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代理转让合同3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代理转让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代理转让合同1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转让注册商标名称及类别:____________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____________
三、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____________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甲方(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注册商标的唯一权利人。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____________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____________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____________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__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__。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后,且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将该注册商标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________万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代理转让合同2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商标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涉及的被转让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号为:
二、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上述商标申请转让,乙方须保证转让上述4件商标总价格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承诺如乙方以高于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成功并收款,甲方将高出部分的价款作为乙方所得。
三、一旦乙方成功收款,乙方只须向甲方交付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转让费,剩余部分即为乙方应得。乙方向甲方交款后,即完成委托事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讨回乙方的所得费。
四、甲方承诺该商标转让真实有效,并提供以下资料并配合办理相关商标转让事宜:
1、商标受理书原件;
2、商标所有人证明资料原件(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身份证);
3、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并根据买家或乙方要求办理相关公证;
4、商标转让申请书;
5、商标代理委托书;
6、如上述商标有涉及到变更地址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变更;
五、甲方承诺所有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号:)无权利瑕疵(无抵押、无质押、无查封、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亦没有向第三人转让、许可使用,否则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本商标申请转让事务,乙方可代理甲方从事与本商标申请转让相关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与受让方签订商标申请转让合同;
2、代为收款;
3、代为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七、乙方代理甲方与受让方签订商标申请转让合同以后,甲方应无条件承认(或追认)乙方的代理行为,并不承担乙方代理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乙方代理甲方与受让方签订商标申请转让合同以后,甲方应积极履行该转让合同,提供必要的资料配合乙方及受让方完成商标申请转让,甲方怠于配合乙方办理上述商标转让、变更地址工作、交付手续所需资料或者签名不一致的,则应该在三日内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所有款项,并且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总转让金额人民币_______万元每日_______%滞纳金。
九、若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先支付_______万元给甲方,尾款_______万元待乙方办理好上述商标所有手续及取得公证处回执后当日支付,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的,乙方愿意按尾款每天_______%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果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尾款_______万元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_______万元不予退还,所有商标也不予转让。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转让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转让合同3
编号:__________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营业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股份转让及其他相关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依法具有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限制其证券投资资格之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3.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甲方保证被确权的股份为其真实所有。
4.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认真阅读《股份转让风险提示书》,充分认识到代办股份转让存在的投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甲方已详细阅读并承诺遵守《试点办法》和其它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相关规则。
6.甲方承诺不从事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等行为,违反者承担相应责任。
7.甲方接受并配合乙方对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8.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免责条款,并愿意受所有条款之约束。
甲方保证上述声明的准确性,并承诺承担因违背上述声明给自己及他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相应的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能够为甲方进行股份转让业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愿意受本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
乙方保证上述声明的准确性,并承诺承担因违背上述声明给自己及他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章开户
第三条甲方进行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转让,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及有关补充通知的规定,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转让账户”)。乙方审核甲方开户申请资料合格后,为投资者开立股份转让账户。
第四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办股份转让,应按照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由乙方为其开设保证金账户;甲方确保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由于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若甲方为境内法人投资者,开设保证金账户时需要提交: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股份转让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预留印鉴。
第六条若甲方为境外法人投资者,开设保证金账户时需提交:境外注册商业登记书及复印件,董事证明文件(须为律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机构授权委托书(须盖章签名)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董事)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股份转让账户卡。
第七条甲方股份转让的结算资金必须存入其相应保证金账户。
第八条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必须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是甲方在乙方预留的重要印鉴,甲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甲方认为必要时可在乙方营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乙方柜台或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如电话自助委托、自助终端委托)修改交易密码。
第三章委托代理
第九条甲方在乙方办理开户手续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账户并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的有效委托;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股份,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3.代理甲方进行每次转让成交后的资金和股份的清算交割,并根据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手续费,并代收税款和其他费用;
4.确保甲方的资金不被挪用;
5.应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甲方账户资金和股份数量变动情况的清单,供甲方核查;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乙方提供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互联网委托等委托方式。甲方可选择委托方式,委托乙方代理股份转让,委托当日有效。
第十一条乙方在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中可以接受甲方的限价委托,但不得接受全权委托。
第十二条委托交易采取全额保证金交易方式。甲方委托买入股份时,其账户须有足额保证金;甲方委托卖出股份时,其账户须有足额股份余额,否则乙方将拒绝该委托。
第十三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股份转让,应遵守乙方业务规章,并提交规定的证件。
第十四条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下达的委托指令,以乙方电脑数据为准;柜台委托以甲方签字确认的委托凭证为准;甲方以电话语音、传真、信函下达的委托指令,如乙方无法确认,将不作为对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对其委托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在办理每一笔委托后须在三个交易日内查询交易结果或打印交割清单;如有疑问,须在查询交易结果或打印交割清单当日向乙方书面质询,否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第四章资金划拨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甲方可选择到乙方柜台或银证转账方式存取资金;美元资金存取仅限于银证转账方式。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或授权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明、股份转让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第十八条如甲方选择银证转账方式存取资金,须事前向乙方和与乙方合作的金融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经乙方和与乙方合作的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银证转账存取资金。
甲方为机构账户的,不得通过银证转账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账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第二十条甲方保证金余额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每年支付一次或在甲方销户时支付,乙方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对甲方利息所得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第二十一条当本协议第十六条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信息披露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将最新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规则、制度及相关信息准确、及时地在乙方网站和营业场所进行披露。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义务对每个转让日的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数量等信息在乙方公司网站及营业网点予以及时披露。
第六章变更和撤销
第二十四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二十五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1.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乙方若丧失代办股份转让资格,将自动撤消与甲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第二十八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需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协议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在此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七章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三十条甲方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股份转让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三十一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第三十二条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明号码、授权权限、授权期限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甲方或其代理人通过乙方的自助委托系统办理的一切业务,均视同甲方本人委托,甲方对委托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授权期限过期,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代理人的委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在乙方,且当事人均应到场,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三十六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终止授权,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原授权委托书仍然有效。
第八章免责条款
第三十七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八条甲方如果遗失股份转让账户卡、身份证明、存折等证件,应立即向乙方及其他相关机构挂失。由于甲方未及时挂失而导致其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当发生本协议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时,乙方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甲方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四十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
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有关费用标准如发生变动,甲方同意乙方按新的规定执行。
乙方依法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可按双方约定标准向甲方收取合理服务费用。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书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本协议书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六条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规定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或增补本协议,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七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4.其它合法方式。
第四十八条《股份转让风险提示书》及甲方填写的开户文件均视为本协议附件,共同生效。
第四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股份转让账户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部
身份证明号(或营业执照号):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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