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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承包合同

时间:2024-05-27 08:53:16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山林承包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山林承包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必备]山林承包合同

山林承包合同1

  甲方: 县 乡 村 组户主

  乙方:

  鉴证方: 县 乡 村

  依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及新农村建设政策,乙方通过发展,对周边的用地调查和自身发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进,并规划在村民组所属范围内的黄桥头地段种植大树、花卉苗木和水草养殖,蔬菜药材按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积: 乡 村 组 户主 ,水田 丘田亩名称面积 亩。

  二、 承包土地经营期限: 甲方同意将自家所分包的责任田在本轮三十年责任制所剩年限约 16 年,至_ 年 月 日止流转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

  三、 承包土地经营价格: 承包价格按每亩每年人民币 1400 元。

  每4年递增_年,即_年至__年为每年1400元,_年至__年1600元;

  __年至__为每年1800元;

  __年至_为每年__年即_年的田租,计费标准依据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四年期满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第五年期满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往后依次类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满后,每年付款的时间定为11月—12月之间。

  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

  过期不付甲方有权处理苗木。

  四、甲、乙约定事项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内,有规划、必须的建设、开发、投资、经营、填土、管理等自主权,并独立核算,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乙方必须合法经营。

  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进行干涉和另立项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费用。

  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国家征地标准将各项征地补偿费甲、乙双方分划收取,即:

  土地、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原有的农田建设和原有的水利设施等全部归甲方的村民组及甲方所有。

  土地上国家有水稻田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花卉苗木、树木、构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鱼塘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企事业单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项第二条执行外,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4、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所有构建无偿给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树木和可移动产归属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对外承包,则由乙方的土地还原费抵给甲方作为土地还原费用。

  如甲方同意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6、乙方承包土地经营期内保证周边的水源、道路畅通。

  甲方现有水利设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损坏,甲方协助维护乙方所建园内的安全设施。

  7、乙方承包土地经营开发在新改革、新发现、新技术等各种创新,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但一切开支费用全部归属乙方。

  8、在稻田公路两边预留 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过路通道。

  9、乙方在生产种植过程中,树苗要带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扰干涉。

  五、甲、乙双方责任

  1、对于 __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证合同签定生效之日 __年 月 日前不得在已承包处的耕地内继续种作物,合同前已经种植了过期作物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保乙方进场使用,但不得超过 __年 月 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组提供现有的'用水水源不变,用电杆点不变给乙方,机械设备、电费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期内,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及时配合乙方解决周边环境矛盾及相关问题。

  如乙方需劳动力做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甲方及当地村民,但必须遵守乙方的劳动制度。

  4、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村规民约,按时缴纳甲方及甲方村民组的费用。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造成水土流失责任自负。

  6、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维护乙方合法经营、合法利益,支持协助乙方各项工作。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流转土地乙方可采承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

  但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条款,不得因双方法人代表的变动而变动。

  如一方违约,承担赔偿对方双倍经济损失。

  八、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责任田农户全部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归甲方。

  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到期满甲、乙双方处理好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单位:

  _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2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xx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振兴经济,现经甲方召开群众会议,经讨论决定将山林发包给乙方承包砍伐种植经营管理,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使今后便于管理使用,有利于团结维护好各方的合法利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乙方利用承包的林地有权砍伐和种植、割油等投资经营项目,有权开发地面上下各种品质方面的资源,发展林业生产,乙方自主经营权,可自由转包,合股其它承包者仍按原合同执行。

  二、承包土地范围:

  ,承包期限为二十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实际面积按林业部门勾图为准。

  三、付款方式: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待林业部门实地勾图边界、政府认可后,乙方一次性将承包款项付清给甲方。

  四、乙方将承包费付清给甲方后,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林木归乙方所有,乙方如何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五、在承包期间双方应遵守的事项:

  1、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到乙方承包范围内砍树、开荒种地等有损承包者利益的活动,如有损害乙方利益行为的,甲方要协助乙方对损害者追查责任,如果由甲方造成的,限期按实际损失一至三倍赔偿给乙方损失。

  2、甲方不得以各种借口另行收取乙方的各种费用,有关承包地内的.经营手续及费用开支,由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所有费用与甲方无关。

  3、现有通往该承包地内的道路要保持畅通,今后乙方有权继续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封闭。需增修改的新路,甲方要给予提供方便和支持,在加宽、改直原有道路时,如有损坏现耕田地及农作物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4、如果发生权属纠纷,直接影响到乙方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协助有关部门负责调处,如遇阻挠、调处不下,造成长期间不能经营的,甲方按不能经营期间顺延受损面积承包期。

  六、此合同一经签订成立,双方不得违约或中途终止协议,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的,要双倍退还给乙方已交的承包金及有关费用,还要按承包地面上当年收益产值(以有资质的部门评估为准)的五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甲方不再退还给已交的承包金,并无偿收回承包地及地面上的所有财产。

  七、其它条款:

  1、国家有关该承包地所能享受的各种政策属乙方所有。

  2、甲方干部换届、换人、基层组织名称更改及户主的变更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同的执行。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国家政策有变化,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承包期满后,甲方继续发包此地,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甲方不再发包,乙方无条件地将承包土地及管理权交还给甲方。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含家主)签字按印公认后,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在场村民代表:

  年 月 日

  附:1、土地承包范围地形确定面积图。

  2、同意发包土地山林户主代表全家签认统计名单表。

山林承包合同4

  甲方:xx县XX乡xx村(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县XX乡xx村五组谷国平(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位于XX乡xx村五组辖区内原村茶山林地、荒地面积约600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限为20xx年,即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0月9日止。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款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即将该林地和荒山交付乙方使用经营。同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公正,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不受侵害。甲方在承包范围内外原有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以及林区的'治安管理等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五、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独立自主的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须继续承包该林地,则应在期满30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该林地的优先承包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违反本合同,则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乙方通过调查与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意接受甲方的引进,并规划在所属的流转林地、田地范围内,种植大树古木、花卉、苗木、药材、果树、种养殖等。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流转的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标准

  甲方将其享有的坐落在县镇村的下列林地林权证:林证字

  ( )第号、县林证字( )第号、(具体见林权证及附图)面积共亩的林地使用权、经营权以承包再流转形式,从20____年4月26日起至20____年6月30日止流转期限共43年,(具体时间以林权证日期为准)流转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和花卉苗木种植等经营活动。上述林地、交付现状:山上的林木由甲方处理后交给乙方使用,处理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

  3、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权。

  4、甲方必须依法保护乙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正协调处理,乙方的纠纷问题,如发现破坏者,责令赔偿,按情节处罚,或遗交司法机关。

  5、甲方有义务协同乙方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爱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权利,产品处置收益权及承包期内的土地使用权。

  2、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能对当地造成污染,如果在生产过程中需建房作为仓库、办公房、职工宿舍等,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提供方便,共同商量解决。在建设过程中,附近的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承包山林地的`建设工程,同样的条件和价格优先承包给甲方村民。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该土地如遇政府征用,乙方有权利按国家标准依法获得其应得的各项补偿费用,土地征收费在外。

  三、流转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1.自签定协议之日起,流转价格林地每亩120元,按照递增方式,每五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每亩20元。20____年至20____年为每亩120元,20____至20____年140元,20____至20____年160元,20____至20____年180元,20____至20____年200元,20____至20____年220元,20____至20____年240元,20____至20____年260元,20____至20____年280元。

  2.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度的流转价款

  154020.00元以后按五年支付一次的原则进行支付。

  3.村委按乙方承包范围大小收取管理费每年______元。

  四.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动,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和合并而解除,任何一方不能随意终止合同,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损坏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2.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地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3.如要修改合同,经双方商议一致,可另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

  4.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继续经营使用权,但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花卉苗木林地的花木妥善处理。

  5.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的时间无效。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乙方无偿交给甲方. (合同期内归乙方)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由乙方自行处理. 。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六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

  2、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林业用途,和不合理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后,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的双倍经济损失。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农业、工商、政府管理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后补充条款,完善合同内容,并在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应。

  八、本合同自20____年4月26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国土所,林业部门各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鉴证机关:

  签字盖章:

山林承包合同6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共 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t订立本合同,以资菇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单位:亩、立方米

  二、转让林地使用权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曰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_____年。如经营期满受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客观因素影响,乙方不能采伐林术归还林地的,须按原标准继续交纳林地使用费。经营期满且林木已采伐的,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林地,双方应续签林地转让合同。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经营期内按_____元/年亩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总计金额_____元(大写)。合同签订时乙方交纳一年林地使用费_____元,从_____年起每_____年交纳一次林地使用费。

  四、林术转让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按林木评估价向甲方交纳林木转让费_____元(大写),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转让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经营利用林木、林地。

  (2)乙方损害受让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的林木、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转让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镇)林业总体规划,组织和加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不破坏林木、不造成水土流失的前提下,依法享有受让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依法享有产品处置权。

  (2)受让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

  (4)在受让经营期限内有权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人,但须经甲方鉴证同意,并依法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填写合同变更登记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生产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业用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遇有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3)在转让经营期限内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

  (4)必须按照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进行经营、流转。

  (5)如遇国家征占用林地,必须服从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要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州违约金。

  (三)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林木转让费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林木所有权。

  (四)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林地使用费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林地使用权。

  (五)乙方未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流转的,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林地、林木被破坏的应按舰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林木损失费。

  七、在转让经营期内乙方遇有破坏林地和盗伐林木行为不举报或监守自盗、滥伐林木的,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间。

  八、在经营期内,如遇国家征占林地,其林术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林地补偿费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比例分成。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县(区)林业局、乡(镇)经管站、林业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7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村委会有山林一片,经全体代表及两委班研究决定,对外公开招标承包,坟坨村袁____以最高标的中标,经双方协商规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年限:

  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金额:

  承包费用共计叁万伍仟元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 东至道,西至南____,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 东至小道,西至康____边界和村责任田,南____责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对承包的山场由经营、使用权,允许乙方依法开发和利用林地资源,乙方对原有的或新植树木进行抚育间代或更新采伐时,必须报林业主管部门取得合法手续,并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对承包的林地内的林木由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种设施,合同期满后,由乙方与北刁村委会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超出原松林覆盖率以外的.其它树种,由乙方自行处理。承包期满后,乙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有经营自主权、继承权和转让权,但必须与北刁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七、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乙方无偿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签字后,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要赔偿另一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九、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合同管理部门一份,林业局一份,____县公证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8

  发包方: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村____组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______亩山林发包给乙方(具体地块见登记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的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①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③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

  ④有责任保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

  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林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甲方的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

  ④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合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七、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一份,申办林权证一份。

  十、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9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有坐落在本村统管山,土名石赤上坑集体山一片计面积约280亩。本村根据森林法、山林承包政策、〈浙委办[20xx6]5号关于切实做好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的通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经村党支部扩大会议及村民代表以上干部通过决议,决定对该集体山进行承包经营;经公示后进行公开招标。现由乙方中标,并根据拟定内容与乙方签订本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地点及四至范围:

  承包山块地点为坐落____________,东: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具体可见山林权证)。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公历____________年___月日至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应按时将承包山块移交给乙方经营。

  三、承包款:承包款由两部份组成,一是每10年一次的承包款,共计五个十年,二是一次性基地开发工作费用及青苗损失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正。

  四、付款方式:首期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先付给甲方山林基地开发工作费用及青苗损失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正(____________元)及第一个十年承包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以后承包款每十年付一次,每十年承包款比前十年递增____________%,并各自提前6个月一次性付清。

  五、承包期间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承包开发项目、种植品种,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甲方有义务做好承包山块现有道路的通行正常,乙方需要规划加宽道路的,甲方必须予以办理或协助办理相关政策性问题。

  六、甲方有义务出面行政上的协助事宜,凡因承包地块在承包经营开发中财政及有关部门各项补贴、扶持均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借故克扣、截留或拿用。

  七、甲方针对本山块原上交林业局的造林押金____________元,应由乙方先行垫付还甲方,乙方在开发验收后向林业部门领回,如乙方不开发或不合格而领不回押金,甲方概不负责。

  八、对承包山块乙方只有泥面开发权利,如有地下矿藏的发现开采,应由甲方处置,若因矿藏开发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相应损失甲方应予以落实。

  九、甲方不得因干部的变更而擅自更改本合同。

  十、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对承包山块内的种植物,按政策可以处理的',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得益,不能处理的乙方不得故意毁坏。合同期届满后承包山块应如期移交给甲方。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承包山块的应相应顺延承包期。

  2、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的,应返还已交的承包款,并赔偿乙方损失。

  3、甲方违反合同第六条而占用补贴的,应返还给乙方,并赔偿损失。

  4、乙方不按时交款的,按应交未交额的1%向甲方支付利息损失。

  逾期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权。

  5、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承包山块上的一切种植生长物均无偿归甲方所有。

  十二、合同附件:

  1、村民代表以上会议决议复印件

  2、林业部门空中投影图版复印件

  3、山林证复印件。该三份复印件均加盖甲方村委公章。

  十三、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翻悔。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一份,县档案局一份。若要公证,其公证费用由乙方负担,实行公证的,各存为照。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地段,实用面积 亩,以现状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以红线图为准。

  二、 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定)着物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 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

  四、 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 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的项目。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1、 甲方的权利义务 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 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3、 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4、 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5、 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8、 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1、 乙方的`权利义务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发经营。

  2、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支付,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 乙方在承包该土地时,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规划建设道路网络及搭建相关临时建筑,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村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5、 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及乙方投资建造的经营设施拥有所有权。

  6、 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围内山地上的林木。

  7、 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各项补偿手续,附(定)着物补偿收益总收入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补偿款归甲方。同时,甲方按实际承包期间计收承包费,以每年人民币 计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应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8、 承包期间内乙方若要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征地补偿款给甲方。

  9、 承包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采取改变土地性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也包括经营其它项目,如农家乐、休闲旅游、养生会所、农牧种养等。

  六、 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

  1、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若由于设定有其他权利瑕疵、山林土地权属不清或相邻界限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足额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 如出现地震、战争、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责违约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 其他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相关证件,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取得项目落户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标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签名等。

  八、 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同处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补充议定内容作为合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1

  订立合同双方:委托单位:_县_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_县_乡_村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_山的_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_亩,中幼林_亩。该片林木北起_至_,南起_至_,东起_至_,西起_至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_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为止。

  第三条 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林,如甲方在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_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付给)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_厘米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_:_比例分成,甲方得_成,乙方得_成。

  3.护林区内杂木柴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_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_:_分成,被盗伐成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_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接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思想教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_倍赔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_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_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_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付给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县__林场(公章)

  代表人: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

  乙方:_县_乡_村_组或村民_(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_

  __年__月__日订_

山林承包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县XX乡____村(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县XX乡____村五组谷国平(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____

  一、甲方位于XX乡____村五组辖区内原村茶山林地、荒地面积约600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限为20____年,即20____年10月10日至20xx年10月9日止。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款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即将该林地和荒山交付乙方使用经营。同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公正,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不受侵害。甲方在承包范围内外原有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以及林区的治安管理等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五、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独立自主的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须继续承包该林地,则应在期满30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该林地的优先承包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违反本合同,则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___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村民代表:____

  村委会(盖章):____

  村主任(签字):____

  乙___方:_______20____年10月9日

山林承包合同13

  发包人(甲方):_____乡_____村村民委员会

  承包人(乙方):_____开发公司

  兹有_____乡_____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xx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_____,东至_____,北起写,南至_____。共计_____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X棵(其中成材树x棵),李树x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x棵。

  三、承包期为_____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_____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X棵,否则少一棵罚款x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_____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_____村委会

  代表人:_____(盖章)

  乙方:_____(盖章)

山林承包合同14

  发包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___年共计金额为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_,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

  二00_年__月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5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湖南省关于加快发展油茶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指示,为了进一步促进茶陵县油茶产业发展,提升茶陵油茶在国内的行业地位,搞活农村经济,积极带动广大农户油茶种植,增强油茶高产示范林的带动作用。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荒山林地租赁给乙方承包经营,进行油茶种植、综合开发的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山地的地域面积界限

  1、土地名称:

  2、土地位置:组。

  具体界线由双方现场确认,并设定实物标示。

  面积由专门部门测量所提供红线图为准。

  3、土地面积:

  二、承包经营的期限

  1、承包期限:______年。

  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经营的范围

  1、油茶开发、种植

  2、农作物开发、种植

  3、农产品综合开发、养殖四、承包山地租金的交纳方式山地租赁为:______元/亩,共计:______元。

山地划线定界甲方交地给乙方之日为第一次付款时间,第一次付10年租金共计______元,五年后一次性付清后20年租金共计:______元。

  四、承包经营期间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土地流转、林权证等相关手续。

  2、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山地开发,由村委妥善协调好乙方在山地开发过程中的水源供应、电路及道路的使用。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开发期间、承包经营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责任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调查事故责任人,报有关部门处理。

  4、甲方需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乙方租赁用地,同时严禁村民在租地内放牧、打柴,不得在租地内进行葬坟等损坏基地的行为,但原有坟葬保持现状。

  5、甲方负责租地周边环境的关系处理,保证乙方经营期间内不受打扰,如遭村民阻工、占地、闹事或人为损害基地的,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

  6、甲方以前关于山地的`一切纠纷及矛盾与乙方无关,乙方属于独立经营开发,在约定的经营权限内,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干涉。如因租赁前山地权属引发纠纷,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若因乙方拖延、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林地。

  五、承包经营期间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山地开发和承包经营。

  2、乙方不得随意变更用地途径,若因发展需要变更用地途径的,需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不得进行破坏用地环境,损害土地资源,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化工类行业。

  3、乙方在山地开发,承包经营期间,在同等用工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使用甲方村组劳动力。

  4、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对山地进行股份和承包方式进行变更,在告知甲方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

  5、承包经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扶持、项目补助等收益行为,均由乙方享有,如遇国家土地征收,土地征收补助费归甲方享有,地上相关建筑、林地树木等附着物补助归乙方所有。

  6、乙方有权对租赁山地进行抵押、质押等处理行为。

  7、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合法经营和开发,不得在租赁山地内从事任何违法行为。若因乙方一方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承包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经营、土地荒芜的,甲方有权收回山地,承包租金不予退还。

  六、双方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因山地租赁所发生的纠纷矛盾,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调解处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破坏对方财产和影响对方生产经营合同。协商尚未处理的,需请求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处理。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条款,不得因人事变更等影响合同条款执行。

  3、承包期限届满,乙方享有对该地的优先承包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将该地租赁给乙方。若同等条件下,甲方需另行租赁给他方,乙方有权对该地进行资产评估,保留对甲方、第三租赁方的财产追偿权。

  4、合同签订时,甲方需提供该地租赁的村民小组会议决定书、全体村民同意租赁签字书、山地租赁承包红线图、林权证给乙方。

  5、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合同签订日期。

  七、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当地村委会一份,当地乡镇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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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山林承包合同

山林承包合同1

  甲方: 县 乡 村 组户主

  乙方:

  鉴证方: 县 乡 村

  依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及新农村建设政策,乙方通过发展,对周边的用地调查和自身发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进,并规划在村民组所属范围内的黄桥头地段种植大树、花卉苗木和水草养殖,蔬菜药材按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积: 乡 村 组 户主 ,水田 丘田亩名称面积 亩。

  二、 承包土地经营期限: 甲方同意将自家所分包的责任田在本轮三十年责任制所剩年限约 16 年,至_ 年 月 日止流转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

  三、 承包土地经营价格: 承包价格按每亩每年人民币 1400 元。

  每4年递增_年,即_年至__年为每年1400元,_年至__年1600元;

  __年至__为每年1800元;

  __年至_为每年__年即_年的田租,计费标准依据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四年期满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第五年期满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往后依次类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满后,每年付款的时间定为11月—12月之间。

  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

  过期不付甲方有权处理苗木。

  四、甲、乙约定事项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内,有规划、必须的建设、开发、投资、经营、填土、管理等自主权,并独立核算,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乙方必须合法经营。

  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进行干涉和另立项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费用。

  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国家征地标准将各项征地补偿费甲、乙双方分划收取,即:

  土地、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原有的农田建设和原有的水利设施等全部归甲方的村民组及甲方所有。

  土地上国家有水稻田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花卉苗木、树木、构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鱼塘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企事业单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项第二条执行外,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4、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所有构建无偿给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树木和可移动产归属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对外承包,则由乙方的土地还原费抵给甲方作为土地还原费用。

  如甲方同意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6、乙方承包土地经营期内保证周边的水源、道路畅通。

  甲方现有水利设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损坏,甲方协助维护乙方所建园内的安全设施。

  7、乙方承包土地经营开发在新改革、新发现、新技术等各种创新,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但一切开支费用全部归属乙方。

  8、在稻田公路两边预留 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过路通道。

  9、乙方在生产种植过程中,树苗要带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扰干涉。

  五、甲、乙双方责任

  1、对于 __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证合同签定生效之日 __年 月 日前不得在已承包处的耕地内继续种作物,合同前已经种植了过期作物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保乙方进场使用,但不得超过 __年 月 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组提供现有的'用水水源不变,用电杆点不变给乙方,机械设备、电费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期内,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及时配合乙方解决周边环境矛盾及相关问题。

  如乙方需劳动力做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甲方及当地村民,但必须遵守乙方的劳动制度。

  4、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村规民约,按时缴纳甲方及甲方村民组的费用。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造成水土流失责任自负。

  6、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维护乙方合法经营、合法利益,支持协助乙方各项工作。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流转土地乙方可采承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

  但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条款,不得因双方法人代表的变动而变动。

  如一方违约,承担赔偿对方双倍经济损失。

  八、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责任田农户全部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归甲方。

  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到期满甲、乙双方处理好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单位:

  _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2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xx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振兴经济,现经甲方召开群众会议,经讨论决定将山林发包给乙方承包砍伐种植经营管理,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使今后便于管理使用,有利于团结维护好各方的合法利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乙方利用承包的林地有权砍伐和种植、割油等投资经营项目,有权开发地面上下各种品质方面的资源,发展林业生产,乙方自主经营权,可自由转包,合股其它承包者仍按原合同执行。

  二、承包土地范围:

  ,承包期限为二十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实际面积按林业部门勾图为准。

  三、付款方式: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待林业部门实地勾图边界、政府认可后,乙方一次性将承包款项付清给甲方。

  四、乙方将承包费付清给甲方后,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林木归乙方所有,乙方如何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五、在承包期间双方应遵守的事项:

  1、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到乙方承包范围内砍树、开荒种地等有损承包者利益的活动,如有损害乙方利益行为的,甲方要协助乙方对损害者追查责任,如果由甲方造成的,限期按实际损失一至三倍赔偿给乙方损失。

  2、甲方不得以各种借口另行收取乙方的各种费用,有关承包地内的.经营手续及费用开支,由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所有费用与甲方无关。

  3、现有通往该承包地内的道路要保持畅通,今后乙方有权继续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封闭。需增修改的新路,甲方要给予提供方便和支持,在加宽、改直原有道路时,如有损坏现耕田地及农作物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4、如果发生权属纠纷,直接影响到乙方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协助有关部门负责调处,如遇阻挠、调处不下,造成长期间不能经营的,甲方按不能经营期间顺延受损面积承包期。

  六、此合同一经签订成立,双方不得违约或中途终止协议,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的,要双倍退还给乙方已交的承包金及有关费用,还要按承包地面上当年收益产值(以有资质的部门评估为准)的五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甲方不再退还给已交的承包金,并无偿收回承包地及地面上的所有财产。

  七、其它条款:

  1、国家有关该承包地所能享受的各种政策属乙方所有。

  2、甲方干部换届、换人、基层组织名称更改及户主的变更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同的执行。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国家政策有变化,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承包期满后,甲方继续发包此地,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甲方不再发包,乙方无条件地将承包土地及管理权交还给甲方。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含家主)签字按印公认后,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在场村民代表:

  年 月 日

  附:1、土地承包范围地形确定面积图。

  2、同意发包土地山林户主代表全家签认统计名单表。

山林承包合同4

  甲方:xx县XX乡xx村(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县XX乡xx村五组谷国平(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位于XX乡xx村五组辖区内原村茶山林地、荒地面积约600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限为20xx年,即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0月9日止。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款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即将该林地和荒山交付乙方使用经营。同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公正,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不受侵害。甲方在承包范围内外原有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以及林区的'治安管理等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五、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独立自主的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须继续承包该林地,则应在期满30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该林地的优先承包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违反本合同,则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乙方通过调查与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意接受甲方的引进,并规划在所属的流转林地、田地范围内,种植大树古木、花卉、苗木、药材、果树、种养殖等。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流转的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标准

  甲方将其享有的坐落在县镇村的下列林地林权证:林证字

  ( )第号、县林证字( )第号、(具体见林权证及附图)面积共亩的林地使用权、经营权以承包再流转形式,从20____年4月26日起至20____年6月30日止流转期限共43年,(具体时间以林权证日期为准)流转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和花卉苗木种植等经营活动。上述林地、交付现状:山上的林木由甲方处理后交给乙方使用,处理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

  3、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权。

  4、甲方必须依法保护乙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正协调处理,乙方的纠纷问题,如发现破坏者,责令赔偿,按情节处罚,或遗交司法机关。

  5、甲方有义务协同乙方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爱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权利,产品处置收益权及承包期内的土地使用权。

  2、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能对当地造成污染,如果在生产过程中需建房作为仓库、办公房、职工宿舍等,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提供方便,共同商量解决。在建设过程中,附近的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承包山林地的`建设工程,同样的条件和价格优先承包给甲方村民。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该土地如遇政府征用,乙方有权利按国家标准依法获得其应得的各项补偿费用,土地征收费在外。

  三、流转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1.自签定协议之日起,流转价格林地每亩120元,按照递增方式,每五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每亩20元。20____年至20____年为每亩120元,20____至20____年140元,20____至20____年160元,20____至20____年180元,20____至20____年200元,20____至20____年220元,20____至20____年240元,20____至20____年260元,20____至20____年280元。

  2.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度的流转价款

  154020.00元以后按五年支付一次的原则进行支付。

  3.村委按乙方承包范围大小收取管理费每年______元。

  四.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动,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和合并而解除,任何一方不能随意终止合同,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损坏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2.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地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3.如要修改合同,经双方商议一致,可另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

  4.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继续经营使用权,但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花卉苗木林地的花木妥善处理。

  5.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的时间无效。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乙方无偿交给甲方. (合同期内归乙方)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由乙方自行处理. 。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六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

  2、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林业用途,和不合理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后,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的双倍经济损失。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农业、工商、政府管理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后补充条款,完善合同内容,并在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应。

  八、本合同自20____年4月26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国土所,林业部门各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鉴证机关:

  签字盖章:

山林承包合同6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共 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t订立本合同,以资菇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单位:亩、立方米

  二、转让林地使用权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曰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_____年。如经营期满受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客观因素影响,乙方不能采伐林术归还林地的,须按原标准继续交纳林地使用费。经营期满且林木已采伐的,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林地,双方应续签林地转让合同。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经营期内按_____元/年亩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总计金额_____元(大写)。合同签订时乙方交纳一年林地使用费_____元,从_____年起每_____年交纳一次林地使用费。

  四、林术转让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按林木评估价向甲方交纳林木转让费_____元(大写),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转让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经营利用林木、林地。

  (2)乙方损害受让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的林木、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转让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镇)林业总体规划,组织和加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不破坏林木、不造成水土流失的前提下,依法享有受让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依法享有产品处置权。

  (2)受让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

  (4)在受让经营期限内有权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人,但须经甲方鉴证同意,并依法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填写合同变更登记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生产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业用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遇有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3)在转让经营期限内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

  (4)必须按照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进行经营、流转。

  (5)如遇国家征占用林地,必须服从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要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州违约金。

  (三)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林木转让费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林木所有权。

  (四)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林地使用费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林地使用权。

  (五)乙方未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流转的,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林地、林木被破坏的应按舰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林木损失费。

  七、在转让经营期内乙方遇有破坏林地和盗伐林木行为不举报或监守自盗、滥伐林木的,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间。

  八、在经营期内,如遇国家征占林地,其林术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林地补偿费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比例分成。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县(区)林业局、乡(镇)经管站、林业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7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村委会有山林一片,经全体代表及两委班研究决定,对外公开招标承包,坟坨村袁____以最高标的中标,经双方协商规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年限:

  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金额:

  承包费用共计叁万伍仟元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 东至道,西至南____,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 东至小道,西至康____边界和村责任田,南____责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对承包的山场由经营、使用权,允许乙方依法开发和利用林地资源,乙方对原有的或新植树木进行抚育间代或更新采伐时,必须报林业主管部门取得合法手续,并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对承包的林地内的林木由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种设施,合同期满后,由乙方与北刁村委会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超出原松林覆盖率以外的.其它树种,由乙方自行处理。承包期满后,乙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有经营自主权、继承权和转让权,但必须与北刁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七、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乙方无偿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签字后,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要赔偿另一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九、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合同管理部门一份,林业局一份,____县公证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8

  发包方: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村____组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______亩山林发包给乙方(具体地块见登记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的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①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③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

  ④有责任保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

  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林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甲方的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

  ④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合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七、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一份,申办林权证一份。

  十、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9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有坐落在本村统管山,土名石赤上坑集体山一片计面积约280亩。本村根据森林法、山林承包政策、〈浙委办[20xx6]5号关于切实做好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的通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经村党支部扩大会议及村民代表以上干部通过决议,决定对该集体山进行承包经营;经公示后进行公开招标。现由乙方中标,并根据拟定内容与乙方签订本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地点及四至范围:

  承包山块地点为坐落____________,东: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具体可见山林权证)。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公历____________年___月日至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应按时将承包山块移交给乙方经营。

  三、承包款:承包款由两部份组成,一是每10年一次的承包款,共计五个十年,二是一次性基地开发工作费用及青苗损失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正。

  四、付款方式:首期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先付给甲方山林基地开发工作费用及青苗损失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正(____________元)及第一个十年承包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以后承包款每十年付一次,每十年承包款比前十年递增____________%,并各自提前6个月一次性付清。

  五、承包期间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承包开发项目、种植品种,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甲方有义务做好承包山块现有道路的通行正常,乙方需要规划加宽道路的,甲方必须予以办理或协助办理相关政策性问题。

  六、甲方有义务出面行政上的协助事宜,凡因承包地块在承包经营开发中财政及有关部门各项补贴、扶持均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借故克扣、截留或拿用。

  七、甲方针对本山块原上交林业局的造林押金____________元,应由乙方先行垫付还甲方,乙方在开发验收后向林业部门领回,如乙方不开发或不合格而领不回押金,甲方概不负责。

  八、对承包山块乙方只有泥面开发权利,如有地下矿藏的发现开采,应由甲方处置,若因矿藏开发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相应损失甲方应予以落实。

  九、甲方不得因干部的变更而擅自更改本合同。

  十、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对承包山块内的种植物,按政策可以处理的',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得益,不能处理的乙方不得故意毁坏。合同期届满后承包山块应如期移交给甲方。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承包山块的应相应顺延承包期。

  2、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的,应返还已交的承包款,并赔偿乙方损失。

  3、甲方违反合同第六条而占用补贴的,应返还给乙方,并赔偿损失。

  4、乙方不按时交款的,按应交未交额的1%向甲方支付利息损失。

  逾期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权。

  5、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承包山块上的一切种植生长物均无偿归甲方所有。

  十二、合同附件:

  1、村民代表以上会议决议复印件

  2、林业部门空中投影图版复印件

  3、山林证复印件。该三份复印件均加盖甲方村委公章。

  十三、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翻悔。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一份,县档案局一份。若要公证,其公证费用由乙方负担,实行公证的,各存为照。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地段,实用面积 亩,以现状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以红线图为准。

  二、 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定)着物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 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

  四、 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 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的项目。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1、 甲方的权利义务 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 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3、 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4、 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5、 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8、 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1、 乙方的`权利义务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发经营。

  2、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支付,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 乙方在承包该土地时,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规划建设道路网络及搭建相关临时建筑,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村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5、 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及乙方投资建造的经营设施拥有所有权。

  6、 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围内山地上的林木。

  7、 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各项补偿手续,附(定)着物补偿收益总收入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补偿款归甲方。同时,甲方按实际承包期间计收承包费,以每年人民币 计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应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8、 承包期间内乙方若要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征地补偿款给甲方。

  9、 承包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采取改变土地性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也包括经营其它项目,如农家乐、休闲旅游、养生会所、农牧种养等。

  六、 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

  1、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若由于设定有其他权利瑕疵、山林土地权属不清或相邻界限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足额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 如出现地震、战争、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责违约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 其他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相关证件,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取得项目落户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标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签名等。

  八、 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同处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补充议定内容作为合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1

  订立合同双方:委托单位:_县_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_县_乡_村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_山的_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_亩,中幼林_亩。该片林木北起_至_,南起_至_,东起_至_,西起_至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_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为止。

  第三条 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林,如甲方在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_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付给)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_厘米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_:_比例分成,甲方得_成,乙方得_成。

  3.护林区内杂木柴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_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_:_分成,被盗伐成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_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接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思想教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_倍赔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_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_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_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付给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县__林场(公章)

  代表人: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

  乙方:_县_乡_村_组或村民_(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_

  __年__月__日订_

山林承包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县XX乡____村(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县XX乡____村五组谷国平(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____

  一、甲方位于XX乡____村五组辖区内原村茶山林地、荒地面积约600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限为20____年,即20____年10月10日至20xx年10月9日止。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款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即将该林地和荒山交付乙方使用经营。同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公正,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不受侵害。甲方在承包范围内外原有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以及林区的治安管理等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五、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独立自主的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须继续承包该林地,则应在期满30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该林地的优先承包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违反本合同,则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___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村民代表:____

  村委会(盖章):____

  村主任(签字):____

  乙___方:_______20____年10月9日

山林承包合同13

  发包人(甲方):_____乡_____村村民委员会

  承包人(乙方):_____开发公司

  兹有_____乡_____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xx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_____,东至_____,北起写,南至_____。共计_____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X棵(其中成材树x棵),李树x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x棵。

  三、承包期为_____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_____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X棵,否则少一棵罚款x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_____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_____村委会

  代表人:_____(盖章)

  乙方:_____(盖章)

山林承包合同14

  发包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___年共计金额为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_,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

  二00_年__月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5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湖南省关于加快发展油茶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指示,为了进一步促进茶陵县油茶产业发展,提升茶陵油茶在国内的行业地位,搞活农村经济,积极带动广大农户油茶种植,增强油茶高产示范林的带动作用。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荒山林地租赁给乙方承包经营,进行油茶种植、综合开发的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山地的地域面积界限

  1、土地名称:

  2、土地位置:组。

  具体界线由双方现场确认,并设定实物标示。

  面积由专门部门测量所提供红线图为准。

  3、土地面积:

  二、承包经营的期限

  1、承包期限:______年。

  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经营的范围

  1、油茶开发、种植

  2、农作物开发、种植

  3、农产品综合开发、养殖四、承包山地租金的交纳方式山地租赁为:______元/亩,共计:______元。

山地划线定界甲方交地给乙方之日为第一次付款时间,第一次付10年租金共计______元,五年后一次性付清后20年租金共计:______元。

  四、承包经营期间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土地流转、林权证等相关手续。

  2、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山地开发,由村委妥善协调好乙方在山地开发过程中的水源供应、电路及道路的使用。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开发期间、承包经营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责任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调查事故责任人,报有关部门处理。

  4、甲方需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乙方租赁用地,同时严禁村民在租地内放牧、打柴,不得在租地内进行葬坟等损坏基地的行为,但原有坟葬保持现状。

  5、甲方负责租地周边环境的关系处理,保证乙方经营期间内不受打扰,如遭村民阻工、占地、闹事或人为损害基地的,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

  6、甲方以前关于山地的`一切纠纷及矛盾与乙方无关,乙方属于独立经营开发,在约定的经营权限内,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干涉。如因租赁前山地权属引发纠纷,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若因乙方拖延、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林地。

  五、承包经营期间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山地开发和承包经营。

  2、乙方不得随意变更用地途径,若因发展需要变更用地途径的,需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不得进行破坏用地环境,损害土地资源,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化工类行业。

  3、乙方在山地开发,承包经营期间,在同等用工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使用甲方村组劳动力。

  4、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对山地进行股份和承包方式进行变更,在告知甲方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

  5、承包经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扶持、项目补助等收益行为,均由乙方享有,如遇国家土地征收,土地征收补助费归甲方享有,地上相关建筑、林地树木等附着物补助归乙方所有。

  6、乙方有权对租赁山地进行抵押、质押等处理行为。

  7、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合法经营和开发,不得在租赁山地内从事任何违法行为。若因乙方一方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承包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经营、土地荒芜的,甲方有权收回山地,承包租金不予退还。

  六、双方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因山地租赁所发生的纠纷矛盾,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调解处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破坏对方财产和影响对方生产经营合同。协商尚未处理的,需请求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处理。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条款,不得因人事变更等影响合同条款执行。

  3、承包期限届满,乙方享有对该地的优先承包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将该地租赁给乙方。若同等条件下,甲方需另行租赁给他方,乙方有权对该地进行资产评估,保留对甲方、第三租赁方的财产追偿权。

  4、合同签订时,甲方需提供该地租赁的村民小组会议决定书、全体村民同意租赁签字书、山地租赁承包红线图、林权证给乙方。

  5、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合同签订日期。

  七、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当地村委会一份,当地乡镇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