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进口协议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代理进口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代理进口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双方责任义务
甲方责任
1、负责与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条款,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及交货内容负责。
2、及时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货款。
定金为合同总金额的25%,于双方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其余75%货款由甲方提供工厂担保,并于信用证开出后十天内付清,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时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于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
4、预付港口一切费用,预计为_________元。
支付银行利息及银行费用。
5、保证该票货物进口加工后以_________公司名义再出口,详见双方出口代理协议。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外销合同条款对外签约,详见_________合同。
2、负责办理进料加工手册及其它相关手续。
3、负责代甲方办理报关、接货等手续。
4、及时将有关单据转交甲方。
5、如发生索赔等经济纠纷,乙方可在甲方委托下,代办有关涉外手续。
三、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职责义务,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出现问题或发生损失由各自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与甲方出具的担保函同时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进口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海运进口货物的清关及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在货物到达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内),向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完整真实的相关文件(加盖公司印章)。
2.甲方应保证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或副本后,24小时内提供限额支票。
3.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拒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换单,报关,纳税,海关验货,商检,卫检,动植检,陆运等所有清关及运输手续。
2.在单据齐全,税款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在货物到港后的5个工作日(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迟提货,不追究乙方责任:
(1)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乙方申报。
(2)海关在货物检验中提出问题,未及时解决。
(3)货物已通关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迟提货(甲方书面认可)。
4.乙方需将所有问题的.文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厂区或指定地点的其他地点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货。
6.乙方应保证货物在陆运途中的安全。如所运输的货物为有害化学品或危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不因意外事故而对环境造成危害;如因运输原因对货物造成的损坏或因运输不当而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乙方需在提货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关单原件并返还甲方提供的相关政府批文。
三、收费标准
1.集装箱货物收费标准: (1)2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以上包干费包括:港杂费,商检费,动植物检,卫检费,回空费,陆运费,报关费,劳务费,通关费,普通换单费。以上包干费不包括:海运提单换单费,海关验货摆箱费,特殊货物熏蒸费,消毒费,洗箱费,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箱费,转栈费,滞箱费,滞报金。)
2.拼箱货物收费标准:
(1)每票货物包干费_________元。(包括:报关费,劳务费,通道费,录入费,三检提货手续费,仓储费,陆运费)
(2)换单费实报实销。
四、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将本月帐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帐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发票开据后十日内付款。
五、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个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进口协议书3
甲方(委托方):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具体内容如下:
品名_______
规格_______
单价_______
数量_______
总价_______
总计_______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以乙方的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进口代理;(2)申请一般产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3)进口检验检疫申报、报关或委托报关;(4)购付汇。
三、报关、运输及保险:
1、乙方负责办理报关手续,报关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甲方结算。
2、甲方如委托乙方货送指定地点,甲方需全权委托乙方指定货运代理,并对实际发生合理费用予以认可。
3、甲方凭乙方递交的提货单,自行到指定地点提货,提货、运输等费用自理。
4、保险:_______。
四、费用
1、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口代理费,代理费收取标准为合同金额的_______%,每单进口代理费的最低收费标准为_______元人民币。
2、甲方在货到目的港后 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货物的全部税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全部货款。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全程参与和跟踪代理业务和合同执行事宜。
2、乙方应根据收到的甲方书面申请, 及时办理进口产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3、乙方制作拟签订的进口合同条款,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确认,甲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进口合同文本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乙方提出
4、乙方负责办理代理进口报关、商检及其他接货手续,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付清有关税、费,该税、费由乙方先行预付。
5、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书规定如期付清代理手续费等甲方应承担的费用,乙方可视情况暂时不交付甲方货物或有关凭证,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如甲方逾期2个月未支付,乙方可依法行使留置处理权,以所得款项抵扣进口有关费用、利息等,尚不足以抵扣上列费用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付。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进口单据上的品名、单价、数量、包装、产地、品质等内容是确实的,不存在任何错误、隐瞒的情况,否则违反海关规定所造成的各类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进口产品如系国家法定检验检疫产品,甲方在未接受检验检疫前不得自行处分货物。如擅自处分货物,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进口产品如需国家规定的专营许可证的,甲方应具有相关经营资格。
3、甲方应按本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进口手续费,并及时付清进口合同履行中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4、如代理进口产品需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甲方应在到货前十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办理,并提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产地、销售国等资料。
5、甲方自行提货的,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之后,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以及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在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或T/T预付时,甲方应将货款按同期银行汇率支付到乙方账号。如果甲方无法预付上述货款,则甲方必须提供乙方认可的有效担保。
7、甲方不按本协议书及进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乙方代垫的.一切费用及利息,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8、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进口业务购付汇时,需向乙方提供该次购付汇的书面委托书,如收款方与原合同发票抬头不一致,需在书面委托中特别注明,并附外商货款由第三方代为收取的书面声明。
六、索赔处理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赔委托、依据后,及时代理甲方按乙方对外签署的合同规定向外索赔,索赔利益归甲方所有,但代理手续费不做任何退回。
2、乙方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凡属于船方或保险责任的,应会同乙方在港口的货运代理向有关责任方面索要货损、货差证明,通过乙方向保险公司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3、乙方必须积极办理属于发货人责任的短重及/或质量索赔。乙方不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但有义务代表甲方向国外发货人提赔,并须据理力争督促国外发货人尽速理赔。乙方须及时向甲方通报对外索赔进展情况,并对此索赔案负责到底直至甲方同意结案为止。
七、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
1、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中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定,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产生外贸代理进口之外的非经双方确定的其它合同关系。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如确因本代理关系项下需要甲乙双方签定的其他合同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等办理。
3、本协议书一式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在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进口协议书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 ,高效优质服务宗旨,就有关代理进出口报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进出口报关的一切手续,如报关、动植检、商检、卫检、缴纳关税增值税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2、甲方只作为乙方的国内委托进出口代理商。货物归乙方所有。甲方每票收乙方代理费元
3、甲方如果有帮乙方垫付海运费,报检费,码头费,换单费等,报关完毕时候由乙方直接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帐号或者是付现金给甲方。
(二)乙方责任:
1、及时向甲方提供进出口报关的发票、提单、装箱单等报关资料,协助甲方做好报关前准备工作。
2、货物到达目的'地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正本提单(后面背书),装箱单,商业发票,合同,报关报检委托书,进口报关单,空白盖章A4纸2张以及产地证、卫生证等有关单证。
3、乙方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货物进出口实际品名、数量、重量、规格等,应与提货单和随船舱单相符。如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查实货票不相符,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在货物放行前、将进出口所产生的费用如:代理费,商检费、植检费、代理定仓海运费、码头费、代理进出口报关手续费等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关税、增值税乙方自己缴纳并负责补齐税差。海关税票乙方抵扣使用。
( 四 )本协议如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
固定电话: 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
传真号: _______传真号:_______
手机号: _______手机号: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进口协议书5
协议书编号:
签约日期:20xx-4-18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致:
一、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具体内容如下:
(1)品名:详见对外合同
(2)数量:详见对外合同
(3)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4)包装:详见对外合同
(5)总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6)装运地:详见对外合同
(7)装船期限:详见对外合同
(8)以上条款如有变动,以进口合同及经双方认可的修改文件为准。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对外签约;
(2)对外开证、议付;
(3)进口报关;
(4)代办机电证;
(5)代理对外索赔理、赔诉(含对外仲裁、诉讼)。
三、 交货方式: 通关后,乙方自提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进口来源国及客户由乙方自行指定。
五、费用及结算:
5.1甲方以代理进口商品的CIF价格实际付汇总金额(按实际付汇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向乙方收取1%的代理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实报实销。
5.2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开证前一个月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原外经贸部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办法向乙方收取代理进口保证金。
(A)协议书签定后,乙方先支付甲方30%货款保证金;(B)货物抵上海港前7天,乙方应将关税、增值税汇入甲方帐户。如乙方逾期汇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C)另70%货款,由乙方在提单签发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收到此款项后,向银行赎单报关。
(B) 对外付款方式为T/T,在甲方对外付汇之前,乙方需将全额货款划入甲方帐户。
5.3外汇结算标准: 按甲方实际对外付款日外汇卖出价结算。
5.4在进口合同执行中发生的关税,增值税以及报关、商检、银行、保险、港务、港监、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快递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实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应将进口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经乙方签字认可。乙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进口合同副本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凡经乙方认可的进口合同条款,乙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甲方要求补偿。
6.2甲方负责开证、购汇、付汇、收单、审单、并将信用证副本或者对外付款期限、到货情况等及时通知乙方。
6.3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如期付清货款及代理手续费,甲方可视情况暂时不交付货物,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依法申请处分货物,以所得款项及代理进口保证金抵扣进口货款、税金及有关费用、利息等,尚不足抵扣上列费用,乙方仍应偿付。
6.4由于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而未能签订进口合同的,本协议书自行终止,甲方免除责任。
6.5因不可抗力、外商违约或诈骗以及运输、邮电等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造成的风险使进口合同或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免除责任。但外商违约时,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书面委托及有效证据对外索赔,将进程及时通报乙方,并向乙方转付委托索赔所得款项。索赔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愿就外商违约造成的损失对外索赔或在进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不提供费用及必要协助,甲方可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损益由甲方自行承担或享受。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6.6乙方对签字认可的进口合同承担履约责任。
6.7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代理手续费并及时付清进口合同履行中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6.8乙方自行提货的,应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9发生索赔与理赔时,乙方应在索赔期内及时书面委托甲方处理,并提供有效证据及预支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并承担索赔理赔结果以及因不作为(包括不委托、不预付费用、不提供证据等)造成的一切后果。
6.10乙方不按本协议书及进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甲方垫付的一切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进口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6.11如进口合同的卖方由乙方自行确定,一旦该外商违约或有任何欺诈行为,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七、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我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产生外贸代理进口之外的任何国内购销合同关系、国内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或其它合同关系。
八、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九、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进口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办理。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进口协议书6
委托方:____
代理方:____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达成协议如下:____
一、委托代理项目:____
货运代理、进口报关
二、收付汇总金额:____预计每年约15 万美金
三、代理方开户行:____
开户行:____
账号:____
户名:____
四、代理方服务事项:____
负责办理对外收付、办理运输(如需)、投保(如需)、购汇、结算和外汇核销;货物到港后,出港前负责货物清关、并将货物送至委托方指定的的地点。
五、委托方需支付的费用:____
1.进出口货款:____进口外汇金额相应的人民币金额,或者收国外收货人付的外币货款。
2.国际运保费:____货物由出口地到进口地海关发生运输和货物保险费用(外商支付运保费的无此项)
3.进口税款:____货物进口报关须缴纳的相关税款(免税商品无此项)
4.进口杂费:____1)进口清关费用:____预计每票货物人民币1500元左右。(结算时以报关公司实际收取的费用为准)
2)其他:____如国内运输、保险费等
5. 出口代理手续费:____
按照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0.08%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6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款的,按上述比例收费。(或按照报价)。
6. 银行财务费:____按照银行实际收费计算。
六、财务结算:____
1.进口业务,在国外卖方要求付款时,委托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银行财务费(预算额)及进口代理手续费,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账户。代理方完成对外付款工作后及时向委托方开具进口结算发票(美元汇率为结算当日银行牌价汇率)并交付委托方。
2.出口业务,国外买方付款代理方后,代理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并处理退税相关事宜。
3.在货物进口到达北京机场或其他口岸海关之前,委托方应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将国际运保费(预算额),进口税款(预算额),进口杂费(预算额)及时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账户,以便代理方及时办理进口清关事宜。
4.代理方将上述第四条规定的代理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后,根据进口项目发生的实际税、费向委托方提供相应的凭证,并与委托方做财务结算。
七、责任划分:____
1.鉴于代理方与委托方之间系委托合同关系,外贸合同(由委托方、代理方和国外卖方三方签署)对国外卖方和委托方均有约束力。在外贸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代理方应协助委托方和国外卖方商议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2.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过程中,需要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委托方应及时向代理方提供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若委托方未能及时按照上述第六项的规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款项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如清关不及时的罚款或其他滞纳金等)或其他法律责任,由委托方自身承担。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损失或其他连带法律责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担。
3.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代理方应:____(1)除委托事项外,不得为委托方代理其他事项或以委托方名义允诺或解决其他事项;(2)对委托方提的资料文件等所有信息应采取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代理事项之外的用途。
八、效力:____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须经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可动延期一年,或双方以本协议为范本签订新的委托代理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盖章 ):___代理方(盖章) :___
代表:____(签字)代表:____(签字)
地址:____
传真:____
电话: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理进口协议书7
代理进口协议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为甲方进口业务的唯一代理人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代理进口商品
产品名称:
英文名称:
二. 合作方式及责任义务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自行与出口方(外方)协商确定甲方所需进口货物的品种,规格, 质
量标准,价格和交货期以及违约责任等问题。
2、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签订进口合同所需的各种相关资料及甲方认可的贸易
条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方签订进口合同。
3、 进口商品到货后,乙方负责办理清关的各种手续。经乙方授权, 甲方也可
以乙方的名义自行办理上述手续。
4、 甲方自行提货。
5、 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双方责任义务
1. 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在货物进口之前应将必要的信息提供给乙方, 以便乙方对外签订进口合同。
(2)甲方应在进口商品到货后及时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提单,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检验检疫等相关报关文件,以便乙方及时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3)甲方负责所进口商品的品种,质量和数量的核查验收。
(4)甲方承担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及其它通关费用。
(5)甲方承担银行手续费,产生乙方代为支付的费用,甲方亦应承担。
(6)甲方须在 进口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进口所需付的全部货款,银行手续费等款项划入乙方账户。
(7)甲方应在进口货物通关之前将所需的各种通关费用划入乙方账户,以备办理通关之用。
(8)货物通关后,甲方应及时提货。如发生滞港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甲方应自觉遵守海关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货物品名、数量、价值等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生海关对货物归类和申报价值重新核定而导致增加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由甲方承担,即使货物通关放行后,如海关事后发现缺证、少证或漏征税收等情况,海关依法补征税收或补证,甲方仍须依法补税或补证。
2.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后应及时准确的与外方签订货物进口合同,并将合同副本给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货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在接到进口通关所需全套单据后
应及时办理通关手续。
(3)进口商品属于法定商检、检疫产品的,乙方应及时向商检、检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不得延误。
(4)甲方将通关所需费用汇入乙方账户后,乙方应及时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及其它各项费用。
(5)如需开具银行信用证,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准确的.办理开证事宜。
(6)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合法、有效。
三. 甲乙双方的结算
(1) 甲方应随货款同时向乙方支付进口总货值百分之一的代理费,代理费不足RMB1000元按RMB1000元计。
(2) 支付货款金额依照实际支付当日的银行汇率牌价核算。
四. 其它约定条款
1. 进口合同一经签订,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进口合同条款对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诺,也不能自行与外商变更或修改进口合同。
2. 凡甲方同意的进口合同条款,甲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补偿。
3. 因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并应承担代理方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4. 因外商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 当外商违约时,如甲方提出索赔,应在索赔期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赔证据,承担相应的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6.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你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7. 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8. 甲乙双方若发生单方违反本协议或产生争议和分歧,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9.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制定补充协议。
11.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委托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
日期:
代理进口协议书8
编号: 日期: 地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 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代理乙方进口以下商品:
1、 商品名称:
2、 规格及数量: 总数量:
3、 产地:
4、 价格: 总金额:
5、 包装:
以上条款最终以甲方对外欠约合同为准。
二、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对外签署合同并向乙方提供合同副本。
2、收到乙方的开证保证金后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3、负责办理代理进口报关、商检及其他接货手续,但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如需索赔,在收到乙方的索赔委托、依据及索赔费用后及时代理乙方按甲方对外签署的合同规定向外索赔,索赔利益归乙方所有,但代理手续费不做任何退回。
5、如乙方未按规定向甲方付清全款,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自行处理货物,以及向甲方索赔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
6、 及时向乙方通报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货物备妥期、装运期、预计抵达情况,以便乙方及时做好接货准备。
7、收到国外正本单据审核无误后,及时向乙方结算。汇率以甲方实际对外付汇日汇率为准。
(二)乙方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额%的代理手续费。
2、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作为开证保证金。
3、接受甲方采用的货物进口标准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甲方代表乙方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买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4、收到甲方交来的对外进口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如发现同协议要求有不符点时,应在收到合同副本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甲方。否则,即视为乙方已承担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5、货到目的港后,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港口货运代理办理货物的交接事宜。乙方必须在货到后天内向甲方交清货物的全部税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报关费、商检费、港杂费、仓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及全部货款,以便甲方放货。
6、如果外商系乙方自己所定,如发生迟交货或不交货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追索,甲方协助。
三、索赔处理:
(一)甲方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凡属于船方或保险责任的,应会同甲方在港口的货运代理向有关责任方面索要货损、货差证明,通过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有关索赔手续。凡属于国外发货人责任的短重及/或品质索赔,及时申请商检,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终了前15天将商检证书送到甲方,以便甲方审核及时对外提赔。
(二)甲方必须积极办理属于发货人责任的短重及/或质量索赔。甲方不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但有义务代表乙方向国外发货人提赔,并须据理力争督促国外发货人尽速理赔。甲方须及时向乙方通报对外索赔进展情况,并对此索赔案负责到底直至乙方同意结案为止。
四、争议解决:凡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适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理进口协议书9
甲方: (被委托方)
乙方: (委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梅赛德斯奔驰 GL350 越野车,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乙方要求对外定货,代理乙方进口报关、报检、进口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海关代征消费税等由乙方汇入甲方账号由甲方代缴;同时为了简化程序,上述三税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乙方或乙方所委托报关,报检单位,可以代甲方缴纳。(报关费乙方自理)
二、甲方按进口金额的1。5%向乙方收取手续费并按乙方指定的`汽车销售公司开据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按海关税率金额计算,手续费按实际金额收取)。
三、根据外汇管理规定,乙方自行开出信用证,自行凭海关报关单付汇核销联及相关单据等对外付款。
四、乙方同时委托甲方协助落实最终用户,并直接销售,款项另行计算。
五、乙方对进口车辆的质量问题负责,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商的索赔工作,索赔收益归乙方(乙方承担国内客户相关费用)
本协议壹式叁份,有效期同许可证有效期一致,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代理进口协议书10
协议书编号: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致:
一、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具体内容如下:
(1)品名:详见对外合同
(2)数量:详见对外合同
(3)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4)包装:详见对外合同
(5)总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6)装运地:详见对外合同
(7)装船期限:详见对外合同
(8)以上条款如有变动,以进口合同及经双方认可的修改文件为准。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对外签约; (2)对外开证、议付;(3)进口报关;(4)代办机电证; (5)代理对外索赔理、赔诉(含对外仲裁、诉讼)。
三、 交货方式: 通关后,乙方自提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进口来源国及客户由乙方自行指定。
五、费用及结算:
甲方以代理进口商品的CIF价格实际付汇总金额(按实际付汇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向乙方收取1%的代理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实报实销。
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开证前一个月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原外经贸部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办法向乙方收取代理进口保证金。
(A)协议书签定后,乙方先支付甲方30%货款保证金;(B)货物抵上海港前7天,乙方应将关税、增值税汇入甲方帐户。如乙方逾期汇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C)另70%货款,由乙方在提单签发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收到此款项后,向银行赎单报关。
(B) 对外付款方式为T/T,在甲方对外付汇之前,乙方需将全额货款划入甲方帐户。
外汇结算标准: 按甲方实际对外付款日外汇卖出价结算。
在进口合同执行中发生的关税,增值税以及报关、商检、银行、保险、港务、港监、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快递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实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将进口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经乙方签字认可。乙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进口合同副本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凡经乙方认可的进口合同条款,乙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甲方要求补偿。 甲方负责开证、购汇、付汇、收单、审单、并将信用证副本或者对外付款期限、到货情况等及时通知乙方。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如期付清货款及代理手续费,甲方可视情况暂时不交付货物,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依法申请处分货物,以所得款项及代理进口保证金抵扣进口货款、税金及有关费用、利息等,尚不足抵扣上列费用,乙方仍应偿付。
由于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而未能签订进口合同的,本协议书自行终止,甲方免除责任。
因不可抗力、外商违约或诈骗以及运输、邮电等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造成的风险使进口合同或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免除责任。但外商违约时,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书面委托及有效证据对外索赔,将进程及时通报乙方,并向乙方转付委托索赔所得款项。索赔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愿就外商违约造成的损失对外索赔或在进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不提供费用及必要协助,甲方可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损益由甲方自行承担或享受。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乙方对签字认可的进口合同承担履约责任。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代理手续费并及时付清进口合同履行中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乙方自行提货的,应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发生索赔与理赔时,乙方应在索赔期内及时书面委托甲方处理,并提供有效证据及预支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并承担索赔理赔结果以及因不作为(包括不委托、不预付费用、不提供证据等)造成的一切后果。
乙方不按本协议书及进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甲方垫付的一切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进口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如进口合同的卖方由乙方自行确定,一旦该外商违约或有任何欺诈行为,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七、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我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产生外贸代理进口之外的任何国内购销合同关系、国内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或其它合同关系。
八、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九、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进口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办理。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进口协议书11
代理方:
委托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以下商品达成协议如下:
一、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
二、乙方保证于订货前将全部货款的%(约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汇到甲方帐户。其余的货款,乙方在收到装船通知后,在三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帐户上。若在付款日前,乙方货款未及时付给甲方,影响甲方对外支付货款,乙方保证承担甲方对内对外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货物所有权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即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的索赔权利。
三、甲方收取进口货物代理手续费为1%,银行费按实收。
四、甲方代理乙方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办理对外付汇、报关、报验。
五、乙方在货船抵达目的港后三日内,将保险费、关税和增值税、报关报验费、卸货费、港杂费等的大约款付到甲方帐面,结算时多退少补。由于滞报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代乙方对外支付货款时,按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折算。
七、如乙方发现货物质量不合格、数量短缺(除合同规定溢短装的百分比外),自货物抵港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供国际公认有关当局的检验证明书,以便甲方办理对外索赔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协议对外代理合同号:。乙方应对贸易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或办法视为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先友好解决。如协商不妥,请求法律解决。
十一、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一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本协议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印章)
(印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代理进口协议书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进口,合同号,数量,合同总金额达成如下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内容系由双方共同确定。
二、委托内容: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格幅度、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交货、包装、运输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办理报批手续: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交进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审核进口合同并签字确认: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并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如认为进口合同与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种不符,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默认。
3、如进口商品为加工复出口商品,甲方应在开立信用证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出口核销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进口合同内容填写进口料/件合同号及进口料/件的内容。
4、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费用:甲方应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各项费用,以确保乙方全面履行进口合同的付款义务,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5、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所有与代理进口有关的关税(包括增值税)和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均由甲方按规定承担,如乙方垫付,甲方最迟应于提货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6、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进口合同不符,应立即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证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通过乙方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办理国内运输:货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接到乙方货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办理国内运输(包括国内运输保险)。
四、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受托方的主要义务:
1、谈判并签订进口合同:乙方负责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协助甲方进行进口技术谈判,及时将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通知甲方。根据自己的'技能和判断,善意、谨慎履行代理职责2、申请开立信用证:根据进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
3、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认为符合对外付款条件,及时通知甲方付款。
4、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5、协助甲方办理政策允许项下的免税事宜。
五、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进口合同价款、费用的计算及支付要求:
1、货款:合同金额×8.29
2、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0.15%×8.29+RMB600.00电报费
3、国内报关、港杂费理货费由甲方自行交纳
4、税款:由乙方垫付保证金部分
5、代理手续费:合同金额×8.29×0.5%(开具代理费发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前,甲方必须:预付货款的__15_%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装运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迟延支付或无理拒付,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并按银行规定收取代垫利息(月息4.5%)和违约金。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甲方仍不支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提单,变卖所得价款优先补偿乙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订舱、报关与保险:由乙方办理,甲方支付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或进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外商的索赔与理赔:
1、甲方对进口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有权按进口合同的约定直接与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诉讼)。
2、因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甲方选择委托乙方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并承担裁判结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进口合同导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承担裁判结果和乙方参与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及《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其他约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况下,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进口货物违反国家海关、外汇管理规定,经查实为甲方责任,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经济处罚,还须承担乙方经济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由甲方自行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甲方须将其指定报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外经贸部资格证书复印件、电话、联系人传真至乙方审核备案,并负责催收进口报关单正本,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乙方开立信用证后,甲方应在办妥进口许可证的第一时间把许可证付汇联交与乙方,在付清货款及费用后,凭付汇联正本要求乙方放货给甲方。
4、进口货物在仓储库内遭受损坏及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进口协议书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中国_________银行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直接代理甲方异地资金汇划及其资金清算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其资金清算系统内承办甲方的异地资金汇划及其清算业务。
第二条 代理异地资金清算业务的范围包括:异地资金汇划及其资金清算,查询查复。
第三条 甲方及其营业网点与乙方资金清算系统的接口和业务收发方式为第_________种:
1.集中方式:甲方代表其所属营业网点统一设置一个集中清算点,并连接到乙方资金清算中心(组)。甲方所属营业网点异地资金汇划业务及查询查复业务统一由集中清算点发送与接收。
2.分散方式:甲方及其所属营业网点分别设立清算点,各清算点直接与乙方资金清算中心(组)连接,分别发送电子汇划业务及查询查复业务。
第四条 甲方及其营业网点在乙方清算系统的账户设置方式分为:
1.集中方式:委托行在代理行资金清算中心开设一个同业存放款项户,其所有营业网点业务信息均通过委托行集中清算点与代理行清算系统交换,汇出、汇入款项均通过该账户予以清算。
2.分散方式:委托行及其所属营业网点分别设立应用终端与代理行清算系统交换业务信息,各自开设同业存放款账户,并通过该账户进行汇划资金清算,或者委托行及其所属营业网点设置一个同业存放款账户,所有营业网点发出的异地结算业务所产生的汇差均使用该账户清算。
第五条 乙方资金清算中心每日依据甲方在资金清算系统上发送的电子汇划业务,直接在甲方同业存放款账户清算资金。
第六条 甲方在乙方资金清算中心开立的同业存放款账户应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发送电子汇划业务。甲方应实时监控本行清算资金情况,避免发生汇出资金大于同业存放款账户资金余额的情况。
第七条 当出现甲方汇出资金大于同业存放款账户资金余额情况时,清算系统自动中止汇出业务,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除因不可抗力及乙方所不能控制因素导致系统中断,乙方保证甲方发往异地的汇划信息及时到达甲方指定的汇入地。当清算系统出现故障,导致发送电子汇划业务不能正常开展时,双方应立即联系,尽快解决。
第九条 资金清算系统因不可抗力及通讯故障等乙方所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系统中断或不能正常开展业务时,乙方应当免责。
第十条 甲方开户时,应预留印鉴卡片。汇划信息发出次日,甲方应将汇划凭证加盖预留印鉴后,送交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同业存放款账户满页副本明细账页;年终时提供剩余副本明细账页。
第十二条 乙方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业存款挂牌利率按季结计利息。
第十三条 以《支付结算办法》及人民银行电子联行收费标准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按月结算。
第十四条 甲方遵守乙方系统运行时间。
第十五条 乙方向甲方有偿提供办理异地资金汇划业务的清算点软件、安全卡、ic卡及有关操作手册,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入网业务培训,并负责今后运行过程中该软件的维护、升级以及升级后的`培训工作。甲方有关操作人员应按乙方要求严格操作。
第十六条 甲方在协议签定后_________日内,按照《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运行主机及配套的相关设备,装入操作软件和应用软件,并完成清算点与清算中心之间的通讯网络建设,以及今后运行过程中该套硬件设备及通讯网络的维护、升级工作,确保软件运行环境良好,清算点与清算中心(组)线路连接通畅。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以在清算点软件中设置数字签名的方式确认双方收发业务的有效性。甲方必须对汇划信息的正确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八条 乙方负责甲方清算点安全控制系统的安装及安全卡、ic卡的发放,甲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安全卡、ic卡,一旦出现丢失,应及时向乙方挂失,挂失生效前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 在日间,甲方可随时查看清算点的汇划发送和账户余额情况。
第二十条 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遵守《中国_________银行代理其他商业银行异地资金清算业务章程》。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有责任就协议内容、条款对第三方保守秘密。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办理异地资金汇划业务的清算点软件及有关业务操作手册应保守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二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后可续签。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未尽事宜除甲方、乙方另有约定外,依据惭方业务规定和有关金融业务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中国_________银行
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进口协议书14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一事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下述货物: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品牌/商标其它
二、委托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向其购买上述货物。
2、乙方向外商购买上述全部货物的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
3、进口合同中对货物的质量要求应为:
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2、按照进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运输、保险事宜。
3、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对外付汇手续。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全部资金、相关税费及代理费付至甲方账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3、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外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属文件。
4、检验货物并及时对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付款条件:
1、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将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货款汇入乙方账户;甲方支付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为: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及海关出具的有关单据,将因进口货物而应向海关缴纳的税款汇入乙方账户。
3、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进口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___%。
六、货物交付:
1、货物进口批文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办理。
2、乙方应于货物预计到达中国口岸前________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有关情况;并于货物到达中国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应在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后_________________日内赴交货地点收货。
4、货物在中国境内的法定商检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担。
5、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将货物交给甲方,货物自进关口岸至_________________的运输及保险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担。
七、对外索赔:
如外商在履行进口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甲方决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乙方无义务对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金额为逾期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每天;逾期超过十五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全部款项前,乙方有权留置全部货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应承担延迟提货期间发生的货物仓储费及其它费用;逾期超过十五天不提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置未提取货物。
九、争议处理: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
十一、特约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进口协议书15
甲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二、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三、 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四、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 由甲方对外付汇, 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 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2%; 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4%; 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6%计算作为代理费。
五、 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六、 代理货物进口过程中,甲方只负责办理进口相关手续,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货值、货物的品名、数量等原因造成报关的延滞,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
七、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八、 甲方有义务在每笔合同履行结束后,将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据乙方需要传真相关付款凭证。双方对支出款项无异议后,甲方将于提货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从签定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 本协议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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