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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合同

时间:2024-06-28 20:14:29 经营合同 我要投稿

特许经营合同【精】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特许经营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特许经营合同【精】

特许经营合同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通过分部使足疗加盟店获得总部(_________公司)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足疗加盟店,并获得分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足疗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足疗加盟店。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足疗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足疗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足疗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足疗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足疗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足疗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足疗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足疗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足疗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分部和足疗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加盟商与足疗加盟店

  第五条加盟商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____岁至____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条足疗加盟店

  足疗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足疗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足疗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

  足疗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装修,经分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足疗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七条合同文本

  分部与加盟商签订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文本,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与足疗加盟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条合同审查

  分部与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应当将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关资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报总部审查。

  总部收到后,应在_________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合格,总部将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本合同自总部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时生效;如不符合总部规定,总部将不予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本合同不生效。

  在总部审查批准期间,分部和加盟商均无权终止本合同。如未经总部审查批准,加盟费返还加盟商。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九条许可的权利

  分部许可足疗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足疗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

  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十条使用方式

  分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设立足疗加盟店: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足疗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足疗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足疗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十一条许可形式

  基于总部授予分部的_________许可权,分部许可足疗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分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分部对许可足疗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分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足疗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足疗加盟店而不至于对足疗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分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足疗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足疗加盟店,但与足疗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足疗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三)_________。

  第十三条营业场所

  分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足疗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建筑物_________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系_________拥有。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经分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四条特许区域

  足疗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足疗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足疗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五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足疗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第十六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足疗加盟店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分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分部及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分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

  第十七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八条经营手册

  分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详细载明足疗加盟店操作规则的《特许店经营手册》(以下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经营手册的更新

  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册进行更新,使足疗加盟店拥有最新的经营手册,费用由总部承担。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足疗加盟店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二十条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足疗加盟店的实际情况,经分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足疗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足疗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足疗加盟店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二十一条经营手册的执行

  足疗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分部有权监督、检查足疗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足疗加盟店应当向分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足疗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足疗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足疗加盟店经理及_________人员查阅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六章培训

  第二十三条培训职责

  对加盟商提供的培训与支持,除下列几项由总部进行之外,均由分部承担:

  (一)对足疗加盟店经理的初始培训;

  (二)向足疗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缉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

  (三)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初始培训

  总部(分部)应当对足疗加盟店人员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

  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分部具体安排。

  足疗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分部审核批准,分部有权否决足疗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足疗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后续培训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分部应当对足疗加盟店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足疗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足疗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足疗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分部与足疗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足疗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缉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培训

  对足疗加盟店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由分部负责,后续培训由足疗加盟店负责。 足疗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培训的考核

  足疗加盟店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足疗加盟店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本合同终止执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八条培训费用

   根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或分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分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特许经营合同2

  1.合同双方

  特许者: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许者: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__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万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___________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__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___________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___________个),并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___________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___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___________公司标志。

  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___________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___________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___________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_____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a.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b.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c.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d.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e.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f.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g.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a.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b.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c.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d.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a.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b.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c.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__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___________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乙方应在___________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___________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17.附则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饮食健康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产品(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产品”)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_________产品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四条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六条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保证条款

  第七条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系列___________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______(公司总部或某一级市场)统一管理。

  第五章 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加盟金________万元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_________万元。同时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齐。

  第十二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十三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_______________”商号。上述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乙方权利

  第十四条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权。

  第十五条乙方享有甲方出厂价的_________%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产品价格浮动,以发货单为准,对十五日之内的进货给予一次性的价差认定。

  第十六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利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十八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乙方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承担“_______________”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1.统一形象识别

  2.统一服务规范

  3.统一宣传口径

  4.统一价格策略

  5.统一促销活动

  6.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十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环境良好的场地经销“_______________”产品,确保产品在流通期内的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规范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乙方保证不以“______________”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二十六条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甲方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甲方的价格体系,配合甲方有计划的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七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管理办法向指定部门进行订货,并按订单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未经许可不得跨地区订货。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业务但不得拒绝为主动来的授权区域外的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应及时与总部联系,并备有文字说明,以便于总部整体协调。

  第二十九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______________公司”有关标识,停止与“_______________公司”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甲方权利

  第三十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条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最低销售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终止合同,余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条”之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甲方标准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甲方义务

  第三十七条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范围内,对相同系列产品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三十八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十九条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十条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并按约定期限交付产品。并按_______________产品售后服务承诺的要求,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组织调换。

  第四十一条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二条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

  第十章合同终止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六条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四十七条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四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五十条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期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所有权

  第五十一条一切带有表示“_______________”或与“______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条若乙方违反第五十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

  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自乙方执行第十一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五十五条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壹份。

  第五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尽事宜,参照______公司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4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权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

  二、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本示范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三、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的行为。

  四、特许经营涉及的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全面、严密。

  五、在正式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已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了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及有关经营能力的资料。

  合同编号:____

  甲方(特许人):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注册号:经营范围:

  乙方(被特许人):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注册号:经营范围: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商标",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登记注册的商标。

  "专利",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乙方开业和经营的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直营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直营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复合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直营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也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直接特许区域特许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具有独占性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_____省(市)_____县(区)东至_____路、西至_____路、南至_____路、北至_____路的区域。(见附件一:《特许区域附图》)。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其加盟店的营业地,如经批准乙方仅可在特许区域内变更加盟店的地址。

  第四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申请对本合同延期的,应至少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延期合同。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用

  一、加盟费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______元,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支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加盟费。二、特许权使用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在每月/每年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______元;按照加盟店当月/当年营业额的___%,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三、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2、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收取的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或违约金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五、本条所述之特许经营费采用下列第___项方式支付: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六条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商标。商标名称:《商标注册证》编号:,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专利。专利名称:《专利证》编号:,专利内容:。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其他

  二、乙方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在加盟店内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特许标识。

  三、乙方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规范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注册与甲方商标或特许标识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标识。

  五、特许标识或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作出补偿。

  六、乙方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

  第七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______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书面授权文件,以配合乙方进行加盟店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

  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九条

  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条

  加盟店的开业培训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以确保乙方能够独立运营加盟店。

  第十一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经营模式、门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已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加盟店的运营。

  第十二条

  加盟店开业时间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三条

  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特许人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十四条

  乙方认可并同意承认和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十五条

  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并公布监督电话。

  第十七条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八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

  乙方应当保持完整与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乙方的交易记录、会计资料、纳税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二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的统一培训。

  第二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二十四条

  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

  第二十六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七条

  信息披露

  一、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二、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三、方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费、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四、方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与接触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双方也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二十九条

  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货物供应;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

  乙方经营所需之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乙方需增售不属甲方供应的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核准;未经甲方书面核准,不得向其他厂商采购或自行制造。

  第三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采购特许产品,须提前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要求采购产品或维修设备通知之日起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发出指定产品或派出专人赴乙方营业地进行维修。维修累计次不能排除设备故障的,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更换新设备。

  第三十三条

  甲方应对所提供和配送的特许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当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统一零售价,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支付相当于保证金数额的违约金。如逾期未更正超过____日,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责任(可多选):

  1.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元;

  2.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第三十六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第三十七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支付相当于保证金数额的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____日,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可多选):

  1.扣除保证金;2.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3.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

  第三十八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三十九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四十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甲方时生效:i.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全套运营体系;

  ii.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

  iii.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iv.丧失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v.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vi.强行要求乙方接受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的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供应;

  vii.累计次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或因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造成乙方重大损失;

  viii.因生产或销售的特许产品存在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被质监部门处罚的;

  ix.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x.

  第四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或后续的培训;

  五、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七、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八、故意向甲方陈述不完整的、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九、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十、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四十三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复制品。

  第四十四条

  除甲方接收外,乙方应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四十五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四十六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七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九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xi.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七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作已送达。xii.双方同意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及约定承办事宜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第五十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五十一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的附件、从合同(如有)、《经营手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补充条款--------------------------------------------------------------------(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特许区域附图》(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三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四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五甲方《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六甲方《专利证》或其他权利证明复印件--------------------------------------------------------------------(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本页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签于:签于:

特许经营合同5

  甲方:南昌嘉乐时代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嘉乐汉堡连锁餐厅”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 知识产权:特指“嘉乐汉堡”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嘉乐汉堡”全套VI视觉系统、“嘉乐汉堡”

  经 营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 嘉乐汉堡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

  理 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市 (县)区,开设“嘉乐汉堡” 连锁餐厅。

  2.2、 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

  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 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

  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

  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

  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

  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 甲方的义务

  ①、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

  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

  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⑦、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

  承担;

  ⑤、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 、 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

  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

  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按“嘉乐汉堡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

  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

  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 整 (¥元),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 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6.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

  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3、 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

  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

  运费乙方承付。

  7.3、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

  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违约责任

  8.1、 为维护“嘉乐汉堡”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

  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 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

  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乙方

  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 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

  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

  地法院提起诉讼。

  9.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1、

  2、

  甲 方:嘉乐时代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特许经营合同6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贸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经协商一致,特就甲方“乐嘉汉堡连锁店”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合同文本中条款的解释

  1.知识产权:具体为“乐嘉汉堡”品牌、商标、标识、商品名称和“乐嘉汉堡”完整的虚拟仪器视觉系统。乐嘉汉堡”管理模式、方案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有权使用上述所有知识产权;

  2.本合同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3.乐嘉汉堡餐厅产品:“包括甲方设计、开发和生产的产品;乐嘉汉堡”甲方作为全国连锁销售代理获得的系列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垄断的特许授权

  2.1.甲方授权乙方设立“乐嘉汉堡”连锁餐厅。

  2.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特许连锁商店经许可可以使用甲方的商标、服务标志以及表达这些标志、标志和风格的标签和招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的统一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的统一规范管理。

  2.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2.4.双方不存在共同投资、雇佣或合同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垄断经营模式

  3.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登记手续,并开设独立的专卖店,或以商场、超市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全部经营债务。

  3.2.连锁店应配备相应的通讯设施,如电话、传真或电脑,以便快速收发相应的业务文件和资料。

  3.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连锁店不得销售非甲方产品,不得擅自改变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在销售过程中,如果部分产品零售价格需要根据当地市场情况下调,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市场的发展变化,对乙方的商品品种配置方案提出建设性的参考意见;(2)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和核实乙方的经营状况、货物销售、库存和执行价格;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和义务,致使甲方企业形象受到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和声誉损失;

  (4)如乙方未能支付后期服务费、宣传咨询费,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在30天内补足款项,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

  4.2.甲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特许加盟店发展的区域限制”一般原则。在乙方加入的一定区域内(2公里以内,校园区域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相同的管理权授予其他两方;甲方必须保证充足的货源,并提供乙方经营店铺所需的相应文件和资料;

  (2)负责随时向乙方提供一系列产品,并持续设计开发一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为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在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色稿的'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统一宣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入职培训手册,指导和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产品的宣传海报和灯箱。

  ⑦甲方免费提供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照合同规定经营和垄断甲方的乐嘉汉堡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的地点进行一系列经营活动;

  2.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3.负责加盟店的招聘、业务管理、对外销售和推广;

  ④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培训交流活动,差旅费、住宿费、餐费由乙方承担;

  ⑤有权按照合同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乙方的义务

  (1)、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的销售和服务工作。

  (2)为保持加盟店所售商品质量和服务的统一性,提升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经营方式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培训手册和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3)按时向甲方提供业务报告、财务报表和库存报表,并与甲方保持定期的业务沟通;否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权益。

  ④.乙方应按“乐嘉汉堡包餐馆;统一形象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合法经营,并独立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客户的投诉应得到正确、勤勉的处理。如果在全国连锁店销售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但不是在乙方商店购买的,乙方有义务解释和协调报告;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推广等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验。损害品牌形象和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的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特许连锁合作模式

  6.1.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入场费仅为人民币(¥元)。后期服务咨询和宣传费用每年应提前一个月支付。如逾期服务咨询及宣传费用未在15天内提前支付,甲方有权向乙方支付“特许加盟店发展的区域限制”取消区域保护的原则。

  6.2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合同权益保证金(¥元)。这笔保证金的目的是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受滥用,避免加盟商之间的恶性竞争,从而规范和完善整个连锁体系,实现全国所有加盟商的共同发展。乙方合同期满,押金无息退还。

  6.3.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和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在保证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以根据乙方的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者关闭或者转移。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所有库存商品均可退还甲方,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乙方。

  第7条:供应、交换和返还

  7.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合格产品,甲方负责在收到乙方货物后1-2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

  7.2.乙方每次购买必须以汇款的形式汇至甲方财务部门指定的账户或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财务部门。货款将交付给甲方,运费由乙方承担..

  7.3.为保证商品品种的全面性,第一批商品品种配置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后期采购由乙方自主选择..

  7.4乙方经营期间,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其他品种可随时以同等价值换货,换货运输费由乙方支付;如因质量问题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8条:违约责任

  8.1.维持“乐嘉汉堡”国家统一形象,保证所售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他产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向甲方采购货物(注:部分冷冻货物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专有权。终止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乙方店铺地址及代表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批准;经营权私自转让,视为乙方违约。

  8.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8.4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应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执行的书面报告。这种情况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的期限、终止和争议解决

  9.1.本合同期限为年,自_ 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 _ _ _ _ _ _ _ _月_ _ _ _ _ _ _ _ _ _ _日起至_ 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 _ _ _ _ _ _ _ _月_ _ _ _ _ _ _ _ _ _ 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9.2合同期满后,乙方如停止经营,应归还甲方的各种操作手册和一切保密业务文件,并负责销毁和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和其他商业标志的招牌和资料。

  9.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签字代表:_ _ _ _ _ _ _ _ _ _ _

  签字代表:_ _ _ 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公司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 _ _ _ _ _ _ _ _月_ _ _ _ _ _ _ _ _ _ _日

  _ 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 _ _ _ _ _ _ _ _月_ _ _ _ _ _ _ _ _ _ _日

特许经营合同7

  签署本合同,旨在通过分部使店获得总部(_________公司)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店,并获得分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店。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商,许可其设立店。

  分部与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商(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商(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人或业务代表。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分部和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商与店

  第五条商

  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____岁至____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条店

  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

  店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装修,经分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七条合同文本

  分部与商签订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文本,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与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条合同审查

  分部与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应当将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关资料,以及商先行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报总部审查。

  总部收到后,应在_________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合格,总部将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本合同自总部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时生效;如不符合总部规定,总部将不予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本合同不生效。

  在总部审查批准期间,分部和商均无权终止本合同。如未经总部审查批准,费返还商。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九条许可的权利

  分部许可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特许经营合同8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甲方是指_________。

  1.2乙方是指_________。

  1.3总体资产是指_________厂总资产,包括所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1.4转让标的物见第三条。

  1.5合同是指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而所达成的本文文件,即由双方签订有关本项目的基本文件以及为解释执行、调整本合同而签订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

  1.6污水处理费是指甲方在现行区域范围内按照国家及当地政策标准向乙方支付的污水处理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二条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三条转让标的物

  本次转让的标的物是_________厂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为保证受让者能正常经营,甲方把该厂完整的资产移交给乙方。资产包括以下几部分的内容:_________厂固定资产净值(所有建筑、构筑、绿化、设备等)共_________元;_________厂帐面的流动资产数共_________元;所有资产清册和设备的有关资料及历年的运行、维修保养记录,以及保证正常运营的相关手册资料等。厂区范围内的土地,由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转让方式及期限

  本次转让以_________方式进行,由甲方把转让标的物转让给乙方,转让的经营运作期限为_________年(从移交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本次转让标的物的转让总价格以甲方所聘的评估机构于_________年所评估的_________厂净资产价格为准(双方重新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参考),共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并以此为实际转让价格,即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正式签订合同生效且办理了产权移交手续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的转让价格款。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的权利。

  6.1.1甲方对转让标的物是按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转让(从移交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满_________年的经营期后甲方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方式和条件无条件收回所转让的标的物。

  6.1.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经营,并监督乙方按质按量处理污水。

  6.1.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对污水处理的情况,并对不合格的处理水质情况有权进行适当的处罚。

  6.2甲方的义务

  6.2.1甲方向乙方保证其具有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与乙方签署的合同及其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文件合法合理。

  6.2.2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所移交的资产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方的权益,并未侵害资产所代表的相应权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6.2.3甲方保证所移交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能够达到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出水标准。

  6.2.4甲方向乙方承诺依本合同规定,协助乙方完成本次转让的有关审批和变更注册登记手续,以及有关的证照手续。

  6.2.5甲方承担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有关职工补偿费用。

  6.2.6甲方向承诺乙方于每月_________号前(公历),将前一个月已处理的污水的处理费用划拨至乙方指定帐号,具体操作如下:甲方和乙方应签订污水处理合同,合同中应保证乙方能按时收取污水处理费的条款。收费的保证可采用以下方式:甲方所有的污水收费在银行设立专用帐户,由甲方、银行和乙方三方签订协议,乙方在此帐号中拥有第一优先权来划走作为污水处理费中的款项。政府上述帐户的资金保证必须是干净没有抵押的。

  6.2.7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与因污水处理运营和收费等而产生联系的各方的关系;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处理污水范围内的市政污水管网,并确保进入乙方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符合有关合同所规定的标准和数量。

  6.2.8甲方应确保乙方能享受到市政及环保的有关优惠政策和争取其他的优惠政策。

  6.2.9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转让资产中的债权问题。

  6.2.10甲方保证在乙方服务区域排水系统管网的配套条件完好。

  6.2.11甲方承诺该厂的扩建工程和_________厂工程由乙方以_________方式(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

  6.2.12甲方承诺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6.2.13甲方承诺保持_________厂目前的国家和地方收费标准和免税政策不变,如有变化,则相应调整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以使乙方基本上达到发生这些变化之前的同样的经济地位。

  6.2.14甲方免费提

  供指定污泥填埋场,填埋地点在前_________年内应位于水质净化厂_________公里范围以内,以后应位于其20公里范围内。在此范围内的运输费由项目公司承担。若填埋地点超出上述距离,则超出范围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6.2.15若_________无法提供免费的填埋场地而令项目公司增加污泥处置成本,则该项增加的成本应由甲方承担,每月予以补偿,并通过污水处理费专用帐户与污水处理费一起支付给项目公司。

  6.2.16鉴于_________厂的设计中没有除臭装置,在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按照移交前所执行的标准运行,不考虑除臭的问题。但由于法律的变更或其他的原因而要对污泥惊醒除臭,从而导致项目公司增加投资和/或增加运营成本,则相应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补偿,并通过调整污水处理费来实现。

  6.2.17对于生产中的污泥处理,在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内,按照目前所执行的标准执行。若由于政策和法律的变更或甲方的要求,需要提高处理标准或其他要求,从而导致项目公司增加投资和/或增加运营成本,则相应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补偿,并通过调整污水处理费来实现。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乙方的权利。

  7.1.1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拥有对_________厂的完全使用经营权,在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拥有完全自主经营的权力,可以根据生产和经营需要建立自主的经营管理系统,合理行使生产经营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7.1.2乙方有权按时足额收取合同规定所应得的.污水处理费。

  7.1.3在保证运行质量和遵守合同的前提下,乙方的经营不受外来行政的干预。

  7.1.4在保证正常运营前提下,乙方自主优化人员设置和依照劳动法规定制定分配原则及奖惩、辞退、招聘员工。

  7.1.5在保证正常运营前提下,乙方有权对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设备进行淘汰,并作更新和技术改造,由此所增加的容量纳入原厂容量,并按新的容量作为可用容量来核定生产能力。

  7.1.6经营到期后,若甲方重新向外转让经营权,乙方有优先选择权。

  7.1.7乙方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可以转让其在本合同书下的权利、权益和义务。如果需要转让,乙方应向甲方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无理拒绝。

  7.2乙方的义务。

  7.2.1乙方保证具有合法而独立的主体资格,能独立承担受让资产所生产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具有受让甲方所转让资产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7.2.2乙方向甲方保证其签署本合同及其相关各项文件未违反现行法律或其现存的契约或其他义务。

  7.2.3乙方必须依法、守法经营,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

  7.2.4乙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文规定,并保证污水的处理能力达到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质量约定。

  7.2.5乙方在受让转让资产后,_________厂的现有人员由乙方全部接收,并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7.2.6乙方按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证照和文件。

  7.2.7乙方承诺以_________方式(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承担该厂的扩建工程和_________区厂的新建工程。

  7.2.8特许经营期满后,乙方把_________厂交还给甲方,并确保交还给甲方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第八条转让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运行标准:根据_________厂的原有设计和目前的实际情况,在特许经营期内,执行其在移交前的运行标准,即是以下的标准:

  如果本合同签订之后中国法律、法规和法令或任何与本项目的批准有关的实质性条件发生变化,包括降低了_________排水公司污水供应的水质标准、提高了项目公司排放水标准或要求增加污泥消化系统等而改变了运行标准,从而导致项目公司的权利或义务发生实质性的不利变化,项目公司有权提出改变本协议的条款,以使其基本上达到发生这些变化之前的同样的经济地位,甲方在合理条件下不得拒绝。

  第十条考察和检验

  甲方同意项目公司或其发起人提前对_________污水处理厂生产设施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考察和检验,_________排水公司应为项目公司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考察结果显示_________污水处理厂生产设施存在重大缺陷,如达不到_________吨/日处理污水能力或不能稳定连续运营,以及达不到现行排放标准等,则应由甲方自费进行修复。

  第十一条接收

  甲方和乙方应在资产购买合同生效后立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使得项目公司合法获得_________厂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产权证书。双方按合同附件所列的资产、资料等清单进行移交,同时进行人员的接收,乙方同意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新的劳资关系后接收原_________污水处理厂的全部员工进入项目公司。

  第十二条运行考核

  项目公司正式接收_________污水处理厂后_________个月作为资产的接收运行考核期,在此期间内如发现属于接收前污水处理设施存在重大缺陷使处理后出水未达到附件的要求,_________排水公司须承担修复责任及费用。

  第十三条收费方式

  13.1收费的标准:在合同经营期内,在现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乙方向甲方分四个阶段按不同的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_________。

  13.2收费的途径:在特许期内,乙方应于每月结束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上月实际污水处理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核对结果。甲方对此应予全力配合。甲方应在其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确认的结果与最低污水保证量所得出的结果的较大者向项目公司支付相关款项。乙方在收到相关的款项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

  13.3收费原则:甲方应按污水处理合同中的最低污水供应量保证条款。每月至少按设计能力100%的标准向乙方免费提供污水。如果提供的污水量低于此标准,甲方应按此标准计算的污水量及污水处理收费价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超过设计能力100%的,超过部分支付污水处理变动成本,其余部分按污水处理收费价支付污水处理费。

  13.4支付:双方应与托管银行正式签署污水处理费托管账户协议,政府所有的污水收费在银行设立专用帐户,上述帐户的资金保证必须是干净的,投资方拥有第一优先权来划走作为污水处理费中的款项,以确保乙方能及时获取其污水处理费收入。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应按本协议附件1和本协议附件3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号。

  13.5污水处理费的支付:在特许期内每个日历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应完全以人民币支付。

  13.6收费调整:价格可以根据物价因素变化而作阶段性调整(每年一次),从第1年开始计算,但只是从第5年后作出累计执行,以后每年调整一次,调价公式附后。

  第十四条进出水超标的处理_________。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甲、乙双方应该尽力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应义务条款,则应当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1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合同约定转让价格的_________%。

  15.3若由于甲方毁约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除执行15.2条款外,甲方还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加按日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还给乙方。

  15.4乙方逾期支付转让金,超过_________天按逾期每天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_____的滞纳金。

  15.5乙方无不当理由对设施连续_________天停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6甲方若未能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超过_________天,每日按违约金额万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连续_________个月未能支付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付清欠款及滞纳金外,同时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5.7一方违约在先,可以成为另一方的有关联的后违约的免责理由。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6.1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6.1.1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国外敌对势力的行为、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16.1.2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16.1.3核辐射、毒气以及骚动和其他人为因素的破坏。

  16.1.4合同双方认同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16.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6.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和迫使该方暂停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该方义务程度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16.4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尽快履行义务。

  16.5若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而使遭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16.6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17.1本合同是双方平等自愿,认真磋商的结果,双方知悉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17.2本合同

  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17.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其与本合同不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和修改

  18.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在新的书面合同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8.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使甲、乙双方有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18.3乙方若由于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事故或连续两季度未完成合约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18.4若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干预乙方的经营运作,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8.5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8.6对本合同的条款作任何修改,均须由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进行。

  18.7本合同在特许经营期满时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保密条款

  19.1本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和与合同相关的条文文件以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19.2除本次资产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乙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合作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条通知

  20.1因本合同而致甲、乙双方相互之间的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

  20.2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20.3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甲方地址: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21.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释。

  21.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21.3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他各项约定。

  第二十二条附则

  22.1本合同与特许权协议及其附件构成甲、乙双方就甲方将资产转让给乙方而达成的全部和唯一合同。本合同与特许权协议不符之处,以特许权协议为准。

  22.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作为合约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进水标准;出水标准;资产清单。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办公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XX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办公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XX编码: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办公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XX编码:__________

  为了广泛宣传体育赛事文化、树立良好的赛事品牌形象,鼓励优秀的企业参与赛事市场开发,为特许企业的市场推广提供平台,甲、乙、丙三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赛事运作机构,拥有纪念币上图案的所有权,乙方是甲方特许企业,拥有使用体育赛事XX(以下简称XX)开发纪念币的排他性权利。XX是甲方特许的纪念币生产企业,有权投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生产体育赛事纪念币的排他性权利。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自愿加盟“原生态茶庄”,乙方申请确认代____区域在乙方的直营店为 家,地址确认为 省 市 县(区) 街 号,经营面积为 平方。专营“凤冈锌硒茶”,且乙方必须在经营销售过程中保证“原生态茶庄”“凤冈锌硒茶”品牌体系、品质认证体系及联系电话、地址信息的完整性与一致性。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认真阅读及领会甲方相关代理商的现行及更改的产品体系、管理制度、价格及物流等信息并能主动配合执行,共同维护品牌的整体利益及发展。乙方在经营活动不得有损甲方利益行为,如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合作关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有乙方承担。

  4、首次加盟进货额:为满足相____区域的渠道、终端产品的供应量及代理的合理库存量,达到较高的见货率及铺市率,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同日缴纳首批进货额 元,甲方方可向乙方发货。

  5、销售打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 元, 先打款后发货的`原则。乙方连续一个季度或________年中五个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

  6、市场建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

  第三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每季度最低市场客户任务为:

  a、特许加盟专卖店为 家,

  b、特约渠道商为 家,

  c、终端客户开发数为 家。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按代理价供应给乙方产品(详见代理价格表),代理价为乙方自提价(离岸价),甲方可代办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价上涨出台新价格时,乙方享受相应的代理商供货价。特价产品不计销售任务,不计折扣,不计任何形式的奖励。

  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产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乙方应按照甲方随货出库单验收产品。若存在数量、质量、金额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产品时12个小时提出书面异议,经甲方确认后予以补发或更换。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则视为合格。

  9、由于茶叶制品的特殊性,受物流、仓储、温度等条件的制约,甲方发给乙方的产品,三个月内可退可调换(退、换货产品必须保证包装完整,赠品齐全。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货。乙方订单发货,一律不退货。不接受换货挂账即换货的同时必须进货且金额等于或大于换货金额。换货产品只享受一次换货。

  1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乙方销售业绩的鼓励,参照年度代理商奖励政策执行。

  1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合法经营、证照齐全、自负盈亏。甲乙双方属于合作关系,乙方不得对外宣称是甲方的下属单位、承包经营单位等等。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同甲方做好“原生态茶庄”品牌相关的市场维护,乙方保证不得销售、宣传仿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产品,乙方不得以低于进货价的方式恶意赢取客户以至于扰乱市场。

  1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在指定区域销售、陈列、宣传其它品牌的茶叶及衍生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严禁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以各种形式转让或赠送给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担乙方因保管不善、销售过期产品、非正规渠道进货、自行组合组装产品等消费者索赔、质监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

  15、甲方为更好的服务各级代理商和销售商,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辖的各类型客户要求乙方规范管理并有权将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胜任的代理商管理及总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条件无法满足品牌营运发展的情况下,必须服从甲方市场经营管理。

  16、在本协议到期或失效后,乙方不再继续销售“凤冈锌硒茶”品牌系列指定产品,乙方库存产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价处理产品时应撕掉品牌标识并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须保证不得向第三方散布、泄露关于甲方的经营模式、价格体系、盈利体系等商业机密。

  18、本协议在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1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多次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特许经营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复合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也可在特许区域内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_________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

  □直接特许

  □区域特许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

  □具有独占性

  □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__个月

  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三、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续期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的区域。(见附件2:(特许区域附图))。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加盟店的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特许经营费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_________元,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支付。

  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在□每月/□每年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按照加盟店□当月/□当年营业额的_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2.甲、乙双方约定,保证金由:

  □上海连锁经营协会保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要求从保证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__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五、本条所述之特许经营费采用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支付:

  □现金;

  □支票;

  □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及商业秘密保护

  第六条信息披露

  一、双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费、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被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商业秘密的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部分加盟店的开业

  第八条设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义经营加盟店的,加盟店视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承担本合同载明的义务。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二、除以乙方名义经营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经济组织形式设立加盟店的,必须在加盟店开业前的_________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经加盖公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字的承诺函,承诺乙方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诺函的,甲方有权不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第九条商号的使用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_________注册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书面授权文件,以配合乙方进行加盟店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十一条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二条加盟店的开业培训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以确保乙方能够独立运营加盟店。

  第十三条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门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已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加盟店的运营。乙方应予书面签收。

  第十四条加盟店开业时间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条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特许人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四部分特许产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条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货物供应;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加盟店经营所需之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属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条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产品,须提前_________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条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维修累计_________次不能排除设备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负责为乙方更换新设备。

  第二十条甲方应对所提供的特许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加盟店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统一零售价,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二条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四条甲方应当在不影响加盟店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加盟店的交易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_________次的统一培训。

  第二十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加盟店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部分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证)编号:_________,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专利。

  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专利证)编号:_________,专利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其他。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第三十条乙方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第三十一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在相同类别注册与甲方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

  第三十二条特许标识或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第三十三条乙方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

  第七部分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三十四条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经营手册)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监督电话。

  第三十七条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八条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对确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部分广告宣传与促销

  第三十九条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适当准备。

  第四十一条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十部分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条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

  第四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书面通知乙方,且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

  第四十四条乙方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在转让之日起____年内,甲、乙双方在特许区域内须遵守本合同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的约定

  第四十五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三、强行要求乙方接受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的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供应;

  四、累计_________次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或因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造成乙方重大损失;

  五、因生产或销售的特许产品存在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被质监部门处罚;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六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按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三、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注册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第四十七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或擅自变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

  五、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或后续的培训;

  六、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业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陈述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部分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_________日,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可多选):

  □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九条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五十条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_________日,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可多选):

  □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条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十二条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四条乙方获准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作为加盟店商号的,应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向原登记部门申请名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五十五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复制品。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七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十八条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乙方自行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九条竞业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期满后_________年内,除约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内容相同或类的业务。

  第十三部分不可抗力

  第六十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十四部分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条联系信息与送达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双方同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六十四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提交_________解决。

  上述三项未作选择的,视为约定第一项方式。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的附件、从合同(如有)、(经营手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条甲方应将本合同签订情况报甲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乙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补充条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2

  (特许区域附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3

  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4

  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5

  甲方(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6

  甲方(专利证)或其他权利证明复印件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商业特许经营涉及的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全面、严密。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本示范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作删除。

  三、本合同所称“商业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的行为。

  四、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系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拥有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的权力;

  3.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4.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5.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6.具有良好信誉,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五、被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系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拥有与特许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固定场所、人员等。

  六、本合同所称“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七、本合同所称“专利”是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八、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九、本合同所称“专有技术”是指未公开过、未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制造某种产品或者应用某种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

  十、在正式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已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了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及有关经营能力的资料。双方可在提供上述资料前先签订(保密协议)。

特许经营合同11

  1.特许经营受许人可使用"五谷"商号。

  2.特许经营协议终止,受许人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特许人授予的商号,否则,特许人将全额扣罚受许人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追究受许人法律责任。

  第四章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第八条.特许经营基本资格评估原则

  1.受许人具有明显的和长远的经营目标、经营宗旨及经营机制。

  2.受许人具有一定的业内经验或相关行业的经营及管理经验。

  3.受许人具有较佳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能力和足够的人力资源配置。并按标准向特许人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4.受许人具有符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经营场所、符合特许人标准要求的场地。

  第九条.委托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1.受许人具备对区域市场进行深度开发的能力。

  2.受许人年销售额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特许经营体系市场布局原则

  第十条.一般特许经营商的经营区域原则上是在行政区划范围之内。

  第十一条.原则上只在一级市场设立委托特许经销商,并且其周边二三级市场区域市场为空白市畅二、三级市场不设委托特许经销商。

  第十二条.受许人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向其它区域市场开展销售业务。

  第六章特许经营体系的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五谷产品特许经营体系由五谷公司负责规划和市场布局,并负责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确立,并负责特许经营受许人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特许经销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

  第十四条.五谷公司对确立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受许人授予统一使用的"五谷"商号和特许经营授权书,终止合作关系时收回。

  第七章特许经营体系的价格及结算管理

  第十五条.受许人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特许人对产品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其的价格体系,配合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十六条.受许人可根据本区域市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促销商品、卖场样品和残损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第十七条.受许人必须遵循特许人的价格管理规定,否则特许人将根据情节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直至终止合作关系。

  第十八条.五谷公司负责与受许人结算货款,货款结算一律采取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

  第八章销售奖励形式及标准

  第十九条.受许人年终完成年度销售任务时,特许人将以实物形式对受许人进行奖励。

  第二十条.受许人年度销售产品完成达到如下指标时,特许人以销售产品数量为基数,以产品形式给予返利。

  第二十一条.

  返利条件返利基数返利标准

  0-100吨销售量0

  100-200吨(含100吨)销售量1吨

  200-300吨(含200吨)销售量3吨

  300-400吨(含300吨)销售量6吨

  400-500吨(含400吨)销售量8吨

  500吨以上(含500吨)销售量10吨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为五谷产品特许经营体系成立和运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特许经营体系正常运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三条.依据本细则签署的《五谷高技术杂粮产品特许经营合同书》是其法律基穿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解释权属于五谷公司,对本细则的条款和内容,受许人可提出补充和修订建议,建议被采纳后,本细则可修改执行。

  特许人:内蒙古五谷高技术杂粮加工有限公司

  受许人:

  公司印章: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日期:

  (本细则签定地:呼和浩特)

  附件二: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

  附件三:补充协议

  附件四:授权书

  授权书

  兹授权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范围内从事五谷高技术杂粮产品的经营,并授予其五谷产品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权,并可使用"五谷"商号。

  该授权书有效期限为一年。

  年月日

特许经营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超市特许经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号的门店以“_____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门店号:_____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_____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_____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_____%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_____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第二条 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第三条 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

  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第四条 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2.根据本合同约定收取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等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H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9.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2.乙方没有按时履行支付义务,除向甲方补交余款外,应按每日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若有因此造成的损失,视损失程度支付相应赔偿金以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每_____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_____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_____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第九条 保密

  一方对因超市特许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余用于办理手续所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13

  特许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许可区域内作为甲方的区域代理商一事达成一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获得甲方的许可,在区域内(以下简称本区域)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发展由临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项目“***说”***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共同拓展市场,以达双赢目的。

  第二条 特许经营

  项目甲方根据其自主开发并经营***”餐饮连锁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说”为代表的特许经营项目,并将该项目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使用。

  第三条 特许经营关系

  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业务,执行本合同。乙方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业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 基本原则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在签订本合同和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五条 使用方式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以以下两种方式使用特许经营权:

  一、设立直接投资的直营店;

  二、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第六条 许可形式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甲方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该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许经营权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 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本区域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服务。

  第七条特许加盟代理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向甲方支付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加盟费。其中 元作为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的费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无论是本合同期满、中途解约或因其他原因而终止,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加盟费。

  第八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共2份,双方各1份。 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合同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向无关第三方透漏本合同的内容。本合同20xx年 月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地址:

  乙方签字:

  乙方地址: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特许经营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乙方在其区域内独家使用甲方拥有的________品牌—牛排系列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特此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区域内独家使用_________品牌。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发生的有关_________品牌的所有权等权属方面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承担。如因此纠纷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则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除外。

  第三条甲方在授权期间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___品牌形象设计,提供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四条乙方可为_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各种促销宣传活动。乙方单独进行__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时,应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乙方在取得的授权期间,于该特定区域内的独家使用权,除乙方外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其他企业或个人都不得使用,但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在授权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_________品牌形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确认标准,并且在甲方提出整改后在整改期限内乙方仍未达到标准,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品牌或者取消乙方的品牌使用权。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_______天内,乙方销量未能达到片,本协议自动取消。

  第八条如双方需要续签或终止事宜,须在本协议到期前_______天确认。

  第九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嘉兴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为了广泛宣传体育赛事文化、树立良好的赛事品牌形象,鼓励优秀的企业参与赛事市场开发,为特许企业的市场推广提供平台,甲、乙、丙三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赛事运作机构,拥有纪念币上图案的所有权,乙方是甲方特许企业,拥有使用体育赛事徽记(以下简称徽记)开发纪念币的排他性权利。丙方是甲方特许的纪念币生产企业,有权投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生产体育赛事纪念币的排他性权利。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纪念币”:指使用徽记制作发行的____系列纪念币,具体包括____、____、____等纪念币。

  1.2 “徽记”:指由____组成的标志,详见附件1

  1.3 “协议期限”:指本协议第____条约定的期限。

  1.4 “区域”:指中国内地境内。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以无形资产投入本协议所涉及的纪念币开发项目,承担由于纪念币开发不利造成的市场机会丧失的风险。甲方应当:

  2.1 负责纪念币的报批工作;

  2.2 向丙方提供徽记在纪念币上的使用权;

  2.3 向丙方提供名称在纪念币上的使用权;

  2.4 向丙方提供委托印制协议;

  2.5 向乙方及丙方提供纪念币委托销售授权书;

  2.6 负责纪念币宣传广告的把关并为广告的发布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以甲方特许纪念币的独家开发权投入本协议所涉及的纪念币开发项目,承担由于纪念币开发不利造成的市场机会丧失的风险。乙方应当:

  3.1 向丙方提供徽记在纪念币上的使用权及纪念币开发权,不得单独或与其他人合作开发本协议所涉及的纪念币;

  3.2 负责纪念币的设计,并负责解决设计素材的版权问题,保证时限;

  3.3 负责纪念币的销售。并保证销售额达到纪念币总价值的____%以上;

  3.4 向丙方提供委托印制协议。

  第四条 丙方权利义务

  丙方以资金投入的方式投入本协议所涉及的纪念币开发项目,并自愿承担由于纪念币销售不利造成的经济损失。丙方应当:

  4.1 协助甲方办理纪念币的报批及协调工作并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2 按照纪念币设计、发行方案及纪念币设计样稿(见附件2,3)的要求制作纪念币,保证时限及纪念币质量;

  4.3 负责纪念币的销售并保证销售额达到纪念币总价值的____%以上;

  4.4 负责纪念币制作费、无形资产使用费等资金的投入,具体资金投入项目详见附件4

  第五条 纪念币的设计、发行和制作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制定并认可了“纪念币设计、发行方案”(见附件2)和“纪念币设计样稿”(见附件3),并将以此两份文件作为纪念币设计、发行、制作的原则,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任何与之不符的情况,三方须共同协商决定,并将修改内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约定。

  第六条 纪念币的销售

  6.1 乙、丙双方共同销售纪念币,原则上各自承担____%的销售任务,若遇某方超额销售或达不到销售目标的情况,双方将共同协商解决。甲方不负责纪念币的销售,但作为合作一方,有权利随时了解乙、丙双方的销售情况、查看销售报表,乙、丙双方应给予配合;

  6.2 乙、丙双方在共同销售纪念币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关于纪念币经销价格的规定”(见附件5)执行,不得擅自调价。若有必要调整纪念币价格来适应市场,应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约定;

  6.3 乙方将建立并负责管理纪念币开发专用帐户,用于本协议所涉及纪念币开发项目的财务核算;

  6.4 自首批纪念币上市后,乙、丙双方应每周出具销售报表,并在累计销售收入达到____时,将销售收入划转到纪念币开发专用帐户。

  第七条 徽记使用费的支付

  三方理解并同意,由丙方分三次以资金和实物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徽记的使用费:

  7.1 第一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后额人民币____万元;

  7.2 第二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后额人民币____万元;

  7.3 第三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后额人民币____万元。

  第八条 利润分配

  8.1 三方理解并认可,将以扣除纪念币制作、销售、宣传成本及金牌运动员肖像使用费后的净销售利润为依据(净利润的具体计算方式详见附件6),计算各方的利润分配额;

  8.2 鉴于甲、乙、丙三方的投入方式和各自所承担的风险,三方协商确定利润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配净利润的_______%;乙方分配净利润的____%;丙方分配净利润的_%。

  第九条 保密信息的使用

  甲、乙、丙三方郑重承诺,对本协议中的所有不宜公布的材料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与他方(聘请的律师、会计师除外)讨论或向他方披露。

  第十条 知识产权

  甲、乙、丙三方承认并确认,徽记和名称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法律的保护。所有本协议项下纪念币的资料均由乙方依照甲方的要求设计,且丙方答应按时制作。作品应于完成时,视同自动成为甲方独家的、排他的、永久的资产。甲方拥有这些产品资料的全部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甲方应被视为产品资料的唯一作者;产品应被认定为适用于法律意义上的、为甲方提供的“委托创作作品”。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整体性

  本协议(含附件)包含了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的全部理解,并取代以前所有的有关口头、书面的意向、安排和约定。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须经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本协议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署后生效,效力持续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三条 保证陈述

  三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3.1 三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3.2 本合同经三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三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对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第十四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三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三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实质违背本协议而致使本协议终止,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5.2 如果因丙方原因,导致交货日期推延或供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丙方应按日向甲方和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货违约金。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交货日期推延或供货数量少于合同的约定数量,丙方应于供货截止日期前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并协商具体解决方式;

  15.3 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交货日期的延误,乙方应按日向甲方和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货违约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罢工、劳工运动、疾病[包括传染性疾病(sars)]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而且履行时间应相应延长;

  16.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三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

  17.1 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三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除本协议已约定外,须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17.2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解除、终止,均应以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17.3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经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 一方不履行协议使本协议目标不能实现,其他方可解除本协议;

  17.5 一方因解散、破产等因素丧失履约能力,其他方可解除本协议;

  17.6 本协议任一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全部或者部分无效或者不具有执行力或者违反所适用的法律,则甲、乙、丙三方同意该条款全部或者部分被视为删除,但并不影响本协议的整体效力。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8.1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8.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九条 其他

  19.1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9.2 本合同构成三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9.3 甲、乙、丙三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三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三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9.4 本合同未经三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时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三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9.5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9.6 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9.7 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三方有效,也对三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9.8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三方构成约束力;

  19.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三方各执____份;

  19.10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附件1:徽记标准图

  附件2:纪念币设计、发行方案

  附件3:纪念币设计样稿

  附件4:资金投入项目清单

  附件5:关于纪念币经销价格的规定

  附件6:销售利润计算方式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丙方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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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合同【精】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特许经营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特许经营合同【精】

特许经营合同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通过分部使足疗加盟店获得总部(_________公司)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足疗加盟店,并获得分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足疗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足疗加盟店。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足疗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足疗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足疗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足疗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足疗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足疗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足疗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足疗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足疗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分部和足疗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加盟商与足疗加盟店

  第五条加盟商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____岁至____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条足疗加盟店

  足疗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足疗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足疗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

  足疗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装修,经分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足疗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七条合同文本

  分部与加盟商签订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文本,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与足疗加盟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条合同审查

  分部与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应当将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关资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报总部审查。

  总部收到后,应在_________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合格,总部将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本合同自总部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时生效;如不符合总部规定,总部将不予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本合同不生效。

  在总部审查批准期间,分部和加盟商均无权终止本合同。如未经总部审查批准,加盟费返还加盟商。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九条许可的权利

  分部许可足疗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足疗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

  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十条使用方式

  分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设立足疗加盟店: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足疗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足疗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足疗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十一条许可形式

  基于总部授予分部的_________许可权,分部许可足疗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分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分部对许可足疗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分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足疗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足疗加盟店而不至于对足疗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分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足疗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足疗加盟店,但与足疗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足疗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三)_________。

  第十三条营业场所

  分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足疗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建筑物_________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系_________拥有。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经分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四条特许区域

  足疗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足疗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足疗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五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足疗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第十六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足疗加盟店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分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分部及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分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

  第十七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八条经营手册

  分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详细载明足疗加盟店操作规则的《特许店经营手册》(以下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经营手册的更新

  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册进行更新,使足疗加盟店拥有最新的经营手册,费用由总部承担。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足疗加盟店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二十条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足疗加盟店的实际情况,经分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足疗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足疗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足疗加盟店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二十一条经营手册的执行

  足疗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分部有权监督、检查足疗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足疗加盟店应当向分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足疗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足疗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足疗加盟店经理及_________人员查阅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六章培训

  第二十三条培训职责

  对加盟商提供的培训与支持,除下列几项由总部进行之外,均由分部承担:

  (一)对足疗加盟店经理的初始培训;

  (二)向足疗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缉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

  (三)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初始培训

  总部(分部)应当对足疗加盟店人员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

  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分部具体安排。

  足疗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分部审核批准,分部有权否决足疗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足疗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后续培训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分部应当对足疗加盟店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足疗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足疗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足疗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分部与足疗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足疗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缉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培训

  对足疗加盟店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由分部负责,后续培训由足疗加盟店负责。 足疗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培训的考核

  足疗加盟店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足疗加盟店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本合同终止执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八条培训费用

   根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或分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分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特许经营合同2

  1.合同双方

  特许者: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许者: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__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万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___________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__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___________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___________个),并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___________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___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___________公司标志。

  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___________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___________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___________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_____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a.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b.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c.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d.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e.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f.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g.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a.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b.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c.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d.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a.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b.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c.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__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___________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乙方应在___________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___________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17.附则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饮食健康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产品(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产品”)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_________产品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四条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六条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保证条款

  第七条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系列___________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______(公司总部或某一级市场)统一管理。

  第五章 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加盟金________万元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_________万元。同时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齐。

  第十二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十三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_______________”商号。上述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乙方权利

  第十四条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权。

  第十五条乙方享有甲方出厂价的_________%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产品价格浮动,以发货单为准,对十五日之内的进货给予一次性的价差认定。

  第十六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利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十八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乙方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承担“_______________”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1.统一形象识别

  2.统一服务规范

  3.统一宣传口径

  4.统一价格策略

  5.统一促销活动

  6.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十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环境良好的场地经销“_______________”产品,确保产品在流通期内的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规范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乙方保证不以“______________”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二十六条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甲方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甲方的价格体系,配合甲方有计划的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七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管理办法向指定部门进行订货,并按订单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未经许可不得跨地区订货。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业务但不得拒绝为主动来的授权区域外的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应及时与总部联系,并备有文字说明,以便于总部整体协调。

  第二十九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______________公司”有关标识,停止与“_______________公司”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甲方权利

  第三十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条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最低销售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终止合同,余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条”之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甲方标准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甲方义务

  第三十七条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范围内,对相同系列产品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三十八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十九条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十条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并按约定期限交付产品。并按_______________产品售后服务承诺的要求,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组织调换。

  第四十一条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二条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

  第十章合同终止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六条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四十七条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四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五十条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期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所有权

  第五十一条一切带有表示“_______________”或与“______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条若乙方违反第五十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

  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自乙方执行第十一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五十五条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壹份。

  第五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尽事宜,参照______公司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4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权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

  二、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本示范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三、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的行为。

  四、特许经营涉及的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全面、严密。

  五、在正式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已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了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及有关经营能力的资料。

  合同编号:____

  甲方(特许人):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注册号:经营范围:

  乙方(被特许人):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注册号:经营范围: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商标",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登记注册的商标。

  "专利",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乙方开业和经营的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直营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直营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复合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直营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也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直接特许区域特许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具有独占性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_____省(市)_____县(区)东至_____路、西至_____路、南至_____路、北至_____路的区域。(见附件一:《特许区域附图》)。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其加盟店的营业地,如经批准乙方仅可在特许区域内变更加盟店的地址。

  第四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申请对本合同延期的,应至少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延期合同。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用

  一、加盟费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______元,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支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加盟费。二、特许权使用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在每月/每年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______元;按照加盟店当月/当年营业额的___%,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三、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2、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收取的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或违约金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五、本条所述之特许经营费采用下列第___项方式支付: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六条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商标。商标名称:《商标注册证》编号:,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专利。专利名称:《专利证》编号:,专利内容:。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其他

  二、乙方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在加盟店内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特许标识。

  三、乙方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规范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注册与甲方商标或特许标识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标识。

  五、特许标识或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作出补偿。

  六、乙方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

  第七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______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书面授权文件,以配合乙方进行加盟店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

  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九条

  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条

  加盟店的开业培训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以确保乙方能够独立运营加盟店。

  第十一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经营模式、门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已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加盟店的运营。

  第十二条

  加盟店开业时间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三条

  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特许人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十四条

  乙方认可并同意承认和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十五条

  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并公布监督电话。

  第十七条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八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

  乙方应当保持完整与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乙方的交易记录、会计资料、纳税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二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的统一培训。

  第二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二十四条

  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

  第二十六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七条

  信息披露

  一、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二、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三、方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费、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四、方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与接触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双方也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二十九条

  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货物供应;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

  乙方经营所需之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乙方需增售不属甲方供应的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核准;未经甲方书面核准,不得向其他厂商采购或自行制造。

  第三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采购特许产品,须提前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要求采购产品或维修设备通知之日起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发出指定产品或派出专人赴乙方营业地进行维修。维修累计次不能排除设备故障的,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更换新设备。

  第三十三条

  甲方应对所提供和配送的特许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当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统一零售价,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支付相当于保证金数额的违约金。如逾期未更正超过____日,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责任(可多选):

  1.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元;

  2.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第三十六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第三十七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支付相当于保证金数额的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____日,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可多选):

  1.扣除保证金;2.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3.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

  第三十八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三十九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四十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甲方时生效:i.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全套运营体系;

  ii.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

  iii.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iv.丧失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v.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vi.强行要求乙方接受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的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供应;

  vii.累计次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或因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造成乙方重大损失;

  viii.因生产或销售的特许产品存在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被质监部门处罚的;

  ix.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x.

  第四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或后续的培训;

  五、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七、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八、故意向甲方陈述不完整的、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九、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十、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四十三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复制品。

  第四十四条

  除甲方接收外,乙方应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四十五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四十六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七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九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xi.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七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作已送达。xii.双方同意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及约定承办事宜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第五十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五十一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的附件、从合同(如有)、《经营手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补充条款--------------------------------------------------------------------(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特许区域附图》(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三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四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五甲方《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六甲方《专利证》或其他权利证明复印件--------------------------------------------------------------------(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本页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签于:签于:

特许经营合同5

  甲方:南昌嘉乐时代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嘉乐汉堡连锁餐厅”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 知识产权:特指“嘉乐汉堡”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嘉乐汉堡”全套VI视觉系统、“嘉乐汉堡”

  经 营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 嘉乐汉堡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

  理 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市 (县)区,开设“嘉乐汉堡” 连锁餐厅。

  2.2、 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

  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 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

  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

  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

  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

  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 甲方的义务

  ①、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

  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

  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⑦、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

  承担;

  ⑤、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 、 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

  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

  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按“嘉乐汉堡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

  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

  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 整 (¥元),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 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6.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

  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3、 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

  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

  运费乙方承付。

  7.3、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

  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违约责任

  8.1、 为维护“嘉乐汉堡”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

  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 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

  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乙方

  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 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

  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

  地法院提起诉讼。

  9.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1、

  2、

  甲 方:嘉乐时代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特许经营合同6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贸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经协商一致,特就甲方“乐嘉汉堡连锁店”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合同文本中条款的解释

  1.知识产权:具体为“乐嘉汉堡”品牌、商标、标识、商品名称和“乐嘉汉堡”完整的虚拟仪器视觉系统。乐嘉汉堡”管理模式、方案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有权使用上述所有知识产权;

  2.本合同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3.乐嘉汉堡餐厅产品:“包括甲方设计、开发和生产的产品;乐嘉汉堡”甲方作为全国连锁销售代理获得的系列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垄断的特许授权

  2.1.甲方授权乙方设立“乐嘉汉堡”连锁餐厅。

  2.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特许连锁商店经许可可以使用甲方的商标、服务标志以及表达这些标志、标志和风格的标签和招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的统一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的统一规范管理。

  2.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2.4.双方不存在共同投资、雇佣或合同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垄断经营模式

  3.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登记手续,并开设独立的专卖店,或以商场、超市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全部经营债务。

  3.2.连锁店应配备相应的通讯设施,如电话、传真或电脑,以便快速收发相应的业务文件和资料。

  3.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连锁店不得销售非甲方产品,不得擅自改变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在销售过程中,如果部分产品零售价格需要根据当地市场情况下调,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市场的发展变化,对乙方的商品品种配置方案提出建设性的参考意见;(2)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和核实乙方的经营状况、货物销售、库存和执行价格;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和义务,致使甲方企业形象受到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和声誉损失;

  (4)如乙方未能支付后期服务费、宣传咨询费,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在30天内补足款项,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

  4.2.甲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特许加盟店发展的区域限制”一般原则。在乙方加入的一定区域内(2公里以内,校园区域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相同的管理权授予其他两方;甲方必须保证充足的货源,并提供乙方经营店铺所需的相应文件和资料;

  (2)负责随时向乙方提供一系列产品,并持续设计开发一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为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在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色稿的'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统一宣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入职培训手册,指导和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产品的宣传海报和灯箱。

  ⑦甲方免费提供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照合同规定经营和垄断甲方的乐嘉汉堡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的地点进行一系列经营活动;

  2.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3.负责加盟店的招聘、业务管理、对外销售和推广;

  ④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培训交流活动,差旅费、住宿费、餐费由乙方承担;

  ⑤有权按照合同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乙方的义务

  (1)、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的销售和服务工作。

  (2)为保持加盟店所售商品质量和服务的统一性,提升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经营方式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培训手册和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3)按时向甲方提供业务报告、财务报表和库存报表,并与甲方保持定期的业务沟通;否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权益。

  ④.乙方应按“乐嘉汉堡包餐馆;统一形象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合法经营,并独立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客户的投诉应得到正确、勤勉的处理。如果在全国连锁店销售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但不是在乙方商店购买的,乙方有义务解释和协调报告;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推广等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验。损害品牌形象和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的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特许连锁合作模式

  6.1.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入场费仅为人民币(¥元)。后期服务咨询和宣传费用每年应提前一个月支付。如逾期服务咨询及宣传费用未在15天内提前支付,甲方有权向乙方支付“特许加盟店发展的区域限制”取消区域保护的原则。

  6.2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合同权益保证金(¥元)。这笔保证金的目的是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受滥用,避免加盟商之间的恶性竞争,从而规范和完善整个连锁体系,实现全国所有加盟商的共同发展。乙方合同期满,押金无息退还。

  6.3.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和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在保证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以根据乙方的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者关闭或者转移。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所有库存商品均可退还甲方,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乙方。

  第7条:供应、交换和返还

  7.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合格产品,甲方负责在收到乙方货物后1-2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

  7.2.乙方每次购买必须以汇款的形式汇至甲方财务部门指定的账户或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财务部门。货款将交付给甲方,运费由乙方承担..

  7.3.为保证商品品种的全面性,第一批商品品种配置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后期采购由乙方自主选择..

  7.4乙方经营期间,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其他品种可随时以同等价值换货,换货运输费由乙方支付;如因质量问题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8条:违约责任

  8.1.维持“乐嘉汉堡”国家统一形象,保证所售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他产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向甲方采购货物(注:部分冷冻货物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专有权。终止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乙方店铺地址及代表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批准;经营权私自转让,视为乙方违约。

  8.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8.4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应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执行的书面报告。这种情况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的期限、终止和争议解决

  9.1.本合同期限为年,自_ 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 _ _ _ _ _ _ _ _月_ _ _ _ _ _ _ _ _ _ _日起至_ 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 _ _ _ _ _ _ _ _月_ _ _ _ _ _ _ _ _ _ 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9.2合同期满后,乙方如停止经营,应归还甲方的各种操作手册和一切保密业务文件,并负责销毁和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和其他商业标志的招牌和资料。

  9.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签字代表:_ _ _ _ _ _ _ _ _ _ _

  签字代表:_ _ _ 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公司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 _ _ _ _ _ _ _ _月_ _ _ _ _ _ _ _ _ _ _日

  _ 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 _ _ _ _ _ _ _ _月_ _ _ _ _ _ _ _ _ _ _日

特许经营合同7

  签署本合同,旨在通过分部使店获得总部(_________公司)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店,并获得分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店。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商,许可其设立店。

  分部与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商(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商(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人或业务代表。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分部和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商与店

  第五条商

  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____岁至____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条店

  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

  店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装修,经分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七条合同文本

  分部与商签订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文本,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与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条合同审查

  分部与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应当将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关资料,以及商先行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报总部审查。

  总部收到后,应在_________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合格,总部将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本合同自总部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时生效;如不符合总部规定,总部将不予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本合同不生效。

  在总部审查批准期间,分部和商均无权终止本合同。如未经总部审查批准,费返还商。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九条许可的权利

  分部许可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特许经营合同8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甲方是指_________。

  1.2乙方是指_________。

  1.3总体资产是指_________厂总资产,包括所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1.4转让标的物见第三条。

  1.5合同是指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而所达成的本文文件,即由双方签订有关本项目的基本文件以及为解释执行、调整本合同而签订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

  1.6污水处理费是指甲方在现行区域范围内按照国家及当地政策标准向乙方支付的污水处理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二条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三条转让标的物

  本次转让的标的物是_________厂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为保证受让者能正常经营,甲方把该厂完整的资产移交给乙方。资产包括以下几部分的内容:_________厂固定资产净值(所有建筑、构筑、绿化、设备等)共_________元;_________厂帐面的流动资产数共_________元;所有资产清册和设备的有关资料及历年的运行、维修保养记录,以及保证正常运营的相关手册资料等。厂区范围内的土地,由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转让方式及期限

  本次转让以_________方式进行,由甲方把转让标的物转让给乙方,转让的经营运作期限为_________年(从移交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本次转让标的物的转让总价格以甲方所聘的评估机构于_________年所评估的_________厂净资产价格为准(双方重新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参考),共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并以此为实际转让价格,即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正式签订合同生效且办理了产权移交手续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的转让价格款。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的权利。

  6.1.1甲方对转让标的物是按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转让(从移交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满_________年的经营期后甲方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方式和条件无条件收回所转让的标的物。

  6.1.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经营,并监督乙方按质按量处理污水。

  6.1.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对污水处理的情况,并对不合格的处理水质情况有权进行适当的处罚。

  6.2甲方的义务

  6.2.1甲方向乙方保证其具有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与乙方签署的合同及其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文件合法合理。

  6.2.2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所移交的资产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方的权益,并未侵害资产所代表的相应权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6.2.3甲方保证所移交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能够达到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出水标准。

  6.2.4甲方向乙方承诺依本合同规定,协助乙方完成本次转让的有关审批和变更注册登记手续,以及有关的证照手续。

  6.2.5甲方承担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有关职工补偿费用。

  6.2.6甲方向承诺乙方于每月_________号前(公历),将前一个月已处理的污水的处理费用划拨至乙方指定帐号,具体操作如下:甲方和乙方应签订污水处理合同,合同中应保证乙方能按时收取污水处理费的条款。收费的保证可采用以下方式:甲方所有的污水收费在银行设立专用帐户,由甲方、银行和乙方三方签订协议,乙方在此帐号中拥有第一优先权来划走作为污水处理费中的款项。政府上述帐户的资金保证必须是干净没有抵押的。

  6.2.7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与因污水处理运营和收费等而产生联系的各方的关系;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处理污水范围内的市政污水管网,并确保进入乙方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符合有关合同所规定的标准和数量。

  6.2.8甲方应确保乙方能享受到市政及环保的有关优惠政策和争取其他的优惠政策。

  6.2.9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转让资产中的债权问题。

  6.2.10甲方保证在乙方服务区域排水系统管网的配套条件完好。

  6.2.11甲方承诺该厂的扩建工程和_________厂工程由乙方以_________方式(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

  6.2.12甲方承诺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6.2.13甲方承诺保持_________厂目前的国家和地方收费标准和免税政策不变,如有变化,则相应调整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以使乙方基本上达到发生这些变化之前的同样的经济地位。

  6.2.14甲方免费提

  供指定污泥填埋场,填埋地点在前_________年内应位于水质净化厂_________公里范围以内,以后应位于其20公里范围内。在此范围内的运输费由项目公司承担。若填埋地点超出上述距离,则超出范围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6.2.15若_________无法提供免费的填埋场地而令项目公司增加污泥处置成本,则该项增加的成本应由甲方承担,每月予以补偿,并通过污水处理费专用帐户与污水处理费一起支付给项目公司。

  6.2.16鉴于_________厂的设计中没有除臭装置,在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按照移交前所执行的标准运行,不考虑除臭的问题。但由于法律的变更或其他的原因而要对污泥惊醒除臭,从而导致项目公司增加投资和/或增加运营成本,则相应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补偿,并通过调整污水处理费来实现。

  6.2.17对于生产中的污泥处理,在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内,按照目前所执行的标准执行。若由于政策和法律的变更或甲方的要求,需要提高处理标准或其他要求,从而导致项目公司增加投资和/或增加运营成本,则相应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补偿,并通过调整污水处理费来实现。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乙方的权利。

  7.1.1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拥有对_________厂的完全使用经营权,在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拥有完全自主经营的权力,可以根据生产和经营需要建立自主的经营管理系统,合理行使生产经营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7.1.2乙方有权按时足额收取合同规定所应得的.污水处理费。

  7.1.3在保证运行质量和遵守合同的前提下,乙方的经营不受外来行政的干预。

  7.1.4在保证正常运营前提下,乙方自主优化人员设置和依照劳动法规定制定分配原则及奖惩、辞退、招聘员工。

  7.1.5在保证正常运营前提下,乙方有权对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设备进行淘汰,并作更新和技术改造,由此所增加的容量纳入原厂容量,并按新的容量作为可用容量来核定生产能力。

  7.1.6经营到期后,若甲方重新向外转让经营权,乙方有优先选择权。

  7.1.7乙方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可以转让其在本合同书下的权利、权益和义务。如果需要转让,乙方应向甲方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无理拒绝。

  7.2乙方的义务。

  7.2.1乙方保证具有合法而独立的主体资格,能独立承担受让资产所生产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具有受让甲方所转让资产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7.2.2乙方向甲方保证其签署本合同及其相关各项文件未违反现行法律或其现存的契约或其他义务。

  7.2.3乙方必须依法、守法经营,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

  7.2.4乙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文规定,并保证污水的处理能力达到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质量约定。

  7.2.5乙方在受让转让资产后,_________厂的现有人员由乙方全部接收,并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7.2.6乙方按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证照和文件。

  7.2.7乙方承诺以_________方式(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承担该厂的扩建工程和_________区厂的新建工程。

  7.2.8特许经营期满后,乙方把_________厂交还给甲方,并确保交还给甲方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第八条转让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运行标准:根据_________厂的原有设计和目前的实际情况,在特许经营期内,执行其在移交前的运行标准,即是以下的标准:

  如果本合同签订之后中国法律、法规和法令或任何与本项目的批准有关的实质性条件发生变化,包括降低了_________排水公司污水供应的水质标准、提高了项目公司排放水标准或要求增加污泥消化系统等而改变了运行标准,从而导致项目公司的权利或义务发生实质性的不利变化,项目公司有权提出改变本协议的条款,以使其基本上达到发生这些变化之前的同样的经济地位,甲方在合理条件下不得拒绝。

  第十条考察和检验

  甲方同意项目公司或其发起人提前对_________污水处理厂生产设施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考察和检验,_________排水公司应为项目公司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考察结果显示_________污水处理厂生产设施存在重大缺陷,如达不到_________吨/日处理污水能力或不能稳定连续运营,以及达不到现行排放标准等,则应由甲方自费进行修复。

  第十一条接收

  甲方和乙方应在资产购买合同生效后立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使得项目公司合法获得_________厂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产权证书。双方按合同附件所列的资产、资料等清单进行移交,同时进行人员的接收,乙方同意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新的劳资关系后接收原_________污水处理厂的全部员工进入项目公司。

  第十二条运行考核

  项目公司正式接收_________污水处理厂后_________个月作为资产的接收运行考核期,在此期间内如发现属于接收前污水处理设施存在重大缺陷使处理后出水未达到附件的要求,_________排水公司须承担修复责任及费用。

  第十三条收费方式

  13.1收费的标准:在合同经营期内,在现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乙方向甲方分四个阶段按不同的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_________。

  13.2收费的途径:在特许期内,乙方应于每月结束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上月实际污水处理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核对结果。甲方对此应予全力配合。甲方应在其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确认的结果与最低污水保证量所得出的结果的较大者向项目公司支付相关款项。乙方在收到相关的款项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

  13.3收费原则:甲方应按污水处理合同中的最低污水供应量保证条款。每月至少按设计能力100%的标准向乙方免费提供污水。如果提供的污水量低于此标准,甲方应按此标准计算的污水量及污水处理收费价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超过设计能力100%的,超过部分支付污水处理变动成本,其余部分按污水处理收费价支付污水处理费。

  13.4支付:双方应与托管银行正式签署污水处理费托管账户协议,政府所有的污水收费在银行设立专用帐户,上述帐户的资金保证必须是干净的,投资方拥有第一优先权来划走作为污水处理费中的款项,以确保乙方能及时获取其污水处理费收入。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应按本协议附件1和本协议附件3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号。

  13.5污水处理费的支付:在特许期内每个日历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应完全以人民币支付。

  13.6收费调整:价格可以根据物价因素变化而作阶段性调整(每年一次),从第1年开始计算,但只是从第5年后作出累计执行,以后每年调整一次,调价公式附后。

  第十四条进出水超标的处理_________。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甲、乙双方应该尽力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应义务条款,则应当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1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合同约定转让价格的_________%。

  15.3若由于甲方毁约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除执行15.2条款外,甲方还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加按日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还给乙方。

  15.4乙方逾期支付转让金,超过_________天按逾期每天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_____的滞纳金。

  15.5乙方无不当理由对设施连续_________天停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6甲方若未能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超过_________天,每日按违约金额万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连续_________个月未能支付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付清欠款及滞纳金外,同时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5.7一方违约在先,可以成为另一方的有关联的后违约的免责理由。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6.1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6.1.1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国外敌对势力的行为、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16.1.2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16.1.3核辐射、毒气以及骚动和其他人为因素的破坏。

  16.1.4合同双方认同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16.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6.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和迫使该方暂停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该方义务程度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16.4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尽快履行义务。

  16.5若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而使遭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16.6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17.1本合同是双方平等自愿,认真磋商的结果,双方知悉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17.2本合同

  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17.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其与本合同不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和修改

  18.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在新的书面合同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8.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使甲、乙双方有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18.3乙方若由于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事故或连续两季度未完成合约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18.4若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干预乙方的经营运作,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8.5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8.6对本合同的条款作任何修改,均须由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进行。

  18.7本合同在特许经营期满时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保密条款

  19.1本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和与合同相关的条文文件以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19.2除本次资产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乙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合作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条通知

  20.1因本合同而致甲、乙双方相互之间的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

  20.2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20.3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甲方地址: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21.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释。

  21.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21.3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他各项约定。

  第二十二条附则

  22.1本合同与特许权协议及其附件构成甲、乙双方就甲方将资产转让给乙方而达成的全部和唯一合同。本合同与特许权协议不符之处,以特许权协议为准。

  22.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作为合约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进水标准;出水标准;资产清单。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办公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XX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办公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XX编码: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办公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XX编码:__________

  为了广泛宣传体育赛事文化、树立良好的赛事品牌形象,鼓励优秀的企业参与赛事市场开发,为特许企业的市场推广提供平台,甲、乙、丙三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赛事运作机构,拥有纪念币上图案的所有权,乙方是甲方特许企业,拥有使用体育赛事XX(以下简称XX)开发纪念币的排他性权利。XX是甲方特许的纪念币生产企业,有权投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生产体育赛事纪念币的排他性权利。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自愿加盟“原生态茶庄”,乙方申请确认代____区域在乙方的直营店为 家,地址确认为 省 市 县(区) 街 号,经营面积为 平方。专营“凤冈锌硒茶”,且乙方必须在经营销售过程中保证“原生态茶庄”“凤冈锌硒茶”品牌体系、品质认证体系及联系电话、地址信息的完整性与一致性。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认真阅读及领会甲方相关代理商的现行及更改的产品体系、管理制度、价格及物流等信息并能主动配合执行,共同维护品牌的整体利益及发展。乙方在经营活动不得有损甲方利益行为,如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合作关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有乙方承担。

  4、首次加盟进货额:为满足相____区域的渠道、终端产品的供应量及代理的合理库存量,达到较高的见货率及铺市率,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同日缴纳首批进货额 元,甲方方可向乙方发货。

  5、销售打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 元, 先打款后发货的`原则。乙方连续一个季度或________年中五个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

  6、市场建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

  第三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每季度最低市场客户任务为:

  a、特许加盟专卖店为 家,

  b、特约渠道商为 家,

  c、终端客户开发数为 家。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按代理价供应给乙方产品(详见代理价格表),代理价为乙方自提价(离岸价),甲方可代办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价上涨出台新价格时,乙方享受相应的代理商供货价。特价产品不计销售任务,不计折扣,不计任何形式的奖励。

  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产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乙方应按照甲方随货出库单验收产品。若存在数量、质量、金额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产品时12个小时提出书面异议,经甲方确认后予以补发或更换。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则视为合格。

  9、由于茶叶制品的特殊性,受物流、仓储、温度等条件的制约,甲方发给乙方的产品,三个月内可退可调换(退、换货产品必须保证包装完整,赠品齐全。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货。乙方订单发货,一律不退货。不接受换货挂账即换货的同时必须进货且金额等于或大于换货金额。换货产品只享受一次换货。

  1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乙方销售业绩的鼓励,参照年度代理商奖励政策执行。

  1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合法经营、证照齐全、自负盈亏。甲乙双方属于合作关系,乙方不得对外宣称是甲方的下属单位、承包经营单位等等。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同甲方做好“原生态茶庄”品牌相关的市场维护,乙方保证不得销售、宣传仿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产品,乙方不得以低于进货价的方式恶意赢取客户以至于扰乱市场。

  1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在指定区域销售、陈列、宣传其它品牌的茶叶及衍生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严禁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以各种形式转让或赠送给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担乙方因保管不善、销售过期产品、非正规渠道进货、自行组合组装产品等消费者索赔、质监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

  15、甲方为更好的服务各级代理商和销售商,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辖的各类型客户要求乙方规范管理并有权将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胜任的代理商管理及总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条件无法满足品牌营运发展的情况下,必须服从甲方市场经营管理。

  16、在本协议到期或失效后,乙方不再继续销售“凤冈锌硒茶”品牌系列指定产品,乙方库存产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价处理产品时应撕掉品牌标识并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须保证不得向第三方散布、泄露关于甲方的经营模式、价格体系、盈利体系等商业机密。

  18、本协议在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1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多次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特许经营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复合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也可在特许区域内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_________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

  □直接特许

  □区域特许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

  □具有独占性

  □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__个月

  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三、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续期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的区域。(见附件2:(特许区域附图))。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加盟店的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特许经营费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_________元,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支付。

  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在□每月/□每年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按照加盟店□当月/□当年营业额的_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2.甲、乙双方约定,保证金由:

  □上海连锁经营协会保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要求从保证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__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五、本条所述之特许经营费采用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支付:

  □现金;

  □支票;

  □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及商业秘密保护

  第六条信息披露

  一、双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费、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被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商业秘密的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部分加盟店的开业

  第八条设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义经营加盟店的,加盟店视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承担本合同载明的义务。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二、除以乙方名义经营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经济组织形式设立加盟店的,必须在加盟店开业前的_________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经加盖公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字的承诺函,承诺乙方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诺函的,甲方有权不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第九条商号的使用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_________注册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书面授权文件,以配合乙方进行加盟店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十一条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二条加盟店的开业培训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以确保乙方能够独立运营加盟店。

  第十三条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门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已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加盟店的运营。乙方应予书面签收。

  第十四条加盟店开业时间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条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特许人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四部分特许产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条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货物供应;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加盟店经营所需之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属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条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产品,须提前_________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条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维修累计_________次不能排除设备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负责为乙方更换新设备。

  第二十条甲方应对所提供的特许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加盟店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统一零售价,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二条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四条甲方应当在不影响加盟店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加盟店的交易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_________次的统一培训。

  第二十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加盟店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部分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证)编号:_________,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专利。

  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专利证)编号:_________,专利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其他。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第三十条乙方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第三十一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在相同类别注册与甲方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

  第三十二条特许标识或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第三十三条乙方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

  第七部分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三十四条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经营手册)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监督电话。

  第三十七条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八条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对确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部分广告宣传与促销

  第三十九条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适当准备。

  第四十一条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十部分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条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

  第四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书面通知乙方,且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

  第四十四条乙方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在转让之日起____年内,甲、乙双方在特许区域内须遵守本合同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的约定

  第四十五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三、强行要求乙方接受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的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供应;

  四、累计_________次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或因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造成乙方重大损失;

  五、因生产或销售的特许产品存在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被质监部门处罚;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六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按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三、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注册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第四十七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或擅自变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

  五、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或后续的培训;

  六、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业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陈述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部分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_________日,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可多选):

  □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九条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五十条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_________日,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可多选):

  □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条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十二条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四条乙方获准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作为加盟店商号的,应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向原登记部门申请名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五十五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复制品。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七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十八条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乙方自行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九条竞业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期满后_________年内,除约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内容相同或类的业务。

  第十三部分不可抗力

  第六十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十四部分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条联系信息与送达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双方同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六十四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提交_________解决。

  上述三项未作选择的,视为约定第一项方式。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的附件、从合同(如有)、(经营手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条甲方应将本合同签订情况报甲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乙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补充条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2

  (特许区域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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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3

  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4

  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5

  甲方(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6

  甲方(专利证)或其他权利证明复印件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商业特许经营涉及的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全面、严密。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本示范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作删除。

  三、本合同所称“商业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的行为。

  四、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系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拥有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的权力;

  3.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4.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5.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6.具有良好信誉,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五、被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系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拥有与特许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固定场所、人员等。

  六、本合同所称“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七、本合同所称“专利”是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八、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九、本合同所称“专有技术”是指未公开过、未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制造某种产品或者应用某种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

  十、在正式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已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了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及有关经营能力的资料。双方可在提供上述资料前先签订(保密协议)。

特许经营合同11

  1.特许经营受许人可使用"五谷"商号。

  2.特许经营协议终止,受许人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特许人授予的商号,否则,特许人将全额扣罚受许人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追究受许人法律责任。

  第四章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第八条.特许经营基本资格评估原则

  1.受许人具有明显的和长远的经营目标、经营宗旨及经营机制。

  2.受许人具有一定的业内经验或相关行业的经营及管理经验。

  3.受许人具有较佳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能力和足够的人力资源配置。并按标准向特许人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4.受许人具有符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经营场所、符合特许人标准要求的场地。

  第九条.委托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1.受许人具备对区域市场进行深度开发的能力。

  2.受许人年销售额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特许经营体系市场布局原则

  第十条.一般特许经营商的经营区域原则上是在行政区划范围之内。

  第十一条.原则上只在一级市场设立委托特许经销商,并且其周边二三级市场区域市场为空白市畅二、三级市场不设委托特许经销商。

  第十二条.受许人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向其它区域市场开展销售业务。

  第六章特许经营体系的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五谷产品特许经营体系由五谷公司负责规划和市场布局,并负责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确立,并负责特许经营受许人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特许经销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

  第十四条.五谷公司对确立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受许人授予统一使用的"五谷"商号和特许经营授权书,终止合作关系时收回。

  第七章特许经营体系的价格及结算管理

  第十五条.受许人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特许人对产品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其的价格体系,配合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十六条.受许人可根据本区域市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促销商品、卖场样品和残损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第十七条.受许人必须遵循特许人的价格管理规定,否则特许人将根据情节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直至终止合作关系。

  第十八条.五谷公司负责与受许人结算货款,货款结算一律采取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

  第八章销售奖励形式及标准

  第十九条.受许人年终完成年度销售任务时,特许人将以实物形式对受许人进行奖励。

  第二十条.受许人年度销售产品完成达到如下指标时,特许人以销售产品数量为基数,以产品形式给予返利。

  第二十一条.

  返利条件返利基数返利标准

  0-100吨销售量0

  100-200吨(含100吨)销售量1吨

  200-300吨(含200吨)销售量3吨

  300-400吨(含300吨)销售量6吨

  400-500吨(含400吨)销售量8吨

  500吨以上(含500吨)销售量10吨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为五谷产品特许经营体系成立和运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特许经营体系正常运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三条.依据本细则签署的《五谷高技术杂粮产品特许经营合同书》是其法律基穿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解释权属于五谷公司,对本细则的条款和内容,受许人可提出补充和修订建议,建议被采纳后,本细则可修改执行。

  特许人:内蒙古五谷高技术杂粮加工有限公司

  受许人:

  公司印章: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日期:

  (本细则签定地:呼和浩特)

  附件二: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

  附件三:补充协议

  附件四:授权书

  授权书

  兹授权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范围内从事五谷高技术杂粮产品的经营,并授予其五谷产品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权,并可使用"五谷"商号。

  该授权书有效期限为一年。

  年月日

特许经营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超市特许经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号的门店以“_____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门店号:_____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_____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_____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_____%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_____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第二条 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第三条 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

  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第四条 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2.根据本合同约定收取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等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H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9.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2.乙方没有按时履行支付义务,除向甲方补交余款外,应按每日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若有因此造成的损失,视损失程度支付相应赔偿金以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每_____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_____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_____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第九条 保密

  一方对因超市特许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余用于办理手续所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13

  特许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许可区域内作为甲方的区域代理商一事达成一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获得甲方的许可,在区域内(以下简称本区域)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发展由临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项目“***说”***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共同拓展市场,以达双赢目的。

  第二条 特许经营

  项目甲方根据其自主开发并经营***”餐饮连锁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说”为代表的特许经营项目,并将该项目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使用。

  第三条 特许经营关系

  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业务,执行本合同。乙方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业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 基本原则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在签订本合同和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五条 使用方式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以以下两种方式使用特许经营权:

  一、设立直接投资的直营店;

  二、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第六条 许可形式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甲方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该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许经营权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 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本区域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服务。

  第七条特许加盟代理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向甲方支付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加盟费。其中 元作为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的费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无论是本合同期满、中途解约或因其他原因而终止,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加盟费。

  第八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共2份,双方各1份。 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合同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向无关第三方透漏本合同的内容。本合同20xx年 月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地址:

  乙方签字:

  乙方地址: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特许经营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乙方在其区域内独家使用甲方拥有的________品牌—牛排系列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特此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区域内独家使用_________品牌。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发生的有关_________品牌的所有权等权属方面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承担。如因此纠纷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则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除外。

  第三条甲方在授权期间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___品牌形象设计,提供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四条乙方可为_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各种促销宣传活动。乙方单独进行__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时,应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乙方在取得的授权期间,于该特定区域内的独家使用权,除乙方外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其他企业或个人都不得使用,但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在授权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_________品牌形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确认标准,并且在甲方提出整改后在整改期限内乙方仍未达到标准,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品牌或者取消乙方的品牌使用权。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_______天内,乙方销量未能达到片,本协议自动取消。

  第八条如双方需要续签或终止事宜,须在本协议到期前_______天确认。

  第九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嘉兴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为了广泛宣传体育赛事文化、树立良好的赛事品牌形象,鼓励优秀的企业参与赛事市场开发,为特许企业的市场推广提供平台,甲、乙、丙三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赛事运作机构,拥有纪念币上图案的所有权,乙方是甲方特许企业,拥有使用体育赛事徽记(以下简称徽记)开发纪念币的排他性权利。丙方是甲方特许的纪念币生产企业,有权投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生产体育赛事纪念币的排他性权利。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纪念币”:指使用徽记制作发行的____系列纪念币,具体包括____、____、____等纪念币。

  1.2 “徽记”:指由____组成的标志,详见附件1

  1.3 “协议期限”:指本协议第____条约定的期限。

  1.4 “区域”:指中国内地境内。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以无形资产投入本协议所涉及的纪念币开发项目,承担由于纪念币开发不利造成的市场机会丧失的风险。甲方应当:

  2.1 负责纪念币的报批工作;

  2.2 向丙方提供徽记在纪念币上的使用权;

  2.3 向丙方提供名称在纪念币上的使用权;

  2.4 向丙方提供委托印制协议;

  2.5 向乙方及丙方提供纪念币委托销售授权书;

  2.6 负责纪念币宣传广告的把关并为广告的发布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以甲方特许纪念币的独家开发权投入本协议所涉及的纪念币开发项目,承担由于纪念币开发不利造成的市场机会丧失的风险。乙方应当:

  3.1 向丙方提供徽记在纪念币上的使用权及纪念币开发权,不得单独或与其他人合作开发本协议所涉及的纪念币;

  3.2 负责纪念币的设计,并负责解决设计素材的版权问题,保证时限;

  3.3 负责纪念币的销售。并保证销售额达到纪念币总价值的____%以上;

  3.4 向丙方提供委托印制协议。

  第四条 丙方权利义务

  丙方以资金投入的方式投入本协议所涉及的纪念币开发项目,并自愿承担由于纪念币销售不利造成的经济损失。丙方应当:

  4.1 协助甲方办理纪念币的报批及协调工作并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2 按照纪念币设计、发行方案及纪念币设计样稿(见附件2,3)的要求制作纪念币,保证时限及纪念币质量;

  4.3 负责纪念币的销售并保证销售额达到纪念币总价值的____%以上;

  4.4 负责纪念币制作费、无形资产使用费等资金的投入,具体资金投入项目详见附件4

  第五条 纪念币的设计、发行和制作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制定并认可了“纪念币设计、发行方案”(见附件2)和“纪念币设计样稿”(见附件3),并将以此两份文件作为纪念币设计、发行、制作的原则,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任何与之不符的情况,三方须共同协商决定,并将修改内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约定。

  第六条 纪念币的销售

  6.1 乙、丙双方共同销售纪念币,原则上各自承担____%的销售任务,若遇某方超额销售或达不到销售目标的情况,双方将共同协商解决。甲方不负责纪念币的销售,但作为合作一方,有权利随时了解乙、丙双方的销售情况、查看销售报表,乙、丙双方应给予配合;

  6.2 乙、丙双方在共同销售纪念币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关于纪念币经销价格的规定”(见附件5)执行,不得擅自调价。若有必要调整纪念币价格来适应市场,应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约定;

  6.3 乙方将建立并负责管理纪念币开发专用帐户,用于本协议所涉及纪念币开发项目的财务核算;

  6.4 自首批纪念币上市后,乙、丙双方应每周出具销售报表,并在累计销售收入达到____时,将销售收入划转到纪念币开发专用帐户。

  第七条 徽记使用费的支付

  三方理解并同意,由丙方分三次以资金和实物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徽记的使用费:

  7.1 第一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后额人民币____万元;

  7.2 第二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后额人民币____万元;

  7.3 第三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后额人民币____万元。

  第八条 利润分配

  8.1 三方理解并认可,将以扣除纪念币制作、销售、宣传成本及金牌运动员肖像使用费后的净销售利润为依据(净利润的具体计算方式详见附件6),计算各方的利润分配额;

  8.2 鉴于甲、乙、丙三方的投入方式和各自所承担的风险,三方协商确定利润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配净利润的_______%;乙方分配净利润的____%;丙方分配净利润的_%。

  第九条 保密信息的使用

  甲、乙、丙三方郑重承诺,对本协议中的所有不宜公布的材料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与他方(聘请的律师、会计师除外)讨论或向他方披露。

  第十条 知识产权

  甲、乙、丙三方承认并确认,徽记和名称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法律的保护。所有本协议项下纪念币的资料均由乙方依照甲方的要求设计,且丙方答应按时制作。作品应于完成时,视同自动成为甲方独家的、排他的、永久的资产。甲方拥有这些产品资料的全部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甲方应被视为产品资料的唯一作者;产品应被认定为适用于法律意义上的、为甲方提供的“委托创作作品”。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整体性

  本协议(含附件)包含了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的全部理解,并取代以前所有的有关口头、书面的意向、安排和约定。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须经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本协议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署后生效,效力持续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三条 保证陈述

  三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3.1 三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3.2 本合同经三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三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对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第十四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三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三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实质违背本协议而致使本协议终止,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5.2 如果因丙方原因,导致交货日期推延或供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丙方应按日向甲方和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货违约金。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交货日期推延或供货数量少于合同的约定数量,丙方应于供货截止日期前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并协商具体解决方式;

  15.3 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交货日期的延误,乙方应按日向甲方和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货违约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罢工、劳工运动、疾病[包括传染性疾病(sars)]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而且履行时间应相应延长;

  16.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三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

  17.1 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三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除本协议已约定外,须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17.2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解除、终止,均应以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17.3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经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 一方不履行协议使本协议目标不能实现,其他方可解除本协议;

  17.5 一方因解散、破产等因素丧失履约能力,其他方可解除本协议;

  17.6 本协议任一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全部或者部分无效或者不具有执行力或者违反所适用的法律,则甲、乙、丙三方同意该条款全部或者部分被视为删除,但并不影响本协议的整体效力。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8.1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8.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九条 其他

  19.1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9.2 本合同构成三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9.3 甲、乙、丙三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三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三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9.4 本合同未经三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时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三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9.5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9.6 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9.7 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三方有效,也对三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9.8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三方构成约束力;

  19.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三方各执____份;

  19.10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附件1:徽记标准图

  附件2:纪念币设计、发行方案

  附件3:纪念币设计样稿

  附件4:资金投入项目清单

  附件5:关于纪念币经销价格的规定

  附件6:销售利润计算方式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丙方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