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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合同

时间:2024-08-31 05:26:09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法律服务合同【推荐】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律服务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服务合同【推荐】

法律服务合同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下属单位、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乙方的服务方式:1.日常咨询类及通过电子数据方式能够完成的工作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及甲方要求前往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提供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该费用包括正常的法律顾问费、市内交通费、市话费、以及为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必须具备其他费用),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专项法律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应按照正常收费标准的70%收费。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 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上述费用由甲方预支给乙方,乙方凭正式票据向甲方报销。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对因乙方的.工作失误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有保持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自201 年 月 日——201 年 月 日。

  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续一年执行,以后年度均按照此办法处理,法律顾问费用不变,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法律顾问费的时间支付给乙方法律顾问费。

  合同期满不再延续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酌情给付费用。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2

  委托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托受托人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二、服务律师:

  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姜晓亮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四、相关费用法律服务费:

  1.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_____元),或

  2.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其它费用: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受托人:(签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3

  编号:法专字( )第号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中国法律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是一家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三.甲方为使自己的企业行为合乎中国法律的规定,使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自愿聘请的律师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经协商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1服务期限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该专项法律服务之日起,至该项目经乙方论证可行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时止,但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

  2委托事由

  甲方因“ ”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工作内容

  3.1就该项目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3.2应甲方要求起草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就该项目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3.3应甲方要求审查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提供修改意见。

  3.4应甲方要求参与与该项目有关的谈判。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资料,不得虚假陈述;乙方亦有权要求甲方对其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提供真实、全面的情况及材料。

  4.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活动。

  4.4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4.5乙方律师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4.6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7乙方不得向甲方作无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的虚假承诺。

  4.8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9乙方不得拒绝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要求。但甲方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外。

  5特别约定

  5.1乙方在不妨碍、不拖延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务。

  5.2如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事项,则甲方的权利、义务承受者享有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3乙方律师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其劳动合同应履行的义务。

  6相关责任

  6.1甲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6.2乙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无条件退还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师费,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6.3甲方无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师酬金超过30日的,经乙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师酬金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4乙方无合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超过30日的,经甲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务,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5甲方有重大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经乙方律师提出书面异议拒不纠正,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此项中止行为,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6.6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并通知对方。

  7律师费该项目的专项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正(¥ ),于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

  8附则

  8.1本合同附件所确定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为甲乙双方认可的文件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有义务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在寄出后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

  8.2由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诉讼在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8.3本合同文本为中文,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乙方

法律服务合同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____________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律师费中的.____________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律师费中的__________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 __________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____________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托方: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5

  甲 方:

  电话: ; 电话:

  电话: ; 电话:

  电话: ; 电话: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xx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壹万元包干使用,20xx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20xx年1月26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贰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法律服务合同6

  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律所):

  地址:

  XX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 项目层(即“ ”)商品房预售、销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

  1、 提供 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 咨询,提出法律建议;

  2、 应甲方要求, 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或销售登记备案手续;

  3、 协助草拟、制订、修改或者审核相关销售法律 文件, 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购房须知、认购协议书等 ;

  4、 应甲方要求, 协助选择商品房代销商,审核代销合同,协助监管代销行为 ;

  5、 应甲方要求, 协助甲方销售人员向客户解释合同条款,审核双方签订的售房合同条款 ;

  6、 提供与甲方专项顾问事项相关的法律信息;

  7、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39;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服务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备查。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5、甲方指定 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专项法律顾问;

  6、甲方有权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甲方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及法律服务费

  1、合同自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是否续约以及法律顾问费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采用以下方式收取: 法律服务费采用固定收费,按每户购房者支付人民币千分之一点二计算。支付方式为:甲方应于次月____日前将其代收的购房者支付的律师费转付给乙方。

  3、甲方将法律服务费汇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法律服务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已收到,乙方应在收款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关费用,直至乙方提供发票。 如需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并书面确认,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____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乙方根据本合同预期可得的全部律师费:

  1、甲方的委 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 务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 —8 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提供上述法律服务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解除合同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市____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特快专递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壹份存卷。

  甲方: 法定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7

  委托方:受托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在云南省曲靖市接洽交通便利,人流密集区域的中、大型医院,要求医院证件齐全,医疗设备先进。

  第二条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委托方的义务:委任受托方全权代为处理医院并购的相关事宜。

  第四条受托方的'义务:经委托方授权受托方成立后,受托方为委托方寻找所需求的医院进行谈判及收购。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本授权书若上述内容有说明不足之处,可表述于W0002号的附件中。

  第七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方(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

  受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在中国境内增资发行内资股,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本次增资发行内资股的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及核查验证有关法律文件,以确认甲方上述行为的合法性。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昭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就增资发行内资股(以下简称增发)工作所涉法律事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委托乙方办理。乙方受甲方的委托,组成工作小组,并指派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经验的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

  1.协助甲方完成本次增发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务;

  2.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公司本次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3.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4.核查验证与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

  5.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6.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7.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8.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9.协助甲方处理与股票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问题。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增发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增发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按约定支付律师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2.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3.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4.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力维护甲方的`权益;

  5.服从增发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增发资金进入甲方账户之日起10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3.如果增发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致使委托事项无法完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依约收取的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全部予以退还,并赔偿由此而遭受的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9

  王某梅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办理以下诉讼/仲裁事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委托事项为: 纠纷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处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以下第(2 )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即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出庭、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与反诉。

  三、乙方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负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代理人义务。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执行代理事务。

  四、甲方必须如实地向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情形,有权终止代理,且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代理工作至 审终结(判决、裁定、裁决、和解、撤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结案形式)。

  六、按照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双方协商后确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律师费: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元),此款应于合同订立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如甲方无故中止、终止委托,乙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应全部退还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说明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要求采用风险代理。甲方按壹审法律文书所确定金额的 %(百分之 )支付乙方律师费,此款应于壹审法律文书作出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应收律师费的5‰每日加收滞纳金。风险代理方式下,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七、乙方律师办理该案件所需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整(¥ ),此费用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还。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约定事项:

  甲 方: 乙 方: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法律服务合同10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 (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

  负责本专项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 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11

  委托人: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人: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因向公司股东配售股票,特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乙方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6.参加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

  第四条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保密。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保证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律师费数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______万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请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______日内支付。

  第七条合同第六条所指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12

  合同编号:W0002

  委托方:受托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受托方与委托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由委托方二次授权给受托方,具体事项如下:

  第一条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受托方的义务:受托方与委托方密切合作,必须提供医院收购方之商业信息,并督促此次收购案顺利成交。

  第三条此次医院收购案其中居间费用由卖方支付。成交后佣金统一由央正仲先生帐上转出,以此次医院出让成交所产生之净佣金总额之持分并计一次为限。

  第四条W0002号授权委托书仅代表本次云南省曲靖市医院并购交易,不能涉及其它再次产生的`医院并购。

  第五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方:受托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13

  合同编号:13888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著作权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员所和各省、市、自治区版权保护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成员所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打盗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的费用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乙方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________%;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

  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责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应当将掌握的反盗版信息及其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给乙方。甲方对提供的权利来源等证据材料及其它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将有关作品的防伪特征整理成书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应当将要求乙方维权的图书样本或音像制品样本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对比和识别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

  (4)甲方应当认真执行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第2款和第四条第3项的约定。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维权事项享有知情权;

  (2)乙方根据打盗维权的需要对甲方今后出版图书或制作音像制品设计防伪标识享有建议权;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商业信誉,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应当将在打盗维权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给甲方;

  (3)乙方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在新出版的图书最后一页登载乙方的律师声明,律师声明的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制品的包装盒上标注乙方的名称和维权电话,以利于乙方开展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与侵权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必须在诉前调解或调解协议达成前,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如赔偿金额高于甲乙双方商定的赔偿金底限时可以不经过甲方书面认可。

  3。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应当将所有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诉前调解书送交甲方存档备查。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不得与侵权人私自达成调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权人的财物。无论是判决或调解(含诉前调解)的执行,均必须先将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和承担的其他合理诉讼费用执行到甲方指定帐号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应当在中国律师上为甲方的正版作品进行宣传,发布甲方的版权维权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后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14

  聘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湖南*胜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实施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 承办甲方的法律事务,对于甲方的法律咨询需求,乙方将灵活安排有关律师或律师助理人员向甲方提供。

  第二条、工作方式。

  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可以告知顾问律师因本人的业务需要,法律顾问的工作时间不受法定节假日的限制,在提前通知的前提下,及时处理法律事务。

  第三条、 保密条款。

  顾问律师对因工作原因知悉的甲方的经营信息、管理信息、和技术机密等均视为顾问单位的商业机密,顾问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律师职业道德的规定,对以上信息无论在合作期间还是在合作期后均予以保密,不向外泄露。

  第四条、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的服务对象和内容。

  1、面向的.客户类型:

  城市居民家庭、个体工商业主。

  2、法律服务的项目:

  1)法律咨询(网络咨询、电话咨询),咨询内容包括婚姻家庭、继承、收养、房屋地产、私人借贷、合同、股票证券、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资纠纷、邻里关系等法律事项。

  2) 服务年度内为当事人起草、审查合同或就专门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共计10份。

  3)约见律师面谈总时间不超过3小时。

  4)参加当事人委托的诉讼、仲裁活动以及其它非诉讼的代理事项。

  第五条、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的收费:

  1)对于上述1-3项服务,每天收费1元,共计人民币360元。该款项在本合同签署时内支付。

  2)对于第4项服务,按部门收费标准的80%收取代理费。

  3)对于领取城市最低保障金的居民、年龄超过70岁的老年人,免费提供上述1-3项服务。对于第4项服务,按部门收费标准的50%收取代理费,达到法律援助标准的,进行法律援助。

  法律顾问受委托出差办理案件的,可以与甲方协商差旅费用的支付。

  第六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期限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可以续约。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聘请方: 受聘请方: 湖南*胜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法律服务合同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络人:职称:

  电话:分机:

  传真:电邮: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络人:职称:

  电话:分机:

  传真:电邮:

  为了有效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居间服务,促成甲方获得目标项目的最终合作权,甲乙双方就居间合作具体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项目,引荐甲方与目标项目之建设方/业主方进行直接洽谈,提供关于项目实施的重要信息,协调并促成甲方获得项目的最终合作权,且由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以合作模式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同时,为甲方实施项目的具体活动及合同履行的各项事宜提供必要的沟通、协调服务等。

  1.2 “居间成功”是指乙方严格依本合同约定,有效完成甲方所要求的全部委托事项。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均视为居间不成功,委托事项未完成:

  1.2.1甲方未能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正式的项目合作合同;

  1.2.2乙方仅提供项目的信息,或联络、协助等一般性服务;

  1.2.3对甲方获得项目合作权,乙方未提供实质性帮助。

  第2条乙方权责

  2.1乙方承诺充分利用其掌握的自有资源,投入相当的人力、财产及人际关系成本,积极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促成甲方获得项目合作权,并签署正式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合作的关系对接、提供合作条件及商务信息、参与投标活动并促成甲方中标、协助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配合甲方实施项目及履行合作合同、确保甲方收取项目款等。

  2.2项目前期,乙方应认真分析研究相关的市场信息,及时将项目信息或建设方/业主方的项目要求提供甲方予,如项目情况、招标文件、实施内容、合同条件、质量要求、工程量清单总价及子目单价、供应材料等。甲方认为有必要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的,乙方有义务予以协助。

  2.3乙方提供予甲方的与项目相关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等,乙方保证完全满足如下要求:

  2.3.1项目情况切实可行、资金到位,施工手续齐备,已能够正常实施。

  2.3.2能对甲方取得项目合作权产生实质性影响且构成正式合作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3.3各种文件资料、信息等完整准确、真实可靠。若前述文件资料或信息出现任何不符合要求之情形时,甲方可迳行解除本合同,并对其因此所受之损失主张赔偿;且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2.4在项目初步磋商洽谈、招投标活动、合作合同谈判签署过程中,乙方应尽居间人之最大审慎和诚信义务,积极协助甲方进行参与项目、信息沟通、关系对接、业务公关,全力配合提供相关文件信息,辅助具体的商务谈判,为甲方提供一切可能的支持,帮助甲方获得项目合作权并签署正式合作合同。

  2.5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居间服务,以确保甲方能全面有效实施及顺利处理完结项目全部事宜:

  2.5.1协调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在整个履约期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2.5.2代表甲方在项目现场负责货物交接,调试、验收等甲方要求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5.3协助甲方向建设方/业主方提供完整的项目技术方案,协助甲方参与项目技术方案论证,向甲方转达建设方/业主方提出的意见。

  2.5.4积极协调建设单方/业主方依约履行其应负之义务,如项目验收、款项支付等。

  2.6在提供居间服务咨询期间,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通报与项目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收集反馈信息,解释有关问题。

  2.7乙方应勤勉尽责,全面履行甲方所委托之全部事项,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2.7.1以欺诈手段、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方式骗取甲方资料信息、其他不正当方式使甲方丧失项目合作权的;

  2.7.2冒用甲方名义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损害甲方利益的;

  2.7.3怠于提供居间服务或提供的资料信息失真、不完整的;

  2.7.4使用行贿、内幕交易、不正当竞争等非法手段提供居间服务的;

  2.7.5任何其他损害甲方权益或违法违规情形的。若有违反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亦丧失居间报酬取得权。

  2.8居间成功且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形,乙方可依本协议约定取得相应居间报酬,但相应的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3条甲方权责

  3.1为取得项目合作权,甲方应按乙方及建设方/业主方要求,负责提供项目所必备的市场资料、技术资料、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招标公告要求各种文件资料。

  3.2若乙方申请并经甲方审查批准,甲方可派人协助参加为争取项目所举办的专题讲座,并同乙方一道拜访建设方/业主方或客户。

  3.3 提供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支持,包括提供项目技术方案,为乙方提供技术方案论证会。

  3.4甲方负责开展项目合作的实质性活动,如参与完成项目投标文件的制作、领取和投递等工作,以及与建设方/业主方进行项目合作合同的前期磋商、协商谈判、正式签署等。

  3.5若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与建设方/业主方所签订的合作合同。甲方因履行此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6居间成功后,甲方已收到建设方/业主方支付的相应项目款项,则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4条居间报酬

  4.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乙方成功提供居间服务的项目,由甲方将与建设方/业主方所签订的合作合同提交予乙方备案,甲方按照以下给付标准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4.2以乙方完全严格履行其应负之合同义务且无任何违约情形有权取得居间报酬为前提。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成就,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4.3支付居间报酬前,乙方须依甲方要求先行提供合法税务发票予甲方请款,否则,甲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应的居间报酬,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4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应(个人为18.49%,企业为17%)税费后将剩余金额的居间报酬支付予乙方。乙方收款银行信息为: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5条居间费用承担

  5.1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除非甲方实现明确同意承

  担该居间费用之部分或全部;否则,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委托事项,将由乙方自行承担居间过程中支出的一切费用。

  第6条居间期限

  6.1居间期限自本合同生效起至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履行完毕或终

  止之日止。超过前述期限仍需要提供居间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延长委托期限。

  第7条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若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委托事项,即未促成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正式项目合作合同,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7.2居间成功的',双方依约履行完毕各自应负之权利义务,本合同自动终止。

  7.3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解除或遇有法定解除事项的,本合同亦终止。

  第8条保密事项

  8.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或泄露该商业秘密于任何第三人。

  8.2乙方为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中获悉的与甲方有关的商业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成交机会、项目合同订立的情况等属于甲方之商业秘密;乙方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在居间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任何不利甲方的行为。

  8.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依居间报酬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仍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不支付居间报酬。

  第9条转委托禁止

  9.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进行转委托予任何第三人。

  第10条其它约定

  10.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可通知对方办理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所受之全部损失。 10.2本合同的签署并不构成双方之间雇佣和被雇佣或代表和被代表的授权关系,乙方亦不得对外宣称与甲方存在相同或类似关系。双方为便于开展业务合作,相互间提供的名片、文件或针对具体项目出具的书面文件仅为实现本合同目的之用,不得滥用;否则,由违反方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10.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在不影响项目进度的前提下,采取协商解

  决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若不愿协商、调解或者经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将该等争议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之仲裁规则仲裁,费用由乙方负担。

  10.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署:

  甲方(章):乙方(章):法定或授权代表(签章):法定或授权代表(签章):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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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合同【推荐】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律服务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服务合同【推荐】

法律服务合同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下属单位、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乙方的服务方式:1.日常咨询类及通过电子数据方式能够完成的工作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及甲方要求前往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提供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该费用包括正常的法律顾问费、市内交通费、市话费、以及为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必须具备其他费用),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专项法律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应按照正常收费标准的70%收费。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 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上述费用由甲方预支给乙方,乙方凭正式票据向甲方报销。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对因乙方的.工作失误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有保持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自201 年 月 日——201 年 月 日。

  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续一年执行,以后年度均按照此办法处理,法律顾问费用不变,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法律顾问费的时间支付给乙方法律顾问费。

  合同期满不再延续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酌情给付费用。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2

  委托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托受托人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二、服务律师:

  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姜晓亮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四、相关费用法律服务费:

  1.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_____元),或

  2.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其它费用: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受托人:(签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3

  编号:法专字( )第号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中国法律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是一家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三.甲方为使自己的企业行为合乎中国法律的规定,使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自愿聘请的律师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经协商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1服务期限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该专项法律服务之日起,至该项目经乙方论证可行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时止,但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

  2委托事由

  甲方因“ ”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工作内容

  3.1就该项目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3.2应甲方要求起草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就该项目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3.3应甲方要求审查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提供修改意见。

  3.4应甲方要求参与与该项目有关的谈判。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资料,不得虚假陈述;乙方亦有权要求甲方对其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提供真实、全面的情况及材料。

  4.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活动。

  4.4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4.5乙方律师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4.6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7乙方不得向甲方作无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的虚假承诺。

  4.8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9乙方不得拒绝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要求。但甲方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外。

  5特别约定

  5.1乙方在不妨碍、不拖延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务。

  5.2如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事项,则甲方的权利、义务承受者享有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3乙方律师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其劳动合同应履行的义务。

  6相关责任

  6.1甲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6.2乙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无条件退还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师费,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6.3甲方无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师酬金超过30日的,经乙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师酬金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4乙方无合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超过30日的,经甲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务,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5甲方有重大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经乙方律师提出书面异议拒不纠正,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此项中止行为,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6.6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并通知对方。

  7律师费该项目的专项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正(¥ ),于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

  8附则

  8.1本合同附件所确定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为甲乙双方认可的文件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有义务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在寄出后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

  8.2由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诉讼在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8.3本合同文本为中文,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乙方

法律服务合同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____________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律师费中的.____________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律师费中的__________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 __________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____________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托方: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5

  甲 方:

  电话: ; 电话:

  电话: ; 电话:

  电话: ; 电话: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xx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壹万元包干使用,20xx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20xx年1月26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贰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法律服务合同6

  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律所):

  地址:

  XX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 项目层(即“ ”)商品房预售、销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

  1、 提供 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 咨询,提出法律建议;

  2、 应甲方要求, 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或销售登记备案手续;

  3、 协助草拟、制订、修改或者审核相关销售法律 文件, 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购房须知、认购协议书等 ;

  4、 应甲方要求, 协助选择商品房代销商,审核代销合同,协助监管代销行为 ;

  5、 应甲方要求, 协助甲方销售人员向客户解释合同条款,审核双方签订的售房合同条款 ;

  6、 提供与甲方专项顾问事项相关的法律信息;

  7、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39;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服务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备查。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5、甲方指定 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专项法律顾问;

  6、甲方有权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甲方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及法律服务费

  1、合同自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是否续约以及法律顾问费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采用以下方式收取: 法律服务费采用固定收费,按每户购房者支付人民币千分之一点二计算。支付方式为:甲方应于次月____日前将其代收的购房者支付的律师费转付给乙方。

  3、甲方将法律服务费汇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法律服务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已收到,乙方应在收款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关费用,直至乙方提供发票。 如需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并书面确认,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____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乙方根据本合同预期可得的全部律师费:

  1、甲方的委 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 务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 —8 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提供上述法律服务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解除合同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市____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特快专递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壹份存卷。

  甲方: 法定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7

  委托方:受托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在云南省曲靖市接洽交通便利,人流密集区域的中、大型医院,要求医院证件齐全,医疗设备先进。

  第二条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委托方的义务:委任受托方全权代为处理医院并购的相关事宜。

  第四条受托方的'义务:经委托方授权受托方成立后,受托方为委托方寻找所需求的医院进行谈判及收购。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本授权书若上述内容有说明不足之处,可表述于W0002号的附件中。

  第七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方(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

  受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在中国境内增资发行内资股,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本次增资发行内资股的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及核查验证有关法律文件,以确认甲方上述行为的合法性。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昭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就增资发行内资股(以下简称增发)工作所涉法律事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委托乙方办理。乙方受甲方的委托,组成工作小组,并指派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经验的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

  1.协助甲方完成本次增发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务;

  2.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公司本次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3.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4.核查验证与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

  5.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6.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7.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8.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9.协助甲方处理与股票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问题。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增发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增发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按约定支付律师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2.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3.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4.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力维护甲方的`权益;

  5.服从增发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增发资金进入甲方账户之日起10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3.如果增发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致使委托事项无法完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依约收取的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全部予以退还,并赔偿由此而遭受的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9

  王某梅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办理以下诉讼/仲裁事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委托事项为: 纠纷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处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以下第(2 )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即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出庭、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与反诉。

  三、乙方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负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代理人义务。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执行代理事务。

  四、甲方必须如实地向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情形,有权终止代理,且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代理工作至 审终结(判决、裁定、裁决、和解、撤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结案形式)。

  六、按照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双方协商后确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律师费: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元),此款应于合同订立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如甲方无故中止、终止委托,乙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应全部退还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说明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要求采用风险代理。甲方按壹审法律文书所确定金额的 %(百分之 )支付乙方律师费,此款应于壹审法律文书作出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应收律师费的5‰每日加收滞纳金。风险代理方式下,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七、乙方律师办理该案件所需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整(¥ ),此费用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还。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约定事项:

  甲 方: 乙 方: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法律服务合同10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 (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

  负责本专项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 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11

  委托人: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人: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因向公司股东配售股票,特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乙方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6.参加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

  第四条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保密。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保证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律师费数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______万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请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______日内支付。

  第七条合同第六条所指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12

  合同编号:W0002

  委托方:受托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受托方与委托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由委托方二次授权给受托方,具体事项如下:

  第一条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受托方的义务:受托方与委托方密切合作,必须提供医院收购方之商业信息,并督促此次收购案顺利成交。

  第三条此次医院收购案其中居间费用由卖方支付。成交后佣金统一由央正仲先生帐上转出,以此次医院出让成交所产生之净佣金总额之持分并计一次为限。

  第四条W0002号授权委托书仅代表本次云南省曲靖市医院并购交易,不能涉及其它再次产生的`医院并购。

  第五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方:受托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13

  合同编号:13888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著作权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员所和各省、市、自治区版权保护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成员所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打盗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的费用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乙方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________%;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

  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责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应当将掌握的反盗版信息及其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给乙方。甲方对提供的权利来源等证据材料及其它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将有关作品的防伪特征整理成书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应当将要求乙方维权的图书样本或音像制品样本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对比和识别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

  (4)甲方应当认真执行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第2款和第四条第3项的约定。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维权事项享有知情权;

  (2)乙方根据打盗维权的需要对甲方今后出版图书或制作音像制品设计防伪标识享有建议权;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商业信誉,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应当将在打盗维权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给甲方;

  (3)乙方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在新出版的图书最后一页登载乙方的律师声明,律师声明的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制品的包装盒上标注乙方的名称和维权电话,以利于乙方开展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与侵权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必须在诉前调解或调解协议达成前,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如赔偿金额高于甲乙双方商定的赔偿金底限时可以不经过甲方书面认可。

  3。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应当将所有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诉前调解书送交甲方存档备查。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不得与侵权人私自达成调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权人的财物。无论是判决或调解(含诉前调解)的执行,均必须先将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和承担的其他合理诉讼费用执行到甲方指定帐号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应当在中国律师上为甲方的正版作品进行宣传,发布甲方的版权维权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后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14

  聘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湖南*胜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实施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 承办甲方的法律事务,对于甲方的法律咨询需求,乙方将灵活安排有关律师或律师助理人员向甲方提供。

  第二条、工作方式。

  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可以告知顾问律师因本人的业务需要,法律顾问的工作时间不受法定节假日的限制,在提前通知的前提下,及时处理法律事务。

  第三条、 保密条款。

  顾问律师对因工作原因知悉的甲方的经营信息、管理信息、和技术机密等均视为顾问单位的商业机密,顾问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律师职业道德的规定,对以上信息无论在合作期间还是在合作期后均予以保密,不向外泄露。

  第四条、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的服务对象和内容。

  1、面向的.客户类型:

  城市居民家庭、个体工商业主。

  2、法律服务的项目:

  1)法律咨询(网络咨询、电话咨询),咨询内容包括婚姻家庭、继承、收养、房屋地产、私人借贷、合同、股票证券、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资纠纷、邻里关系等法律事项。

  2) 服务年度内为当事人起草、审查合同或就专门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共计10份。

  3)约见律师面谈总时间不超过3小时。

  4)参加当事人委托的诉讼、仲裁活动以及其它非诉讼的代理事项。

  第五条、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的收费:

  1)对于上述1-3项服务,每天收费1元,共计人民币360元。该款项在本合同签署时内支付。

  2)对于第4项服务,按部门收费标准的80%收取代理费。

  3)对于领取城市最低保障金的居民、年龄超过70岁的老年人,免费提供上述1-3项服务。对于第4项服务,按部门收费标准的50%收取代理费,达到法律援助标准的,进行法律援助。

  法律顾问受委托出差办理案件的,可以与甲方协商差旅费用的支付。

  第六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期限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可以续约。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聘请方: 受聘请方: 湖南*胜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法律服务合同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络人:职称:

  电话:分机:

  传真:电邮: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络人:职称:

  电话:分机:

  传真:电邮:

  为了有效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居间服务,促成甲方获得目标项目的最终合作权,甲乙双方就居间合作具体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项目,引荐甲方与目标项目之建设方/业主方进行直接洽谈,提供关于项目实施的重要信息,协调并促成甲方获得项目的最终合作权,且由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以合作模式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同时,为甲方实施项目的具体活动及合同履行的各项事宜提供必要的沟通、协调服务等。

  1.2 “居间成功”是指乙方严格依本合同约定,有效完成甲方所要求的全部委托事项。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均视为居间不成功,委托事项未完成:

  1.2.1甲方未能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正式的项目合作合同;

  1.2.2乙方仅提供项目的信息,或联络、协助等一般性服务;

  1.2.3对甲方获得项目合作权,乙方未提供实质性帮助。

  第2条乙方权责

  2.1乙方承诺充分利用其掌握的自有资源,投入相当的人力、财产及人际关系成本,积极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促成甲方获得项目合作权,并签署正式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合作的关系对接、提供合作条件及商务信息、参与投标活动并促成甲方中标、协助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配合甲方实施项目及履行合作合同、确保甲方收取项目款等。

  2.2项目前期,乙方应认真分析研究相关的市场信息,及时将项目信息或建设方/业主方的项目要求提供甲方予,如项目情况、招标文件、实施内容、合同条件、质量要求、工程量清单总价及子目单价、供应材料等。甲方认为有必要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的,乙方有义务予以协助。

  2.3乙方提供予甲方的与项目相关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等,乙方保证完全满足如下要求:

  2.3.1项目情况切实可行、资金到位,施工手续齐备,已能够正常实施。

  2.3.2能对甲方取得项目合作权产生实质性影响且构成正式合作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3.3各种文件资料、信息等完整准确、真实可靠。若前述文件资料或信息出现任何不符合要求之情形时,甲方可迳行解除本合同,并对其因此所受之损失主张赔偿;且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2.4在项目初步磋商洽谈、招投标活动、合作合同谈判签署过程中,乙方应尽居间人之最大审慎和诚信义务,积极协助甲方进行参与项目、信息沟通、关系对接、业务公关,全力配合提供相关文件信息,辅助具体的商务谈判,为甲方提供一切可能的支持,帮助甲方获得项目合作权并签署正式合作合同。

  2.5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居间服务,以确保甲方能全面有效实施及顺利处理完结项目全部事宜:

  2.5.1协调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在整个履约期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2.5.2代表甲方在项目现场负责货物交接,调试、验收等甲方要求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5.3协助甲方向建设方/业主方提供完整的项目技术方案,协助甲方参与项目技术方案论证,向甲方转达建设方/业主方提出的意见。

  2.5.4积极协调建设单方/业主方依约履行其应负之义务,如项目验收、款项支付等。

  2.6在提供居间服务咨询期间,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通报与项目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收集反馈信息,解释有关问题。

  2.7乙方应勤勉尽责,全面履行甲方所委托之全部事项,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2.7.1以欺诈手段、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方式骗取甲方资料信息、其他不正当方式使甲方丧失项目合作权的;

  2.7.2冒用甲方名义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损害甲方利益的;

  2.7.3怠于提供居间服务或提供的资料信息失真、不完整的;

  2.7.4使用行贿、内幕交易、不正当竞争等非法手段提供居间服务的;

  2.7.5任何其他损害甲方权益或违法违规情形的。若有违反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亦丧失居间报酬取得权。

  2.8居间成功且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形,乙方可依本协议约定取得相应居间报酬,但相应的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3条甲方权责

  3.1为取得项目合作权,甲方应按乙方及建设方/业主方要求,负责提供项目所必备的市场资料、技术资料、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招标公告要求各种文件资料。

  3.2若乙方申请并经甲方审查批准,甲方可派人协助参加为争取项目所举办的专题讲座,并同乙方一道拜访建设方/业主方或客户。

  3.3 提供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支持,包括提供项目技术方案,为乙方提供技术方案论证会。

  3.4甲方负责开展项目合作的实质性活动,如参与完成项目投标文件的制作、领取和投递等工作,以及与建设方/业主方进行项目合作合同的前期磋商、协商谈判、正式签署等。

  3.5若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与建设方/业主方所签订的合作合同。甲方因履行此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6居间成功后,甲方已收到建设方/业主方支付的相应项目款项,则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4条居间报酬

  4.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乙方成功提供居间服务的项目,由甲方将与建设方/业主方所签订的合作合同提交予乙方备案,甲方按照以下给付标准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4.2以乙方完全严格履行其应负之合同义务且无任何违约情形有权取得居间报酬为前提。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成就,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4.3支付居间报酬前,乙方须依甲方要求先行提供合法税务发票予甲方请款,否则,甲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应的居间报酬,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4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应(个人为18.49%,企业为17%)税费后将剩余金额的居间报酬支付予乙方。乙方收款银行信息为: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5条居间费用承担

  5.1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除非甲方实现明确同意承

  担该居间费用之部分或全部;否则,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委托事项,将由乙方自行承担居间过程中支出的一切费用。

  第6条居间期限

  6.1居间期限自本合同生效起至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履行完毕或终

  止之日止。超过前述期限仍需要提供居间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延长委托期限。

  第7条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若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委托事项,即未促成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正式项目合作合同,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7.2居间成功的',双方依约履行完毕各自应负之权利义务,本合同自动终止。

  7.3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解除或遇有法定解除事项的,本合同亦终止。

  第8条保密事项

  8.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或泄露该商业秘密于任何第三人。

  8.2乙方为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中获悉的与甲方有关的商业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成交机会、项目合同订立的情况等属于甲方之商业秘密;乙方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在居间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任何不利甲方的行为。

  8.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依居间报酬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仍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不支付居间报酬。

  第9条转委托禁止

  9.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进行转委托予任何第三人。

  第10条其它约定

  10.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可通知对方办理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所受之全部损失。 10.2本合同的签署并不构成双方之间雇佣和被雇佣或代表和被代表的授权关系,乙方亦不得对外宣称与甲方存在相同或类似关系。双方为便于开展业务合作,相互间提供的名片、文件或针对具体项目出具的书面文件仅为实现本合同目的之用,不得滥用;否则,由违反方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10.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在不影响项目进度的前提下,采取协商解

  决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若不愿协商、调解或者经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将该等争议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之仲裁规则仲裁,费用由乙方负担。

  10.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署:

  甲方(章):乙方(章):法定或授权代表(签章):法定或授权代表(签章):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