方内部管理制度由乙方自行制定和管理。

  3、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的物流配套业务(如:装卸搬运、短途配送、流通加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委托甲方。

  4、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损失乙方负责维修、赔偿。

  5、 乙方按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甲方仓储服务费。6、 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有权要求增加或减少仓储面积,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满足乙方的需求。

  7、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负责为其在仓库及办公室内存放的货物购买保险。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货物坍塌、火灾等造成甲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受损或其他业户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需向其他业户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的,该等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

  8、乙方使用仓库、办公室等期间,因其自行经营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9、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将仓库、办公室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第三人(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不得改变仓库、办公室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经支付的仓储服务费不予返还,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有效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双方有意续签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的1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经营项目调整或无力经营,不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并按库房面积月仓储服务费的2%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办公室解除,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按照退还办公室的间数,每间额外支付一个月的房款作为违约金给对方。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乙方已支付尚未履行部分的`仓储费用。第六条 费用

  1、库房费用:元/平方米/月,房间元/间/月 ;(此价格含税),其他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纳入前述费用一并计算,不另计价。

  2、结算方式:季度预付。甲方当月月末对乙方开据各项应收费用发票,乙方应于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付款划出日为准,同时乙方将汇款单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

  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应缴费用总额的1%/ 日违约金,直至乙方实际支付费用。

  第七条 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元;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充抵违约金、赔偿金等。

  3、乙方应当保障保证金充足,保证金不足本条第1款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否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缴保证金/日的1%作为违约金。

  4、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或其余额。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只是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地级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及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情况说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拖欠费用、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存放于甲方仓库或办公室内的财物,留置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使用甲方办公室或库房月费用(除以30天)折合日费用的2倍计算。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 7日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前述费用的,甲方可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甲方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清偿顺序为留置财物期间违约金、乙方的拖欠赔偿金、违约金、仓储费用,乙方确认对甲方拍卖、变卖留置物并就其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清偿债务无异议。

  3、除前款约定情况外,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搬离,并保障仓库、办公室完好,乙方添设的固定于仓库、办公室的设施设备甲方不予补偿。乙方逾期交还的,视为乙方放弃财产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乙方如需在仓库的本体或周围设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广告审批、制作等事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合同双方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方式送达方为有效:

  (1)对方授权工作人员签收,签收即为送达。

  甲方负责签收人员:

  乙方负责签收人员:

  (2)向本合同载明的对方地址邮寄邮件,邮件寄出三日期满即为送达。 载于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提供的联系人、注册地、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于日内通知相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6、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办公室、库房及场地内经营作业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