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货运代理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货运代理合同1
甲方: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 性别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跟据《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执行本合同
一、车辆及经营权
1、乙方自愿将其自购车辆申请注册登记为甲方公司,乙方经营自负亏盈,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车辆车牌号: 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 、车架号 _______车值 _______万元、购于____年1月14日,主车吨位 _______吨。
3、乙方因发生交通事故,代理服务费不可减免,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完全由乙方负担。
二、合同期限及费用交纳:
1、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合同期间按照先交款后营运的原则,乙方必须按月按时上交,甲方代理服务费均由乙方负担,逾期不交按每日5%支付滞纳金。
3、本合同车辆每月缴纳管理费合计壹佰伍拾元,由甲方代办代理上交有关部门。
4、因乙方的停车、修车、事故原因不减免管理费。
三、车辆保险:
1、乙方(车主)对所营运车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办理强制险以及第三责任基本险为附加险,其投保费用完全由乙方(车主)负担,甲方同意办理保险,保险单由甲方保管。甲方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交通事故当事人与甲方无任何法律关系。
2、乙方投保车辆保险期届满7日前通知甲方,向甲方交足金额保险费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货运车辆实行《合同运输》,合同中须载明承运人为乙方。如发生货损、货差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4、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运输纠纷,甲方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和合同约定对乙方的车辆营运行使监督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车辆按规定强制保养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挂牌、落户、报停等手续,协助乙方办理。
3、车辆驾驶员的年检、年审、协助乙方办理车辆的营运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按时代收代缴乙方应交的管理费、工商管理费、税金。甲方收取的代理服务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收。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运输票证、二级维护保养等,完全由乙方承担费用。
6、甲方组织乙方人员岗位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安全学习、传达交通部门的公文通知。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依法经营,接受和服从甲方的服务和管理。
2、乙方车辆必须投强制保险,以及车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险的全额保险。(三者责任险需20万元以上)
3、乙方第月29日前交足次月交通规费、税金和甲方代理服务费,逾期每日按5%收取滞纳金。
4、甲方不得无偿使用乙方车辆,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公务用车。
5、乙方违法营运,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暂扣乙方车辆及相关手续,期间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担。
6、乙方车辆转让时,提前5日告知甲方,并办理转户手续,重新签订合同,否则,乙方承担永久性责任。
7、乙方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按时参加车辆一切证件手续的年检、年审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8、车辆事故报废和车辆使用年限到期报废,乙方必须将报废车辆及一切行车营运手续、牌照交给甲方,并将车辆到指定拆解单位报废,车管部门注销,乙方不得擅自解体和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与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单方擅自变更、终止与解除合同。
2、违约一方,除承担法律责任外,承担对方的全额损失,并按损失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和国家政策调整情势变动及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终止和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准使用甲方公司冠名全称、证件、标志等,否则,由乙方完全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律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 方:(签字)____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车 号:_______
车 型:_______
载 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货运代理合同2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
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货运代理合同3
甲 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 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 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 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 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 乙方对甲方送交货物的空运业务,应及时订舱、承办收货、制单、报检、装板、交接等整套手续。
第六条 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存在的货物数量、质量正负微差数值为: 。
第七条 甲方保证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写货物品名和货物的运输声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八条 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或航空保险的,由于承运人及其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为灭损货物毛重的每公斤人民币20元。
第九条 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 小时通知乙方。否则,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或因此增加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甲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要求乙方代发电报通知承运人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正式书面委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运价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的,按 标准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
第十四条 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第十五条 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甲方、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采取拖欠或暂扣运费的手段。
第十七条 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二条 其他约定: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运代理合同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合作范围:
1.1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双方均应合法经营,任何一方给相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同意将其揽取、购买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运输。
2.双方的权利义务:
2.1甲方权利义务:
2.1.1接受乙方委托,做好乙方货物的代理运输工作。甲方为乙方的运输委托代理,不承担任何运输责任。如乙方需要,甲方可配合乙方对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向承运人或责任方进行追偿。
2.1.2由甲方统一向承运人进行运费、杂费等费用的结算。前述费用的具体收费均由甲方按照实际发生额度向乙方计收。
2.1.3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可以给予乙方本合同2.1.2条所述费用2个月的结算账期。双方需每月核对一次费用,即甲方于每月5日(如5号为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通过邮件等书面的方式告知乙方,如双方对个别费用的收取有争议时,不应影响其他费用的确认;如乙方未能在当月10日前确认费用给甲方,则视为乙方对费用的确认。乙方必须于每月15日前付清前一月所产生全部费用并到账。
2.1.4乙方应以2.1.2条所述费用为基数向甲方支付操作费,正常的操作费费率为1.2%/月。乙方未按2.1.3条及时支付甲方费用,而产生的超期操作费的费率为:第一个10天上浮10%,按1.32% /月计算;第二个10天上浮20%,按1.44% /月计算;第三个10天及之后,上浮50%,按1.8%/月计算。
2.1.5超期操作费按各档费率,与实际欠款及超期天数,分别计算。每10天甲乙双方确认一次.并支付。同时甲方计算当日,按甲方财务账实际应收金额进行确认,乙方已支付,但甲方银行未收到账款,甲方不纳入已到账款处理。
2.1.6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所有费用,甲乙双方同意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必须结清上一年度的上述所有费用。
2.1.7甲乙双方均有权利提出终止本合同的合作事宜,提出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并确保送达对方(合同终止日期从书面通知送达向对方当日开始起算),到期后双方合作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的未结算费用,必须在在合同终止日期到来之前全部结清。
2.1.8甲方可单方面随时终止2.1.2条至2.1.7条所给与乙方的结算优惠而改为要求乙方预付前述费用或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或部分偿还前述费用,乙方不得异议。
2.2乙方的权利义务
2.2.1根据具体业务运作的需要,与甲方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2.2.2乙方应正确填写由甲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相关业务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授权业务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甲方。乙方应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
2.2.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准时向甲方支付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操作费。
3.违约责任
3.1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准时付费,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及由此产生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已发生及将发生的业务)或者甲方有权将乙方抵押给甲方的货物变卖以实现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前述债权(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2如甲方接到乙方合理的业务委托,除因不可抗因素未能及时完成该委托外,由此造成运输延迟、纠纷及由此导致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3如乙方恶意拖欠费用致使甲方必须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追回欠款时,则甲方有权按甲方应向乙方收取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4.其他
4.1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xx年11月1 日止,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延续壹年。
4.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变更、终止的要求,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相对方。
4.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4如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11月1日 日期:20xx年11月1日
货运代理合同5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简称“甲方”)委托(简称“乙方”),代理托运货物,乙方同意代理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内容:
乙方应当在收到货物后,于年月日之前,将货物从港运至港,交于收货人。
(二)、运输方式:
乙方在接到货物后,应自行完成运输,如要转委托第三方完成该次运输,应当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三)、仓储责任:
甲方应当在签定合同之后日内,将货物交于乙方,或运至乙方指定仓库。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之后,应当向甲方开具货物收据和仓库证明。并在货物仓储期间尽其职责,根据货物的特性和包装,选择不同的储存方式。
(四)、通知责任:
1、乙方若将该次运输交于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在起航之前,通知甲方。
2、甲方得知乙方将运输任务交于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
3、乙方应当在起航之后电告甲方或者收货人准备卸船时间。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预付款元(双方协调确定),待货到之后,双方进行一次性结算。
(六)、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于规定期限将货物交于乙方,或运至乙方指定仓库,造成乙方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的,每延误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甲方未于规定期限内支付给乙方相关性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所拖欠费用的 %的违约金。
3、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改变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至目的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在起航后未通知甲方或者收货人准备卸货时间的,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接到甲方货物后,到将货物交于甲方指定收货人期间,应当妥善保管货物,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货物损坏、灭失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委托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的情况、资料,如有任何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并撤销代理合同,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代理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确定
(一)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二)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三)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四)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三、不履行合同会有什么责任
(一)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二)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三)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四)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货运代理合同6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葡萄汁集装箱运输的发送代理工作。乙方同意接受此项委托,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运输要求和相关资料以及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2、将需要运输的集装箱液袋包装的葡萄汁及时地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交给乙方,货物须符合铁路运输要求。
3、已交付给乙方的货物或资料需要变更时,应提前一日由甲方住站人员通知乙方。
4、在装车过程中,甲方住站人员应协助乙方做好装车工作。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按甲方的运输要求,提前报请运输计划和请求车,并及时将货物迅速地发出。
2、及时向甲方住站人员通报货物发出的情况,并将有关票据交付甲方。
3、在本协议期内,如果运输中货物发生损失,由乙方协助甲方和铁路部门协商解决。
三、费用及支付:
1、经甲乙双方协商,葡萄汁、食用油、粮食类的运输代理费:20英尺集装箱 元/组(包含装卸费、仓储费、站台费、磅费等装车皮前所有杂费),铁路货运大票中的'费用及保险费全部由甲方承担。
2、装每批货物前,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乙方银行账号及时将铁路运费和代理费预付给乙方,如果甲方未按时给乙方支付铁路运费和代理费,乙方可不予请车。
3、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垫付铁路运费和代理费等费用,甲方应及时结清乙方垫付的费用,并根据乙方实际垫付金额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乙方支付利息。
四、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传真:
传真:
货运代理合同7
甲方: 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女,遇有关费率调整,应相应调整包干费.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按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___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____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 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 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货运代理合同8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简称“甲方”)委托 (简称“乙方”),代理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代理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运输内容:
乙方应当在收到货物后,于 年 月 日之前,将货物从 港运至 港,交于收货人 。
运输方式:
乙方在接到货物后,应自行完成运输,如要转委托第三方完成该次运输,应当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仓储责任:
甲方应当在签定合同之后 日内,将货物交于乙方,或运至乙方指定仓库。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之后,应当向甲方开具货物收据和仓库证明。并在货物仓储期间尽其职责,根据货物的特性和包装,选择不同的储存方式。
通知责任:
1、乙方若将该次运输交于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在起航之前,通知甲方。
2、甲方得知乙方将运输任务交于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
3、乙方应当在起航之后电告甲方或者收货人准备卸船时间。
费用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日内,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预付款 元(双方协调确定),待货到之后,双方进行一次性结算。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于规定期限将货物交于乙方,或运至乙方指定仓库,造成乙方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的,每延误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甲方未于规定期限内支付给乙方相关性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所拖欠费用的 %的违约金。
甲方:
乙方:
日期:
货运代理合同9
甲方(委托人):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
乙方(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
合同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物运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范围:
乙方作为甲方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下列国际运输事宜: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订舱□报关□报检□拖车□仓储□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
二、价格条款
1、乙方承运甲方出进口货物,应按照甲方的托运要求,按时按质将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2、每批次的具体服务内容及价格见双方确认的报价单,双方确认的报价单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明显变化,任何一方均可以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提出对服务价格的调整,双方确认调整的新价格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新价格生效前则按原价格执行;
4、报价单未列示的实际发生的代垫费用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码头杂费、港建费、异地提柜费拖单
4、报价单未列示的实际发生的代垫费用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码头杂费、港建费、异地提柜费拖单费等)实报实销的原则
三、费用结算
1、结算方式:
月结,甲方在确认首笔业务发生前须支付元代垫费用作预付款给乙方。每月日前,甲乙双方需对上月发生的费用进行核对,在核对完成后,乙方需要及时把费用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凭相关发票及账单与乙方结算,在甲方在收到发票的日内将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乙方给予甲方的信用额度为RMB 。
票结:
①空运业务,在送舱当天支付空运费;
②陆运、海运业务及代垫费用,在收到发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循环押单,如无续单需付款放单。
2、甲方在要求付款期内未能按时支付费用的,应以付款保函的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申请延期,并明确支付时间和担保。延期一般不允许超过个工作天,如未经乙方同意而延期付款的,每日加收延付费用的%的滞纳金。
3、若因甲方未按时付款而影响提单的发放、电放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委托的货物必须是普通货物,不包含危险品及违禁品货物。如因甲方所委托的货物包含危险品或违禁品,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处罚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出运前不少于天通知乙方,并明确如下事项: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柜型、柜量、起运港、目的港、最终卸货地、裝柜時间、装柜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关单位名称、货物名称、货物重量、货物体积、货物件数、货物麦头、运输条款、付款条款、订舱日期、放货方式、报关方式、并注明是否需要过街磅。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用包干费或者实报实销的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采用包干费方式的如遇有关费率调整,则相应调整包干费。
6、若发生意外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事故,提供相关资料,并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需理赔的货损清单及相关损失金额。
7、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运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8、甲方应该对其托运的货物自行投保,或者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事宜,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此费用不在双方约定的费用以内。如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购买适当的货物保险,则非乙方原因产生的货损乙方概不负责。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确保所运输货物的安全,如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及货物的合理损耗;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示的;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海关各项规定。如做转关的,司机及车辆必须在海关备案,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
3、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按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4、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5、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6、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7、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承运人或乙方有权依法留置货物或扣单(提单、报关单、核销单或其他单证),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对他方不负赔偿责任:自然灾害、政府禁令、战争以及其它不可抗力所导致的原因。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发生的事件书面通知对方,并附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合同效力
1、本协议有效期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续期。如果双方对原合同未提出任何变动或更改,在新合同未签订前,按原合同执行。
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有意终止该协议,须提前至少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确定终止该协议。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或终止后,甲乙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及保密义务。
4、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以书面资料为附件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履行本协议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传、信函、电子邮件等内容均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为深圳,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6、本协议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结束前甲方须结清所有费用。
七、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应提供以下附件(加盖公章):
1、项目服务报价单。
2、甲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3、甲方资质证书复印件。
4、甲方开户行及账号说明
八、合同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运代理合同10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订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填写的订舱单内容不准确、错误或不符合要求、没有注明特殊要求等而造成的任何货物、运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而承担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合同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箱人民币_________元/40箱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合同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合同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合同。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合同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除非甲方有明确的相反指示,为了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乙方有权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并有权选择是否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作为委托人这一事实。
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的特别授权即可以为甲方代垫海运费、港口费用、关税及其他应当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十、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一、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合同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合同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合同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二、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订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四、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五、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六、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需承担责任的,均享受我国海商法赔偿责任限制和限额的规定。
十八、因本合同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九、本合同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_____乙方名称(盖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货运代理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相关货物运输等方面的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并为其代理相关货物运输事宜,乙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货运代理的.资质。双方同意,乙方应根据其“标准营运条款”提供服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内陆拖车、仓储、报关报检、国际海空运进出口运输、目的港清关、送货等服务。
2、乙方在开航(或到港)后2个工作日内开具费用对账单供甲方核对,甲方在收到后2日内进行核对并支付相应费用,乙方收到所有的应收款项后1个工作日内安排放单放货。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限届满时,若甲、乙双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则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动延长,自动延长的期限视为不定期。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需提前30日提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并得到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本合同。
4、双方当事人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运代理合同12
甲方: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帐号:
帐号:
本着互惠互利、诚信为本之精神,为推动共同发展与友好合作,维护各自权力,经友好协商,上述两方就有关代理货物运输及责任、权力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范围:
1. 乙方作为甲方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下列国际运输事宜:
二、甲方责任:
1. 对于本协议项下的货物运输,甲方应当遵照本协议附录一之相应操作流程执行,并承担所规定提供单证、货物等指责。
2. 甲方应当对所提供委托单、报关单、许可证、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发票、装箱单、提单等有关文件、单证之真实性、合法性、完备性负责。
3. 甲方按本协议结算条款及附录二之运、杂费费率规定偿付运费及其他相应费用的责任,对于运费到付货物的运费,甲方作为第二偿付人,在收货方拒付运费情形下履行运费偿付的责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绝或拖延本协议项下运费的偿付。
4. 甲方应对因未能履行附录一之操作流程或上述第二条第二款之责任或其他自身原因英奇的运气推迟,额外支出及其它后果负责。
5. 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并不得以次类要求未能满足为由不履行本协议。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协议附录一之相应操作流程执行。
2. 乙方应尽力保证甲方委托之运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 乙方保证所从事相关活动不超出本协议规定之代理范围,并保证自觉维护委托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当之理由损害甲方利益。
4. 乙方应对已经签收的货物负责,直至移交给其承运人或甲方及其代表。
5.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运输咨询,并帮助甲方设计最安全、快捷、经济之运输线路和方案。对于已运输货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有责任就货物状况作出报告。
6. 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应对因乙方果实、故意等原因引起的运期推迟、额外支出、货物短装、破损及其它后果负责。
四、结算
1. 出口货物装船、装机完毕,乙方签发提单/运单并开到运杂费清单及饭票。甲方收到运杂费发票及清单后,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付清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并换回提单/运单。
2. 进口货物甲方需在乙方仓库提货或乙方送货时(前)偿付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
3. 对乙方来出的运杂费帐单甲方若有异议,则应在收到运杂费帐单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并与协助乙方的对帐工作。
4.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杂费帐单甲方且无异议,如未能在________工作日完成运杂费偿付或未能在付款协议指定期限内完成运杂费偿付,则乙方将就未尝付运杂费向甲方收取________滞纳金。
5. 双方结算用银行帐号如前所述。双方结算联系人、电话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货运代理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下称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国际货运代理服务事宜,同意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适用范围
1.乙方保证其是根据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一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本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2.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指令为甲方提供提货、仓储、航空及公路等物流运输服务
3.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及时完成报关、订舱、航空运输等工作,随时与甲方保持信息沟通,密切合作,使运输顺利完成。
4.甲方应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或外经贸委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批准证书,并向乙方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其中在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上必须盖有甲方公章。
5.甲方同意将揽取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出运。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交代准确的装卸货物地点,出发、到达时间,因指定交接货物地点有误导致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做箱,提单签发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作业的货运代理业务。
7.本协议受《SIFF代理义务标准交易条款》的约束,该标准交易条款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第二条:单证制作要求
1.在进出口代理业务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单证必须内容完整,正确和清晰并且传递及时,在进口业务中,为避免疏港的产生,甲方应当更加注意单证传递的及时性。 2.乙方凭甲方的货运委托书接受货运代理业务,货运委托书除内容完整,正确和清晰外,还必须显示:甲方公章、甲方的联系人、订舱日期、运输条款、陆运条款和费用承付方全称等业务操作必须的内容。
3.乙方负有审单的义务,如发现单证有误,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紧急措施。
4.货运委托书必须在受载运输工具截关日前三天前交给乙方,给乙方留有足够的操作时间;乙方收到委托书后应尽快办理订舱手续并及时向甲方通知订舱的情况,对超过配载时限、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其进行配载,但不为此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
5.甲方应在船开之前将委托书内容更正情况书面盖章后通知乙方。
6.甲方报关单证的制作必须符合海关的要求,并做到单单相符,且与集装箱内货物相符,报关单证必须在截关前二天交给乙方。
7.由甲方自做包装箱时,纸面装箱单的制作必须符合港口要求,并做到与集装箱内的货物和报关单证相符.
第三条:提单签发及其风险责任
1.乙方,承运人,及其代理,签发的提单,乙方承担提单条款规定的风险和责任。
2.如遇特殊情况,甲方要求乙方签发倒签或预借提单,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正本书面保函,乙方在征得承运人的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四条:海洋运费和人民币费用的计收
1.人民币国内费用以乙方给予甲方的协议价计收(或以逐票确认形式),操作中产生的以外费用乙方按实际向甲方确认并收取;
2.海洋运费的计收标准:
由于海洋运费经常随市场变化而变动,为明确双方的合同价格,特制定以下规则:
(1) 以乙方制作的对外运价本或以乙方专门为甲方制作的运价本为准。
(2) 若无运价本,则以甲方在订舱时,乙方市场部业务主管在“集装箱托运单”上批注的运价并签字盖章为准。
(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收费标准,如有运价调整,则以乙方书面方式发给甲方并与甲方协商获得认可后生效。
(4) 如甲方与船公司签有协议运价或运价确认,则甲方在订舱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若逾期提供或不予提供,则视作无协议运价和无运价确认,乙方仍按乙方的公布运价向甲方收取海洋运费。
(5)甲、乙双方各自与船公司协定的运费协议价,双方共享。
第五条:海洋运费和人民币费用的结算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与乙方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结算
A.付款交单:只有在甲方付清该票货物的所有运输费用后,乙方才签发提单。
B.航次结帐:甲方以航次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所有费用,即在实际开航后二十天内,将该航次应付的所有运输费用汇付至乙方帐户予以结清,并附上所付的发票号码,以便双方对帐。
C.船到目的.港前付款:甲方以船到目的港前付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所有费用,即甲方在受载船舶到达目的港前将该航次应付的所有费用汇付至乙方帐户,并附上所付的发票号码,以便双方对帐。
D.信用结算:甲方每月以月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所有费用。即每月十日前甲方将上月(1日—31日)应付的所有费用帐目对清,并在十五日前汇付至乙方帐户予以结清,并附上所付费用的发票号,以便双方对帐;信用额度:_____整。
E. 备用金结算:甲方先汇付一定数量的备用金至乙方帐户,乙方根据甲方实际出运货物的应付费用进行销帐,然后再签发提单:甲方在备用金不足时应及时汇付至乙方帐户,否则乙方有权扣押提单;
F.进口费用的结算:甲方在船到目的港前应付清海洋运费,关税、清关费用(包含三检),陆运费和其他正常,合理的费用,本着双赢和友好合作的原则,如甲方因正常的业务经营情况对付清款项存在实际困难,经乙方同意至少应付清上述费用的百分之八十五(关税需全额付清),剩余的费用在30日付清。
2.海洋运费及与此相关的以美圆结算的费用,甲方必须以美圆支付,若不能以美圆支付的,则应经乙方同意以乙方规定的美圆与人民币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
3.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人,必须向乙方提供书面委托担保书正本及其盖章的确认件,如发生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甲方应在规定付款期限内,及时足额付清所有费用。
4.甲方必须及时审核乙方开出的发票或运费清单,如有疑义应在收到发票或运费清单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甲方将按开出的发票金额或发出的运费清单进行结算。
5.甲方对应付给乙方的费用,应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以现金或议定的办法支付,没有适当理由不能作任何的扣减,拒付或以任何索赔或退佣抵付。
6.若甲方未按此协议签定的有关条款及时付清费用,乙方将以行业惯例善处所尽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甲方负责;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在甲方未结清所有乙方垫付的费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签发了提单,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报关单证,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有权终止此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条款,实行付款赎单制。
7.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如承运人临时更改费率或增减附加费或增收其他应急费用,涉及本协议的有关运价承诺需要作调整的,需及时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 免责
1.如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货物不能正常运输,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外包装完好而内物损坏的货物和内物短缺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货物的属性或本身的缺陷,或者包装缺陷,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不可抗力造成的。
第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可预见并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电话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包括该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程度。
3.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少其负面影响。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端解决
凡因本合同规定事项和其他原因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若无法解决,则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凡是已与甲方建立货代业务关系的单位,乙方不得再承揽此货源,反之亦然。双方均不得有损害或不利与对方业务发展和信誉的言行。
2.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其他的需求,双方同意将物流业务要求、物流服务及价格协议书和其它约定分别在协议附件中做出约定,协议附件与本协议不可分割,所有附件均需双方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3.承运船公司提单与运价条款,佣金协议等内容,双方均应向第三方保密。
4.关于正本提单,退税单,核销单,及其他重要单证,如一方亲自派人来取存在困难,另一方将把以上单证通过快递或邮寄方式交给对方,并以双方在随附的签收回单上的签字视为对方已收到单证。如有遗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遇海关查验,乙方将根据实际产生的查验费用向甲方实报实销。
6.由于乙方的过失导致报关订舱航运的延迟造成的损失,或货物的损坏或丢失系由承运人(航空公司、卡车运输公司等第三方)造成的,乙方应予承担相关责任。如遇非乙方原因,并且乙方已经尽到谨慎、高效和专业的义务而导致的疏港,滞箱,污箱,坏箱等,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将向甲方实报实销。
7.如乙方将甲方委托的物流工作委托给第三方,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许可。乙方需保证第三方的资质,乙方应对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务向甲方负责,并承担视同为乙方操作的同等责任。
8.如货物在承运途中发生任何异常情况,乙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形式反馈给甲方。
9.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原有的货运代理协议自动终止。
10.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解决。
1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署,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若任何一方对此协议有异议,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以昭信守
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货运代理合同14
合同编号:
货运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双方的经营发展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结算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出口集装箱货物海运业务合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托运单证应内容正确、完整,并注明有关运输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2、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准确的舱单资料并完成提单的核对等工作内容,以供甲方制作运费舱单和相关预申报舱单;
3、乙方的委托单应在甲方规定的截止订舱时间前送达甲方,对超过截止订舱时间乙方要求订舱的货物,甲方可积极协助其进行配载,但不为此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
4、乙方委托甲方提供服务的货物,其包装应处于良好的状态,适合于运输、储存和保管,货物应当为合法非禁运货物。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履行代理职责,代乙方办理集装箱货物出口的货运代理业务;
2、甲方有责任按乙方提供的委托单内容配载货物,但若乙方实际出运的货物与委托单内容不符,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3、在单证准确齐全、进场时间符合要求及码头、海关、船期均正常的情况下,甲方应尽量安排乙方货物及时出运;
4、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实际的'装船动态信息,以及货物运输跟踪情况。
三、运杂费结算方法
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运杂费标准支付运杂费,并不得因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争议或与货物有关的其他事宜影响费用之结算。
四、其他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裁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有效期为: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货运代理合同15
甲方: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帐号:
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物运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范围:
乙方作为甲方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下列国际运输事宜:
货物品名: 数量:
始发地: 目的地:
运输方式: 运期:
其他服务:□订舱 □报关 □报检 □拖车 □仓储
运、杂费: 付费方式:
二、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当对所提供委托单、报关单、许可证、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发票、装箱单、提单等有关文件、单证之真实性、合法性、完备性负责。
2. 甲方按本协议结算条款和运、杂费费率规定偿付运费及其他相应费用的责任,对于运费到付货物的运费,甲方作为第二偿付人,在收货方拒付运费情形下履行运费偿付的责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绝或拖延本协议项下运费的偿付。
3. 甲方应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运期推迟,额外支出及其它后果负责。
4. 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并不得以此类要求未能满足为由不履行本协议。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尽力保证甲方委托之运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 乙方保证所从事相关活动不超出本协议规定之代理范围,并保证自觉维护委托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当之理由损害甲方利益。
3. 乙方应对已经签收的货物负责,直至移交给其承运人或甲方及其代表。
4.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运输咨询,并帮助甲方设计最安全、快捷、经济之运输线路和方案。对于已运输货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有责任就货物状况作出报告。
5. 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应对因乙方过失、故意等原因引起的运期推迟、额外支出、货物短装、破损及其它后果负责。
四、结算
1. 甲方收到运杂费发票及清单后,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付清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
2. 甲方若对乙方开出的运杂费帐单有异议,则应在收到运杂费帐单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并与协助乙方的`对帐工作。
3.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杂费帐单甲方且无异议,如未能在________工作日完成运杂费偿付或未能在付款协议指定期限内完成运杂费偿付,则乙方将就未尝付运杂费向甲方收取________滞纳金.
5. 双方结算用银行帐号如前所述。双方结算联系人、电话为:
6. 本协议结算所涉及汇率按业务发生当月15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另有约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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