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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

时间:2023-07-05 10:00:03 承揽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加工承揽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加工承揽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品)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1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交付期限 签订时间:

  项 目 名 称 及 内 容计量单位数量工作量(工时)报 酬交付期限

  单价总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 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五条 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 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

  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第七条 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 定作人在 年 月 日前交定金(大写): 元。

  第十条 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印

  定作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揽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加工承揽合同2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价款或酬金元金额

  一、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___%或酬金总额____ %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份价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的违约金。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39;有关规定执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八、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九、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正本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3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价款或酬金________元金额:________元

  一、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___%或酬金总额____%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份价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的违约金。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

  八、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九、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正本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4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木门油漆,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产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等见清单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按定作方的工艺要求制作,(门厚45mm),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技术资料,样块提供办法:

  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样块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四条合同总价为小写¥42690.00大写肆万贰仟陆佰玖拾元整。油漆加工完毕提货时支付¥40500.00,大写肆万零伍佰元整,安装完毕,如油漆没有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2190.00,大写贰仟壹佰玖拾元整!

  附:产品明细表

  产品及价目明细表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额

  备注

  子母门和对开门

  套

  40

  480

  19200

  单开门

  套

  81

  290

  23490

  合计

  42690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六条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提定作物期限应当20xx年4月16日提货,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七条包装要求:里面用保护膜包装,外面用纸皮包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为总金额的5%;

  5、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本合同自20xx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贰份,双方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承揽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签订

加工承揽合同5

  定做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加工制作内容

  1、按甲方提供之图纸加工,甲方提供图纸项目全称为:东风德纳车桥有限公司新建齿轮车间

  2、制作内容:(含税)

  (1)、主构件:角钢桁架

  材质:Q235B,合同吨位约69吨单价:6100元/吨

  (2)、主构件:吊车梁、钢轨吊

  材质:Q235B,合同吨位约37吨单价:6000元/吨

  (3)、主构件:钢柱、钢梁

  材质:Q235B,合同吨位约91吨单价:5550元/吨

  以上单价所有构件均进行抛丸除锈,红丹防锈底漆一道。

  二、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暂定为元大写(以实际决算为准)。

  2、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付¥元,大写给乙方作为合同定金(最后一次提货时抵冲货款,)

  3、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每次发货前付清当批次货款)

  4、发票:增值税发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钢结构制作、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认真加工制作,确保构件质量达到钢构规范要求。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制作资料一份,原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自检探伤报告,所有原材料必须是大型钢厂产品,所有钢材的厚度应达到国家标准。

  3、钢材应满足设计材质要求。

  4要求检测为:自检探伤报告出厂材料

  四、交货地点和时间:

  1、交货地点:湖北团风鸿路工厂。

  2、发货计划及顺序为:甲方提供详细的交货计划,乙方按照甲方提供计划认真加工及出货。

  五、包装及运输

  1、甲方负责组织运输。装车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装运,要求车辆使用足够数量的垫木,尽量避免运输过程中出现构件变形、油漆损伤,其中工厂装车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2、甲方负责运输,运输标志应按甲方要求实施(具体由甲方在发运前另行交底)。

  3、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构件到位后甲方负责卸车,甲方需保证构件运输车辆进场场地要求。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图纸一套,并签字认可。由乙方认真完善后按照甲方图纸进行加工制作。

  2、甲方应对乙方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疑问及时给予解答,并提供修改或变更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以顺延。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验,不得擅自外协加工,乙方应按甲方委派的现场质量监理的合理要求制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甲方如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协助解决。

  5、乙方加工质量问题导致返工,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返工费及直接费用。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合同纠纷处理方式: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黄冈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附则

  1、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定金到账后生效。此合同有效期至款额结清为止。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立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账号:

  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加工承揽合同6

  订做方(以下简称需方):______

  承揽方(以下简称供方):______

  订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25米箱梁芯模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此合同单价为税前价)

  品名:箱梁芯模

  规格:25米正交

  数量:2

  单位:套

  重量(吨):11

  单价元/吨:7000

  价款(元):77000

  备注:约计重量

  总计:总金额(大写)柒万柒仟元整

  二、技术资料提供方法:需方提供标的物所需施工图,按需方确认的标的物图纸加工;

  三、质量要求:供方严格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符合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四、交货地点:供方厂内验收交货;

  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第一套芯模10月8日交货,第二套芯模10月13日交货。

  六、计量方式:需方以标的物加工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七、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材料款贰万伍仟元,需方在提取标的物时结清所提取标的'物的剩余款项(以实际加工产品数量、品种为准)。

  八、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全部货款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全部货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供方所有。

  九、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运,施工现场,供方帮助配货,供方承担运输费用。工地卸车及其它费用由需方承担。

  十、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执行完毕或未付材料预付款。

  十一、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方式,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预付材料款到帐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立合同附加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订做方:______承揽方:______

  单位:______单位: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开户行:______户名:______

  帐号:______卡号:______

  邮编:______邮编: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加工承揽合同7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之前,应当要了解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尤其是对承揽方能否完成委托项目,其设计能力、设备条件、技术力量、工艺水平以及其曾经完成过何类水平的项目,都要了解清楚。即使全部符合要求,并已经承揽多年业务,也应查询清楚,以避免因承揽方无实际完成能力而引起的合同纠纷。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具体准确地写明定作物的名称或项目,不能模糊使人产生歧义。特别应该注意的是,合同注明的加工物必须是合法物,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当审查加工物是否是法律禁止物,是否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才允许加工,以避免因加工物违法或者欠缺法律程序批准而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风险告知:关于定作物的检查验收,承揽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方必要的检查,但定作方不得因此妨碍承揽方的正常工作。当事人双方对定作物和项目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风险告知:关于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有标准的按照标准,没有标准的按双方约定的要求检验。对于检验的方式、方法和期限双方认为有必要时协商,最好注明提出异议的期限,对任何期限的约定都一定要注明期限终止的时间点,以此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风险告知:关于违约金的事项,如有约定要分别注明违约事项所适用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另外,《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对违约责任、违约金结付定出了比例幅度:合同当事人应注意确定违约金的具体百分数。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_____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8

  定做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承揽方:

  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 定做方和承揽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揽方委托加工承揽方目前和将来的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可批量生产之外的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 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 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如果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有另行规定,以相应的标准为准,承揽方应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关的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4.1 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4.2 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双方另行协商交货期。

  4.3 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 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 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定做方验收货物后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

  5.2 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 (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 (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 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 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7.4 由承揽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图纸和技术资料发生变更的,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认可后方可按照订单生产。

  八、价款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 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9.3 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 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 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 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 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 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 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 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 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 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

  13.7 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 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 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 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 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 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 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 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 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 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 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 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 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 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 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揽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9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________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

  一、材种:________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________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_______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

  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

  ________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________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________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________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________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10

  甲方(定作方):

  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揽方):

  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为明确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确保合同全面履行,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作物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款

  防盗门名称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单价(元/M2)___________。

  注:以实际安装樘数结算,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以上价格为一次性包死价。需方继续订货时,提前7天向供方提供计划通知单通知乙方。

  工期要求:

  第二条 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

  2.1 承揽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所有材料由乙方提供。负责制作、安装,运输到施工安装现场;

  2.2 本合同价格内已包含:制作、安装、运输、卸车、五金、闭门器、电控锁等全部内容;

  2.3 材质标准:

  2.3 乙方产品必须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需检验的,应提供检验合格证,作为质量资料向甲方提供。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发生乙方无条件退货重作。

  第三条 承揽范围

  3.1 乙方承揽加工范围:

  3.2 工程地点:

  第四条 合同价款的计算、结算、支付方式4.1计算方法: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4.2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样品,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大量使用,乙方全额垫资。

  4.3 付款方式: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付总价款的95%,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付清。

  第五条 合同价款与酬金

  本合同价款共计:以实结算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 加工制作安装要求

  6.1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具体施工尺寸由乙方现场实测。

  6.2 乙方进入场后甲方配合接通电源、安装电表,相关费用及电费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设计门型,甲方审核签字后方可制作生产

  6.4乙方在施工阶段应配合主包单位工作,按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安装。

  6.5 为了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总包单位应配合乙方在施工阶段清理门口障碍物,乙方负责保护安装成品,属于乙方保护不当造成损坏费用乙方自理。

  第七条 工期

  7.1 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下达开工通知书,工期由甲乙双方与土建施工方协商确定后乙方以书面报甲方进度报表。乙方必须保证加工安装进度,不得影响甲方工程按期竣工验收。

  7.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电源、障碍物未能清除、不具备安装条件,影响进场施工;

  (2)在施工中如因现场连续停电2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八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办法

  8.1 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不锈钢门窗规范合格标准。

  8.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和整改。

  8.3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安全培训交底、安全责任、防护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质量保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对所承揽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在此期间凡属乙方制作安装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甲方通知乙方返修时,乙方应及时维修,如乙方未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安排人员维修,一切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期满后无发生保修费用,甲方全额退还质保金。

  第十条 安全及特别约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高空作业配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戴安全帽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甲方负责协调、配合,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禁止将本合同内容向第三方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返工。

  11.2 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

  11.3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处理,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11

  承揽方(甲方):_________定作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定作物名称

  型号

  规格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加工费

  单位

  总价

  第二条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定作物名称

  完工时间

  检验时间地点

  检验标准与方法

  包装标准

  包装费承担

  第三条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定作物名称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运输方法

  运输价款承担

  第四条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材料名称

  型号

  规格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图纸、技术资料及交付时间

  第五条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材料名称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交付数量

  包装要求

  检验方法

  运输方法和运费承担

  第六条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

  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预付款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承揽方(盖章):_____________ 定作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承揽合同12

  定作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家具产品,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详见附件1)

  第二条产品技术、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款式、尺寸、材料、内部结构及技术要求等,按照双方签字认可的设计图纸、乙方提供的存放于甲方封存样品及同行业相关规定为准。乙方必须在加工前向甲方提供中纤板的合格甲醛检测报告,做成成品后,需再次向甲方提供合格的甲醛检测报告;做油漆后成品需打样;抽屉与柜体之间的缝隙不得超过2mm;严格按照图纸所示的木纹方向施工;漆膜表面光亮平滑,家具漆表面厚度一致,漆面饱和、干净、无颗粒、无气泡、起泡开裂等现象;木纹接口均采用横纹平接方式;家具均制作成整体式,不能采用拼接组合方式;家具板材材质密度为,环保等级为

  第三条交货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甲方推迟付款,交货时间顺延)

  第四条交货时间及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日交货(或交货时间详见附件)。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为: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

  2.预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两日内,先预付总金额的_____%;即_____元;

  3.白坯产品完工后,付至合同总金额_____%,计:___________万元作为合同进度款。

  4.成品后验收合格付至总金额的_____,计:

  5.安装完毕后经业主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_____,计:

  质保金_____,质保期_____年。

  6.门边线条25元/米,按实际收货结算。付款方式:满5万结一次。

  第六条验收:

  1.甲方应于乙方安装完毕后在安装现场进行验收,并将结果通知乙方,如交货期届满,甲方未能及时收货,乙方可适当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

  2.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3.如逾期验收则视为质量合格(注:安装完毕七日内验收)。

  4.如乙方生产的产品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特别条款:

  1.货物运输由_____方负责,运费由方承担;搬运费由_____方承担,产品安装由方负责;

  2.甲方未按期支付进度款、(交)提货期限顺延;

  3.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要求取消部分或全部取消已订之货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适合安装作业的现场、供电、清洁环境、运货通道。安装期间,甲方应确保家具不因乙方以外的因素而致污损、灭失。

  5、乙方在现场安装作业时,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则双倍返还预付款;

  2.甲方违,则不退还预付款,而因此给乙方造成之其损失亦全额赔偿;如不能再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乙方应付货款,乙方有权从甲方货物现场撤出所有产品,直至甲方支付应付所有货款为止;

  3.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按照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

  作为违约金,若该项违约金不足本条第一款金额,按第一款承担违约金。

  4.若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如人工费、搬运费、工期延误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法律效力: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持一份;

  3、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政治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则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工图纸必须由甲方现场代表李翔,乙方代表殷本建双方签字,每次办理货款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发票。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1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承包采伐甲方的林木,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乙方给甲方采伐每棵树,甲方给乙方支付1元钱的代班费及安全管理的保证金。

  二、工资价位是现场论价,价款方式是一处完工到另一工地时,支付前一工地的`工资,年底结清半年的所有工资。

  三、安全需求:甲方需求乙方承包人 管理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森林防火,一旦发生火灾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乙方因安全事故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四、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听从承包人杨正均的工作安排。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仔细阅读后无异议,特签此合同,本合同至签字之时产生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加工承揽合同14

  承揽方:

  定作方: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长春——吉林高速公路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单立柱三面广告牌加固翻新扩大面积的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物品不得偷换。

  1、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双方协商。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由承揽方提供。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承揽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总价款为合同签订后,订作商付给承揽方元(即总价款的%),在加工量达到%,定作方付给承揽方元(即总价款的%),在加工量全部完成时,在定作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承揽方元(即总价款的%),预留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交货地点为长吉高速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30日。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它

  (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30-5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30-50%幅度)违约金。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8、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在承方应当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9、在承揽方制作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害及由于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承揽方负责。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5、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___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承揽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____年___月___日订

加工承揽合同15

  答辩人:______

  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日前答辩人已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贵会已予以立案受理。现被答辩人向贵会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及仲裁管辖异议,对此,答辩人特作如下答辩:

  一、在双方签署的'《定作物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虽然该约定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与上海仲裁委员会有一字之差,但是能够确定就是指上海仲裁委员会。

  二、尽管上海市的区域内有二家仲裁机构,但是属于上海市的仲裁机构仅此一家,另一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顾名思义不属上海市,他只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派出机构,不属上海市。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因此,虽然双方约定是上海市仲裁委员会,名称不够准确,但无可争议就是上海仲裁委员会,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该仲裁协议有效,上海仲裁委员会具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答辩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贵会受理本案符合法律规定,被答辩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于法相悖,恳请贵委依法作出决定予以驳回。

此致

  上海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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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加工承揽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加工承揽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品)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1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交付期限 签订时间:

  项 目 名 称 及 内 容计量单位数量工作量(工时)报 酬交付期限

  单价总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 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五条 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 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

  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第七条 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 定作人在 年 月 日前交定金(大写): 元。

  第十条 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印

  定作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揽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加工承揽合同2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价款或酬金元金额

  一、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___%或酬金总额____ %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份价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的违约金。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39;有关规定执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八、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九、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正本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3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价款或酬金________元金额:________元

  一、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___%或酬金总额____%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份价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的违约金。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

  八、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九、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正本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4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木门油漆,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产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等见清单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按定作方的工艺要求制作,(门厚45mm),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技术资料,样块提供办法:

  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样块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四条合同总价为小写¥42690.00大写肆万贰仟陆佰玖拾元整。油漆加工完毕提货时支付¥40500.00,大写肆万零伍佰元整,安装完毕,如油漆没有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2190.00,大写贰仟壹佰玖拾元整!

  附:产品明细表

  产品及价目明细表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额

  备注

  子母门和对开门

  套

  40

  480

  19200

  单开门

  套

  81

  290

  23490

  合计

  42690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六条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提定作物期限应当20xx年4月16日提货,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七条包装要求:里面用保护膜包装,外面用纸皮包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为总金额的5%;

  5、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本合同自20xx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贰份,双方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承揽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签订

加工承揽合同5

  定做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加工制作内容

  1、按甲方提供之图纸加工,甲方提供图纸项目全称为:东风德纳车桥有限公司新建齿轮车间

  2、制作内容:(含税)

  (1)、主构件:角钢桁架

  材质:Q235B,合同吨位约69吨单价:6100元/吨

  (2)、主构件:吊车梁、钢轨吊

  材质:Q235B,合同吨位约37吨单价:6000元/吨

  (3)、主构件:钢柱、钢梁

  材质:Q235B,合同吨位约91吨单价:5550元/吨

  以上单价所有构件均进行抛丸除锈,红丹防锈底漆一道。

  二、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暂定为元大写(以实际决算为准)。

  2、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付¥元,大写给乙方作为合同定金(最后一次提货时抵冲货款,)

  3、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每次发货前付清当批次货款)

  4、发票:增值税发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钢结构制作、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认真加工制作,确保构件质量达到钢构规范要求。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制作资料一份,原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自检探伤报告,所有原材料必须是大型钢厂产品,所有钢材的厚度应达到国家标准。

  3、钢材应满足设计材质要求。

  4要求检测为:自检探伤报告出厂材料

  四、交货地点和时间:

  1、交货地点:湖北团风鸿路工厂。

  2、发货计划及顺序为:甲方提供详细的交货计划,乙方按照甲方提供计划认真加工及出货。

  五、包装及运输

  1、甲方负责组织运输。装车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装运,要求车辆使用足够数量的垫木,尽量避免运输过程中出现构件变形、油漆损伤,其中工厂装车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2、甲方负责运输,运输标志应按甲方要求实施(具体由甲方在发运前另行交底)。

  3、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构件到位后甲方负责卸车,甲方需保证构件运输车辆进场场地要求。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图纸一套,并签字认可。由乙方认真完善后按照甲方图纸进行加工制作。

  2、甲方应对乙方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疑问及时给予解答,并提供修改或变更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以顺延。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验,不得擅自外协加工,乙方应按甲方委派的现场质量监理的合理要求制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甲方如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协助解决。

  5、乙方加工质量问题导致返工,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返工费及直接费用。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合同纠纷处理方式: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黄冈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附则

  1、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定金到账后生效。此合同有效期至款额结清为止。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立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账号:

  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加工承揽合同6

  订做方(以下简称需方):______

  承揽方(以下简称供方):______

  订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25米箱梁芯模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此合同单价为税前价)

  品名:箱梁芯模

  规格:25米正交

  数量:2

  单位:套

  重量(吨):11

  单价元/吨:7000

  价款(元):77000

  备注:约计重量

  总计:总金额(大写)柒万柒仟元整

  二、技术资料提供方法:需方提供标的物所需施工图,按需方确认的标的物图纸加工;

  三、质量要求:供方严格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符合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四、交货地点:供方厂内验收交货;

  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第一套芯模10月8日交货,第二套芯模10月13日交货。

  六、计量方式:需方以标的物加工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七、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材料款贰万伍仟元,需方在提取标的物时结清所提取标的'物的剩余款项(以实际加工产品数量、品种为准)。

  八、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全部货款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全部货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供方所有。

  九、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运,施工现场,供方帮助配货,供方承担运输费用。工地卸车及其它费用由需方承担。

  十、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执行完毕或未付材料预付款。

  十一、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方式,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预付材料款到帐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立合同附加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订做方:______承揽方:______

  单位:______单位: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开户行:______户名:______

  帐号:______卡号:______

  邮编:______邮编: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加工承揽合同7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之前,应当要了解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尤其是对承揽方能否完成委托项目,其设计能力、设备条件、技术力量、工艺水平以及其曾经完成过何类水平的项目,都要了解清楚。即使全部符合要求,并已经承揽多年业务,也应查询清楚,以避免因承揽方无实际完成能力而引起的合同纠纷。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具体准确地写明定作物的名称或项目,不能模糊使人产生歧义。特别应该注意的是,合同注明的加工物必须是合法物,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当审查加工物是否是法律禁止物,是否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才允许加工,以避免因加工物违法或者欠缺法律程序批准而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风险告知:关于定作物的检查验收,承揽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方必要的检查,但定作方不得因此妨碍承揽方的正常工作。当事人双方对定作物和项目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风险告知:关于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有标准的按照标准,没有标准的按双方约定的要求检验。对于检验的方式、方法和期限双方认为有必要时协商,最好注明提出异议的期限,对任何期限的约定都一定要注明期限终止的时间点,以此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风险告知:关于违约金的事项,如有约定要分别注明违约事项所适用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另外,《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对违约责任、违约金结付定出了比例幅度:合同当事人应注意确定违约金的具体百分数。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_____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8

  定做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承揽方:

  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 定做方和承揽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揽方委托加工承揽方目前和将来的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可批量生产之外的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 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 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如果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有另行规定,以相应的标准为准,承揽方应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关的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4.1 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4.2 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双方另行协商交货期。

  4.3 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 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 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定做方验收货物后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

  5.2 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 (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 (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 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 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7.4 由承揽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图纸和技术资料发生变更的,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认可后方可按照订单生产。

  八、价款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 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9.3 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 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 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 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 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 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 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 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 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 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

  13.7 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 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 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 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 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 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 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 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 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 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 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 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 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 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 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揽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9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________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

  一、材种:________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________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_______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

  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

  ________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________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________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________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________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10

  甲方(定作方):

  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揽方):

  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为明确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确保合同全面履行,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作物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款

  防盗门名称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单价(元/M2)___________。

  注:以实际安装樘数结算,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以上价格为一次性包死价。需方继续订货时,提前7天向供方提供计划通知单通知乙方。

  工期要求:

  第二条 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

  2.1 承揽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所有材料由乙方提供。负责制作、安装,运输到施工安装现场;

  2.2 本合同价格内已包含:制作、安装、运输、卸车、五金、闭门器、电控锁等全部内容;

  2.3 材质标准:

  2.3 乙方产品必须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需检验的,应提供检验合格证,作为质量资料向甲方提供。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发生乙方无条件退货重作。

  第三条 承揽范围

  3.1 乙方承揽加工范围:

  3.2 工程地点:

  第四条 合同价款的计算、结算、支付方式4.1计算方法: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4.2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样品,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大量使用,乙方全额垫资。

  4.3 付款方式: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付总价款的95%,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付清。

  第五条 合同价款与酬金

  本合同价款共计:以实结算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 加工制作安装要求

  6.1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具体施工尺寸由乙方现场实测。

  6.2 乙方进入场后甲方配合接通电源、安装电表,相关费用及电费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设计门型,甲方审核签字后方可制作生产

  6.4乙方在施工阶段应配合主包单位工作,按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安装。

  6.5 为了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总包单位应配合乙方在施工阶段清理门口障碍物,乙方负责保护安装成品,属于乙方保护不当造成损坏费用乙方自理。

  第七条 工期

  7.1 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下达开工通知书,工期由甲乙双方与土建施工方协商确定后乙方以书面报甲方进度报表。乙方必须保证加工安装进度,不得影响甲方工程按期竣工验收。

  7.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电源、障碍物未能清除、不具备安装条件,影响进场施工;

  (2)在施工中如因现场连续停电2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八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办法

  8.1 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不锈钢门窗规范合格标准。

  8.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和整改。

  8.3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安全培训交底、安全责任、防护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质量保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对所承揽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在此期间凡属乙方制作安装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甲方通知乙方返修时,乙方应及时维修,如乙方未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安排人员维修,一切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期满后无发生保修费用,甲方全额退还质保金。

  第十条 安全及特别约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高空作业配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戴安全帽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甲方负责协调、配合,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禁止将本合同内容向第三方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返工。

  11.2 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

  11.3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处理,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11

  承揽方(甲方):_________定作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定作物名称

  型号

  规格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加工费

  单位

  总价

  第二条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定作物名称

  完工时间

  检验时间地点

  检验标准与方法

  包装标准

  包装费承担

  第三条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定作物名称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运输方法

  运输价款承担

  第四条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材料名称

  型号

  规格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图纸、技术资料及交付时间

  第五条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材料名称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交付数量

  包装要求

  检验方法

  运输方法和运费承担

  第六条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

  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预付款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承揽方(盖章):_____________ 定作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承揽合同12

  定作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家具产品,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详见附件1)

  第二条产品技术、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款式、尺寸、材料、内部结构及技术要求等,按照双方签字认可的设计图纸、乙方提供的存放于甲方封存样品及同行业相关规定为准。乙方必须在加工前向甲方提供中纤板的合格甲醛检测报告,做成成品后,需再次向甲方提供合格的甲醛检测报告;做油漆后成品需打样;抽屉与柜体之间的缝隙不得超过2mm;严格按照图纸所示的木纹方向施工;漆膜表面光亮平滑,家具漆表面厚度一致,漆面饱和、干净、无颗粒、无气泡、起泡开裂等现象;木纹接口均采用横纹平接方式;家具均制作成整体式,不能采用拼接组合方式;家具板材材质密度为,环保等级为

  第三条交货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甲方推迟付款,交货时间顺延)

  第四条交货时间及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日交货(或交货时间详见附件)。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为: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

  2.预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两日内,先预付总金额的_____%;即_____元;

  3.白坯产品完工后,付至合同总金额_____%,计:___________万元作为合同进度款。

  4.成品后验收合格付至总金额的_____,计:

  5.安装完毕后经业主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_____,计:

  质保金_____,质保期_____年。

  6.门边线条25元/米,按实际收货结算。付款方式:满5万结一次。

  第六条验收:

  1.甲方应于乙方安装完毕后在安装现场进行验收,并将结果通知乙方,如交货期届满,甲方未能及时收货,乙方可适当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

  2.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3.如逾期验收则视为质量合格(注:安装完毕七日内验收)。

  4.如乙方生产的产品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特别条款:

  1.货物运输由_____方负责,运费由方承担;搬运费由_____方承担,产品安装由方负责;

  2.甲方未按期支付进度款、(交)提货期限顺延;

  3.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要求取消部分或全部取消已订之货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适合安装作业的现场、供电、清洁环境、运货通道。安装期间,甲方应确保家具不因乙方以外的因素而致污损、灭失。

  5、乙方在现场安装作业时,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则双倍返还预付款;

  2.甲方违,则不退还预付款,而因此给乙方造成之其损失亦全额赔偿;如不能再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乙方应付货款,乙方有权从甲方货物现场撤出所有产品,直至甲方支付应付所有货款为止;

  3.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按照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

  作为违约金,若该项违约金不足本条第一款金额,按第一款承担违约金。

  4.若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如人工费、搬运费、工期延误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法律效力: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持一份;

  3、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政治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则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工图纸必须由甲方现场代表李翔,乙方代表殷本建双方签字,每次办理货款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发票。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1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承包采伐甲方的林木,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乙方给甲方采伐每棵树,甲方给乙方支付1元钱的代班费及安全管理的保证金。

  二、工资价位是现场论价,价款方式是一处完工到另一工地时,支付前一工地的`工资,年底结清半年的所有工资。

  三、安全需求:甲方需求乙方承包人 管理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森林防火,一旦发生火灾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乙方因安全事故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四、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听从承包人杨正均的工作安排。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仔细阅读后无异议,特签此合同,本合同至签字之时产生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加工承揽合同14

  承揽方:

  定作方: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长春——吉林高速公路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单立柱三面广告牌加固翻新扩大面积的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物品不得偷换。

  1、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双方协商。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由承揽方提供。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承揽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总价款为合同签订后,订作商付给承揽方元(即总价款的%),在加工量达到%,定作方付给承揽方元(即总价款的%),在加工量全部完成时,在定作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承揽方元(即总价款的%),预留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交货地点为长吉高速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30日。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它

  (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30-5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30-50%幅度)违约金。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8、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在承方应当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9、在承揽方制作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害及由于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承揽方负责。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5、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___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承揽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____年___月___日订

加工承揽合同15

  答辩人:______

  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日前答辩人已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贵会已予以立案受理。现被答辩人向贵会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及仲裁管辖异议,对此,答辩人特作如下答辩:

  一、在双方签署的'《定作物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虽然该约定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与上海仲裁委员会有一字之差,但是能够确定就是指上海仲裁委员会。

  二、尽管上海市的区域内有二家仲裁机构,但是属于上海市的仲裁机构仅此一家,另一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顾名思义不属上海市,他只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派出机构,不属上海市。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因此,虽然双方约定是上海市仲裁委员会,名称不够准确,但无可争议就是上海仲裁委员会,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该仲裁协议有效,上海仲裁委员会具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答辩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贵会受理本案符合法律规定,被答辩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于法相悖,恳请贵委依法作出决定予以驳回。

此致

  上海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