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合集2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1
甲方(被代理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以下称该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定义
1.1.代理销售,是指乙方依照订立的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乙方以房地产开发商的名义对外销售该项目项下房屋,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的行为。
1.2.销售底价,是指本合同书中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一房一价表》中的对外最低销售价格。
1.3.销售溢价,是指在代理过程中超出了原确认的销售价格,超出部分的销售价格为溢价。
1.4.销售成交总金额,□是指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
□是指开发商与客户签订《认购书》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
二、代理销售项目的概况
2.1.项目名称:(暂定名),本项目名称变更并不影响本合同之效力。
2.2.项目地址:位于省市区路。
2.3.项目类型:□普通住宅□别墅□商业□写字楼□其他。
2.4.乙方受托代理销售该项目,代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批准的全部可售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其中可售住宅面积约平方米,可售商铺面积约平方米。具体详见甲方提供的价目表(即《一房一价表》)。
2.5.该项目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预售许可证等文件,甲方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乙方。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3.1.代理方式为分销代理销售。双方明确,甲方授权乙方为销售代理商负责代理销售该项目项下房屋。
3.2.代理销售期限为: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3.代理期限届满,双方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声明和保证
4.1.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能力;
2)甲方保证该项目及项下房屋合法产权且权属清晰,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且完成相应上市预售或销售之相应手续,并应乙方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乙方。
4.2.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代理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
1)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能力;
2)乙方应甲方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甲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权利:
1)有权确定该项目宣传口径,审定对外发出的书面信息资料。
2)有权决定及调整该项目及项下房屋的单位售价。
3)有权决定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文本条款内容和补充条款的内容,并签署该合同。
4)有权收取购房定金、购房首付款等购房款项。
5)有权指定贷款银行。
6)有权监督乙方整个代理销售过程。
5.2.甲方义务:
1)制作物业模型、透视图、楼书、售楼处、样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楼时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该项目的户型平面图、装修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等相关文件及宣传资料。
3)提供价目表(即《一房一价表》)。若销售信息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的签订盖章和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产证办理等工作,并委派财务人员负责收取定金、房款及开具收据或购房发票。
5)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屋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或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所发生的法律风险、纠纷与赔偿和其他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6)据实确认乙方的代理销售业绩,并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权利:
1)本合同一经生效,乙方即成为经甲方授权的该项目的代理商,该项目项下房屋若成功销售,有权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2)处理该项目对外客户联络和安排相关销售业务,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及甲方认可的宣传口径下对客户进行销售推介工作。
6.2.乙方义务:
1)发布房源信息,寻找合适的购房者,尽力促进该项目销售。
2)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斡旋,协助甲方与购房者洽谈,促成交易。
3)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的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并协助对购房合同条款向认购者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
4)按照甲方提供的该项目及项下房屋销售信息进行销售。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购房者任何形式的定金或房款。
5)对所介绍客户的成交价格及其它相关交易信息保密。
七、客户确认方式及有效期
7.1.客户的确认方式:
乙方推介或组织的客户且已产生购买意向的(即与开发商签订认购文件及交付定金),应由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客户共同签署《客户确认单》,即该客户视为乙方推介成功的客户。
7.2.客户的有效期:
本合同履行期内已经甲方确认的乙方介绍之客户依然有效,若该客户在履行期外最终成交购买该项目项下房屋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八、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8.1.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如下(合同委托销售期限内):
乙方销售完成标准为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甲方应依约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现金奖及佣金两部分组成,按套计算。
现金奖按每套房屋为________元计算。
佣金按照每套房屋的销售成交总金额的____%计算,即佣金=该套房屋的销售成交总金额×______%。
8.2.代理服务费支付条件:
1)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现金奖。
2)客户采用一次性付款的,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全额佣金。
3)客户采用商业或组合贷款或分期付款的,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且首期房款(不低于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要求的首付比例)到达开发商账户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50%佣金;剩余50%佣金于客户办理完贷款手续并银行放款至开发商账户后支付至乙方。
8.3.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代理服务费按月结算,即每月对上月内代理销售成功的房屋按照8.1、8.2标准结算。
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结算清单,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对结算清单进行审核,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提供代理服务费的发票;逾期不书面通知乙方的,视为对乙方提供的结算清单已审核确认。
3)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每期应付的代理服务费汇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4)甲、乙方各自按照国家的有关税收规定负担相关税费。
九、客户退房及购房违约的情况
1)若客户原因导致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终止或解除的,客户的定金被甲方没收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违约金的50%作为代理服务费,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2)因甲方原因导致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终止或解除的,则视为乙方销售成功,甲方应按照第八条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但是再次出售该套房屋的,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终止或解除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则乙方不得收取代理服务费。
十、费用和奖励
1)客户看房的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发票或凭据于产生后1个月内支付至乙方账户。
2)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本合同的变更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但双方应履行相关义务。若需续约的,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3)若乙方提前完成代理事项的,本合同自乙方完成代理事项并经甲方确认之日起终止。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办理书面解除手续。
5)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
a.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存在严重欺诈、隐瞒行为,足以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的;
b.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非法向客户收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款项,足以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的。
6)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可解除合同:
a.甲方不依约支付代理服务费用的;
b.该项目及项下房屋权属不清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不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的。
7)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双方应在终止或解除之日起7日内结清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如逾期30日未支付,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支付应付代理服务费30%的违约金。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一方违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不免除违约一方的赔偿责任。在本合同代理期内,若任何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按未销售物业销售底价确定的总金额的_______支付合同违约金。
4)任何一方对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可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应向对方提供证明。
十三、授权代表及通知
13.1.授权代表及其职责
1)甲、乙双方确认以下地址及授权代表作为联系地址与收件人: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凡需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任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确认书》、协议等乙方提交的文书,均由该授权代表协调、办理、签署。该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书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甲方变更授权代表应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2)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凡需乙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甲方提交的文书均由该授权代表协调、办理、签署。该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变更授权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13.2.通知
任何方发生联系地址变更都应当及时以挂号邮件方式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均应积极履行义务,变更方不通知对方造成相应后果的,变更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向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上述地址或变更后的地址,在寄出5个工作日后,将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该等文件或通告,于投递快递当日将视为已送达收件人,于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文件或通告,送至该地址也视为已经送达。
十四、争议解决及其他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授权代表签署的须经公司追认。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与本合同所规定之内容相抵时,以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十五、附件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并理解和解释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客户确认单》
附件二《一手佣金对账单》
附件三《一房一价表》
附件四甲乙方权利证明文件及项目营业执照、预售许可证
甲方:乙方:
20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2
开发商:______
咨询公司:______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______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号,总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______(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行调控。
七、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______%,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0、05%,即1、15% 。)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______%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0、05%,即1、25%。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______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 ______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______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 m2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1、2%计算。
八。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______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 %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
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九、销售定价
1、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并由开发商确认。咨询公司按照经开发商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咨询公司无权自行调整销售价格。如咨询公司销售价格低于开发商书面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则低于开发商定价部分应由咨询公司补足。
2、开发商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及咨询公司制定并得到确认的促销优惠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项目总体营销费用的控制
1、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按总销售额的3%为控制原则,由开发商负责支付。咨询公司制定的整体营销执行方案的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双方均应在高效、经济的原则上对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科学地运用。咨询公司制定的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公关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等费用预算和开发商提议使用的相关营销费用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书面批准方可做为总体营销费用控制的标准。
3、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路牌及户外广告牌、公关促销活动费用、销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销售中心现场布置及维护、模型制作、现场和后台与销售业务相关费用、现场办公费用及保安和清洁费用等。
十一、双方设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有需要时对销售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双方应配合对方的工作,一切以销售为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买家办理所有购房手续。
十二、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______
(1)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2、开发商应积极配合咨询公司的销售工作,负责提供销售中心和看楼专线车等设施及销售办公设备。
3、开发商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咨询公司支付有关费用。
十三。咨询公司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______
①制订分期营销策划执行计划;
②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做好广告宣传、策划等;
③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④在开发商与客户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授权咨询公司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同(订购书)。
⑤咨询公司不得超越开发商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咨询公司承担一切后果。
2、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开发商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
3、咨询公司应信守开发商所规定的销售价格,未经开发商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咨询公司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计价收款。如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元),甲乙双方应具体协商,做个案处理。
4、咨询公司在楼盘促销期间,应每天向开发商口头报告一次当日的销售情况,每周一次书面汇报客户反应及销售进度情况供开发商参考。
5、咨询公司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每月一次)向开发商提供详细的工作总结及市场分析、市场预测报告。
十四。违约责任
1、若开发商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开发商除应付清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用外,还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元/m2)的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咨询公司的违约金。
2、若咨询公司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元/m2)的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开发商的违约金。
3、若开发商不按时支付咨询公司的销售代理费用,每逾期一日,咨询公司收取开发商应付款项的1‰滞纳金。
4、开发商不得与咨询公司接待的客户做私下交易,若发生此类情况,开发商应赔偿咨询公司应得的代理费用。
5、咨询公司在代理过程中,无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咨询公司应承担有关责任。
咨询公司销售失控造成的损失,由咨询公司全部负责;若咨询公司串通炒房,开发商有权作出相应处罚及追究相关责任。
6、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未经开发商同意收取订金或房款,不入开发商帐户的,除退还房款外,还应向开发商支付收取房款20%的违约金。
7、若咨询公司不顾开发商利益,擅自更改开发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楼盘售价、优惠条件)等违反本合同行为,开发商可即时终止本代理合同,造成开发商的经济损失,由咨询公司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若咨询公司在设定的销售周期内达不到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销售率时,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没收咨询公司合同保证金;但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要付清。
十五、合同的终止、解除或变更
1、本合同到期即自行终止。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协商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合同有关的经济及法律等事宜。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如需修改、补充或变更本合同内容,必须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开发商:______二份;咨询公司:______二份,以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履约过程中双方发生的争执,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策划或销售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属开发商所有。
4、甲、咨询公司均应保守在代理活动中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本页无正文)
开发商:______咨询公司:______
房地产咨询有
限公司
签字盖章:______签字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_年_月_日日期:_______年_月_日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邮编: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传真: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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