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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借款合同

时间:2024-08-08 00:29:02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协议借款合同

  在生活中,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协议借款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协议借款合同

协议借款合同1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支行

  因甲方原抵押乙方贷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甲乙双方就竣工的.房产重新办理抵押登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原以期房抵押变更为已竣工的房产抵押(房产证号:钦房权证钦城区字第。

  二、抵押房产位于钦州市人民路38号“翰林福第”栋单元房(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抵押贷款金额(小写:元)。

  三、房产贷款期限为原期房贷款期限。即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四、本协议系对编号为兴银桂钦州支行房抵(保)字()第号的《个人购房抵押(保证)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章)后,经房地产抵押登记生效。

  抵押人(签字)抵押权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协议借款合同2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借款协议基础之上,经过协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双方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以权属自己作价人民币抵押给甲方,乙方到期不还款,除乙方按借款协议履行之外,如乙方逾期十天不还款,乙方则自愿将该抵押物以作价价格卖给甲方并双方不再签订买卖协议,此协议即产生买卖协议的`效力,甲乙双方不再重新签订该物权的买卖协议,该物权所有权随之协议的效力而转移给甲方。

  二、如该抵押物乙方卖给甲方以后,仍不足以偿还甲方借款及利息不影响甲方再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三、本补充协议与借款协议具有同等法律上的效力。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借款合同3

  贷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协议借款合同4

  鉴于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个人金牛卡账户(账号: )作为还款保障,向苏尼特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以下称贷款人)申请个人贷款(贷款账号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借款人以上述个人金牛卡作为该笔贷款的还款主账户,并授权贷款人在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的还款日从借款人的`个人金牛卡账户自动扣收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贷款人及时通知借款人及时存入)。

  二、在借款合同期限内,该个人金牛卡账户用于偿还个人贷款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

  三、在借款合同期限内,借款人不得随意改变个人金牛卡账户。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个人金牛卡账户的,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

  四、在贷款还清之前,借款人应保证有其他合法收入来源用于解决本人及家庭所必需的日常经济支出。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费用全部清偿之日止。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经办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协议借款合同5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因,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30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的利息

协议借款合同6

  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一、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说明

  随着《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等金融法律的出台,总行1992年印发的《借款合同制式示范文本》已不适应新形式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借款合同管理,依法规范我行担保贷款行为,总行根据新出台的金融法律法规,结合几年来的信贷工作实际,起草了新的担保借款合同文本

  和相关重要凭证。现作修改说明如下:

  (一)合同文本种类

  根据《担保法》和《贷款通则(试行)》有关担保形式的不同规定,结合农业银行普遍推行担保贷款的实际情况,我们将原来两类担保借款合同修改为三大类共五种,即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质押担保借款合

  同。

  (二)合同文本形式

  为便于信贷操作并符合我行习惯作法,新合同文本的制定沿用了将主合同(即借款合同)与抵押、保证和质押等从合同合在一起的作法,使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能在一份合同文书中明确地表示出来。

  (三)合同条款

  1.根据《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的规定,在合同中规范了借款合同所必须具备的七要素,即:贷款各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或违约责任。同时在担保条款中,对《担保法》规定必须具备的保证期限、担保范围、质物移交时间等要素作了规范性的表述。

  2.针对当前企业转制过程中针对银行贷款出现的逃债、废债等情况,在合同中增加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和违约责任。

  3.为了避免“一般保证”给贷款人带来的麻烦,新文本明确规定“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新文本强调了对借款人履行合同的约束,规定了8项约束性条款和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实际操作中可灵活掌握,只要不是恶意逃债损害贷款人利益的行为,也可免于制裁。

  5.为了避免出现贷款人提前收贷时保证人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新文本中增加了“贷款人依法或依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条款。

  6.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新文本中有关纠纷管辖的条款只明确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管辖,如果合同各方愿意仲裁解决的,可在“其他事项”中约定仲裁条款。

  7.“抵押借款合同自各方在合同上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如抵押借款合同签定后,应登记的抵押物,抵押人不去登记,则已签定的抵押借款合同无效。“质押借款合同自各方在合同上签章并依法设定质押之日生效”,如质押借款合同签定后,出质人不按合同规定时间移交

  质物的,则已签定的质押借款合同无效。必须注意的是,合同生效之前贷款人不得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8.为了确保贷款人实现抵押权或质权,新文本规定了对抵押人和出质人的约束性条款及违约责任。

  9.为便于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新文本规定,“贷款人依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实际执行时,对此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慎重使用,避免引起纠纷。

  (四)相关凭证

  为了和新合同文本内容相配套,设计了“中国农业银行借款借据”(共五联)、“抵押(质押)物品清单”、“权利质物清单”、“房地产抵押物清单”等重要凭证。

  1.设计新的“借款借据”是为了适应“最高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的需要,这两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的金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都以借据为准,借据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必须完整,而且要有双

  方的签章。

  2.在抵押借款合同中,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占有很大比重,为此我们根据房地产抵押的特点,专门设计了“房地产抵押物清单”,其中“土地使用面积”一栏是在用无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或用荒山、荒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填写的`。

  3.“抵押(质押)物品清单”同时适用于抵押借款合同和以动产作为质物的质押借款合同。

  4.为了确保抵押(质押)的效力,在“房地产抵押物清单”和“抵押(质押)物品清单”中设计了抵押人(出质人)“主管单位意见”栏和“财产共有人意见”栏。

  (五)使用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借款合同和有关凭证的各要素一定要填写齐全、防止漏填、错填。除借款合同规定的条款外,如需增加条款可在“其他事项”中填写。

  2.各种借款合同要和有关凭证配套使用,避免合同与凭证不配套或内容不符。

  3.合同中“贷款种类”一栏填写“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中的一种。

  4.借款合同和借据中“还款方式”一栏应填写“利随本清”,“按季结息、到期还本”,“按季结息、分期还本”等内容。

  5.保证人保证期间由合同各方商定,一般应掌握在贷款到期后2年。应注意保证期间的约定必须明确具体。

  6.关于“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和“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中“最高贷款限额”是指余额还是发生额,目前分歧很大,由于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为慎重起见我们在合同中仍用“最高贷款限额”一词,如当地立法及司法部门认为可以按“余额”操作,可在使用的“其他事项”中约定“最高贷款限额”是指“最高贷款余额”。

  (六)编制说明

  《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由总行法律顾问室制定并负责解释。由于该套文本为示范性文本,各行可根据自身情况掌握使用,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法律顾问室,以便做进一步的修改。

  附:二、示范文本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农银保借字____第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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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人 | 贷款人 |

  | 借款人(公章) | 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 开户银行及帐号 | |

协议借款合同7

  出借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借款利息为: ,借款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五、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借款一次性交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收到条。

  六、乙方承诺: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为保障甲方借款,乙方需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或与第三人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借款合同的从合。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还款,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协议借款合同8

  借款延期补充协议

  甲方:张三

  乙方:李四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李四向甲方张三(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私人借款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1)借款总额为: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原借款时间为一年(20xx年6月1日—20xx年5月31日)。

  (3)借款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到一致,将借款时间延期一年(20xx年6月1日—20xx年5月31日)。

  (4)利率按同期银行利息计算(从20xx年6月1日起计算)。

  (5)乙方以XX项目,面积为XX㎡,作为借款担保抵押,即20xx年5月31日若乙方不能如数(本金+利息)归还,则项目归甲方张三所有。乙方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6)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各自定立一个旁征人见证相关事宜,以作今后某一方违约的见证担保。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现住址:

  年月日 年月 日

协议借款合同9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________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元整(¥: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三条、甲方以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产籍号)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本协议约定的抵押借款的房屋应办理抵押权登记(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

  办妥抵押权设定时,乙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甲方。

  第四条、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甲方负担。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均由乙方收执。

  第五条、抵押担保范围: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

  第八条、抵押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日止。

  第九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甲方还清借款,乙方应会同甲方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借款总额3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本息为止。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商不成向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房产交易中心留存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成立,办理抵押权登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借款合同范本参考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借款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利息按__。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于,房产证号为,土地证为。

  第四条、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 0%的违约金。如到期后 5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价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不再进行评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按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xx年月日

  表达房屋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地产信贷部

  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需要,依据《中国人民建设银*地产信贷部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保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万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本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_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印鉴)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印鉴)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______

  担保单位:(印鉴)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协议借款合同10

  建设银行编号___

  贷款单位名称__________(公章)_______

  地址_______电话____联系人_______

  建设项目

  计划任务书批准时间、机关和文号

  初步设计批准时间、机关和文号

  计划任务书批准总投资

  概算总值

  计划开工日期

  投产后预计

  计划投产日期

  每年能增加

  要求贷款期限

  的经济效益

  申请贷款金额(大写) 其中:已贷前期工作费用(大写)

  贷款单位负责人 (签字) 财务负责人

  建设银行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1.本申请书填写一式二份,经办行审批后,一份自留,一份退贷款单位。

  2.贷款单位接到批准的贷款申请书,与经办行签订贷款合同。

协议借款合同11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现将编号为

  一、借款人的借款资金通过/委托)方式进行支付。

  二、当借款人选择自主支付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要定期报告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1)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当借款人选择委托支付时,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收款人户名、账号、金额和汇款用途。贷款人受托支付完成后,应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签字(盖章):贷款人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协议借款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借款人申请人民币借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借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银行营业日”指借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借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借款的银行,包括经办借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借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借款的期间,包括借款展期的期间。

  1.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 “项目”指_________公路。

  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3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 “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借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 本合同项下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 向借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借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 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 借款

  3.1 借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借款。

  3.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3.3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4 在借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借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提款前提条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借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 借款证交由借款人审核;

  5.1.3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 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项下借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 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 按本合同规定向借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 提款和还款

  6.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项下借款分次提取,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

  6.3 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征得借款人的同意,并支付借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借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 借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借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借款人提出申请,经借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借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借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借款。

  6.7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还款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_________还款日_________还款本金数额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万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的,可以在该笔借款到期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借款人提交展期申请,借款人同意后,由借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6.9.1 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9.2

  6.9.3

  ……………………………

  6.10 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借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借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借款人提交申请,经与借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________万元。

  6.13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 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借款本金。

  6.15 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 账户监管

  7.1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借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 账户监管包括:

  7.2.1 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 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 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借款本息及借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 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借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1 开立于_________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借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本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7.3.2 开立于_________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 开立于________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借款本息及借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________天的宽限期。

  7.4 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 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借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 在借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借款本息及借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借款人的同意。

  7.6 借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 担保

  8.1 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借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借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 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3 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 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借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___向借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借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 借款人承诺

  9.1 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 承认和遵循借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9.4 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_________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_________日内,向借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9.5 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变化;

  9.6 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借款本息的偿还;

  9.7 允许借款人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

  9.8 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借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决定_________日前向借款人提出报告,与借款人就借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9.9 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借款人;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借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借款人。

  9.11 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借款人通报。

  第十条 借款人承诺

  10.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借款;

  第十一条 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 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第十二条 保险

  12.1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借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_________险、_________险、_________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借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借款还清为止。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借款人支付未提取借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3.5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借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7 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借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借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借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 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9.1 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 通讯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3 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协议借款合同13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欲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人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共**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算起,按照实际支用的数额来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的年利是7%。借款人如果不按照规定的日期归还款,逾期的部分将要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人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为止,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

  借款人:××

  年月日

协议借款合同14

  甲方(出资方主办人):

  乙方借款方(被担保企业):

  甲、乙双方按照担保银行的意见签定《协议借款担保合同》如下:

  甲方同意中国省分行和营业部为 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亿元整,年利率9%,一次性综合操作服务费3.8%。担保期限五年,担保时间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每年月日前为每年支付利息时间。20xx年月日归还本金。如付息还本时间恰逢是法定假日,可顺延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时间。

  具体是:

  甲方负责 亿元人民币按担保银行:中国 省分行和营业部指令完整无误到达担保银行指定的帐户上。否则定为甲方违约。

  乙方(借款方):

  负责办理中国 省分行和营业部在本合同的`《预开保函》上签章同时提供行长、总经理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甲方核实3天无误,备用金退回。

  担保企业(乙方)未能按时完整无误提供以上材料,备用金不退。

  款到乙方帐户五日内,担保银行:中国 省分行和营业部未能在《人民币还本付息保函》上盖章,定为乙方违约,从签署本合同时间起至本合同终止时间止,每亿元每天按伍仟元计算赔偿给出资方主办人。此外还按银行法泄露存款人较大存款机密条款承担责任。

  《协议借款担保合同》、《预开保函》和《人民币还本付息担保函》为一体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缺一无效。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借款担保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担保银行和操作方各一份。每份法律效力相同。

  本合同附后有:

  1、《预开保函》;

  2、《人民币还本付息担保函》。

  出资方主办人签字:

  借款方: 有限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

  出资方代表:

  年月日

协议借款合同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 借款指定用于 ,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 日, 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利息计算方式为:按月计算,即每月应付利息 = 借款本金 月利率。借款起息日为出借人转账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个付息日或最后一个付款月为非整月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六条 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 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出借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借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担保合同系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

  3.没有发生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5.其他先决条件: 。

  第八条 本合同第七条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借款人办妥相应借款手续后,出借人在 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条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一条 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三条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六条 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八条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九条 借款人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对借款人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借款人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4.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资产;

  5.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借款人投资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有可能影响借款人投资安全的事项。

  第二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担保人为自然人时健康状况恶化或被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时;或影响出借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下列第 项担保:

  1.保证(详见编号为 《保证合同》);

  2.抵押(详见编号为 《抵押合同》);

  3.质押(详见编号为 《质押合同》);

  4.其它: 。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使用借款;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金或支付利息;

  3.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真实,或者拒绝接受出借人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及经营情况等的监督;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陈述与保证,或担保人未能完全适当履行担保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质押人不配合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导致出借人方不能取得他项权利证书等情况);

  5.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的规定未及时通知出借人的;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发生可能危及出借人债权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出借人按借款本金的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该笔利息为止。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约定的日利率(1+ %)拖欠的本金数额,直至本金全部还清之日止。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约定的双方执行的合同期内日借款利率(1+ %)实际挪用金额。

  第二十七条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违约金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款和第二十六条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九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三十 条 出借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借款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第三十一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三十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特别提示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十五、合同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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