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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理销售合同

时间:2024-07-15 13:32:00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项目代理销售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代理销售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项目代理销售合同

项目代理销售合同1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地 址:

  受托方: (下称乙方)

  地 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代理销售物业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深圳市 区 路开发 层住宅 栋,命名为 。房地产证号为:

  二、经协商,甲方同意将该项目委托给乙方独家策划代理销售。(委托清单附后)。

  三、委托方式

  乙方负责全部的策划及销售工作。甲方承担相关的宣传推广费用。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入伙之日起。

  在委托期限内,所委托的物业都须通过乙方进行销售,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委托他人销售。在委托期限内成交的委托清单内的物业,甲方均应支付乙方代理费。在委托期限届满后三日内,乙方从现场接待中心撤离,并将有关销售资料全部移交给甲方。

  五、费用

  双方同意乙方取费由策划费和代理费两部分组成。

  (一)策划费

  双方同意,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策划费为人民币 元整。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 万元,在乙方达到70%的销售率后三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另外 万元。如果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能完成70%的销售率,则乙方退回已收取的策划费用。

  (二)销售代理费

  1、在委托期限内,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50%以下,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支付代理费给乙方;(销售率=销售成交面积/委托面积)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50%-6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2%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60%-7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3%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70%-8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5%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80%-9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6%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90%以上,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7%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上述代理费率均是按结算时所达到的销售率全程计费。

  正式发售的条件为:取得预售许证,售楼处、样板房装修完毕,售楼环境规划建设完毕,其它销售工具准备完毕。

  2、代理费双方每周结算一次,结算范围为本周内销售成交的房号。结算时先按总销售额的1.2%结付销售代理费。委托期限结束时,根据最终的销售率,按本合同规定的相应的销售代理费的比例,进行最终结算,多退少补。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如超出约定的支付期限达10日以上,则每天应追加应付销售代理费总额的0.5%给对方作为违约金。

  3、销售成交标准为:客户已交来规定的足额定金并签订认购书。

  4、乙方收到甲方付来的销售代理费后,应向甲方开据票据并自行交纳有关税费,甲方不代扣税费。

  六、买卖合约签订及款项收取

  1、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按双方商定的价格及付款方式对外销售。

  2、双方同意认购书由甲方和客户直接签订,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并向客户开据收据。

  3、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签订,房款也由甲方直接向客户收取并开据票据。

  4、客户已交定金后要求退订的,视客户退订之理由由乙方决定是否没收。若有未退或没收之定金,甲乙双方各得50%,若有退订的情况,则乙方也应退给甲方相应的代理费,退订的情况不计入代理业绩。

  七、广告、策划及销售人数

  1、本项目广告推广预算(指报纸电视等媒体广告的设计、发布费用及有关的宣传资料的设计、印刷费用,不含样板房、售楼处、工地包装等费用)为总销售额的2%-3%。,即约人民币 万元。

  2、乙方负责编制广告计划并委托专业广告公司进行创意设计,广告稿经甲方签字认可后由乙方负责安排媒体刊登。

  3、乙方派驻现场销售人员不低于5人,其中包括销售经理1 人、营业代表4人;另派项目经理和策划师各1人,负责项目的全程策划和跟踪。其薪资、奖金、加班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所派销售人员于进驻现场前需经甲方面试认可。

  八、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确保本项目符合政府关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有关规定,并应向乙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2、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完善的销售代理委托文件。

  3、甲方与购房客户签订买卖合约后,因合约条款引起的纠纷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4、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广告推广预算和第二款的广告计划支付相应费用,导致销售进程及计划受阻,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对本项目代理销售工作尽善尽责,同甲方进行多方协调和沟通。每周举行一次销售工作会议,定期向甲方提供详尽的销售情况分析报告。 2、负责项目的销售策划、包装宣传、广告推广及软性炒作等方案的编撰。

项目代理销售合同2

  甲 方:***公司

  地 址:

  电 话:

  法 人:

  委托代理人:

  乙 方:***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地 址:

  电 话:

  法 人:

  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销售定义

  为了正确理解本合同内容,双方有必要在合同的开端确定销售的真正定义,销售行为定义不仅为在没有法律纠纷的情况下,完成销售前的专业咨询、手续办理和合同签订,还包括销售后期的售款催缴、房屋交接和入住等综合问题。

  第二条 合作内容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独家销售代理的由甲方所属的项目位于***地块,占地**亩,主体**层,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及商业项目。具体可售单位按附件执行。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共10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完成双方达成的工作任务止。本合同期限届满,自动终止,如果甲方有进一步合作意向,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方商定后给出销售均价,乙方所提供并经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并按此作为计算代理佣金及其他费用。

  2、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基价制定销售价格方案,在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再实施。一般来说,甲方不鼓励项目开盘后的市场销售价格调整。

  3、根据销售的实际情况,需采取提价或促销行为时,由双方商定销售方案后,签定补充协议后再执行。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销售价格。

  第五条 佣金和支付

  1、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为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8%。 在经甲方书面同意提价,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7:3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本合同的销售代理佣金划分和所占份额:

  销售交易佣金?? 80%

  销售考核佣金?? 10%

  销售保证佣金?? 10%

  3、凡以下情况均认定乙方完成销售,甲方按照合同代理佣金的80%在下个月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作为乙方依法获得的销售交易佣金。

  A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者,并交付购房款的50%;

  B客户与甲方签订合同者,一次性付款者付清合同金额的100%;

  C分期付款者,首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

  D按揭贷款付款者, 首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

  4、根据第八条第三款确定的销售指标体系考核乙方月度销售绩效,以此作为甲方在下个销售月度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销售考核佣金的标准。

  5、销售保证佣金待项目销售完结后,扣除乙方相应的赔偿外一次性支付乙方。

  6、甲方需依照合同说明按时支付乙方佣金,乙方应遵照国家规定提供有效发票。

  7、甲方的预留房源也计入乙方的销售计划总量,甲方应事先确定比例并在销售前期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的退房行为,甲方需支付乙方佣金的70%。同样,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的退房行为,乙方要承担相应损失的经济责任。

  第六条? 费用分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报纸、电视、车体、路牌等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办公耗材等)由乙方负责向第三方支付。

  2、若异地销售所发生的广告媒体推广和宣传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人工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负担售楼处的新建或租赁、装修、空调、办公桌椅固定资产的添置所产生的费用。售楼处内部的水、电、暖、电话等产生的其他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4、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5、费用一律以转帐或支票形式支付。

  第七条 销售合同审批和房款收缴

  甲乙双方严格执行销售合同审批和房款收缴程序:

  1、乙方对外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及相关的补充协议、说明等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后,乙方方可据此与客户签定合同。

  2、乙方与客户达成意向,客户在销售合同签字盖章。

  3、客户凭借乙方签发的交款通知单,到甲方财务单位缴纳购房款项;乙方上交合同,接受甲方审批备档留存。

  4、甲方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审批,盖章生效后,将客户的合同及复印件转交乙方销售部门1份作为销售依据。

  5、客户在合同签字盖章的第3个工作日后,凭缴款收据到售楼处领取合同原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项目代理销售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公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销售代理、运营服务合作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甲方自有物业“公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性质为商业,已完成产权分割为套公寓(其中套甲方自留,乙方销售套),产权面积总计约平方米(扣除套自留单位后的面积数)。甲方应提供该物业相关的房产证、查册文件,并确保真实合法。

  第二条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销售代理及运营服务单位,乙方有权与第三方机构签订销售合作协议。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项目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代理期的起计日以甲方向乙方交付销售中心及板房之日起计算个月。

  第四条销售底价

  本项目整体底价由甲乙双方约定为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__元/平方米,(该底价包含不低于______元/平方米的交付装修、甲方交易过程中按______元/平方米核算应缴付的交易税费)。即套单位实收价总为______元*销售面积。为方便双方结算,乙方按照套单位实收总价规划每套实际销售底价给甲方确认,双方书面确认后则作应为该合同附件,双方按该附件结算各自所得。

  第五条乙方代理服务费

  1、乙方代理服务费

  销售中实现的单套房屋的实际成交价超出双方确定的甲方结算底价的溢价部分为乙方代理服务费(超出该底价部分的税费由乙方与购房者沟通解决并由乙方或购房者负责缴纳)。

  2、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双方签订合同后3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捌拾万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将销售中心和板房交付乙方使用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佰贰拾万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保证金退还

  本项目正式开售后_____天内,如乙方完成总销售任务的_______%,即套(含),甲方同意一次性退还所交付的全部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同样在合作期间,如乙方完成总销售任务的_______%的,即套(含),甲方应按已完成的销售任务比例退还保证金给乙方,直至完成全部销售任务。

  4、包销

  本合同期到期时,如乙方未完成本项目68套销售,剩余未销售的房屋,可由乙方按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_______元/平方米的价格,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向甲方购买剩余房屋并支付购房款,甲方应将相关房屋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名下。

  4、乙方代理服务费的结算

  双方同意设定由第三方监管的共管账户,以客户实际的到账金额按周结算一次,双方确定客户签定《存量房买卖合同》并交齐总价款的______%以上(含本数)的为符合向乙方支付代理收益的应结算单位,乙方根据每套销售单位的实际销售底价和所得代理费提交明细表给甲方,甲方应于3日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认可乙方的结算数据),甲方应于双方确认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签名将代理收益支付予乙方。

  5、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如遇因客户原因造成订金没收的.,所没收的订金甲乙双方各享有一半。如非客户原因所造成的退房,乙方所收取的订金,应全额退还给客户。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确保所提交给乙方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并应全权负责办妥相关房屋改造装修等审批手续,并应对接好涉及项目改造施工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且应确保标的房屋适于乙方代理销售。

  2、甲方负责办理购房者过户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买家不能过户,从而需终止交易的,甲方所收的所有购房款应全数退还给客户,如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追讨相关违约赔偿(赔偿标准按乙方预期可获得的代理收益计算)。

  3、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自行销售该项目房屋,不得另行委托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行该项目房屋销售(甲方关系客户除外,且不视为乙方成交(但应计入乙方的销售任务量),甲方确保该类成交不应超过套,超出部分应视为乙方成交,届时甲方应按案场统一标准给甲方人员结算渠道费)。

  4、负责引入提供按揭贷款的银行与办理装修贷款的机构并解决客户贷款的需要。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代理与运营服务工作,服务内容如下:

  (1)市场调研,产品策划、设计与工程建议

  (2)营销策划与包装

  (3)渠道推广与案场销售

  (4)运营管理服务:引入经营方,由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向购房者签订经营管理服务协议与房屋委托协议,向购房者与使用者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相关约定由乙方与购房者自行决定。

  2、协助甲方进行本项目的工程改造及装修的对接与管控。

  3、负责本项目的销售宣传相关物料费用,承担销售内场与渠道人员的工资、奖金等费用。

  4、负责售楼处的日常销售接待与管理工作,承担因接待服务及销售工作产生的费用。

  5、负责协助和安排本项目产权人与客户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客户按揭送审等工作,协助甲方完成开具发票(包括收据凭证)、过户、交房等须以甲方或本项目产权人名义办理的各项手续。

  6、乙方应按甲方确认的资料宣传本项目,保证其工作人员及第三方渠道人员采用合法、正规的方式促进成交(对购房者所有之承诺须经甲方或本项目产权人确认),严禁通过使用任何形式的销售欺诈、隐瞒项目不利因素、歪曲或扩大项目投资回报、误导客户等不当方式进行销售。

  7、乙方负责编制整个楼盘的销售控制计划表,交由甲方审核确认。

  8、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管理,严禁出现任何形式有碍甲方商誉及形象的行为。

  第八条购房合同的签定

  本项目的房屋认购书、买卖合同等,均由甲方指定代表与客户签订方能生效。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发生争议,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事项、责任及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进行结算和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每逾期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的千分之一/日的滞纳金。逾期30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款的千分之一/日的滞纳金,逾期3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公司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确认该邮箱:为接受乙方所提交结算资料的电子邮箱,乙方发送至该邮箱之时即视为送达。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代理销售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一、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___________%出售。

  二、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____元。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六、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项目代理销售合同5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受 托 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甲方为“ ”项目之发展商,并同意乙方为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业提供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业

  1.1 项目名称: 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1.2 项目位置:位于 。总占地面积: ㎡。项目地块编号为:

  1.3 项目类型:住宅;

  1.4 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范围:标的物业为本项目预售许可证经批准的部分可售住宅,建筑面积共约40000平方米,具体销售服务区域、单位、面积由甲方在项目正式公开发售前书面确定。

  1.5 甲方可直接向自身关系客户销售标的物业。甲方关系客户购买标的物业可售单位(以下简称“关系成交单位”)的:

  (1)在不超出全部标的物业总面积5% 的范围内,甲方无需就这些关系成交单位(以下简称“免佣成交单位”)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

  (2)在全部标的物业总面积5%以外的关系成交单位,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甲方应在客户签署认购书的同时或之前,以书面形式确认该成交单位是否为关系成交单位。免佣成交单位的物业面积仅在计算乙方销售率的情况下计入乙方可服务销售之总面积/总套数,不参与代理销售服务费用的结算。乙方须对甲方所有关系客户进行全程接待,不得怠于履行相关客户服务及推售之义务,不得提供低于接待其他客户的服务标准,否则影响甲方销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1.6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乙方存在违法、违约行为外,甲方不得采取其他方式自行销售或委托其它公司在本合同销售代理服务期限内为标的物业提供销售代理服务。

  第二条 本合同服务期限

  由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首次正式公开发售后三个月止。

  合同期满,后续合作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认。在甲乙双方未以书面方式明确终止服务合同之前,乙方有权继续为本项目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甲乙双方仍需按本合同所约定之权利和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或甲方另行书面指定的终止履行合同之日止,此期间销售代理服务费率按双方已结算的最高销售代理服务费率计算。

  第三条 工作內容

  本合同订立后,乙方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参加甲方的营销工作,提供前期策划服务,指导整个销售工作。

  3.1 前期策划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3.1.1 完成市场调研、物业定位、营销推广;

  3.1.2 提供竞争项目案例分析及推荐意见书,根据甲方需要按时派遣相关工作人员配合甲方与设计单位进行工作沟通和交流;

  3.1.3 向甲方提供项目区域市场调研、市场动态及分析,当出现突发的政策调整及市场急速激变的情况,及时提供专业分析及对策建议;

  3.1.4 根据甲方需要推荐物业管理、设计单位等相关专业公司;

  3.2 销售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3.2.1 项目公开发售准备期内(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公开发售计划时间为准)完成标的物业销售的各项筹备工作,包括标的物业的销售管理制度、销售团队的组建、完善公开销售期各种销售情况应对预案等,并获得甲方的确认;

  3.2.2 标的物业销售期内定期提交销售报告及下阶段销售对策分析,严格做好客户资料的保密,协助督促回笼销售资金,杜绝内部的各类炒筹、炒楼行为,配合做好楼盘销售各项的后期服务工作。

  第四条 双方声明和保证

  4.1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4.1.1 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4.1.2 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4.1.3 甲方保证甲方是本项目预售许可证中载明的唯一权利人,对本项目享有完全所有权。如本项目预售许可证中载明有其它权利人,则甲方应当保证于预售许可证经批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其它权利人认可本合同并同意甲方将预售许可证经批准的标的物业交由乙方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的书面文件。甲方保证本项目不存在与合作方、出资方、土地权益分享方等主体的任何纠纷,并保证上述主体不会就本合同约定之任何事项提出任何异议。甲方承诺,将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之销售代理服务费率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标的物业之销售代理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并不得因本项目存在其它合作方而对销售代理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之给付义务提出任何异议。如因甲方保证之事项不能实现,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未能为标的物业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的或乙方其它主体享有权利的物业提供了销售代理服务而无法收取销售代理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4.1.4 甲方对因标的物业本身之权属或资格之瑕疵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4.2 乙方向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4.2.1 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4.2.2 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第五条 双方权责

  5.1 甲方权责:

  5.1.1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服务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数据等,以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公开发售日前,甲方必须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各项文件数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和补充协议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以及经甲方书面盖章确定的可售单位清单及价格表,尽可能提供房屋总平面图及标准层平面图、房屋结构、房屋装修、建材配套、设备标准的说明书、所有绿化环境的设计施工、小区智能化设计施工标准的说明书、工程进度计划、对外《销售服务证明》资料或文件等,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和销售服务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保证上述数据真实并承担上述数据所产生的法律责任。若本项目甲方须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分期分批取得,则甲方应分别提交。

  5.1.1.1 甲方须在每个客户签署《认购书》当日,将甲方加盖公章的该《认购书》原件一份交给乙方,作为乙方服务工作的确认。

  5.1.1.2 标的物业之销售代理服务权具有排他性,甲方在未征得乙方书面认可的前提下不得就标的物业自行销售,也不得另行让其它主体提供销售代理服务。

  5.1.2 甲方享有如下合同权利:

  5.1.2.1 甲方根据乙方在各阶段提供的分析报告及相关建议,最终确定本项目在不同阶段的营销实施方案,乙方需根据甲方书面盖章确认的实施方案完成方案中应当由乙方完成之工作。

  5.1.2.2 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项目小组提出项目策划、销售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对乙方工作表现提出意见。甲方可要求乙方对销售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理并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策划及销售人员进行更换。

  5.1.2.3 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参与乙方策划项目小组,配合乙方工作。

  5.1.2.4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工作人员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书面文字、向甲方现场负责人口头通知等方式告知甲方。

  5.1.2.5 甲方对与购房客户签订的《认购书》、《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变更、终止享有决定权。

项目代理销售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___________的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工作,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委托策划销售代理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托策划销售代理合作期限

  由签订本合约之日起至项目正式公开发售后__________ 个月止。合约期满,若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约,则本合约自动顺延至项目销售完毕止。

  或: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销售______以上止。

  第三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销售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策划销售代理之部分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铺、住宅等可销售物业,可销售面积约为 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分__________ 期开发)。

  第四部分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销售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甲方负责本项目策划销售代理过程中营销推广所需费用,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

  (一)各种广告推广、销售道具、建筑景观及户型效果图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派发及发布等费用。

  (二)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括售楼部、展示会等)及有

  关设备的租用、布置、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以及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甲方应尽量在合理的情况下安排车辆供项目销售使用,所发生的直接费用(油费、过路费等)由甲方承担。

  (三)广告制作费和广告发布费:本项目的广告制作和发布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银行按揭审批手续及办理产权。

  四、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及销售代理费。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销售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六、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销售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

  第五部分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销售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或视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一、前期策划

  (一)市场调研。限期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25至30个工作日

  1、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2、主要路段商业状况。

  3、住宅市场情况。

  4、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二)项目定位

  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2、项目产品定位。

  3、项目概念定位

  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

  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

  (三)产品优化建议

  1、参与项目总平规划讨论。

  2、参与建筑风格方案讨论及建议。

  3、参与户型平面方案讨论及建议。

  4、参与配套设施方案讨论及建议。

  二、营销策划

  (一)项目营销总体策略;

  (二)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

  (三)入市时机选择;

  (四)销售分期控制;

  (五)价格定位及策略;

  三、广告策划

  (一)项目推广口号

  (二)项目卖点整合包装

  (三)整体广告计划

  (四)广告预算及媒体组合

  (五)项目形象策划

  1、项目基本形象设计:

  (1)标志

  (2)标准字

  (3)标准色彩

  (4)标准组合

  2、项目标志形象应用设计:

  (1)内部应用:名片、信封、信签、识别卡、文件袋、贺卡、水杯、手提袋;

  (2)销售中心:装修建议及展板设计;

  (3)户外应用: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牌等

  (六)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

  1、楼书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2、折页及海报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3、报广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4、广播、电视稿文案等

  四、销售代理

  (一)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销售行为

  (二)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订

  (三)销售道具使用

  (四)销售人员培训

  (五)制订销控计划

  (六)销售执行的内部协调程序

  (七)售后服务机制建立

  (八)定期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人员提成、福利等人员开支。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销售情况统计分析。

  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策划销售代理的署名权。

  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销售代理费。

  第六部分 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的基本条件

  甲方取得本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且整体销售准备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 策划销售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策划销售代理收费标准

  1、策划费为万。

  2、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住宅销售总额的%收取策划销售代理费。按商铺销售总额的 __________%收取策划销售代理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销售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销售代理费的金额。(如商铺在代理期内只出租,则按该商铺两个正常月的租金收取代理费。)

  二、策划销售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乙方人员驻场时(约开盘前2个月)先按人民币__________ 元/月的标准预付给乙方,直至本项目开盘正式销售当月止,期间所产生的预付款从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代理费中扣除。

  (二)在本合同委托期内,甲乙双方在每月三日前核对销售明细,甲方在每月五日向乙方支付上月已确认租售服务佣金。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并即进行策划销售代理费的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金额进行计算。

  (四)若已交定金的客户违约,其定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50%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销售代理费。

  三、溢价款的结算、分成比例、提取时间的约定

  (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销售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

  (二)本项目之成交金额须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

  (三)本项目实际成交总额超出双方确认的以销售底价表计算的总额部分视为溢价。

  (四)本项目之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比例分配。

  (五)溢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时间:在客户与甲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即进行溢价款的结算,甲方将乙方应得溢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八部分 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策划销售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 。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 "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段的执行项目计划。乙方的'工作具有高度技术性,由于优秀的方案往往与常规有突破,甲方应充分听取乙方的解释,并在乙方提出紧急沟通的请求下,甲方第一领导人及时与乙方第一领导人进行沟通,双方第一领导人意见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以甲方意见作为项目执行的标准,但由此而造成的决策失误乙方不负责任。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销售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销售代理活动。

  三、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销售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金。

  四、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销售代理费用超过20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1%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延误付款至第30天,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所欠乙方的一切费用。

  五、在策划销售代理期间,若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完成预定的销售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占、排它的本项目广告媒体上的策划销售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销售代理"等有关或类似涵义字样。

  七、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14天内决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的总平图、建材设备及配套设施表、工程进度表、销售底价表由双方代表人签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文共7页,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通讯地址: 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项目代理销售合同7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 区域内广泛的社会资源、优秀的项目管理运作团队和可供本项目运作的资金优势。

  乙方:

  ①、拥有自主开发、生产的系列产品的经验;

  ②、品牌在国内司法取证行业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③、拥有规模化的生产能力、服务机制和产品优势;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 以乙方 系列产品总代理名义销售乙方产品事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相关约定:

  1、甲乙双方的关系是销售代理关系而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均属于独立的法律经济体,独立承担自身的法律责任,该责任不因本协议而过度到对方。

  2、甲方在本协议授权区域,可以以乙方总代理名义或办事处名义开展市场工作,但不得以办事处名义与客户签约;严禁使用乙方名誉私刻办事处

  公章进行商业活动。

  3、如因市场需要以乙方名义开展专案性工作(如投标、签约等),甲方需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乙方批准后提供相关专案授权书面证明,甲方

  在授权范围内可以乙方名义开展工作。

  4、未遵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字样注册任何形式的经营机构,否则,乙方均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直至以侵权行为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5、甲方作为乙方区域独家总代理,乙方将相应区域内的所有既有客户均交付甲方维护,该客户(含产品经销商、最终用户)和未来开发的各类客户。

  二、协议期限: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此协议期满后,甲方可于期满前十五天申请再行续订协议,否则协议自行终止。

  三、代理条件及规定:

  1、甲乙双方就系列产品项目的代理协议期限为一年。

  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金额支付代理年费 万圆。

  该笔资金作为甲方的预付货款,当货款使用完毕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代理年费补齐,否则本协议无效。

  3、甲方签订本协议的5个工作日内交纳代理年费伍拾万到乙方指定帐号,做为本协议的履约和区域市场的独代保证,否则本协议无效。

  4、代理年费退回:本协议终止后,甲方结清所有货款后乙方3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退回甲方。

  5、甲方在代理乙方产品时,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经销、分销、或促俏与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竞争性的商品。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来自于区域外其他顾客有关代理商品的订单、询价,甲方都应将其转交给其它区域代理商,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除另有约定外,所有的费用和支出,如电讯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商品销售的费用,都应由代理商承担。

  除此以外,代理商还应承担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以及用于执行卖方中有关代理商的义务而发生的费用。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系列产品的技术信息及最新报价。

  2、甲方对乙方的价格及销售政策有保密及维护的义务。

  3、甲方应主动向用户提供完善及有效的售后服务,并定期向用户进行售后的电话查询。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产品经销计划,反馈产品的市场状况,以便乙方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并调整市场策略。

  5、甲方在经营活动中有责任维护乙方公司的渠道体系、价格体系以及市场形象,不得从事有损于乙方或乙方其他合作伙伴的利益,以及所代理产品形

  象的行为。

  若发生此类事件乙方将向其他合作伙伴公开公布甲方违约行为,并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6、甲方有义务对代理区域内的分销商和最终用户进行产品技术培训。

  7、除乙方明确要求,甲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产品包装、序列号、产品标识、附件。

  8、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商号。

  若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不再续约,甲方不能再对外宣称自己为乙方的代理商。

  任何未经乙方许可的宣传和署名,将被

  视为恶意的商业行为。

  9、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代理身份转让于他人。

  10、甲方保证不将所代理产品销售至代理区域以外,如有上述事实发生,甲方需对其他区域代理商进行经济补偿,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1、甲方需在授权区域内完成不低于 %的市场占有率;如在签约后较长时间内甲方代理业绩无法达标,乙方有权收回本协议的总代资格终止本协议;甲方不再享受总代理政策,乙方收回原交给甲方代维客户,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干涉。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代理产品的供货。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和更新所代理产品的价格体系清单。

  3、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及服务培训,并尽力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解答有关产品功能。

  性能相关的问题。

  4、乙方提供代理产品的维修服务。

  5、乙方对甲方的销售情况及时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其业务销售情况来评估代理商授权资格。

  6、乙方保证甲方为本协议确定的授权区域内的唯一代理商。

  7、若在代理期内发生其他省份授权代理商跨区销售的事实行为,经查证属实后,乙方会要求其他区域代理商对甲方进行经济补偿,否则乙方会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

  六、货款结算:甲方订购产品货款从代理年费中冲减,代理年费用完时,须按约定进行补充。

  七、价格管理和约定: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为总经销价,该价格为交货价,从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的运费由甲方支付(具体细则以订货合同为准)。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变化随时调整部分产品总经销价,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市场秩序的管理:

  1、乙方保护甲方正式代理商情况下签约其他省份的总代理权。

  2、本独家经营权仅限所签约指定产品的独家经营权,非签约产品的市场销售和开发不受本协议约束。

  九、订单、发货、质检、换货的规定:

  1、乙方受理甲方订单的依据为甲方指定有效业务接口人的签名传真经确认后乙方予以下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下单。

  2、在要求现款提货情况下,乙方严格执行现款发货原则,否则乙方拒绝发货,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确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可在收到货物的三天时间内,书面要求乙方换货,乙方查实后应予以换货,并承担相应的运费;过期乙方概不受理甲方的换货申请。

  十、售后服务规定:

  1、甲方支付的代理年费中,预留1/10作为售后周转配件保证金。

  该保证金不作为预付货款,不可以进行货款充抵。

  2、甲方向乙方借用的周转部件、设备应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借货协议的条款进行约束。

  并且及时将问题部件及设备如数返回乙方。

  3、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应退回乙方所有配件,经乙方确认无误,无损。

  该保证金退回甲方。

  否则,乙方按照相关部件成本价格予以扣除。

  4、乙方为售出的产品进行一个自然年内的免费保修(产品保修期以乙方出厂日期为准),过保产品按国家三包法相关约定进行维修。

  十一、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具体事项和对方的商业秘密,否则对方均有权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如一方出现严重违约或确实不能完成本协议义务,对方有权提前以

  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解决,仲裁地定于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

  4、乙方为了业务发展所出台的涉及本协议中的合理的管理规定、政策等一经宣布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

  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职务:

  职务:

  日期:

  日期:

项目代理销售合同8

  法定代表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代理销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的基本情况

  1、甲方所开发的项目位于通化市镇_号;

  2、该项目为甲方开发建设的住宅、门市及车库,为结构,共计层,其中住宅套,门市套,车库套;

  3、该项目占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为_____平方米,门市_____平方米,车库_____平方米;

  4、该项目的开工日期是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是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开发建设的项目进行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或自行销售。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为保证乙方有效地进行项目的销售代理工作,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具体包括: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银行帐户;

  2、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该项目批准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包括《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预)售许可证》等;

  3、提供销售代理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的基础数据、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配套设施情况、交房标准及其他可向客户承诺的资料。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交付。

  (二)甲方负责销售卖场(售楼中心)的装修及水、电、暖、通讯、宽带等设施的供给;

  (三)售楼处内办公耗材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负责办理交楼的各项事宜,包括办理质检合格证书、面积测绘以及产权登记进户等;

  (五)甲方在遵从销售第一的原则基础上,和乙方协商具体的价格策略,并配合乙方制定其他有利于销售的各项方案;

  (六)甲方负责办理银行、税务、工商、城管及各媒体等部门和单位的关系,为乙方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七)为促进该项目在通化地区的销售,应进行必要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由乙方制定、设计相应的实施方案,报与甲方审核后执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应及时按本合同中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销售佣金;

  (九)甲方须保守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十)甲方应保证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房源产权明晰,销售合法。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负责制定该项目的市场销售单价,制定后的单价必须保证合同均价;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向客户推荐或承诺;

  (三)乙方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整体包装及制定各种销售策略;

  (四)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其他因素调整推广策略;

  (五)凡关于该项目的设计与说明、方案均归乙方所有,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使用;

  (六)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或双方合作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七)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任职、解聘、工资、奖金等。

  第五条:销售均价

  (一)住宅:_____元/㎡;

  (二)门市:_____元/㎡;

  (三)车库:_____元/㎡。

  第六条:销售佣金的支付

  (一)佣金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为有偿服务,即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佣金为每套住宅(门市、车库)销售总价的3%;

  (二)佣金的支付:

  销售佣金实行“每星期结算一次”的原则。购房客户交齐规定的款项并签定购房合同后,视为该房屋已由乙方销售完毕,即可结算销售佣金。每个星期一为佣金结算日,由乙方计算此前乙方所得之销售佣金,报与甲方后于当日全额支付给乙方(佣金的结算标准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

  (三)若遇特殊情况,甲方为购房客户打折,则乙方按实际销售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四)如发展团购客户,则乙方按团购的实际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五)如甲方将该项目的部分房屋顶帐,则乙方按顶帐实际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六)如由于工程质量、延期交工等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乙方佣金照常提取;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乙方不提取销售佣金,若此套佣金已经提取,则应退还甲方;

  第七条:关于溢价及溢价部份的分配

  (一)销售单价超过均价以上为溢价部份;

  (二)溢价部份由甲乙双方共同分配,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其余的40%。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宜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三十日内,将销售卖场(售楼中心)、样板房装修、布置完毕,由乙方按设计标准验收合格,以便乙方能够顺利开展销售工作。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类证照、项目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因此产生任何纠纷,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三)在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或自行销售,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即时停止销售工作,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

  (四)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因此给销售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五)甲方应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每迟付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日5%的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选择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程序追讨佣金。

  (六)乙方不得虚假宣传欺骗客户,只能在甲方认可的材料范围内进行宣传和承诺,若因此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工作予以监督,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九条:本合同的合作期限及终止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销售工作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逾期合同终止,如需继续合作,则另行签定代理销售合同;

  (二)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视为提起终止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如确有重大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三)对本合同的修改和变动,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定有效的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

  第十条:凡发生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应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有关的诉讼程序,败诉方应根据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代理人:_____

  乙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代理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项目代理销售合同9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为__________ 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乙方为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 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总代理。委托销售项目总面积约 __________平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 平米,门店 __________平米,车库 __________平米,地下室 __________平米。(以上物业均以甲方提供的具体房源为准,具体房源情况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2、委托期限:自 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止;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项目工程延误,由乙方申请双方可协商将委托期限续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在委托期内,除甲乙双方外,任何其他单位均不参与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和销售事宜。

  二、销售底价、佣金及支付方式

  (一)销售底价: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于正式销售前协商确定住宅、车库、地下室、商业的销售底价,并由乙方制定各层分户底价后报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执行,且作为双方结算佣金的依据,销售底价一经确定,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

  (二)佣金提取:

  1、乙方住宅部分(含车库)的代理佣金为该项目住宅部门总成交额的__________ %;在此基础上该项目住宅销售均价超出双方确定的底价后乙方提取底价分成作为奖励。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 比例分成(甲方占__________ %,乙方占__________ %)。

  2、商业部分的销售代理佣金为该项目商业部分总成交额的__________ %。商业部分的底价分成在开盘前协商确定,分成比例同住宅。

  3、甲方关系户所购房屋计入乙方销售任务。

  (三)佣金支付方式:

  1、上述3条佣金的结算,以每月5日和20日为结算日,甲方每月10日和2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次应得销售佣金及分成。

  2、一次性付款客户,在客户交纳全部房款后甲方向乙方结算全部应得

  佣金;贷款客户,在客户交纳首付款后,甲方按客户回款比例向乙方结算佣金;分期付款客户,客户交纳首付签订购房合同后,甲方按成交金额向乙方结算全部应得佣金。

  如客户交纳首付款后因贷款手续不能正常办理发生退房的情况,乙方应将该套房已结佣金退还甲方。

  3、乙方收到佣金后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双方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确保该项目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手续完整和合法,对该项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及处分权,没有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

  2、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无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货不对版现象。

  3、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

  4、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银行按揭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

  5、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部,负责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日可完全进场使用,积累客源。

  6、负责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7、保证于该项目入户前完成社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

  7、同意在有关该项目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称和电话。

  (二)乙方权利和职责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策划总案。

  2、作好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含该项目的整体规划、户型设计,环境绿化建议和售楼部设计装修建议等)。

  3、全权负责售楼部的运作和管理工作。

  4、及时向甲方反馈营销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报销售情况明细报表,针对实际情况提供各阶段具体营销策划方案。

  5、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具、销售资料与广告宣传的策划、设计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销售资料、销售工具和广告策划的制作和投放费用的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

  6、保证该项目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不低于乙方呈报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确定的实际成交均价。

  7、负责代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内容按双方确认的范本执行,超出范本范围内的条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才能签署;指导客户将购房款交付甲方帐户。

  8、负责客户的售后跟进工作,及时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释客户投诉,同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客户资料调查统计工作。

  9、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10、负责分公司日常管理、销售、人员招聘及工资等。

  (三)共同责任

  1、乙方协助甲方对该项目的推广策略、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议,经由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具体执行。如推销过程中需变动金额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乙方须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进度的变化或设计上的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该项目的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为核算标准。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广中可按既定的内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权限总额以“价格执行方案”为准)给予客户一定的折扣优惠,超出内部折扣范围的优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总经理的批条。

  3、双方同意委托期限内所有交易均定为乙方业绩, 并按下述第三条规定支付乙方营销代理费。

  (四)、双方应达到的工作目标

  1、甲方按时按质完成上述“甲方权利与职责”中规定的工作。

  2、乙方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于该项目预售证办妥、正式开盘后三个月内,工程形象全面封顶时,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__________ %。

  第二阶段:于该项目完全达到进户标准并完成小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时,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__________ %。

  第三阶段:代理期内,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__________ %。

  3、如该项目建设进度有变化,销售目标也应相应调整,双方可另行约定。

  三、营销代理费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一)策划费

  乙方为该项目进行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甲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策划费人民币 __________元整。

  (二)代理服务费

  (1)双方同意,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__________ %收取,并按月结算。

  (2)选择银行按揭成交的客户和甲方总经理同意客户缓交房款的,客户累计缴交房款的30%即视为全额回款,按成交总额计提代理服务费。

  (3)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视同期实际销售价格为实际成交额并按本条(1)款结算代理服务费。

  (4)每月25日,乙方按当月销售回款总额向甲方呈交请款单,甲方在接到乙方请款单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全额代理服务费。

  四、合同终止事由

  本合同除在法律规定情形下终止外,还可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代理费逾期30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于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后生效,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滞付违约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阶段完成销售目标,甲方有权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于甲方发出之日起七日后生效。在此期间成交的单位,甲方需付给乙方全额代理服务费。

  五、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双方产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法院提出诉讼。

  六、合同的附件由乙方呈甲方批准的该项目的“价格执行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于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

项目代理销售合同10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约定项目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大智路号(以下简称本物业),项目性质为住宅及商业,建筑用地面积约为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其中公寓及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最终规划设计为准)。本项目由武汉绿地新龙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为进一步发挥各自的优势,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本“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独家全权销售代理单位,委托期限一年。代理期从本项目满足销售条件(见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并且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及开盘广告刊登之日起计, 开盘广告刊登之日不得迟于取得预售许可证5日之内,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负责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租售之法律程序,同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销售之法律批文副本资料,包括:

  A.武汉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B.发展商营业执照;

  C.小区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房屋立面图、鸟瞰图、室内厨卫设施表、装修装配标准(含家具配置图及效果图)。

  D.武汉市楼盘销售窗口表;

  E.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房屋订购书;

  F.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协议。

  G.上述证照、资料须经乙方确认无误并加注“销售专用”字样后盖章。

  02、全权委托乙方安排本项目销售的广告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本项目销售过程中的有关成本费用,其中包括:

  (1)各种广告、宣传及有关销售资料之设计、编辑、制作、派发及发布费用;

  (2)与本项目销售直接相关的市场调研、客户座谈等费用;

  (3)售楼处、展销会场地及有关设备的.设计、建设、装修、租用、布置等一切费用;

  (4)提供电话、空调、复印、传真、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5)有关销售促销活动费用。

  上述费用乙方均需事先提出预算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生。

  2、根据乙方的建议负责确定本项目销售进度、销售报价、付款方式、按揭办理、 物业管理内容及收费标准等。

  3、甲方选派工作人员负责与认购者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并负责接受客户各类房款、契约盖章、客户催款、银行按揭、产权办理等工作。所有房款及定金须由甲方专门负责收取,甲方人员必须配合乙方销售工作,且必须与乙方在售楼处的员工上下班时间一致。

  4、提供租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租售,并在乙方工作人员陪同客户看房时提供帮助。

  5、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的溢价分成、佣金。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在本项目的销售代理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及武汉市的有关法规,不损害甲方品牌形象。

  2、负责对本项目的销售工作进行总体策划,包括销售价格定位、付款方式设计、销售对象、时间、付款方式及各种租售渠道等。

  3、负责在现场组建售楼班子,负责本案的现场销控,本部设立项目专案组负责市场信息分析、销售跟踪、巡视及督导。

  4、负责计划、监督制作与销售有关的售楼书、推广宣传单、展览板、认购书、认购须知及其它一切有关销售之资料,以及有关的报刊、电视及电台等媒体广告的设计及制作工作。

  5、各种销售宣传推广的计划及费用均需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承担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及交通等费用。

  7、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本项目之销售认购书,协助甲方统一收取认购者临时定金。

  8、安排有关之售后跟进,如协助甲方客户催款、提交详细之租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媒介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之检讨分析报告。

  第四条:销售价格及佣金事宜

  1、项目销售价格

  双方约定本项目销售均价为元/平米,以此基准价格为基础,经甲、乙双方确认,根据幢差、楼层、朝向等做成一房一价表,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销售底价必须达到此价格表标准。

  2、销售完成时间

  双方约定本项目的销售完成时间为____个月,乙方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销售。

  3、固定代理佣金

  甲方同意在委托期内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本项目在达到上一条规定的销售价格实现销售时,甲方按实际销售回款额的百分之一点五(1.5%)给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

  4、溢价提成

  以一房一价价表为基础,实际成交价超出价格表以上的部分视做溢价,溢价部分甲、乙双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5、结算方式

  租售佣金结算方式为月结,结付标准以客户正式签定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该房总房款的20%,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每月成交单位有关之代理佣金、溢价提成款甲方须于次月10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

  6、若甲方于委托期内自行销售给买家,则该甲方自行租售之单位计算在乙方之租售业绩之内,该部分之租售额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佣金计算方法支付佣金予乙方。

  6、如遇认购者签署认购书后违约,认购者所付定金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须于委托期限完结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代表书面决定。

  2、如由甲方工程进度、销售手续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各项销售工作,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实际达成的销售无条件结付全部乙方应得的佣金(含广告费)、溢价提成,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该套房屋仍视为乙方的代理业绩。

  3、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期内,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指的销售代理工作且甲、乙双方之间结清一切代理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4、若于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全程策划代理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拾万元整,并由违约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并导致诉讼,则由本项目所在地法院解决有关司法管辖之问题。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案名及开发商名称(甲方)以最终正式文件为准

  2、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数据,以项目-最终的测估为准并相应调整。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所有由乙方事先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各项费用预算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同意后,可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刻生效。

  附件一:本项目可售房源表

  附件二:本项目销售计划

  附件三:项目房产销售价格表

  附件四:本项目宣传推广费用预算表(分阶段提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乙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签署本合同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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