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承包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农村承包合同1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
现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招标承包,乙方参加竞投中标。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基本情况
乙方承包鱼塘的土名:_________,鱼塘面积:_________亩_________分_________厘。
第二条、承包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承包金额和缴交方法
鱼塘承包总金额为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鱼塘每年承包金额为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角_____分,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第四条、在承包期内
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由_______方负责。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
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民工强制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
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有关青苗补偿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
第八条、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_____米。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_____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条、风险责任
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农业税、水产税、特产税均由_________方负责,与_________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_____天内按鱼塘承包款总额_____%作为承包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承包押金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_____万仟____佰____拾_____元____角_____分。
3.乙方逾期缴交承包款,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承包款总额每日_____%计付违约金,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三条、纠纷的处理办法
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_________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会计入帐___份,合同鉴证机关___份。
第十五条、其它条款
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承包合同2
一、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解除(也叫协议解除)。
土地承包合同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合同法》也规定了自愿原则这一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根据自愿原则,当事人不仅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也享有协议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土地承包合同成立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是农村土地承包立法的关键条款和核心内容。但是由于土地发包方具有监督土地合理利用、保护土地的权利,特定情形下是可以收回承包地的(法定解除合同)。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定解除。
指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一系列农村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承包合同:
1、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目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村集体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注意,不包括林地。
3、犯罪服刑被依法注销户口的农民的承包地。注意:对服刑时间不长,一两年至于几个月就将刑满释放的`人,他们行满释放后回家继续务农,应当给予其生活出路,对他们的承包地可以不做调整,由其亲属耕种。
4、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为避免已有的承包地的承包方的继承人因继承而获得两份承包地,允许村集体收回该户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5、承包方农户丧失劳动力,无力继续耕种或者经营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6、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
7、国家建设的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8、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并取得非农业户口的;
9、承包方迁入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成员资格并承包经营土地的;比如农村妇女出嫁,若是婆家所在地给出嫁女子承包地了,娘家的承包地当地村集体有权收回。
10、承包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村集体可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地。
11、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官(警官)或者转业后国家安置工作的士官,根据军队的有关规定,部队应当及时通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家属停发优待金,由其入伍前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承包地。
如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争议,应按如下方法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农村承包合同3
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全文如下: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已普遍推行,农村承包合同纠纷大量发生。为了解决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现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各地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如下: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受理问题
处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应当发挥有关农村基层组织以及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的作用,绝大多数纠纷可以由它们调处。当事人不服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受理。
有些农村承包合同的履行因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季节性很强。因此,人民法院对此类合同纠纷要及时立案,尽快审理,必要时可裁定先行恢复生产,然后解决纠纷。
无效农村承包合同的确认和财产处理问题
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首先要审查合同是否有效,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合同无效:(一)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二)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三)违背民主议定原则的;(四)采取欺诈、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签订的;(五)发包人无权发包的;(六)承包人私自转让、转包承包合同以及转包渔利的。
承包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对产生的财产问题应当依照法律、政策合理解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农村承包合同的转让与转包问题
转让是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转让的合同内容虽无改变,但是变更了承包人,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了受让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转包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
承包人将承包合同转让或转包给第三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不得擅自改变原承包合同的生产经营等内容,否则转让或转包合同无效。
承包人在履行承包合同中有安排劳务的经营自主权,某些临时性的劳务,如季节性的农活,果子的摘收、销售等,可以不经发包人同意包给他人。
承包人承包后自己既不从事经营或生产活动,又不承担任何风险,坐收管理费或者高价转包的,属于转包渔利。如果转包的价额超出承包价额,而其超出部分大致接近于承包人的投资(包括劳务)加上由于投资(劳务)应当获得的正常利润,可以视为合理;如果悬殊过大,则应作为转包渔利论处。转包渔利部分应当收归集体或追缴国库。
承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问题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应当允许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一)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二)订立承包合同依据的计划变更或者取消的;(三)因国家税收、价格等政策的调整,致使收益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四)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的;(五)因发包方或承包方不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承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六)承包人丧失承包能力的;(七)承包人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人劝阻无效的。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但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除外。
因自然灾害而产生的责任免除问题
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外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审理涉及这类问题的案件,必须查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害程度和承包人对自然灾害的抗御情况,然后决定对承包人的责任是部分还是全部免除。如果承包人已经尽了自己应尽的责任,仍不能避免标的物遭受损失,可以全部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如果既有自然灾害的影响,又有承包人经营不善的原因,则应按两个因素所占的比例,酌情免除承包人的部分责任。
发包方单方任意毁约问题
有些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是因为发包方任意毁约或有关行政部门违法干预造成毁约而引起的。审理这类案件,应当依法维护原合同的效力。承包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应予支持。发包方毁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因行政部门违法干预而毁约的应由行政部门承担违约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先由发包方赔偿,再由应负责任的行政部门负责处理。发包方无力赔偿的,如果承包合同尚未到期,可以按赔偿数额抵除承包人应缴交的承包金额;如果承包合同已经到期,可适当延长承包期,并在承包期内按赔偿数额抵除承包人应缴交的承包金额,或者延期给付赔偿金。
承包指标过高或过低问题
审理因承包指标过高或过低而发生的纠纷案件,应对承包指标的高低作具体分析,主要审查指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承包指标一般可根据承包前三至五年平均产量(或产值)并考虑合理增产比例予以确定。
目前,农村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指标一般都以投标方式确定。有的承包人为了取得承包权,违背客观实际,盲目地提高承包指标,导致指标明显过高而无法履行。对于因此而发生的承包合同纠纷,应当通过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实事求是地确定合理指标。但对指标基本合理,主要由于承包人本身不努力而完成不成指标的,应当维持原合同的承包指标。
对于发包人因缺乏经验,导致指示明显过低而发生的承包合同纠纷,应当通过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合理的承包指标。如果承包指标基本合理,承包人通过积极努力和科学管理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发包人为此要求提高指标的,则不予支持,而应维持原合同的'承包指标。
对于承包指标的调整,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承包人搞破坏性京夺性生产问题
承包人在承包期间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注意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例如:承包土地不得破坏地力;承包山林不得乱砍乱伐;承包矿业生产不得乱开乱采;承包果园不得为短期收益而破坏果树的长期生长。承包人在承包期间搞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发包人劝阻无效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加倍赔偿,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的乡镇企业承包中对外发生债务的承担问题
承包人对于企业在其承包前的债务,如果在承包合同中规定由其承担的,应按合同规定承担;如果承包合同中未作规定的,应由发包人承担,亦可酌情由承包人先予偿付,然后从应向发包人缴纳的承包金中扣除。
承包人对于企业在其承包期内所欠的债务 ,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发包人应负连带责任。
承包人逃匿或无力清偿债务的,由发包人负责清偿。
合伙承包人的诉讼地位问题
合伙承包人在诉讼过程中,应作为共同诉讼人对待。合伙人众多的,可由他们选派代表(须经法院认可)参加诉讼。参加诉讼的代表人一经确定,其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或合伙组织的全体成员有效。
执行问题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暂无给付能力的,可裁定中止执行。中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应当及时恢复执行。被执行人丧失给付能力的,可裁定终结执行。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者故意拖延履行的,应传唤其到庭,责令自动履行,仍不履行的,按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十七章的规定,强制执行。
农村承包合同4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况
承包土地名称为 ,总面积 亩,四至界限为: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为 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过50年,机动地承包期不得超过3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乙方应于当年 月
日前以货币方式向甲方付清。
⑴采取实物折值计算承包金。每亩地年承包金相当于 斤小麦(或玉米、稻谷等)的价值,年总承包金相当于 斤小麦(玉米、稻谷等)。单位价格按交款年中级质量国家收购价格计算。
⑵采取浮动方式。第一年每亩地承包金 元,总承包金元。以后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为基数,每年上浮递增 %。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于从事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等农业用途。对土地进行改造和建长期建筑物,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集体土地利用规划进行治理绿化,每年治理绿化面积不少于 亩。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依照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产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内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按约定向发包方缴纳承包金。
6.服从甲方对村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协调
七、承包土地流转
乙方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方可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合同应报甲方备案。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转的,乙方仍应履行本合同。实际经营土地者的权利义务,由乙方依据本合同另行约定。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甲方违约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甲方劝阻无效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乙方不按约定缴纳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担应缴资金 ‰的滞纳金;逾期 个月不缴纳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4.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约行为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其它约定
1.国家有关土地的补贴以及政策调整带来的土地直接收益归甲方享有;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占用承包地和规划调整占用承包地不属于违约,征地补偿归甲方享有,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在相关资金中给乙方相应补偿。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村相关机构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处理:⑴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⑵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农村承包合同5
甲方(发包方):委员会
乙方(承包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承包方式
甲方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以公开协商方式将__山(__村级用地老林场)以租赁经营方式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
乙方将租赁转的土地用于: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土地租赁时限
土地租赁期限__年,从__年月日至__年月日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更改土地租凭年限不足__年时,甲方应用另立合同的方式无条件向乙方补满不足的年限。
四、土地租赁租金
1、租赁期限内,土地租赁总租金人民币合计万元。
2、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承租权。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五、土地租赁租金支付方式
土地租赁租金已于__年月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六、租赁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租赁土地为__山(__村级用地老林场),面积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类型为:荒山。
七、租赁土地交付
在__年月日前,甲方应当将租赁土地交付给乙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租金;
②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再续租时,按本合同约定收回租赁土地。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与乙方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的土地;
③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租赁租金。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在租赁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无论种植、养殖、起土、建房,甲方不得干预;
②租赁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征占补偿标准,有权获得与乙方投入相应的补偿;
③可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出租或发包给他人经营。
2、义务:
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②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对租赁土地,乙方有权重新进行规划改造,规范经营。
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与此同时,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全部投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3、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该土地的,应服从国家需要。租赁期内地上青苗、附着物基础设施及土地改造投入等补偿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按乙方投入额的十倍予以赔偿,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终止或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国家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设备属土地发包方所有。
2、乙方对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建筑物、附属物、附属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和处臵权,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3、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种植的经济作物、苗木、果树等难以移植的,由有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4、对乙方在租赁土地上进行更新改造,由甲方对乙方予以合理补偿(具体以审计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准)。
十四、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在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如果乙方从事农业经营项目,争取的国家政策扶持及有关资金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双方约定:本合同不因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解除。
5、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向乙方租赁本合同的土地。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县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鉴证方:(签章)
鉴证经办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农村承包合同6
发包方: 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订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年,由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包经营,并且得到了发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
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亩土地,其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但因乙方已于年实际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葡萄、水果、种苗、绿化苗木等其他农作物。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带给方便;
(4)依据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本群众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够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转。
2、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六、承包金的数量及其支付期限承包金为每年万元,在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违约职责
1、甲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投入和违约金万元。
2、乙方如违反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土地造成的损失;乙方超出合同规定付款期限的,则按每一天万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严重毁损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甲方同意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整,或按毁损土地面积在承包金中予以扣减,直至土地恢复种植潜力;
2、甲方保证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内无故干扰、侵犯乙方的自主经营活动,如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务必予以赔偿。
3、承包期内,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乙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潜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强迫乙方放下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更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职责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务必配合乙方土地流转事项,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内若遇政府征用,则除土地补偿金归甲方外,其余款项一律归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则继续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调整。
九、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都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用于向有关部门申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另贰份分别报南浔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个性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发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报请南浔镇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本合同无效,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投入和违约金万元订约人:
甲方: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 代表人: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农村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经与乙方协商,由乙方提供足额,技术熟练的建筑工以及相应的管理班子进入里则树人学餐厅改造工程项目并承揽该项目土建工程的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里则树人学餐厅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滨州市经济开发区里则树人学校
3、工程地点:滨州市经济开发区里则办事处
4、建筑面积: 约1670㎡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二、劳务承包工程范围,承包方式,工作内容:
1、 工程范围:主体工程的土方、钢筋(电渣压力焊、闪光对接焊)、模板、混凝土、砌体(植筋)、脚手架分项工程。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部分辅材、包搅拌机、塔吊的操作)。按照要求自备操作工具,包括钢筋加工设备、模板加工设备、振动棒、斗车、灰桶、照明工具等。
3、工作内容:
(1)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纸,了解操作范围,配合本工程施工员放线和控制标高,领退料具。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清槽、钎探、室内外回填土平整夯实。
(3)基础、主体钢筋制作安装,模板制作安装,混凝土浇筑。
(4)二次结构、女儿墙砖砌体,构造柱、女儿墙及窗台压顶钢筋制作安装、模板制作安装,混凝土浇筑。
(5)预制过梁,反边浇筑,防火挑檐浇筑。
(6)、清理:施工现场清理。清扫墙面楼地面、清理搅拌设备及清理落地模板、梁板支撑、砖、灰、钢筋,落地灰的回收利用。施工前、后所有材料、工具及垃圾均需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分类堆放。
(7)、其他工作:图纸范围内的预留洞留设,预埋件安放;配合甲方的其他工作。
三、承包工程费用:
1、在合同承包范围内,乙方完成第二条工作内容范围内工作,且施工质量验收优良,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均达到甲方要求,合同劳务承包综合单价如下: 165元/m2包干。
2、上述单价中包括一切与承包工作内容有关材料(含垃圾,剩余及退场材料)的进出场装卸费用,各种工资,津贴,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费,劳保费,医疗费差旅费,劳务队管理费,甲方管理费及税金,现场文明施工用工及工具轻伤及轻伤以下安全事故医疗费等除食堂保卫等后勤服务。
3、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如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负责修至合格标准,结算单价按上述单价乘以70%结算。
4、乙方必须注重甲方的材料节约,对不按要求使用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处所浪费材料的实际价款的4倍罚款,对不按要求回收水泥砂浆、混凝土的,甲方有权另派人回收使用,且按200元/工日,从乙方计取;包装水泥未合理使用好被打湿结硬,一旦发现,每包处以100元罚款。
四、工期要求:
基础:15天。一层主体5天。二层主体5天。屋面女儿墙2天。一层二次结构4天。二层二次结构4天。总工期:自20_年8月26日开始——10月8日结束,共计44天。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基础按一层建筑面积的70%_单价结算,主体按建筑面积_单价结算。原则上甲方结算已完成的工作量劳务费用,但应遵循下列条件:
1)按已完成工程,经工程技术部,质安部验收后,作为工程量结算依据。
2、劳务结算前,乙方应持有项目制定的实完工程部位的工程量结算申请单由甲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签定施工完成部位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符合要求后,上报项目经理签字。
3、结算付款时,严格兑现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奖罚条款。
4、付款方式:主体工程竣工后支付总结算款的80%,主体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至总结算款的95%。剩余5%竣工验收一年后无质量维修一个月内付清。乙方如承包范围的工作未完成就要求退场或达不到合同要求被甲方勒令退场,结算款不予支付。
五、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并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成活。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相关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罚款500元/次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作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质检员进行验收。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即要求甲方质检员验收,每发生一次,罚款200元,。
3、甲方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
4、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标准:详见技术交底
5、本工程由于工期较紧,各工序完成后必须将楼地面清理干净。否则每平方单价扣除3元;清理下楼的垃圾必须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
6、外墙框柱、构造柱必须保证在一条垂直线上。
六、安全事项:
1、乙方人员进场必须在三天之内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人员逐一登记,填好安全教育表、试卷。必须每周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并作好教育记录。(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每周必须交一份到质安部,凡无安全记录的`班组,(包括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班组)本月安全考评时为安全不及格。
2、塔吊、钢筋木工加工设备、搅拌机操作人员必须是熟练工。
3、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伤亡事故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事故,医疗费、补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2、乙方在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进场的材料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从乙方结帐单中加倍扣出。
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
八、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乙方自带行李)。乙方上岗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进场教育培训。
2、甲方负责替乙方办理有关证件(包括暂住证、项目出入证等),办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甲方为乙方提供搅拌机,其余小型机具设备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给乙方结算、支付劳务费。
6、提供临时水源、电源至各楼层。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派出甲方所需的在政治、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的人员。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调度。
3、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材料节约,不得浪费,不得偷窃,如有浪费或偷窃,甲方按损失材料价值4倍罚款。
4、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5、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图纸、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以及甲方其他要求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项工程。
6、生活、住宿服从项目部统一安排,不准随意而行。
九、其他事项
1、签定劳务合同时,乙方必须将拟进场人员造册上报甲方,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及事实相符。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动。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甲方将视其为私招乱雇,勿论原因,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项目规章制度对其处罚。
2、乙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负责人,每次罚款50元。乙方其他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及双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天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节假日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减少,每减少一人,罚款50元/天。
3、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妥善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按本合同要求按期完成各分项工程。如总工期提前,每提前1天奖励现金1000元,每拖延1天罚现金20_元。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乙方必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罚款1000至10000元。
4、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
5、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他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6、乙方应有较强的经济基础,甲方由于其他原因不能按时结帐,乙方应自行保证施工人员2-3个月的生活费。
7、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听安排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种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因停水、停电、甲方机械设备故障以及材料供应不及时等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超过24小时延误且确有部分人员无法另行安排调剂其他工作,经甲方确认后,给予实际误工人员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费。
9、所有劳保费用包含在包干单价中,甲方不另承担。乙方需随时作好雨、雪施工的准备、配备雨、雪天施工所需的雨衣、雨鞋、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
10、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其余款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以上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承包合同8
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将村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位于 。 四至: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面积为 亩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 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
2.每年__ _月_ __日前,乙方向甲方交纳当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自行安排生产工作,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鱼塘。
2.因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享有补偿、赔偿的权利。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机关或证明人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承包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将______水产养殖基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养鱼,商定如下:
一、转租鱼塘土地面积______亩。
二、租赁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为期______年。
三、承包租金: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押金______元 (______元),押金______元抵______年的鱼塘租金。剩下的______元于_____年______月___日前交清_________年的租金。
五、乙方应准时交租,如超过______月___日未付清租金,甲方有权收回鱼塘,并且押金不退。
六、在承包期间,乙方负责维护甲方的'建筑物,如遇国家征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补偿金建筑物补偿款甲乙双方各得一半,鱼塘青苗费甲乙双方各得一半。
七、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农村承包合同10
订立合同双方:
——————县 ——————乡 ————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 ————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 ————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 ,东至 ————,西至 ———— ,南至————,北至 ————。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 ———— 亩,三等地 ———— 亩,四等地 ————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年,从———— 年 —— 月——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斤, ————, ———— 斤 ————, ————斤———— ,……。交售时间是————。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 ————元,纳税时间是 ———— 。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元,公益金 ———— 元,管理费 ————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第六条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 ————县 ————乡————村———— 组(公章)
代表人: ———— (盖章)
乙方户主: ————(盖章)
————年 ——月 —— 日订
附件:
土地承包及负担国家、集体义务表
承包户姓名
人口
劳动力 个,其中,全劳力 个,
半劳力 个
承包地段名称
面积(亩)
土地级别(亩)
义务调整年度
应交售粮(斤)
其中
交售棉花
交售油料
交售烤烟
应上交金额
其中
一级
二级
三级
征粮
购粮
加价粮
农业税
公积金
公益金
管理费
年
年
年
年
备注
农村承包合同11
甲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土地亩、每亩承包费_______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_元,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诚信,可续签,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乙方签字____:
见证人: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承包合同1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为振兴马厂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甲乙双方就土地租赁问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2.2亩,租赁费用每亩每年1500元整,总计一年3300元。
二、 租期暂定为20xx年,租赁费用两年交一次,每次交6600元,提前预交。
三、 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涨价,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在合法范围内的使用,乙方不准起土挖坑(只能垫不能挖)。
四、 甲方保证该地界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五、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政府土地政策变更或政府征用,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均应该积极配合,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与政府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
六、 乙方在租期到期时,乙方愿意继续延租,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如果乙方不再租赁,乙方必须把土地上附属物清除干净,退耕还田。
七、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违约者后果自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承包合同13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支两委协商,并经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双赢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和位置
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大张村村口路北、面积平方米工业用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东西长米,南北长米。(以附图纸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开发、教育培训,推广、生产、服务,仓库等等。
2、承包形式: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年日至年日。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亩共计人民币元。
2、乙方向甲方每年一次性交纳当年承包费。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地杂树补偿费及原有附属设施。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为乙方投资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承包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合同约定合理利用。
2、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负责为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保障乙方正常经营,不侵犯乙方合法权益,需协助乙方办理建筑修建安装相关手续。
4、按村民价格收取乙方水、暖、电、气费。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5乙方经营需要扩大时,甲方应及时协调土地给乙方使用以保障乙方在经营上不受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有权依法开发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兴建权,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独立合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以外的任何其它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强行摊派。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乙方在用工方面,有义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甲方村民。
七、合同的转包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甲方与转包方没有任何关系,不得干涉转包合同的正常履行。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经济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受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而变更。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它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赔偿费用和乙方所承包用地上建筑物、树木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乙方征用土地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并配合乙方完成征地手续。甲方不得对乙方征地行为设置阻碍。乙方征用土地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征地款,但地上物补偿及其地附着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规定应当予以返还。
5、如甲方擅自断电、断气、断暖、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及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乙方继续承包,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地上的投资建设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乙方在处置时,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上述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此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方必须按市场评估价格支付乙方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违约,需向甲方支付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期限支付承包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承包费,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国家范围内的滞纳金。
3、如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建筑部分按市场价计算)
4、因为乙方为提高工业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建设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补偿,同时对乙方承包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按当前市场价进行计算,并按当前市场价格一次性赔付乙方。
十、本合同纠纷的解约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依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案一份,甲乙双方各xxxxxxxxxx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xxxxxx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农村承包合同14
第一条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者之间发生的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第三条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四条 省、地、市、州、县(市、区)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分别由省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政府法制、农业综合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司法行政、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等部门设立。
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
第五条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和委员5至7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应当聘请7名以上仲裁员。仲裁员应当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并经省农村承包合同主管机关培训、考试,取得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员资格。
第六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承包合同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七条 仲裁协议包括承包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书面协议。
第八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发包方所在地的'县(市、区)或地(市、州)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九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3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申请,先予裁定恢复生产、变卖不易保存的产品和停止采伐林木等。
第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主任应当指定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指定其中一人为首席仲裁员,共同审理案件。
简单的承包合同纠纷,可以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独立审理案件。
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十三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第十四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
笔录由仲裁员、记录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十八条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十九条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第二十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不服仲裁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的期限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地、市、州、县(市、区)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
当事人申请仲裁复议应当向原主持仲裁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应在3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送交上一级仲裁委员会。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上一级仲裁委员会应当组成仲裁庭,对申请复议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上一级仲裁委员
会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20日内审理终结。
第二十三条 上一级仲裁委员会审理仲裁复议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原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即视为撤销。
调解不成的,应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并制作仲裁复议裁决书:
(一)原裁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驳回申请,维持原裁决;
(二)原裁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重新作出裁决;
(三)原裁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查清事实后直接作出裁决。
复议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生效的仲裁调解书、裁决书、复议裁决书,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十五条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时效为两年。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省物价、财政和农业综合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的有关规定交纳仲裁费用。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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