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经营合同(集锦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资经营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资经营合同1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在_________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法拥有百分之_____的股权,该合营企业是________于_____________批准成立。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__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已获得合营企业他方的同意和合营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_股权及合营企业董事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________股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_________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_________元将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_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_________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1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乙方承认原合营企业的章程和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甲方在合营企业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其在合营企业中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包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之公司的债权债务)。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负担合营企业的任何责任,也不享有合营企业的任何收益,包括转让前、转让时乃至转让后的收益。
第四条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甲、乙双方须签署变更或解除协议,方可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第七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方予以生效。双方应于_________天内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合营企业执_______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2.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签署。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资经营合同2
第一章总则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和株式会社系统创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内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职务 董事长 国籍 中国。
株式会社系统创造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日本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代表取缔役社长,国籍:日本。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则,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有限公司。
第三条合资公司的名称为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外文名称为××。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内。 邮政编码:310032。
第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资公司的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软件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
(注:按项目可行性批复写。生产性项目规模,以主产产品的数量表示;非生产性项目规模,按项目具体情况定性定量。)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和
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第九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万元,并以此为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万元,占××%;乙方××万元,占××%。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万元
机械设备 ××元
厂房××元
土地使用权××元
其他××元,共××万元。
乙方:现金××万元
机械设备××元
工业产权××元
其他××元,共××万元。
第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一次缴付,缴付的时间为 年月日之前。
第十三条甲、乙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一、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第五章规定如期如数出资;
3、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4、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6、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7、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责任:
1、按第五章规定如期如数出资。
2、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设备、材料有关事宜;
3、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
4、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原材料的购买和产品的销售方式
第十五条对于合资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等物资,合资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购买或者向国外购买。
第十六条合资公司有权自行在国内或者向国外销售,也可以委托乙方的销售机构或者中国的外贸公司代销或经销。
第十七条为了在中国境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可在中国境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经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并办理商标注册手续。合资期满后,商标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八章董事会
第十九条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首届董事和正副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合资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资公司的中止、解散和延长合资期限;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四、合资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对下列其他事宜,可采取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多数董事通过决定: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三、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
四、制定合资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资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七、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
八、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另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另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九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二人,由 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二十五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各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资公司,对内任免下属人员,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合资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解聘。
第十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中国的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与员工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合资公司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税务、财务、审计、外汇
第二十九条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员工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税金。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的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甲、乙方认为需要另行聘请会计师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合资公司应予以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三十三条每一经营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三十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合资期限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十年。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资公司成立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应当在距合资期满天前向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报送延长合资期限的申请书。
第十三章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 超出实缴资本的部份缴纳所得税后,再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章保险
第三十七条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境内保险机构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八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九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资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四十条规定,报经批准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三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适用法律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五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述人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四十六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文字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日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第二十一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八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
1、合资公司章程;
2、技术转让协议(或合同);
3、合资公司进口设备等实物清单(或协议);
4、合资外方实物进口清单(或协议);
5、销售协议;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及其附属协议,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同。
第五十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住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在 签字。
甲方:公司(印章) 乙方: 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签字:
签字:
合资经营合同3
有限公司地址:(以下简称甲方)和公司地址:(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公司名称
第1条中文名称:
第2条英文名称:
经营范围
第3条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
等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代理非船用设备。
注册资本
第4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u.s.d(大写)美元,实收资本为u.s.d(大写)美元。
股权分配
第5条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
董事会
第6条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7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20天前通知。董事会议拟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8条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
第9条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11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甲乙方的责任
第12条乙方负责开辟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凡取得设备代理权,因项目订单售后服务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第13条甲方应介绍推荐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会计与审计
第14条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1会计年度将于年月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船用产品项目和非船用产品项目分别记帐核算。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
(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港币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份按第14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15条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
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16条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17条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0天内予以解决。
第18条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与终止
第19条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20条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21条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以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第22条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23条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24条协议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第25条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清算
第26条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条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筹建工作
第28条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应于第30个日历日17时前将投资的50%资金金额汇入银行的公司帐户,而余下的总金额之50%应于90个日历日17时前汇入上述银行的公司帐户。
第29条本合同签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会成员,并召开第一次董事会。
第30条董事会成立后,按协议推荐董事长总经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请工作人员。
适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条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法律为准。
第32条合资的双方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执,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天内仍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可经甲方与乙方的任一方推荐第三方进行调解。
第33条若调解于30天内仍无法解决时,其争执由仲裁作最终裁决。
第34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或按照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支付。
不可抗力
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凡属下述情况,将不视为该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5条任一方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或几个相结合的事件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6条在第35条所述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对方对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各种因素应采取合理的步骤与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第37条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过友好协商,继续执行本协议。
协议文字和工作语言
第38条本协议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条双方同意以汉语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通知
第40条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电报电传应按下列地址发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电传/电报:电传/电报:
电话:电话:
文本
第41条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公司存档备查一份。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见证人: 见证人:
签字:签字: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日期:
合资经营合同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二条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国家:__________国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区: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_____。
第四条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涂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__________吨,成鳗__________吨,以及其它水产品。
第五章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_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_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条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中国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_____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__________港。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负担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中国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3.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设施、订购可在国内生产的机器、设备、工具等;
4.协助采购国内供应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其它消耗品等,办理燃料、水、电增加供应电话、电传、电报挂号等申请手续;
5.办理职工的招聘手续,推荐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考核后由董事会根据需要择优录用;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__________港或__________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进口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和技术资料,并确认在国内订货的机器设备、工具清单和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从甲方委托中国银行向乙方银行
开具信用证之日起,乙方应将双方研究确定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检测仪器按商定的日期运____港。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正常投产;
8.努力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断扩大外销市场,保证合作公司的外汇平衡和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_____名,任期均为_____年。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给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_____次例会,一般应在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具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它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定任期年限。正、副总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年。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能部门制定的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0.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企业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业的审批或仲裁、调解会议;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它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它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它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成本。
第十章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
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
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后,根据年度出口计划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内销产品按中国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由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它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在中国银行_____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十三章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例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的申请。
第四十六条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__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它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作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由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此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公司解散或终止时,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保险
第五十七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_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商标
第五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__________”牌商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散、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仲裁决定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其它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起诉,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它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专用电讯: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章附件
附件一
根据合同第十八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在性、价比同等的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购买_____方提供的设备,同时要符合下列条件:
1._____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必须是整套、全新、具有目前国际先进水平的。如果因提供的技术和设备陈旧、落后,造成的损失应由 _____方负责赔偿;
2.上述设备应有_____年保用期,在保用期内发生设备质量问题影响生产或达不到生产效率,由_____方负责调换和维修;
3._____方必须提供设备需带两年的备品配件和全套技术资料;
4._____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公司指导安装、试车并达到正常生产的要求;
5.在收到_____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的信用证_____个月内,_____方必须将全部设备发运到__________港;
6.安装和试车应争取在一个月内完成;
7.设备发运时,_____方必须附带不少于试车生产的原材料;
8._____方派遣到__________的技术人员工资,往返费用和在__________的住宿交通由合作公司负责,以总额不超过_________元为限。
附件二
根据合同第三十一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暂定每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元。视以后公司发展结合国内情况,由董事会决定对本公司职工逐年适当增加工资。
2.公司职工的工资水平,根据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视其生产效益和实际表现,由公司总经理平衡。
3.董事会聘用的公司高级职员工资,由董事会协商。
4.生产过程中,可以承包给班组或个人的项目应予承包,由公司与其签订承包合同。根据生产发展情况,应每年调整一次承包合同。
附件三
根据合同第三十八条,双方达到如下协议:
1.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自销价为国际市场实际销售价,并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上下浮动。
2.出口产品每三个月交货付款,其交付款办法另订协议规定。
附件四
自本公司营业执照批发之日起,乙方必须在两个月内将__________美元一次性汇给中国银行__________分行
合资经营合同5
第一条 总则
1.1.abc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_(以下简称甲方);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以下简称乙方)
1.2. 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 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1. 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公司)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 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 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3. 公司生产的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 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 注册资本与资金
4.1.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大写: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_____(大写:____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2. 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年内完成。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__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3. 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4. 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银行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 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 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1.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2. 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3.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合营一方未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逾期仍未缴付或者缴清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营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营企业。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一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营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营者承担违约方在合营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
前款违约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由合营企业对该项出资进行清理。
第四十五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六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事发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可自行和解或提交xx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商事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和解或调解成功达成和解协议的,各方可将该和解协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作出和解裁决。
一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应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在选定的“□”内打“√”):
□ 直接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
□ 直接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 提交其他仲裁委员会仲裁。该委员会名称为:
□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当继续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八章 文 字
第五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注:也可以用中文和合营各方商定的另一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若只用中文书写,则本章可省略)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五十一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文件,包括:合资公司章程、……,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上附属文件如果与本合同相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审批机关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营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中国xx省xx市签署。
(注:如果各方均由法定代表签字,则“或授权代表”要删掉。否则,以下各签字人的身份要分别区分列明。)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
合资经营合同6
目 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5)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的责任
7)技术提供
8)产品的销售
9)董事会
10)经营管理机构
11)设备材料购买
12)筹备和建设
13)劳动管理
14)税务、财务、审计
15)合营期限
16)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17)保险
18)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9)违约责任
20)场地使用费
21)不可抗力
22)适用法律
23)争议的解决
24)文字
25)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与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省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电话:_____,法定代表:
姓名:_____职务:_____国籍:中国
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_____省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电话:_____,法定代表:
姓名:_____职务:_____国籍:_____
中国_____,在_____登记注册,(以下简称丙方)英文:____
其法定地址:_____,英文,_____
法定代表:_____
姓名:_____职务:_____国籍: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_____合资经营“_____”。(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外文名称为: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第六条 合营各方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销售_____和_____公文箱、尼龙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产_____只_____公文箱。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由双方商定,并报审批机构批准,生产规模可增加,产品品种将发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制品及配件等。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共_____美元。
第十条 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共为_____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
甲 方:_____美元,占_____%
乙 方:_____美元,占_____%
丙 方:_____美元,占_____%
第十一条 合营各方均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资比例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三个月内一次缴付。
第十三条 合营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其他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资额,须经其他合营各方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能减少出资额,但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当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其他合营各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_____方责任: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负责合营公司所需设备的订购进口报送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借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藉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_____方责任:按第十条规定提供现金;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原材料等事宜;并负责将所订购的货物运到中国港口;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的培训,以使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提供
第十五条 _____方为合营公司提供_____公文箱等产品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目的要求的,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_____方应按照_____方提供的技术要求,积极配合,组织雇员认真学习。
_____方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协助先进设备选型和购买,提供先进的技术。
第十六条 合营各方密切配合应在合营公司开工六个月培训期后,使合资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合格率达到_____%。
第十七条 产品质量标准,依照销售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合格产品占年总产量的_____%。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生产的合格产品由_____方负责销售国外市场,合营公司参与销售价格应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董事会制订。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一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产品销售及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其中,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批准后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的商标由董事会商定,然后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派_____名,乙方派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方委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并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解散终止;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合并。
对重大问题应根据平等的原则协商,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不属于重大权力问题,可采用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并主持,经任意两名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一般应在_____市,必要时也可在中国其他城市或国外的适当地点召开。董事会的重大决议等记录签署后应以中、英文各一份送各方存档。
第二十八条 经各方同意后,由董事会聘请公证会计师一人列席董事会会议。公证会议师有权审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会计档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和建议。董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特邀_____代表列席董事会。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首任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一人,由_____方推荐,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职权。
第三十一条 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时,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或处分。
第十一章 设备材料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委托_____方在国外市场购买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时,应邀请_____方派人参加,价格应经合营公司同意。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筹建和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小组,负责生产厂房的调整,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工作。
筹备组由_____人组成,费用在准备费中列支,筹建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筹建组长、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组长和副组长对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实施和监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董事会验收。验收完毕,筹建组即告撤销。
第三十六条 筹备小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字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当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_____、_____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以筹建小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小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小组根据_____方提供的工艺生产要求,确定引进和在中国境内购置和加工的设备清单,价格共同商定,择优购置,并专门签定设备购置合同,按合同验收设备,如不符合要求将按章索赔。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具体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表_____市劳动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 中外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合营公司一切外汇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制定会计制度,并付诸实行。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但不得低于_____%)。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记载;月终、年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亏计算表,生产成本核算表)分别用中文和英文编写,在次月十日前向中外各方报告。
第四十六条 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_____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的财务进行审查,_____方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_____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平时以人民币和美元分别记帐,年终以人民币进行会计决算。
第四十八条 第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的合格产品出口,按规定可申请减、免、工商统一税,所得税免征手续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合营各方得的利润用于公司再投资部分,期限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_____%,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缴回已退的税款。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所得的利润总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余下的净利润按投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各项基金金额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五十二条 _____方分得的利润汇往国外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和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结转下年度。
第五十四条 合营公司缺少资金时,可按“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规定办法”向中国银行或中国的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也可向国外机构贷款,筹措资金时,应考虑利率、期限等条件。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五十五条 合营期限为_____年,自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六条 合同期满后,如甲、乙、丙方愿意继续合营,可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部(或其他的委托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五十七条 出现下列各项情况时,合同也可提前终止;
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_____%或不能恢复时。
2.遭受不可抗力的外来影响,合营公司经营发生困难而无法继续时。
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使企业无法经营时。
发生上述情况,合营各方应作最大努力,排除障碍,避免终止合同。
第五十八条 提前终止本合同,须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提出结业申请证书,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部或其授权机构审批。
第五十九条 终止合同时,由董事会提出财产清理的方案,报请当地的财政部门和开户银行审核并委托在中国注册的公证会计师办理清算事宜。清算后的财产,按投资后的比例折分。_____方分得的资金可按“合资法”规定汇往_____。
第六十条 合同终止,清理工作结束,必须向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营业执照,停止一切营业活动。
第十六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六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险
第六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六十三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各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法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五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其他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方,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公司合同,如各方面同意继续合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 合营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规定按期提交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的违约金给合营公司其他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的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的违约金约外,守约方有权按合同第五十七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七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建约责任;如属合营公司几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方应付的责任。
第六十八条 如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保证书。
第二十章 场地使用费
第六十九条 合营公司使用的场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应向政府缴纳使用费。
第七十条 合营公司租用场地_____平方米,租用费为每年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租用费缴纳方法,期限要根据_____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合营公司租用_____方厂房、仓库暂定为_____平方米租用费定为每年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按使用面积计取,水、电、汽设施租用费每年共计_____万元(人民币),上述三项费用列入产品成本。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一条 由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用电报通知合营公司其他各方,并应在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址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的出具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章 适用法律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总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七十四条 在仲裁过程当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章 文字
第七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五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七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组建工程协议、销售协议等(略),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条 甲、乙、丙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丙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由甲、乙、丙方授权的代表在中国_____签字。
合资经营合同7
序言
××(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
×××(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下列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明确含义外,下列名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
1.1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公司。
1.2专有技术(know-how)是指×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进本公司这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知识、经验和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服务和×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所掌握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
1.3专利(patent)是指×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以×方在×国和其他国家已获取专利和将据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发明。
1.4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
1.5工业锅炉是指压力小于××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吨/小时的蒸汽锅炉和不同容量等级的热水锅炉。
1.6电站锅炉是指容量大于或等于××mw,用于发电的锅炉。
1.7签字日期是指合资经营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1.8批准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当局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签发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1.10筹备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过×个月这一段时间。
1.11开业日期是指筹备期结束,公司开始营业和生产的日期。
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关联公司是指合营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及合营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主管部门是指××。
第二条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2.1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文名称为××××,英文名称为××,法定地址是××××。
2.2本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公司改组、变更或期满时,应分别报请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或撤销注册。
2.3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
2.4当公司合营期满、终止、解散或×方不再是公司资产拥有者时,×方同意在公司完成量后一个销售合同交货后,更改公司的名称,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称不再有“×××”或类似字样。×方和公司将尽量大努力在合营期满、终止或解散或×方不再是资产拥有者之后六个月内,完成公司名称的更改。
2.5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同意,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可在中国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和代理机构,或其在他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机构。
第三条宗旨、经营范围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国设计、生产、制造和装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及服务,并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这些产品,以获取合理的利润。经董事会决定,并经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以从事其它适当的经营活动。
3.2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1)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各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其它有关产品;
(2)装配、维修、保养和调试上述产品;
(3)进口有关上述产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
3.3公司的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如下:
(1)初期目标:
××××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千瓦电站锅炉和××蒸吨/时工业锅炉的能力。××××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能力×
×千瓦电站锅炉和××蒸吨/时的能力。
产品质量应达到国际标准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产品以××、××千瓦电站锅炉为主。
(2)发展目标:
××××年以后根据市场需要,公司将把××千瓦电站锅炉和超临界参数××锅炉作为发展目标。
第四条注册资本和投资
4.1公司××××年投资总额为××美元,注册资本为××美元。甲方认缴百分之××,为××美元,乙方认缴百分之××,为××美元。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交付。每期的应缴数额如下:
①从公司成立日期起的×个月内,甲方应以价值××美元的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库存物资做为其投资;乙方应以××美元现金和价格××美元的技术做为其投资。
②××××年,甲乙双方各缴××美元,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美元
③××××年,甲乙方双各缴××美元并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美元做投资(资本化的利润);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美元。
④××××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美元作为投资;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美元。
⑤××××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美元做为投资;甲乙双方累计认缴股本××美元。
对于上述4.1①、②、③等项中提到的×方现金投资,董事会有权决定接受×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进机器设备来代替×方的现金投资。
4.2甲乙双方出资方式分别为:×方以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库存物资和人民币现金作为出资。×方以先进的.机器、设备、许可证技术和外汇现金作为出资。
4.3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损失。
4.4双方向公司缴清每期应缴的股金后,由公司聘请的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的稽核由一个国际会计事务所和一个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承担。国际会计事务所承担的上述稽核费用由×方负担,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承担的稽核费用由×方负担。根据验资结果,公司将分别向双方颁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各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年、月、日;
(3)出资者的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包括投资内容附件中双方同意的对实物出资的作价;
(4)出资年、月、日;
(5)出资证明书签发年、月、日。
4.5出资证明书由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联名签发。
4.6由于特殊情况,×方需要把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出售或者转让给×方的一家关联公司时,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方将给出示书面的认可,①该关联公司必须能象×方一样,有效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②该关联公司同×方一样从×××获得同样条件的担保,担保该关联公司履行本合同的义务;③这种出售或转让要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查和批准。
除上述情况外合营的任何一方欲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均须事先征得合营他方的同意,合营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后需按下列规定进行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转让、出售或处置:
(1)当任何一方(以下简称“处置方”)希望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的全部或一部分时,该处置方应书面通知合营他方,并给以合营他方×个月的优先购买权,该优先购买权的期限从合营他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算。处置方向合营他方提出的条件应与向任何第三方受让者或购买者提出的条件相同。
如果合营他方在×个月以内未行使其优先购买权,处置方可按向合营他方提出的相同条件,将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出让给第三方。
如果选择购买处置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不止一家,这些购置方将按其购买份额的比例分享利润和亏损。
(2)处置方应向其他方提供处置方和第三方签订的股分转让或出售协议。
(3)公司的经营和本合同的履行将不受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处置的影响。
(4)第三方受让人和购买人向合营其他方担保他将完整、忠实地履行处置方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合营任何一方根据本条款的规定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本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应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得到必要的批准以后,公司将到当地工商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
4.7双方出资比例需要变更,应经董事会讨论一致作出决定,并征得合营双方书面同意后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生效。
4.8双方在收到董事会增资决议和经双方书面认可后,必须在董事会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再投资。
4.9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合营期内不得减少。
4.10公司开业日期起的第×年至第×年,公司应对其使用的场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支付使用费。公司使用面积,经
双方同意可进行调整,以反映实际使用土地的情况。在×年之后,场地使用费的增或减,将按中国有关法令和规定执行,公司应签订一项包含本条款的土地使用合同。
4.11双方的投资按出资日期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按买价和卖价的平均值)换算为人民币。出资日期是指建筑物、设备、库存物资和仪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这些资产的日期,第一次技术出资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张收据日期。双方股本不应因汇率浮动而变化。由汇率浮动而造成的损失和收益,其损益部分应记入公司帐簿内,因而不影响4.1条所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股权百分比。
第五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5.1公司年净利润为公司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5.2合资经营期间,公司每年营业的净利润,扣除董事会决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的余额作为可分配利润,按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超过净利润的××%。
5.3当董事会决定分配利润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个月内,分配上一会计年度的利润(如果有的话)。
5.4任一会计年度如有亏损,可将此亏损并入下一会计年度,并由下一会计年度利润弥补,在亏损未完全得到弥补前,双方均不得分配利润。
5.5如果任何时候的累计亏损超过或等于公司注册资本的×分之×,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决定公司的前途。
第六条权利、债务和责任
6.1双方有权按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
6.2任何一方对公司的责任均以其对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为限。
6.3在公司开业日期以前,为使公司充分地并适当地进行经营活动,在必要时×方将随时在财政计划、外籍人员雇佣、专有技术、专长、管理、项目管理、监督和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给予支持;×方将按照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向公司转让适用的先进技术,以使公司生产的锅炉能达到×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间×方将协助公司派遣的培训人员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员在×国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续;协助公司按照×国出口管理法律和条例在×国为公司购买设备和外购件办理所需手续。除非有其它特别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规定,这些支持性服务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6.4本合同期间,×方的支持将包括:办理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成立的申请(包括合资企业合同和章程的批准);向有关的政府机构办理公司的登记手续和领取营业执照;按照中国法律协助申请对公司或双方所有可能的减征或免征税款(包括进出口关税,工商统一税的减征或免征);协助向有关的政府机构申请外汇以支付11.4款所列项目,协助申请得到土地使用权,进口设备的报关,招聘中国当地经营和管理人员、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员,协助外籍职员得到入境签证、工作许可和旅行安排,协助寻找合适的国内材料和国内用户。除非有特别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规定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规定,这些支持性服务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6.5在从事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时,双方都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任何法律和法规,也不能违反双方从事公司经营活动所在地的法律。在执行本合同时,合营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证不违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关联公司所在地公布的法律和法规。
第七条董事会
7.1董事会由×人组成,甲方×人,乙方×人,董事长由×方指定,副董事长由×方指定。各方应以书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为×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7.2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将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讨论、处理和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
7.3董事会职权如下:
(1)修订公司章程;
(2)延长公司期限,终止或解散公司;
(3)决定年度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和发展计划。
(4)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以及年度会计财务报表;
(5)决定流动资金的最高限额和在此限额以上的借贷;
(6)决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讲师、审计师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职权和待遇等;
(8)设立或撤销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包括注册办事处)和代理机构,并决定其设立地点;
(9)批准总经理的年度报告;
(10)通过公司的劳动合同及各项重要规章制度;
(11)讨论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出资比例的调整和注册资本转让等问题,并向甲乙双方提出适当的建议;
(12)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公司职工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和津贴等制度;
(1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批准经营计划;
(14)决定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中所规定的公司的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
(15)讨论有
关提前终止合同的提议。终止或期满时,负责清理结算工作;
(16)聘请中国注册的审计师;
(17)更改公司名称;
(18)建议增、减董事人数;
(19)建议增加、变更或取消公司内一方当事人在权益转让上的限制;
(20)审批以购买、租赁或其它形式获取董事会认为的对公司营业活动有必要或合适的不动产和私人财产
(21)审批销售、出租、交换或转让全部或部分公司财产或其它资产;
(22)审批和其它公司或法律实体的合并或解散;
(23)制定公司有关投标、准备投标和提交投标的政策,采购、服务、保险以及其它必要的政策;
(24)有权对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担保;
(25)有权取得对公司财产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权、留置权或任何性质的对低押财产的索赔权;
(26)审批开立帐户,撤销帐户;
(27)审批借贷资金
合资经营合同8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事宜所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合同包括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投保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保险单。
当事人在填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合同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投保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保险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投保单编号:__________
投保单位名称: 联系人: 银行帐号:
投保单位地址: 电话投保单位正式职工人数: 人,名单详见后附《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清单》。第一次缴纳养老基金(大写) 元(实得工资总额$ ×30%= $)合同单位中方:(投保单位盖单)主管:投保日期:年 月 日外方: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年期投保单位性质:合资、合作、外资、其他(以√表示)保险凭证号码: 起保日期: 年 月 日主管: 复核: 经办: 签单: 签单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投保单位由投保填列,一单位一单。“人数”指投保当月数,“实得工资总额”指第一次缴费时累计总额。2.本投保单经保险公司收到养老基金并签发正式保险凭证后方始生明效。3.粗线框中内容由保险公司填写。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保险单编号:__________
投保单位名称:__________
交费标准:实得工资总额的__________%,投保时职工人数:__________人
起保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保单位开列的被保险人名单和实得工资总额标准经审核符合规定,本公司同意承保。特制发本单为凭。
(被保险人名单另附。被保险人退休时另办养老金申领手续)
签证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
经(副)理:_________________
主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经营合同9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
签约第一方:ac公司,该公司系中国公司,在中国________注册(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第二方:bd公司,系美国公司,在美国______________注册(以下简称“乙方”)
兹证明
鉴于甲方在中国生产和销售__________产品;
鉴于乙方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下称“许可产品”),拥有许可产品的美国专利(以下称“专利”)和________号注册商标;
鉴于甲乙双方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称“合营公司”),从事生产、销售和开发许可产品,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为此,鉴于本协议所述的前提与约定,特此立约如下: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确规定,下列短语具有以下意思:
1.“合营企业”,系指根据本协议建立的公司。
2.“许可产品”,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专利”,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标”,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建立合营企业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建立合营企业。
2.合营企业称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4.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5.合营企业的组建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范
1.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扩大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知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合营企业生产________________(许可产品)。生产能力为每年______________。合营企业将努力提高许可产品,改善管理,以适应国际竞争。
3.合营企业尽可能开发许可产品的新品,以满足国内外市场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资本结构
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其中甲、乙方各出资50%。
2.甲方出资:
(1)厂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国产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资企业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出资:
(1)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先进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业产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业产权的技术资料包括影印本的专利证书和注册商标证书,有效期说明,技术特点,实际价值,价格计算依据等。
4.合营企业各方必须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付其出资。迟交必须交纳利息或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甲、乙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和其政府批准,该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条专利许可
1.乙方同意向合营企业转让下列独家许可:
(1)专利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专利许可协议,用乙方专利生产、使用和销售许可产品。
(2)商标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商标许可协议,用乙方商标销售许可产品。
(3)专有技术独占许可,根据本协议的技术援助协议,用乙方专有
技术生产和销售专利产品。
2.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的同时,将全面贯彻执行上述三个协议:专利许可协议、商标许可协议和技术援助协议。
第六条产品销售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销售许可产品。
2.通过乙方世界销售系统销售的产品的初期销售量为总产量的________%。同时,甲方将协助合营企业通过中国的`外贸公司出口许可产品。
3.许可产品也可以在中国市场出售。
4.合营企业所需购买的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和配套件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首先在中国购买。当然,也可使用自己的外汇直接从世界市场购进。
第七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主要事宜。
2.董事会由____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__________名(包括董事长)由甲方指定;____________名(包括副董事长)由乙方指定。董事的任期为4年,若双方同意,任期可以延长。
3.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出席会议的法定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2/3)。若董事不能出席会议,应授权代表出席会议,代表他投票。
若在任期内,因死亡、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能履行职责者,双方同意充分合作,并由因其指定的董事死亡、退休或其他原因造成空位的一方予以便换。
4.对于下列问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修改合营企业章程;
(2)终止和解散合营企业;
(3)增加或转让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4)合营企业同其他经济组织合并。
其他问题的决定,以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的简单多数票作出。
第八条管理
1.合营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1人,副经理2人,任期4年。总经理由甲方指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和日常管理工作。副总经理由双方各指定1人,协助总经理工作。
3.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
第九条劳动管理
1.合营企业的中方专家、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由甲方招聘;合营企业的外方专家由乙方招聘。
2.合营企业的专家、职员或工人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由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决定。
第十条财务与会计
1.协议双方充分认识到,为了他们自己的合营企业的最大利益,必须尽一切可能增加生产。因此,双方同意合营企业应保留足够的收曾,用于扩大生产和其他需要,如奖金和福利基金。合营企业的年留用资金比率由董事会决定。
2.合营企业雇用合格的财务人员和审计员,设立会计账目,合营各方可随时查看。
3.合营企业的财政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合营企业的净收入,在扣除储备金、奖金和企业发展资金以后,根据各方出资在注册资本中占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税费
1.合营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纳税。
2.合营公司的职员和工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纳税。
3.合营企业进出口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缴纳或减免关税。
第十二条合营期限
1.合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2.若双方同意延期,合营企业必须在期满前6个月向政府的主管部门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
第十三条解散与清算
董事会宣布解散合营企业,必须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则,并成立清算委员会。
合营企业解散和清算的一切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办理。
第十四条保险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五条仲裁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分歧与争议,若董事会通过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的同意,签署书面协议,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火灾、洪水、爆炸、风暴、事故和战争等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履能协议,不构成违约或索赔之缘由。
2.遭受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发电报后____________天内提交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供双方据以友好合理地解决有关问题。
第十八条通知
一切有关本协议的通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地址如下:
ac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d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合营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日期以通知发出日为准,但改变地址的通知以通知收到日为准。时间按通知方所在的时区计算。
第十九条唯一协议
本协议是当事人的唯一协议,并取代当事人双方以前明确表示和暗示方式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承诺。
第二十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形式、效期、解释和履行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第二十一条文字
本协议以中、英文书写,两种文本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在产生分歧时,以中文本为准。
兹证明,双方委派各自代表,在以上开首语中书面的日期签署盖章。本协议一式二份。
ac公司:(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bd公司:(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合资经营合同10
目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3)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4)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5)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6)合营双方的责任
7)技术转让与保密
8)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9)合营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10)董事会
11)经营管理机构
12)劳动管理
13)财务和利润分配
14)保险
15)特别约定
16)争议的解决
17)合同文字
18)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 总则
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的其他有关法规(以下简称法律),通过诚挚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建立合资经营企业《 》(英文名称:《 》简称_______),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__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章 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第一条 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_
第二条 合资经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是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的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提供优质的技术和教育服务,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和提供咨询服务,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合营公司还应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方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合同公司自成立日起合营期限为___年。成立日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双方至迟于合营期满之日前六个月达成延长合营期限的协议。
第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美元。
第九条 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共为_____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甲、乙双方按下列比例出资:
甲方:
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出资方式:
折合_____美元的人民币现金。人民币一美元的比价按交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售出牌价计算。
乙方:
__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
出资方式:
现金____美元,其中包括合营公司经营所必需用的部分设备等。
第十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二期缴付。第一期共缴付___美元,双方各缴付____万美元。并应在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天内付清。第二期出资的缴付时间由合营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甲、乙方投资中的外汇和合营公司的外汇收入均应以外汇存入开户银行。只有当董事会决定将外汇(全部或部分)兑换成人民币以支付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开支时,才能将外汇存款兑换为人民币。
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规定时间缴纳全部或部分出资,则出资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向合营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计算,每月缴付一次。人民币一美元比价按滞交期间的最高比价计算。
第十三条 投资双方缴付出资额之后,应由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议师验证,并开具验资报告,向投资双方发给出资证明书,并向中国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任何一方均不能无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转让。
第四章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第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的用户提供下列服务:
(1)计算机硬件的安装/拆除和软件的安装
(2)改进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和技术性能
(3)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维修、保修
(4)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和翻新、改装
(5)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的技术性能鉴定
(6)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技术的技术咨询服务
(7)计算机系统的现场规划
(8)供应计算机备件、备机
(9)大专水平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职业技术教育
(10)国际市场计算机价格的咨询服务
(11)代理____公司在中国和___地区的销售服务
(12)来料加工性质和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13)开发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第十六条 合营公
司的发展:
第一阶段:主要为中国境内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用户提供服务
第二阶段:建立大专水平的计算机技术职业教育机构
第三阶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四阶段:为中国境外____地区提供服务
第五章 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设立在中国____,所需的生产、经营、教育、办公等场所由甲方以优惠条件提供,合营公司按月缴付租赁费。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上述场所也可以由合营公司自建,甲方以能争取的优惠条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电等设施。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所使用的场所发生土地使用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六章 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十九条 甲方的责任
(1)办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合营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场所,水、电以及其他为实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资。
(3)选派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参加合营公司的工作。
(4)协助办理乙方派遣来合营公司工作人员的入境签证等手续。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协助合营公司对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中国进行的培训工作,培训费用由合营公司支付。甲方提供优惠条件。
(6)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品、通讯设施、交通工具、燃料及运输设施等。
(7)向合营公司提供中国国内市场信息,并协助合营公司开辟中国国内市场的代理销售渠道。
(8)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取得按本合同规定进行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外汇的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可能的减税、退税和免税的手续。
(10)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条 乙方的责任
(1)根据合营公司的委托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寻找计算机用户。在转售过程中所取得的利润归合营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续费或佣金。乙方在中国和____地区的全部在合营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应通过合营公司进行。
(2)以优惠价格向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和备机;测试仪器和工具;以及软件等合营公司经营所需要的其他产品。
(3)根据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应选派优秀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合营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国或____地区参加计算机硬件的安装、维修和开发软件等技术工作或进行技术指导。合营公司向乙方付费并承担上述人员的日常开支。
(4)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人员赴___时的入境签证等手续,并提供工作、学习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根据合营公司要求的培训计划接受合营公司选派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到在乙方的设备上和学校内进行培训。经过培训之后应能够按所学内容独立工作。培训费按乙方的标准价格减半。合营公司支付培训费及受训人员的旅费和生活费。
(6)为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销售或进行服务的___国政府许可证。向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其系统的安装、管理、维修、翻新等方面的专有技术。
(7)定期向合营公司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并协助合营公司进行来料加工性质的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8)尽最大努力帮助合营公司的代理销售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服务,并向合营公司缴付代销佣金。
(9)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与保密
第二十一条 合营公司可以与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经营范围及规模所需要的先进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Know-how),甲方或乙方与合营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均采取优惠条件。
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发明或专利权或专有技术属合营公司所有,有关的全部资料由合营公司独立保存。
第二十三条 合营公司通过技术转让协议所取得的专利权或专有技术的保密按双方签订的有关转让协议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非经合营公司批准,合营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营公司拥有的技术知识。合营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营公司的技术知识时,须与合营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并履行协议规定的保密条款,合营公司按优惠价格收取技术转让费。
第二十五条 合营双方应要求各自选派到合营公司工作的人员履行对技术知识的保密职责。
第八章 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第二十六条 由合营公司的雇员、转包者、代理人在为合营公司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发明,软件或者专有技术的发展或改进,所属权均归合营公司所有。与此有关发明的专利申请以合营公司的名义进行。
第九章 合营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第二十七条 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备机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采购争取与中国其他单位享有同等价格,并且以人民币支付。如果在中国市场采购的物品不能满足合营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质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营公司将以优惠价格从乙方采购。但若乙方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合营公司可以自行在国际市场采购。若准备在国际市场采购,合营公司将通知乙方价格和条件。
第二十八条 合营公司备件库中的备件和任何计算机设备、软件、专用工具以及其他产品的销售和计算机服务、培训可以由合营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或____国家进行,也可以委托合营的双方或第三方代理。这种活动除应遵守政府的有关法律和法令外,还应参照____国政府的有关规定。这些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在有竞争力的条件下,应保证合营公司的经营获利。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或者不是由合营公司分支机构生产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的销售,合营公司将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有关协议应当在乙方和客户之间签署。但合营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营公司将获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销售佣金。
只有当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户付款之后,才付给合营公司这种佣金,佣金将以乙方收到的同样的付款形式付给合营公司。
第十章 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登记注册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三十条 董事会由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乙方委派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
由乙方委派。董事会的任期____年,董事会的成员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三十一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为代表。
第三十二条 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开董事会时作为他(她)的全权代理人行使其权利。出现此情况时应将全权代理委托书交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决定以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全权代理人的多数票通过,但重大事宜必须经全体董事或其全权代理人同意方能通过,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章程条款的修订
(2)异常情况的处置,包括异常情况的建立、撤销和延期
(3)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
(4)双方其余各期出资额投入日期
(5)经营范围的任何改变
(6)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7)利润分配方案
(8)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独立审计师的聘请或解聘
(9)预算的决定或决算的批准
(10)价格和销售条件的决定
(11)超过___美元的合同的签订
(12)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建立的或撤销
(13)每季度借款超过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过____美元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在合营公司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内召开。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议,在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举行,若经董事会决定,也可以在其他地点举行。
第十一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第一任总经理由___方推荐。第一任副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经营管理机构应包括总会计师一人。上述人员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四年。经董事会批准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以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合营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不能或不愿意履行其职责的,或无能力成功地经营合营公司的,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可随时撤换。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招聘职工,须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录用。在合同的头__年,人员的选择、考试和录用应由合营公司和甲、乙双方联合进行。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 财务和利润分配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外汇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规办理。但是为使合营公司的经营有足够的外汇,应当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账册、统计报表均同时使用中、英两种文字。合营公司的人民币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别记账以人民币为统一记账核算单位。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公司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之后为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可分配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分配。上述三项基金的比例由董事会视合营公司经营情况决定,其中储备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应超过毛利润的__%,且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法令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根据各方投资比例分配,___方优先取得外汇。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合营公司将在___方协助下采用来料加工加工费的方式解决____方所分得利润中的人民币部分。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有关的税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办理。合营公司将尽量取得减、免税的优惠,即: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在获利经营的头___年免缴所得税,并且在此后___年减免所得税___%。合营公司还将申请在允许的最长时期享受各种减、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审计师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账册、统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请他自己选择的其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地,他有权进行这种审查,而且合营公司将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请的其他审计师的费用由聘方承担。但是任何这种额外审计的内部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十四章 保险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保险费由合营公司缴付。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的保险如在任何中国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之外时,可以由双方同意的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 特别约定
第五十条 如果由于中国或____国政府有关法律、法令和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受阻甚至无法执行时,有关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转交上述的有关文件。
第五十一条 上述第五十条情况发生时,双方应迅速通过谈判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修改,以使投资双方不致因此而受损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变动,另一方有权根据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止本合同,但应提前___天
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十二条 由于受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响,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难或不可能时,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对方,并应于可能的最短的时间向对方提供事故详情以及对合营公司经营的影响或损毁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根据事故对合营公司损毁或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散合营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暂缓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或者停止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三条 由于发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者由于合营公司连年
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可以提请解散合营公司。
第五十四条 合营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均视为违约,合营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还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终止本合同。若合营双方仍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经营期满而又没有延长其经营期,或提前终止解散时,应由董事会组成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程序。合营公司的财产将按清算时的账面余额进行清算。现金应以现金分配,其它财产,包括应收的帐目,应按当时在中国或国际市场可得到的最高价格兑换成现金。在清偿债务之后,清算财产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给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
第五十六条 当本合同终止,如果合营公司尚有资产或者在销售区域内有产品,双方可以按合营公司同意的,但不超过购入价格购买这些资产或产品。在做资产负债表时,应记入这些金额。
第五十七条 当本合同终止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处理,任何一方可以优先购买另一方在清算时分得的财产。
第五十八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合营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长期,双方之间发生的争议和要求,或有关结束合同的争议和要求。应当由有关双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气氛下通过诚挚的协商和谈判解决。若双方不能在___天内解决争议,应交由____仲裁院按照此协议签订日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将由____仲裁院选定的仲裁员进行。他的裁决将是最后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整个仲裁过程,包括辩论和摘要都用___语进行。由仲裁院做出的决定被认为是最后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有关仲裁的花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专家、证人和法律顾问的花费。
第六十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七章 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条 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属文件和附录,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并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条 一旦本合同结束,字头____和字词____不经___方的书面允许,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十五条 甲、乙方双方向对方发送通知,可以采取电传或电报。但若通知涉及双方权利或义务时,应同时以书面文件通知。邮件应是邮资已付的航空挂号邮寄。
双方的法定地址为邮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以中、英两种文本在中国____签字。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合资经营合同11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 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第三章 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 利润分配及亏损负担
第五章 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 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第十二章 纳税
第十三章 保险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_________公司。
第一章 _________合营公司的组成
1·1 合营各方为: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_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1·2 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外文名称为:_________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1·3 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 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2·1 营业范围:
合营公司将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询服务:
煤矿,冶金,石油,交通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项目的附属项目等。
2·2 服务内容:
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提供下列各类服务:
2·2·1 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
2·2·2 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 可行性研究
2·2·4 项目评价
2·2·5 选择土建施工部门
2·2·6 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
2·2·7 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2·8 技术转让
2·2·9 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
2·3 合营公司将根据上述服务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计划,寻求承担中国国内或国外项目。
第三章 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3·1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_________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3·2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元,专有技术使用费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元,机械设备_________元,专有技术使用费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3·3 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_________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_________。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14·3条办理。
3·4·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 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 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5·1 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合营期限为_________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 如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6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 年为限。
5·3 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按照中国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订立公司清算计划。妥善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义务
6·1 甲方责任:
6·1·1 按照3·3条的.规定,按时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1·2 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6·1·3 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为合营公司提供国内外工程项目。
6·1·4 协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经验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
6·1·5 协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6·1·6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 乙方责任
6·2·1 按照3·3条的规定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2·2 按照11·1条及附件的规定。提供适用及先进的技术。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
6·2·3 按照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提供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协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6·2·4 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2·5 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寻找国外有关工程项目。
6·2·6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 免责范围:
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直接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
第七章 董事会
7·1 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名;乙方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
7·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后,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须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
7·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8·1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名。由甲方推荐_________名。乙方推荐_________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_________年。
8·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9·1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_________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
9·3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_________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一章 劳动管理
10·1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 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11·1 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着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能力。技术和服务的提供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成功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式。具体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
11·2 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_________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使用这些技术。
第十二章 纳税
12·1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12·2 合营公司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金。
第十三章 保险
13·1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1 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_________。
14·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_________。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营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响的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作为违约处理。
15·1·1 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和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15·2 一旦事件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他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6·1 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机构仲裁应遵守该机构的仲裁程序。
16·2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7·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前两款所述变更情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迟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 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18·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18·3·2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_________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资经营合同12
目录
(1)总则
(2)资本
(3)贷款和租赁
(4)资本转让
(5)董事会
(6)经理部门
(7)主要业务活动
(8)技术转让
(9)产品销售
(10)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
(11)技术培训
(12)工厂筹建工作
(13)外汇管理及平衡
(14)利润
(15)财务和审计
(16)税收优惠
(17)保险
(18)职工雇佣、解雇及辞职
(19)职工工资标准和奖惩
(20)双方的责任
(21)审批及注册
(22)合营期限
(23)不可抗力
(24)保密
(25)争端
(26)文本和通知
(27)合同的生效
(28)附则
附件 技术转让及商标许可证合同。
第一章总则
1.1合同双方
本合同以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以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根据(合资法)的规定由双方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市签订本合同
1.2法定代表和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1.3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投资双方同意合营企业的名称定为:
中文名称:__________
英文名称:__________
(以下合资公司简称为“公司”)
地址:__________
1.4公司组织形式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双方所负经济责任以各自认缴注册资本为限,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企业,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并受中国法律保护和管辖。
公司将不从事致使__________方违反__________国法律或有关出口许可证规定的行为。
1.5经营的范围和目的
公司开创阶段主要在__________生产面向__________市场的计算机产品,并进行有关销售,服务活动,以及开展一些其他合理的有关业务,这些业务包括开发当地市场需要的应用软件。公司可以在__________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公司生产的第一个产品是__________方__________计算机,公司将采用__________方在__________工厂目前所用的最先进,高质量的自动化生产技术和测试设备,保证所有产品在质量、工艺和可靠性方面达到__________世界标准。公司在经营__________型微型计算机中取得了生产、销售,服务和支持的经验后,进一步生产__________系列等其他__________方的产品(有关这些产品的技术转让另行议订),同时公司可根据中国和国际市场的需要,开发新产品。
投资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及公司生产能力,共同拟定__________年(生产纲领)作为公司开业头__________年的目标。以后生产计划按市场需要以及公司的生产能力进行安排。
第二章资本
2.1资本及投资比例
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美元,贷款可达__________美元,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美元,双方承担责任限于注册资本、投资比为:__________方__________%,__________方__________%,今后投资额有变化时,双方投资比例始终保持不变。
2.2投资各方注册资本的构成
__________方现汇__________元。
技术出资作价相当于:__________元,合作__________元。
__________方:现汇__________元
投资双方的注册资本出资,必须在合资公司注册登记后,经双方认定后日期一次或分期汇入合资公司开立的帐户内。
2.3出资证明书
公司不发行股票,合资双方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贷款和租赁
3.1贷款
公司在需要时可以向中国银行或__________银行申请贷款。__________方将协助申请取得中国银行贷款,贷款金额可达__________元。
3.2租赁
公司所需要的部分生产设备将由__________方协助公司向国际有关银行租赁。
公司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和办公、生活用房将由__________方协助向中国国内有关单位租赁。
第四章资本转让
4.1资本转让
双方资本非经过他方同意,不得转让,除__________方转让于__________外。合营一方如需要转让其出资额时,在同样价格条件下,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等于当时资产负债表上转让方面份额的资本净值。
进行上述资本转让应经审批机构批准,一经批准由受让方以__________元立即转给转让方。
4.2资本变更注册
合营期内注册资本如增加或转让时,均应在一个月内报政府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董事会
5.1董事会的组成
自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应在一个月内组成董事会,董事会人数为__________人,其中甲方_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_人,董事会包括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一名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5.2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有关董事会事项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经理部门
6.1正、副总经理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均由董事会任命。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开业后总经理先由__________方人员担任,副总经理由__________方人员担任。
在公司初期阶段,__________方将为公司提供各部门管理人员,这些人员将由总经理任命。公司将努力从开业之日起,开发和培养__________的管理人员和经理人员,以承担公司的各级职责。
6.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正、副总经理。
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
6.3任务及职权
有关正、副经理任务和职权等均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规定。
6.4正、副总经理的更换
正、副总经理如有某种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由双方提出新的人选名单交董事会任命。
6.5经理
公司根据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可以设定经理若干人,在正、副总经理领导下进工作。
第七章主要业务活动
7.1业务活动内容
公司将有计划地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初始阶段直接向__________方的供应商购买装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在公司进行装配和测试。公司将尽最大的可能,在中国市场向那些能够达到公司质量、数量、价格和交货要求的装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等的供应单位购买。
__________方确保公司生产的第一批产品就必须在质量、工艺和可靠性方面达到__________世界标准。公司在开业头__________年,执行经董事会决定的(生产纲领),并将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司商业成功的原则经董事会批准、修改生产纲领和扩大经营其他产品。
7.2公司经营范围还将包括13.1.1条中提出有关业务活动。
7.3进出口业务
公司按照政府的(合资法)规定有权直接进口与公司产品有关的元器件、零件、原材料和设备并出口公司的各项产品。
第八章技术转让
8.1初期的技术转让包括附件1所列明的技术内容。
8.2__________方的服务:在开始的__________个月里,__________方向公司提供的管理、技术、采购和符合逻辑的支持服务的费用均包括在技术转让费里。
______个月后,公司将每年向__________方支付以上全部的费用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一名全日制总经理的工资;
(2)一名全日制工程师的工资;
(3)一名全日制管理人员的工资;
(4)进出口许可证服务;
(5)质量保证服务(__________个人月);
(6)产品的全部工程改变和更新;
(7)所有现行操作系统的更新和培训;
(8)全部现行实用软件更新和培训;
8.3附加技术;
双方在条款、条件和价格方面取得一致意见后,公司可以从__________方得到需要的附加技术。
8.4第三方技术
公司可以从第三方面获得技术,特别是软件。__________方将协助公司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但是公司必须支付所要求的提成费。
8.5商标
假如公司生产的产品达到__________方的设计、质量和可靠性的标准,公司可以使用__________的商标和标志,公司不可以在损坏__________名誉的情况下,使用__________的名称或商标,__________的商标用于公司产品内销时公司不支付使用费、产品外销时,商标使用费另行议定。
第九章产品销售
9.1中国国内销售
公司产品的国内销售及保修和维修服务业务,将由公司委托中国有关机构进行。初期__________年阶段__________方将负责安排在中国市场的销售。
9.2中国国外销售
公司产品向中国境外销售,需经__________方同意,__________方应在第__________年后负责公司产品的外销。外销的产品额不低于公司年总产值的__________%。外销产品的价格可按照__________方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内部结算价格,或也可以其他更好的价格销售。
9.3销售价格
公司外销产品价格将视国际市场情况以取得有竞争性的优势为原则,由公司确定。内销价格视中国国内市场情况以取得国内竞争性的优势为原则,由公司确定。
第十章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
10.1采购原则
公司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应尽可能在中国购买,对于在合营期间中国暂时不能供应的部份,________方应以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和优惠价格予以供应。公司也可按照__________方标准在国际市场上直接采购。
10.2提高国内元器件自给能力
__________方将尽其所能,通过公司协助__________的元器件、配套外设工厂引进有关的制造技术和基本设备,使________能生产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元器件和零部件来供应公司。
第十一章技术培训
11.1__________方应派遣技术、管理人员指导和帮助公司技术和业务的发展并培训公司的人员。包括公司派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去__________参与有关产品的开发工作以利于公司今后技术的发展。在产品进行商业生产达到__________国标标准后,在必要时_______方仍将继续接受公司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到__________方培训。公司应向__________方支付有关费用,具体条款参见本合同附件1。
第十二章工厂筹建工作
12.1现存设施的技术改造方案
投资双方初步商定将向__________厂租赁__________市原__________厂和__________厂的厂房作为合资公司使用的房屋。________方将根据__________方制订的'房屋技术改造方案,改建房屋。房屋改建所支出的费用将列入公司的开销中。
第十三章外汇管理及平衡
13.1外汇平衡
13.1.1双方认为公司的外汇收支应争取保持须差,为此公司可逐步开展下列业务,以取得公司的外汇平衡。
(1)公司开业后的第__________年返销一定数量的产品;
(2)建立中国国内的支持工业,减少元器件、零部件、外部设备的进口量;
(3)成立软件开发中心,出口软件;
(4)设立维修服务部,为在中国的外国单位维修服务;
(5)开展技术服务以赚取外汇;
(6)为在中国的外国用户提供应用软件服务。
13.1.2为了增加公司的外汇收入,经__________政府批准公司将按照规定手续采取下列方法。
(1)在中国国内以外汇形式出售公司产品;
(2)同__________方出口批量手工艺品,其他小礼品,以及办公室用品;
(3)在中国境内处理工作,支付的款目一律用__________币支付。这些付款包括工资、税收、关税、租费及诸如此类的费用。
13.2公司外汇收支管理均应按照(合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办理。
第十四章利润
14.1利润分配
公司所获得的年利润总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应扣除一定比例的储备资金,企业发展资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有关三项基金的具体提取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扣除上述三项金额后的净利润由董事会根据投资双方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14.2利润支付
公司对__________方分得的利润,应由公司自有外汇支付,按照政府有关税法规定和扣除税款后,由公司按时汇入__________方指定的开户银行。__________方表示公司开业的头__________年里,不汇出分配的利润,__________年后__________方将汇出累积利润的__________%,以后每年按本合同第14.1条之规定分配利润。
第十五章财务和审计
15.1会计制度
公司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的折旧率等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执行。
公司可以附加记录以沟通__________国应用的一般会计制度,公司将向投资双方提供月报,月报以中英文书就。采用人民币为单位,折成美元作为附注。公司的一切报表均用中英文书写。
15.2记帐货币
公司记帐单位用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的兑现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办理。
15.3审计
公司帐目任何时候都向合营双方和各自的国内审计师公开年度决算报告聘请在中国注册的独立会计师审核。公司应负责向董事会提交营业报告和年度决算报告(包括整年度内经审查损益表和资金平衡表),并附有独立会计师的审查报告。年报用中英文书就。
15.4开户银行
公司应在中国银行分别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号,并接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总局__________分局对外汇收支的检查。
15.5财政年度
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的日历年制,即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同时考虑到乙方会计年度的惯例,公司将向乙方提交一份以会计年度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日止的财政报告。
第十六章税收优惠
16.1税收的减免
公司可以向政府申请从获利年度开始享受__________年所得税的完全免税,以及__________至第__________年的__________%的减税,公司对利用任何利润在中国境内的再次投资享受减免税优惠。
公司按合同和可行性报告规定的内容作为投资,而进口的各种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均按有关规定享受免税待遇,所有进口零部件的关税将按照中国当时制订的进口关税标准办理。公司进口物资中用于出口产品部分,可由公司向海关申请,退回海关税收。
第十七章保险
17.1投资保险和付款
公司的各项保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若有中国保险公司不能进行保险的项目,可以到外国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八章职工雇佣、解雇及辞职
18.1雇佣
公司可以同工人达成全日、临时、非全日工的雇用合同,这些合同可以规定长达__________天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任何工人可以被解雇而无需提出任何理由。雇用合同通常为__________年期限,双方同意可以续约,对于一些享受__________方或公司提供培训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雇用合同期限一般都会超过__________年。劳工合同由公司和个人签订。签订后报__________年劳动局备案。
__________方也可向合资公司推荐雇员。
18.2解雇
根据中外合资企业的劳动管理法规和劳工合同,可以解雇部分职工,被解雇的中国籍职工由__________市劳动局或__________方另行调配,__________方推荐的受雇人员由__________方负责调配。
18.3辞职
公司职工可按公司劳工合同规定要求辞职。
第十九章职工工资标准和奖惩
19.1一般职工劳动费用
公司一般职工的劳动费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公司允许各管理职能部分直接向每个雇员发放奖金,鼓励贡献较大的雇员。
19.2高级职员工资
(1)公司的高级职员正副总经理,正副总工程师,正副总会计师由董事会直接任命。工资待遇由董事会决定。
(2)公司职工工资,由合资公司支付,必须使用非人民币货币的有关职工其剩余的人民币,可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__________市分局申请,以当日牌价折成美元从公司外汇帐户中汇出。
19.3职工福利及奖惩
公司职工的所有福利,奖励和处分按照上述劳动管理法规在劳动合同予以规定。
第二十章双方的责任
20.1__________方的责任
__________方同意在公司合同有效期间和合同延续期间承担下列义务:
(1)向公司提供足够的工具、设备、零部件、资源。
(2)确保公司得到技术转让合同中所述的技术和信息,帮助公司建立生产过程,确保公司能够有效地生产符合__________方标准的高质量产品。
(3)__________年后与__________方和公司一起制定创造外汇的计划,解决公司外汇的平衡。
(4)以可能的最优惠利率向国外银行贷款。
(5)建立精确的会计系统,向公司提供管理,财务和市场方面的建议和帮助。
(6)帮助公司开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以外的产品,服务或软件出口的市常
(7)帮助为公司业务而去__________国的雇员安排旅行或住宿。
20.2__________方的责任
__________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延续期间承担下列义务:(1)确保为公司设施提供水、电和燃料及现代化的电话和用户电报服务。
(2)确保公司内有适当数量的各级合格雇员,不随意调换受过公司培训的雇员,使公司的利润受到损害。
(3)以最有利可行的利息率,帮助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
(4)安排准备厂房和公司所需的各部门办公室,负责公司租赁厂房和设施的改造。
(5)协助公司获得政府或地方当局所要求的任何批准许可证,以开展公司的业务和扩展业务。
(6)帮助在中国境内为公司工作的__________方的雇员办理多次签证,并安排适宜的住宿。
(7)__________方的雇员在中国为公司工作时,由于在为公司工作中出现的行动或__________而被扣留时,__________方将保证在法律允许下帮助其取得有资格的法律顾问。
(8)解决前__________年的生产所需外汇。
第二十一章审批及注册
21.1审批
本合同及附件,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文件,经投资双方签字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法及其实施条例之规定程序向政府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他协议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1.2注册
投资人接到上述批准后,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公司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合营公司即宣告成立。
第二十二章合营期限
22.1合营期限
投资双方同意合资经营__________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如果任何一方没有在期限结束前的________天前提出终止,还可以自动延长__________年合营期。
22.2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提前终止合同,解散公司。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弥补不可能时,任何一方可提出终止。
(2)当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对方有权提出终止。
(3)遭受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时。
(4)如双方同意终止符合双方最大利益时。
提前终止时,要经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作出决议报送政府批准。
22.3结业
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一切结业程序按(合资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三章不可抗力
23.1双方在改造本合同义务时,如果出现双方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阻碍和延缓,那么一旦这些因素排除后,双方必须尽可能快地恢复履行义务。
第二十四章保密
24.1保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公司的业务经营,技术资料销售及财务情报,不得泄漏给投资双方以外的局外人(用在向投资双方上级组织呈交的报告中所需资料则除外),除非是早已公开的情报,此外,根据合同和合同附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__________方所提供的技术和技术知识也要保密,未经__________方同意,不得泄露给其他方,除非这些技术资料__________方已经向大众公开。为了完成合资合同规定目标,有些技术知识和技术资料需要提供给原材料供应商和用户。为了保障安全,减少干扰,公司的设备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不得让人参观。
第二十五章争端
25.1由于对合同的解释或合同的执行发生争端时,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由__________一名中立仲裁员仲裁。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二十六章文本和通知
26.1文本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6.2通知
投资双方之间的通知,公司董事会的通知和文件以及公司总会计师的通知和报表等均应用航空挂号或电报或电传向法定地址发送,如若地址有更改,须用书面通知他方。
第二十七章合同的生效
27.1生效日期
本合同与章程经投资双方全权代表在中、英文本上签字后,报请政府批准,自批准日期起生效。
27.2修改
今后合资合同其他重要协议书等文件若需要修改,应根据规定要报送政府批准。
第二十八章附则
28.1本合同及其附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
附件
技术转让及商标许可证合同
本合同由__________方和__________(简称公司)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共同签署。
鉴于__________方和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从事设计、制造和世界上销售数据和字处理设备和系统。__________授权_______方签订本合同。
鉴于公司希望从__________方获得制造的专有技术及秘密资料,并以此作为__________方出资的一部分。
鉴于__________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成为在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拥有者,并已向__________转让。
鉴于__________方a同意让公司的全部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及经__________方批准的出口商品使用已注册或已在申请注册的商标。
为此,基于本合同内双方的承诺和协议,__________方和公司订立以下条款,并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1.定义
1.1定义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具有下述明确的含义。
“技术”是指__________的专利,专有技术,版权,以及与设计规范,制造、使用和销售__________型具有__________文字处理能力的微电脑,包括软件,测试诊断程序、技术图纸和零配件草图印刷线路板工艺,元器件技术规范和附件a所述的类似的有关特性和秘密专有技术有关的秘密的和专有的资料。还包括__________生产__________型策电脑的方法和程序。
“地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
“商标”是指英文和中文的“__________”字以及明显的商号标志和任何其他文字形式。用来表示__________和其子公司的产品。
2.技术
2.1技术转让
乙方授予公司“技术”在“地区”内有权使用此项技术,以及销售严格按照“技术”制造的产品,此项技术转让并包括自本合同日起3个月期间,由__________所提供的__________型号技术补充和改进,以后的补充和改进,则从管理服务费内提供。
2.2使用、保密
此项技术只转让给公司使用,除非事先得到__________方的书面批准,公司不能够转让或透露给其他任何人和机构、公司同意对转让的技术保密。
公司并同意尽最大努力使其董事及职员、子公司和用户同意对可能提供给他们的所有技术保密。
2.3注册
在此合同实施后,公司应尽快对技术进行注册并采取其他任何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技术被“地区”内其他人非法使用。
2.4出资
根据上述第2.1节中的权利,公司同意接受该项技术,作为对公司的出资,价值__________元并在公司组织记录中书明该项技术系__________方对公司的出资。
3.商标许可
3.1__________方在此同意公司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在该地区所有产品均使用批准的商标,但产品应是按__________方日后陆续提供的标准、技术规范及指示所制造的产品。
3.2公司保证严格按照__________方陆续提供的标准,技术规范及指示制造产品。若公司不切实遵守这一规定,__________方就有权立即终止本许可合同,并采取必要措施取消公司的该“地区”使用本商标的权利。
3.3公司允许__________方或其授权代表在适当的时间在公司的所有地检查成品及制造产品的方法。
3.4公司同意根据__________方不时的指示使用商标。公司不得以乙方认为可能损害__________方或__________的形象或声誉的方式使用商标。
3.5双方互相理解并同意__________方保留其自己使用任何商标的权利,并允许“地区”内其他用户使用这些商标。
3.6公司未经__________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出口使用该商标的商品。
3.7由于本合同所授予的权力,公司同意支付__________方使用提成费,该费用为:
(1)在“地区”内销售的产品--不付费;
(2)在“地区”外销售的产品--支付__________%的国际与公司转让价格提成费,按日历季度计算
3.8在商标许可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但若公司解散或公司未能切实遵守许可规定的义务,乙方可随时按规定的公司地址邮寄书面通知,取消本商标许可。一旦本商标许可终止,公司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商标。除本合同规定外,公司无权占有或使用商标。当双方发生争执时,在争执未解决之前,乙方可暂停公司的商标使用权。
4.总则
4.1总则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就更改内容的书面签字不得修改或更改。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合资经营合同13
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_________方):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中国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
生产_____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_________元,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现金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方:
现金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_________(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4.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_________;
5.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6.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7.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8.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9.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10.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_________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2.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____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中才有此条款。)
1.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_________(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_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__%。(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___%。
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____%。
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 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_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九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险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一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适用法律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地_______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____________(被诉人国名),由_________(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六十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二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营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_,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字。
中国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国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资经营合同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11 本合同的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北京市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北京市西郊二里沟,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国 地,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按丙,丁方依次排列)。
12 合营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公司的名称 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 。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
合营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13 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 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21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 产品; (主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221 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 。
222 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至 。
(注: 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3 合营企业产品的销售由 公司为总代理。具体的销售办法另签协议。
第三章 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元(或双方协商的另一种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32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 元。厂房 元。土地使用费 元。
工业产权 元。其它 元。共 元。
乙方:现金 元。机械设备 元。工业产权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其它 元。共元。
33 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得到营业执照后 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 条办理。
34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 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 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51 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 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 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公司合营期限。应在公司期满前六个月,向原申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每次延长以 年为限。
53 在合营期满时,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将用 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61 合营企业在正式开业前,应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611 甲方责任:
办理为建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的申请。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厂房的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
按 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等(详见附件),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厂所需的其它人员。
612 乙方责任:
按第 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详见附件一)。
为使合营公司得到 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维修的全部技术,为保证全部技术转让。乙方将提供: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和方法,生产和质量的管理方法,工厂的设计和改造及工厂的组织方法和安装维修方法等。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事宜,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62 在合营企业正式开业后各方将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应,产品的销售,信息交换等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第七章 董事会
71 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 名,乙方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 名,由 方委派。
7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时,必须事先通知合营公司和合营另一方。
7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开会时间均按合营章程规定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81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 方推荐,付总经理 名,由甲方推荐 名,乙方推荐 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 年。
8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8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91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信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93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 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 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 劳动管理
101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 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111 合营公司为生产和经营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得超出国际市场的合理价格。
112 在采购上述设备和材料前,甲乙双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并可派员实地考察,必要时可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 纳税
121 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22 合营公司的职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 保险
131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合营公司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1 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详见附件)。
14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1 1 不可抗力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时,已及时采取各种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52 在事件影响已经克服或处理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61 发生合同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2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裁决裁定。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7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经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合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 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18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 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 地签字。
194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代表 国 公司代表
签 字 签 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 乙方见证人(签字)
合资经营合同15
(一)概述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外合营者根据中国法律、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而中外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法律文件就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同)
合营企业合同属于我国涉外经济合同的一种,但由于这类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设立企业,所以它与其他的涉外经济合同有所不同。对于这类合同的基本内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件》第14条作了规定,所以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营企业合同时,一定要根据法律的规定。下面我们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4条的规定,参照本章合同格式对这类合同的主要条款加以说明。
(二)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在合营企业合同中,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只能为有限责任公司。这是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明确的问题,而据此,合营企业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即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股东承担债务责任的最高限额。而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合营各方所认缴的出资额之和,作为合营者来说,其最基本的义务就是缴纳出资。因而合同中的这一条款是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形成合营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在这一条款中,我们要注意明确以下问题:
1.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比例关系。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确定二者的比例关系是为了明确企业自身资产与企业借款之间的比例,在这一问题上,合营双方必须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如1987年3月国家工商局颁布的《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同时双方当事人还要考虑到许多因素,如企业的正常负债比率等,协商确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关系,以尽可能多地引进外资,发展合营企业。
2.出资方式,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件》第25条的规定,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主要有四种。(1)货币出资,以货币出资时,要明确规定货币币种、数额,以及人民币及外币的折算方法等。(2)实物出资,实物出资的内容非常广泛,可以包括厂房、设施、工具、原材料、运输工具等等,多为中方合营者所采用,为外方采用时多是为合营企业提供一些先进的设备。在这种出资方式下,当事人双方一定要明确规定作价方法,原则,计价依据,以做到公平合理,对外方以设备出资时,要规定好条件,如其设备必须达到一定先进水平,价格不能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等,以防外方借此机会用一些质量低劣的设备欺骗我方。(3)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对这种出资方式,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8条明确规定了以此种方式出资必须具有一定的条件。合营各方约定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只有符合该法规定的条件,才能作为出资标的。以这种方式出资时,合营各方必须约定技术作价的方法,这非常重要,中方当事人一定要注意以免高价引进外方一些过时的技术。(4)土地使用权出资,这种方式往往是中方合营者最主要的出资方式。以这种方式出资时,要注意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并且要依法作价。另外对于土地使用费在合营期内是否要调整及如何调整作出规定。
(三)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
在这一条款中,合营各方依其自身经济利益之需确定其在组织机构中的管理权。在草拟签订这一条款时,必须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根据该法规定,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的基本形式必须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所以合营各方只能有此约定,而不能有其他不同约定。另外,该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的'基本内容作了许多强制性规定,如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权限范围某些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等等,这些规定合营各方必须遵守,在合同中不能加以改变,这是合营各方在签订这一条款时必须加以注意并加以遵守的。当然,这一条款中仍有许多内容是由合营各方以协商形式加以确定的,如董事长、副董事长由何方担任,董事名额的分配,经理的人选确定,以及经理的职权范围,等等。但在约定这些内容时要注意不违反法律规定。
(四)物资购买及产品销售
这是合营企业生产经营中所涉及的最重要的问题。对于物资购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对此也有规定,合营各方一定要加以遵守。具体说来,合营各方应首先明确所需物资在国内工国际市场购买,再约定购买的方式以及所涉及的一些问题。
对于产品销售,也要首先明确是在国内市场亦或国际市场销售,在订立这一条款时,要注意我国有关的政策法律,如产品在国内、国际均有销售,则要规定内、外销比例。再者就是关于销售的价格、商标等问题。尤其在知识产权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合营企业的中方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商标问题,要注意利用合营企业创造出自己的商标。
(五)外汇管理
合营企业的外汇管理是合营企业合同中的重要内容。由于我国实际严格的外汇管制,所以合营企业的外汇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合营企业的外汇管理中,保持外汇收支平衡是其重要内容。解决这一问题一般有三种法律途径,一是合营企业多出口创汇,二是合营企业依法在国内销售一部分产品并收取外汇,三是由国家有关部门调剂,其中第一种最为有效。当然合营各方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适于自己的途径。
(六)结算条款
在合营企业终止的情况下,需要对合营企业进行清算。因此这一条款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合营各方在合营企业合同中主要应对以下内容作出约定:即清算委员会的任命,其责任和权利,清算后财务的分配原则和次序等,以确保合营企业能依法终止并且尽可能地不遗留其他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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