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承包合同范文锦集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包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诚信、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商品房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项目地点:
该工程项目地点位于桂林市瓦窑西路二巷4号“万福庄园”。
二、建筑面积:
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建筑层数13层(含地下室两层)。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承包内容:
土建及水电(未含消防、基坑工程、地质处理、垫层、道路等)。
五、结算方式:
1、土建工程结算方式:按20xx年定额和桂林市定额站规定执行的现行工程量结算的标准结算出工程总造价,同时在结算出总造价的基础上,下浮2%;
2、水电工程按20xx年广西水电定额结算后下浮8%;
3、门、窗材料由甲方指定价格,双方确认结算(市场实价+3%采购配套费+税+20%的'采购配套管理费)不打入总结算之中;
4、外墙装修材料由甲方选定并指定价格,双方确认进行结算;
5、钢材按甲方指定的厂家、价格按市场同等价格。
六、工期:
本工程项目施工工期为500天(含节假日两天)交付给甲方使用。
七、发包条件: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给甲方伍拾万元执行保证金。
2、乙方支付500万元(含50万元执行保证金)给甲方作为该项目的前期费用及保证金。此款不计利息,支付时间为: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 月 日,乙方支付到甲方帐户,如此款未按时到甲方帐户,此合同作废。乙方支付的伍拾万合同执行保证金不予退回给乙方,归甲方所有。乙方汇给甲方的本项目前期费用及保证金,待本工程主体±00以上,建至六层时全部付清给乙方。
八、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前期费用及保证金,甲方用甲方开发的本项目(万福庄园作担保)。
九、本项目甲方约在20xx年 月底交付乙方施工,特殊情况双方友好协调,开工时间顺延。
十、如果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前期费用及保证金按规定的开工时间未能开工,在超过一个月后,甲方按3%的利息支付给乙方。
十一、当乙方完成±00以上两层封顶,按工程量的80%付给乙方,以后的付款方式每完成3层工程量付80%给乙方,直到封顶。进入工程装修并完成装修付给装修工程的80%给乙方。之后的工程款,待整个工程完毕达到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时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给乙方,余款结算扣除3%保修金外,十个月内全部付清(保修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甲方付给乙方的工程款,要由乙方提供该工程项目与民工签订的民工劳务输出合同费用,便于每次拨付工程款时按比例由乙方领取支付给民工,确保民工劳动费用。
十三、本合同只对合同乙方签订人负责。
十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付给甲方伍拾万元人民币作本合同的执行保证金。保证金到甲方帐户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另行发包给他人。但如果乙方未将本合同执行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付到甲方帐户,则视为乙方放弃本项目。本合同作废。
十五、本合同条款与施工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 ,全体村民代表及全体党员讨论通过,决定将长兴村各社的.安全饮用水使用和管理承包给个体经营,其具体事项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供水泵站2处,内有供水设备齐全,净化设备完整,取暖有措施,电力供应有保障,排污有污水泵1个。
2、甲方主要负责主要管道维修、泵房泵站维修、房内机械维修,提供全村使用户数、人口基础数据。
3、甲方有监督使用权、看管权、终止合同权和处罚权。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承包期限为2年,每年向甲方交押金5000元作为保证金。乙方负责各户收费。每年每人不超过30元,按常住人口缴费。高中、大学学生可以收半费,其余流动人口根据实际情况和农户核实。可分上、下半年两次收费。
2、乙方负责供水,供水时间4社泵站不少于一个半小时,7社泵站不少于一个小时。因停电、机器故障等原因不能按时供水的,修复后及时补上。
3、乙方负责冬季泵站取暖,取材自行解决,保证冬季供水。
4、在供水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主要是电费及人工费。
5、乙方每季度要清理玻璃钢灌一次。净化器设备每月清洗一次。以保证水质。如发现水灌内有杂质、污垢一次性罚款 元作为清理费,从押金中扣除。
6、乙方不能无原因私自停水,拖延时间,如有以上现象一次性从押金中扣除罚款 。
7、乙方有权对不使用的农户一次性掐断水管终止使用权。如再需要使用,合理收取费用方可安装。乙方可根据农户需要随时增加户数,每户收费不少于 元。
8、乙方负责农户的管护及维修,维修时按合理价格收取工时费、供水件费,主管道以下都归农户所有。
9、乙方要对各农户使用情况进行建档、登记造册,长期保存。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3
一、甲方(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1、厨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厨具(如冰柜、消毒柜、炒菜锅、用餐厅和装菜用的碗、盘、碟等),乙方负责保管
厨房其他日常所需要的工作用具和消耗品均由乙方自行添置、存放和保护,甲方不予负责
承包结束时,乙方应交还甲方提供的全部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附甲方餐厅用具详细清单(双方签字
2、场地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厨房、餐厅及储物室等后勤服务区,并根据实际需要,允许乙方在食堂服务区增添商品销售滩或或小卖部。
3、水费和电费
为了降低食堂的饭菜价格和运营成本,可经双方协商,食堂用水、用电是否由甲方免费(半价)提供。餐厅的空调电费是否免费(半价)提供。
4、检查和监督
甲方有维护员工就餐秩序的责任
甲方行政部有权对食堂进行检查和监督;但不得干涉食堂的内部管理,尊重承包者的管理方式和意愿。
5、结算食堂营业款项
甲方为食堂消费卡按时充值和定期为食堂结算营业款
5、承包保证金
甲方应当在承包期结束时,一次性返回乙方的承包保证金.
6、中止承包合同的权利
甲方保留对职工食堂监督、管理和更换承包人的权利。
如果乙方:a.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b.出现经营不善,管理混乱,影响员工正常工作和生活. c.由于饭菜质量差或价格不合理,造成多数职工(半数以上)不能接受.
终止协议后,甲方可收回全部设备、财产,乙方所借用机械、用具如丢失、损坏,负责赔偿.乙方人员结清财产手续后,方可撤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规定的供应时间内,足量提供饭菜。
例如:具体供应时间 早餐:07:00~08:30 中餐:11:00~12:30 晚餐:17:00~18:30 夜餐:23:30~0:30 (如甲方因生产需要,部分员工需要延时或提前用餐时,需要提前告知食堂人员,食堂应以生产为重,提供相应的用餐服务.
2、保证菜肴品种的多样性
乙方应当定期更换花样、品种,努力提高饭菜质量,做到价格合理,让职工吃好达到基本满意.
例如: ⑴早、夜餐: 以面食为主,主食品种每餐不少于3种,每餐有一个新品供应,三天后可重复. ⑵中、晚餐: 以米饭为主食,大众菜肴品种每餐不少于7种,四素三荤,每天提供新菜肴2只,三天后可重复. ⑶素菜每份1.5元及以下为主,荤菜以5.0元/份以下为主,荤素菜每份一般不超过3元,炒菜除外.平均每人的伙食标准控制在4.0~4.5元/餐.. ⑷不得以供应炒菜而不供应或少供应大众菜. ⑸夏天(8、9、10月份)提供免费汤一份/人.
3、食堂卫生和安全
乙方应当认真执行食品卫生管理规定,搞好饮食卫生及环境卫生,不得发生食物中毒。
⑴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上岗,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本人有效的健康证
⑵厨房卫生,一餐一打扫,一周一大扫,保持厨柜卫生,餐具整洁,定期灭杀四害,环境符合公司及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
⑶接受公司和上级卫生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⑷出现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承包者需主动承担责任,并支付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4、食堂日常运营
乙方应当注意节约能源和各种原材料,做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以保证价格让职工能接受。爱惜食堂设备、设施,非正常损坏,照价赔偿。
5、厨师
厨房之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工资由乙方支付。
三、乙方(佳康餐饮)的其它责任
⑴乙方需向甲方交承包保证金
⑵食堂消费可实行消费卡或现金消费,消费卡消费金额乙方可凭消费系统的消费金额一周一结。
⑶每餐供应需明码标价,允许职工只买饭不买菜。
⑷乙方的食堂工作人员自找,工资自付,但工作人员需在甲方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接受相关的的检查。
⑸食堂现有设施归承包者使用,在承包期间的小件用具添置和厨房设备的维修,由承包者自理。
⑹在厂区内应遵守公司的厂纪厂规并接受相应的管理。
⑺食堂的工作应接受公司管理部管理、监督和相应的考核。
⑻小卖部为企业内部的便利点,不得在厂区以外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 卖买国家明文规定和需特许准批的'商品,不得向上岗员工出售酒类食品;小卖部的经营活动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
⑼早、夜餐的开设应在承包合同生效后,15天内开设运营。
⑽食堂货物的进出应接受公司门卫的检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⑾食堂用于可食物品和与可食物品直接接触的清洗水源,最后一遍必须是自来水,禁止用地下水。
四、食堂考核制度
甲方管理部有对承包食堂进行考核的权利:
1、因食堂责任,造成供应断挡,一次扣100元.
因不可抗力或停水、停电而引起延迟开餐不开餐,乙方不负责任。
2、食物中毒,除负责医药费外,扣500元/位.
3、卫生检查不合格,公司内部:扣100元/次;公司外部:扣500元/次.
4、乙方提前终止承包合同,应提前30天告知甲方,未履行告知义务,扣1000元/天.
5、食堂工作人员违反厂纪厂规,按厂纪厂规处理.
五、食堂奖励制度
如甲方员工满意度达到考核要求,甲方应承诺对乙方实行物质奖励,金奖在承包期满时发放.
六、工伤及劳动保险
食堂承包者及由乙方自聘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甲方员工,劳动、工伤等相关保险由乙自理.
七、试用期
乙方办理伙食试用期___天,试用期后,甲方认为经营合格,合同期暂订为__年,承包期满是否要续订或终止时,甲、乙双方均于十五天前通知对方,另行协商。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以上合同之条例,双方须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否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承包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委建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承建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第一条:建民房概况
1、本合同建房位置为:。
2、房屋类型:共两栋,东侧为框架结构五层楼房,西侧为砖混结构三层楼房。附房屋设计图。
3、房屋面积(允许实际误差%):东侧房屋总面积为平方米。西侧房屋总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方式:
包清工,乙方包工包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主体材料及外墙保温、防水、外墙大理石、瓷砖、楼梯扶手、粉刷、采暖、门窗、上下水管道、屋内暗线敷设等材料,以及施工期间的钉子、铁丝、切割片、小线等消耗品),以上材料由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规格、型号购买材料,并达到国家建筑材料验收标准。但是甲方负责购买东西楼层屋内的地板砖,施工仍归乙方。
第三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工价,根据房屋面积按每平方元计算,工程总价款为元。
2、进场后乙方先进行东侧5层房屋施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元。东侧第一层施工完毕甲方再支付乙方元;待第三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元;待第五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元。东侧施工完毕进行西侧房屋施工,待第一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元;待第三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元。以上施工为主体工程,待东西侧房屋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进行东西房屋的配套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支付乙方元,剩余工程款自工程验收合格____日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第四条:工期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
第五条:工程质量
1、房屋主体以及内外粉刷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甲方随时监督施工质量,如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乙方应进行返工,相关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2、若因建筑材料问题导致工程质量瑕疵的',均有乙方负责,进行返修或返工,相关损失和费用(包括由此新产生的工程款)概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均有乙方承担。
第六条: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止事故和意外发生。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出现伤亡事故以及施工造成
第三人损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责任导致工期拖延,房屋未能及时验收的,每迟延____日滞纳金为元。
2、非因乙方责任导致工期拖延的,拖延部分双方互不追究,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中途提出工程变更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2、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保修期内发现或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维修。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矿山经济开发,甲方同意将其位于 县 镇(乡) 村 小组自留山的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石英石矿山开采。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根据矿山开采的有关法律、法规,平等协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保证承包给乙方的矿山用地权属清楚,并合法取得山地使用权,且非生态公益林或水源林的'山地。
二、甲方的山地承包给乙方后,承包期间开采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转让,转包给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四、合同生效并投产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乙方按每吨石英石矿石人民币 元计付给甲方,每壹仟吨结算一次(以销售的磅码单结算),作为乙方占用甲方山地开采矿石的补偿和报酬。
五、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经营开采,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开采承包权。
六、具体地点和界址以双方确认的1:10000地形图(由林业技术人员现场勾绘或林权证附图)为准。
七、如因权属、界址与他方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八、乙方所需开设的林道路经过他方林区的,甲方负责协助解决,需补偿林木乙方应按当时地方上的价格进行补偿。
九、乙方在约定的承包期内任何时间连续 个月未开工投产,视乙方自行终止承包合同,甲方有权与他方合作开采的自由权,不可抗力除外。
十、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过成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要在工作区域内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②必须要求矿山工作人员戴安全帽和穿劳保鞋。
③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严禁饮酒作业,发现一次批评教育。
十一、如开采过程中矿山发现金矿,金矿的矿脉部分的开采权归甲方所有。
十二、本合同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合同视为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千金之子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6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签约时间和地点
1.1 本合同当事人
1.1.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1.2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2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3 本合同签订地点: .
第三条 标的房屋
3.1 标的房屋为位于 市 路 号 的由发包人持有的“ ”项目地上第 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发包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甲方同时将房产附属通道、楼梯、设施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场地、位置等提供给乙方及其顾客使用。
3.2标的房屋总租赁建筑面积及其各部分租赁建筑面积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平面图范围内的实测建筑面积(不含该平面图范围以外的任何面积)为准。
第五条 承包人有权使用的公共条件
5.1 共用条件及构成
5.1.1 共用道路:标的房屋四周发包人、产权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有管理职责的通道由发包人负责地面硬化,承包人之车辆、人员及顾客有无障碍通行权。
5.1.2 地下停车场:位于标的房屋所在建设项目 层,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发包人承诺地下停车场向承包人所属车辆免费提供 个室内停车位,对顾客停车费给予免费提供(详见物业管理合同)室内停车场由发包人负责管理。
第八条 租赁用途和承包人经营使用权
8.1 承包人承包标的房屋设立影视中心(以下简称商业项目)
8.2 发包人发包标的房屋,可作为影城放映中心,且该项目的消防申批手续应经消防部门批准立项。
8.3租赁期内,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有以自营、联营、合资、合作等各种合法商业经营形式使用的权利。承包人以影视为核心,可以经营咖啡店(含快餐服务)茶座、酒吧、网吧、电子游戏以及其他与电影相关的商业配套项目。但原则上不得经营 F~ F有冲突的经营品牌,经营项目明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
8.4 发包人承诺不向第三方提供别处发包人所有的房屋用于与承包人业务相竞争的品牌经营。
8.5 因承包人以联营、合资、合作等形式使用标的房屋导致的第三人对标的房屋和辅助场地、公共条件及承包人使用范围内广告位的使用,视为承包人使用,该第三人不与发包人、产权人、物业管理企业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因上述第三人过错,给发包人和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租赁期限和计租日
9.1 发包人于 年 月 日前向承包人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限为二十年, 年 月 日为起租日。
9.2 起租日以后每月或每年之相应日期为计租对应日。计租日至该日周年对应日为第一个计租年度,以后计租年度依此类推。除有特别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年”(如上年、下年、年度等)均指计租年度。
第十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0.1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该房屋在租赁期限内第一年至第五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 ),第五年后
10.2 承包人应于 内向发包人支付该 的租金, .
10.3 除不可抗力应外。承包人无正当理由违反本条约逾期60日不支付租金,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于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 日内缴清应付之租金,同时按当年应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10.4 承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定金、租金、能源使用费和其他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日期以承包人付款票据出票日为准,在承包人付款前,发包人应先向承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或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收据(定金和代收费用可开一般收据)如甲方未及时开具正式发票的,乙方付款期限顺延。
第十一条 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
11.1 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书面确认标的房屋设计更改方案后10天内发包人需完成具备承包人进场装修条件。按本合同附件二的房屋交付标准(见附件2)向承包人通知交房。
11.2 发包人在具备房屋交付条件后,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5天内派人现场办理交接。
11.3 非因可以归责于承包人的事或不可抗力,发包人违反本条约定逾期通知交房,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不能交房,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发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承包人的经济损失。
11.4 标的房屋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非因可以归责于发包人的事由或不可抗力,承包人没有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发包人办理标的房屋交接手续,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20天不办理移交手续,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承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期内新增资产所有权归属
13.1 合同期内,承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之所有权属承包人;由发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发包人。
13.2 如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本合同解除,承包人新增固定资产中,不可移动的装修设备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其余可移动的资产归承包人。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包括标的房屋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维护、修理和设备、设施更换)
14.1 发包人或其委托人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另向承包人收取物业管理费。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与标的房屋使用相关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维修基金等款项:
14.1.1 合同期内属发包人应完成的土建工程的维护、修理,包括大修、中修、急修等。
14.1.2 发包人对其所投资形成的所有公共系统安装工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
14.1.3 合同期内标的房屋场内、场外由发包人投资的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14.1.4 发包人负责标的房屋所属建设项目内的公共广场的绿化、保安、清洁卫生和环境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公共能源费、管理费等所有公共费用。
14.2 发包人对其上述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和公共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持续保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14.2.1 出现一般常见故障维修在接到承包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如不能在24小时内派人修复,乙方可代为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
14.2.2 大修、中修、急修,在合理时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
14.2.3 标的房屋因承包人以外的任何原因比较严重损坏(注:本处“比较严重损坏”,指导致承包人停业或部分停业,或对承包人的商业经营利益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发包人应在该事实发生后30日负责修复。承包人的合理损失应当在当年租金中予以扣除或减免。
14.3 发包方对其负有更换责任的设备、设施,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后30日内更换完毕。
14.3.1 需进行法定检验(如电扶梯年检)的设备,经维修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领取合格证或许可证。
14.3.2 无需进行法定检验的设备,出现运行故障,经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检测建议报废。
14.3.3 使用说明书标明有使用期限的设备,使用期限届满。
14.3.4 存在无法修复的质量问题。
14.4 合同期内,由于发包人未及时维护、修理房屋和维护、修理、更换其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公共系统和设备、设施,给承包人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发包人书面认可的情况下承包人同时有权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通知发包人对存在的房屋和设施质量问题需要修复,发包人超过48小时不进行处理,或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就会严重影响承包人经营的,承包人有权在未发包人书面认可情况下,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因此需承担的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费用,经双方书面认可或法定程序认可后可直接冲抵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还应当免收维修期间的租金。
14.5 标的房屋场内除发包人投资的'设备、设施的物业管理由承包人负责,具体为:
14.5.1 标的房屋场内保安、保洁。
14.5.2 标的房屋场内所有机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运行;如承包人及承包人顾客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结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维修费用或更换费用,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14.5.3 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内自行投资的设备、设施、装修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修理、更新。
14.6 发包人根据本条约定应承担的物业管理责任,发包人、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注:发包人、产权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承包人不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发包人和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干预承包人根据本条约定行使相应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
14.7 关于物业管理的责任划分及费用分摊,在双方办理交房手续时根据工程的实际状况和本条约定的原则,在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上述物管原则签定《物业管理合同》时明确。
第十六条 投保责任划分
16.1 所有权不属承包人的房屋和设备、设施,其保险责任归发包人。
16.2 所有权属承包人的设备、商品和商业经营责任,其保险责任归承包人。
第十八条 承包人保证事项
18.1 保证其行为本合同签约人依法成立、在本合同期依法持续,具备签订本合同和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主题资格。
18.2 保证每年度,应向发包人协助提供相关证照和文件,以便发包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续期,以维持租赁证照的有效性。
18.3 保证具备装修工程设备工程、改造工程开工的全部合法批准手续,自行选定具有合法资质等级的施工队伍,安全施工,不得损害发包人标的房屋主体结构,并应在竣工后取得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且应向发包人报送全套装修竣工验收文件和图纸。发包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消防验收等手续。
18.4 装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需进行任何设施、附着物、构筑物重大添附、拆改、保证在施工前六日内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
18.5 保证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标的房屋,并不得违法使用标的房屋,不能擅改变标的房屋的功能。
18.6 保证按使用规范正常、合理使用标的房屋和设备,不得损坏标的房屋和各类设备及设施。
18.7 保证在改造及装修过程中和租赁期限内,不得破坏标的房屋的基本结构或有危及基本结构安全的行为,任何与结构有关的改变必须书面报送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标的房屋部分或整体使用权对与经营本合同约定业务无关的第三人转租(乙方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的公司不受此限);在保证经营主体的前提下,承包人经营范围内的多种经营发包可以自主决定。
18.8 如标的房屋发包人、产权人以本合同标的房地产设定转让、抵押或以之抵偿债务之事宜,未侵害承包人的承包权和使用权,承包人保证继续履行本合同。
18.9 承包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发包人或其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同时应按当年应付租金的10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8.10 承包人保证对其商业经营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且不限于产品质量责任、服务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18.11 承包人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租金和缴付各类能源费用。
18.12 以上承包人保证事项不能在60天内完成或改变,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承包人违约。
第二十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20.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0.2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取得解约权的一方有权在该事由发生后6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解约权。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特别约定外,自通知依法送达之日起30日内,如双方没有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书面协议或受通知方没有提起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或仲裁,本合同解除。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自动或书面承诺放弃解约权,除守约方当时另有书面声明或通知外,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20.3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社会剧烈动乱、严重流行性传染疾病等灾害。
20.4 本合同生效后,非依本合同上述约定或法定事由,双方均不得以其他事由为借口或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按初始年租金标准的100%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如发包人尚未交房且承包人已支付相应款项或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已经发生投资,则还应承担如下责任:如发包人单方强制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承包人已经付定金,同时应返还承包人已付(垫付)任何款项,并按承包人投资原值(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筹备开办费、广告费、政府规费、税及为此支出的其他任何费用)赔偿承包人投资损失。如承包人单方面强制解除合同,应赔偿发包人因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提出改造要求而造成的发包人实际发生的改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政府规费、税)赔偿完毕后,本合同解除。一方单方强制终止合同,另一方有权拒绝接受上述赔偿并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20.5本合同在依法或依约正式解除前,除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0.6出现下述20.7、20.8、20.10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如出现下述20.9、20.11、
20.12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年租金的百分之百赔偿给乙方。
20.7租赁场地未按合同附件二的约定时间、用途和标准交付,延迟超过30日的;或租赁场地发生产权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达30日(含30日)以上的。
20.8甲方负责的影城消防工程(由于承包人方案或装修影响除外)未能按时完成,或未能按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延迟乙方开业超过30日的。
20.9甲方对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租赁场地做改变,未及时通知乙方;租赁场地承重结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由于承包人装修工程超过设计荷载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能解决的。
20.10甲方未能按时提供乙方营业通道、其他配套设施服务、物业管理等服务的,延迟乙方影城开业超过30日。
20.11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共设施和设备使用服务出现中断,甲方未按约履行租赁场所维修,甲方在60日内不能给予修正并赔偿的。
20.12其它因甲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在60日内不能结束该种违约状态。
20.13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了任何形式的担保,在担保解除以前,作为被担保人的一方不得适用本合同任何条款或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暂时停业善后处理
21.1 合同租赁届满180天前,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是否续约。租赁期满承包人不再续租或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负有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90日内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和商品撤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产权人提供方便。如承包人转让该部分资产,同等条件下,发包人有优先购买权。除本合同系因发包人违约而解除的情形外,承包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装修无偿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不得拆除或毁坏,发包人、产权人也不得要求承包人拆除。由承包人使用,管理的所有权属发包人的设备,除正常报废、损耗和折旧外,承包人应如数归还发包人。
21.2 合同期满,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第二十二条 保密条款
第二十三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共同适用条款
本合同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除承担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责任或追索债权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聘请其他中介机构的费用、差旅费等所有因此发生的费用。因发包人违约而经有效司法文书确认的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有关费用,可直接抵扣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
第二十四条 生效条款
24.1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印章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尽一切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
1.标的房屋平面图;
2.《标的房屋交付标准》;
3.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
下列形式的文件,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 村 山坡顶耕地(旱地)4.5亩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1300元,计每年5850元,于每年9月前一次性结清当年的.承包费用。若不能按时结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此标的土地若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由甲方全权处理矛盾纠纷。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不能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不得毁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合同 篇8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具体地址:
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将位于羊街村上桥组15个(3165平方米)扶贫项目蔬菜大棚的承包相干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合同有效限期为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承包费金额:每年每个大棚上缴承包费500元整。
3、交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镇人民政府缴纳当年承包费,总计7500元,其余部份逐年缴纳,每年缴纳的承包费将用于当地作转动扶贫发展资金。
4、甲方项目大棚位于羊街镇羊街村上桥组。
5、大棚仅限于种植或养殖生产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生产用处,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他建筑物,否则,甲方有权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甲方有权强迫撤除,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当。
6、乙方要承包的大棚应加以保护,除自然灾难而外,其他人为酿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当。
7、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大棚转包给他人经营,一经发现甲方将消除乙方承包权,合同终止,大棚回收,因此而酿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当,承包费不予退回。
8、乙方要学习有关建立农业合作社方面的'有关知识,熟练把握大棚的种植或养殖技术,总结经验,以传、帮、带的方式和周边群众一起致富,到达共同致富的目的。
9、乙方用工时,必须使用羊街村贫困劳动力,且日工资不得低于40元/天。
10、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送有关部分备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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