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代理销售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策划代理销售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策划代理销售合同1
被代理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保险个人代理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保证人在《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书》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关系为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劳动关系。
第三条甲方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四条代理地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市(地区、州、盟)_______县(市、区、旗)代理保险业务。
第五条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限于:
1.向客户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2.将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及相关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将甲方签发的保险单、保险费收据等相关单证交付给投保人;
4.接受客户咨询;
5.甲方书面托的其他事项。
(三)乙方不得处理下列事项:
1.签发或批改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
2.核保、核赔;
3.其他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事项。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书面授权范围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保险费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应在收到保险费当日将代收的保险费全额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长为收到保险费二十四小时之内。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帐户收取保险费,不得将保险费挪作他用。
第八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双方约定的各险种手续费标准是: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续费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续费产生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按每一会计月份的实收保险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结算乙方代理手续费,结算日为次月_______日,遇节假日顺延。
(四)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甲方业务管理需要,可调整手续费标准,如乙方不能认可新的手续费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甲方已审核签发保险单;
2.甲方已全额收到保险费;
3.代理行为符合代理合同各项约定。
(六)乙方代理的业务发生退保或变更,甲方相应调整乙方的手续费。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个人代理管理制度,并据此对乙方与保险代理有关的行为进行管理;
(二)对乙方代理业务的核保、核赔权;
(三)乙方越权代理及违本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留存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五)按税务机关规定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六)了解乙方代理业务完成情况和代理客户详细信息。
第十条甲方的义务
(一)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的保险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为乙方核发或更换《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
(四)将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报保险监管部门备案并办理年度检验;
(五)为乙方提供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所需展业证件、业务单证和甲方认为必要的宣传材料;
(六)认真听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七)为乙方提供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培训。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
(一)在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并获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续费;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关代理业务的展业证件、业务单证、宣传材料;
(四)享有甲方为其提供的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培训;
(五)拒绝甲方的违法、违规和非书面托事项。
第十二条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职业操守,维护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甲方的社会形象;
(二)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三)向投保人全面说明保险合同内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保险标的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对于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四)协助甲方了解投保标的的'真实情况和风险状况;
(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险费;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户的商业秘密;
(七)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不为甲方以外保险机构代理保险业务;
(八)按甲方要求确定展业身份称谓,不向投保人作任何与保险业务有关的虚假宣传和承诺;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及时通知甲方;
(十)保险合同订立后,在接到投保人要求变更、终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请求后,及时转告甲方。
第十三条保证
乙方请______________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依法对保险代理的地域范围、险种范围、代理手续费标准、保证人等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并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二)双方如不能就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一)本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续签保险代理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保险代理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1.违国家法律法规;
2.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甲方信誉和形象;
3.挪用或侵占保险费;
4.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保险受益人欺骗甲方;
5.使用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或转换保险人;
6.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和降低保险费率;
7.泄漏客户信息及甲方商业秘密;
8.遗失重要保险单证造成甲方重损失;
9.为甲方以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业务;
10.违本合同约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项义务。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乙方丧失劳动能力;
4.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被保险监管部门吊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五)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须将甲方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代理期间有关的单证材料、代理客户资料、乙方和保证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还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交还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六)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活动。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除应如数支付代理手续费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应支付代理手续费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解付保险费,除如数上交保险费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应交付保险费金额____%的违约金。
(三)甲乙双方违本合同约定,除本条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须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违约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者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六)乙方违国家法律法规或违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须按照损失金额支付赔偿金。
第十七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乙方保证人各持一份,报甲方所属分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策划代理销售合同2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受 托 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甲方为“ ”项目之发展商,并同意乙方为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业提供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业
1.1 项目名称: 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1.2 项目位置:位于 。总占地面积: ㎡。项目地块编号为:
1.3 项目类型:住宅;
1.4 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范围:标的物业为本项目预售许可证经批准的部分可售住宅,建筑面积共约40000平方米,具体销售服务区域、单位、面积由甲方在项目正式公开发售前书面确定。
1.5 甲方可直接向自身关系客户销售标的物业。甲方关系客户购买标的物业可售单位(以下简称“关系成交单位”)的:
(1)在不超出全部标的物业总面积5% 的范围内,甲方无需就这些关系成交单位(以下简称“免佣成交单位”)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
(2)在全部标的物业总面积5%以外的关系成交单位,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甲方应在客户签署认购书的同时或之前,以书面形式确认该成交单位是否为关系成交单位。免佣成交单位的物业面积仅在计算乙方销售率的情况下计入乙方可服务销售之总面积/总套数,不参与代理销售服务费用的结算。乙方须对甲方所有关系客户进行全程接待,不得怠于履行相关客户服务及推售之义务,不得提供低于接待其他客户的服务标准,否则影响甲方销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1.6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乙方存在违法、违约行为外,甲方不得采取其他方式自行销售或委托其它公司在本合同销售代理服务期限内为标的物业提供销售代理服务。
第二条 本合同服务期限
由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首次正式公开发售后三个月止。
合同期满,后续合作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认。在甲乙双方未以书面方式明确终止服务合同之前,乙方有权继续为本项目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甲乙双方仍需按本合同所约定之权利和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或甲方另行书面指定的终止履行合同之日止,此期间销售代理服务费率按双方已结算的最高销售代理服务费率计算。
第三条 工作內容
本合同订立后,乙方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参加甲方的营销工作,提供前期策划服务,指导整个销售工作。
3.1 前期策划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3.1.1 完成市场调研、物业定位、营销推广;
3.1.2 提供竞争项目案例分析及推荐意见书,根据甲方需要按时派遣相关工作人员配合甲方与设计单位进行工作沟通和交流;
3.1.3 向甲方提供项目区域市场调研、市场动态及分析,当出现突发的政策调整及市场急速激变的情况,及时提供专业分析及对策建议;
3.1.4 根据甲方需要推荐物业管理、设计单位等相关专业公司;
3.2 销售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3.2.1 项目公开发售准备期内(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公开发售计划时间为准)完成标的物业销售的各项筹备工作,包括标的物业的销售管理制度、销售团队的组建、完善公开销售期各种销售情况应对预案等,并获得甲方的确认;
3.2.2 标的物业销售期内定期提交销售报告及下阶段销售对策分析,严格做好客户资料的保密,协助督促回笼销售资金,杜绝内部的各类炒筹、炒楼行为,配合做好楼盘销售各项的后期服务工作。
第四条 双方声明和保证
4.1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4.1.1 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4.1.2 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4.1.3 甲方保证甲方是本项目预售许可证中载明的唯一权利人,对本项目享有完全所有权。如本项目预售许可证中载明有其它权利人,则甲方应当保证于预售许可证经批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其它权利人认可本合同并同意甲方将预售许可证经批准的标的物业交由乙方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的书面文件。甲方保证本项目不存在与合作方、出资方、土地权益分享方等主体的任何纠纷,并保证上述主体不会就本合同约定之任何事项提出任何异议。甲方承诺,将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之销售代理服务费率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标的物业之销售代理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并不得因本项目存在其它合作方而对销售代理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之给付义务提出任何异议。如因甲方保证之事项不能实现,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未能为标的物业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的或乙方其它主体享有权利的物业提供了销售代理服务而无法收取销售代理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4.1.4 甲方对因标的物业本身之权属或资格之瑕疵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4.2 乙方向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4.2.1 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4.2.2 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第五条 双方权责
5.1 甲方权责:
5.1.1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服务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数据等,以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公开发售日前,甲方必须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各项文件数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和补充协议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以及经甲方书面盖章确定的可售单位清单及价格表,尽可能提供房屋总平面图及标准层平面图、房屋结构、房屋装修、建材配套、设备标准的说明书、所有绿化环境的设计施工、小区智能化设计施工标准的说明书、工程进度计划、对外《销售服务证明》资料或文件等,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和销售服务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保证上述数据真实并承担上述数据所产生的法律责任。若本项目甲方须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分期分批取得,则甲方应分别提交。
5.1.1.1 甲方须在每个客户签署《认购书》当日,将甲方加盖公章的该《认购书》原件一份交给乙方,作为乙方服务工作的确认。
5.1.1.2 标的物业之销售代理服务权具有排他性,甲方在未征得乙方书面认可的前提下不得就标的物业自行销售,也不得另行让其它主体提供销售代理服务。
5.1.2 甲方享有如下合同权利:
5.1.2.1 甲方根据乙方在各阶段提供的分析报告及相关建议,最终确定本项目在不同阶段的营销实施方案,乙方需根据甲方书面盖章确认的实施方案完成方案中应当由乙方完成之工作。
5.1.2.2 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项目小组提出项目策划、销售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对乙方工作表现提出意见。甲方可要求乙方对销售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理并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策划及销售人员进行更换。
5.1.2.3 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参与乙方策划项目小组,配合乙方工作。
5.1.2.4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工作人员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书面文字、向甲方现场负责人口头通知等方式告知甲方。
5.1.2.5 甲方对与购房客户签订的《认购书》、《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变更、终止享有决定权。
策划代理销售合同3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南阳办事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南阳办事处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在自愿的基础上就该项目之全案策划、销售代理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地址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路______号,占地面积约为_______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可销售面积约为
____________万平方米(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工作。
2、双方约定,合作期间甲方对本项目不得自行销售或交第三方销售。
3、乙方有权利在基础价格上提高价格,形成每套房源的销售表现价格,并可以给予客户一定程度的优惠(但优惠价格底限不得低于双方约定的该房源的基础销售价格)。
4、甲方在实际销售中不可单方面提高销售价格,否则,在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的情况下负责承担项目销售人员的工资。
第三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期限结束时,
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同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按期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甲方在“正式销售”前,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证文本及图纸以及可使用的立面、鸟瞰、效果图等,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为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策划、整合工作提供方便。
3、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工作对接,加强沟通。对乙方提供之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计划及营销计划。
4、对乙方建议的招商、销售价格表、付款方式、销控方案、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5、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还需乙方提供合同约定外之服务及支持,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则根据其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
6、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以及招商工作所需证件及合同文本,并在乙方销售人员进驻案场2个月内取得销售经营权的合法证件,否则按月额外支付乙方________万元基本运营费用。
7、有关现场售楼处、样板间、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广告牌、车身广告灯)、模型、效果图、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含销售人员派单)、电台广告、电视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的委托制作费及发布费等与本项目招商、销售有关的第三方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有关委托制作及发布合同的谈判由乙方完成。
8、自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工作人员将在90日内入场,甲方需在合同生效90日内完成售楼处的装修及其他配套设施,如未能如期完成将在第91天起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案场人员工资,直至入场工作。
9、本项目需引入外埠之商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因引入外埠之商户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用(即乙方及目标商户所发生的)则由甲方支付。
10、甲方预留或自留房源将直接纳入乙方销售任务量,并按照房源数量向乙方支付基础代理费。
11、甲方负责销售及招商工作中文本合同的审查、备案登记工作,并派财务人员在售楼部负责收取楼房销售款项。
12、甲方负责项目后期运营中的.经营管理工作及前期相关准备。
第五条:乙方负责及权利
1、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向甲方收取有关服务费用。
2、乙方将组成4——5人的项目核心小组进行本项目的全程服务工作(辅助人员不计在内),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
3、甲乙双方合作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首付款仍未到账,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款到账为止,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
4、乙方应本着客观的原则,按附件一(商业项目全案策划刚要)的规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关项目策划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划工作,并尽力提供准确的资料以供参考。
5、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整合推广营销策划方案。
6、乙方应组织项目组定期与甲方就本项目举行例会、双方经理级人员参加。
7、乙方应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实施策划方案。
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应负责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
9、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客户乙方有义务负责签约,甲方应予以配合。
10、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VI印刷上,乙方为全案营销代理公司,并且乙方有权标注乙方公司名称和商标识别。
11、乙方在完成合同销售总平方面积的90%,即视为合同履行完毕,乙方有权撤场。
12、本项目售楼处、样板房及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电视、音响、饮水机、擦鞋机、看房汽车等)由甲方提供,乙方项目小组人员工资及提成由乙方负责。如果需要在外地设置招商部(销售部),其人员所产生费用双方另行协商,以合同附件明示。
第六条:销售任务的确定
(结合工程情况以及广告投入费用情况,双方再行商定)。
第七条:代理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前期项目启动资金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项目启动资金________万元整。
2、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双方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分为基本代理费和溢价分成、销售奖励三个部分:
2、1基本代理费
双方约定按套计提,乙方每销售一套房源应提销售房款额_______%的基本代理费。凡签定预定房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视为成交,甲方按该房源总房款计算支付给乙方基本代理费。商业部分统一按_______%计提,乙方协助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2、2溢价分成
双方约定本项目的平均价格为元_______/平方米,以此制定具体房源的基础价格,销售中超过基础价格部分的房款视为溢价部分,分成比例为____:____,即甲方得_____%,乙方得_____%。
2、3销售奖励
乙方在每期项目推广、整合销售过程中,如成绩突出,甲方应在每期销售完毕后、给予乙方公司奖励,第一期__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_______万元、第三期_______万元,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后给予乙方总奖励_______万元。
3、结算方式
甲方须每月5日前以现金或转账的(人民币)形式向乙方统一结算上月的代理佣金及相关的服务费。
4、补充
1、若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毁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____:____比例双方分配。
2、甲方确认乙方整体、策划、整合、推广、销售该项目,甲方不得随意自行销售或委托第三方销售。
3、在本合同期内,如甲方原因(工程质量、交付标准、交付延期、承诺未能兑现等)造成客户退房,乙方已收取该套房屋代理佣金不予退还,销售业绩不予扣减。
4、本项目推广名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八条:保密条款
1、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项目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外界泄露。
2、甲方对乙方的方案和计划原稿不予认可,并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采用,不得将其创意泄露给他人。此后甲方如果又私自采用的,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第九条:知识产权的约定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为乙方所提供的一切文本及设计方案,甲方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相关的代理佣金后,同样享有著作权。
第十条: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恶劣天气(如台风)、战争、恐怖行为、暴力事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引起项目进度的延误。
2、因不可抗力产生的合同履行暂停、延迟、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合理地做出努力,克服不可抗力事件,减轻其影响。同时双方应立即协商,决定将合同延期执行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责任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违约,应承担责任并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五十万元。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签约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策划代理销售合同4
开发商(甲方):__________
代理商(乙方):__________
为提高开发商位于 路口项目的投资效益,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该项目的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达成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
一、代理标的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独家代理上述项目的全程营销策划及商品房销售。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 平方米;
其中:
1.可售住宅面积约:__________ 平方米;
2.可售店面及商场面积约:__________ 平方米; (不计入考核目标)
3、地下车位 个(不计入考核目标)
注:项目销售面积以建设局和规划局最后批准确定的图纸尺寸计算为准。
二、代理期限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并备案后_____月为止。
开盘时间:__________以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项目具备开盘条件并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时间作为正式开盘时间;开始计算代理销售业绩。
三、代理销售指标
1、代理销售价格:__________
1)代理销售均价:__________
在开盘前1个月确定楼盘均价。在均价确定的基础上, 乙方编制项目代理销售价格表附表为合同附件,作为代理销售的最低价格依据,并作为双方结算项目代理费及超价奖金的依据。
2)代理销售进度计划表
销售阶段销售时间进度销售目标
第1阶段自项目开盘日起 6 个月整完成住宅可售面积的30 %
第2阶段自项目开盘起至可售部分主体全部封顶后6个月整完成住宅可售面积的60 %
第4阶段竣工综合验收后 10 个月内完成住宅可售面积的90%
2、代理销售完成额度
乙方在上述代理期限内,须完成项目合同住宅销售总面积的 90 %,剩余单元的销售,不受代理销售期限限制及考核,乙方可继续代理销售,并依据本合同约定标准计算代理费。
3、销售款项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经手客户缴纳的购房款项,所有销售款项必须由甲方指派的财务人员收取,并由甲方出具收据或正式的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
四、费用标准
代 理 费:__________项目代理中,乙方收费标准按实际销售总金额的 %收取代理费;
超价奖金:__________项目代理中,甲方把乙方实际销售价格(单位房价)超出合同约定的代理销售价格的 30 %作为超价奖金支付给乙方。
广告费用投入:__________甲方承担所有广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推广、销售道具印刷及制作、售楼处装修、售楼模型、户外广告牌等费用支出;甲方应按不低于销售总额 1.0%的'比例投入广告费(售楼处装修、模型、户外广告牌费用另计):__________
乙方策划广告内容必须由甲方或其指定工作人员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审核时间不超过一星期。
五、代理费结算
1、当开发商与购房户签定商品房购销合同,并按该合同之规定收到首期付款时,乙方所售的面积计入销售进度(销售进度以代理销售面积为计算标准)及销售业绩。
2、甲方介绍成交或甲方自行洽谈并成交的销售单元应由乙方办理签定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事宜,并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
3、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28日将当月的销售业绩交给甲方确认报备,甲方应于次月15日前将代理费和超价奖金全额的90%支付给乙方;以后按月结算其90%的代理费和超价奖金,余10%留下作为保证金,该部分保证金在当乙方完成住宅总销售任务的90%时,甲方应在七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
六、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确保委托乙方所销售房产产权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的销售工作,配合乙方销售过程所需要的各种合法手续,并提供经双方确认设计装修好的售楼处。
3、甲方应在一周内审定乙方提交的广告、促销费用开支计划表,及时下拔该项目销售所必需的广告宣传费用及促销费用。
4、管理全部售楼款的帐务工作,保证售楼款由甲方收取并有效使用,同时负责对外开具发票。
5、《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的内容须经由甲方许可后方可印制,并经甲方复核认定后加盖公章且签字后交给乙方,供乙方代理销售使用。如果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需对有关条款进行改动时,须征得甲方认可。
6、负责收取认购定金、购房款,及时完成认购书及商品房销售合同书的确认、签字、盖章事宜。
7、提供售楼接待场所及日常办公设备(桌、椅、电话机、传真机、空调、复印机、音响、电脑等办公设备及水、电费);
8、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
9、甲方指派专人办理公证、鉴证、按揭、办理产权证等重要售后服务工作。
七、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应确保本项目销售时乙方应具备的各种合法经营手续,不得作有违背甲方意图及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虚假广告;
2、负责产品市场定位分析、市场调研与市场分析;
3、负责广告促销组合策略制定及投放:
4、负责客户定位及消费心理分析;
5、负责销售方案确定、渲染图及楼盘宣传资料的设计和制作:
6、负责制定 可行的营销方案,包括广告、宣传、促销及售楼进度,以及根据市场状况拟定的价格表;
7、负责乙方策划人员及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保险费及福利费用等;
8、负责售楼处因销售而发生的日常办公费用(水、电费、电话费由甲方负责);
9、除促销单元外,乙方不得私自低于代理底价销售;
10、乙方应根据项目销售的实际情况进行工作,乙方策划广告内容及方案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11、销售合同条款,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更改
12、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客户办理银行按揭工作,应收集齐全客户办理按揭的应备资料,举办集中办理按揭活动,并负责日常联系与敦促客户及时办理银行按揭;
八、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合同终止条件:
乙方已按本合同规定完成代理销售任务,甲、乙双方均可终止合同。
2、楼盘售完、手续完备,合同自行终止;
3、除有以下约定条款外,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
1)甲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且容许其提前终止合同,但需支付乙方已完成部分的全部代理费及超价奖励。
2)甲方延期支付代理款超过15天,应按照应支付代理款的每日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如超过30天未按合同支付代理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除应立即支付拖欠的代理费用及保证金外,还应按照应支付代理款的每日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并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3)乙方未能按销售进度完成代理销售任务超过2个阶段,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没收预留的金额,乙方应于接到书面通知五日内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并撤离售楼处。
4、因甲方的工程进度或广告投入不足等其它甲方的原因延误,从而严重影响乙方销售工作的进展,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重新约定销售进度,乙方不承担因此而延误销售进度的责任。
九、其它条款
1、为减小项目运作风险,销售过程中,若发现销售价格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甲、乙双方可协商重新制定代理销售均价作为销售依据,并签定相关补充协议。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4、合同生效后,双方应立即着手进行合同约定的工作。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
策划代理销售合同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销售代理、销售总体策划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
代理事项
乙方对甲方位于_____的____项目之____区(期) (可填写内容:“住宅”、 “车位”、“商业店铺”)联合甲方进行营销推广策划并独家销售代理。
第二条代理方式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为项目指定销售代理,甲方不再委托其它代理公司进行该项目代理范围内的销售代理。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得将项目物业部分或全部转委托给第三方进行销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决合同。
第三条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代理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约,则经甲方合约评估程序后另行签订新的合同。
第四条乙方代理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提供项目策划及销售组织管理建议及执行,与甲方共同进行项目市场推广及执行并负责销售执行。
乙方负责提供该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报告,包括房地产市场动态分析与趋势分析。
乙方负责在项目设计、业态布局、景观语言、项目规划、制作项目、销售推广材料和工具时提供专业策划意见,并最终以顺利销售来验证。
乙方负责提供该项目的目标客户定位、价格策略等整体营销推广方案。
乙方负责参加房展会的销售准备工作,负责销售人员参展工作。
根据甲方要求,负责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市场推广建议及协助与跟踪执行。
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对销售有关专题提出专业建议及协助与跟踪执行。
负责提供销售组织与部署的建议并负责执行。
负责对销售现场(以及销售现场外的展点)进行接待服务和管理,提供专业的现场接待工作。
负责销售的执行,并负责现场推出单位的销售控制,但应同步向甲方汇报最新销控情况。
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在约定时间内与客户签署《认购书》。
协助甲方对客户定金和诚意金收取、开具票据、日收款报表的录制及发送、现场票据管理,保证按财务要求准确开具收据。
负责指导客户填写完整的征信调查表,并将客户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征信调查表后面。
负责售后的客户跟进及客户关怀工作。
负责现场客户和销售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在约定时间内提供销售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等。
代表甲方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的管理、客户资料收集、客户意见反馈,建立来电、来访、成交客户档案(原件由甲方保存)。
组织每周及月度销售例会,提交销售分析总结及营销推广评估报告。
负责提供整体和阶段性的市场调查及分析,负责提供专题性市场和竞品分析及建议。如市场出现重大变化,则应及时提供市场最新情报。
负责与项目相关的团体单位客户的接洽、推广、销售服务工作。
如甲方要求协同办公网络的日收款情况录入作为财务考核内容,则乙方须配合甲方实时录入收款信息。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保证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和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销售之法律规定批文和手续,并以法律或法规认可之程序进行销售认购。
2、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资料及政府批文,并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负责该项目宣传推销过程中有关成本费用,合理控制各项费用。其中包括(按实选择):
( )广告和宣传资料的设计、编辑、制作、派发宣传资料及发布费用;
( )展销会场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等费用;
( )公关媒体政府及行业性促销活动的费用。
4、负责在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期间,售楼处内发生的保安保洁劳务费、水电费、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费用,以及销售所需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机等均由甲方承担(所有权归甲方)。
5、为乙方提供积极支持,与乙方通力合作,以使乙方能顺利开展工作及将双方确认的建议贯彻于执行中。
6、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7、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在出现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的关于对接程序及处理时间的答复:
《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停车位等条款的变更;
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客户退房、退订、更名、换房、优惠申请的受理;
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变更;
优惠政策的变更。
8、负责收取成交客户所交付之房款,并开具甲方的房款收据和发票。
9、有权及时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策略、建议、报告分析等工作文件、策略、管理企划,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查询乙方工作情况。
10、有权变更项目市场策划、销售策略、售价等涉及项目所有的决策。如甲方对所提供的资料或双方确定的有关项目所有策略和执行办法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知会或通知乙方,乙方应即时变更。如因甲方未能及时通知或知会乙方所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失误,其相关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纠纷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11、甲方有权对乙方市场策划和销售代理专项服务小组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专业质素和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并对于乙方人员出现的违规承诺问题有处罚权。如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遭到客户严重投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工作人员。
12、甲方保留对所销售房屋进行优惠的权利,乙方不得随意承诺优惠。
13、甲方同意在代理期限内的项目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公司的字样,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标识。
14、由于延期交付、规划变更、面积变更或者房屋质量等问题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15、租售合同的审查、签认、用印。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积极配合甲方项目市场策划、销售代理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销售代理服务,对甲方所委托事项要按时、准确、保证完成。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及时配合执行。
2、乙方所有策划方案、相关建议文案、市场调查、信息资料分析报告等以书面文件及不可修改的电子文件形式向甲方汇报及跟踪执行。向甲方提供项目区域市场调研、市场动态及分析,当出现突发的.政策调整及市场急速激变的情况,及时提供专业分析及对策建议;
3、乙方应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下达的销售任务,如实际阶段性目标未达到预期销售计划则双方应协商提出相应措施予以调整。
4、乙方应根据本项目设计、装修标准等情况,以及项目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制作销售价格参考表,甲方根据市场状况及乙方专业意见制定售价表及付款方式,经双方书面确认后进行销售。甲方应根据市场变化或销售时机随时调整目标均价,制定价格方案,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知会乙方,经双方确认后对外公开即时新价格表生效,旧价格表作废。
5、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极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客户予以的任何书面或口头额外承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购房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之《项目现场销售管理制度》、《项目销售手册》、销售策略、促销、折扣办法、现场办公物品管理、甲方财务管理(和乙方相关部分)等执行有关现场接待、销售认购等工作,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执行任何有关规定或决议。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乙方应按照双方同意之决定严格执行。如乙方对有关项目市场策划、销售各方面的策略和执行决定有异议,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甲方应及时回复,如甲方超过三个工作日不予回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如甲方坚持原决定不变,应以甲方之决定为标准执行。
8、乙方需确保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现场接待和销售认购工作。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存有欺瞒、抬价、擅自收佣等不法销售行为。
9、乙方为本项目成立专项小组,小组人员需驻办公,负责全面配合甲方开展项目营销策划工作。专项小组包括项目总监1名、驻场销售经理1名、销售主管1-2名、企划专案1-2名。同时,本项目销售现场选派销售文员1-2名、销售人员至少名。如在重要销售节点、重要节假日、展销会期间和项目的首次公开推售日及以后各阶段的首次推出当天可根据现场需要和甲方要求,由乙方适时补充、增加销售人员。
10、本合同签定后3日内,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满足本合同要求的《项目代理人员清单》。该款所述人员将本合同签署后日内到岗。
11、乙方应对每一个专项销售人员进行全面售前培训,保证每一销售人员具有满足本项目销售要求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并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能力。如有关销售人员不合格或不称职,在销售过程中,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工作人员在对外接待有关客户时,应佩带工作证件。因乙方超越代理权限致使他方误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12、乙方自行负担其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导致的一切开支和责任。
13、乙方不得采取有损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的不正当行为。
14、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得再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应地段公里范围内除甲方之外的其他相同业态的房地产住宅项目的销售代理业务。
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如有已经代理的与项目相应地段公里范围内的甲方之外的其他相同业态的住宅项目,应在签署前向甲方进行披露。
15、乙方须保证现场不收取现金;严禁收取现金开立乙方白条,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应接佣金额的10%。
16、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17、乙方承担销售现场通讯费以及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供乙方工作人员使用的各类低值易耗品的费用等,保管及维护甲方提供的办公物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
第七条双方日常工作机制
1、项目所有关于销售策略、销售组织、销售资料、销售收费、工作任务单、对外宣传口径等工作都需要甲方盖章或代表签字确认,乙方才能组织实施。乙方签字代表收到相关资料后应根据甲方签字代表要求予以签收。除书面授权另有委托外,甲方签字代表为____,乙方签字代表为____ 。不可更改的电子文件接受邮箱:甲方为______,乙方为____ 。
2、甲方以工作任务单的形式,向乙方发出任务要求,工作任务单中阶段性的销售任务应双方协商及书面确定。
4、甲乙双方代表每周进行项目营销例会,沟通包括销售现场、客户、销售成绩和市场情况等与销售相关的事项,乙方驻场销售经理必须参加。
5、乙方应于每周下午18:00前以书面文件或电子文件形式向甲方提供上周销售情况的分析简报及现场相关客户资料。其中成交客户及来访客户资料均须按甲方要求输入到甲方指定的客户管理系统中。
6、甲乙双方代表每月进行一次项目销售总结和计划例会,总结当销售工作情况,对下个月的销售工作计划进行讨论和部署。
7、每季度最末一周,甲方对乙方派驻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包括销售、策划、客户接待、客户满意度、项目考试等工作内容进行综合检评。遇不合格人员,甲方经与乙方商讨,将视情况向乙方提出进行提高或调动的要求。
8、乙方提交给甲方的各类报表、销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等须按照双方确认的格式和要求撰写,否则视为未提交。
9、甲乙双方现场所有与销售服务有关的销售口径(包括但不仅限于销售言辞、销售政策、销售策略、销售组织、优惠政策、交付标准、工程进度、配套进度等),由甲方向乙方交接,双方签字代表签字确认,签收后的交接原件由乙方保存,复印件由甲方保存,此作为销售口径及时更新的唯一依据。
10、乙方每天工作结束后,须及时核对交易金额(POS方式或其它方式)与开票金额是否相符,并制作收款日报,收款日报以扫描邮件或不可更改的加密PDF文档形式发送至签约,次日将收据记帐联由班车传至甲方财务签约中心收款专员。
11、双方约定在合同签署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营销策划报告》,作为合同附件一。
第八条销售承诺
1、项目各类型可销售单位正式销售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经济技术指标、经政府机关审核后的规划图纸等相关正式文件、图纸,以及与之相关的销售承诺内容。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正式文件、图纸基础上编制本项目《销售手册》(见附件七),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乙方在代理期内的销售讲解内容不得超越该《销售手册》约定范围。如《销售手册》约定内容发生变更,甲方须出具书面变更说明,并通知乙方调整相关内容。
2、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如发生《销售手册》内未涉及内容,乙方不得私自解释或承诺。乙方可向甲方通报后相关内容,由甲方出具相关说明作为《销售手册》补充。
3、《销售手册》作为项目唯一的销售文件属于商业机密范围,仅提供乙方相关销售人员使用,乙方有义务保证该《销售手册》的内容不外泄。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全部返还甲方,并保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未进行复制。
第九条代理佣金
乙方依照合同规定履行服务内容,甲方须就乙方提供的服务支付代理费用。具体条款如下:
1、销售计划(见附件二《销售进度计划表》)
■若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变化或内部策略的需要对本项目的月度、季度、年度计划进行调整,经双方同意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约定。
2、成功销售是佣金结算的充分条件,成功销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次性付款的,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全款到帐;
■商业按揭付款的,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客户交了首付款,银行按揭资料收齐,并获得银行放款回执。
■公积金按揭的,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客户交了首付款,公积金资料收齐,并获得银行放款回执。
3、住宅佣金支付方式
(1)对于乙方成功销售的房屋,甲方按成功销售总额_____ %佣金比例支付,该比例其中,80%为基础佣金,20%为销售指标考核佣金。(本项目佣金比例为____%;销售总额定义:入账净房款,不含税费及代收费用,下同。)
(2)对于基础佣金部分,其90 %为完全结算部分,每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10 %为销售服务考核金,与每月的销售服务考核分数挂钩。
服务考核金计提标准:
月度销售服务考核分数
月度销售服务考核金计提比例
销售服务考核分数≥90分
100%
70分≤销售服务考核分数<90分
考核分数%
销售服务考核分数<70分
(3)销售指标考核佣金部分有月度和年度两种考核。
■月度考核,若项目完成70%以上的月度销售指标,则乙方销售指标考核佣金按项目指标完成率的百分比计提,即销售指标考核佣金=成功销售总额× A %佣金比例×实际完成率;若项目销售未达到70%的月度销售指标,则乙方不拿该部分的销售指标考核佣金。
■年度考核,若项目最终完成年度总目标,则甲方须将向乙方支付的销售考核佣金补足至100%,即销售指标考核佣金=成功销售总额× A%佣金比例×100%;若项目完成年度总目标的70%以上的,则乙方佣金按项目年度总指标完成率的百分比计提,即销售指标考核佣金=成功销售总额×A %佣金比例×实际完成率;若项目销售最终仍未达到70%的年度销售总指标的,则该销售指标考核佣金不予补足。
(4)若项目销售完成率最终达到年度总指标的110%或者提前10%的销售周期完成任务的,则甲方给予乙方总佣金10%的额外奖励。
(5)甲方固有客户及内部购房等非需乙方代理的免提佣金。
4、佣金的支付
结算周期: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
乙方销售经理依据成功销售房源,于每月20日前填写结算周期内的《佣金结算确认单》并附已签字的《销售代理佣金结算表》提交至甲方处,乙方须审核并保证《销售代理佣金结算表》中房源无重复计算现象发生;
甲方项目组销售助理每月23日前审核《销售代理佣金结算表》,在《佣金结算确认单》及附件上签字,提交至甲方财务部审核;
甲方财务部每月26号前完成终审;
乙方出具合法完税发票予甲方,甲方项目组销售助理办理合同付款。
如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有导致付款时间延迟,则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当月发生的已结算佣金房源发生退/换房后,其已结算佣金额需在下月佣金结算时扣除。
代理期限届满时,对乙方代理的已签署《认购书》且已交认购定金,但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客户,如客户在乙方代理期届满后三月内全款到帐,则乙方可向甲方提交此部分单位的代理佣金结算清单。在乙方提交详细结算清单7个工作日内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在签字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佣金。项目在销售过程中,若发生客户退定、退房事件,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退定事件外,客户退房、退定发生后,乙方应将此销售所得的代理费退还给甲方(或甲方从未付的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甲方支付的佣金视为已包含:包含但不限于乙方的人工费、材料费及其日常低值易耗品办公费用损耗、项目策划费、工具费、措施费、赶工费、差旅及交通费、包装运输装卸保管费、二次搬运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培训费、检验费、税金(指有关生产、销售、购买、使用货物和服务的税金,包括各种利前税/产品税/增值税)、售后服务、知识产权费、保密费、成品保护费、保函费、风险费等各项税费。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已包含在佣金内,一经签约,不再额外计取。
注:细则须按照附件三《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流程》操作。
第十条知识产权归属
1、乙方或乙方代表,根据本合同代理服务内容直接或间接向甲方提出建议之所有资料或文件均应视为甲方的财产。前述资料、文件的所有权及其所含有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相关资料用于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用途,并不得提供给第三人。
2、甲方提供给乙方参考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资料的所有权及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使用、复制、泄漏、发布或向第三方提供项目一切相关资料。
3、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各自拥有的商标权都不得受到对方和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双方保证向对方提供的各项资料文件(咨询性的资料除外)具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权、处分权和知识产权。如因此导致他方涉入侵权纠纷并侵权事实成立的,视为该方严重违约。所有法律后果应由实际的责任方承担,同时,守约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陈述和保证
1、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开发商,已取得了或保证在正式开盘前取得销售该项目之一切必须的合法授权和许可;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正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3、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宣传和销售工作提供支持与帮助,合理协调并及时通报乙方有关工作进展;
4、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二)乙方陈述和保证
1、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国法律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已经取得代理房地产销售之资格证书;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实于甲方利益,并保证其委派、聘请的工作人员在代理以及服务中忠实于甲方利益。
4、若因乙方在销售代理工作中之缺点、缺陷或擅自承诺等其它乙方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乙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一方无理由解除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人民币30万元的违约金,双方就已完成并经甲方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销售回款额结算代理佣金。
2、乙方未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同意,乙方就擅自进行有关销售认购、促销折扣、在媒体上宣传该项目、销售承诺、客户资料挪用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造成甲方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及乙方出现本合同之违规行为造成甲方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时,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与纠纷,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依法须向客户承担赔偿等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连带责任。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代理费用,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仍未付款,则乙方有权自逾期15日之即日起,除应收款外,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如逾期付款超过4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代理佣金全部退还给甲方。
5、销售期内定期提交销售报告及下阶段销售对策分析,严格做好客户资料的保密,协助督促回笼销售资金,杜绝内部的各类炒筹、炒楼等虚假业绩行为,配合做好楼盘销售各项的后期服务工作。
6、如出现其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30天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违约当月代理佣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在合同期内,如乙方连续3个月未完成双方确定的销售任务,甲方有权提出立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5天内,乙方应移交所有的销售策划及客户资料等,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据实支付乙方应得代理费。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本合同终止后,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担保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依其性质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均应努力采取一切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不可抗力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它
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事项的通知、确认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加盖公司印章或由负责人签字后以专人送递、传真、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递送方式送达,以对方签收确认后视为送达,以寄发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按本合同约定地址发出后七日,发出方有权视为对方已经收到。特殊情况下,为了沟通的快捷,双方可临时采用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但事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盖章/签字的原件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发给对方。双方详细地址见签约落款,如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导致不能收到通知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补充条款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附件(共9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项目营销策划报告》
附件二:《销售进度计划表》
附件三:《项目代理人员清单》
附件四:《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流程》
附件五:《代理销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附件六:《现场管理制度》
附件七:《项目销售手册》
附件八:《双方销售人员管理办法》
附件九:《销售员上岗考核制度》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日期:
策划代理销售合同6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产权所属的“ 绿岛商城 ”项目(下简称项目),该项目位于 江门市建设三路135号 ,可售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左右;该项目的商业和写字楼单位均为乙方独家销售代理销售范围,所有可销售物业均视为乙方业绩并可按本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佣金。
二、销售任务
1、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正式开盘后6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项目推盘量(推盘量指项目具备销售条件并实际公开销售的物业面积)的60%,项目正式开盘后12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项目推盘量的80%,乙方销售业绩以《房屋买卖合同》和《认购书》的销售面积为标准统计。
2、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在20 年 月 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如项目在正式开盘前未完全具备销售条件(指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其他销售手续不齐全),甲方对乙方的销售任务指标和完成时间随之顺延或不再生效。
3、如在约定时间内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实现销售业绩对应的代理费。如甲方与乙方解约,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实现销售业绩(以购房合同和购房认购书的总金额为统计基数)对应的代理费。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本项目可销售面积的95% 时,在乙方完成项目 95% 销售率后,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
四、策划、设计、代理费的'相关约定
1、策划、设计、推广及销售人员基本费用;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后每月五号支付当月基本费用 2 万元,至项目销售完毕的当月终止支付。
2、项目商业部分(包括酒店、写字楼、车库)销售代理费: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商业部分销售,乙方代理费标准为销售总额的2%,即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当月商业销售总额的2%作为乙方代理费。
五、销售代理费的结算约定:
1、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同意在每月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的代理费。
2、客户交付部分首期款并签定购房认购书后的当月,甲方即应以实收购房款总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3、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定购房合同后的当月,甲方即应以购房合同的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4、 如由于获取预售许可证的时间超出上述约定时间30个工作日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定影响乙方结算的,甲方须按照购房认购书的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自行销售,所有销售成绩(包括项目团购部分及关系户购买)均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均须按约定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6、甲方支付代理费前,乙方可提供收据,甲方支付代理费后,乙方须开具正式发票。
7、甲方支付策划代理费只以对公转账进行:
帐户名称:鹤山市广智商业策划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鹤山支行 账户号码:201-200-600-924-512-336-2
六、关于溢价代理费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销售平均底价,如乙方实现的销售价格超过销售底价,价格超出部分对应的销售额部分,甲乙双方约定双方按8:2分配,即甲方分配80%,乙方分配20%,乙方分配的20%即为乙方溢价代理费。
2、结算时根据每套实际成交价格与项目底价价格的差额,进行溢价代理费的结算,即乙方溢价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实际销售价×已销售面积—销售底价×已销售面积)×分配比例,乙方溢价代理费以客户签定的购房合同或认购书为计算依据。
3、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销售平均底价为:本项目酒店销售平均底价为 元每平方米、写字楼销售平均底价为 元每平方米、项目商业部分销售平均底价为 元每平方米。
4、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溢价代理费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同意在每季度末按约定溢价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上季度的溢价代理费。
5、甲方不得对项目价格任意打折,如甲方对关系户打折成交价格低于甲乙双方约定的项目销售平均底价,则该部分的销售不计入双方计算溢价代理费的基数。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委托项目的开发销售拥有合法手续,并负责履行购房合同中的卖方职责;项目相关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销售所需宣传广告推广费用,包括户外广告、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宣传广告费用;项目广告推广费用投入控制在项目总值的2%以内。
3、甲方负责提供售楼处的装修、办公家具、投影机等销售硬件设施及负责售楼处的电话、水电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项目所需的所有策划工作:包括项目市场调研、项目定位、项目规划设计建议、项目商业策划报告、项目营销执行报告、项目推广宣传、项目销售计划等。
2、乙方负责项目销售执行工作、售楼处置业顾问的培训和销售管理工作;乙方负责置业顾问工装(秋冬装、春夏装)和销售文具并承担费用,如甲方对置业顾问工装有特殊要求的则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负责项目所需要的设计工作,包括《项目品牌系统设计》、《项目现场包装设计》《项目销售物料系统设计》《项目广告推广系统设计》等设计工作。
4、乙方负责项目推广所需的文案撰写工作,包括报纸广告、新闻宣传、网络推广、销售物料的文案工作。
5、乙方负责项目营销活动的策划工作,包括参加房交会、开盘活动、促销活动等策划工作。
6、乙方须参加与其他专业公司(规划设计院、景观设计公司、广告公司)的沟通会议。
7、项目销售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须制作价格方案送审。乙方严格遵照甲方所确定之价格、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入伙时间等销售条件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乙方须严守代理中介职业规范,维护甲方形象及声誉。
8、针对甲方项目,乙方须成立专业策划销售团队组成的项目部;乙方承担项目部所有人员和置业顾问的奖金、提成等费用。
九、关于双方工作分工对接的约定:
1、乙方负责客户接待、谈判并签定购房认购书,甲乙双方共同与客户签订购房《买卖合同》,甲方负责《买卖合同》的审核并盖章。
2、甲方须派相关人员驻留售楼处现场,负责收款(定金和房款)及银行按揭办理;
3、乙方所有的策划方案、销售方案、广告计划等均需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须通过周报月报等形式向甲方及时汇报销售进度。甲方须指派专人审核确定乙方提交的各种方案,并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
4、针对甲乙双方会议纪要、来往文件、销售统计等文件,甲乙双方指派专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即为有效。
十、违约责任
1、 由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的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过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如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视作违约并必须赔偿对方的损失及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超过3个月,视为甲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鹤山市广智商业策划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策划代理销售合同7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销售代理、销售总体策划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代理事项
乙方对甲方位于__________的__________项目之__________区(期) (可填写内容:__________________"住宅"、 "车位"、"商业店铺")联合甲方进行营销推广策划并独家销售代理。
第二条代理方式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为项目指定销售代理,甲方不再委托其它代理公司进行该项目代理范围内的销售代理。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得将项目物业部分或全部转委托给第三方进行销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决合同。
第三条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代理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约,则经甲方合约评估程序后另行签订新的合同。
第四条乙方代理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提供项目策划及销售组织管理建议及执行,与甲方共同进行项目市场推广及执行并负责销售执行。
1、乙方负责提供该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报告,包括房地产市场动态分析与趋势分析。
2、乙方负责在项目设计、业态布局、景观语言、项目规划、制作项目、销售推广材料和工具时提供专业策划意见,并最终以顺利销售来验证。
3、乙方负责提供该项目的目标客户定位、价格策略等整体营销推广方案。
4、乙方负责参加房展会的销售准备工作,负责销售人员参展工作。
5、根据甲方要求,负责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市场推广建议及协助与跟踪执行。
6、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对销售有关专题提出专业建议及协助与跟踪执行。
7、负责提供销售组织与部署的建议并负责执行。
8、负责对销售现场(以及销售现场外的展点)进行接待服务和管理,提供专业的现场接待工作。
9、负责销售的执行,并负责现场推出单位的销售控制,但应同步向甲方汇报销控情况。
10、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在约定时间内与客户签署《认购书》。
11、协助甲方对客户定金和诚意金收取、开具票据、日收款报表的录制及发送、现场票据管理,保证按财务要求准确开具收据。
12、负责指导客户填写完整的__________信调查表,并将客户身份证复印件附在__________信调查表后面。
13、负责售后的客户跟进及客户关怀工作。
14、负责现场客户和销售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在约定时间内提供销售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等。
15、代表甲方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的管理、客户资料收集、客户意见反馈,建立来电、来访、成交客户档案(原件由甲方保存)。
16、组织每周及月度销售例会,提交销售分析总结及营销推广评估报告。
17、负责提供整体和阶段性的市场调查及分析,负责提供专题性市场和竞品分析及建议。如市场出现重大变化,则应及时提供市场情报。
18、负责与项目相关的团体单位客户的接洽、推广、销售服务工作。
19、如甲方要求协同办公网络的日收款情况录入作为财务考核内容,则乙方须配合甲方实时录入收款信息。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保证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和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销售之法律规定批文和手续,并以法律或法规认可之程序进行销售认购。
2、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资料及政府批文,并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负责该项目宣传推销过程中有关成本费用,合理控制各项费用。其中包括(按实选择):__________________
( )广告和宣传资料的设计、编辑、制作、派发宣传资料及发布费用;
( )展销会场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等费用;
( )公关媒体政府及行业性促销活动的费用。
4、负责在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期间,售楼处内发生的保安保洁劳务费、水电费、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费用,以及销售所需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机等均由甲方承担(所有权归甲方)。
5、为乙方提供积极支持,与乙方通力合作,以使乙方能顺利开展工作及将双方确认的建议贯彻于执行中。
6、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7、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在出现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的关于对接程序及处理时间的答复: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停车位等条款的变更;
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客户退房、退订、更名、换房、优惠申请的受理;
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变更;
优惠政策的变更。
8、负责收取成交客户所交付之房款,并开具甲方的房款收据和发票。
9、有权及时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策略、建议、报告分析等工作文件、策略、管理企划,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查询乙方工作情况。
10、有权变更项目市场策划、销售策略、售价等涉及项目所有的决策。如甲方对所提供的资料或双方确定的有关项目所有策略和执行办法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知会或通知乙方,乙方应即时变更。如因甲方未能及时通知或知会乙方所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失误,其相关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纠纷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11、甲方有权对乙方市场策划和销售代理专项服务小组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专业质素和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并对于乙方人员出现的违规承诺问题有处罚权。如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遭到客户严重投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工作人员。
12、甲方保留对所销售房屋进行优惠的权利,乙方不得随意承诺优惠。
13、甲方同意在代理期限内的项目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公司的字样,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标识。
14、由于延期交付、规划变更、面积变更或者房屋质量等问题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15、租售合同的审查、签认、用印。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积极配合甲方项目市场策划、销售代理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销售代理服务,对甲方所委托事项要按时、准确、保证完成。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及时配合执行。
2、乙方所有策划方案、相关建议文案、市场调查、信息资料分析报告等以书面文件及不可修改的电子文件形式向甲方汇报及跟踪执行。向甲方提供项目区域市场调研、市场动态及分析,当出现突发的政策调整及市场急速激变的情况,及时提供专业分析及对策建议;
3、乙方应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下达的销售任务,如实际阶段性目标未达到预期销售计划则双方应协商提出相应措施予以调整。
4、乙方应根据本项目设计、装修标准等情况,以及项目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制作销售价格参考表,甲方根据市场状况及乙方专业意见制定售价表及付款方式,经双方书面确认后进行销售。甲方应根据市场变化或销售时机随时调整目标均价,制定价格方案,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知会乙方,经双方确认后对外公开即时新价格表生效,旧价格表作废。
5、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极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客户予以的任何书面或口头额外承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购房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之《项目现场销售管理制度》、《项目销售手册》、销售策略、促销、折扣办法、现场办公物品管理、甲方财务管理(和乙方相关部分)等执行有关现场接待、销售认购等工作,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执行任何有关规定或决议。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乙方应按照双方同意之决定严格执行。如乙方对有关项目市场策划、销售各方面的策略和执行决定有异议,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甲方应及时回复,如甲方超过三个工作日不予回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如甲方坚持原决定不变,应以甲方之决定为标准执行。
8、乙方需确保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现场接待和销售认购工作。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存有欺瞒、抬价、擅自收佣等不法销售行为。
9、乙方为本项目成立专项小组,小组人员需驻办公,负责全面配合甲方开展项目营销策划工作。专项小组包括项目总监1名、驻场销售经理1名、销售主管1-2名、企划专案1-2名。同时,本项目销售现场选派销售文员1-2名、销售人员至少名。如在重要销售节点、重要节假日、展销会期间和项目的首次公开推售日及以后各阶段的首次推出当天可根据现场需要和甲方要求,由乙方适时补充、增加销售人员。
10、本合同签定后3日内,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满足本合同要求的《项目代理人员清单》。该款所述人员将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日内到岗。
11、乙方应对每一个专项销售人员进行全面售前培训,保证每一销售人员具有满足本项目销售要求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并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能力。如有关销售人员不合格或不称职,在销售过程中,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工作人员在对外接待有关客户时,应佩带工作证件。因乙方超越代理权限致使他方误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12、乙方自行负担其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导致的一切开支和责任。
13、乙方不得采取有损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的不正当行为。
14、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得再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应地段公里范围内除甲方之外的其他相同业态的房地产住宅项目的销售代理业务。
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如有已经代理的与项目相应地段公里范围内的甲方之外的其他相同业态的住宅项目,应在签署前向甲方进行披露。
15、乙方须保证现场不收取现金;严禁收取现金开立乙方白条,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应接佣金额的10______________%。
16、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17、乙方承担销售现场通讯费以及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供乙方工作人员使用的各类低值易耗品的费用等,保管及维护甲方提供的办公物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
第七条双方日常工作机制
1、项目所有关于销售策略、销售组织、销售资料、销售收费、工作任务单、对外宣传口径等工作都需要甲方盖章或代表签字确认,乙方才能组织实施。乙方签字代表收到相关资料后应根据甲方签字代表要求予以签收。除书面授权另有委托外,甲方签字代表为_______,乙方签字代表为_______ 。不可更改的电子文件接受邮箱: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为_______,乙方为_______ 。
2、甲方以工作任务单的形式,向乙方发出任务要求,工作任务单中阶段性的销售任务应双方协商及书面确定。
4、甲乙双方代表每周进行项目营销例会,沟通包括销售现场、客户、销售成绩和市场情况等与销售相关的事项,乙方驻场销售经理必须参加。
5、乙方应于每周下午18:__________________00前以书面文件或电子文件形式向甲方提供上周销售情况的分析简报及现场相关客户资料。其中成交客户及来访客户资料均须按甲方要求输入到甲方指定的客户管理系统中。
6、甲乙双方代表每月进行一次项目销售总结和计划例会,总结当销售工作情况,对下个月的销售工作计划进行讨论和部署。
7、每季度最末一周,甲方对乙方派驻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包括销售、策划、客户接待、客户满意度、项目考试等工作内容进行综合检评。遇不合格人员,甲方经与乙方商讨,将视情况向乙方提出进行提高或调动的要求。
8、乙方提交给甲方的各类报表、销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等须按照双方确认的格式和要求撰写,否则视为未提交。
9、甲乙双方现场所有与销售服务有关的销售口径(包括但不仅限于销售言辞、销售政策、销售策略、销售组织、优惠政策、交付标准、工程进度、配套进度等),由甲方向乙方交接,双方签字代表签字确认,签收后的交接原件由乙方保存,复印件由甲方保存,此作为销售口径及时更新的唯一依据。
10、乙方每天工作结束后,须及时核对交易金额(POS方式或其它方式)与开票金额是否相符,并制作收款日报,收款日报以扫描邮件或不可更改的加密PDF文档形式发送至签约,次日将收据记帐联由班车传至甲方财务签约中心收款专员。
11、双方约定在合同签署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营销策划报告》,作为合同附件一。
第八条销售承诺
1、项目各类型可销售单位正式销售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经济技术指标、经政府机关审核后的规划图纸等相关正式文件、图纸,以及与之相关的销售承诺内容。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正式文件、图纸基础上编制本项目《销售手册》(见附件七),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乙方在代理期内的销售讲解内容不得超越该《销售手册》约定范围。如《销售手册》约定内容发生变更,甲方须出具书面变更说明,并通知乙方调整相关内容。
2、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如发生《销售手册》内未涉及内容,乙方不得私自解释或承诺。乙方可向甲方通报后相关内容,由甲方出具相关说明作为《销售手册》补充。
3、《销售手册》作为项目唯一的销售文件属于商业机密范围,仅提供乙方相关销售人员使用,乙方有义务保证该《销售手册》的内容不外泄。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全部返还甲方,并保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未进行复制。
第九条代理佣金
乙方依照合同规定履行服务内容,甲方须就乙方提供的服务支付代理费用。具体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1、销售计划(见附件二《销售进度计划表》)
■若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变化或内部策略的需要对本项目的月度、季度、年度计划进行调整,经双方同意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约定。
2、成功销售是佣金结算的充分条件,成功销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次性付款的,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全款到帐;
■商业按揭付款的,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客户交了首付款,银行按揭资料收齐,并获得银行放款回执。
■公积金按揭的,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客户交了首付款,公积金资料收齐,并获得银行放款回执。
3、住宅佣金支付方式
(1)对于乙方成功销售的房屋,甲方按成功销售总额A ______________%佣金比例支付,该比例其中,________%为基础佣金,______%为销售指标考核佣金。(本项目佣金比例为_______ ______________%;销售总额定义:__________________入账净房款,不含税费及代收费用,下同。)
(2)对于基础佣金部分,其________%为完全结算部分,每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__________%为销售服务考核金,与每月的销售服务考核分数挂钩。
(3)销售指标考核佣金部分有月度和年度两种考核。
■________月度考核,若项目完成70______________%以上的月度销售指标,则乙方销售指标考核佣金按项目指标完成率的百分比计提,即销售指标考核佣金=成功销售总额× A ______________%佣金比例×实际完成率;若项目销售未达到_________%的月度销售指标,则乙方不拿该部分的销售指标考核佣金。
■________年度考核,若项目最终完成年度总目标,则甲方须将向乙方支付的销售考核佣金补足至___________%,即销售指标考核佣金=成功销售总额× A______________%佣金比例×_______%;若项目完成年度总目标的_________%以上的,则乙方佣金按项目年度总指标完成率的百分比计提,即销售指标考核佣金=成功销售总额×A ______________%佣金比例×实际完成率;若项目销售最终仍未达到70______________%的年度销售总指标的,则该销售指标考核佣金不予补足。
(4)若项目销售完成率最终达到年度总指标的________%或者提前10______________%的销售周期完成任务的,则甲方给予乙方总佣金_______%的额外奖励。
(5)甲方固有客户及内部购房等非需乙方代理的免提佣金。
4、佣金的支付
结算周期:__________________上月_____日至本月_____日;
乙方销售经理依据成功销售房源,于每月_____日前填写结算周期内的《佣金结算确认单》并附已签字的《销售代理佣金结算表》提交至甲方处,乙方须审核并保证《销售代理佣金结算表》中房源无重复计算现象发生;
甲方项目组销售助理每月23日前审核《销售代理佣金结算表》,在《佣金结算确认单》及附件上签字,提交至甲方财务部审核;
甲方财务部每月26号前完成终审;
乙方出具合法完税发票予甲方,甲方项目组销售助理办理合同付款。
如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有导致付款时间延迟,则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当月发生的已结算佣金房源发生退/换房后,其已结算佣金额需在下月佣金结算时扣除。
代理期限届满时,对乙方代理的已签署《认购书》且已交认购定金,但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客户,如客户在乙方代理期届满后三月内全款到帐,则乙方可向甲方提交此部分单位的代理佣金结算清单。在乙方提交详细结算清单7个工作日内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在签字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佣金。项目在销售过程中,若发生客户退定、退房事件,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退定事件外,客户退房、退定发生后,乙方应将此销售所得的代理费退还给甲方(或甲方从未付的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甲方支付的佣金视为已包含:__________________包含但不限于乙方的人工费、材料费及其日常低值易耗品办公费用损耗、项目策划费[fy2]、工具费、措施费、赶工费、差旅及交通费、包装运输装卸保管费、二次搬运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培训费、检验费、税金(指有关生产、销售、购买、使用货物和服务的税金,包括各种利前税/产品税/增值税)、售后服务、知识产权费、保密费、成品保护费、保函费、风险费等各项税费。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已包含在佣金内,一经签约,不再额外计取。
注:细则须按照附件三《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流程》操作。
第十条知识产权归属
1、乙方或乙方代表,根据本合同代理服务内容直接或间接向甲方提出建议之所有资料或文件均应视为甲方的财产。前述资料、文件的所有权及其所含有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相关资料用于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用途,并不得提供给第三人。
2、甲方提供给乙方参考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资料的所有权及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使用、复制、泄漏、发布或向第三方提供项目一切相关资料。
3、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各自拥有的商标权都不得受到对方和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双方保证向对方提供的各项资料文件(咨询性的资料除外)具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权、处分权和知识产权。如因此导致他方涉入侵权纠纷并侵权事实成立的,视为该方严重违约。所有法律后果应由实际的责任方承担,同时,守约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陈述和保证
1、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开发商,已取得了或保证在正式开盘前取得销售该项目之一切必须的合法授权和许可;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正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3、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宣传和销售工作提供支持与帮助,合理协调并及时通报乙方有关工作进展;
4、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二)乙方陈述和保证
1、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国法律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已经取得代理房地产销售之资格证书;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实于甲方利益,并保证其委派、聘请的.工作人员在代理以及服务中忠实于甲方利益。
4、若因乙方在销售代理工作中之缺点、缺陷或擅自承诺等其它乙方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乙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一方无理由解除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人民币30万元的违约金,双方就已完成并经甲方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销售回款额结算代理佣金。
2、乙方未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同意,乙方就擅自进行有关销售认购、促销折扣、在媒体上宣传该项目、销售承诺、客户资料挪用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造成甲方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及乙方出现本合同之违规行为造成甲方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时,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与纠纷,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依法须向客户承担赔偿等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连带责任。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代理费用,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仍未付款,则乙方有权自逾期15日之即日起,除应收款外,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如逾期付款超过4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代理佣金全部退还给甲方。
5、销售期内定期提交销售报告及下阶段销售对策分析,严格做好客户资料的保密,协助督促回笼销售资金,杜绝内部的各类炒筹、炒楼等虚假业绩行为[fy3],配合做好楼盘销售各项的后期服务工作。
6、如出现其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30天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违约当月代理佣金总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在合同期内,如乙方连续3个月未完成双方确定的销售任务,甲方有权提出立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5天内,乙方应移交所有的销售策划及客户资料等,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据实支付乙方应得代理费。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本合同终止后,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担保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依其性质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均应努力采取一切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不可抗力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它
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事项的通知、确认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加盖公司印章或由负责人签字后以专人送递、传真、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递送方式送达,以对方签收确认后视为送达,以寄发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按本合同约定地址发出后七________日,发出方有权视为对方已经收到。特殊情况下,为了沟通的快捷,双方可临时采用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但事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盖章/签字的原件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发给对方。双方详细地址见签约落款,如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导致不能收到通知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补充条款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附件(共9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策划代理销售合同】相关文章:
策划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11-29
销售代理代理合同09-06
代理策划合同03-13
代理策划合同03-19
代理销售合同03-25
销售合同代理12-31
(精选)代理销售合同08-25
代理销售合同11-25
代理销售合同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