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时间:2024-06-24 13:01:35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15篇【集合】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15篇【集合】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1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房屋买卖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坐落于文化路四段东海新村小区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号自有楼房,出售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三、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交房款;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收到凭证。

  四、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双方不相互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安置回迁房,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尽快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全产权登记后,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除客观原因不能办理外,甲方应该于年月底前协助乙方办理完产权过户事宜。

  七、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因签订本协议所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等费用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九、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如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诉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2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买卖房屋达成以下条件:

  一、买卖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

  2、房屋结构:砖混结构二楼一底。

  3、房屋面积:共计200平方米。

  4、房产证号:暂无。

  二、房屋总售价:大写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第一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陆万元整( 元);

  第二次付款:在20xx年5月20日前,乙方将购房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元)付给甲方。

  第三次付款:在办理乙方名下的相关手续后,乙方再将购房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元)付清给甲方。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本房屋在合同签订前产权清晰无异议,绝无买卖、抵押、典当等与他人纠纷之事,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损失。

  2、甲方在本合同签定收购房款后,不得因市场涨价或政策原因等为理由,收回或反悔不出售此房屋,如甲方违约,应赔偿双倍已付的购房款给乙方;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若中途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付的`购房款。

  五、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定合同之日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3

  甲方(出售方):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之前,特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位于“__________”小区______楼_____单元____号商品房,建筑面积约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暂定于___年___月___日将乙方所购房交付乙方使用。

  第四条: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须交纳定金人民币

  第五条:乙方采取第___种_____付款方式付款,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人民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__)。

  一次性付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定金_____万元,签订认购书。

  签订认购书_____天内即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____%的楼款(含定金)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剩余____%的楼款。

  银行按揭

  交付定金_____万元,签订认购书。

  签订认购书7天内即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____%的`楼款(含定金),并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剩余____%的余款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签订按揭合同。

  第六条:注意事项:

  1、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条款,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之办法按期付款,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和终止本认购书;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认购房屋转售他人,乙方所交之定金_____万元不予退还;因乙方延期付款所造成的甲方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按指定日期与甲方签署国土局统一印制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所有条款均以双方所签合同为准。

  3、甲、乙双方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后本认购书自行失效。

  4、本认购书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5、补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

  乙方(签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层户,房屋结构为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_______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_______。

  第二条价格: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_____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日内交付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余_______(大写_______)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5

  甲方(出卖人):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

  房屋一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每平米________(¥)元人民币,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于年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________(¥)元整,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其余全部余款(¥)元一次付清。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房屋交付后,由乙方承担与该房屋使用相关的全部费用。

  第五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在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房屋过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6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最终取得的产权证记载为准);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2、甲方同该房屋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但该房屋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

  3、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1、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所记载面积。如房屋最终取得房地产权证的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不一致,则以房地产权证记载为准。

  2、如房屋最终取得房地产权证的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不一致,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房地产权证记载面积计算。

  第三条 房地产权证办理的约定

  如本合同项下房屋已具备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条件,甲方应积极予以办理,其中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如在前述条件具备的前提下甲方一个月内未予办理,则逾期一日按合同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价格

  暂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记载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合同总金额的20%),定金最终抵作房款。

  2、待该房屋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甲方与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剩余房款按照法律及相关部门规定通过房款资金监管账户支付,甲方已收取定金应用于办理房产过户和资金监管手续。

  第六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于交付当日办理完毕配套交接手续。

  2、乙方可对房屋按自己意愿进行装修。

  3、如房屋需办理物业、入住或管理等手续甲方应于配合办理。

  第七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于本合同项下房屋取得房地产权证后7日内与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该房屋有贷款则应于取得房地产权证后7日内办理贷款清偿及房产过户等手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过户到乙方名下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如甲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满次日起,甲方迟延交付一日则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在支付迟延交房违约金的同时甲方还应双倍返还定金。或(2)甲方迟延交付一日则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4、如发生本条1至3款的违约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最终解除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对房屋的装修损失。

  5、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的期限办理手续,则每迟延一天按照本合同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为买卖本合同项下房屋支付的中介费。

  第九条 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_________税费由甲方承担,_________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如为代理人则代理人已经过权利人的授权。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如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视为违约。

  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汗巴岭村兴林路七巷1——9号(建筑面积壹佰伍拾壹平方米,二层,杂房面积约贰拾平方米)房地产出卖给乙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94)第0103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5)00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5)13号)。四界以证号上所标为准。

  2、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付款方式,双方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3、甲方保证该房屋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该房屋未办房产证手续,如乙方要办理手续,新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屋过户手续。

  4、甲方应在_______年12月30日前将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争议,交付该房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屋的结构。

  5、合同签定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向对方支付陆万元违约金。

  6、本房屋买卖合同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执笔人:在场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8

  卖方:(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买房:(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房屋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房屋为正房四间、东西偏方各一间。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 千元整(¥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过户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9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合法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的房产____栋,房屋所有(共有)权证书号为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为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以上内容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

  二、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税费由乙方负担。

  三、签定合同同时乙方愿交____元作为定金交给甲方。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甲方购房款,购房款由乙方分____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出贷款书时,乙方将____%首付房款存入银行,并由银行冻结,第二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____%首付款直接划到甲方的账户中;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时,由乙方一次性将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作出如下:

  1、向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贷款相关的资料,签署相关文件;

  2、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应按照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五、如果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贷款银行批准,则双方同意以下两种方式解决该房屋的买卖事宜:

  1、继续履行协议,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甲方,(期限为_____个月)。甲方收到房款_____天内与乙方去办过户手续。

  2、解除协议,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不与退还,甲方有权再次出卖本房。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每逾期_____天按房价总额_____分之_____作为违约金赔偿赔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包括定金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_____天按房价总额_____分之_____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元。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种方式解决。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10

  一、合同形式的概念及其原则

  合同的形式,是指作为合同内容的合意的外观方法或者手段。简言之,合同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合意的外在形式。《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是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一般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形式的选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合同形式自由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最高法院民法研究室认为,我国《合同法》与世界各国合同的通例相一致,对合同形式采取了从宽态度,尽可能促成合同成立,尽可能促成合同有效,尽可能减少因为合同形式的缺陷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或合同无效的现象。

  二、书面形式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应包括如下类型:

  (一)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二)具备特定条件的预约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观点,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在开发商取得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至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预约性质的合同(事实上预约合同的签订并不限于这个期间)。为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业主权益,促进签约,规定具备合同实际履行条件的预约合同,应当认定为本约合同。笔者认为,司法解释的本条规定,用意虽好,但效果一般,极易造成误导。首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多达13项,而认购书等预约合同均为开发商拟定的格式合同,同时具备该13项内容的可能性很少,买受人依据该条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并不多见。其次,认定合同性质的依据为合同内容,而非合同名称。预约合同如果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理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具有预约性质。第三,“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表明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即使预约合同未完全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只要标的物明确、价款确定,完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如果机械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就会导致依据合同法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依据该条司法解释则不能认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其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根据《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3款的规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的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无疑排除了以“数据电文”为表现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双方房屋买卖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现的信函等双方往来资料,应当认定为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些情况下,没有书面合同,也无法认定口头合同存在,买受人以其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此时,买受人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既是书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实际履行证据,如果收据或发票载明的房屋位置具体、房屋价款明确,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笔者认为,认定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已有书面证据必须能够证明三项事实: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房屋具体位置和价款。

  三、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认定

  由于法律法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故,一般情况下,不应认定买卖双方以口头或其他形式成立房屋买卖合同。认定口头或其他形式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具备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实际履行条件。《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或书面合同形式存在重大缺陷的,只要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即可认定合同成立。如买方已支付大部分(50%以上)购房款,卖方接收,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必须证明付款用途为购房,且房屋具体位置确定。如卖方已交付房屋,买方接收,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必须证明房屋系为买卖目的所交付,且房屋价款能够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条规定:“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司法解释明确了《合同法》第10条规定的“其他形式”,即指以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定情形推定合同成立,亦称默示合同。《合同法》第36条、第37条规定的合同成立形式,指的就是“其他形式”。

  四、应当认定本案争议房屋买卖合同成立

  有观点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认购书并未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未成立。笔者认为,此观点不能成立,应当认定甲、乙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理由如下:

  (一)“认购书”已经具备本约性质,不应认定为预约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只能针对预约合同适用。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虽名为“认购书”,但约定内容并不限于对将来进行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而是对有关房屋买卖事项的作出了具体明确的约定,如房屋价款确定,付款期限明确,且约定全部购房款应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付清等。“认购书”不再属于预约合同,而是具备了本约合同的性质。协议中虽约定应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系为办理合同备案及产权转移登记所需。这种情况下,应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不应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

  (二)甲方已经付清了全部购房款,实际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乙方已经接收,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既违背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的相关规定,也不符合维护交易安全的司法原则。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对预约合同的内容要求较为严格,但对实际履行条件规定较为宽松,即“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对履行义务的程度未作要求。而本案中,乙于约定期限届满次日付清全部购房款,虽不符合约定,但甲已经接受,视为双方以实际履行变更原合同约定。乙付清全部购房款,甲接收并出具发票,理应属于“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一方接受”。即使甲、乙双方并未签订认购书,根据《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也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认定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导致乙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只能要求乙方返还购房款,其权益必然受损,既不符合公平原则,也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11

  1.房屋出卖方:上海_____投资有限公司

  2.房屋买入方:_____

  3.房屋买卖标的:_____甲方同意将上海“_____中心”大厦内第_____楼_____室公寓房屋_____套卖给乙方。本买卖契

  约所规定的房屋面积共计_____平方米。本买卖契约所涉之“_____”大厦地址为上海市_____路_____号,该地块是经上海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万美元中标,获得五

  十年有偿使用权,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屋连同相应的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购入。乙方拥有对本契约所规定

  的买卖范围的房产权和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为公元___年___月___日。如甲方的土地有偿使用权结束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4.房屋买卖价格:本契约所规定的公寓房买卖价格为_____美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买卖款项。

  5.房屋的移交:本房屋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及室内家具用品的清单,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完毕,即作为甲乙双方房屋移交手续办妥。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内的所有权即归乙方。不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从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

  6.管理、维修和其他费用:“_____中心”大厦管理维修等项工作,均由甲方负责管辖,并向各用户进行分摊及收取相应费用。甲方暂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楼管理费。大楼管理费包括公用水费、公用部位环境卫生费、公用部位绿化保养费、安全保卫费、机械保养人员及

  大楼房管人员费用等。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楼公共设施、设备大修、小修储存费,收费标准另议。大楼大修小修储存费的用途范围如下:属甲方管辖内的公用的室内外绿化园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电供气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列和消防设备、给排水设备、供电供水设备、空调设备的公用场所的所有的非人为损坏的建筑和装饰的修复。乙方所应负担的电费、冷暖气空调费由甲方负责计算、分摊,甲方将总费按住户、用户面积平均分摊,另加_____%代办手续费。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停汽车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车场车位,请与甲方商议,另签订停车场地租用合同。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室内清洁费,若需清扫室内卫生,乙方请与甲方联系,由甲方统一安排人员清扫,费用另议。上述各类费用由甲方按月开出收款单,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单后_____天内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计收应缴款额的千分之_____

  滞纳金

  7.房屋维修:本契约签订经验收后,房屋的维修即由乙方负担。但验收后一年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责成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因设备质量造成的维修由甲方

  责成设备供货单位解决。但如属人为损坏的房屋、设备,损坏人应承担其修理费用及赔偿损失。

  8.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再转让:乙方在购入本契约所规定范围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整个大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按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

  法》规定:“同一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整体不可分割”。乙方购入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若需要再转让,须按《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和政府有关房产买卖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其发生的一切

  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再转让的合同签约,必须将本契约中乙方应承担的职责无条件地转移到其买入者,并必须将本契约作为再转让合同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转让中发生经

  济等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9.《上海“_____中心”用户手册》是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对其中有关房屋购置户部分的职责条件理解并同意遵守。

  10.过户手续办理:甲、乙方在签订本房屋买卖契约后,须经有关部门公证。乙方凭契约、公证书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上海市土地局、市房产管理局分别办理过户手续,缴纳过户费和领取房产权证书。未经过户的房产买卖无效。

  11.争议解决条款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12.本契约所涉各项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约束,若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新规定,则按新法规执行。

  _____甲方:______上海_____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日期: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日期: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12

  购买查封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奚正辉

  案例:

  乙向甲购买了一套房屋,但是该房屋有法院查封,双方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对此人们认识不一致。

  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主要理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过,20xx年8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其中第二款明确查封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卖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为无效问题的复函》(1997年4月7日通过)其中提到:“北京亚运特需供应公司在此后擅自将其已被查封的房产转卖给北京沃克曼贸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系无效合同”。

  其实随着市场经济地不断发展,无论在立法界还是司法界越来越维护交易的稳定,保护合同的效力,强调意思自治。不轻易干预交易,不轻易确认合同无效。

  首先,从合同法历次解释的角度分析买卖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购买查封房屋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12月1日通过)第四条:“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购买查封房屋的确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xx年2月9日通过)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xx年7月7日通过)第15条:“正确理解、识别和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系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维护以及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人民法院应当注意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注意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第16条:“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法律法规的意旨,权衡相互冲突的权益,诸如权益的种类、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规制的对象等,综合认定强制性规定的类型。如果强制性规范规制的是合同行为本身即只要该合同行为发生即绝对地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如果强制性规定规制的是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资格而非某种类型的合同行为,或者规制的是某种合同的履行行为而非某类合同行为,人民法院对于此类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慎重把握,必要时应当征求相关立法部门的意见或者请示上级人民法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查封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应该就是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并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乙向甲购买了查封房屋,愿意为甲归还其所欠的债务,并解除查封,这在现今社会经常发生,这也是甲清偿债务经常采用的方法。甲乙双方的'交易没有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跟谈不上损害国家社会利益。若债权人认为甲低价转让侵害其利益,其有权提出撤销权之诉,撤销甲乙双方的买卖行为,无需公权力介入来确认合同无效,从而影响交易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若购买期房,产权证还没有办理,那么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是否无效呢?这点法律界曾经也有争议,但是目前已经形成了一致意见,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准办理转让登记。第三十八条第(四)款: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可能是表见代理,那么就是有效合同;也可能是效力待定,因为其他共有人可能会追认,若追认肯定是有效合同。可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要是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该规定,并不一定合同无效,只是登记机构从行政管理的角度不给予登记。

  认为购买查封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是混淆了合同效力与登记效力,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没有登记还没有取得物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区分两则的效力,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1、有利于保护买受人依据合同所享有的占有权。

  2、买受人有权依据合同主张违约赔偿。若合同无效,违约责任也就无效了。

  3、买受人有权依据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办理产权登记。若确认合同无效,就要返还房屋,那么就妨碍了现有的财产秩序,也剥夺了买受人主张房屋的权利。

  其次,从其他规定分析买卖合同的效力。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20xx年2月10日通过)第21条:“已被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并在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查封、预查封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房屋,被执行人隐瞒真实情况,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转让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认其行为无效,并可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现在法院的查封都是登记的,被执行人也不太可能隐瞒,登记部门更不能擅自办理登记,若这种情况发生,则要追求其法律责任,该规定明显带有行政管理的色彩。而且该规定只是明确登记行为无效,没有规定转让合同也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20xx年10月26日通过)第二十六条:“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该规定明确了被执行人的转让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法院的查封没有公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其实该规定的基础都是转让合同是有效的,若无效就不可能对抗第三方,而且本条的规定也取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卖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为无效问题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xx年3月16日通过)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物权法》明确了合同是否有效依据合同法等规定,不登记不产生物权,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的出台,明确了合同效力与物权登记无关。最典型的规定是抵押权,原来规定抵押不登记,抵押合同无效,但是物权法规定抵押不登记只是抵押权无效,抵押合同还是有效的。

  购买查封房屋的转让合同应该是合法有效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只是房地产登记机关不受理转让登记,所以买受人也要注意不能取得所有权的风险。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13

  甲方(卖房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丙方(房产中介):沈阳市于______区__________房产中介

  甲乙丙三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由乙方购买甲方的位于。原协议其他约定事项中的6项作废,现变更为以下条款:

  1、甲乙丙三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房产已经发生区域变更,由于洪区变更为皇姑区的事实,具体地址以变更后的地址为准。

  2、甲方的保证义务。第一、甲方应保证出售的.该房屋具备合法的“沈阳市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沈房权证,保证该房房产证将来不能被撤销或该房产被变更为乡产权。第二、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费、水电气、电话宽带有线物业费等)。第三、甲方保证该房无抵押、查封等强制措施。甲方需配合乙方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否则当乙方发现该房屋存在甲方无法保证的情况时,乙方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合同,甲方需在乙方提出解除和同后日内退还收取的乙方所有费用,否则发生延期退还还将额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______元整,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需赔偿乙方损失。

  3、在甲方和该房产都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上述条件无任何瑕疵时,甲乙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甲方保证没有两套售房的税,若有甲方承担该税,其他交易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更名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如乙方延期支付还将额外支付甲方延期付款违约金______元整。

  4、在乙方更名过户后如需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相应税费的变更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费、水电气、电话宽带有线物业费等)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不配合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5、在本协议签订后个月内如果该房还无法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将自动解除,甲方应于和同解除后日内退还收取的乙方所有费用,否则发生延期退费甲方还将额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______元整。

  6、丙方在甲乙交易过程中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代办事项,具体中介费的收取方式为;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时丙方一次性从乙方收取中介费______元,如是因本协议所定的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解除的,丙方的中介费由甲方在合同无效、解除当日一次性支付。

  以上协议三方自愿订立,认真遵守执行,此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之规定,现就与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部分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号为__________________)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受让的房地产占地面积共计__________亩,四至见附图。

  二、因依据甲方现有房地产状况无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故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范围内出资建设厂房。

  三、甲、乙双方:一但完成开发投资总额(以工程造价部门的预算额为准)的__________%,双方立即签订房地产转让协议,在该协议中双方明确约定转让的土地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四、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协议:

  1、若甲方违约,除向乙方返还乙方已实际发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违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五、乙方必须于本协议签完后__________日内各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房地产转让款,余款__________万元在以后的`房地产转让协议中再行约定。

  六、为担保上述款项及有可能因违约而发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违约金及签定房地产转让协议,甲方愿将其拥有的__________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双方在签定抵押协议后至____________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该抵押协议是不可撤消的协议,主协议无效,抵押协议仍有效。

  七、除非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本协议不得擅自变更、解除。

  八、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各方均有权提交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

  九、本协议________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并在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15

  甲方(出售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丙方(见证方):________

  ___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丙方对甲乙双方的约定进行见证,甲乙双方承诺按本协议之约定履行各自之义务:

  一、房屋交易概况:

  房屋坐落:____ ,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

  甲方转让该房屋的净得出售款为¥ ____万元(大写: 万元)

  二、房屋现状确认如下: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因上述房产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最终物业地址、建筑面积等相关内容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因办理上述房产产权过户、入住等相关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所有权证下发时,甲乙双方必须亲自到场配合丙方办理此房产相关过户手续;3、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时,甲方应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相关交费凭据原件,并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交费单据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交与乙方留存一份;

  4、甲方、乙方承诺在交房当日进行所售房屋的.物业交验手续。物业交验前所售房屋的相关水、煤、电、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物业交验后所售房屋的相关水、煤、电、物业、供暖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保证按本协议约定之价款及时、足额支付甲方房款;甲方应保证在交房当天结算清物业交验前所售房的相关费用;

  四、丙方权利义务

  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唯一责任即是为甲、乙双方提供媒介居间信息及见证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丙方的服务费由乙方承担, 共计:________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于签订本协议当天支付丙方。如因支付方未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丙方服务费,丙方有权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共同声明:

  1、由于房屋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之房产不能过户,甲、乙双方同意免责解除本协议,但丙方服务费用无需退还。

  2、由于该房屋过户的具体方式由甲、乙、丙三方办理,甲、乙双方全力配合丙方办理此房屋的过户及相关手续。

  六、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两份,如本协议与《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和《居间服务合同》(合同号为1971206)发生冲突,以本协议为准,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照相关法令、习惯及诚信原则公平解决。本协议手写修改无效。

  八、甲方保证此交易的房屋为甲方独有,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售方造成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产权纠纷的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房款,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房款的200%》,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甲方不退房款,并收回房屋。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15篇【集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相关文章:

房屋的买卖合同03-03

房屋的买卖合同03-06

房屋买卖合同个人房屋买卖合同11-20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05-11

房屋房买卖合同04-21

房屋买卖合同04-29

房屋买卖合同04-30

房屋置换买卖合同03-31

房屋正规买卖合同04-09

房屋买卖合同04-29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15篇【集合】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15篇【集合】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1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房屋买卖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坐落于文化路四段东海新村小区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号自有楼房,出售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三、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交房款;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收到凭证。

  四、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双方不相互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安置回迁房,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尽快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全产权登记后,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除客观原因不能办理外,甲方应该于年月底前协助乙方办理完产权过户事宜。

  七、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因签订本协议所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等费用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九、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如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诉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2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买卖房屋达成以下条件:

  一、买卖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

  2、房屋结构:砖混结构二楼一底。

  3、房屋面积:共计200平方米。

  4、房产证号:暂无。

  二、房屋总售价:大写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第一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陆万元整( 元);

  第二次付款:在20xx年5月20日前,乙方将购房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元)付给甲方。

  第三次付款:在办理乙方名下的相关手续后,乙方再将购房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元)付清给甲方。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本房屋在合同签订前产权清晰无异议,绝无买卖、抵押、典当等与他人纠纷之事,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损失。

  2、甲方在本合同签定收购房款后,不得因市场涨价或政策原因等为理由,收回或反悔不出售此房屋,如甲方违约,应赔偿双倍已付的购房款给乙方;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若中途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付的`购房款。

  五、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定合同之日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3

  甲方(出售方):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之前,特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位于“__________”小区______楼_____单元____号商品房,建筑面积约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暂定于___年___月___日将乙方所购房交付乙方使用。

  第四条: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须交纳定金人民币

  第五条:乙方采取第___种_____付款方式付款,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人民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__)。

  一次性付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定金_____万元,签订认购书。

  签订认购书_____天内即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____%的楼款(含定金)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剩余____%的楼款。

  银行按揭

  交付定金_____万元,签订认购书。

  签订认购书7天内即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____%的`楼款(含定金),并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剩余____%的余款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签订按揭合同。

  第六条:注意事项:

  1、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条款,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之办法按期付款,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和终止本认购书;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认购房屋转售他人,乙方所交之定金_____万元不予退还;因乙方延期付款所造成的甲方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按指定日期与甲方签署国土局统一印制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所有条款均以双方所签合同为准。

  3、甲、乙双方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后本认购书自行失效。

  4、本认购书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5、补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

  乙方(签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层户,房屋结构为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_______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_______。

  第二条价格: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_____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日内交付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余_______(大写_______)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5

  甲方(出卖人):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

  房屋一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每平米________(¥)元人民币,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于年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________(¥)元整,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其余全部余款(¥)元一次付清。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房屋交付后,由乙方承担与该房屋使用相关的全部费用。

  第五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在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房屋过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6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最终取得的产权证记载为准);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2、甲方同该房屋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但该房屋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

  3、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1、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所记载面积。如房屋最终取得房地产权证的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不一致,则以房地产权证记载为准。

  2、如房屋最终取得房地产权证的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不一致,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房地产权证记载面积计算。

  第三条 房地产权证办理的约定

  如本合同项下房屋已具备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条件,甲方应积极予以办理,其中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如在前述条件具备的前提下甲方一个月内未予办理,则逾期一日按合同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价格

  暂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记载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合同总金额的20%),定金最终抵作房款。

  2、待该房屋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甲方与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剩余房款按照法律及相关部门规定通过房款资金监管账户支付,甲方已收取定金应用于办理房产过户和资金监管手续。

  第六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于交付当日办理完毕配套交接手续。

  2、乙方可对房屋按自己意愿进行装修。

  3、如房屋需办理物业、入住或管理等手续甲方应于配合办理。

  第七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于本合同项下房屋取得房地产权证后7日内与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该房屋有贷款则应于取得房地产权证后7日内办理贷款清偿及房产过户等手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过户到乙方名下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如甲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满次日起,甲方迟延交付一日则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在支付迟延交房违约金的同时甲方还应双倍返还定金。或(2)甲方迟延交付一日则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4、如发生本条1至3款的违约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最终解除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对房屋的装修损失。

  5、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的期限办理手续,则每迟延一天按照本合同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为买卖本合同项下房屋支付的中介费。

  第九条 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_________税费由甲方承担,_________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如为代理人则代理人已经过权利人的授权。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如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视为违约。

  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汗巴岭村兴林路七巷1——9号(建筑面积壹佰伍拾壹平方米,二层,杂房面积约贰拾平方米)房地产出卖给乙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94)第0103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5)00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5)13号)。四界以证号上所标为准。

  2、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付款方式,双方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3、甲方保证该房屋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该房屋未办房产证手续,如乙方要办理手续,新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屋过户手续。

  4、甲方应在_______年12月30日前将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争议,交付该房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屋的结构。

  5、合同签定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向对方支付陆万元违约金。

  6、本房屋买卖合同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执笔人:在场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8

  卖方:(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买房:(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房屋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房屋为正房四间、东西偏方各一间。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 千元整(¥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过户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9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合法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的房产____栋,房屋所有(共有)权证书号为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为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以上内容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

  二、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税费由乙方负担。

  三、签定合同同时乙方愿交____元作为定金交给甲方。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甲方购房款,购房款由乙方分____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出贷款书时,乙方将____%首付房款存入银行,并由银行冻结,第二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____%首付款直接划到甲方的账户中;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时,由乙方一次性将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作出如下:

  1、向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贷款相关的资料,签署相关文件;

  2、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应按照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五、如果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贷款银行批准,则双方同意以下两种方式解决该房屋的买卖事宜:

  1、继续履行协议,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甲方,(期限为_____个月)。甲方收到房款_____天内与乙方去办过户手续。

  2、解除协议,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不与退还,甲方有权再次出卖本房。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每逾期_____天按房价总额_____分之_____作为违约金赔偿赔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包括定金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_____天按房价总额_____分之_____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元。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种方式解决。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10

  一、合同形式的概念及其原则

  合同的形式,是指作为合同内容的合意的外观方法或者手段。简言之,合同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合意的外在形式。《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是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一般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形式的选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合同形式自由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最高法院民法研究室认为,我国《合同法》与世界各国合同的通例相一致,对合同形式采取了从宽态度,尽可能促成合同成立,尽可能促成合同有效,尽可能减少因为合同形式的缺陷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或合同无效的现象。

  二、书面形式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应包括如下类型:

  (一)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二)具备特定条件的预约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观点,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在开发商取得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至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预约性质的合同(事实上预约合同的签订并不限于这个期间)。为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业主权益,促进签约,规定具备合同实际履行条件的预约合同,应当认定为本约合同。笔者认为,司法解释的本条规定,用意虽好,但效果一般,极易造成误导。首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多达13项,而认购书等预约合同均为开发商拟定的格式合同,同时具备该13项内容的可能性很少,买受人依据该条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并不多见。其次,认定合同性质的依据为合同内容,而非合同名称。预约合同如果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理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具有预约性质。第三,“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表明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即使预约合同未完全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只要标的物明确、价款确定,完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如果机械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就会导致依据合同法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依据该条司法解释则不能认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其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根据《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3款的规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的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无疑排除了以“数据电文”为表现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双方房屋买卖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现的信函等双方往来资料,应当认定为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些情况下,没有书面合同,也无法认定口头合同存在,买受人以其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此时,买受人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既是书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实际履行证据,如果收据或发票载明的房屋位置具体、房屋价款明确,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笔者认为,认定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已有书面证据必须能够证明三项事实: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房屋具体位置和价款。

  三、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认定

  由于法律法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故,一般情况下,不应认定买卖双方以口头或其他形式成立房屋买卖合同。认定口头或其他形式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具备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实际履行条件。《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或书面合同形式存在重大缺陷的,只要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即可认定合同成立。如买方已支付大部分(50%以上)购房款,卖方接收,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必须证明付款用途为购房,且房屋具体位置确定。如卖方已交付房屋,买方接收,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必须证明房屋系为买卖目的所交付,且房屋价款能够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条规定:“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司法解释明确了《合同法》第10条规定的“其他形式”,即指以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定情形推定合同成立,亦称默示合同。《合同法》第36条、第37条规定的合同成立形式,指的就是“其他形式”。

  四、应当认定本案争议房屋买卖合同成立

  有观点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认购书并未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未成立。笔者认为,此观点不能成立,应当认定甲、乙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理由如下:

  (一)“认购书”已经具备本约性质,不应认定为预约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只能针对预约合同适用。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虽名为“认购书”,但约定内容并不限于对将来进行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而是对有关房屋买卖事项的作出了具体明确的约定,如房屋价款确定,付款期限明确,且约定全部购房款应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付清等。“认购书”不再属于预约合同,而是具备了本约合同的性质。协议中虽约定应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系为办理合同备案及产权转移登记所需。这种情况下,应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不应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

  (二)甲方已经付清了全部购房款,实际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乙方已经接收,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既违背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的相关规定,也不符合维护交易安全的司法原则。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对预约合同的内容要求较为严格,但对实际履行条件规定较为宽松,即“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对履行义务的程度未作要求。而本案中,乙于约定期限届满次日付清全部购房款,虽不符合约定,但甲已经接受,视为双方以实际履行变更原合同约定。乙付清全部购房款,甲接收并出具发票,理应属于“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一方接受”。即使甲、乙双方并未签订认购书,根据《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也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认定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导致乙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只能要求乙方返还购房款,其权益必然受损,既不符合公平原则,也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11

  1.房屋出卖方:上海_____投资有限公司

  2.房屋买入方:_____

  3.房屋买卖标的:_____甲方同意将上海“_____中心”大厦内第_____楼_____室公寓房屋_____套卖给乙方。本买卖契

  约所规定的房屋面积共计_____平方米。本买卖契约所涉之“_____”大厦地址为上海市_____路_____号,该地块是经上海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万美元中标,获得五

  十年有偿使用权,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屋连同相应的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购入。乙方拥有对本契约所规定

  的买卖范围的房产权和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为公元___年___月___日。如甲方的土地有偿使用权结束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4.房屋买卖价格:本契约所规定的公寓房买卖价格为_____美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买卖款项。

  5.房屋的移交:本房屋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及室内家具用品的清单,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完毕,即作为甲乙双方房屋移交手续办妥。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内的所有权即归乙方。不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从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

  6.管理、维修和其他费用:“_____中心”大厦管理维修等项工作,均由甲方负责管辖,并向各用户进行分摊及收取相应费用。甲方暂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楼管理费。大楼管理费包括公用水费、公用部位环境卫生费、公用部位绿化保养费、安全保卫费、机械保养人员及

  大楼房管人员费用等。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楼公共设施、设备大修、小修储存费,收费标准另议。大楼大修小修储存费的用途范围如下:属甲方管辖内的公用的室内外绿化园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电供气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列和消防设备、给排水设备、供电供水设备、空调设备的公用场所的所有的非人为损坏的建筑和装饰的修复。乙方所应负担的电费、冷暖气空调费由甲方负责计算、分摊,甲方将总费按住户、用户面积平均分摊,另加_____%代办手续费。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停汽车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车场车位,请与甲方商议,另签订停车场地租用合同。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室内清洁费,若需清扫室内卫生,乙方请与甲方联系,由甲方统一安排人员清扫,费用另议。上述各类费用由甲方按月开出收款单,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单后_____天内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计收应缴款额的千分之_____

  滞纳金

  7.房屋维修:本契约签订经验收后,房屋的维修即由乙方负担。但验收后一年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责成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因设备质量造成的维修由甲方

  责成设备供货单位解决。但如属人为损坏的房屋、设备,损坏人应承担其修理费用及赔偿损失。

  8.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再转让:乙方在购入本契约所规定范围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整个大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按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

  法》规定:“同一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整体不可分割”。乙方购入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若需要再转让,须按《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和政府有关房产买卖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其发生的一切

  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再转让的合同签约,必须将本契约中乙方应承担的职责无条件地转移到其买入者,并必须将本契约作为再转让合同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转让中发生经

  济等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9.《上海“_____中心”用户手册》是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对其中有关房屋购置户部分的职责条件理解并同意遵守。

  10.过户手续办理:甲、乙方在签订本房屋买卖契约后,须经有关部门公证。乙方凭契约、公证书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上海市土地局、市房产管理局分别办理过户手续,缴纳过户费和领取房产权证书。未经过户的房产买卖无效。

  11.争议解决条款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12.本契约所涉各项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约束,若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新规定,则按新法规执行。

  _____甲方:______上海_____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日期: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日期: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12

  购买查封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奚正辉

  案例:

  乙向甲购买了一套房屋,但是该房屋有法院查封,双方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对此人们认识不一致。

  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主要理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过,20xx年8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其中第二款明确查封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卖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为无效问题的复函》(1997年4月7日通过)其中提到:“北京亚运特需供应公司在此后擅自将其已被查封的房产转卖给北京沃克曼贸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系无效合同”。

  其实随着市场经济地不断发展,无论在立法界还是司法界越来越维护交易的稳定,保护合同的效力,强调意思自治。不轻易干预交易,不轻易确认合同无效。

  首先,从合同法历次解释的角度分析买卖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购买查封房屋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12月1日通过)第四条:“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购买查封房屋的确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xx年2月9日通过)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xx年7月7日通过)第15条:“正确理解、识别和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系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维护以及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人民法院应当注意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注意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第16条:“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法律法规的意旨,权衡相互冲突的权益,诸如权益的种类、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规制的对象等,综合认定强制性规定的类型。如果强制性规范规制的是合同行为本身即只要该合同行为发生即绝对地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如果强制性规定规制的是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资格而非某种类型的合同行为,或者规制的是某种合同的履行行为而非某类合同行为,人民法院对于此类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慎重把握,必要时应当征求相关立法部门的意见或者请示上级人民法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查封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应该就是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并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乙向甲购买了查封房屋,愿意为甲归还其所欠的债务,并解除查封,这在现今社会经常发生,这也是甲清偿债务经常采用的方法。甲乙双方的'交易没有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跟谈不上损害国家社会利益。若债权人认为甲低价转让侵害其利益,其有权提出撤销权之诉,撤销甲乙双方的买卖行为,无需公权力介入来确认合同无效,从而影响交易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若购买期房,产权证还没有办理,那么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是否无效呢?这点法律界曾经也有争议,但是目前已经形成了一致意见,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准办理转让登记。第三十八条第(四)款: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可能是表见代理,那么就是有效合同;也可能是效力待定,因为其他共有人可能会追认,若追认肯定是有效合同。可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要是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该规定,并不一定合同无效,只是登记机构从行政管理的角度不给予登记。

  认为购买查封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是混淆了合同效力与登记效力,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没有登记还没有取得物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区分两则的效力,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1、有利于保护买受人依据合同所享有的占有权。

  2、买受人有权依据合同主张违约赔偿。若合同无效,违约责任也就无效了。

  3、买受人有权依据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办理产权登记。若确认合同无效,就要返还房屋,那么就妨碍了现有的财产秩序,也剥夺了买受人主张房屋的权利。

  其次,从其他规定分析买卖合同的效力。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20xx年2月10日通过)第21条:“已被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并在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查封、预查封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房屋,被执行人隐瞒真实情况,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转让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认其行为无效,并可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现在法院的查封都是登记的,被执行人也不太可能隐瞒,登记部门更不能擅自办理登记,若这种情况发生,则要追求其法律责任,该规定明显带有行政管理的色彩。而且该规定只是明确登记行为无效,没有规定转让合同也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20xx年10月26日通过)第二十六条:“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该规定明确了被执行人的转让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法院的查封没有公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其实该规定的基础都是转让合同是有效的,若无效就不可能对抗第三方,而且本条的规定也取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卖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为无效问题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xx年3月16日通过)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物权法》明确了合同是否有效依据合同法等规定,不登记不产生物权,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的出台,明确了合同效力与物权登记无关。最典型的规定是抵押权,原来规定抵押不登记,抵押合同无效,但是物权法规定抵押不登记只是抵押权无效,抵押合同还是有效的。

  购买查封房屋的转让合同应该是合法有效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只是房地产登记机关不受理转让登记,所以买受人也要注意不能取得所有权的风险。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13

  甲方(卖房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丙方(房产中介):沈阳市于______区__________房产中介

  甲乙丙三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由乙方购买甲方的位于。原协议其他约定事项中的6项作废,现变更为以下条款:

  1、甲乙丙三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房产已经发生区域变更,由于洪区变更为皇姑区的事实,具体地址以变更后的地址为准。

  2、甲方的保证义务。第一、甲方应保证出售的.该房屋具备合法的“沈阳市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沈房权证,保证该房房产证将来不能被撤销或该房产被变更为乡产权。第二、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费、水电气、电话宽带有线物业费等)。第三、甲方保证该房无抵押、查封等强制措施。甲方需配合乙方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否则当乙方发现该房屋存在甲方无法保证的情况时,乙方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合同,甲方需在乙方提出解除和同后日内退还收取的乙方所有费用,否则发生延期退还还将额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______元整,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需赔偿乙方损失。

  3、在甲方和该房产都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上述条件无任何瑕疵时,甲乙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甲方保证没有两套售房的税,若有甲方承担该税,其他交易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更名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如乙方延期支付还将额外支付甲方延期付款违约金______元整。

  4、在乙方更名过户后如需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相应税费的变更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费、水电气、电话宽带有线物业费等)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不配合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5、在本协议签订后个月内如果该房还无法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将自动解除,甲方应于和同解除后日内退还收取的乙方所有费用,否则发生延期退费甲方还将额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______元整。

  6、丙方在甲乙交易过程中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代办事项,具体中介费的收取方式为;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时丙方一次性从乙方收取中介费______元,如是因本协议所定的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解除的,丙方的中介费由甲方在合同无效、解除当日一次性支付。

  以上协议三方自愿订立,认真遵守执行,此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之规定,现就与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部分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号为__________________)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受让的房地产占地面积共计__________亩,四至见附图。

  二、因依据甲方现有房地产状况无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故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范围内出资建设厂房。

  三、甲、乙双方:一但完成开发投资总额(以工程造价部门的预算额为准)的__________%,双方立即签订房地产转让协议,在该协议中双方明确约定转让的土地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四、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协议:

  1、若甲方违约,除向乙方返还乙方已实际发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违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五、乙方必须于本协议签完后__________日内各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房地产转让款,余款__________万元在以后的`房地产转让协议中再行约定。

  六、为担保上述款项及有可能因违约而发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违约金及签定房地产转让协议,甲方愿将其拥有的__________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双方在签定抵押协议后至____________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该抵押协议是不可撤消的协议,主协议无效,抵押协议仍有效。

  七、除非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本协议不得擅自变更、解除。

  八、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各方均有权提交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

  九、本协议________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并在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15

  甲方(出售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丙方(见证方):________

  ___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丙方对甲乙双方的约定进行见证,甲乙双方承诺按本协议之约定履行各自之义务:

  一、房屋交易概况:

  房屋坐落:____ ,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

  甲方转让该房屋的净得出售款为¥ ____万元(大写: 万元)

  二、房屋现状确认如下: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因上述房产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最终物业地址、建筑面积等相关内容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因办理上述房产产权过户、入住等相关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所有权证下发时,甲乙双方必须亲自到场配合丙方办理此房产相关过户手续;3、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时,甲方应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相关交费凭据原件,并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交费单据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交与乙方留存一份;

  4、甲方、乙方承诺在交房当日进行所售房屋的.物业交验手续。物业交验前所售房屋的相关水、煤、电、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物业交验后所售房屋的相关水、煤、电、物业、供暖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保证按本协议约定之价款及时、足额支付甲方房款;甲方应保证在交房当天结算清物业交验前所售房的相关费用;

  四、丙方权利义务

  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唯一责任即是为甲、乙双方提供媒介居间信息及见证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丙方的服务费由乙方承担, 共计:________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于签订本协议当天支付丙方。如因支付方未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丙方服务费,丙方有权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共同声明:

  1、由于房屋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之房产不能过户,甲、乙双方同意免责解除本协议,但丙方服务费用无需退还。

  2、由于该房屋过户的具体方式由甲、乙、丙三方办理,甲、乙双方全力配合丙方办理此房屋的过户及相关手续。

  六、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两份,如本协议与《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和《居间服务合同》(合同号为1971206)发生冲突,以本协议为准,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照相关法令、习惯及诚信原则公平解决。本协议手写修改无效。

  八、甲方保证此交易的房屋为甲方独有,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售方造成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产权纠纷的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房款,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房款的200%》,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甲方不退房款,并收回房屋。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