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优秀10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特许经营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特许经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乙方在其区域内独家使用甲方拥有的________品牌—牛排系列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特此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区域内独家使用_________品牌。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发生的有关_________品牌的所有权等权属方面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承担。如因此纠纷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则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除外。
第三条甲方在授权期间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___品牌形象设计,提供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四条乙方可为_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各种促销宣传活动。乙方单独进行__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时,应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乙方在取得的授权期间,于该特定区域内的独家使用权,除乙方外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其他企业或个人都不得使用,但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在授权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_________品牌形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确认标准,并且在甲方提出整改后在整改期限内乙方仍未达到标准,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品牌或者取消乙方的品牌使用权。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_______天内,乙方销量未能达到片,本协议自动取消。
第八条如双方需要续签或终止事宜,须在本协议到期前_______天确认。
第九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嘉兴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经营“QQ农场”生态工坊店铺或柜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知识资产:指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商誉以及由甲方开发经营销售用于“QQ农场”生态工坊零售店经营的独特的经营理念。
“QQ农场”生态工坊:指乙方专门经营销售甲方研发生产销售的产品(不排除甲方通过OM或ODM生产的产品)的零售店。以下简称“QQ农场”生态工坊。
授权地址:指经甲方确认并认可的乙方开设“QQ农场”生态工坊经营店的地址。
商业秘密:指所有关于“QQ农场”生态工坊的资料和信息,该类资料和信息均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授权许可与开业手册
本合同授权地址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在授权地址经营授权业务。乙方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条件接受并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第三条知识资产的使用承诺
甲方允许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店铺或柜台上使用“QQ农场”生态工坊或甲方商标。但应该在明显处标明乙方店面或柜台工商注册名称。
甲方不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公司名称等进行工商注册、对外缔结合约、或约定其他义务等行为。
第四条店址的选择,建设,变更及追加建店
乙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完成“QQ农场”生态工坊的装修、布置和形象的统一设计。并于开业一周内将店面照片八张寄到公司总部,以便公司进行备档审核。
因地理环境和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在条规定区域内的店面时,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乙方除条款所规定的店铺外,需要追加新建“QQ农场”生态工坊店铺或者专柜时,必须与甲方另外签定经销合同。
第五条开店费用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万捌仟捌佰元销售保证金,由甲方负责免费配送市场价值贰万贰仟元的产品,以便乙方正常经营.此保证金后期返还,从第二次进货起累积进货壹万元返壹仟元,返完为止。
从第二次进货起店面将按各级店铺经销价供货,代理商将按代理价格供货。
第六条独立经营
本合同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独立法人或者工商个体户),双方之间不存在共同投资雇佣承包联营或者合伙关系,甲乙双方应独立承担与各自业务相关的经营费用和民事法律责任。
第七条支持与指导
甲方对符合条件的乙方无偿给予人民币捌仟元的装修费支持。条件为:店面装修符合总部要求,销售保证金返完后累积完成提货定额人民币捌万元。
为统一专卖店形象及保证工艺质量,专卖店内的员工牌、销售票据、水晶牌、开业POP等原则上由甲方统一制作。
第八条销售政策
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销售奖励支持:在销售保证金和装修费用返还后进货累积以五万元人民币为基数按6%返点支持!
调货规定:乙方所进货品如有在三个月内严重滞销的,其产品及包装无损坏的,甲方允许乙方在5%的比例内调换货;调换货品的运费由乙方负责(被调换的产品若有配套赠品,则调换货的总金额应减去赠品的金额);超过发货日6个月以上的产品不予调换。所调换货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等值调换适合市场的产品和新产品(赠品、乙方指定产品、特定产品除外)。
第九条甲方责任
为确保授权业务的统一性和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
产品: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企业标准为准)及合法销售产品所需的相关证件。如售出产品经证实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则甲方予以调换并承担调换产品所产生的运输费用。
运输:产品运输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有关货物运输费用则由甲方承担。收到乙方汇款后甲方保证在二个工作日内将货品发出。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经营授权业务必需的有关资料和“QQ农场”生态工坊授权证书,并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产品信息、促销赠品及资料。
甲方将根据规定向乙方提供“QQ农场”生态工坊选址建议、设计及装修标准图纸,并提供店面标准牌匾设计、招牌或者标志以供乙方店面装修参考。
甲方权利:本合同生效后,在乙方遵守各项条款的情况下,由于乙方个人推广经营的原因,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进货,甲方有权另行发展加盟商开展品牌业务。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要,向乙方及工作人员提供经营管理的各种辅导和培训。
第十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使用甲方的知识资产。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销售从事本合同明确许可“QQ农场”生态工坊产品以外的授权业务。
严禁将礼品包装系列产品拆开销售,严禁将赠品当作产品来销售。由此被国家机关监督部门查处没收或被消费者投诉的,甲方有权撤消乙方的经营权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甲方授权的“QQ农场”生态工坊的经营权。
如因乙方的原因终止本合同,且合同履行期未满一年者,乙方应该在甲方的监督下自动拆除所有“QQ农场”生态工坊的标志,不得再以“QQ农场”生态工坊名义经营。
乙方不得对产品、产品的.用途及说明书进行修改和变动,保证产品的整体形象。
乙方不得散发非甲方确认或者提供的资料,确保甲方宣传的准确性,防止误导消费者。
若是因为乙方的过错、过失或者故意行为造成任何第三方对甲方提起诉讼和赔偿,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对甲方进行行政处罚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无条件就甲方造成的损失直接全额赔偿给甲方。
乙方应接受甲方指定的区域代理商的市场管理,若与其有争议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乙方应遵守一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甲方合同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及提前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满自动失效(如该有效期超过乙方经营“QQ农场”生态工坊经营的营业执照有效期或QQ农场生态工坊租约的租期,则本合同将与“QQ农场”生态工坊营业执照的有效期或者店面租约的租期终止日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续签,须在期满前五十天内重新签定新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与甲方续签合同的权利。
乙方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任何规定、或违反本合同或者甲方的任何规章制度的任何规定,甲方均有权在本合同当期期满前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单方面负责赔偿或承担。
本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提前终止后十天内,乙方应完成以下所有事项:停止使用甲方的知识资产;停止使用并立即退回所有甲方提供的促销材料;停止经营任何授权业务;并停止以任何明示或默示形式对外表明宣称其有权继续经营任何授权业务或者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法经营“QQ农场”生态工坊店面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归还的企业材料后,退还乙方交纳的相关款项。
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QQ农场”生态工坊合同。
如因不可抗力行为,法律政策变化以及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无须对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生效日期: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款项一次性交清,本合同即生效,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并签定书面协议后方可有效。
未尽事宜: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双方签署后方可生效。
无效条款:如合同中部分条款无效,合同其它条款仍然有效。
本合同有效签署期为贰年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世纪_____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表:
特许经营合同 篇3
区域特许授权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区连锁发展商: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愿成为甲方之省(市)级地区连锁发展商,甲方通过对乙方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同意乙方成为其地区连锁发展商。经双方共同协商,约定条件如下,并共同遵守:
一、区域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和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连锁体系”的区域特许经营发展商,享有在省(市)级区域使用 连锁体系开设直营店并发展区域加盟店的权利,但该项权利只能在双方已确定的 省(市)行政区域内使用。
2、甲方授权乙方使用“ ”商标(包括文字和图形)和商号,并在上述特定地区授权乙方代为发展特定区域内“ ”加盟商,并向特定区域内“ ”加盟商提供技术支持、产品配送、监督管理等项服务,甲方对乙方的上述服务支付相应的报酬。
二、特许经营授权的内容、期限及地域
1、内容:
甲方同意乙方以特许加盟的方式成为甲方的地区连锁发展商,使用甲方统一的商标、商号及整套的企业识别系统(CIS),依甲方之经营模式并按本合同及标准作业手册的规定进行本合同确定的业务。
业务范围包括:
(1)、在甲方的指导下,乙方在特定省市区域内开设自己投资的直营店;
(2)、发展“ ”加盟商,同时向加盟商提供管理、培训、技术支持和指导等服务,履行其区域连锁发展商的职责;
(3)、在特定省市范围内经销甲方的产品,并向其区域内加盟商提供产品配送服务;
(5)、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业务。
2、期限:
自公元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共 年)。
3、地域和地址
授权的地域范围是: 省(市) 市(区);
三、各种费用及支付方式
1、加盟金:
加盟金是乙方加盟甲方,获得甲方商标、商号、整套的企业识别系统和管理手册的使用权并享受甲方提供的所有支持和服务,而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第一笔款项。加盟金为人民币 万元,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某日内支付。
2、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保证本合同确实履行的费用。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本保证金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一年内以支票或电汇等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拖欠甲方的任何款项,甲方有权以保证金中相应数额充抵。合同终止后,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区域加盟金分成
区域加盟金是指在乙方参与下,甲方与区域内加盟商签订特许合同中规定的加盟金的总和。分成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该分成作为乙方代为发展特定区域内“ ”加盟商,并向特定区域内“ ”加盟商提供技术支持、产品配送、监督管理等项服务的报酬。
4、权利金
权利金是乙方使用甲方的各项权利并得到各项支持服务而应按年度定额向甲方缴纳的费用。乙方须在每个经营年度(经营年度是指签订合同的次日至下一年度的当日)结束后某日内向甲方缴纳该年度权利金。权利金的标准为: 。
5、区域权利金分成
区域权利金是指在乙方参与下,甲方与区域内加盟商签订特许合同中规定的权利金的总和。分成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该分成作为乙方代为发展特定区域内“ ”加盟商,并向特定区域内“ ”加盟商提供技术支持、产品配送、监督管理等项服务的报酬。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商标、商号、企业识别系统及其所提供之其他经营知识、技术或资料所有权属于甲方。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区域加盟商按照规定统一使用甲方的企业识别系统。
3、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区域加盟商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住址和机构代为行使上述权利。
4、甲方负责辅导乙方运营的整体规划,包括加盟发展规划、人力资源配置、业务开发流程、经营管理方案等内容。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标准作业手册》。
6、甲方不定期到乙方公司及店面做营运辅导,并拟出报告给乙方参考。
7、甲方应向乙方配送其体系内有特色的、乙方享有经销权的产品。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向国家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购买。
8、为提升品牌形象与乙方效益,甲方应在全国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广告宣传。甲方在作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是指由甲方统一策划,并在全国所有农化产品营销公司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广告促销活动)。
9、甲方为乙方提供关于培训、研修等服务。
(1)、甲方负责提供营运期间的各种岗位及技能培训。
(2)、培训费用分担:培训如在乙方所在地举办,则师资、教材、场地等关于训练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在甲方所在地举办,上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统一的商标、商号、管理软件、经营作业手册及整套的企业识别系统(CIS)的使用权,并有权获得甲方的营运辅导。
2、乙方有权使用“ ”商标、商号、企业识别系统及甲方所提供之其他经营知识、技术或资料。
3、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特定产品在特定区域内的经销权,并享受营销中的各种优惠。
4、乙方在经营期间为提升其经营效益及效率,可要求甲方对其提供的各种营运报表和资料,给予确切的经营分析和诊断,及时协助乙方提升管理水平。
5、乙方应自行承担营业所需之一切资金及营业上之盈亏。
6、乙方使用“ ”商标时,应与甲方提供的商标标识一致;乙方不得申请注册与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标识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为确保农化产品营销连锁店的整体外观统一风格,乙方公司及区域加盟商的装修应符合甲方企业识别系统之要求。
8、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制定的法规及政策开展经营活动,保证所销售的产品不包含假冒伪劣过期失效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同时,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发展加盟商或者经销未经甲方授权经营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经营政策和营运规章,严格执行作业手册、制度规章的规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权组织和机构的监督、指导,并对其直营店和区域加盟商的产品品质、服务品质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以维护“ ”品牌形象。
六、区域发展规划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乙方在特定区域内协助甲方发展区域加盟店不少于 家,第二年发展到 家,第三年发展到 家,第四年发展到 家,第五年发展到 家。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乙方向甲方购货不少于 万元,以后每年按 % 的比例递增。
七、知识产权的保护
1、甲方授予乙方 商标和标识的使用权。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商标、商号和标识等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2、甲方为乙方提供《 连锁店CIS手册》,并提供标准化店面装修设计指导和特定的标识用品及特定设施、设备,其施工费用、材料费用、制作费用和相关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需自行制作相关标识用品,须事先报甲方批准,严格按《 连锁店CIS手册》的规定设计制作,通过甲方的审定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不得将 商标和标志再许可任何个人或组织使用,也不得以转让、出借、转卖等其他任何形式将上述商标和标志授予他人使用。
5、乙方不得自行制作或使用与 商标和标识相似或变形的商标和标识。
6、乙方不得擅自扩大 商标和标志的使用范围,未经许可不得与其它商标及标志组合使用。如果发现第三方非法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和标识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制止上述非法行为。
7、有关甲方商标的许可使用情况见本合同附件,即《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八、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
1、乙方享有甲方统一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支持的权利,同时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广告宣传和特卖促销活动及其它统一的活动。
2、甲方在广告中列名宣传、介绍乙方,公告乙方及区域加盟店加盟连锁店成员身份。
3、乙方可以自行策划实施适合本地市场的广告宣传及促销等活动,但必须经甲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
4、乙方需要发布有关甲方及连锁事业的对外广告和宣传材料时,须使用由甲方正式提供或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资料,并按甲方指定或认可的方式进行。
九、合同的转让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但该受让者必须无条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继续承担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义务。
2、甲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且无须经过乙方同意,但该受让者必须无条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继续承担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
十、保密条款
1、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经营模式等内容为商业秘密,乙方对此有保密义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复制、记录或者以其他方式将上述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乙方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不得将其所知道的甲方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式等向他人透露。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非双方所能控制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全部履行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某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十二、续约和终止
1、如乙方要求续约,其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可自主选择是否与乙方续约,并有权对合同内容加以变更。
2、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将属于甲方授权使用的物品交还甲方,包括属于甲方提供给乙方之设备物品及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有关文件、手册、资料及招牌等。
十三、违约责任
双方应该真诚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四、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十五、 其它
1、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及双方协议修改之内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4、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特许经营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准予乙方开设________________品牌特许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准予乙方在____开设“________”品牌________。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____转让第三方。
二、乙方自行在______开设地办理工商、税务等经营手续,费用自理,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乙方______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干涉。
三、乙方的装潢和广告及形象设计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规定实施。
四、甲方以统一价格的_____折向乙方提供货品(不含税),现款现货,货款两清。从甲方工厂到乙方的货物运输、保险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承担温州地区的运输费用。
五、乙方必须以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出售。甲方将根据季节变化、市场供求等因素统筹考虑零售价格,及时通知乙方。
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换货率为首批_____%换,补货买断为____折,换货率按季节计算。
七、乙方保证每月进货金额不少于___万元。如果连续三个月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进货额,甲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八、店面及批发部不得小于______平米。
九、为了配合甲方及时掌握市场情况,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乙方必须每天以传真方式向甲方通报货物的销售、库存情况,否则甲方将停止供货。乙方向甲方补货也必须以传真方式告知甲方。
十、乙方需调换的货物必须保持完好,换货的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可以在同一区域内开设分店或进入商场专柜销售,但需经甲方实地考察并书面同意。考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不能自行仿制甲方提供的,不得在特约点中掺卖非甲方提供的。如发现,即终止合同。
十二、本合同订立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作为货款金。
十三、以上要求如果乙方有违约行为,根据情况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作为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交还甲方的专卖铭牌及一切印有甲方产品标识的物品。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期满后另行签订合同。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 篇5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甲方是指_________。
乙方是指_________。
总体资产是指_________厂总资产,包括所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转让标的物见第三条。
合同是指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而所达成的本文文件,即由双方签订有关本项目的基本文件以及为解释执行、调整本合同而签订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
污水处理费是指甲方在现行区域范围内按照国家及当地政策标准向乙方支付的污水处理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二条 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三条 转让标的物
本次转让的标的物是_________厂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为保证受让者能正常经营,甲方把该厂完整的资产移交给乙方。资产包 括以下几部分的内容:_________厂固定资产净值(所有建筑、构筑、绿化、设备等)共_________元;_________厂帐面的流动资产数 共_________元;所有资产清册和设备的有关资料及历年的运行、维修保养记录,以及保证正常运营的相关手册资料等。厂区范围内的土地,由甲方免费提 供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 转让方式及期限
本次转让以_________方式进行,由甲方把转让标的物转让给乙方,转让的经营运作期限为_________年(从移交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本次转让标的物的转让总价格以甲方所聘的评估机构于_________年所评估的_________厂净资产价格为准(双方重新聘请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参考),共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并以此为实际转让价格,即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正式签订合 同生效且办理了产权移交手续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的转让价格款。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甲方对转让标的物是按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转让(从移交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满_________年的经营期后甲方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 方式和条件无条件收回所转让的标的物。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经营,并监督乙方按质按量处理污水。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对污水处理的情况,并对不合格的处理水质情况有权进行适当的处罚。
甲方的义务
甲方向乙方保证其具有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与乙方签署的合同及其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文件合法合理。
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所移交的资产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方的权益,并未侵害资产所代表的相应权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甲方保证所移交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能够达到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出水标准。
甲方向乙方承诺依本合同规定,协助乙方完成本次转让的有关审批和变更注册登记手续,以及有关的证照手续。
甲方承担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有关职工补偿费用。
甲方向承诺乙方于每月_________号前(公历),将前一个月已处理的污水的处理费用划拨至乙方指定帐号,具体操作如下:甲方 和乙方应签订污水处理合同,合同中应保证乙方能按时收取污水处理费的条款。收费的保证可采用以下方式:甲方所有的污水收费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由甲方、银 行和乙方三方签订协议,乙方在此帐号中拥有第一优先权来划走作为污水处理费中的款项。政府上述账户的资金保证必须是干净没有抵押的。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与因污水处理运营和收费等而产生联系的各方的关系;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处理污水范围内的市政污水管网,并确保进入乙方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符合有关合同所规定的标准和数量。
甲方应确保乙方能享受到市政及环保的有关优惠政策和争取其他的优惠政策。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转让资产中的债权问题。
甲方保证在乙方服务区域排水系统管网的配套条件完好。
甲方承诺该厂的扩建工程和_________厂工程由乙方以_________方式(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
甲方承诺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甲方承诺保持_________厂目前的国家和地方收费标准和免税政策不变,如有变化,则相应调整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以使乙方基本上达到发生这些变化之前的同样的经济地位。
甲方免费提供指定污泥填埋场,填埋地点在前_________年内应位于水质净化厂_________公里范围以内,以后应位于其20公里范围内。在此范围内的运输费由项目公司承担。若填埋地点超出上述距离,则超出范围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若_________无法提供免费的填埋场地而令项目公司增加污泥处置成本,则该项增加的成本应由甲方承担,每月予以补偿,并通过污水处理费专用账户与污水处理费一起支付给项目公司。
鉴于_________厂的设计中没有除臭装置,在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按照移交前所执行的标准运行,不考虑除臭的问 题。但由于法律的变更或其他的原因而要对污泥惊醒除臭,从而导致项目公司增加投资和/或增加运营成本,则相应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补偿,并通过调整污水处 理费来实现。
对于生产中的污泥处理,在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内,按照目前所执行的标准执行。若由于政策和法律的变更或甲方的要求,需要提高处理标准或其他要求,从而导致项目公司增加投资和/或增加运营成本,则相应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补偿,并通过调整污水处理费来实现。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拥有对_________厂的完全使用经营权,在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拥有完全自主经营的权力,可以根据生产和经营需要建立自主的经营管理系统,合理行使生产经营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乙方有权按时足额收取合同规定所应得的污水处理费。
在保证运行质量和遵守合同的前提下,乙方的经营不受外来行政的干预。
在保证正常运营前提下,乙方自主优化人员设置和依照劳动法规定制定分配原则及奖惩、辞退、招聘员工。
在保证正常运营前提下,乙方有权对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设备进行淘汰,并作更新和技术改造,由此所增加的容量纳入原厂容量,并按新的容量作为可用容量来核定生产能力。
经营到期后,若甲方重新向外转让经营权,乙方有优先选择权。
乙方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可以转让其在本合同书下的权利、权益和义务。如果需要转让,乙方应向甲方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无理拒绝。
乙方的义务。
乙方保证具有合法而独立的主体资格,能独立承担受让资产所生产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具有受让甲方所转让资产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乙方向甲方保证其签署本合同及其相关各项文件未违反现行法律或其现存的契约或其他义务。
乙方必须依法、守法经营,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
乙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文规定,并保证污水的处理能力达到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质量约定。
乙方在受让转让资产后,_________厂的现有人员由乙方全部接收,并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乙方按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证照和文件。
乙方承诺以_________方式(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承担该厂的扩建工程和_________区厂的新建工程。
特许经营期满后,乙方把_________厂交还给甲方,并确保交还给甲方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第八条 转让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 运行标准:根据_________厂的原有设计和目前的实际情况,在特许经营期内,执行其在移交前的运行标准,即是以下的标准:
如果本合同签订之后中国法律、法规和法令或任何与本项目的批准有关的实质性条件发生变化,包括降低了_________排水公司污水供应的水质 标准、提高了项目公司排放水标准或要求增加污泥消化系统等而改变了运行标准,从而导致项目公司的权利或义务发生实质性的不利变化,项目公司有权提出改变本 协议的条款,以使其基本上达到发生这些变化之前的同样的经济地位,甲方在合理条件下不得拒绝。
第十条 考察和检验
甲方同意项目公司或其发起人提前对_________污水处理厂生产设施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考察和检验,_________排水公司应为项目公 司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考察结果显示_________污水处理厂生产设施存在重大缺陷,如达不到_________吨/日处理污水能力或不能稳定连续运 营,以及达不到现行排放标准等,则应由甲方自费进行修复。
第十一条 接收
甲方和乙方应在资产购买合同生效后立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使得项目公司合法获得_________厂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产权证书。 双方按合同附件所列的资产、资料等清单进行移交,同时进行人员的接收,乙方同意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新的劳资关系后接收原_________污水处理 厂的全部员工进入项目公司。
第十二条 运行考核
项目公司正式接收_________污水处理厂后_________个月作为资产的接收运行考核期,在此期间内如发现属于接收前污水处理设施存在重大缺陷使处理后出水未达到附件的要求,_________排水公司须承担修复责任及费用。
第十三条 收费方式
收费的标准:在合同经营期内,在现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乙方向甲方分四个阶段按不同的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_________。
收费的途径:在特许期内,乙方应于每月结束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上月实际污水处理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核对结 果。甲方对此应予全力配合。甲方应在其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确认的结果与最低污水保证量所得出的结果的较大者向项目公司支付相关款项。乙方 在收到相关的款项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
收费原则:甲方应按污水处理合同中的最低污水供应量保证条款。每月至少按设计能力100%的标准向乙方免费提供污水。如果提供的污水 量低于此标准,甲方应按此标准计算的污水量及污水处理收费价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超过设计能力100%的,超过部分支付污水处理变动成本,其余部分按污 水处理收费价支付污水处理费。
支付:双方应与托管银行正式签署污水处理费托管账户协议,政府所有的污水收费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上述账户的资金保证必须是干净的, 投资方拥有第一优先权来划走作为污水处理费中的款项,以确保乙方能及时获取其污水处理费收入。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应按本协议附件1和本协议附件3规定的时 间、地点和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号。
污水处理费的支付:在特许期内每个日历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应完全以人民币支付。
收费调整:价格可以根据物价因素变化而作阶段性调整(每年一次),从第1年开始计算,但只是从第5年后作出累计执行,以后每年调整一次,调价公式附后。
第十四条 进出水超标的处理_________。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该尽力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应义务条款,则应当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合同约定转让价格的_________%。
若由于甲方毁约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除执行条款外,甲方还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加按日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还给乙方。
乙方逾期支付转让金,超过_________天按逾期每天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_____的.滞纳金。
乙方无不当理由对设施连续_________天停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若未能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超过_________天,每日按违约金额万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连续_________个月未能支付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付清欠款及滞纳金外,同时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方违约在先,可以成为另一方的有关联的后违约的免责理由。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国外敌对势力的行为、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核辐射、毒气以及暴乱、骚动和其他人为因素的破坏。
合同双方认同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和迫使该方暂停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该方义务程度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尽快履行义务。
若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而使遭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是双方平等自愿,认真磋商的结果,双方知悉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其与本合同不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在新的书面合同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使甲、乙双方有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若由于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事故或连续两季度未完成合约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干预乙方的经营运作,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对本合同的条款作任何修改,均须由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进行。
本合同在特许经营期满时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和与合同相关的条文文件以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除本次资产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乙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合作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条 通知
因本合同而致甲、乙双方相互之间的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
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甲方地址: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释。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他各项约定。
第二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与特许权协议及其附件构成甲、乙双方就甲方将资产转让给乙方而达成的全部和唯一合同。本合同与特许权协议不符之处,以特许权协议为准。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作为合约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进水标准;出水标准;资产清单。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许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条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产品销售市场,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_______特许专卖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基本保证与要求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只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卖店、专柜使用_________商标、商号,并以_________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按级市场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进货之前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此款将按本合同约定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专卖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_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_________专卖店加盟合同。
第七条商品的进货、换货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二月内,乙方须向甲方首次进货,按专卖店规模,首次进货量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第一次进货由甲方统一配货。
2.乙方经营期间商品补充由乙方根据经营情况决定,并提前一周传达至甲方。
3.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进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所进商品在包装完好,没有人为破损及虫蚁咬坏,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诺100%退换(过季商品退货量另行协商)。
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的货物属商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要求:非过季商品和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商品,可在进货后的二月内按此商品当批进货量的30%换货。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连续两个月内未进货,需向甲方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货款结算
1.货款结算方式: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二种方式。
a.现金价结算:建议乙方以现金价结算方式配货,可享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乙方按专卖店规模一次性支付货款现金或汇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进行商品配送。
b.代销价结算:如乙方第一次进货不采纳现金价结算方式,则按代销价结算(代销结算价高于现金结算价20%左右),由甲方代垫货款按乙方专卖店规模进行开业前一次性统一配货;为确保诚信,共求发展,以代销价结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货前一周预付甲方货款总额60%的货款保证金,40%的余款在第二次进货时或售后结清
(第二次及以后进货时可选择继续按代销价结算或改为现金价结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协议采纳的货款结算方式是:□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货款保证金_________元;
3.终止结算:经营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终止_________经营,在商品保存完好无缺损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将乙方剩余商品货款退还乙方。
第九条销售奖励
1.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
2.返利方式:价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货品或现金。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专卖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单方终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及指定的专卖店形象经营用品和促销品。
4.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自行在本区域内开设新店,但须申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当地市场,店面和乙方的经营状况而审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费)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品牌的产品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
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由甲方统一设计)。
5.乙方需作有关_________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6.乙方享有优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区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权利。
第十二条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_________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滥用_________商标。
b.乙方在专卖店内自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c.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_商标,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____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五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
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
一、甲方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采用BOT方式建设煤炭运输专用高速公路的批复》(内政发[26]113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内交发[25]77号)等文件的精神,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协议;
二、乙方为依法设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和维护;
三、为了确保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部门给予乙方的权利,保证项目投资主体及乙方全体股东的权益,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同意授予乙方本协议所规定的特许权。
因此,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以"BOT"模式建设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项目,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特许权合同书:____________
第一章 特许权的内容、方式及期限
第一条 特许权的内容
1.1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该公路项目的批复,甲方特许乙方独占排他享有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以下简称"托县至兴和")特许权,该权利在整个授权期内有效。
甲方郑X保证:____________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授予任何第三方享有本协议中乙方享有之托县至兴和特许权。并将确保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其他权利和优先权不以任何方式受到损害和妨碍。
特许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____________
建设管理权;
运营管理权和车辆通行收费权;
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权、经营管理权。
1.2甲方特许乙方享有独立、排他的托县至兴和特许权,甲方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在授权期间内是专属于乙方的。甲方确保特许权的任何部分在授权期间内不再授予其他方。
1.3甲方特许乙方享有托县至兴和沿线规定区域内服务区的开发建设经营权。含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同期。
1.4特许权的补充规定
1.4.1托县至兴和收费站地址应当根据自治区政府的批准设立。
1.4.2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45号),特许经营新建公路经竣工验收后,达到收费的必要条件方可收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执行。
1.4.3公路建设和经营期限内,乙方享有国家、自治区有关公路建设和开发优惠政策和西部开发相关优惠政策,享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沿线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公路建设和沿线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
1.4.4乙方有权根据同期国家及内蒙古消费物价指数变化情况或项目合理的经营成本等因素的变动情况,拟定公路收费价格调整方案,经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后执行。乙方应当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二条特许权的方式
2.1该特许权以BOT(建设、运营和移交)形式由乙方享有。
第三条特许权的期限
3.1乙方享有的特许权期限(以下简称"特许期")始于本协议缔结之日,于内蒙古煤炭专运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甲方授予乙方收费经营期限为3年(不含建设期)。
3.2上述收费经营期限指托县至兴和,从托克托经和林县、凉城县、察哈尔右翼前旗,至兴和县公路项目(以下称该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的收费经营期限。
3.3鉴于重载高速公路维护任务重、费用高,为保证公路完好,甲方同意除给予乙方投资建设的内蒙古煤炭专运高速公路3年收费经营权。
3.4服务区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期限相同。
3.5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现行和日后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自治区交通厅批准,特许期限可以延长。
3.6在特许期内,如因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实施或继续实施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期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当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第四条乙方享有特许权的先决条件
4.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形成同意参照BOT模式投资建设托县至兴和文件。
4.2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和交通厅对托县至兴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4.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同意托县至兴和建设用地取得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关于内蒙古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的意见。
4.4乙方向甲方提交其关于托县至兴和工程投融资计划以及银行贷款承诺书。
第五条特许权的转让、担保、出租
5.1转让
5.1.1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投资建设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乙方股东或投资联合体调整和变化需报甲方备案,但新的股东或投资联合体必须承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项目由乙方依据本协议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实施投资建设。
5.1.2乙方根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具有以下先决条件:____________
乙方事先将转让的内容、方式及受让人的概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甲方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并同时在此期间出具同意与否的书面意见。
乙方已经获得受让方的同意,取得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书面文件,并将此文件正本一份提交给甲方。
5.1.3乙方与受让方签署的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对乙方承担的义务,不得少于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乙方义务。
5.2担保
5.2.1乙方有权将其依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通行收费权以及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进行担保。
5.2.2乙方用上述权利进行担保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出租
5.3.1乙方有权将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权进行出租。
5.3.2上述设施的出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转让、担保、出租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特许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 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第六条 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6.1在公路移交前,公路基础设施和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乙方享有。
6.2甲方承认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依照我国法律得到体现。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在整个特许期内,对乙方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设施及其他资产不进行征用、充公、收归国有。
6.3在特许期内甲方和其他第三方需占用公路用地,穿越公路(包括上跨、下穿)构筑、设置构筑物、管线,增设公路交通岔道口,沿线公路两侧经营性网点、房屋开发,需上下公路的交叉设施和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各种宣传、广告设施,必须征的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办理路政审批许可证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与赔偿。
6.4特许权期限届满后,甲方无偿收回托县至兴和及其配套的服务设施所有权。公路设施所有权移交给甲方的日期为特许权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
第七条 设施的转让、抵押、出租
7.1在特许期内,公路基础设施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担保,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7.2乙方有权对公路沿线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进行转让、抵押,但是必须事先告知受让人或抵押权人,甲方在特许权期限届满后有权无偿收回上述设施。
7.3乙方对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有权进行出租。
7.4乙方违反本协议进行转让、抵押、出租公路基础设施的,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提前收回设施所有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 工程
第八条 工程的建设施工
8.1建设施工的一般性规定
8.1.1本协议项下工程的正式名称为:____________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项目工程。该工程的组成详见本协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其附件。该项目沿线属平原微丘地貌,地势起伏不大,根据现有公路技术状况、发展环境、预测交通流量等因素,建议推荐方案:____________近期按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6米的标准投资建设。
8.1.2乙方对《施工图设计》中列举的项目,执行项目自建总承包或其他承包建设方式。乙方应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第三方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经甲乙双方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如果一方认为确需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修订出图纸及说明,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的超出部分由提出方负担。
8.1.3乙方同时负有托县至兴和XX项目的建设前期工作,包括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等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相应义务。
8.2工程交、竣工验收
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2.1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4年3号)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后甲方必须提交验收结果,如果不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组织进行验收,又不能提出书面意见的,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8.2.2验收中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所规定的要求,或有需要进行局部修补的项目,乙方应当负责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返工修补完工再提请验收,直至达到要求。
8.3工程的质量控制
8.3.1乙方应自觉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托县至兴和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测。并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负责全部返工经费。但这种监督和检测应尽量地避免对施工进度造成干扰。
8.3.2乙方有权派代表参加托县至兴和检测和验收。
8.3.3监督和检测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8.3.4对甲方开展相应的对项目施工的监督和检测,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为甲方代表提供协助和提供必要临时需用的设备。
8.4工程的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工期延长的除外。
第九条 建设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
9.1乙方的权利义务
9.1.1组织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详测与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在合同签订后6日内负责将施工图设计全套文件及其他技术材料提供给甲方,费用由乙方支付。
9.1.2乙方负责项目全部建设资金的筹集落实,并按照工程进度注入资金。应按照设计规范、所有适用的其他规范、施工设计完成工程建设,并承担费用和风险。乙方有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为完成施工任务自主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并签订施工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安全操作规程,协议书格式。预防安全事故。在工程建设中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或施工单位承担。
9.1.3乙方在工程设计施工图文件被批准后3工作日天内向甲方提交托县至兴和施工计划方案并取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可以向甲方报送对施工计划方案的修改建议。甲方必须及时回复,自乙方报送方案之日起超过七日甲方未回复,视为甲方同意。
9.1.4按照《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要求对项目工程建设具备法人资格的所有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资信进行全面审查,并在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将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审查资料提供给甲方。
9.1.5负责支付项目工程建设所发生的征地、拆迁、施工临时占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社会费用,工程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费。负责支付施工所需的采砂场、采石场、取土场的开采税费。
9.1.6在竣工日前,乙方应每月向甲方就托县至兴和设计和施工进度进行报告。该报告应根据项目计划,详细说明已经完成的和在建的工程,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它事项。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所有完工工程的图纸、其它技术和设计资料、完工记录以及其它甲方可能需要的其它资料的复本。
9.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2.1向乙方提供建设、运营托县至兴和所需的投资建设批准文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文件、公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文件,协助乙方办理征用土地使用权文件、公路通行收费批准文件以及原有公路的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并协助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文件,经甲方初审后提交审批机关审查批准。
9.2.2甲方应协助乙方取得托县至兴和及有关附属设施连接道路和支线公路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协助乙方取得托县至兴和境段及有关附属设施(包括岱海超大服务区)连接道路和支线公路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及土地使用权证书。
9.2.3成立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办理工程建设区域内的土地征用及临时占用手续,以及公路沿线经过地电力、通讯线路,房屋及其他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拆迁工作。所涉及的费用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取下限收取。
9.2.4在特许期内,确保乙方享受国家、自治区及沿线各地方有关招商引资进行公路建设和开发的优惠政策和西部开发的优惠政策,享受各级政府关于公路建设和沿线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和税费减免政策。
9.2.5公路沿线两侧用地范围内的土地(指征用土地),全部由乙方作为植树造林及公路、桥梁保护和建设配套服务设施用地。
9.2.6负责协调解决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采砂场、采石场、取土场等工作,并在开工前完成。所涉及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能减免的减免,不能减免的按照最低标准收取。同时,给于乙方在公路两侧进行商业、旅游、广告、服务业开发的权力。
9.2.7协调办理公路收费申请报告的呈报,沿线文物保护的手续。协助处理和排除建设、运营中出现的各类社会问题及人为干涉,协助做好工程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工程建设人员及设施的安全。
9.2.8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监督程序,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能,会同审定施工设计文件,负责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章 公路运营
第十条 公路养护
1.1乙方应当在特许期内负责托县至兴和管理、运营、维修、维护和大修。在项目预计竣工日期之前9天,乙方应准备并向甲方提交其用于托县至兴和运营、养护和维修,并符合交通部和其他相关机构的技术标准的管理办法。乙方应按照上述管理办法及全部适用的法律法规运营、养护并维修托县至兴和;
1.2运营期间,如果达不到《内蒙古自治区公路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签约时约定的养护技术标准,应当立即停止收费进行养护维修,达到标准后并经验收合格后,重新开始收费,但是其收费天数只相应减少并不后延。
1.3公路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公路养护所需要的挖砂、取土、采石以及取水,应当给与支持和协助。
第十一条 公路的运营
11.1乙方有权独立行使公路通行收费权,合法经营不受干涉。公路投入运营后,公安、煤炭、林业、畜牧等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务时,如需设卡的必须经过甲乙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
11.2出于安全考虑,或为了预定的或紧急的养护及清洁等目的,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关闭托县至兴和全部或部分。甲方应在会商政府有关部门后给予及时答复。
11.3车辆通行收费
乙方有权在特许期内向该公路的使用者(国家和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免征的除外)收取通行费。
11.3.1在收取通行费期间,根据同期国家及内蒙古消费物价指数变化情况或在合理的项目经营成本等因素变动达到一定幅度的特殊情况下,乙方也可通过甲方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相应调整收费标准和期限的申请。
11.3.2乙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规定,经批准后在托县至兴和上设置收费站点,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对乙方收费站的设置进行监督。
11.3.3托县至兴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方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报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员会及省交通厅批准后实施。为防止车辆严重超载,公路遭到破坏,保证行车安全,该公路收费方案原则为:____________按车载计重收费,以收费价格调控运输者自觉合理装载运输。
11.4在特许期内,甲方承诺不得在允许第三方在公路两侧各3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任何与之平行或方向相同的,或者与本项目功能相同或相似的,相同或相当规模和技术标准的公路(含一级公路)。如托县至兴和由于交通流量增加而满足不了车辆运行,经可研论证确需重新修建另一条公路桥或改扩建公路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以适当的模式负责该公路桥和公路的新建和扩建任务。
第十二条 路政管理
12.1甲方拥有并行使对托县至兴和县公路境段的路政管理权。
12.2乙方应按照内蒙交通厅、内蒙发展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承担甲方路政管理所需的房屋、设施及人员、装备等全部经费。
第十三条 沿线设施的经营
13.1乙方拥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指公路基础设施和公路沿线两侧规定区域内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下同)内的广告经营权,乙方经营广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五章 公路的移交
第十四条 移交
14.1本章所称的移交是指:____________在特许期届满后,乙方将托县至兴和XX项目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后期项目工程中的建设设施,按照正常运行的技术状态无条件的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移交时资产状况不得附加于资产有关的担保、租赁等债权债务关系。
14.2在特许期满后,托县至兴和(征地范围内)两侧的非公路建筑设施,如乙方修建的加油站、汽修厂等,双方在移交之前聘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其进行评估,将评估后的资产或有偿转让给甲方、或保留、或作其他处置。
第十五条 移交的程序
15.1公路移交程序
15.1.1乙方必须于特许权届满前六个月开始至移交时候对公路进行正常维修、养护,以保证所移交的公路保持良好的运营和技术状况。
15.1.2甲方在移交前六个月,组织成立托县至兴和接收机构。甲方授权接受机构与乙方办理接收的有关具体事宜,并在公路移交后全权负责该公路的运营、养护的管理事务。
15.1.3托县至兴和接收机构应当于特许期届满前六个月通知乙方准备进行移交,并与乙方讨论确定移交的必要程序、清单和具体方案。
15.1.4如果甲方在移交时认为托县至兴和设施状况不符合双方事先认可的有关技术标准,则乙方需自负费用开展必要的维修和更新。如果乙方不同意,则需要按照本协议有关争端解决程序来决定这种工作的必要性。
15.1.5甲方应当于移交日前安排好有关人员接收公路,在甲方认可乙方所移交公路符合标准,办理有关手续后,公路基础设施的所有权正式移交给甲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则按照本协议14.2款执行。
第六章 双方的一般性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的一般义务
16.1甲方在行使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保证乙方依法享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承诺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不以任何方式受到损害或妨碍。
16.2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在其权力和管辖范围内通过努力给予乙方进行项目施工、运营、养护及管理所必须的批准;并协助乙方获得本协议项下所需的其它批准。
16.3根据本协议,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施工、运营、养护及管理,除非此种干预是为保护公共利益及安全所必需的,或是由法律、法规所要求的。
16.4甲方应保证连接托县至兴和道路和其它基础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与运行状况,以保证通往托县至兴和交通的高效和安全。
16.5甲方承诺,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政府明文规定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甲方确保沿线各级政府及部门颁布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和对本协议之执行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第十七条乙方的一般义务
17.1乙方应遵守适用于项目的全部法律和法规,根据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17.2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实施本项目,自担风险,在特许期限内按照本协议对托县至兴和县XX段进行投资、开发、融资、施工、验收、运营、管理和维修。
17.3乙方应根据交通部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其经营管理的公路项目及其有关附属设施进行养护,保证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7.4乙方应接受甲方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其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章 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及赔偿
18.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8.2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开工前单方终止合同,除承担乙方前期实际支出的费用外,还需向乙方支付项目投资总额1%的违约金;在项目工程建设期内甲方终止合同,要向乙方赔偿实际发生的工程费用,并承担项目工程投资总额1%的违约金;运营期间,甲方终止合同,要向乙方赔偿工程总投资额及合同期内的的总利润。
18.3乙方全部工程完工,在具备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情况下,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开征的,每推迟一天,原定乙方运营收费期限顺延一日,并且由甲方承担每日1万元赔偿。
18.4乙方未保证资金到位,导致工程延误的,总工期不后延,只相应减少收费天数。若乙方在竣工前单方面终止合同,除承担项目工程投资总额1%的违约金外,尚需承担停工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18.5乙方未能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施工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因补修返工造成延误通车的,对于离婚协议书的格式。相应的减少收费天数。
第八章 协议的终止
第十九条除按照本协议所进行的特许期展期或提前终止,本协议授予的特许权应在特许期满时结束。
第二十条甲方因乙方违约事件而单方终止协议
2.1如果下面所列事项或条件中的一项或几项发生,甲方可以通过对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随时终止本协议:____________
2.1.1乙方发生清算、破产;
2.1.2建设期和经营期内,乙方发生严重的建设质量或养护质量问题,且不能在甲方指出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
2.1.3乙方因为主观因素造成建设速度严重滞后,且无望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的;
2.1.4乙方不能承诺建设资金按期到位,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
2.1.5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主要义务,并且不能在自甲方发出指明及要求乙方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起3日内纠正此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因甲方的违约事件而单方终止协议
21.1如果甲方违反了其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主要义务,并且不能在自乙方发出要求甲方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起3日内纠正,乙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的规定,通过发出对甲方书面通知的方式随时终止协议。
第九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22.1由不可抗力引起的合同履行中止情况
22.1.1双方中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如因不可控制的情况阻碍,即遇有不可抗力,有权中止这种义务的履行。这种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自然灾害、战争和法律改变。
22.1.2声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只有在本协议签订时不能预见这种情况,或尽管采取了一切努力,仍无法避免或克服这种情况或其后果时,才可根据前款中规定的情况中止其义务的履行。
22.2乙方不得将下列情况视为不可抗力:____________
22.2.1承包商、运营商或其任何分包商义务履行中的延误;
22.2.2材料、设备、机械或项目组成部分的故障或正常损坏;
22.2.3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内,由乙方、承包商、运营商和任何其它参与托县至兴和县XX段的施工、运营或养护单位的雇员开展的罢工。
22.3相关程序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其发生后或意识到发生不可抗力的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该通知应详细说明不可抗力的影响,包括开始的日期,以及对受影响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在意识到不可抗力即将停止的时候,也应尽快向对方通知。
22.4费用及相应对合同履行时间的修改
22.4.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各自承担因不可抗力引起的费用,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
22.4.2如果声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已经按照前条规定的程序进行了通知,并且符合本条有关不可抗力的规定,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履行期限就要进行适当的延长,延长的期限应当同不可抗力对这义务所造成的影响的期限相同。
第十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23.1本协议双方保证履行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以下简称"争议"),应由双方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3.2如上述争议通过协商途径不能解决,本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生效
24.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其他
25.1本协议正本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报内蒙古交通厅、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员会各壹份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5.2附件
25.2.1《关于采用BOT方式建设煤炭运输专用高速公路的批复》(内政发[26]113号)
25.2.2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内交发[25]77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 篇8
加盟特许经营合同编号no.
特 许 人:c连锁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受 许 人: (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前言:
(1)乙方认可甲方是c产品、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3)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c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4)本协议中使用的小标题,均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1.释义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词应有如下含义:
c产品 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产品。
c知识产权 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标、商号、专利、外观设计、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
宣传推广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画、海报、特价牌、购物胶袋等。
2.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区 街 号开设c连锁店,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c产品。
2.2 甲方将其所有的c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c的经营活动。
2.3 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3.经营方式
3.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c连锁店,并以此作为最终获得c特许经营权的前提。
3.2 连锁店内的电脑硬件及软件按甲方管理系统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购置,此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自我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连锁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4 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提供并许可其经营的c产品,不能经营其他任何产品。
3.5 乙方在连锁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按甲方所制定的统一价格销售。
4.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适当的调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1.4 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期支付货款 月及给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互为执行。
一、为了保证乙方的正常销售和甲方的正常生产乙方必须完成订货任务( )万元。
二、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先付销售任务总金额的20%定金。第一次9月份订货总额50%的货,第二次10月份提20%的货,第三次11月份提20%的货,第四次12月份提10%的货,每月30日为提货最终期限,每次提货冲减部分定金,每次提货先付清所提货款。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三、乙方超出约定提货时间十二天不提货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处理乙方到期不提的货。同时乙方应承担20%赔偿责任。
四、提货价以甲方产品出库单价格为准。
五、甲方只对乙方本年度特许经营区内的提货总金额承担开票,隔年不在补开票,销售开票金额以乙方自报数为准,乙方承担发票价税总额的7%增值税,超出当年提货总额30%以外,全部由乙方以发票总额的承担增值税。甲方邮寄出发票后,电话通知乙方,发票邮到
后主动和商场联系是否有误,如有误及时将发票退回,每月的30日前不能到达公司,超出退税期无法退税,乙方承担销售价税总额的17%,其余由甲方承担。只办理合同内特许经营甲方产品的税票。
六、乙方在协议内订购的产品,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调换产品的款式一,以书面材料或传真经双方签字为准。乙方在协议外还需要的产品,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按双方约定的期限付款提货。
七、乙方所订产品自提,如需委托甲方代办货运的而同时,办理授权委托提货发货写欠据治证明,由乙方提供货货物的到达站,运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到后乙方随时验收,如遇短缺,双方应及时和承运方交涉,但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八、甲方必须按期向乙方提供合同内所订的货物,以保证其销货,如甲方在超出规定时间十二天内无故不按期发货,甲方应承担违约部分的20%的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可而毁掉属于甲方违约部分的产品。
九、甲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不承担不按期发货的责任 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暴雨、洪水、大雪、火灾,普遍流行的疾病等因素,造成停产或因运输困难不能按期供货的;
2.因停电、罢工等因素造成电停产而不能按期供货的; 3.因非甲方原因的材料短缺,造成停产延误供货的
十、甲方为乙方在供货环节上提供所需的文件、证件、合同、发票等。并为乙方所需对外委派代表出具书面洽谈或交涉处理事务,所需工资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产品质量要求:以甲方内检验收标准为准。如有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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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提货后六天内告知甲方,经检验确信由问题时,甲方无条件换货,否则视为质量无异。
十二、特许经营甲方产品范围
乙方必须在指定的 区域内进行经营,不得跨区域进行经营,并保证不串货,不得销售假冒甲方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对其所销售的产品处以每件100元的罚款,并视其情节终止其销售权。同时乙方无条件退出其所经营甲方产品的市场,并按甲方供货价格倒扣30%—50%交回未销售产品。今后禁止在市场上销售有甲方商标和标识的产品。同时每个特许经营市场保证金一万元,不交保证金者市场出现串货行为甲方不予协调解决。
十三、 年 月 日前乙方没有与甲方签订合同者,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出甲方区域经营产品的市场。未销售完的产品,以甲方供货价倒扣30%—50%退回甲方。甲方今后不再向乙方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文件、证件、合同、发票等任何相关手续。
今后不能再销售向甲方购进的`著有甲方各种商标和标识的任何的产品,一经发现,以假冒产品论处。
十四、乙方如能得到以下要求乙方可获得甲方在资金方面30%的支持和提货总额5%的优惠(十五至十七条)
十五、乙方不得自行生产和经营其他厂家的产品,如发现乙方经营和生产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同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六、每年能完成订货任务并在下年订货前不欠公司货款者。以上条款支持的资金在提货时写欠据,利息以月1.5分计算。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下年续订合同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十八、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十天内未交定金,本合同自动终止。市场遗留问题按本合同第十三条执行处理。
十九、本合同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和合伙人。乙方无权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具有约束性的合约,乙方必须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经营活动,不得违法经营。乙方发生的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以及人身伤、残、亡等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十、乙方和甲方以前所签订的一切未到期的协议、合同等如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条款,都以本合同为准。
二十一、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协商未果或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此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各执一份。
二十三、此合同中的“等”指列举未完。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特许经营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乙方在其区域内独家使用甲方拥有的________品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特此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区域内独家使用_________品牌。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发生的有关_________品牌的所有权等权属方面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承担。如因此纠纷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则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除外。
第三条甲方在授权期间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___品牌形象设计,提供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帮助乙方进行促销等宣传活动。
第四条乙方可为_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各种促销宣传活动,甲方可配合乙方进行策划。乙方单独进行__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乙方在取得的.授权期间,于该特定区域内的独家使用权,除乙方外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其他企业或个人都不得使用,但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在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应预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第一家店的品牌使用费;如乙方每另开一家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前_____天,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品牌使用费_________元。
第七条在授权期内的第一年,乙方所开的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不少于_____家;在授权期末,乙方所开的_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不得少于______家。如果乙方在授权期内达到____家专卖店或专柜,则甲方必须与乙方续签_____年的_______品牌使用协议。
第八条乙方在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开业时,用于独立宣传________品牌的宣传费用,每店或每个专柜不得少于_______元。
第九条乙方在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开业的30天内,应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签署_________品牌使用确认书。
第十条在授权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__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的品牌形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确认标准,并且在甲方提出整改后在整改期限内乙方仍未达到标准,该专卖店或专柜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品牌或者取消乙方的品牌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_______天内,乙方未能开第一家店,本协议自动取消。乙方预付的第一家店的品牌使用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如双方需要续签或终止事宜,须在本协议到期前_______天确认。
第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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