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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的合同

时间:2023-08-02 11:45:31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买卖的合同(大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买卖的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买卖的合同(大全15篇)

买卖的合同1

  买方(甲方)长兴县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

  卖方(乙方)长兴雉城艺帆琴行

  经长兴县教育局批准,由长兴县教育局招投标分中心对长兴县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乐器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1、乐器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 验收

  1、验收方式: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2、甲方应对乐器名称、产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颜色、数量予以当场验收。

  3、对质量有异议的,双方委托国家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第四条 交付方式

  乙方在20xx年 10月 26 日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长兴县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

  第五条 搬运费用

  搬运费用由 乙 方承担。

  第六条 支付方式

  乙方交货后,经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自开具销售凭证之日起,保修期限 壹 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工期,准时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工期的'罚金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款项,否则,每拖延一天,甲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付款的罚金给乙方;

  3、若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等)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属于免责条件;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县教育局招投标中心 壹 份,

买卖的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时间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第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理损耗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方式和到达站(港)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买卖的合同3

  立合同者:(以下简称甲方)

  光明园艺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双方更好的发展,保证各种水果供应,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水蜜桃8000,鸭梨10000及红富士苹果15000。

  二、甲方要求乙方每种水果在八成熟采摘后,一星期内分三批交货,乙方负责以柳筐包装并及时运到甲方地点,包装筐费和运输费均由甲方负担。

  三、各类类水果的`价格视质量好坏,按国家规定当地收购牌价折算,甲方在每批水果交货当日通过银行托付给乙方。

  四、如遇突发自然灾害不能如数交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互相协商修订合同。

  五、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甲方拒绝收货,应处以拒收部分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交货量不足,应处以不足部分价款30%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各自的上级单位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买卖的合同4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乙方目前居住在国际公寓小区楼号为该小区常住业主。甲方在国际公寓小区拥有地下二层000号车位年使用权(20 年购买,20 年到期)。现乙方有意购买甲方拥有使用权的该车位,甲方同意之。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愿购买地下车位使用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自愿按现状向甲方购买位于光彩国际公寓地下二层000号车位使用权。

  第二条 该车位仅限于停放乙方驾驶的小型汽车,车位的使用期限为自该车位交付使用之日起至20xx年5月24日。

  第三条 该车位的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

  第四条 乙方应于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将本协议第三条所列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该车位交付乙方。除遭遇不可抗力及因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而导致的延误外,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由乙方使用,每延期1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车位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车位交接当日共同到国际公寓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处办理该车位的交接及备案手续,如乙方逾期不办理前述手续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在办理该车位交接手续时,应按照国际公寓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规

  定与物业管理公司就车位管理事宜签订管理公约,并按该公约的约定交纳有关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月年月 日 日

买卖的合同5

  在法律实务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两者也有着极大的相似性,其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定作合同最为相象,比如中央空调定作合同、印刷合同等等。由于二者的相似性,给合同的定性和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在处理具体案件时,首先应当对一份具体合同的性质做出准确判断,然后才能选择适用具体案件的法律依据,基于此掌握两类合同的区分标准就成为一种必须。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

  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换句话说,在纷繁复杂的契约法律关系中,由于立法者更侧重于对某一秩序的干预和调整,或对某一利益的保护,因此通过成文法赋予了相关一方当事人某种不同与其他人的权利和义务,正是由于这些权利义务的不同,才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有名合同。 首先,从实体法即《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虽然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着相似性,但是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其结果几乎使定作人达到了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程度。其实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

  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如果双方虽然达成了某种合同合意,但该合意中不包含定作人对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的内容,则双方达成的就不是“承揽”合意而是别的合同合意,双方签定的合同也就不是承揽合同而是别的合同。因此,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

  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这与买卖合同一般以标的物交付地为合同履行地是有明显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做如此规定,一般来说,,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而最高法院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并进而将加工地作为诉讼管辖地,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所以从这一方面来看,也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合同,反过来解释就是,不注重加工过程而只注重标的物交付和转让的合同的应当是买卖合同。

  由此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如果一个合同规定了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的控

  制权,而且这些控制权显然属于该合同的重要部分,则该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反之则属于买卖合同。

  二、区分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具体方式方法。

  现实中的案件事实是多种多样的,如何适用这一标准处理具体案件仍须进一步 探讨,否则即便掌握了区分标准也无任何益处。,在实务中应针对不同情况做如下处理:

  第一,在审查一份合同时,应首先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具体合同中可能写作购买人或承揽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

  第二,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不应作为两类合同的区分标准,只能作为最后的辅助参考标准。但不是实质区分标准。但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标的物是特定的,但如果合同没有体现定作方的任何生产控制权(比如合同虽然约定由定作人提供图纸,但合同没有约定或明确排斥了定作人的.监督权和随意解除权,则可以视为双方只有买卖特定物的合意,并无承揽的合意),也不能认定是承揽合同。

  第三、在前述两种情况仍不能确定合同性质时,如何处理?,那要看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并加以区别对待:因为买卖合同更具有一般性,而承揽合同相对来说属于一种“特殊”合同,因为买卖合同的规定基本上

  都适用承揽合同,而承揽合同的不一定是用于买卖合同,既然该合同不具备承揽合同的特殊要件,应当按照买卖合同来来处理,这样更为简便易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我国《合同法》出台前,承揽合同被习惯称之为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一般来说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揽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力,应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由于原材料是由承揽人提供,因而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较难区分。而且由于法律对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纠纷方面约定的地域管辖不同,主张合同性质的争议在合同主体之间经常出现。特别对于分处两个不同城市的企业之间在发生合同纠纷时更容易出现对合同性质的争议,也主要是为了取得在当地法院管辖的便利。因此,在律师实务中,准确的区分买卖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有着重要意义。

  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4点区别:

  1、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中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

  2、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4、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按约定的条件交付标的物,无权过问出卖人生产经营或标的物取得情况;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对承揽人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5、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买卖的合同6

  买方:(简称甲方)

  卖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就甲乙双方买卖合作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产地、品牌、规格、颜色、材质、数量、单价

  备注:运费合计: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保修

  2.1产品的质量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乙方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要求,同时乙方对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能够通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

  2.2乙方对产品的质保期为:年,自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或做更换处理,逾期按每天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第三条、计量方法

  以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实际交付的数量为准,由甲方库管员和采购人员共同验收签字确认。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包装,如无相关标准按双方约定的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双方约定的包装物和包装方式为:

  第五条交货地点、方法及期限

  5.1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指定地点即:(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乙方将货物运到其他地点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但甲方应在交货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转移至甲方。

  5.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负责送货;

  (2)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运输,甲方负责运费;

  (3)甲方自提自运。

  5.3货物装卸采用第种方法执行:

  (1)乙方负责装卸;

  (2)乙方负责装、甲方负责卸;

  (3)甲方负责装卸。

  5.4交货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在年月日前交货,或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规格、数量、品名交货,但甲方应提前小时通知乙方。

  第六条、交货和结算凭证的特别约定

  6.1交货时双方应做好书面记录,明确品名、数量、质量、规格等货物基本情况及交货时间、地点,相应送货单必须由甲方相应的库管员和采购人员共同签字认可,并由乙方完善相关结算凭证的审批手续,在甲方财务部挂帐后方有效,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交货义务。

  6.2乙方委托(身份证号码:)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

  6.3材料交付验收程序:

  6.3.1每次送货后,必须使用乙方提供的经双方认可的送货单,并由乙方委托人员在送货单的结帐联上签字确认送货数量,甲方库管人员才予以验收。若乙方实际送货的数量比送货单上明确的'数量少,则乙方此前所送的每批次货都应按扣除本次差量为双方的实际结算量。乙方每发生一次差量,还应按本协议第10.7条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6.3.2乙方须在送货后五日内凭甲方认可的送货单、材料入库验收单到甲方开具内部结算付款凭证作为结算依据之一,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次货款。乙方从送货单开票之日起90日内须完善甲方审批及财务挂账手续,否则该送货单自动失效,并视为乙方放弃收取该笔货款的权利。若甲方有关人员故意拖延相关结算单据的签字时间,乙方可及时函告甲方,甲方应予以及时处理。

  6.4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7.1产品的价格,以双方约定的为准。

  7.2货款结算与支付:

  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

  第八条、验收和封样约定

  8.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提供相关样品由甲方总库和乙方经办人共同确认后进行封。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检查到乙方的货物与封样样品不一致的,乙方按本合同10.2条承担违约责任。

  8.2双方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双方交接时只对数量、包装、外观等进行验收,质量、规格、型号等以国家相关部门检验为准或者以安装、使用后相关部门验收为准。

  第九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9.1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破损的,则由双方开箱检查,检验产品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则由乙方更换。如当时不能发现问题的,则在今后发现情况后,甲方有权随时提出异议。

  9.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含延误工期、业主索赔损失)。

  10.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负责退货、更换,并从合同约定交货之日起至更换后产品符合约定之日止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按已付货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货款的,还应按同期银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违约责任。

  10.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每逾期一天元累计计算并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损失(含业主索赔等损失)。

  10.4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0.5乙方保证所交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上述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货、更换,并按本条2款承担违约责任。若已经安装或使用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含返工、业主索赔等损失)。

  10.6安装或者使用后,因乙方产品原因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视为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按本条第2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返工及业主索赔等损失。

  10.7乙方应当按供货量如实报量,若乙方虚报供货量的,由乙方按向甲方虚报量货物价值的20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经甲方确认,允许按(1、4)项执行:

  (1)延期履行;

  (2)部分履行;

  (3)不履行合同;

  (4)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免予承但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条款

  13.1交货时,乙方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说明等,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

  13.2乙方收款时,应当出据合法有效并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13.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该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其他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5天内付清,否则按同期银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责任。本合同所约定的损失包括因产品原因引起的业主索赔等。

  13.4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5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地点、电话联系,各种通知以电话联系的,自电话接通之时为送达;以信函联系的,自信函发出后三日为送达。

  13.6凡遇规格与合同不符,应当另行以补充条款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均完全理解并知道其真实意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时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按附件中所列的结算单据办理结算,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定地点:

买卖的合同7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见证人见证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房屋情况:坐落于 省 市 区 镇 村(社区) ,东起 ,西至 ,南起北至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码:

  二、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利由甲方保证:为本人所有,经家人同意,无任何产权、债务、财务、继承等纠纷。

  三、经双方协商总价格为 元整

  (¥元整),当日当面现款付清。

  四、经双方签订合同,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将房屋和宅基地及其所有附属物(包含附属建筑树木等)归乙方所有,并将土地使用证交付乙方。

  五、甲方于年 月 日按照合同规定将宅基地及所属房屋售于乙方,乙方作为购买者拥有对于房屋及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权利(即:使用、改造、重建、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所有权和处置权,也包括被征用拆迁等产生的赔偿或者其他形式产生的赔偿,均由乙方所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甲方配偶和后代不得向乙方及其后代进行追偿)。

  六、如乙方所购房屋及宅基地可以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或者过户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将该宅基地房屋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永不反悔,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买卖的合同8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 厂房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 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 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 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3、 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 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 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 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噪音、高用电量的'项目。

  5、 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 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 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 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买卖的合同9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二、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的项目。

  5、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的合同10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乙方将位于郫县友爱镇紫云村8社(IT大道旁)约10亩的苗圃(原洪程园林)卖给甲方,具体事宜如下:

  1、乙方以160万元(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正)的总价,将该苗圃卖给甲方,包括苗圃内现有的所有苗木、苗圃的现有经营权及苗圃现有土地租用权。

  2、乙方必须保证该苗圃的`产权归乙方所有,且已与该苗圃的其他股东协商好,自愿卖出该苗圃,若由此在后期发生纠纷,视作乙方违约,将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并承担相关违约金。

  3、自本合同签定日起,该苗圃原有的所有债务、债权关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合同签定以后,该苗圃新发生的债务、债权关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4、合同签定后,乙方有义务帮甲方将该苗圃的所有租地合同以甲方的名义重新签定;乙方有义务帮甲方协调该苗圃后期事务(如:甲方在苗圃内修一些临时建筑、土地硬化等)。

  5、合同签定后,该苗圃内所有苗木的成活与乙方无关。

  6、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先付140万(大写:壹佰肆拾万正)给乙方,余下20万(大写:贰拾万元正),甲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付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承担30万(大写:叁拾万元)的违约金。

  甲方:

  (签章)

  乙方:

  身份证号:

  签定日期:

买卖的合同11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见证人见证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房屋情况:坐落于 省 市 区 镇 村(社区) ,东起 ,西至 ,南起北至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码:

  二、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利由甲方保证:为本人所有,经家人同意,无任何产权、债务、财务、继承等纠纷。

  三、经双方协商总价格为 元整

  (¥元整),当日当面现款付清。

  四、经双方签订合同,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将房屋和宅基地及其所有附属物(包含附属建筑树木等)归乙方所有,并将土地使用证交付乙方。

  五、甲方于年 月 日按照合同规定将宅基地及所属房屋售于乙方,乙方作为购买者拥有对于房屋及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权利(即:使用、改造、重建、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所有权和处置权,也包括被征用拆迁等产生的赔偿或者其他形式产生的赔偿,均由乙方所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甲方配偶和后代不得向乙方及其后代进行追偿)。

  六、如乙方所购房屋及宅基地可以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或者过户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将该宅基地房屋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永不反悔,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买卖的合同12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石材产品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执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石材乃天然产物,石纹及颜色可能有差异,另附产品样品,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_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20%),交(提)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方不能利用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____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三)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

  ________________天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 方 卖 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卖的合同13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装运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计____。该信用证在____ 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 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___吨,长___ 米,宽___ 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第十一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 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___项仲裁: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合同以下述第___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 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买卖的合同14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现住址: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见证方: 电话 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 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为朝私号土地使用证号

  为:,使用面积为平方米,使用年限年 月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条此房屋实际售价 元整(¥元)。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室内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

  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薄;

  2、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3、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

  4、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

  2、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3、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4、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批准代管房屋;

  5、市规定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第五条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簿;

  2、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3、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甲方子女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六条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八条定金

  在年 月日见证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币元作为房款的一部分。

  第九条付款方式;

  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时将首付款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余款:在签订本合同一月之内付清(留有三千元作为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的保证金)。

  注:过户完成后所有余款乙方向甲方全部结清。

  第十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交房日期: 年月日。第十二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十五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 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买卖的合同15

  甲方(需方): 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甲方因承担 公路工程施工任务,现向乙方购买一定数量、质量符合甲方施工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 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材料买卖合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材料产地: 。

  二、材料名称及规格

  三、数量

  1、甲方向乙方购买的各种规格名称材料数量分别为

  各种规格名称材料最终数量以甲方所承担工程的实际需求量(包括甲方工程变更增、减数量)为准。

  2、甲方因设计变更,需要增加或减少订货数量,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

  3、若乙方超出上述总数量或当月数量向甲方供应材料,甲方有权单方面决定收购或不予收购,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材料价格

  1、 规格的 材料到场(甲方收料场地)单价为:¥ (大写: )。其中出厂价(含装车费)为:¥ ;运费(含卸货费):¥ 。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2、 规格的` 材料到场(甲方收料场地)单价为:¥ (大写: )。其中出厂价(含装车费)为:¥ ;运费(含卸货费):¥ 。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以上单价中包含原材料费、加工费、矿产资源税(费)、江河管理税(费)、营业税、便道便桥费、过路过桥费、装卸费、运输费、安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损耗和其它损失费用及风险费用等。

  五、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材料应符合甲方所承担的 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其主要质量技术指标如下:

  1、

  2、

  六、质量检测方式

  甲方随时或定期派质检人员对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甲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收货并责令清运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范本《材料买卖合同》。如甲乙双方因检验结果发生争议,由甲方驻地监理部门最终检验确认。

  七、交货时间、地点及收货计量方式

  1、供贷期限: 。各种规格名称材料分月供应量为:

  2、交货地点: 。

  3、乙方在组织材料的生产过程中,应将生产的合格材料及时转运至甲方收料地点或安全处,防止遭受洪水等自然灾害损失。生产及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收货计量方式

  双方确认数量后,应立即填写签认收料单作为结算货款的凭据。收料单必须由双方专门指定的人员填写签认。其它人员填写签认的收料单及涂改无效。

  八、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乙方每月凭甲方指定人员填写签认的有效收料单到甲方材料管理部门结算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货款,并提供已结算货款总额的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当月结算货款在 支付 %,余款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 月内付清。所有货款均通过转账或汇付至乙方银行账户。

  九、违约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合同争议的处理

  合同发生了争议,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份数、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多页合同甲乙双方应同时加盖骑缝章)后生效。甲方工程结束,并结算付清全部货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它事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地 址: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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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的合同(大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买卖的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买卖的合同(大全15篇)

买卖的合同1

  买方(甲方)长兴县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

  卖方(乙方)长兴雉城艺帆琴行

  经长兴县教育局批准,由长兴县教育局招投标分中心对长兴县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乐器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1、乐器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 验收

  1、验收方式: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2、甲方应对乐器名称、产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颜色、数量予以当场验收。

  3、对质量有异议的,双方委托国家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第四条 交付方式

  乙方在20xx年 10月 26 日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长兴县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

  第五条 搬运费用

  搬运费用由 乙 方承担。

  第六条 支付方式

  乙方交货后,经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自开具销售凭证之日起,保修期限 壹 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工期,准时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工期的'罚金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款项,否则,每拖延一天,甲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付款的罚金给乙方;

  3、若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等)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属于免责条件;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县教育局招投标中心 壹 份,

买卖的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时间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第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理损耗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方式和到达站(港)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买卖的合同3

  立合同者:(以下简称甲方)

  光明园艺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双方更好的发展,保证各种水果供应,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水蜜桃8000,鸭梨10000及红富士苹果15000。

  二、甲方要求乙方每种水果在八成熟采摘后,一星期内分三批交货,乙方负责以柳筐包装并及时运到甲方地点,包装筐费和运输费均由甲方负担。

  三、各类类水果的`价格视质量好坏,按国家规定当地收购牌价折算,甲方在每批水果交货当日通过银行托付给乙方。

  四、如遇突发自然灾害不能如数交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互相协商修订合同。

  五、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甲方拒绝收货,应处以拒收部分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交货量不足,应处以不足部分价款30%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各自的上级单位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买卖的合同4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乙方目前居住在国际公寓小区楼号为该小区常住业主。甲方在国际公寓小区拥有地下二层000号车位年使用权(20 年购买,20 年到期)。现乙方有意购买甲方拥有使用权的该车位,甲方同意之。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愿购买地下车位使用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自愿按现状向甲方购买位于光彩国际公寓地下二层000号车位使用权。

  第二条 该车位仅限于停放乙方驾驶的小型汽车,车位的使用期限为自该车位交付使用之日起至20xx年5月24日。

  第三条 该车位的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

  第四条 乙方应于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将本协议第三条所列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该车位交付乙方。除遭遇不可抗力及因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而导致的延误外,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由乙方使用,每延期1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车位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车位交接当日共同到国际公寓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处办理该车位的交接及备案手续,如乙方逾期不办理前述手续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在办理该车位交接手续时,应按照国际公寓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规

  定与物业管理公司就车位管理事宜签订管理公约,并按该公约的约定交纳有关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月年月 日 日

买卖的合同5

  在法律实务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两者也有着极大的相似性,其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定作合同最为相象,比如中央空调定作合同、印刷合同等等。由于二者的相似性,给合同的定性和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在处理具体案件时,首先应当对一份具体合同的性质做出准确判断,然后才能选择适用具体案件的法律依据,基于此掌握两类合同的区分标准就成为一种必须。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

  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换句话说,在纷繁复杂的契约法律关系中,由于立法者更侧重于对某一秩序的干预和调整,或对某一利益的保护,因此通过成文法赋予了相关一方当事人某种不同与其他人的权利和义务,正是由于这些权利义务的不同,才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有名合同。 首先,从实体法即《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虽然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着相似性,但是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其结果几乎使定作人达到了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程度。其实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

  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如果双方虽然达成了某种合同合意,但该合意中不包含定作人对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的内容,则双方达成的就不是“承揽”合意而是别的合同合意,双方签定的合同也就不是承揽合同而是别的合同。因此,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

  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这与买卖合同一般以标的物交付地为合同履行地是有明显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做如此规定,一般来说,,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而最高法院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并进而将加工地作为诉讼管辖地,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所以从这一方面来看,也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合同,反过来解释就是,不注重加工过程而只注重标的物交付和转让的合同的应当是买卖合同。

  由此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如果一个合同规定了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的控

  制权,而且这些控制权显然属于该合同的重要部分,则该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反之则属于买卖合同。

  二、区分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具体方式方法。

  现实中的案件事实是多种多样的,如何适用这一标准处理具体案件仍须进一步 探讨,否则即便掌握了区分标准也无任何益处。,在实务中应针对不同情况做如下处理:

  第一,在审查一份合同时,应首先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具体合同中可能写作购买人或承揽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

  第二,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不应作为两类合同的区分标准,只能作为最后的辅助参考标准。但不是实质区分标准。但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标的物是特定的,但如果合同没有体现定作方的任何生产控制权(比如合同虽然约定由定作人提供图纸,但合同没有约定或明确排斥了定作人的.监督权和随意解除权,则可以视为双方只有买卖特定物的合意,并无承揽的合意),也不能认定是承揽合同。

  第三、在前述两种情况仍不能确定合同性质时,如何处理?,那要看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并加以区别对待:因为买卖合同更具有一般性,而承揽合同相对来说属于一种“特殊”合同,因为买卖合同的规定基本上

  都适用承揽合同,而承揽合同的不一定是用于买卖合同,既然该合同不具备承揽合同的特殊要件,应当按照买卖合同来来处理,这样更为简便易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我国《合同法》出台前,承揽合同被习惯称之为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一般来说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揽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力,应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由于原材料是由承揽人提供,因而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较难区分。而且由于法律对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纠纷方面约定的地域管辖不同,主张合同性质的争议在合同主体之间经常出现。特别对于分处两个不同城市的企业之间在发生合同纠纷时更容易出现对合同性质的争议,也主要是为了取得在当地法院管辖的便利。因此,在律师实务中,准确的区分买卖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有着重要意义。

  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4点区别:

  1、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中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

  2、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4、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按约定的条件交付标的物,无权过问出卖人生产经营或标的物取得情况;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对承揽人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5、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买卖的合同6

  买方:(简称甲方)

  卖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就甲乙双方买卖合作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产地、品牌、规格、颜色、材质、数量、单价

  备注:运费合计: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保修

  2.1产品的质量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乙方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要求,同时乙方对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能够通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

  2.2乙方对产品的质保期为:年,自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或做更换处理,逾期按每天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第三条、计量方法

  以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实际交付的数量为准,由甲方库管员和采购人员共同验收签字确认。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包装,如无相关标准按双方约定的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双方约定的包装物和包装方式为:

  第五条交货地点、方法及期限

  5.1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指定地点即:(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乙方将货物运到其他地点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但甲方应在交货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转移至甲方。

  5.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负责送货;

  (2)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运输,甲方负责运费;

  (3)甲方自提自运。

  5.3货物装卸采用第种方法执行:

  (1)乙方负责装卸;

  (2)乙方负责装、甲方负责卸;

  (3)甲方负责装卸。

  5.4交货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在年月日前交货,或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规格、数量、品名交货,但甲方应提前小时通知乙方。

  第六条、交货和结算凭证的特别约定

  6.1交货时双方应做好书面记录,明确品名、数量、质量、规格等货物基本情况及交货时间、地点,相应送货单必须由甲方相应的库管员和采购人员共同签字认可,并由乙方完善相关结算凭证的审批手续,在甲方财务部挂帐后方有效,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交货义务。

  6.2乙方委托(身份证号码:)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

  6.3材料交付验收程序:

  6.3.1每次送货后,必须使用乙方提供的经双方认可的送货单,并由乙方委托人员在送货单的结帐联上签字确认送货数量,甲方库管人员才予以验收。若乙方实际送货的数量比送货单上明确的'数量少,则乙方此前所送的每批次货都应按扣除本次差量为双方的实际结算量。乙方每发生一次差量,还应按本协议第10.7条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6.3.2乙方须在送货后五日内凭甲方认可的送货单、材料入库验收单到甲方开具内部结算付款凭证作为结算依据之一,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次货款。乙方从送货单开票之日起90日内须完善甲方审批及财务挂账手续,否则该送货单自动失效,并视为乙方放弃收取该笔货款的权利。若甲方有关人员故意拖延相关结算单据的签字时间,乙方可及时函告甲方,甲方应予以及时处理。

  6.4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7.1产品的价格,以双方约定的为准。

  7.2货款结算与支付:

  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

  第八条、验收和封样约定

  8.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提供相关样品由甲方总库和乙方经办人共同确认后进行封。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检查到乙方的货物与封样样品不一致的,乙方按本合同10.2条承担违约责任。

  8.2双方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双方交接时只对数量、包装、外观等进行验收,质量、规格、型号等以国家相关部门检验为准或者以安装、使用后相关部门验收为准。

  第九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9.1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破损的,则由双方开箱检查,检验产品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则由乙方更换。如当时不能发现问题的,则在今后发现情况后,甲方有权随时提出异议。

  9.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含延误工期、业主索赔损失)。

  10.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负责退货、更换,并从合同约定交货之日起至更换后产品符合约定之日止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按已付货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货款的,还应按同期银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违约责任。

  10.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每逾期一天元累计计算并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损失(含业主索赔等损失)。

  10.4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0.5乙方保证所交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上述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货、更换,并按本条2款承担违约责任。若已经安装或使用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含返工、业主索赔等损失)。

  10.6安装或者使用后,因乙方产品原因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视为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按本条第2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返工及业主索赔等损失。

  10.7乙方应当按供货量如实报量,若乙方虚报供货量的,由乙方按向甲方虚报量货物价值的20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经甲方确认,允许按(1、4)项执行:

  (1)延期履行;

  (2)部分履行;

  (3)不履行合同;

  (4)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免予承但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条款

  13.1交货时,乙方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说明等,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

  13.2乙方收款时,应当出据合法有效并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13.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该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其他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5天内付清,否则按同期银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责任。本合同所约定的损失包括因产品原因引起的业主索赔等。

  13.4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5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地点、电话联系,各种通知以电话联系的,自电话接通之时为送达;以信函联系的,自信函发出后三日为送达。

  13.6凡遇规格与合同不符,应当另行以补充条款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均完全理解并知道其真实意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时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按附件中所列的结算单据办理结算,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定地点:

买卖的合同7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见证人见证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房屋情况:坐落于 省 市 区 镇 村(社区) ,东起 ,西至 ,南起北至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码:

  二、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利由甲方保证:为本人所有,经家人同意,无任何产权、债务、财务、继承等纠纷。

  三、经双方协商总价格为 元整

  (¥元整),当日当面现款付清。

  四、经双方签订合同,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将房屋和宅基地及其所有附属物(包含附属建筑树木等)归乙方所有,并将土地使用证交付乙方。

  五、甲方于年 月 日按照合同规定将宅基地及所属房屋售于乙方,乙方作为购买者拥有对于房屋及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权利(即:使用、改造、重建、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所有权和处置权,也包括被征用拆迁等产生的赔偿或者其他形式产生的赔偿,均由乙方所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甲方配偶和后代不得向乙方及其后代进行追偿)。

  六、如乙方所购房屋及宅基地可以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或者过户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将该宅基地房屋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永不反悔,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买卖的合同8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 厂房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 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 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 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3、 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 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 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 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噪音、高用电量的'项目。

  5、 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 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 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 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买卖的合同9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二、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的项目。

  5、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的合同10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乙方将位于郫县友爱镇紫云村8社(IT大道旁)约10亩的苗圃(原洪程园林)卖给甲方,具体事宜如下:

  1、乙方以160万元(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正)的总价,将该苗圃卖给甲方,包括苗圃内现有的所有苗木、苗圃的现有经营权及苗圃现有土地租用权。

  2、乙方必须保证该苗圃的`产权归乙方所有,且已与该苗圃的其他股东协商好,自愿卖出该苗圃,若由此在后期发生纠纷,视作乙方违约,将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并承担相关违约金。

  3、自本合同签定日起,该苗圃原有的所有债务、债权关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合同签定以后,该苗圃新发生的债务、债权关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4、合同签定后,乙方有义务帮甲方将该苗圃的所有租地合同以甲方的名义重新签定;乙方有义务帮甲方协调该苗圃后期事务(如:甲方在苗圃内修一些临时建筑、土地硬化等)。

  5、合同签定后,该苗圃内所有苗木的成活与乙方无关。

  6、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先付140万(大写:壹佰肆拾万正)给乙方,余下20万(大写:贰拾万元正),甲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付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承担30万(大写:叁拾万元)的违约金。

  甲方:

  (签章)

  乙方:

  身份证号:

  签定日期:

买卖的合同11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见证人见证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房屋情况:坐落于 省 市 区 镇 村(社区) ,东起 ,西至 ,南起北至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码:

  二、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利由甲方保证:为本人所有,经家人同意,无任何产权、债务、财务、继承等纠纷。

  三、经双方协商总价格为 元整

  (¥元整),当日当面现款付清。

  四、经双方签订合同,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将房屋和宅基地及其所有附属物(包含附属建筑树木等)归乙方所有,并将土地使用证交付乙方。

  五、甲方于年 月 日按照合同规定将宅基地及所属房屋售于乙方,乙方作为购买者拥有对于房屋及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权利(即:使用、改造、重建、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所有权和处置权,也包括被征用拆迁等产生的赔偿或者其他形式产生的赔偿,均由乙方所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甲方配偶和后代不得向乙方及其后代进行追偿)。

  六、如乙方所购房屋及宅基地可以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或者过户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将该宅基地房屋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永不反悔,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买卖的合同12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石材产品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执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石材乃天然产物,石纹及颜色可能有差异,另附产品样品,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_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20%),交(提)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方不能利用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____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三)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

  ________________天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 方 卖 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卖的合同13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装运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计____。该信用证在____ 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 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___吨,长___ 米,宽___ 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第十一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 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___项仲裁: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合同以下述第___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 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买卖的合同14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现住址: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见证方: 电话 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 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为朝私号土地使用证号

  为:,使用面积为平方米,使用年限年 月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条此房屋实际售价 元整(¥元)。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室内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

  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薄;

  2、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3、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

  4、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

  2、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3、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4、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批准代管房屋;

  5、市规定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第五条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簿;

  2、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3、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甲方子女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六条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八条定金

  在年 月日见证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币元作为房款的一部分。

  第九条付款方式;

  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时将首付款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余款:在签订本合同一月之内付清(留有三千元作为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的保证金)。

  注:过户完成后所有余款乙方向甲方全部结清。

  第十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交房日期: 年月日。第十二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十五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 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买卖的合同15

  甲方(需方): 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甲方因承担 公路工程施工任务,现向乙方购买一定数量、质量符合甲方施工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 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材料买卖合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材料产地: 。

  二、材料名称及规格

  三、数量

  1、甲方向乙方购买的各种规格名称材料数量分别为

  各种规格名称材料最终数量以甲方所承担工程的实际需求量(包括甲方工程变更增、减数量)为准。

  2、甲方因设计变更,需要增加或减少订货数量,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

  3、若乙方超出上述总数量或当月数量向甲方供应材料,甲方有权单方面决定收购或不予收购,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材料价格

  1、 规格的 材料到场(甲方收料场地)单价为:¥ (大写: )。其中出厂价(含装车费)为:¥ ;运费(含卸货费):¥ 。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2、 规格的` 材料到场(甲方收料场地)单价为:¥ (大写: )。其中出厂价(含装车费)为:¥ ;运费(含卸货费):¥ 。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以上单价中包含原材料费、加工费、矿产资源税(费)、江河管理税(费)、营业税、便道便桥费、过路过桥费、装卸费、运输费、安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损耗和其它损失费用及风险费用等。

  五、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材料应符合甲方所承担的 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其主要质量技术指标如下:

  1、

  2、

  六、质量检测方式

  甲方随时或定期派质检人员对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甲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收货并责令清运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范本《材料买卖合同》。如甲乙双方因检验结果发生争议,由甲方驻地监理部门最终检验确认。

  七、交货时间、地点及收货计量方式

  1、供贷期限: 。各种规格名称材料分月供应量为:

  2、交货地点: 。

  3、乙方在组织材料的生产过程中,应将生产的合格材料及时转运至甲方收料地点或安全处,防止遭受洪水等自然灾害损失。生产及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收货计量方式

  双方确认数量后,应立即填写签认收料单作为结算货款的凭据。收料单必须由双方专门指定的人员填写签认。其它人员填写签认的收料单及涂改无效。

  八、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乙方每月凭甲方指定人员填写签认的有效收料单到甲方材料管理部门结算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货款,并提供已结算货款总额的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当月结算货款在 支付 %,余款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 月内付清。所有货款均通过转账或汇付至乙方银行账户。

  九、违约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合同争议的处理

  合同发生了争议,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份数、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多页合同甲乙双方应同时加盖骑缝章)后生效。甲方工程结束,并结算付清全部货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它事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地 址: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