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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的合同

时间:2024-07-12 14:20:33 仓储合同 我要投稿

仓储的合同精选14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仓储的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仓储的合同精选14篇

  仓储的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

  第一条仓储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仓储物名称

  品种规格

  性质

  数量

  质量

  包装

  件数

  标记

  仓储费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

  第六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储存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八条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_____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_____;保险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与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第十四条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存货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存货人

  存货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保管人

  保管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______等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设计费人民币______ 元,(大写:______元整)。

  2、乙方将设计制作正式稿及电子文档交付甲方时,甲方需付设计费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______元整)。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以彩色打印稿和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

  仓储的合同 篇2

  一、仓储合同什么时间生效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的规定,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二、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

  1.平等的原则

  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或者行政命令的方式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采取歧视的方式选择订立合同的对象。

  2.等价有偿的原则

  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保管人的利益体现在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两方面。在仓储过程中保管人的劳动、资源投入的多少,决定了保管人能获得多少报酬。等价有偿的原则也体现在当事人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对等上。

  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生效合同是指当事人完全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通过广泛的协商,在整体上接受合同的约定时所订的合同。任何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将是无效的合同。若合同未经协商一致,将来在合同履行中就会发生严重的争议,甚至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生侵犯国家主权、危害环境、超越经营权、侵害所有权等违法行为。合同主体在合同行为中不得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妨碍人民生活、违背道德的行为。

  三、仓储合同注意事项

  (一)主体方面

  1.保管人的资格

  并不是任何个人或单位都能够从事仓储业务的,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所以在签订仓储合同之前,一定要查明保管人是否具有从事仓储的资格,并且是否在其营业执照上写明。

  2.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情况

  当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时,存货人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主要注意以下两点:

  (1)该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授权权限、期间,并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

  (2)代理人是否在授权范围内代订仓储合同,凡是超越代理权限而订立合同的,将因无权代理而导致合同无效。

  (二)仓储物

  1.仓储物是否违法

  标的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仓储合同时,保管人应确切地知晓存货人所存放的是什么物品,防止存货人利用仓储公司存放违法物品。

  2.合同中应注明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方面。

  (1)由于仓储合同的标的物是委托储存保管的.货物,对于存货人来说,无论其为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均具有特定的用途,保管人不但应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损毁,而且在保管期满后应当按约定将原物及其孳息交还存货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因此,必须在合同中对货物的品种或品名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

  (2)货物的数量依据保管人的存储能力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应以法定计量单位计算;货物的质量应使用国家或者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标明,如货物有保质期的,也应一并说明;货物的包装由存货人负责,有国家或者专业包装标准的,执行规定标准,没有有关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约定。

  3.仓储物的验收内容、出入库手续、时间及运输

  (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通常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无需开箱拆捆即直观可见的质量情况,项目主要有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等;

  二是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者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三是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的约定验收。验收方法有全验和按比例抽验两种,具体采用哪种方法,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合同中要注意明确仓储物的出入库手续的办理方法,双方当事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在没有存货方在场的情况下,仓储物的出库应当与存货人原指定的第三者办理,不能直接与仓储物的买方办理。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仓储物验收的时间与仓储物实际入库的时间应尽量缩短,对易发生变质的仓储物,更应注意验收时间。须注明超过验收时间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人负责。仓储物验收期限,自仓储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政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3)合同中还要约定仓储物在出库后是由存货人来运输还是由保管人代为发运。若是由保管人代为发运的,要明确仓储物的运输方式,是公路、铁路还是水路运输,抑或是所有运输方式都可以,并且还可以约定出库后几日内送达目的地。

  4.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仓储物在储存期间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的执行原则。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可以商定在保证运输和存储安全的前提下由双方作出规定。

  (三)保管条件

  仓储物的储存条件和储存要求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需要在冷冻库里储存或是在高温、高压下储存,都应通过合同订明。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易渗漏、易腐烂、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储存要明确操作要求储存条件和方法。原则上有国家规定操作程序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国家规定的,按合同约定储存。

  仓储的合同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仓储保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存货方和保管方为加速货物流通、妥善保管货物、提高经济效益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同委托储存货物的法人之间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

  第二章仓储保管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根据存货方的委托储存计划和保管方的仓储能量,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由双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的经办人签字、单位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即成立。如法定代表授权本单位经办人员代理签订合同,应事先出具本单位的委托证明。

  法人之间代订合同时,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图表和购销合同副本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一方在接到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后十五日内或合同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

  第七条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货物的品名或品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

  7.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8.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

  9.合同的有效期限;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第八条与仓储保管有关的货物检验、包装、保险、运输等事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或另订合同。

  第三章货物入库

  第九条入库计划的执行:

  保管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议定的品名(品类)、时间、数量接货,应承担违约责任;

  存货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议定的品名(品类)、时间、数量入库(含超议定储存量储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货物入库交接:

  由存货方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送货到库的,或由保管方负责到供货单位、车站、港口等处提运的货物,必须按照本细则第十一条或国家有关规定当面交接清楚,分清责任,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交接中发现问题,供货方在同一城镇的,保管方可以拒收;外埠或本埠港、站、机场、邮局到货,保管方应予接货,妥善暂存,并在有效验收期内通知存货方和供货方处理;运输等有关方面应提供证明。暂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第四章货物验收

  第十一条保管方的正常验收项目为: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

  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第十二条保管方未按合同或本细则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合同议定按比例抽验的货物,保管方仅对抽验的那一部分货物的验收准确性以及由此造成所代表的那一批货物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存货方未提供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由存货方负责。

  第十三条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十天,国外到货不超过三十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五章货物保管

  第十四条保管方的责任:

  一、按合同议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

  二、货物在临近失效期(只限外包装或货物上标明了有效期或合同上申明的)六十天前应通知存货方,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发现货物有异状,应及时通知存货方;

  三、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危险品和易腐货物。

  第十五条存货方的责任:

  一、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

  二、及时处理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货物。

  第十六条货物在储存期间,保管方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保管要求,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自然因素或货物(含包装)本身的性质所发生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第十七条货物在储存保管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无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货物发生盘盈盘亏均由保管方负责。

  第六章货物包装

  第十八条货物的包装由存货方负责。其标准,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第十九条货物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因保管或操作不当而使包装发生毁损,由保管方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造成货物损坏,由保管方负责。

  第二十条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七章货物出库

  第二十一条货物出库须按照先进先出或易坏先出(易坏只限合同中申明或货物外部显露出来的)原则发

  货,否则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第二十二条由存货方或用户自提或保管方送货上门的责任划分:

  一、当面办理交接手续;

  二、保管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应承担违约责任;存货方已通知货物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库,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存货方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第二十三条由保管方代办运输的责任划分:

  一、由保管方负责向运输部门申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发运手续;

  二、保管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发货或发生错发到货地点、收货人等差错事故,应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收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四条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发生数量、质量异议时,除合同另有规定者外,由保管方负责处理,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凡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包装或货物上标明的品名、规格、数量、花色与实际不符时,除合同规定应开箱(拆捆)检验而未检验或验而不准者由保管方负责外,发生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其它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处理。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细则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三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三倍的劳务费,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其它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六条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仓储保管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个体、集体经营户同城乡个体、集体户之间或同法人之间,以及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同城乡个体、集体户之间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均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自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钢材仓储保管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签约地:

  签约时间:

  甲方:

  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仓储的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行政法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仓库租赁、仓储物流配送、物品保管、物流装卸、发往全国各地行政区域,物流配送业务及装卸业务、提送业务运输服务和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仓储物流、物品保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在途服务跟踪、到站等一切事物。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提供仓库面积提供货物保管发运。

  第二条:服务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年,自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合同到期,乙方和甲方将重新签订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新合同为准。

  第三条:仓储物流服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物流仓储、配送、发往到全国各个地区。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仓库为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

  第四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

  1.货物名称:XX公司旗下的系列产品

  2.规格:以外包装尺寸为准

  3.数量:按照存货的计划数量与实际出库为准

  4.重量:按实际重量为准

  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保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或不符合物流运输存储的包装,乙方有权拒绝存储。

  第五条:履行地点及要求

  仓库地址:乙方提供使用面积为50㎡的仓库租赁给甲方。费用按每年两万元人民币计算,水电费全免。

  租赁付费方式:甲方一次性交付一年租赁费用两万元人民币。起租时间20xx年

  1、乙方的仓库应符合 储运条件、防雨、防尘、防洪、防潮、具备消防照明等设施条件。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足够仓储供面积。甲方在储运期内货物进库数量、货物出库数量、货物各种品相、规格、数量。每月报表、每月盘点、每周清点、每日做好台账。做到货与账相符。

  3、乙方负责仓库内外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

  4、乙方应全力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完好,若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损坏、丢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经济折扣价赔偿甲方。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破损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所造成货品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善意第三方的责任。

  5、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库信息预期产品。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库进行盘点,乙方应履行报表责任,《库存产品出入库汇总日报表》《配送跟踪表》,为减少和

  6、货物入库验收信息反馈。货物到仓储站由乙方与送货方核实到货数量,发现有不一致现象即时报甲方处理。乙方应派人到现场验收货物,核实物品名称数量是否相符,与送货人员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如发现货物异常(包括破损、损坏货物减少等)与乙方及时追查原因并告知甲方。乙方验收后,再到《货统计表》签字盖章确定产品数量、状态,并在24~36小时内将反馈表上报甲方。

  7、乙方验收后负责装卸 装卸费用在报价表附件中。

  8、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 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9、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进行堆码。乙方负责仓库货物日常巡查发现堆垛歪斜包装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发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失职。

  10、残次品外包有损坏的、退换货的、或不同品质有不同程度问题的、应分开堆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串放。

  11、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甲方将定期 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 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

  1、 元,若甲方当月发货费用连续三个月低于双方确定的月发货费时,从第四个月起改为单票现金结算或到付结算。

  2、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运费及相关费用结算期是每月日为物流服务费进结算日,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表》明细后三个工作日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及确认,如有疑义应于收到账单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三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3、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项部分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物流费用月结待遇,而改成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和甲方终止合同,不再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仓储服务。

  第七条:保险理赔

  1、在合同期内乙方将仓库租赁给甲方,在仓储内有乙方的员工专人负责整理看护。为了规避运输途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带来的危险,甲方需把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 %,未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缺少。由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赔偿,但不超过损失部分的运费三倍为限。

  第八条:

  1、甲方委托乙方做物流配送发货业务,甲方承诺不得将甲方货物委托任何第三方物流企业。若有出现有其他物流公司,乙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追究其乙方仓储利用率经济损失。

  第九条:

  1、甲方对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货品从卸货起到甲方租赁仓库储存至最终出货前的全过程有甲方负责,出库后到收货人收到货物前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1、货物出库由甲方出具发货清单,发货数量及收货人地址、电话必须明确才可委托乙方负责物流运输发货业务,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出库发货,货物到目的地,收货人收到货物后。乙方的流程工作结束。

  第十一条:

  1、甲方派驻乙方仓库的工作人员和工作地、住宿等问题由乙方提供。

  第十二条:

  1、甲方将其产品送到乙方仓库。若甲方要求乙方提货送到仓库要付提货费用。

  第十三条:

  1、乙方凭借甲方发给乙方的发货通知单方可发货,乙方不接受甲方指定人以外任何人的白条,口头通知发货,每张出库单具只能出库一次,如造成重复出

  第十四条:

  2、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特性要求进行装卸,对因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1、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箱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符合要求,若出现超高堆码造成损失与乙方无关。

  2、仓库货物堆放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跺距、柱距、货距以便收发作业及库存的盘点。

  第十六条:

  1、装卸费用由甲方货物到乙方仓库前的装卸及出库装卸费用

  第十七条:

  1、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对方并提供详情报告由双方协调解决合同。

  第十八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产品报价表》中的价格是未含税价格,每票货应加5.85%的税金。如甲方要求货物到达所在城市的配货站要求将货物送货到收货人手中,简称门到门,需加送货费 元。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当地法院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

  乙方 :

  开户行 :

  开户行 :

  账号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签字日期:

  签约地址:

  账号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签字日期:

  签约地址:

  仓储的合同 篇5

  甲方:存货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保管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在乙方具备法人资格、拥有仓库所有权的前提下,双方就甲方所有的仓储物资在乙方仓库储存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双方自愿、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采购的各种钢材。

  二、数量:仓储物资的具体品种、规格、数量由甲方提供。

  三、仓储物资的交付、验收方式及期限:

  1、甲方的仓储物资在交付给乙方仓库保管前,应事先将有关仓储物资的到货信息资料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及时安排货位和做好接货的准备工作。

  2、甲方的铁路、水路运单收货人栏内填写:

  收货人:

  整车到站:

  3、为了方便联系,乙方应配备基本的通讯设备:长途电话机、传真机。乙方根据甲方验收单的内容及时组织入库验收并在货到3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完毕后将验收结果填写在验单上加盖乙方公章及经办人章(或签字)后转给甲方,以作为甲方的'入库验收凭证,乙方对甲方发到仓库的仓储物资要建立单独的收、发、存台帐。

  4、对甲方入库的存储物资,乙方必须一车一位存放、集中摆放整齐、设置标识,专人管理,并按国家同类物资存放的标准存放,以确保钢材在存放期间的质量。

  四、仓储费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

  (1)货物出库费15元/吨,如需装船每吨加收装船费10元/吨。

  (2)货物到达乙方仓库全部费用由乙方实行包干,①、铁路运输卸车费780元/车皮,短驳运输费320元/车皮;②、船进起驳费10元/吨;每月20日之前向甲方结清上月所发生费用。

  (3)货物加工,开平费元/吨(免出库费);切边费元/吨;厚度超过12.00mm加工费另议。

  2、结算方式:转帐。

  五、数量及质量异议提出期限:

  1、乙方在接受乙方交付的仓储物资入库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资进行验收,验收中出现与甲方提供的入库验收单不符现象,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核实。

  2、验收中出现盈亏,残损及外观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仓储物资到库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按标准允许的交货公差除外),并提供盈亏磅码单或残损单等由关资料,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负责处理异议时的复磅及进库物资的商检等工作。

  3、仓库物资在规定的期限内验收完毕后,在以后的储存和出库过程中发生的残损、短重量等数量、质量等问题,由乙方负责。

  4甲方验收凡是应与质保书的验收方式相同。

  六、仓库物资出库的手续:

  1、甲方在乙方处留存公司物资出库单的票样(见附件1)。

  2、乙方凭甲方出据的公司物资出库单(原始件),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库,并公司物资出库单上加盖乙方公章及经办人签字,出库单发生涂改或印件不全的为无效出库单,乙方不得擅自出库或则拖延出库时间,由于乙方业务差错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铁路运输、汽车、及水路运输工作,其运输费用由货物买方承担。

  七、其他约定:

  1、甲方对交付给乙方存储的仓储物资拥有所有权。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动用、扣留、质押、留置甲方的仓储物资。

  2、乙方对甲方的仓储物资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无论货物位于室内还是室外,都负有防止仓储物资污染、变质的责任。

  3、乙方在仓储物资存储期间,不得擅自将仓储物资转交第三人保管。乙方的仓库经营权及法定代表人等有关权属、人员方面发生变动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得以变动为由变更或解除仓储合同,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对甲方在乙方仓库内仓储物资,双方应按月核对库存。并提供月收、发、存报表。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

  1、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品种、数量接受仓储物资入库或者违反货物出库规定的,必须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那部分货物的实际损失及由此造成的其它费用。

  2、乙方提供的货位不符合要求、或者在仓储物资存储期间因保管不善、以及非因不可抗力造成仓储物资损毁、灭失、短少、变质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按甲方进货金赔偿。

  3、由乙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地点外,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包头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一、附加条款:本协议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合同期满双方均无书面材料要求终止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可顺延壹年。

  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仓储的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等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仓库租赁、仓储物流配送、物品保管、物流装卸、发往全国各地行政区域,物流配送业务及装卸业务、提送业务运输服务和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仓储物流、物品保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在途服务跟踪、到站等一切事物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提供仓库面积提供货物保管发运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如合同到期,乙方和甲方将重新签订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新合同为准

  第三条:仓储物流服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物流仓储、配送、发往到全国各个地区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仓库为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

  第四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

  4.重量: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履行地点及要求

  1、仓库地址:_______________

  2、乙方提供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___的仓库租赁给甲方费用按每年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计算,水电费全免。

  租赁付费方式:起租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截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乙方的仓库应符合储运条件、防雨、防尘、防洪、防潮、具备消防照明等设施条件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足够仓储供面积甲方在储运期内货物进库数量、货物出库数量、货物各种品相、规格、数量每月报表、每月盘点、每周清点、每日做好台账做到货与账相符

  5、乙方负责仓库内外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

  6、乙方应全力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完好,若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损坏、丢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经济折扣价赔偿甲方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破损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所造成货品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善意第三方的责任调拨至乙方仓库的货物,因货物性质、货物包装、等从外观可辨别的不符合正常验收约定或超过有效期等乙方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验收入库,因此造成货物编制破损,一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7、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库信息预期产品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库进行盘点,乙方应履行报表责任,《库存产品出入库汇总日报表》《配送跟踪表》,为减少和消灭呆滞货物要求在日报表上注明货物的生产日期,报表须发给甲方负责人

  8、货物入库验收信息反馈货物到仓储站由乙方与送货方核实到货数量,发现有不一致现象即时报甲方处理乙方应派人到现场验收货物,核实物品名称数量是否相符,与送货人员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如发现货物异常(包括破损、损坏货物减少等)与乙方及时追查原因并告知甲方乙方验收后,再到《货统计表》签字盖章确定产品数量、状态并在24~36小时内将反馈表上报甲方

  9、乙方验收后负责装卸,装卸费用在报价表附件中

  10、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11、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进行堆码乙方负责仓库货物日常巡查发现堆垛歪斜包装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发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失职

  12、残次品外包有损坏的、退换货的、或不同品质有不同程度问题的、应分开堆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串放

  13、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甲方将定期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

  1、甲方按月与乙方进行结算此结算方式以甲方当月发货运费大于万元,若甲方当月发货费用连续三个月低于双方确定的月发货费时,从第四个月起改为单票现金结算或到付结算

  2、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运费及相关费用结算期是每月日为物流服务费进结算日,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表》明细后三个工作日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及确认,如有疑义应于收到账单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三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3、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项部分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物流费用月结待遇,而改成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和甲方终止合同,不再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仓储服务

  第七条:理赔

  在合同期内乙方将仓库租赁给甲方,在仓储内有乙方的员工专人负责整理看护为了规避运输途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带来的危险,甲方需把乙方向_____公司购买_____,_____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未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缺少由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赔偿,但不超过损失部分的运费三倍为限

  第八条:

  甲方委托乙方做物流配送发货业务,甲方承诺不得将甲方货物委托任何第三方物流企业若有出现有其他物流公司,乙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追究其乙方仓储利用率经济损失

  第九条:

  甲方对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货品从卸货起到甲方租赁仓库储存至最终出货前的全过程有甲方负责,出库后到收货人收到货物前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货物出库由甲方出具发货清单,发货数量及收货人地址、电话必须明确才可委托乙方负责物流运输发货业务,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出库发货,货物到目的地,收货人收到货物后乙方的流程工作结束

  第十一条:

  甲方派驻乙方仓库的工作人员和工作地、住宿等问题由乙方提供

  第十二条:

  甲方将其产品送到乙方仓库若甲方要求乙方提货送到仓库要付提货费用

  第十三条:

  乙方凭借甲方发给乙方的发货通知单方可发货,乙方不接受甲方指定人以外任何人的白条,口头通知发货,每张出库单具只能出库一次,如造成重复出库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十四条:

  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特性要求进行装卸,对因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1、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箱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符合要求,若出现超高堆码造成损失与乙方无关

  2、仓库货物堆放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跺距、柱距、货距以便收发作业及库存的盘点

  第十六条:

  装卸费用由甲方货物到乙方仓库前的装卸及出库装卸费用组成,卸车费/吨,/方,装车费/吨,/方

  第十七条:

  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对方并提供详情报告由双方协调解决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产品报价表》中的价格是未含税价格,每票货应加税金如甲方要求货物到达所在城市的配货站要求将货物送货到收货人手中,简称门到门,需加送货费元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当地法院解决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

  仓储的合同 篇7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元。

  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或%)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易燃、XX、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

  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X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保管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章):__________________保管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鉴(公)证机关(章)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___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仓储的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了加强双方责任,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仓库租金计算

  1、为了提高仓库使用率,确保物资安全,经协商,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元整。

  (二)货物进出库手续

  1、为加强进、出库管理,甲方应按时通知乙方年度、季度、月份进货计划,以利乙方安排各项劳务计划,及时做好收发工作。

  2、货物入库一律凭甲方规定凭证所列数量、名称,核点无误后,乙方按规定通知甲方及时记账备存。

  3、货物入库前,乙方负责卸车,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会同有关部门作出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甲方与有关部门处理。

  4、凡是货物出库一律凭甲方规定的凭证办法发货,否则不予办理。

  5、货物进、出库过程中,如发生差错、事故,应由责任方负责。如因乙方保管不妥,或装卸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需要发往外埠的货物,甲方应在铁路规定的时间内,向铁路部门申请车皮计划,然后通知乙方向发站办理请车,并及时办理整车发货事宜,有关铁路运杂费用暂由乙方垫付,然后再向甲方结算。

  (三)劳务费的'结算

  1、凡整车到达乙方专用线装卸(包括上下盘站作业)进库费每吨收__元,出库费每吨收__元(如火车发货仍按__元)。为便于结算应在入库时一次收清,出库不另收费。

  2、凡甲方在乙方专用线上卸车后,组织直发货物,进出库每吨各收__元,直发货物各项手续均由甲方办理,乙方只负责装卸劳务。有关数量、质量、外观由收货人负责。

  3、凡汽车到达货物进、出库每吨收__元(入库前如同第4条办理)。

  4、凡整车到达专用线的重载车辆,每车皮吨按一元计收过轨费,取送调车费每节__元,由乙方垫付,月底向甲方结算。(乙方结算时应将发站、车号、吨位抄写一份送甲方核对)

  (四)其他事项

  1、甲方如需乙方汽车运输及装卸货物时,其费用标准按__市运输公司规定计算。

  2、甲方需乙方在库内提供劳务时,所需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乙方提供劳力工,每工日按___元计算。

  3、为确保库存账物相符,每月末双方对账一次,如发现库存不符合应及时查清,以免影响正常收发、储备。

  4、乙方在每月末提出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向甲方开户行托收结算。

  (五)共同责任

  1、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本协议继续生效,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安排调整仓库。终止协议时,双方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密切协作,争取尽快出库,最迟在三个月出清。

  2、本协议自__月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字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仓储的合同 篇9

  存货人(甲方):XXXXXXXXX

  仓管人(乙方):XXXXXXXXX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XXXXXXXXX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XXXXXXXXX元,合计月租金为XXXXXXXXX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XXXXXXXXX份(正本XXXXXXXXX份,副本XXXXXXXXX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XXXXXXXXX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XXXXXXXXX份。

  甲方(盖章):XXXXXXXXX 乙方(盖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仓储的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进出仓原则: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进仓通知,安排好货物的进仓;根据甲方的出仓通知,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货。

  二、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按合同约定支付仓储费。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物品仓储,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的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灭火、安全等规定保管货物,提供24小时仓库外的保安服务,保证货物的'安全和稳定,以符合甲方对货物保管的要求。

  (2)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上述货物仓储,并就其储存保管的甲方货物进行独立库存纪录和财务核算,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里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告,清点库存,并记录备案。以《存货月结单》形式记录当月货物入库、出库情况。

  (3)甲方可定期或不定期安排人员到乙方仓储地点进行实物盘点及仓储情况检查,并事先提供人员名单。乙方应对人员姓名及身份证件核对无误后,予以接待并配合。

  (4)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安排货物进仓。在接货时应按《发货通知单》、《货物入库通知单》上确定的货物名称、数量、外包装尺寸大小查点货物,并检查货物包装及货箱封条是否完好。如无异状,由乙方人员书面签收。如发现异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依照甲方指示接收或拒收货物,甲方未及时做出处理的,乙方有权拒收货物。

  (5)交货时,乙方应核对收货人名称、印章、签收人员姓名是否与甲方通知相符,并核对提货人身份证或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记录证件号码。如为收货人或甲方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则乙方还应核对收货人出示的《货物出库通知单》与甲方事先传真给乙方的《货物出库通知单》内容形式是否完全一致。

  (6)经核对上述事项,乙方要求收货人在《货物出库通知单》、《货物签收单》上书面签收后,方可对予以放行。

  (7)出库时、乙方须对所有标准包装编箱号。

  (8)乙方在分散货物拼箱出库时,须在箱体上粘贴醒目的标签纸,并注明箱内货物品名和数量、同时编箱号。

  (9)乙方须将装箱明细填写在甲方出库单上,每次出库后回传甲方。

  三、合同签订有效期限从_____年 __ 月 __ 日起至 _ 年 _ 月 _ 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无异议则本合同将自动顺延。

  四、本协议附件运输、仓储报价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的合同 篇11

  甲方(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存货方)委托乙方(保管方)为其产品提供仓储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大型货物描述

  1、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大型货物包装应符合汽车运输、铁路运输等质量要求

  4、存放方式: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一)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四)储存场所;(五)储存期间;(六)仓储费;(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第二条、大型货物验收入库

  1、大型货物验收依据: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的大型货物清单。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大型货物清单对大型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包装进行验收,若大型货物与随货清单不符合、有包装缺陷或运输中的大型货物磕碰,乙方可暂拒接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商合理方案以便及时解决。

  2、大型货物入库:乙方按甲方要求对来货进行过磅(或清点件数),乙方验收员对照甲方随货清单核对大型货物外观质量及规格、数量、重量无误后即办理入库手续,并在甲方回执单上签字、盖章。

  3、乙方只负责产品包装及外观质量验收,不对其内在质量及使用性能负责。

  4、甲方必须保证进入乙方库房产品的进货渠道,禁止假冒伪劣及三无产品。由于甲方经营非正规或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大型货物出库及结算方式

  1、大型货物出库:甲方将填写正确、签字盖章齐全的出库单传递乙方(出库单签字样式附后),乙方依照单据注明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办理出库手续。乙方对每笔出库大型货物进行过磅计量(或清点件数)并做记录。

  2、甲方委托的提货人须出具经办人的'身份证,乙方不接受任何口头指令。

  3、乙方应确保甲方大型货物及时出库,大型货物一经经办人签收出库后出现的损坏、缺少等情况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四条、配送服务

  1、甲方大型货物运至乙方的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将大型货物运输到乙方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大型货物:自乙方仓储地至甲方指定到站(或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

  3、遇大宗大型货物出库配送的,甲方须提前2日告知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均含税):仓储保管费:按______元/吨__月计算;装卸费按______元/吨计算;过磅费按______元/吨计算;运费按单议价,一单一价。

  2、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签订仓储协议时应根据计划代储大型货物数量,预先缴纳相关费用。

  2.1每月以乙方确定的结帐日为依据,确定结算周期。甲方应在当月月底前结清本月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乙方负责在当月月底(当月日历最后一天)前向甲方开具费用发票。甲方应按时领取发票并结算费用,否则产生的发票作废、停办业务等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2.2甲方费用未结清前,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仓储物,并停止办理甲方各项相关业务。甲方与乙方结算应为现金或现金支票。如无特殊原因甲方缴费逾期,乙方可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当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滞纳金。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及甲方委托的送、提货人员进入乙方库区应严格遵守乙方仓储管理规定,注意安全,由于自身安全意识淡薄、注意力不集中,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自行负完全责任。

  2、甲方大型货物包装应符合储运要求,因包装质量带来的大型货物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应及时将每批产品的出、入库清单等资料及时送达乙方,因单据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因甲方的产品质量造成收货方拒收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拒收需乙方载货返回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倍运费。

  5、甲方自提大型货物,必须是甲方业务员并携带相关身份证明。

  6、甲方变更提货单据格式或业务员,需向乙方提供盖有红章的证明文件。

  7、当存货全部提走之前,甲方须结清全部仓储、装卸、运输、过磅等服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发货。

  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按时足额支付仓储物流服务费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的5%向乙方另付滞纳金。

  9、甲方有权随时抽检保管大型货物。并随时依据库存台账提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不能提取台账应存库存量,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第七条、乙方责任:

  1、提供的存储条件达到防火、防盗目的。

  2、在大型货物仓储期间造成的大型货物短缺由乙方负责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3、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甲方随时带人看货,乙方将予以配合。

  4、承诺按甲方指令及时、准确办理来货入库、发货配送工作。

  5、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通报产品库存情况。

  6、应指定专人负责甲方的相关业务和操作。

  7、发货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八条、不可抗力因素

  1、由于不可抗力情况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2、遇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传真等方式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方,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由保管方承担违约损害责任。

  3、存货方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并由此承担给仓储保管方造成的损失。

  4、存货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仓储物的性质交付仓储物,或者超过储存期,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

  5、危险有害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存货方未按合同约定而造成损失,自行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仓储人造成的损失。

  6、储存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后仍不提取,仓储人承担由此提存仓储物的违约赔偿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单方面不履行合同时,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均可直接提交_________法院裁决,一切经济损失由败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至本合同到期之日,如甲方大型货物仍有库存,仓储保管费执行下期合同价格。

  3、对于合同期满,甲方壹个月内不续签合同的,乙方有权拒发甲方的大型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

  本合同正式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所有附件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的合同 篇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保管人和存货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仓储物 编号

  包装货物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质量

  二、仓储费用

  保管人提供仓库_______平方米由存货人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元整。

  三、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出入库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五、验收

  1.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3.验收期限:_____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六、货物的损耗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七、付款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存货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存货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用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八、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___%(或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十、声明及保证

  (一)保管人:

  1.保管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存货人:

  1.存货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货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存货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存货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存货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盖章):_______ 存货人(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仓储的合同 篇13

  存货人: (甲方)

  仓管人: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

  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 年 月 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份(正本__份,副本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仓储的合同 篇1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储存、保管货物

  1.1 甲方以总包形式委托乙方进行仓储保管。

  1.2乙方向甲方承诺及保证其具备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进行仓储保管的合法资质,并保证严格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安全、稳妥的为甲方进行仓储保管,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损失。

  1.3 乙方向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的具体仓库明细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储存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2.1 货物名称:青岛啤酒以及甲方要求保管的货物

  2.2 规 格:标准。

  2.3 数 量:按照甲方存货计划数量。

  2.4 质 量:按照国家规定标准。

  2.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保证货物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储存。

  第三条 货物保管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3.1 产成品的入库管理:

  3.1.1 乙方收货库应严格按照甲方物流管理总部的转库订单收货,无转库订单且无其它通知,货物不得入库;

  3.1.2 收货库每日汇总转库数量,并及时与各厂开具的《转库单》核对录入系统(录入的批次及数量应准确无误);对入库数量与《转库凭证》或《转库单》不符的,应及时协调承运单位与各生产厂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3.2 产成品出库管理:

  3.2.1 销售订单提货必须严格贯彻“先进先出”原则,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必须有物流管理总部书面通知;样品单提货的,依照单据签库情况发货,正常情况应优先发新批次成品;

  3.2.2每笔订单完成后,乙方成品库必须详细记录货物流向,包括货物的批次、数量、目的地及分公司(办事处)或客户名称等,以便在发现不合格产品后,能够及时召回;

  3.2.3 若出现产品召回情况,成品库应根据甲方技术质量总部出具的《产品召回通知》暂停该产品出库并对

  产品进行隔离、标识和记录,根据成品库发货记录,及时召回流通中的产品,并详细记录召回情况。

  3.3 成品储存及管理:

  3.3.1 乙方成品库仓库内应划分库区、垛位,建立垛位卡片,储存的成品应按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生产厂、生产日期等分区分类码垛,用标牌做出明显标志;

  3.3.2 乙方成品库每日发货完毕后,应对每个垛位的成品实数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应按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厂、生产日期逐项登记收、付、存台帐,保持帐、卡、物相符;

  3.3.3 成品入库后,应在考核期限(保质期为6个月的酒为45天,保质期为12个月的酒为60天)前销售出库;对临近考核期限的品种,乙方成品库应提前向物流管理总部汇报,并在相关报表内注明;

  3.3.4 在产品入库及出库过程中,乙方成品库对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物流管理总部;

  3.3.5 乙方对成品酒的储存保管按照甲方《第三方物流成品酒仓库管理工作标准》执行。

  3.3.6 乙方对整合酒的处理方法按照甲方《第三方物流仓库破损酒整合操作工作标准》执行。

  3.4 库存报表:

  乙方成品库每日将当日发货单据、入库收货单逐笔登记,并于次日9:30前将《成品库收付存报表》报给甲方物流管理总部;乙方成品库每周五根据前日成品结存及生产日期制作《成品酒生产日期排查表》,并注明临近考核期限品种,于10:00前报给甲方物流管理总部。

  3.5月末结帐及实物盘点:

  每月结帐日收发货完毕后,乙方成品库应对库存成品进行统一盘点,并根据实物盘点数量做出《盘点表》及《库区垛位表》;甲方物流管理总部负责月末根据乙方成品库的《盘点表》与实物进行现场核对,并不定期对乙方成品库进行抽查。

  第四条 装卸要求

  4.1 乙方装卸人员对货物要做到轻装轻卸,严禁乱摔、乱砸、乱放;因搬运不当造成的破损应按实际货值赔偿。

  4.2 乙方叉车装卸时行驶速度要适宜,不得超出载重量规定,应轻装轻卸稳放于车板或地面上。

  4.3 当乙方装卸时发现有开箱、破箱、重量不足等缺陷的,装卸人员应及时挑出,单独存放,以便用于封箱、换酒备用,不得将有缺陷产成品装入车、船运出。

  4.4 乙方驾驶员、港站理货员等有监督装卸质量的职责,对因监督失职造成的装卸货损,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服务指标承诺与考评

  5.1 甲方有权对委托乙方保管的货物进行检查和盘点,并制定考评方法对乙方提供的仓储服务进行考评,考评方法以附件二为准。

  5.2 乙方承诺各项服务指标达到附件二之要求,并且于每月5号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甲方指定联系人。

  5.3 乙方承诺达到附件二约定的各项KPI服务指标,并同意由甲方分别对合同附件二中指定项KPI服务指标进行考评。其中,

  5.3.1 仓库面积利用率、仓库库容利用率、盘点准确率、批次记录准确率、装卸效率、信息反馈及时率中任意一项的实际考评结果与乙方在附件二中承诺的标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5.3.2 产品破损率不达标的,由乙方负责按照市场价进行赔偿;

  5.3.3 应急反应的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差”,应急反应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良好”,乙

  方应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应急反应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5.3.4 物流质量与食品安全得分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85分至94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如为75分至84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如为74分以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

  因服务指标不达标而收取的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月.

  第六条 其它服务内容及要求

  6.1 由乙方对成品库装卸质量进行直接监督,在成品入库过程中,对成品进行有效地监督,杜绝有缺陷产成品入库;在成品出库过程中,不得将有缺陷产成品装入车、船运出,杜绝有缺陷产成品流出成品库;对装卸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物流管理总部;

  6.2由乙方根据入库的产品准确记录产品的生产批次,合理安排库位存放,并在成品出库时准确记录发放批次。

  第七条 货物的短损及赔偿

  7.1 乙方对甲方交付进仓的货物必须在交付现场按照甲方规定的成品外包装验收标准验收。如果乙方当场未提出书面异议(直接在接受货物的单据上进行批注),则视为乙方已按甲方认可的数量、规格和质量接收货物;乙方对已批注短少破损部分的货物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7.2 乙方必须对已接收的正常货物在服务期间发生的短少、破损和运输错误负责。每月月底经双方实盘确认的盘点差异而导致甲方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当月或后期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扣除。如发生前述货物短少、破损,乙方应:

  7.2.1 在情况发生后两天内通知甲方并提供短少、破损的货物清单(不管什么原因导致的短损,包括产品丢失、污染、被盗等);无论乙方是否获得保险赔偿,乙方均应负责按市场价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7.2.2 将损坏的货物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在短损报告中详细记载,在与甲方达成协议或得到甲方书面指示后才能处置损坏的货物;除该货物的损坏完全由甲方的过错造成的情况外,相关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7.2.3 按以下标准就短损的货物向甲方进行赔偿:

  (1)对于每月产品破损率等于或低于万分之五的部分,甲方将不向乙方进行索赔;

  (2)对于每月产品破损率高于万分之五的部分,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如下金额:

  a. 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外包装破损的:纸箱破损在总入库数量的万分之五以内的可向甲方申请,超出该范围的须自行向甲方申请购买,纸箱和其他相关辅料以甲方规定计价;货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b. 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缺失、受到污染的:按甲方相应货物的市场价金额赔偿;赔偿后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7.3 因乙方发货错误,如发货地址、货物数量、品种、批号与甲方订单不符等原因而造成的甲方损失(含客户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7.4 对于以下货物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1)经甲方认定的是由于货物自身包装设计或材料缺陷造成的货物损失;

  (2)因地震、洪水、战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以下称为“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5 甲方负责赔偿完全由于甲方指令错误、变更或手续不全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失;

  7.6 双方对于货物的索赔期限为事件发生后的1个月内;1个月后受损方未提出书面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

  第八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

  8.1保证货物本身的安全性:甲方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未经允许不得将易燃、易爆、具腐蚀性等危险品存入库房,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8.2 因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的货物损坏、变质,由甲方负责。

  8.3 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乙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义务:

  8.4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要求支付乙方仓储费用、装卸费等。

  8.5 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产品的有关信息、有效的单据及预留印鉴式样。如有变更,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不及时提供单据及预留印鉴式样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8.6 甲方负责提供产品堆码、保管技术规范、有效票样样板。

  8.7 为了确保产品安全,甲方要不定期到仓库对仓储产品进行抽检。

  8.8 严格遵守消防部门及乙方有关仓储安全防火、防爆、防毒的规定。

  第九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乙方责任:

  9.1 在单据手续不全或明显不符的情况下出库,致使货物被冒领而造成甲方货物损失的,乙方按甲方货物市场价负责赔偿。

  9.2 保管期间发生的货物破损、短少、水湿、受潮、污染、冻损等,乙方应按甲方货物市场价负责赔偿。

  乙方义务:

  9.3负责库房的维修管理,提供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保证消防安全;提供足够数量的垫板、托盘,保证货物的干净和干燥;保持库房整洁,满足存货方每月所需仓库的使用面积;并及时满足甲方扩大销售城市所需的相应网点仓库资源。

  9.4提供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甲方货物出、入仓库及日常的货物保管工作,并保证有足够数量的搬运工人和装卸设备。

  9.5 提供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货物出、入库装卸服务。

  9.6 按照双方约定的运作流程进行作业,并及时提供有关报表及统计信息。

  9.7负责出、入库及在库货物的管理,商品堆码符合甲方要求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甲方有关工作:如每月盘点和对帐、提供保险索赔单证、不定期抽检等。

  9.8货物有异状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否则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储存期间,如发生储存货物因潮湿、火灾或相关人为保管原因而出现产品变质、损耗、丢失,乙方应按照储存物的市场价于15日内全额赔偿甲方,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各项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费用结算

  11.1 具体价格详见附件一《合同价格表》。

  11.2 甲乙双方明确,除另有书面明确约定外,本合同约定款项为本合同的全部价款,甲方将不再另行向乙

  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1.3 仓储费用结算方式:采用月结方式,次月10日前,乙方按照附件一约定仓储管理价格、三层码垛服务费开具国家规定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

  11.4 装卸费用结算方式:采用月结方式,与当月本仓库转储订单及配送订单的运输费用同步结算;乙方开具国家规定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合格单据及发票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

  11.5 仓储装卸包干费用结算方式:采用月结方式,按当月仓库出库订单数量统计;乙方开具国家规定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合格单据及发票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如果一方因地震、洪水、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以下称为“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2 如果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其义务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其应该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清楚地向对方指出可以预测到的后果,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由相关机构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的相关证明。

  12.3 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把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减到最低。声称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尤其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以减轻或消除该事件的影响,并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重新履行受该事件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保密

  13.1 乙方对本合同具体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知晓的有关甲方的任何商业资料及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未获得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此类资料或信息直接及间接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知悉;且乙方不得因本合同而利用甲方名义为其进行宣传。

  13.2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两年时间。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4.1 运输破损由乙方出具验收报告,送交甲方确认,并保留由承运方代表签字认可的原始记录备查。

  14.2 本协议附件规定的运作流程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规方负责;附件清单如下:

  附件一:《合同价格表》

  附件二:《KPI服务指标承诺》

  附件三:《产品托盘堆码标准》

  附件四:《货物装卸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

  附件五:《第三方物流成品酒仓库管理工作标准》

  附件六:《第三方物流仓库破损酒整合操作工作标准》

  附件七:《环境及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八:《装卸吨位折算方式》

  14.3 发生临时性面积增加情况时,按当月实际使用面积,比照本协议规定面积价格执行。

  14.4 在合同期,乙方如需更改仓库使用用途,需负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如甲方因政策变化需撤换仓库,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当一个月的仓储费用作为违约金。甲方在付清至撤仓日所欠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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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的合同精选14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仓储的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仓储的合同精选14篇

  仓储的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

  第一条仓储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仓储物名称

  品种规格

  性质

  数量

  质量

  包装

  件数

  标记

  仓储费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

  第六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储存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八条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_____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_____;保险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与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第十四条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存货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存货人

  存货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保管人

  保管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______等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设计费人民币______ 元,(大写:______元整)。

  2、乙方将设计制作正式稿及电子文档交付甲方时,甲方需付设计费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______元整)。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以彩色打印稿和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

  仓储的合同 篇2

  一、仓储合同什么时间生效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的规定,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二、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

  1.平等的原则

  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或者行政命令的方式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采取歧视的方式选择订立合同的对象。

  2.等价有偿的原则

  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保管人的利益体现在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两方面。在仓储过程中保管人的劳动、资源投入的多少,决定了保管人能获得多少报酬。等价有偿的原则也体现在当事人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对等上。

  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生效合同是指当事人完全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通过广泛的协商,在整体上接受合同的约定时所订的合同。任何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将是无效的合同。若合同未经协商一致,将来在合同履行中就会发生严重的争议,甚至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生侵犯国家主权、危害环境、超越经营权、侵害所有权等违法行为。合同主体在合同行为中不得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妨碍人民生活、违背道德的行为。

  三、仓储合同注意事项

  (一)主体方面

  1.保管人的资格

  并不是任何个人或单位都能够从事仓储业务的,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所以在签订仓储合同之前,一定要查明保管人是否具有从事仓储的资格,并且是否在其营业执照上写明。

  2.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情况

  当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时,存货人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主要注意以下两点:

  (1)该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授权权限、期间,并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

  (2)代理人是否在授权范围内代订仓储合同,凡是超越代理权限而订立合同的,将因无权代理而导致合同无效。

  (二)仓储物

  1.仓储物是否违法

  标的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仓储合同时,保管人应确切地知晓存货人所存放的是什么物品,防止存货人利用仓储公司存放违法物品。

  2.合同中应注明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方面。

  (1)由于仓储合同的标的物是委托储存保管的.货物,对于存货人来说,无论其为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均具有特定的用途,保管人不但应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损毁,而且在保管期满后应当按约定将原物及其孳息交还存货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因此,必须在合同中对货物的品种或品名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

  (2)货物的数量依据保管人的存储能力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应以法定计量单位计算;货物的质量应使用国家或者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标明,如货物有保质期的,也应一并说明;货物的包装由存货人负责,有国家或者专业包装标准的,执行规定标准,没有有关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约定。

  3.仓储物的验收内容、出入库手续、时间及运输

  (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通常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无需开箱拆捆即直观可见的质量情况,项目主要有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等;

  二是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者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三是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的约定验收。验收方法有全验和按比例抽验两种,具体采用哪种方法,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合同中要注意明确仓储物的出入库手续的办理方法,双方当事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在没有存货方在场的情况下,仓储物的出库应当与存货人原指定的第三者办理,不能直接与仓储物的买方办理。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仓储物验收的时间与仓储物实际入库的时间应尽量缩短,对易发生变质的仓储物,更应注意验收时间。须注明超过验收时间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人负责。仓储物验收期限,自仓储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政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3)合同中还要约定仓储物在出库后是由存货人来运输还是由保管人代为发运。若是由保管人代为发运的,要明确仓储物的运输方式,是公路、铁路还是水路运输,抑或是所有运输方式都可以,并且还可以约定出库后几日内送达目的地。

  4.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仓储物在储存期间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的执行原则。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可以商定在保证运输和存储安全的前提下由双方作出规定。

  (三)保管条件

  仓储物的储存条件和储存要求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需要在冷冻库里储存或是在高温、高压下储存,都应通过合同订明。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易渗漏、易腐烂、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储存要明确操作要求储存条件和方法。原则上有国家规定操作程序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国家规定的,按合同约定储存。

  仓储的合同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仓储保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存货方和保管方为加速货物流通、妥善保管货物、提高经济效益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同委托储存货物的法人之间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

  第二章仓储保管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根据存货方的委托储存计划和保管方的仓储能量,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由双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的经办人签字、单位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即成立。如法定代表授权本单位经办人员代理签订合同,应事先出具本单位的委托证明。

  法人之间代订合同时,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图表和购销合同副本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一方在接到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后十五日内或合同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

  第七条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货物的品名或品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

  7.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8.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

  9.合同的有效期限;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第八条与仓储保管有关的货物检验、包装、保险、运输等事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或另订合同。

  第三章货物入库

  第九条入库计划的执行:

  保管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议定的品名(品类)、时间、数量接货,应承担违约责任;

  存货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议定的品名(品类)、时间、数量入库(含超议定储存量储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货物入库交接:

  由存货方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送货到库的,或由保管方负责到供货单位、车站、港口等处提运的货物,必须按照本细则第十一条或国家有关规定当面交接清楚,分清责任,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交接中发现问题,供货方在同一城镇的,保管方可以拒收;外埠或本埠港、站、机场、邮局到货,保管方应予接货,妥善暂存,并在有效验收期内通知存货方和供货方处理;运输等有关方面应提供证明。暂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第四章货物验收

  第十一条保管方的正常验收项目为: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

  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第十二条保管方未按合同或本细则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合同议定按比例抽验的货物,保管方仅对抽验的那一部分货物的验收准确性以及由此造成所代表的那一批货物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存货方未提供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由存货方负责。

  第十三条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十天,国外到货不超过三十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五章货物保管

  第十四条保管方的责任:

  一、按合同议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

  二、货物在临近失效期(只限外包装或货物上标明了有效期或合同上申明的)六十天前应通知存货方,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发现货物有异状,应及时通知存货方;

  三、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危险品和易腐货物。

  第十五条存货方的责任:

  一、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

  二、及时处理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货物。

  第十六条货物在储存期间,保管方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保管要求,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自然因素或货物(含包装)本身的性质所发生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第十七条货物在储存保管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无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货物发生盘盈盘亏均由保管方负责。

  第六章货物包装

  第十八条货物的包装由存货方负责。其标准,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第十九条货物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因保管或操作不当而使包装发生毁损,由保管方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造成货物损坏,由保管方负责。

  第二十条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七章货物出库

  第二十一条货物出库须按照先进先出或易坏先出(易坏只限合同中申明或货物外部显露出来的)原则发

  货,否则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第二十二条由存货方或用户自提或保管方送货上门的责任划分:

  一、当面办理交接手续;

  二、保管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应承担违约责任;存货方已通知货物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库,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存货方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第二十三条由保管方代办运输的责任划分:

  一、由保管方负责向运输部门申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发运手续;

  二、保管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发货或发生错发到货地点、收货人等差错事故,应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收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四条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发生数量、质量异议时,除合同另有规定者外,由保管方负责处理,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凡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包装或货物上标明的品名、规格、数量、花色与实际不符时,除合同规定应开箱(拆捆)检验而未检验或验而不准者由保管方负责外,发生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其它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处理。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细则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三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三倍的劳务费,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其它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六条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仓储保管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个体、集体经营户同城乡个体、集体户之间或同法人之间,以及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同城乡个体、集体户之间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均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自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钢材仓储保管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签约地:

  签约时间:

  甲方:

  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仓储的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行政法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仓库租赁、仓储物流配送、物品保管、物流装卸、发往全国各地行政区域,物流配送业务及装卸业务、提送业务运输服务和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仓储物流、物品保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在途服务跟踪、到站等一切事物。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提供仓库面积提供货物保管发运。

  第二条:服务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年,自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合同到期,乙方和甲方将重新签订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新合同为准。

  第三条:仓储物流服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物流仓储、配送、发往到全国各个地区。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仓库为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

  第四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

  1.货物名称:XX公司旗下的系列产品

  2.规格:以外包装尺寸为准

  3.数量:按照存货的计划数量与实际出库为准

  4.重量:按实际重量为准

  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保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或不符合物流运输存储的包装,乙方有权拒绝存储。

  第五条:履行地点及要求

  仓库地址:乙方提供使用面积为50㎡的仓库租赁给甲方。费用按每年两万元人民币计算,水电费全免。

  租赁付费方式:甲方一次性交付一年租赁费用两万元人民币。起租时间20xx年

  1、乙方的仓库应符合 储运条件、防雨、防尘、防洪、防潮、具备消防照明等设施条件。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足够仓储供面积。甲方在储运期内货物进库数量、货物出库数量、货物各种品相、规格、数量。每月报表、每月盘点、每周清点、每日做好台账。做到货与账相符。

  3、乙方负责仓库内外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

  4、乙方应全力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完好,若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损坏、丢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经济折扣价赔偿甲方。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破损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所造成货品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善意第三方的责任。

  5、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库信息预期产品。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库进行盘点,乙方应履行报表责任,《库存产品出入库汇总日报表》《配送跟踪表》,为减少和

  6、货物入库验收信息反馈。货物到仓储站由乙方与送货方核实到货数量,发现有不一致现象即时报甲方处理。乙方应派人到现场验收货物,核实物品名称数量是否相符,与送货人员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如发现货物异常(包括破损、损坏货物减少等)与乙方及时追查原因并告知甲方。乙方验收后,再到《货统计表》签字盖章确定产品数量、状态,并在24~36小时内将反馈表上报甲方。

  7、乙方验收后负责装卸 装卸费用在报价表附件中。

  8、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 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9、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进行堆码。乙方负责仓库货物日常巡查发现堆垛歪斜包装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发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失职。

  10、残次品外包有损坏的、退换货的、或不同品质有不同程度问题的、应分开堆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串放。

  11、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甲方将定期 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 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

  1、 元,若甲方当月发货费用连续三个月低于双方确定的月发货费时,从第四个月起改为单票现金结算或到付结算。

  2、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运费及相关费用结算期是每月日为物流服务费进结算日,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表》明细后三个工作日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及确认,如有疑义应于收到账单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三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3、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项部分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物流费用月结待遇,而改成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和甲方终止合同,不再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仓储服务。

  第七条:保险理赔

  1、在合同期内乙方将仓库租赁给甲方,在仓储内有乙方的员工专人负责整理看护。为了规避运输途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带来的危险,甲方需把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 %,未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缺少。由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赔偿,但不超过损失部分的运费三倍为限。

  第八条:

  1、甲方委托乙方做物流配送发货业务,甲方承诺不得将甲方货物委托任何第三方物流企业。若有出现有其他物流公司,乙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追究其乙方仓储利用率经济损失。

  第九条:

  1、甲方对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货品从卸货起到甲方租赁仓库储存至最终出货前的全过程有甲方负责,出库后到收货人收到货物前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1、货物出库由甲方出具发货清单,发货数量及收货人地址、电话必须明确才可委托乙方负责物流运输发货业务,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出库发货,货物到目的地,收货人收到货物后。乙方的流程工作结束。

  第十一条:

  1、甲方派驻乙方仓库的工作人员和工作地、住宿等问题由乙方提供。

  第十二条:

  1、甲方将其产品送到乙方仓库。若甲方要求乙方提货送到仓库要付提货费用。

  第十三条:

  1、乙方凭借甲方发给乙方的发货通知单方可发货,乙方不接受甲方指定人以外任何人的白条,口头通知发货,每张出库单具只能出库一次,如造成重复出

  第十四条:

  2、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特性要求进行装卸,对因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1、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箱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符合要求,若出现超高堆码造成损失与乙方无关。

  2、仓库货物堆放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跺距、柱距、货距以便收发作业及库存的盘点。

  第十六条:

  1、装卸费用由甲方货物到乙方仓库前的装卸及出库装卸费用

  第十七条:

  1、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对方并提供详情报告由双方协调解决合同。

  第十八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产品报价表》中的价格是未含税价格,每票货应加5.85%的税金。如甲方要求货物到达所在城市的配货站要求将货物送货到收货人手中,简称门到门,需加送货费 元。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当地法院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

  乙方 :

  开户行 :

  开户行 :

  账号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签字日期:

  签约地址:

  账号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签字日期:

  签约地址:

  仓储的合同 篇5

  甲方:存货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保管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在乙方具备法人资格、拥有仓库所有权的前提下,双方就甲方所有的仓储物资在乙方仓库储存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双方自愿、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采购的各种钢材。

  二、数量:仓储物资的具体品种、规格、数量由甲方提供。

  三、仓储物资的交付、验收方式及期限:

  1、甲方的仓储物资在交付给乙方仓库保管前,应事先将有关仓储物资的到货信息资料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及时安排货位和做好接货的准备工作。

  2、甲方的铁路、水路运单收货人栏内填写:

  收货人:

  整车到站:

  3、为了方便联系,乙方应配备基本的通讯设备:长途电话机、传真机。乙方根据甲方验收单的内容及时组织入库验收并在货到3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完毕后将验收结果填写在验单上加盖乙方公章及经办人章(或签字)后转给甲方,以作为甲方的'入库验收凭证,乙方对甲方发到仓库的仓储物资要建立单独的收、发、存台帐。

  4、对甲方入库的存储物资,乙方必须一车一位存放、集中摆放整齐、设置标识,专人管理,并按国家同类物资存放的标准存放,以确保钢材在存放期间的质量。

  四、仓储费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

  (1)货物出库费15元/吨,如需装船每吨加收装船费10元/吨。

  (2)货物到达乙方仓库全部费用由乙方实行包干,①、铁路运输卸车费780元/车皮,短驳运输费320元/车皮;②、船进起驳费10元/吨;每月20日之前向甲方结清上月所发生费用。

  (3)货物加工,开平费元/吨(免出库费);切边费元/吨;厚度超过12.00mm加工费另议。

  2、结算方式:转帐。

  五、数量及质量异议提出期限:

  1、乙方在接受乙方交付的仓储物资入库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资进行验收,验收中出现与甲方提供的入库验收单不符现象,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核实。

  2、验收中出现盈亏,残损及外观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仓储物资到库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按标准允许的交货公差除外),并提供盈亏磅码单或残损单等由关资料,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负责处理异议时的复磅及进库物资的商检等工作。

  3、仓库物资在规定的期限内验收完毕后,在以后的储存和出库过程中发生的残损、短重量等数量、质量等问题,由乙方负责。

  4甲方验收凡是应与质保书的验收方式相同。

  六、仓库物资出库的手续:

  1、甲方在乙方处留存公司物资出库单的票样(见附件1)。

  2、乙方凭甲方出据的公司物资出库单(原始件),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库,并公司物资出库单上加盖乙方公章及经办人签字,出库单发生涂改或印件不全的为无效出库单,乙方不得擅自出库或则拖延出库时间,由于乙方业务差错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铁路运输、汽车、及水路运输工作,其运输费用由货物买方承担。

  七、其他约定:

  1、甲方对交付给乙方存储的仓储物资拥有所有权。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动用、扣留、质押、留置甲方的仓储物资。

  2、乙方对甲方的仓储物资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无论货物位于室内还是室外,都负有防止仓储物资污染、变质的责任。

  3、乙方在仓储物资存储期间,不得擅自将仓储物资转交第三人保管。乙方的仓库经营权及法定代表人等有关权属、人员方面发生变动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得以变动为由变更或解除仓储合同,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对甲方在乙方仓库内仓储物资,双方应按月核对库存。并提供月收、发、存报表。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

  1、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品种、数量接受仓储物资入库或者违反货物出库规定的,必须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那部分货物的实际损失及由此造成的其它费用。

  2、乙方提供的货位不符合要求、或者在仓储物资存储期间因保管不善、以及非因不可抗力造成仓储物资损毁、灭失、短少、变质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按甲方进货金赔偿。

  3、由乙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地点外,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包头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一、附加条款:本协议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合同期满双方均无书面材料要求终止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可顺延壹年。

  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仓储的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等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仓库租赁、仓储物流配送、物品保管、物流装卸、发往全国各地行政区域,物流配送业务及装卸业务、提送业务运输服务和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仓储物流、物品保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在途服务跟踪、到站等一切事物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提供仓库面积提供货物保管发运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如合同到期,乙方和甲方将重新签订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新合同为准

  第三条:仓储物流服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物流仓储、配送、发往到全国各个地区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仓库为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

  第四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

  4.重量: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履行地点及要求

  1、仓库地址:_______________

  2、乙方提供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___的仓库租赁给甲方费用按每年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计算,水电费全免。

  租赁付费方式:起租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截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乙方的仓库应符合储运条件、防雨、防尘、防洪、防潮、具备消防照明等设施条件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足够仓储供面积甲方在储运期内货物进库数量、货物出库数量、货物各种品相、规格、数量每月报表、每月盘点、每周清点、每日做好台账做到货与账相符

  5、乙方负责仓库内外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

  6、乙方应全力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完好,若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损坏、丢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经济折扣价赔偿甲方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破损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所造成货品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善意第三方的责任调拨至乙方仓库的货物,因货物性质、货物包装、等从外观可辨别的不符合正常验收约定或超过有效期等乙方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验收入库,因此造成货物编制破损,一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7、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库信息预期产品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库进行盘点,乙方应履行报表责任,《库存产品出入库汇总日报表》《配送跟踪表》,为减少和消灭呆滞货物要求在日报表上注明货物的生产日期,报表须发给甲方负责人

  8、货物入库验收信息反馈货物到仓储站由乙方与送货方核实到货数量,发现有不一致现象即时报甲方处理乙方应派人到现场验收货物,核实物品名称数量是否相符,与送货人员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如发现货物异常(包括破损、损坏货物减少等)与乙方及时追查原因并告知甲方乙方验收后,再到《货统计表》签字盖章确定产品数量、状态并在24~36小时内将反馈表上报甲方

  9、乙方验收后负责装卸,装卸费用在报价表附件中

  10、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11、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进行堆码乙方负责仓库货物日常巡查发现堆垛歪斜包装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发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失职

  12、残次品外包有损坏的、退换货的、或不同品质有不同程度问题的、应分开堆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串放

  13、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甲方将定期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

  1、甲方按月与乙方进行结算此结算方式以甲方当月发货运费大于万元,若甲方当月发货费用连续三个月低于双方确定的月发货费时,从第四个月起改为单票现金结算或到付结算

  2、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运费及相关费用结算期是每月日为物流服务费进结算日,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表》明细后三个工作日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及确认,如有疑义应于收到账单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三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3、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项部分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物流费用月结待遇,而改成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和甲方终止合同,不再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仓储服务

  第七条:理赔

  在合同期内乙方将仓库租赁给甲方,在仓储内有乙方的员工专人负责整理看护为了规避运输途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带来的危险,甲方需把乙方向_____公司购买_____,_____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未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缺少由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赔偿,但不超过损失部分的运费三倍为限

  第八条:

  甲方委托乙方做物流配送发货业务,甲方承诺不得将甲方货物委托任何第三方物流企业若有出现有其他物流公司,乙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追究其乙方仓储利用率经济损失

  第九条:

  甲方对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货品从卸货起到甲方租赁仓库储存至最终出货前的全过程有甲方负责,出库后到收货人收到货物前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货物出库由甲方出具发货清单,发货数量及收货人地址、电话必须明确才可委托乙方负责物流运输发货业务,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出库发货,货物到目的地,收货人收到货物后乙方的流程工作结束

  第十一条:

  甲方派驻乙方仓库的工作人员和工作地、住宿等问题由乙方提供

  第十二条:

  甲方将其产品送到乙方仓库若甲方要求乙方提货送到仓库要付提货费用

  第十三条:

  乙方凭借甲方发给乙方的发货通知单方可发货,乙方不接受甲方指定人以外任何人的白条,口头通知发货,每张出库单具只能出库一次,如造成重复出库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十四条:

  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特性要求进行装卸,对因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1、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箱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符合要求,若出现超高堆码造成损失与乙方无关

  2、仓库货物堆放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跺距、柱距、货距以便收发作业及库存的盘点

  第十六条:

  装卸费用由甲方货物到乙方仓库前的装卸及出库装卸费用组成,卸车费/吨,/方,装车费/吨,/方

  第十七条:

  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对方并提供详情报告由双方协调解决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产品报价表》中的价格是未含税价格,每票货应加税金如甲方要求货物到达所在城市的配货站要求将货物送货到收货人手中,简称门到门,需加送货费元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当地法院解决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

  仓储的合同 篇7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元。

  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或%)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易燃、XX、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

  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X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保管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章):__________________保管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鉴(公)证机关(章)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___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仓储的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了加强双方责任,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仓库租金计算

  1、为了提高仓库使用率,确保物资安全,经协商,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元整。

  (二)货物进出库手续

  1、为加强进、出库管理,甲方应按时通知乙方年度、季度、月份进货计划,以利乙方安排各项劳务计划,及时做好收发工作。

  2、货物入库一律凭甲方规定凭证所列数量、名称,核点无误后,乙方按规定通知甲方及时记账备存。

  3、货物入库前,乙方负责卸车,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会同有关部门作出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甲方与有关部门处理。

  4、凡是货物出库一律凭甲方规定的凭证办法发货,否则不予办理。

  5、货物进、出库过程中,如发生差错、事故,应由责任方负责。如因乙方保管不妥,或装卸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需要发往外埠的货物,甲方应在铁路规定的时间内,向铁路部门申请车皮计划,然后通知乙方向发站办理请车,并及时办理整车发货事宜,有关铁路运杂费用暂由乙方垫付,然后再向甲方结算。

  (三)劳务费的'结算

  1、凡整车到达乙方专用线装卸(包括上下盘站作业)进库费每吨收__元,出库费每吨收__元(如火车发货仍按__元)。为便于结算应在入库时一次收清,出库不另收费。

  2、凡甲方在乙方专用线上卸车后,组织直发货物,进出库每吨各收__元,直发货物各项手续均由甲方办理,乙方只负责装卸劳务。有关数量、质量、外观由收货人负责。

  3、凡汽车到达货物进、出库每吨收__元(入库前如同第4条办理)。

  4、凡整车到达专用线的重载车辆,每车皮吨按一元计收过轨费,取送调车费每节__元,由乙方垫付,月底向甲方结算。(乙方结算时应将发站、车号、吨位抄写一份送甲方核对)

  (四)其他事项

  1、甲方如需乙方汽车运输及装卸货物时,其费用标准按__市运输公司规定计算。

  2、甲方需乙方在库内提供劳务时,所需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乙方提供劳力工,每工日按___元计算。

  3、为确保库存账物相符,每月末双方对账一次,如发现库存不符合应及时查清,以免影响正常收发、储备。

  4、乙方在每月末提出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向甲方开户行托收结算。

  (五)共同责任

  1、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本协议继续生效,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安排调整仓库。终止协议时,双方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密切协作,争取尽快出库,最迟在三个月出清。

  2、本协议自__月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字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仓储的合同 篇9

  存货人(甲方):XXXXXXXXX

  仓管人(乙方):XXXXXXXXX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XXXXXXXXX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XXXXXXXXX元,合计月租金为XXXXXXXXX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XXXXXXXXX份(正本XXXXXXXXX份,副本XXXXXXXXX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XXXXXXXXX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XXXXXXXXX份。

  甲方(盖章):XXXXXXXXX 乙方(盖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仓储的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进出仓原则: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进仓通知,安排好货物的进仓;根据甲方的出仓通知,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货。

  二、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按合同约定支付仓储费。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物品仓储,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的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灭火、安全等规定保管货物,提供24小时仓库外的保安服务,保证货物的'安全和稳定,以符合甲方对货物保管的要求。

  (2)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上述货物仓储,并就其储存保管的甲方货物进行独立库存纪录和财务核算,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里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告,清点库存,并记录备案。以《存货月结单》形式记录当月货物入库、出库情况。

  (3)甲方可定期或不定期安排人员到乙方仓储地点进行实物盘点及仓储情况检查,并事先提供人员名单。乙方应对人员姓名及身份证件核对无误后,予以接待并配合。

  (4)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安排货物进仓。在接货时应按《发货通知单》、《货物入库通知单》上确定的货物名称、数量、外包装尺寸大小查点货物,并检查货物包装及货箱封条是否完好。如无异状,由乙方人员书面签收。如发现异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依照甲方指示接收或拒收货物,甲方未及时做出处理的,乙方有权拒收货物。

  (5)交货时,乙方应核对收货人名称、印章、签收人员姓名是否与甲方通知相符,并核对提货人身份证或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记录证件号码。如为收货人或甲方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则乙方还应核对收货人出示的《货物出库通知单》与甲方事先传真给乙方的《货物出库通知单》内容形式是否完全一致。

  (6)经核对上述事项,乙方要求收货人在《货物出库通知单》、《货物签收单》上书面签收后,方可对予以放行。

  (7)出库时、乙方须对所有标准包装编箱号。

  (8)乙方在分散货物拼箱出库时,须在箱体上粘贴醒目的标签纸,并注明箱内货物品名和数量、同时编箱号。

  (9)乙方须将装箱明细填写在甲方出库单上,每次出库后回传甲方。

  三、合同签订有效期限从_____年 __ 月 __ 日起至 _ 年 _ 月 _ 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无异议则本合同将自动顺延。

  四、本协议附件运输、仓储报价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的合同 篇11

  甲方(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存货方)委托乙方(保管方)为其产品提供仓储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大型货物描述

  1、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大型货物包装应符合汽车运输、铁路运输等质量要求

  4、存放方式: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一)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四)储存场所;(五)储存期间;(六)仓储费;(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第二条、大型货物验收入库

  1、大型货物验收依据: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的大型货物清单。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大型货物清单对大型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包装进行验收,若大型货物与随货清单不符合、有包装缺陷或运输中的大型货物磕碰,乙方可暂拒接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商合理方案以便及时解决。

  2、大型货物入库:乙方按甲方要求对来货进行过磅(或清点件数),乙方验收员对照甲方随货清单核对大型货物外观质量及规格、数量、重量无误后即办理入库手续,并在甲方回执单上签字、盖章。

  3、乙方只负责产品包装及外观质量验收,不对其内在质量及使用性能负责。

  4、甲方必须保证进入乙方库房产品的进货渠道,禁止假冒伪劣及三无产品。由于甲方经营非正规或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大型货物出库及结算方式

  1、大型货物出库:甲方将填写正确、签字盖章齐全的出库单传递乙方(出库单签字样式附后),乙方依照单据注明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办理出库手续。乙方对每笔出库大型货物进行过磅计量(或清点件数)并做记录。

  2、甲方委托的提货人须出具经办人的'身份证,乙方不接受任何口头指令。

  3、乙方应确保甲方大型货物及时出库,大型货物一经经办人签收出库后出现的损坏、缺少等情况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四条、配送服务

  1、甲方大型货物运至乙方的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将大型货物运输到乙方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大型货物:自乙方仓储地至甲方指定到站(或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

  3、遇大宗大型货物出库配送的,甲方须提前2日告知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均含税):仓储保管费:按______元/吨__月计算;装卸费按______元/吨计算;过磅费按______元/吨计算;运费按单议价,一单一价。

  2、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签订仓储协议时应根据计划代储大型货物数量,预先缴纳相关费用。

  2.1每月以乙方确定的结帐日为依据,确定结算周期。甲方应在当月月底前结清本月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乙方负责在当月月底(当月日历最后一天)前向甲方开具费用发票。甲方应按时领取发票并结算费用,否则产生的发票作废、停办业务等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2.2甲方费用未结清前,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仓储物,并停止办理甲方各项相关业务。甲方与乙方结算应为现金或现金支票。如无特殊原因甲方缴费逾期,乙方可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当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滞纳金。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及甲方委托的送、提货人员进入乙方库区应严格遵守乙方仓储管理规定,注意安全,由于自身安全意识淡薄、注意力不集中,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自行负完全责任。

  2、甲方大型货物包装应符合储运要求,因包装质量带来的大型货物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应及时将每批产品的出、入库清单等资料及时送达乙方,因单据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因甲方的产品质量造成收货方拒收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拒收需乙方载货返回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倍运费。

  5、甲方自提大型货物,必须是甲方业务员并携带相关身份证明。

  6、甲方变更提货单据格式或业务员,需向乙方提供盖有红章的证明文件。

  7、当存货全部提走之前,甲方须结清全部仓储、装卸、运输、过磅等服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发货。

  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按时足额支付仓储物流服务费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的5%向乙方另付滞纳金。

  9、甲方有权随时抽检保管大型货物。并随时依据库存台账提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不能提取台账应存库存量,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第七条、乙方责任:

  1、提供的存储条件达到防火、防盗目的。

  2、在大型货物仓储期间造成的大型货物短缺由乙方负责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3、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甲方随时带人看货,乙方将予以配合。

  4、承诺按甲方指令及时、准确办理来货入库、发货配送工作。

  5、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通报产品库存情况。

  6、应指定专人负责甲方的相关业务和操作。

  7、发货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八条、不可抗力因素

  1、由于不可抗力情况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2、遇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传真等方式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方,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由保管方承担违约损害责任。

  3、存货方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并由此承担给仓储保管方造成的损失。

  4、存货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仓储物的性质交付仓储物,或者超过储存期,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

  5、危险有害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存货方未按合同约定而造成损失,自行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仓储人造成的损失。

  6、储存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后仍不提取,仓储人承担由此提存仓储物的违约赔偿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单方面不履行合同时,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均可直接提交_________法院裁决,一切经济损失由败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至本合同到期之日,如甲方大型货物仍有库存,仓储保管费执行下期合同价格。

  3、对于合同期满,甲方壹个月内不续签合同的,乙方有权拒发甲方的大型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

  本合同正式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所有附件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的合同 篇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保管人和存货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仓储物 编号

  包装货物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质量

  二、仓储费用

  保管人提供仓库_______平方米由存货人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元整。

  三、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出入库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五、验收

  1.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3.验收期限:_____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六、货物的损耗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七、付款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存货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存货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用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八、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___%(或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十、声明及保证

  (一)保管人:

  1.保管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存货人:

  1.存货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货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存货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存货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存货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盖章):_______ 存货人(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仓储的合同 篇13

  存货人: (甲方)

  仓管人: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

  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 年 月 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份(正本__份,副本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仓储的合同 篇1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储存、保管货物

  1.1 甲方以总包形式委托乙方进行仓储保管。

  1.2乙方向甲方承诺及保证其具备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进行仓储保管的合法资质,并保证严格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安全、稳妥的为甲方进行仓储保管,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损失。

  1.3 乙方向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的具体仓库明细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储存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2.1 货物名称:青岛啤酒以及甲方要求保管的货物

  2.2 规 格:标准。

  2.3 数 量:按照甲方存货计划数量。

  2.4 质 量:按照国家规定标准。

  2.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保证货物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储存。

  第三条 货物保管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3.1 产成品的入库管理:

  3.1.1 乙方收货库应严格按照甲方物流管理总部的转库订单收货,无转库订单且无其它通知,货物不得入库;

  3.1.2 收货库每日汇总转库数量,并及时与各厂开具的《转库单》核对录入系统(录入的批次及数量应准确无误);对入库数量与《转库凭证》或《转库单》不符的,应及时协调承运单位与各生产厂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3.2 产成品出库管理:

  3.2.1 销售订单提货必须严格贯彻“先进先出”原则,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必须有物流管理总部书面通知;样品单提货的,依照单据签库情况发货,正常情况应优先发新批次成品;

  3.2.2每笔订单完成后,乙方成品库必须详细记录货物流向,包括货物的批次、数量、目的地及分公司(办事处)或客户名称等,以便在发现不合格产品后,能够及时召回;

  3.2.3 若出现产品召回情况,成品库应根据甲方技术质量总部出具的《产品召回通知》暂停该产品出库并对

  产品进行隔离、标识和记录,根据成品库发货记录,及时召回流通中的产品,并详细记录召回情况。

  3.3 成品储存及管理:

  3.3.1 乙方成品库仓库内应划分库区、垛位,建立垛位卡片,储存的成品应按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生产厂、生产日期等分区分类码垛,用标牌做出明显标志;

  3.3.2 乙方成品库每日发货完毕后,应对每个垛位的成品实数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应按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厂、生产日期逐项登记收、付、存台帐,保持帐、卡、物相符;

  3.3.3 成品入库后,应在考核期限(保质期为6个月的酒为45天,保质期为12个月的酒为60天)前销售出库;对临近考核期限的品种,乙方成品库应提前向物流管理总部汇报,并在相关报表内注明;

  3.3.4 在产品入库及出库过程中,乙方成品库对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物流管理总部;

  3.3.5 乙方对成品酒的储存保管按照甲方《第三方物流成品酒仓库管理工作标准》执行。

  3.3.6 乙方对整合酒的处理方法按照甲方《第三方物流仓库破损酒整合操作工作标准》执行。

  3.4 库存报表:

  乙方成品库每日将当日发货单据、入库收货单逐笔登记,并于次日9:30前将《成品库收付存报表》报给甲方物流管理总部;乙方成品库每周五根据前日成品结存及生产日期制作《成品酒生产日期排查表》,并注明临近考核期限品种,于10:00前报给甲方物流管理总部。

  3.5月末结帐及实物盘点:

  每月结帐日收发货完毕后,乙方成品库应对库存成品进行统一盘点,并根据实物盘点数量做出《盘点表》及《库区垛位表》;甲方物流管理总部负责月末根据乙方成品库的《盘点表》与实物进行现场核对,并不定期对乙方成品库进行抽查。

  第四条 装卸要求

  4.1 乙方装卸人员对货物要做到轻装轻卸,严禁乱摔、乱砸、乱放;因搬运不当造成的破损应按实际货值赔偿。

  4.2 乙方叉车装卸时行驶速度要适宜,不得超出载重量规定,应轻装轻卸稳放于车板或地面上。

  4.3 当乙方装卸时发现有开箱、破箱、重量不足等缺陷的,装卸人员应及时挑出,单独存放,以便用于封箱、换酒备用,不得将有缺陷产成品装入车、船运出。

  4.4 乙方驾驶员、港站理货员等有监督装卸质量的职责,对因监督失职造成的装卸货损,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服务指标承诺与考评

  5.1 甲方有权对委托乙方保管的货物进行检查和盘点,并制定考评方法对乙方提供的仓储服务进行考评,考评方法以附件二为准。

  5.2 乙方承诺各项服务指标达到附件二之要求,并且于每月5号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甲方指定联系人。

  5.3 乙方承诺达到附件二约定的各项KPI服务指标,并同意由甲方分别对合同附件二中指定项KPI服务指标进行考评。其中,

  5.3.1 仓库面积利用率、仓库库容利用率、盘点准确率、批次记录准确率、装卸效率、信息反馈及时率中任意一项的实际考评结果与乙方在附件二中承诺的标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5.3.2 产品破损率不达标的,由乙方负责按照市场价进行赔偿;

  5.3.3 应急反应的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差”,应急反应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良好”,乙

  方应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应急反应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5.3.4 物流质量与食品安全得分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85分至94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如为75分至84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如为74分以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

  因服务指标不达标而收取的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月.

  第六条 其它服务内容及要求

  6.1 由乙方对成品库装卸质量进行直接监督,在成品入库过程中,对成品进行有效地监督,杜绝有缺陷产成品入库;在成品出库过程中,不得将有缺陷产成品装入车、船运出,杜绝有缺陷产成品流出成品库;对装卸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物流管理总部;

  6.2由乙方根据入库的产品准确记录产品的生产批次,合理安排库位存放,并在成品出库时准确记录发放批次。

  第七条 货物的短损及赔偿

  7.1 乙方对甲方交付进仓的货物必须在交付现场按照甲方规定的成品外包装验收标准验收。如果乙方当场未提出书面异议(直接在接受货物的单据上进行批注),则视为乙方已按甲方认可的数量、规格和质量接收货物;乙方对已批注短少破损部分的货物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7.2 乙方必须对已接收的正常货物在服务期间发生的短少、破损和运输错误负责。每月月底经双方实盘确认的盘点差异而导致甲方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当月或后期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扣除。如发生前述货物短少、破损,乙方应:

  7.2.1 在情况发生后两天内通知甲方并提供短少、破损的货物清单(不管什么原因导致的短损,包括产品丢失、污染、被盗等);无论乙方是否获得保险赔偿,乙方均应负责按市场价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7.2.2 将损坏的货物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在短损报告中详细记载,在与甲方达成协议或得到甲方书面指示后才能处置损坏的货物;除该货物的损坏完全由甲方的过错造成的情况外,相关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7.2.3 按以下标准就短损的货物向甲方进行赔偿:

  (1)对于每月产品破损率等于或低于万分之五的部分,甲方将不向乙方进行索赔;

  (2)对于每月产品破损率高于万分之五的部分,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如下金额:

  a. 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外包装破损的:纸箱破损在总入库数量的万分之五以内的可向甲方申请,超出该范围的须自行向甲方申请购买,纸箱和其他相关辅料以甲方规定计价;货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b. 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缺失、受到污染的:按甲方相应货物的市场价金额赔偿;赔偿后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7.3 因乙方发货错误,如发货地址、货物数量、品种、批号与甲方订单不符等原因而造成的甲方损失(含客户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7.4 对于以下货物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1)经甲方认定的是由于货物自身包装设计或材料缺陷造成的货物损失;

  (2)因地震、洪水、战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以下称为“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5 甲方负责赔偿完全由于甲方指令错误、变更或手续不全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失;

  7.6 双方对于货物的索赔期限为事件发生后的1个月内;1个月后受损方未提出书面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

  第八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

  8.1保证货物本身的安全性:甲方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未经允许不得将易燃、易爆、具腐蚀性等危险品存入库房,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8.2 因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的货物损坏、变质,由甲方负责。

  8.3 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乙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义务:

  8.4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要求支付乙方仓储费用、装卸费等。

  8.5 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产品的有关信息、有效的单据及预留印鉴式样。如有变更,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不及时提供单据及预留印鉴式样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8.6 甲方负责提供产品堆码、保管技术规范、有效票样样板。

  8.7 为了确保产品安全,甲方要不定期到仓库对仓储产品进行抽检。

  8.8 严格遵守消防部门及乙方有关仓储安全防火、防爆、防毒的规定。

  第九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乙方责任:

  9.1 在单据手续不全或明显不符的情况下出库,致使货物被冒领而造成甲方货物损失的,乙方按甲方货物市场价负责赔偿。

  9.2 保管期间发生的货物破损、短少、水湿、受潮、污染、冻损等,乙方应按甲方货物市场价负责赔偿。

  乙方义务:

  9.3负责库房的维修管理,提供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保证消防安全;提供足够数量的垫板、托盘,保证货物的干净和干燥;保持库房整洁,满足存货方每月所需仓库的使用面积;并及时满足甲方扩大销售城市所需的相应网点仓库资源。

  9.4提供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甲方货物出、入仓库及日常的货物保管工作,并保证有足够数量的搬运工人和装卸设备。

  9.5 提供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货物出、入库装卸服务。

  9.6 按照双方约定的运作流程进行作业,并及时提供有关报表及统计信息。

  9.7负责出、入库及在库货物的管理,商品堆码符合甲方要求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甲方有关工作:如每月盘点和对帐、提供保险索赔单证、不定期抽检等。

  9.8货物有异状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否则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储存期间,如发生储存货物因潮湿、火灾或相关人为保管原因而出现产品变质、损耗、丢失,乙方应按照储存物的市场价于15日内全额赔偿甲方,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各项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费用结算

  11.1 具体价格详见附件一《合同价格表》。

  11.2 甲乙双方明确,除另有书面明确约定外,本合同约定款项为本合同的全部价款,甲方将不再另行向乙

  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1.3 仓储费用结算方式:采用月结方式,次月10日前,乙方按照附件一约定仓储管理价格、三层码垛服务费开具国家规定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

  11.4 装卸费用结算方式:采用月结方式,与当月本仓库转储订单及配送订单的运输费用同步结算;乙方开具国家规定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合格单据及发票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

  11.5 仓储装卸包干费用结算方式:采用月结方式,按当月仓库出库订单数量统计;乙方开具国家规定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合格单据及发票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如果一方因地震、洪水、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以下称为“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2 如果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其义务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其应该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清楚地向对方指出可以预测到的后果,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由相关机构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的相关证明。

  12.3 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把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减到最低。声称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尤其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以减轻或消除该事件的影响,并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重新履行受该事件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保密

  13.1 乙方对本合同具体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知晓的有关甲方的任何商业资料及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未获得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此类资料或信息直接及间接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知悉;且乙方不得因本合同而利用甲方名义为其进行宣传。

  13.2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两年时间。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4.1 运输破损由乙方出具验收报告,送交甲方确认,并保留由承运方代表签字认可的原始记录备查。

  14.2 本协议附件规定的运作流程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规方负责;附件清单如下:

  附件一:《合同价格表》

  附件二:《KPI服务指标承诺》

  附件三:《产品托盘堆码标准》

  附件四:《货物装卸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

  附件五:《第三方物流成品酒仓库管理工作标准》

  附件六:《第三方物流仓库破损酒整合操作工作标准》

  附件七:《环境及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八:《装卸吨位折算方式》

  14.3 发生临时性面积增加情况时,按当月实际使用面积,比照本协议规定面积价格执行。

  14.4 在合同期,乙方如需更改仓库使用用途,需负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如甲方因政策变化需撤换仓库,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当一个月的仓储费用作为违约金。甲方在付清至撤仓日所欠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