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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的合同

时间:2024-08-05 09:29:47 技术合同 我要投稿

技术的合同(通用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技术的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技术的合同(通用15篇)

技术的合同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加强技术市场管理,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可以参照本办法规定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条 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通过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加强对技术市场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并进行相关的技术市场统计和分析工作。

  第五条 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净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和报酬,给予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应当申请对相关的技术合同进行认定登记,并依照有关规定提取奖金和报酬。

  第六条 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八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按地域一次登记制度。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以及技术培训合同的培训人、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人,应当在合同成立后向所在地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认定登记申请。

  第九条 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第十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查,认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关附件不齐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

  第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使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规范名称,完整准确地表达合同内容。使用其他名称或者所表述内容在认定合同性质上引起混乱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退回当事人补正。

  第十二条 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以当事人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为依据,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如实反映技术交易的实际情况。当事人在合同文本中作虚假表示,骗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的,应当对其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和认定。其主要事项是:

  (一)是否属于技术合同;

  (二)分类登记;

  (三)核定技术性收入。

  第十四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分类登记和存档,向当事人发给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并载明经核定的技术性收入额。对认定为非技术合同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不予登记,并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字样,退还当事人。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守国家秘密。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保守有关技术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七条 财政、税务等机关在审核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申请时,认为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认定有误的,可以要求原技术合同登记机构重新认定。财政、税务等机关对重新认定的技术合同仍认为认定有误的,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申请不予审批。

  第十八条 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转让或者解除,以及被有关机关撤销、宣布无效时,应当向原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变更登记的,应当重新核定技术性收入;注销登记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财政、税务机关。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和登记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技术合同登记岗位责任制,加强对技术合同登记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保证技术合同登记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

  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所需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对于订立假技术合同或者以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取得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涉及偷税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理;违反国家财务制度的,由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在认定登记工作中,发现当事人有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进行监督处理。

  第二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发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管理混乱、统计失实、违规登记的,应当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并可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泄露技术合同约定的技术秘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7月6日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技术的合同2

  技术合同的特征有如下内容:

  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

  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

  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

  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技术的合同3

  协议编号: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合同内容

  乙方根据协议向甲方提供技术赞助,许可甲方使用指定的软件,双方就该许可软件的技术赞助服务达成协议。

  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年,从合同签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如果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赞助,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续签维护与技术赞助合同。

  第三条:技术赞助范围

  1、由于系统数据库或者许可软件发生严重故障,或主应用程序出现故障而使甲方的现场系统停滞并且不能用许可软件处理数据。

  2、软件发生问题而导致甲方主要业务受到严重干扰并且无法轻易解决(暂时性地)的问题。

  3、许可软件发生非关键性问题,甲方能继续运行系统或进行操作的情况,仍由乙方负责处理。

  4、除本合同或其附件另有约定,乙方对如下软件产品不提供任何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

  (1)乙方及乙方代理之外的任何人未经乙方许可对许可软件进行任何方式的修改而产生的软件。

  (2)甲方未按照约定的范围及限制使用软件,因此而导致的相关问题。

  (3)甲方所使用的任何第三方软件产品。

  5、乙方提供的标准技术赞助不包括以下情况:

  (1)甲方人员非法操作、第三方产品故障或者网络故障等导致的技术赞助软件无法正常运行。

  (2)甲方因许可软件遗失、被盗、被误用或被擅自修改、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其他软件的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况造成数据混乱和丢失。

  (3)对甲方使用许可软件的`软硬件环境进行检查。

  (4)对甲方使用许可软件的软硬件提供相应技术指导

  (5)甲方如果要求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范围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另行协商签署相关协议,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四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止。

  2、协议合作期满后,双方就继续合作事宜进行磋商,根据需求可以协商是否续签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加收拖延付款额的________%,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三十(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并按照一年服务费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2、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技术的合同4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开发(该项目属____________计划),________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三、研究开发计划:

  四、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一)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39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提供____元,乙方提供____元。 如开发成本实报实销,双方约定如下:

  (二)经费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以下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③按利润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④按销售额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⑤其他方式:

  五、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八、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九、风险责任的承担: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________承担。

  1、乙方;

  2、双方;

  3、双方另行商定。

  经约定,风险责任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 本项目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为:

  十、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一)专利申请权:

  (二)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十一、验收的标准和方式: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_标准,采用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___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十二、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法:在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的合同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技术开发(该项目属____________计划),________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三、研究开发计划:

  四、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一)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________________ 元

  其中:甲方提供____元,乙方提供____元。

  如开发成本实报实销,双方约定如下:

  (二)经费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以下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③按利润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④按销售额____ %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⑤其他方式:

  五、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八、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九、风险责任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________承担。(1、乙方;2、双方;3、双方另行商定)经约定,风险责任甲方承担____ %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 %

  本项目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为:

  十、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一)专利申请权:

  (二)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十一、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_标准,采用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___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十二、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的合同6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劳务费:;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按甲方图纸技术及技术协议标准执行;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乙方依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向甲方申请原材料,并明确原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及消耗定额。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加工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第四条交货时间、验收标准和方法

  1.交货时间为,交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客户规定交货时间内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3.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客户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整改。

  4.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预付劳务费;

  2.定作物完工,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验收标准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劳务费;

  3.交付客户使用个工作日内,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规定的剩余款项。本合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贰年。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技术的合同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由乙方负责甲方指定位置房产的屋面防水作业施工。具体约定如下:

  一、施工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逾期、日罚金元。如遇降雨或因甲方的原因而停工的,需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并签字后,工期予以顺延。

  二、施工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三、结算方式:乙方进场后,甲方按乙方的施工进度,分批次预付工程款。完工后,甲方按乙方实际施工的平方数,经验收合格,给予支付全部工程款。

  四、质量责任:因乙方在材料质量、施工质量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后出现漏水,乙方负责无偿给予甲方进行补修。因漏水而损坏室内墙面,乙方负责无偿进行修复粉刷。

  五、甲方责任:非乙方施工的原因,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六、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返工而出现的材料浪费或误工损失,由乙方承担。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材料损失,由乙方与甲方主动协商解决。

  3.乙方在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事故或由于乙方在施工现场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七、质保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材料的质量(附产品材质书)属实。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经办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技术的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拥有____________技术,鉴于乙方对甲方________技术的了解,愿意实施甲方的技术及专有技术,并且具备实施该这些技术的物质条件、法人资格和必要的资金,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1、甲方所提供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_技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要求来实施,在小试生产的技术成果。

  2、技术指导的内容:基本标准上的技术协调及产品技术服务。

  3、技术指导的人员由甲方派出,差旅费、咨询服务费有乙方承担,具体费用标准,甲乙双方另行订立协议进一步明确。

  4、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1)如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甲方可以随时履行,乙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可以在乙方所在地履行。

  (3)以的结构设计、新品开发测试分析,利用甲方拥有的技术和经验等方式来完成。

  5、验收的标准和方法:按照产品质量及服务

  6、合作方式: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7、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甲、乙方商定在生产过程中对现有技术的改良或革新以及由此技术而得到的其他技术,所有权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在合作期限内有权免费继续使用。

  8、其他约定:甲方在与乙方就该技术进行合作时,并不限制甲方和其他有条件实施该技术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合作。

  9、违约责任:乙方如果未经过甲方同意泄露甲方产品技术等信息,要支付______违约金。

  10、争议的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一致同意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1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后订立补充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内容,补充协议或变更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技术的合同9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地质勘探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的地质的详细勘探工作。

  第三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提供勘探技术报告

  2、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工程完工时,双方按实验收结算。钻探深度按合同要求在现场实量。乙方在每一钻孔按第五条要求完成前四小时应通知甲方或委派的工程监理到现场以核对工程量(包括入岩深度和钻孔x度)并报甲方办理签证。勘探工程的结算以每一钻孔签证的工程量为统计依据,未经确认和签证的工程量甲方不予结算。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甲方技术人员。

  第四条工期

  总工期为____天,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之前向甲方提交勘探技术报告,实际开工以双方现场代表签字为准。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经双方现场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工程的详步勘探要求按国家规范和甲方初施工图设计要求所需资料的技术要求进行,其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勘探、设计规程、规范和标准,地质报告应满足单体设计及支护土方工程的要求,物理试验成果报告应齐全、准确。

  2、在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场地,乙方应按钻探点布置的要求,布技术孔

  个,具体钻孔数量由甲方核准。

  3、钻孔度要求:_______________取土孔_____米,或孔大于____米。超出上述要求部分的不予结算,如特殊原因需加深超钻的,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4、钻探机械要求:_______________钻机(柴油发电)___台。

  第六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价格按照招投标中标的价格进行结算,计元/米,乙方提交勘探技术报告经甲方审定后,以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按实结算,实际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证为准。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钻探工作后xx日内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勘探技术报告,经甲方审定并结算后______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结算工程款的_______%;

  2、实际结算工程款的5%作为保修金,在本工程土方及桩基基础工程完成后,若实际情况与乙方提供的勘探技术报告内容相符,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若不相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保修金。但若在本地质勘探工程完成后的一年内

  本工程土方及桩基基础工程不开工的,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保修金。

  3、以上付款,甲方如以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若甲方或乙方提出按支票方式支付的,则需扣除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须先提供国内有效的相应的等值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代扣代缴税金。

  4、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若无正式书面委托,甲方不予结算。

  第七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2、提供地下障碍物资料(不包括地质情况),如因资料不准确造成事故的,由甲方负责。现场如遇障碍物影响施工,经甲方同意后可调整孔位。

  3、提供施工场地及现场施工用水(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施工场地与第三者产生矛盾时负责及时解决。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工期顺延。

  5、向乙方提供开展勘探设计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地质类甲级企业。

  2、应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工作。提供有关勘探的成果,为基础设计及支护设计提供依据。

  3、提交工程勘探技术报告一式伍份,对所提交的报告及有关技术数据负责,并负责办理规划局审查事宜。

  4、委派作为现场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处理并协调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事宜。如现场代表变更,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乙方开工前,应将施工负责人员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时,应当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在向甲方提交勘探技术报告后5日内应向甲方提供付款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如乙方未按时提供导致相关手续不能及时办理的,甲方可不支付款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不按时提供有关的资料、文件,从而影响乙方正常的工作的,工期相应顺延。

  4、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视为乙方违约。在甲方书面通知后的______日内仍不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5、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工作的,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造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6、工程验收未达到约定的勘探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约定,由此而延误工期的,按本条第五款执行。

  7、乙方擅自中途更换施工负责人员,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如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代表,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天内更换,否则视为违约,造成的工程停工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出现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

  第九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因违约而终止本合同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4、甲方依据本款第1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寻求救急(例如寻找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2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___(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技术的合同10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上海XX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就甲方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消防系统包括:

  系统、 系统、 系统、和 系统,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保养期为________年。

  二、保养期责任细则:

  (一)、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在日内完成对消防系统的全面检查,检修。

  (二)、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年内,乙方对本消防系统进行4次全面例行检查、维护,分别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进行。

  (三)、遇到突发火灾报警系统故障,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须紧急派员排除和维修。对于一般故障,乙方人员在24小时内到达进行维修。

  (四)、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年检时,乙方人员到场,并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五)、甲方应为乙方工作人员现场工作提供方便及相应安全措施,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六)、乙方在提供技术服务时,不负责任何间接责任或由此引起的其它责任(如间接损坏、损失及营业利益之损失)。

  (七)、乙方维修保养范围不包括人为损坏、更改装修而产生的损坏。

  (八)、每次维护保养后,甲方有关负责人需在维修记录表上签字,一式 份,双方备案。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总价为: 元整。

  (二)、在完成对消防系统每季度一次的全面检查、测试及维修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即: 元整。以此按每季度类推。

  四、其它:

  (一)、本合同以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三)、合同中未尽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上海XX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技术的合同11

  技术合同履约率低的原因是深刻而复杂的,它与当前的经济环境、执法力度、社会风气、企业家素质密切相关。为了维护技术合同的严肃性,减少无效劳动,应当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其中有效的办法之一是克服急躁情绪,恰当地把握签约成交的时机,防止技术合同“早产”,以提高其“成活率”。

  1、签署意向书

  除了小型和“微型”项目,一般情况下,双方初次接触,不要直接签合同。尤其是在各种技术交易会上,技术交易双方接触时间暂短,不可能深入洽谈,即使签了合同,也只能是一纸空文。仓促签约的买方可能为了拿几个合同回去交差,也可能抱着“先占下来再说”的心理;有的则是为了去申请贷款,但是拿到了钱也不一定上这个项目。双方应当签署意向书,约定深入洽谈的'步骤、方法和时间。

  2、考察签约的诚意

  如果买方开口就问技术转让的费用,通常只是问问而已,并没有购买的诚意。从转让费开始的洽谈,会很快陷入僵局,如同沙滩上的阁楼缺少牢固的基础。有诚意的购买者一般会从市场前景、接产条件、经济效益等方面逐次谈起,最后才涉及技术价款和付款方式。如果客房进而要求提供更加详细的技术资料、数据和产品样品,要求提供生产厂家和销售网点情况,准备进行考察,就说明真正发生了举,有了成交的征兆,值得继续深入接触和洽谈。但是,此时签订合同的时机交没有成熟,如果技术卖方建议签合同,客户会说“等一等,我还要考虑一下”。

  3、签约时机

  签约的恰当时机应当是:1.技术买方对市场和生产厂家进行了一家考察;2.技术买方对项目本身进行了经济技术分析(可行性研究);3.技术买卖双方逐条讨论了技术合同,就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没有误解;4.技术卖方确认买方有实力履行合同,按时启动项目;5.技术买方深入细致地询问并着手筹划项目建设前期的具体事项。在这个阶段可以把话题转到签约成交上来。

  签约是技术洽谈的最后一关,双方应当十分谨慎地营造并维持一个“合同已经谈妥”的气氛。此时多言无益,争论更无益,任何一方不可“喜怒形于色”。签约之后,应当互相表示感谢,并且对履行合同表示充分的信心。尽管从双方签字之日技术合同就生效了,但是并非完事大吉,更不能高枕无忧,因为,此时的合同还没有实际约束力,否则就不会发生那么多的毁约案例。双方应当保持着信任与友好的关系,直至第一笔合同价款到账,技术合同才开始产生某种实际效力。为了维持合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可以根据《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在合同中增加“定金”条款,即合同签字生效后几日内,技术买方付技术卖方一笔定金,其数额比第一笔技术价款少,例如由几千元至几万元,技术卖方同时提供一部分技术文件或技术服务。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合同的约束力,起到保约作用。当然,付了定金之后,一部分技术合同仍然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因为付过定金之后又中止执行的合同也为数不少。

技术的合同12

  项目: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验收人员: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__说明

  按照合同规定,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三菱慢走丝线切割机床的树脂更换服务和废旧树脂回收工作,本报告是乙方根据服务内容填写报告,甲方根据树脂值来验收本次服务的说明性文件,并且根据前面合同标注相应的费用。

  二:_________________验收

  本次服务提供的'材料和项目有:_________________

  □树脂桶:_________________3个(编号1035)

  □罗门哈斯树脂100升(5L/包)

  □专用接头6个

  □更换树脂桶和树脂,并且安装到位,无漏水等现象

  □回收废旧树脂

  □机床自检树脂值

  三: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次产生的费用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按照前面合同规定,200元/台,这次服务费用为600元(陆佰元整)

  2: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上次合同附件,材料费用为4950元(肆仟玖佰伍拾元整)

  四:_________________本次服务需在乙方工程师签字后生效,说明乙方服务更换工作已经完成。符合甲方的标准和要求。

  五: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产生的所有费用为5550元(五仟五佰伍拾元整)。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技术的合同13

  技术合同司法解释

  为了正确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现就有关问题作出以下解释。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

  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第二条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所称“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包括:

  (一)履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承担其交付的其他技术开发任务;

  (二)离职后一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交付的任务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职工就职工在职期间或者离职以后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权益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约定确认。

  第三条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所称“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器材、原材料、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资料等。

  第四条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所称“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职工在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设备、器材或者原材料等物质条件,并且这些物质条件对形成该技术成果具有实质性的影响;还包括该技术成果实质性内容是在法

  (一)对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约定返还资金或者交纳使用费的;

  (二)在技术成果完成后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对技术方案进行验证、测试的。

  第五条 个人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执行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又主要利用了现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的,应当按照该自然人原所在和现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达成的协议确认权益。不能达成协议的,根据对完成该项技术成果的贡献大小由双方合理分享。

  第六条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三百二十七条所称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包括对技术成果单独或者共同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也即技术成果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人民法院在对创造性贡献进行认定时,应当分解所涉及技术成果的实质性技术构成。提出实质性技术构成并由此实现技术方案的人,是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提供资金、设备、材料、试验条件,进行组织管理,协助绘制图纸、整理资料、翻译文献等人员,不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

  第七条 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订立的技术合同,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授权或者认可的,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的合同,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未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授权或者认可的,由该科研组织成员共同承担责任,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该合同受益的,应当在其受益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前款所称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的从事技术研究开发、转让等活动的课题组、工作室等。

  第八条 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取得行政许可,而未经审批或者许可的,不影响当事人订立的相关技术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对办理前款所称审批或者许可的义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由实施技术的一方负责办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采取欺诈手段,就其现有技术成果作为研究开发标的与他人订立委托开发合同收取研究开发费用,或者就同一研究开发课题先后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委托人分别订立委托开发合同重复收取研究开发费用的,受损害方依照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条 下列情形,属于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所称的“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一)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转让给对方、无偿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二)限制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类似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

  (三)阻碍当事人一方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四)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服务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员等;

  (五)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六)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第十一条 技术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技术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已经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了

  约定的义务,并且造成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过错在对方的,对其已履行部分应当收取的研究开发经费、技术使用费、提供咨询服务的报酬,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因对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给其造成的损失。

  技术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履行合同所完成新的技术成果或者在他人技术成果基础上完成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当事人不能重新协议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由完成技术成果的一方享有。

  第十二条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

  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侵权仍与其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属于共同侵权,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第十三条 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可以继续使用技术秘密的人与权利人就使用费支付发生纠纷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处理。继续使用技术秘密但又拒不支付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判令使用人停止使用。

  人民法院在确定使用费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通常对外许可该技术秘密的使用费或者使用人取得该技术秘密所支付的使用费,并考虑该技术秘密的.研究开发成本、成果转化和应用程度以及使用人的使用规模、经济效益等因素合理确定。 不论使用人是否继续使用技术秘密,人民法院均应当判令其向权利人支付已使用期间的使用费。使用人已向无效合同的让与人支付的使用费应当由让与人负责返还。

  第十四条 对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对于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根据有关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成本、先进性、实施转化和应用的程度,当事人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责任,以及技术成果的经济效益等合理确定;

  (二)对于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根据有关咨询服务工作的技术含量、质量和数量,以及已经产生和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合理确定。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中包含非技术性款项的,应当分项计算。 第十五条 技术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30日内仍未履行,另一方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当事人在催告通知中附有履行期限且该期限超过30日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履行期限为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合理期限。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技术成果向企业出资但未明确约定权属,接受出资的企业主张该技术成果归其享有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予以支持,但是该技术成果价值与该技术成果所占出资额比例明显不合理损害出资人利益的除外。

  当事人对技术成果的权属约定有比例的,视为共同所有,其权利使用和利益分配,按共有技术成果的有关规定处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当事人对技术成果的使用权约定有比例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当事人对实施该项技术成果所获收益的分配比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技术开发合同

  第十七条合同法第三百三十条所称“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包括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但对技术上没有创新的现有产品的改型、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对技术成果的验证、测试和使用除外。

  第十八条合同法第三百三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技术转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实

  用价值但尚未实现工业化应用的科技成果包括阶段性技术成果,以实现该科技成果工业化应用为目标,约定后续试验、开发和应用等内容的合同。

  第十九条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五条所称“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包括当事人按照约定的计划和分工,共同或者分别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工作。 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一方仅提供资金、设备、材料等物质条件或者承担辅助协作事项,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属于委托开发合同。

  第二十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

  第二十一条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或者约定自行实施专利或使用技术秘密,但因其不具备独立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条件,以一个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或者使用的,可以准许。

  三、技术转让合同

  第二十二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包括其他有权对外转让技术的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或者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但就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或者不涉及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秘密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所订立的合同除外。

  技术转让合同中关于让与人向受让人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发生的纠纷,按照技术转让合同处理。

  当事人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联营合同,但技术入股人不参与联营体的经营管理,并且以保底条款形式约定联营体或者联营对方支付其技术价款或者使用费的,视为技术转让合同。

  第二十三条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以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为由请求解除合同,该事实发生在依照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登记之前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发生在转让登记之后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专利申请因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成立时即存在尚未公开的同样发明创造的在先专利申请被驳回,当事人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请求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十四条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前,让与人自己已经实施发明创造,在合同生效后,受让人要求让与人停止实施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让与人与受让人订立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不影响在合同成立前让与人与他人订立的相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以下方式:

  (一)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

  (二)排他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但让与人依约定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三)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当事人对专利实施许可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认定为普通实施许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受让人可以再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认定该再许可为普通实施许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技术秘密的许可使用方式,参照本条第一、二款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负有在合同有效期内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义务,包括依法缴纳专利年费和积极应对他人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排他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不具备独立实施其专利的条件,以一个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让与人自己实施专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三条所称“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包括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期限、地域、方式以及接触技术秘密的人员等。

  当事人对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不受期限限制。

  第二十九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让与人承担的

  “保密义务”不限制其申请专利,但当事人约定让与人不得申请专利的除外。 当事人之间就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所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专利申请公开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以前,参照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原合同即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不以当事人就已经申请专利但尚未授权的技术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由,认定合同无效。

  四、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十条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一款所称“特定技术项目”,包括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调查、分析、论证、评价、预测的专业性技术项目。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等所需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受托人承担。

  当事人对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或者受托人提出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未约定保密义务,当事人一方引用、发表或者向第三人提供的,不

  认定为违约行为,但侵害对方当事人对此享有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数据等有明显错误或者缺陷,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委托人的,视为其对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等予以认可。委托人在接到受托人的补正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答复并予补正的,发生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二款所称“特定技术问题”包括需要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的有关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问题。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以技术转让的名义提供已进入公有领域的技术,或者在技术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标的技术进入公有领域,但是技术提供方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符合约定条件的,按照技术服务合同处理,约定的技术转让费可以视为提供技术服务的报酬和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照前款规定,技术转让费视为提供技术服务的报酬和费用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合理确定。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技术服务合同受托人提供服务所需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受托人承担。

  技术服务合同受托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数据、样品、材料、场地等工作条件不符合约定,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委托人的,视为其对委托人提供的工作条件予以认可。委托人在接到受托人的补正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答复并予补正的,发生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六条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学员进行特定项目的专业技术训练和技术指导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职业培训、文化学习和按照行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计划进行的职工业余教育。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技术培训必需的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等工作条件的提供和管理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委托人负责提供和管理。

  技术培训合同委托人派出的学员不符合约定条件,影响培训质量的,由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受托人配备的教员不符合约定条件,影响培训质量,或者受托人未按照计划和项目进行培训,导致不能实现约定培训目标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 受托人发现学员不符合约定条件或者委托人发现教员不符合约定条件,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或者接到通知的一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按约定改派的,应当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人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以及对履行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九条中介人从事中介活动的费用,是指中介人在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技术合同前,进行联系、介绍活动所支出的通信、交通和必要的调查研究等费用。中介人的报酬,是指中介人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技术合同以及对履行该合同提供服务应当得到的收益。

  当事人对中介人从事中介活动的费用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中介人承担。当事人约定该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未约定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法的,由委托人支付中介人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当事人对中介人的报酬数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根据中介人所进行的劳务合理确定,并由委托人承担。仅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技术合同中约定中介条款,但未约定给付中介人报酬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支付的报酬由委托人和第三人平均承担。

  第四十条中介人未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技术合同成立的,其要求支付报酬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要求委托人支付其从事中介活动必要费用的请求,应当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介人隐瞒与订立技术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侵害委托人利益的,应当根据情况免收报酬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中介人对造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技术合同的无效或者被撤销没有过错,并且该技术合同的无效或者被撤销不影响有关中介条款或者技术中介合同继续有效,中介人要求按照约定或者本解释的有关规定给付从事中介活动的费用和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中介人收取从事中介活动的费用和报酬不应当被视为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技术合同纠纷中一方当事人的损失。

  五、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有关的程序问题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将技术合同和其他合同内容或者将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内容订立在一个合同中的,应当根据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案件的性质和案由。

  技术合同名称与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和案由。

  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让与人负责包销或者回购受让人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制造的产品,仅因让与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包销或者回购义务引起纠纷,不涉及技术问题的,应当按照包销或者回购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案由。 第四十三条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指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技术合同纠纷案件。

  其他司法解释对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同中既有技术合同内容,又有其他合同内容,当事人就技术合同内容和其他合同内容均发生争议的,由具有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 第四十四条一方当事人以诉讼争议的技术合同侵害他人技术成果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技术合同纠纷中发现可能存在该无效事由

  利害关系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不提起诉讼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第四十五条第三人向受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就合同标的技术提出权属或者侵权请求时,受诉人民法院对此也有管辖权的,可以将权属或者侵权纠纷与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受诉人民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或者将已经受理的权属或者侵权纠纷案件移送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权属或者侵权纠纷另案受理后,合同纠纷应当中止诉讼。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诉讼中,受让人或者第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按照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处理。

  六、其他

  第四十六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许可使用和转让等合同争议,相关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第十八章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理。

  计算机软件开发、许可使用和转让等合同争议,著作权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第十八章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七条本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技术的合同14

  项目名称: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合同双方协商,就“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签订本合同。

  一、立项背景及理由

  二、主要内容及主要技术指标

  三、项目实施地点、进度和规模

  四、主要措施

  五、经费预算及效益

  在项目实施期内,甲方向乙方补助项目经费 万元,乙方配套 万元。

  1.具体经费预算:

  2.预计效益分析:

  六、参加单位及任务分工

  七、其他条款

  一、工作职责和协作事项

  (一)项目主管单位:

  (二)项目委托单位(甲方)的职责:

  1.按时向乙方提供项目资金。

  2.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项目结束后,应乙方的申请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作出鉴定;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项目承担单位(乙方)的职责:

  1.按要求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订并认真执行。

  2.负责项目经费预算,并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项目补助经费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入、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不得挪作他用。

  3.提供省级农垦主管部门的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

  4.项目结束后,向甲方提供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及验收申请报告。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三、合同正式文本共叁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验收结束后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技术的合同15

  登记编号: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环评单位)

  乙方:__________(受委托单位)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按照《民法典》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活动。

  三、本合同文本条款仅就一般性的作了规定,当事人可根据合同内容,作必要的增减,如某些栏目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但主要条款必须齐全,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四、本合同中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协作,是指市内外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在对本市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中,限于对拟建地址周边开展污染源调查等工作条件,委托当地环保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拟建地址周边污染源调查、环境现状调查、以及提供周边社会环境数据等的技术服务活动。

  根据《民法典》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主要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如下任务:甲方委托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所需的周边环境现状调查、收集本项目周边有关的社会环境数据、对拟建地址附近污染源现状调查和环境保护对象及敏感点调查等技术服务。

  二、服务实施进度、期限

  1.乙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项目拟建地附近周边有关的环境数据,并提供附近污染源、环境保护对象及敏感点调查报告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服务,乙方履行合同期限相应顺延。

  三、甲方承担的`工作内容与责任

  1.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项目拟建地、拟采用工艺等背景资料

  2.确定乙方如下工作内容:根据环评需要,收集本项目的周边环境数据(详细内容见清单)调查拟建地附近污染源社会自然背景调查。

  3.为乙方的现场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四、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与责任

  1.根据甲方要求收集该项目拟建地附近有关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并进行分析

  2.收集该项目拟建地附近最近一至三年的环境质量历史数据

  3.进行现场踏勘,对拟建地周边现有污染源情况进行调查、分析

  4.进行必要的社会自然背景、环境保护对象及敏感点调查工作

  5.及时提交环评协作报告,并对协作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6.本合同有效期及合同期满________年内,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拟建地、工艺等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成交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以及期限(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①一次性付清款: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②分期支付:第一次付款___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乙方完成项目后,应提交环评协作报告,经甲方审查,符合合同要求则为完成。

  七、违约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五条相关规定,甲方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并赔偿本协作项目合同额的________%。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四条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并赔偿本协作项目合同额的________%。八、技术成果归属环评协作项目完成后的监测数据、调查报告等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本次协作中调查报告,只对本项目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项处理:1.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当事人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环评单位)乙方:_________(受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_______盖章

  承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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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的合同(通用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技术的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技术的合同(通用15篇)

技术的合同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加强技术市场管理,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可以参照本办法规定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条 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通过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加强对技术市场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并进行相关的技术市场统计和分析工作。

  第五条 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净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和报酬,给予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应当申请对相关的技术合同进行认定登记,并依照有关规定提取奖金和报酬。

  第六条 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八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按地域一次登记制度。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以及技术培训合同的培训人、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人,应当在合同成立后向所在地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认定登记申请。

  第九条 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第十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查,认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关附件不齐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

  第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使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规范名称,完整准确地表达合同内容。使用其他名称或者所表述内容在认定合同性质上引起混乱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退回当事人补正。

  第十二条 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以当事人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为依据,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如实反映技术交易的实际情况。当事人在合同文本中作虚假表示,骗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的,应当对其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和认定。其主要事项是:

  (一)是否属于技术合同;

  (二)分类登记;

  (三)核定技术性收入。

  第十四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分类登记和存档,向当事人发给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并载明经核定的技术性收入额。对认定为非技术合同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不予登记,并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字样,退还当事人。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守国家秘密。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保守有关技术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七条 财政、税务等机关在审核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申请时,认为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认定有误的,可以要求原技术合同登记机构重新认定。财政、税务等机关对重新认定的技术合同仍认为认定有误的,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申请不予审批。

  第十八条 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转让或者解除,以及被有关机关撤销、宣布无效时,应当向原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变更登记的,应当重新核定技术性收入;注销登记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财政、税务机关。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和登记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技术合同登记岗位责任制,加强对技术合同登记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保证技术合同登记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

  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所需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对于订立假技术合同或者以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取得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涉及偷税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理;违反国家财务制度的,由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在认定登记工作中,发现当事人有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进行监督处理。

  第二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发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管理混乱、统计失实、违规登记的,应当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并可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泄露技术合同约定的技术秘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7月6日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技术的合同2

  技术合同的特征有如下内容:

  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

  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

  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

  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技术的合同3

  协议编号: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合同内容

  乙方根据协议向甲方提供技术赞助,许可甲方使用指定的软件,双方就该许可软件的技术赞助服务达成协议。

  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年,从合同签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如果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赞助,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续签维护与技术赞助合同。

  第三条:技术赞助范围

  1、由于系统数据库或者许可软件发生严重故障,或主应用程序出现故障而使甲方的现场系统停滞并且不能用许可软件处理数据。

  2、软件发生问题而导致甲方主要业务受到严重干扰并且无法轻易解决(暂时性地)的问题。

  3、许可软件发生非关键性问题,甲方能继续运行系统或进行操作的情况,仍由乙方负责处理。

  4、除本合同或其附件另有约定,乙方对如下软件产品不提供任何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

  (1)乙方及乙方代理之外的任何人未经乙方许可对许可软件进行任何方式的修改而产生的软件。

  (2)甲方未按照约定的范围及限制使用软件,因此而导致的相关问题。

  (3)甲方所使用的任何第三方软件产品。

  5、乙方提供的标准技术赞助不包括以下情况:

  (1)甲方人员非法操作、第三方产品故障或者网络故障等导致的技术赞助软件无法正常运行。

  (2)甲方因许可软件遗失、被盗、被误用或被擅自修改、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其他软件的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况造成数据混乱和丢失。

  (3)对甲方使用许可软件的`软硬件环境进行检查。

  (4)对甲方使用许可软件的软硬件提供相应技术指导

  (5)甲方如果要求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范围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另行协商签署相关协议,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四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止。

  2、协议合作期满后,双方就继续合作事宜进行磋商,根据需求可以协商是否续签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加收拖延付款额的________%,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三十(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并按照一年服务费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2、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技术的合同4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开发(该项目属____________计划),________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三、研究开发计划:

  四、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一)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39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提供____元,乙方提供____元。 如开发成本实报实销,双方约定如下:

  (二)经费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以下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③按利润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④按销售额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⑤其他方式:

  五、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八、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九、风险责任的承担: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________承担。

  1、乙方;

  2、双方;

  3、双方另行商定。

  经约定,风险责任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 本项目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为:

  十、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一)专利申请权:

  (二)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十一、验收的标准和方式: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_标准,采用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___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十二、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法:在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的合同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技术开发(该项目属____________计划),________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三、研究开发计划:

  四、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一)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________________ 元

  其中:甲方提供____元,乙方提供____元。

  如开发成本实报实销,双方约定如下:

  (二)经费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以下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③按利润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④按销售额____ %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⑤其他方式:

  五、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八、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九、风险责任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________承担。(1、乙方;2、双方;3、双方另行商定)经约定,风险责任甲方承担____ %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 %

  本项目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为:

  十、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一)专利申请权:

  (二)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十一、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_标准,采用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___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十二、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的合同6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劳务费:;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按甲方图纸技术及技术协议标准执行;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乙方依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向甲方申请原材料,并明确原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及消耗定额。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加工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第四条交货时间、验收标准和方法

  1.交货时间为,交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客户规定交货时间内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3.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客户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整改。

  4.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预付劳务费;

  2.定作物完工,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验收标准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劳务费;

  3.交付客户使用个工作日内,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规定的剩余款项。本合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贰年。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技术的合同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由乙方负责甲方指定位置房产的屋面防水作业施工。具体约定如下:

  一、施工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逾期、日罚金元。如遇降雨或因甲方的原因而停工的,需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并签字后,工期予以顺延。

  二、施工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三、结算方式:乙方进场后,甲方按乙方的施工进度,分批次预付工程款。完工后,甲方按乙方实际施工的平方数,经验收合格,给予支付全部工程款。

  四、质量责任:因乙方在材料质量、施工质量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后出现漏水,乙方负责无偿给予甲方进行补修。因漏水而损坏室内墙面,乙方负责无偿进行修复粉刷。

  五、甲方责任:非乙方施工的原因,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六、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返工而出现的材料浪费或误工损失,由乙方承担。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材料损失,由乙方与甲方主动协商解决。

  3.乙方在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事故或由于乙方在施工现场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七、质保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材料的质量(附产品材质书)属实。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经办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技术的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拥有____________技术,鉴于乙方对甲方________技术的了解,愿意实施甲方的技术及专有技术,并且具备实施该这些技术的物质条件、法人资格和必要的资金,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1、甲方所提供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_技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要求来实施,在小试生产的技术成果。

  2、技术指导的内容:基本标准上的技术协调及产品技术服务。

  3、技术指导的人员由甲方派出,差旅费、咨询服务费有乙方承担,具体费用标准,甲乙双方另行订立协议进一步明确。

  4、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1)如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甲方可以随时履行,乙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可以在乙方所在地履行。

  (3)以的结构设计、新品开发测试分析,利用甲方拥有的技术和经验等方式来完成。

  5、验收的标准和方法:按照产品质量及服务

  6、合作方式: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7、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甲、乙方商定在生产过程中对现有技术的改良或革新以及由此技术而得到的其他技术,所有权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在合作期限内有权免费继续使用。

  8、其他约定:甲方在与乙方就该技术进行合作时,并不限制甲方和其他有条件实施该技术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合作。

  9、违约责任:乙方如果未经过甲方同意泄露甲方产品技术等信息,要支付______违约金。

  10、争议的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一致同意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1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后订立补充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内容,补充协议或变更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技术的合同9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地质勘探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的地质的详细勘探工作。

  第三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提供勘探技术报告

  2、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工程完工时,双方按实验收结算。钻探深度按合同要求在现场实量。乙方在每一钻孔按第五条要求完成前四小时应通知甲方或委派的工程监理到现场以核对工程量(包括入岩深度和钻孔x度)并报甲方办理签证。勘探工程的结算以每一钻孔签证的工程量为统计依据,未经确认和签证的工程量甲方不予结算。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甲方技术人员。

  第四条工期

  总工期为____天,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之前向甲方提交勘探技术报告,实际开工以双方现场代表签字为准。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经双方现场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工程的详步勘探要求按国家规范和甲方初施工图设计要求所需资料的技术要求进行,其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勘探、设计规程、规范和标准,地质报告应满足单体设计及支护土方工程的要求,物理试验成果报告应齐全、准确。

  2、在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场地,乙方应按钻探点布置的要求,布技术孔

  个,具体钻孔数量由甲方核准。

  3、钻孔度要求:_______________取土孔_____米,或孔大于____米。超出上述要求部分的不予结算,如特殊原因需加深超钻的,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4、钻探机械要求:_______________钻机(柴油发电)___台。

  第六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价格按照招投标中标的价格进行结算,计元/米,乙方提交勘探技术报告经甲方审定后,以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按实结算,实际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证为准。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钻探工作后xx日内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勘探技术报告,经甲方审定并结算后______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结算工程款的_______%;

  2、实际结算工程款的5%作为保修金,在本工程土方及桩基基础工程完成后,若实际情况与乙方提供的勘探技术报告内容相符,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若不相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保修金。但若在本地质勘探工程完成后的一年内

  本工程土方及桩基基础工程不开工的,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保修金。

  3、以上付款,甲方如以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若甲方或乙方提出按支票方式支付的,则需扣除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须先提供国内有效的相应的等值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代扣代缴税金。

  4、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若无正式书面委托,甲方不予结算。

  第七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2、提供地下障碍物资料(不包括地质情况),如因资料不准确造成事故的,由甲方负责。现场如遇障碍物影响施工,经甲方同意后可调整孔位。

  3、提供施工场地及现场施工用水(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施工场地与第三者产生矛盾时负责及时解决。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工期顺延。

  5、向乙方提供开展勘探设计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地质类甲级企业。

  2、应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工作。提供有关勘探的成果,为基础设计及支护设计提供依据。

  3、提交工程勘探技术报告一式伍份,对所提交的报告及有关技术数据负责,并负责办理规划局审查事宜。

  4、委派作为现场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处理并协调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事宜。如现场代表变更,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乙方开工前,应将施工负责人员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时,应当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在向甲方提交勘探技术报告后5日内应向甲方提供付款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如乙方未按时提供导致相关手续不能及时办理的,甲方可不支付款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不按时提供有关的资料、文件,从而影响乙方正常的工作的,工期相应顺延。

  4、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视为乙方违约。在甲方书面通知后的______日内仍不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5、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工作的,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造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6、工程验收未达到约定的勘探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约定,由此而延误工期的,按本条第五款执行。

  7、乙方擅自中途更换施工负责人员,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如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代表,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天内更换,否则视为违约,造成的工程停工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出现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

  第九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因违约而终止本合同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4、甲方依据本款第1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寻求救急(例如寻找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2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___(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技术的合同10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上海XX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就甲方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消防系统包括:

  系统、 系统、 系统、和 系统,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保养期为________年。

  二、保养期责任细则:

  (一)、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在日内完成对消防系统的全面检查,检修。

  (二)、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年内,乙方对本消防系统进行4次全面例行检查、维护,分别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进行。

  (三)、遇到突发火灾报警系统故障,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须紧急派员排除和维修。对于一般故障,乙方人员在24小时内到达进行维修。

  (四)、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年检时,乙方人员到场,并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五)、甲方应为乙方工作人员现场工作提供方便及相应安全措施,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六)、乙方在提供技术服务时,不负责任何间接责任或由此引起的其它责任(如间接损坏、损失及营业利益之损失)。

  (七)、乙方维修保养范围不包括人为损坏、更改装修而产生的损坏。

  (八)、每次维护保养后,甲方有关负责人需在维修记录表上签字,一式 份,双方备案。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总价为: 元整。

  (二)、在完成对消防系统每季度一次的全面检查、测试及维修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即: 元整。以此按每季度类推。

  四、其它:

  (一)、本合同以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三)、合同中未尽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上海XX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技术的合同11

  技术合同履约率低的原因是深刻而复杂的,它与当前的经济环境、执法力度、社会风气、企业家素质密切相关。为了维护技术合同的严肃性,减少无效劳动,应当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其中有效的办法之一是克服急躁情绪,恰当地把握签约成交的时机,防止技术合同“早产”,以提高其“成活率”。

  1、签署意向书

  除了小型和“微型”项目,一般情况下,双方初次接触,不要直接签合同。尤其是在各种技术交易会上,技术交易双方接触时间暂短,不可能深入洽谈,即使签了合同,也只能是一纸空文。仓促签约的买方可能为了拿几个合同回去交差,也可能抱着“先占下来再说”的心理;有的则是为了去申请贷款,但是拿到了钱也不一定上这个项目。双方应当签署意向书,约定深入洽谈的'步骤、方法和时间。

  2、考察签约的诚意

  如果买方开口就问技术转让的费用,通常只是问问而已,并没有购买的诚意。从转让费开始的洽谈,会很快陷入僵局,如同沙滩上的阁楼缺少牢固的基础。有诚意的购买者一般会从市场前景、接产条件、经济效益等方面逐次谈起,最后才涉及技术价款和付款方式。如果客房进而要求提供更加详细的技术资料、数据和产品样品,要求提供生产厂家和销售网点情况,准备进行考察,就说明真正发生了举,有了成交的征兆,值得继续深入接触和洽谈。但是,此时签订合同的时机交没有成熟,如果技术卖方建议签合同,客户会说“等一等,我还要考虑一下”。

  3、签约时机

  签约的恰当时机应当是:1.技术买方对市场和生产厂家进行了一家考察;2.技术买方对项目本身进行了经济技术分析(可行性研究);3.技术买卖双方逐条讨论了技术合同,就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没有误解;4.技术卖方确认买方有实力履行合同,按时启动项目;5.技术买方深入细致地询问并着手筹划项目建设前期的具体事项。在这个阶段可以把话题转到签约成交上来。

  签约是技术洽谈的最后一关,双方应当十分谨慎地营造并维持一个“合同已经谈妥”的气氛。此时多言无益,争论更无益,任何一方不可“喜怒形于色”。签约之后,应当互相表示感谢,并且对履行合同表示充分的信心。尽管从双方签字之日技术合同就生效了,但是并非完事大吉,更不能高枕无忧,因为,此时的合同还没有实际约束力,否则就不会发生那么多的毁约案例。双方应当保持着信任与友好的关系,直至第一笔合同价款到账,技术合同才开始产生某种实际效力。为了维持合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可以根据《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在合同中增加“定金”条款,即合同签字生效后几日内,技术买方付技术卖方一笔定金,其数额比第一笔技术价款少,例如由几千元至几万元,技术卖方同时提供一部分技术文件或技术服务。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合同的约束力,起到保约作用。当然,付了定金之后,一部分技术合同仍然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因为付过定金之后又中止执行的合同也为数不少。

技术的合同12

  项目: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验收人员: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__说明

  按照合同规定,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三菱慢走丝线切割机床的树脂更换服务和废旧树脂回收工作,本报告是乙方根据服务内容填写报告,甲方根据树脂值来验收本次服务的说明性文件,并且根据前面合同标注相应的费用。

  二:_________________验收

  本次服务提供的'材料和项目有:_________________

  □树脂桶:_________________3个(编号1035)

  □罗门哈斯树脂100升(5L/包)

  □专用接头6个

  □更换树脂桶和树脂,并且安装到位,无漏水等现象

  □回收废旧树脂

  □机床自检树脂值

  三: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次产生的费用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按照前面合同规定,200元/台,这次服务费用为600元(陆佰元整)

  2: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上次合同附件,材料费用为4950元(肆仟玖佰伍拾元整)

  四:_________________本次服务需在乙方工程师签字后生效,说明乙方服务更换工作已经完成。符合甲方的标准和要求。

  五: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产生的所有费用为5550元(五仟五佰伍拾元整)。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技术的合同13

  技术合同司法解释

  为了正确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现就有关问题作出以下解释。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

  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第二条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所称“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包括:

  (一)履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承担其交付的其他技术开发任务;

  (二)离职后一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交付的任务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职工就职工在职期间或者离职以后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权益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约定确认。

  第三条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所称“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器材、原材料、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资料等。

  第四条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所称“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职工在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设备、器材或者原材料等物质条件,并且这些物质条件对形成该技术成果具有实质性的影响;还包括该技术成果实质性内容是在法

  (一)对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约定返还资金或者交纳使用费的;

  (二)在技术成果完成后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对技术方案进行验证、测试的。

  第五条 个人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执行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又主要利用了现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的,应当按照该自然人原所在和现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达成的协议确认权益。不能达成协议的,根据对完成该项技术成果的贡献大小由双方合理分享。

  第六条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三百二十七条所称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包括对技术成果单独或者共同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也即技术成果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人民法院在对创造性贡献进行认定时,应当分解所涉及技术成果的实质性技术构成。提出实质性技术构成并由此实现技术方案的人,是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提供资金、设备、材料、试验条件,进行组织管理,协助绘制图纸、整理资料、翻译文献等人员,不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

  第七条 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订立的技术合同,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授权或者认可的,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的合同,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未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授权或者认可的,由该科研组织成员共同承担责任,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该合同受益的,应当在其受益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前款所称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的从事技术研究开发、转让等活动的课题组、工作室等。

  第八条 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取得行政许可,而未经审批或者许可的,不影响当事人订立的相关技术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对办理前款所称审批或者许可的义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由实施技术的一方负责办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采取欺诈手段,就其现有技术成果作为研究开发标的与他人订立委托开发合同收取研究开发费用,或者就同一研究开发课题先后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委托人分别订立委托开发合同重复收取研究开发费用的,受损害方依照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条 下列情形,属于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所称的“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一)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转让给对方、无偿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二)限制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类似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

  (三)阻碍当事人一方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四)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服务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员等;

  (五)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六)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第十一条 技术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技术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已经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了

  约定的义务,并且造成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过错在对方的,对其已履行部分应当收取的研究开发经费、技术使用费、提供咨询服务的报酬,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因对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给其造成的损失。

  技术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履行合同所完成新的技术成果或者在他人技术成果基础上完成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当事人不能重新协议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由完成技术成果的一方享有。

  第十二条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

  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侵权仍与其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属于共同侵权,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第十三条 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可以继续使用技术秘密的人与权利人就使用费支付发生纠纷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处理。继续使用技术秘密但又拒不支付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判令使用人停止使用。

  人民法院在确定使用费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通常对外许可该技术秘密的使用费或者使用人取得该技术秘密所支付的使用费,并考虑该技术秘密的.研究开发成本、成果转化和应用程度以及使用人的使用规模、经济效益等因素合理确定。 不论使用人是否继续使用技术秘密,人民法院均应当判令其向权利人支付已使用期间的使用费。使用人已向无效合同的让与人支付的使用费应当由让与人负责返还。

  第十四条 对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对于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根据有关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成本、先进性、实施转化和应用的程度,当事人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责任,以及技术成果的经济效益等合理确定;

  (二)对于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根据有关咨询服务工作的技术含量、质量和数量,以及已经产生和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合理确定。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中包含非技术性款项的,应当分项计算。 第十五条 技术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30日内仍未履行,另一方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当事人在催告通知中附有履行期限且该期限超过30日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履行期限为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合理期限。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技术成果向企业出资但未明确约定权属,接受出资的企业主张该技术成果归其享有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予以支持,但是该技术成果价值与该技术成果所占出资额比例明显不合理损害出资人利益的除外。

  当事人对技术成果的权属约定有比例的,视为共同所有,其权利使用和利益分配,按共有技术成果的有关规定处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当事人对技术成果的使用权约定有比例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当事人对实施该项技术成果所获收益的分配比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技术开发合同

  第十七条合同法第三百三十条所称“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包括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但对技术上没有创新的现有产品的改型、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对技术成果的验证、测试和使用除外。

  第十八条合同法第三百三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技术转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实

  用价值但尚未实现工业化应用的科技成果包括阶段性技术成果,以实现该科技成果工业化应用为目标,约定后续试验、开发和应用等内容的合同。

  第十九条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五条所称“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包括当事人按照约定的计划和分工,共同或者分别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工作。 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一方仅提供资金、设备、材料等物质条件或者承担辅助协作事项,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属于委托开发合同。

  第二十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

  第二十一条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或者约定自行实施专利或使用技术秘密,但因其不具备独立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条件,以一个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或者使用的,可以准许。

  三、技术转让合同

  第二十二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包括其他有权对外转让技术的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或者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但就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或者不涉及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秘密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所订立的合同除外。

  技术转让合同中关于让与人向受让人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发生的纠纷,按照技术转让合同处理。

  当事人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联营合同,但技术入股人不参与联营体的经营管理,并且以保底条款形式约定联营体或者联营对方支付其技术价款或者使用费的,视为技术转让合同。

  第二十三条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以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为由请求解除合同,该事实发生在依照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登记之前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发生在转让登记之后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专利申请因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成立时即存在尚未公开的同样发明创造的在先专利申请被驳回,当事人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请求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十四条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前,让与人自己已经实施发明创造,在合同生效后,受让人要求让与人停止实施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让与人与受让人订立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不影响在合同成立前让与人与他人订立的相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以下方式:

  (一)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

  (二)排他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但让与人依约定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三)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当事人对专利实施许可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认定为普通实施许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受让人可以再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认定该再许可为普通实施许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技术秘密的许可使用方式,参照本条第一、二款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负有在合同有效期内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义务,包括依法缴纳专利年费和积极应对他人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排他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不具备独立实施其专利的条件,以一个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让与人自己实施专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三条所称“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包括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期限、地域、方式以及接触技术秘密的人员等。

  当事人对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不受期限限制。

  第二十九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让与人承担的

  “保密义务”不限制其申请专利,但当事人约定让与人不得申请专利的除外。 当事人之间就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所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专利申请公开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以前,参照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原合同即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不以当事人就已经申请专利但尚未授权的技术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由,认定合同无效。

  四、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十条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一款所称“特定技术项目”,包括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调查、分析、论证、评价、预测的专业性技术项目。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等所需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受托人承担。

  当事人对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或者受托人提出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未约定保密义务,当事人一方引用、发表或者向第三人提供的,不

  认定为违约行为,但侵害对方当事人对此享有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数据等有明显错误或者缺陷,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委托人的,视为其对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等予以认可。委托人在接到受托人的补正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答复并予补正的,发生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二款所称“特定技术问题”包括需要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的有关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问题。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以技术转让的名义提供已进入公有领域的技术,或者在技术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标的技术进入公有领域,但是技术提供方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符合约定条件的,按照技术服务合同处理,约定的技术转让费可以视为提供技术服务的报酬和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照前款规定,技术转让费视为提供技术服务的报酬和费用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合理确定。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技术服务合同受托人提供服务所需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受托人承担。

  技术服务合同受托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数据、样品、材料、场地等工作条件不符合约定,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委托人的,视为其对委托人提供的工作条件予以认可。委托人在接到受托人的补正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答复并予补正的,发生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六条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学员进行特定项目的专业技术训练和技术指导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职业培训、文化学习和按照行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计划进行的职工业余教育。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技术培训必需的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等工作条件的提供和管理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委托人负责提供和管理。

  技术培训合同委托人派出的学员不符合约定条件,影响培训质量的,由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受托人配备的教员不符合约定条件,影响培训质量,或者受托人未按照计划和项目进行培训,导致不能实现约定培训目标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 受托人发现学员不符合约定条件或者委托人发现教员不符合约定条件,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或者接到通知的一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按约定改派的,应当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人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以及对履行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九条中介人从事中介活动的费用,是指中介人在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技术合同前,进行联系、介绍活动所支出的通信、交通和必要的调查研究等费用。中介人的报酬,是指中介人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技术合同以及对履行该合同提供服务应当得到的收益。

  当事人对中介人从事中介活动的费用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中介人承担。当事人约定该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未约定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法的,由委托人支付中介人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当事人对中介人的报酬数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根据中介人所进行的劳务合理确定,并由委托人承担。仅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技术合同中约定中介条款,但未约定给付中介人报酬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支付的报酬由委托人和第三人平均承担。

  第四十条中介人未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技术合同成立的,其要求支付报酬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要求委托人支付其从事中介活动必要费用的请求,应当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介人隐瞒与订立技术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侵害委托人利益的,应当根据情况免收报酬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中介人对造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技术合同的无效或者被撤销没有过错,并且该技术合同的无效或者被撤销不影响有关中介条款或者技术中介合同继续有效,中介人要求按照约定或者本解释的有关规定给付从事中介活动的费用和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中介人收取从事中介活动的费用和报酬不应当被视为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技术合同纠纷中一方当事人的损失。

  五、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有关的程序问题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将技术合同和其他合同内容或者将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内容订立在一个合同中的,应当根据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案件的性质和案由。

  技术合同名称与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和案由。

  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让与人负责包销或者回购受让人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制造的产品,仅因让与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包销或者回购义务引起纠纷,不涉及技术问题的,应当按照包销或者回购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案由。 第四十三条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指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技术合同纠纷案件。

  其他司法解释对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同中既有技术合同内容,又有其他合同内容,当事人就技术合同内容和其他合同内容均发生争议的,由具有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 第四十四条一方当事人以诉讼争议的技术合同侵害他人技术成果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技术合同纠纷中发现可能存在该无效事由

  利害关系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不提起诉讼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第四十五条第三人向受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就合同标的技术提出权属或者侵权请求时,受诉人民法院对此也有管辖权的,可以将权属或者侵权纠纷与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受诉人民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或者将已经受理的权属或者侵权纠纷案件移送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权属或者侵权纠纷另案受理后,合同纠纷应当中止诉讼。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诉讼中,受让人或者第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按照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处理。

  六、其他

  第四十六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许可使用和转让等合同争议,相关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第十八章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理。

  计算机软件开发、许可使用和转让等合同争议,著作权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第十八章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七条本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技术的合同14

  项目名称: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合同双方协商,就“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签订本合同。

  一、立项背景及理由

  二、主要内容及主要技术指标

  三、项目实施地点、进度和规模

  四、主要措施

  五、经费预算及效益

  在项目实施期内,甲方向乙方补助项目经费 万元,乙方配套 万元。

  1.具体经费预算:

  2.预计效益分析:

  六、参加单位及任务分工

  七、其他条款

  一、工作职责和协作事项

  (一)项目主管单位:

  (二)项目委托单位(甲方)的职责:

  1.按时向乙方提供项目资金。

  2.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项目结束后,应乙方的申请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作出鉴定;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项目承担单位(乙方)的职责:

  1.按要求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订并认真执行。

  2.负责项目经费预算,并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项目补助经费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入、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不得挪作他用。

  3.提供省级农垦主管部门的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

  4.项目结束后,向甲方提供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及验收申请报告。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三、合同正式文本共叁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验收结束后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技术的合同15

  登记编号: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环评单位)

  乙方:__________(受委托单位)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按照《民法典》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活动。

  三、本合同文本条款仅就一般性的作了规定,当事人可根据合同内容,作必要的增减,如某些栏目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但主要条款必须齐全,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四、本合同中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协作,是指市内外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在对本市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中,限于对拟建地址周边开展污染源调查等工作条件,委托当地环保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拟建地址周边污染源调查、环境现状调查、以及提供周边社会环境数据等的技术服务活动。

  根据《民法典》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主要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如下任务:甲方委托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所需的周边环境现状调查、收集本项目周边有关的社会环境数据、对拟建地址附近污染源现状调查和环境保护对象及敏感点调查等技术服务。

  二、服务实施进度、期限

  1.乙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项目拟建地附近周边有关的环境数据,并提供附近污染源、环境保护对象及敏感点调查报告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服务,乙方履行合同期限相应顺延。

  三、甲方承担的`工作内容与责任

  1.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项目拟建地、拟采用工艺等背景资料

  2.确定乙方如下工作内容:根据环评需要,收集本项目的周边环境数据(详细内容见清单)调查拟建地附近污染源社会自然背景调查。

  3.为乙方的现场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四、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与责任

  1.根据甲方要求收集该项目拟建地附近有关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并进行分析

  2.收集该项目拟建地附近最近一至三年的环境质量历史数据

  3.进行现场踏勘,对拟建地周边现有污染源情况进行调查、分析

  4.进行必要的社会自然背景、环境保护对象及敏感点调查工作

  5.及时提交环评协作报告,并对协作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6.本合同有效期及合同期满________年内,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拟建地、工艺等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成交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以及期限(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①一次性付清款: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②分期支付:第一次付款___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乙方完成项目后,应提交环评协作报告,经甲方审查,符合合同要求则为完成。

  七、违约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五条相关规定,甲方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并赔偿本协作项目合同额的________%。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四条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并赔偿本协作项目合同额的________%。八、技术成果归属环评协作项目完成后的监测数据、调查报告等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本次协作中调查报告,只对本项目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项处理:1.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当事人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环评单位)乙方:_________(受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_______盖章

  承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