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房屋买卖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定金房屋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定金房屋买卖合同1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一事达成协议,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交易房产情况。
卖方所拥有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小区_____房(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具体面积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确认为准),房地产证号码为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房地产内附着设施见附表。
第二条成交价格。
该物业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元(¥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买方在签署本合约时向卖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作为购房定金,卖方在收取定金后向买方出具收据。
2、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第二部分楼款,付款方式如下(买方只可选择一种):
(1)一次性付款
①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民币____________元(¥_______)须在签署《______市房地产买卖协议(现售)》时或之前全部付清,且该协议须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或之前签署。
②买卖双方同意,上述第二部分楼款由买方先交予银行做资金监管。
③国土局正式受理由买卖双方签署的《______市房地产买卖协议(现售)》,且过户转让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并领取新房产证后,监管银行将第二部分楼款付清给卖方。
(2)银行按揭付款
①买方须于交纳定金后_______天内首期款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注;具体的首期款金额以银行按揭承诺书为准)在指定银行做资金监管帐;并前往银行、律师楼等地签署有关按揭的文件;依时交纳由按揭而产生的律师、保险、公证、评估、登记费等,买方不得借故推托,否则视为违约。
②在银行承诺贷款并出具承诺书后的三天内,买方须和银行落实计清首期房款(补交或多退),即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总额减去银行承诺贷款之金额,同时买卖双方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现售)》并且办理过户手续。
③过户转让手续全部办理完并且买方领取到新房产证后,银行将监管的'房款付清给卖方。
第四条缴纳相关税费按政府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付税费:①营业税;②增值税;③印花税;④城建维护税;⑤产权登记税;⑥契税;⑦所得税;⑧公证费;⑨查证费;⑩其它:______________。
其中买方支付上述_______项费用,卖方支付上述_______项费用。
第五条交楼时间买卖双方同意交楼时间为______________第六条该物业是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也认可该物业之现状,故买方不得以物业现状为由中途拒绝此项交易。
第七条在该物业交付给买方使用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及土地使用费等)。相关转名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八条
卖方须保证对上述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有关该物业在本次转让之前己产生的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事宜,卖方应在转让完成前处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须负责,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以至本合约不能顺利完成,则己付之定金将由卖方没收,而卖方有权再将该物业转让予任何人。如卖方在收取定金后不依合约条款将该物业售予买方,则卖方须返还买方双倍定金予买方以弥补买方之损失。
第十条于本合约之外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如有与本合约不相符的,以本合约为准。
第十一条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须经双方签章。
第十二条本合约一式贰份,自双方或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约产生争议,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______市仲裁委员会提直仲裁,该委员会之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定金房屋买卖合同2
甲方:
乙方 :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的房屋位于北京市 区 ,(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 平方米,产权人: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____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先支付 %的房屋首付款,其余的房款通过银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以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为准)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 万元的。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____天,乙方于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 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第五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第七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地址 : 地址:___________
定金房屋买卖合同3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售其合法拥有的房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房屋概述
1、房屋区位: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院_______幢_______单元_______);
2、房屋面积: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产权类型:商品房;
3、房屋权属证编号:______________房屋权属人姓名:______________;
4、甲方向乙方出售本房产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拾_______万元)。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件,房屋证件和手续必须真实、有效;
2、在收到乙方交纳的购房定金后,甲方须在2日内和乙方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并在7日内办清相关手续。过户手续费乙方负责付20xx元(大写:贰仟元),其余由甲方负责;
3、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房屋无任何产权纠纷,也未对该房屋及其产权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留置;
4、甲方在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腾空房屋;
5、甲方应把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该房屋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及电视费等相关费用交清。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件须真实、有效;
2、签定本协议后,乙方须向甲方交纳购房定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万元);
3、乙方须在房产过户(以拿到乙方新的房产证为准)后1个月之内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并交清余款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万元);
4、乙方必须在甲方交房前交清所有购房款项,否则甲方有权保留房屋钥匙直到乙方交清所有款项。
四、付款方式
1、购房定金_______万元和房屋过户手续费_______元共_______万零_______元(大写:_______拾万元_______仟元)由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2、甲乙双方在房产过户后(以拿到乙方新的房产证为准),由乙方以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余款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万元)给甲方。
3、甲方在收到购房定金、过户手续费及购房余款时都须向乙方开具收据。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签定本协议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出售该房屋(因国家政策不允许上市外)否则甲方以双倍定金返还予乙方。
2、甲方保证,其所销售的房屋无任何产权纠纷,也未对该房屋及其产权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留置,如果因此出现任何形式的争议,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3、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甲方有权保留乙方支付的定金。
六、终止条款
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协议即视为终止,并且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定金退还予乙方。
(1)经协商,甲、乙双方均同意终止协议;
(2)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如战争、自然灾害等),本协议无法履行;
(3)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原因,本协议无法履行;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补充条款
房屋的门、钥匙、挂钩、窗子、窗帘、灯饰、鞋柜、衣柜、厨房里的厨柜、抽油烟机、厕所里所有设施、马桶、太阳能、各种线路管道、水笼头等房屋部件为出售房屋的附带财产,甲方不能带走。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定金房屋买卖合同4
定金和订金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什么不同的法律效力
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很多人都会选择在城市买房。由此也会产生很多纠纷,在房屋买卖时出现的纠纷主要有购房合同纠纷、不能按期交房纠纷、违约纠纷。本文就购买房屋时的相关问题作相应分析。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它既是履约的保证,又是一种支付,同时还是一种赔偿,即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开发商违约,就要向购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定金的灵敏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因此,在购房者签订《预购临时协议》时,真正的预购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够成立,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与定金合同有着重大差别。因此,预购订金不是定金,定金罚则也就当然不能适用。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的,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开发商如果违约是否双倍返还的问题上并不明确。如果开发商违约,只要退还订金即可。
“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而“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两者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
根据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必须持有《预售商品房许可证》才能卖楼花,而且不管是预售商品房还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比如:开发商收取了2万元钱后,并没有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那么两者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并没有形成。而《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条款又只能是主合同的从合同,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形成的情况下,客户向开发商交的2万元钱就可能是“定金”,也就不存在开发商可以“没收”这2万元的问题。那么客户交付的只可能是“订金”,而“订金”是应当退还的。但是,如果当时双方签订了书面的预售商品房合同,则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那么买方反悔不买时,开发商就完全有权没收定金。
消费者与开发商即使签订了书面商品房预售合同,实际上也还只是一种意向书。在房屋实际交付时,双方须另行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购房者只有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付了购房款、拿到开发商开具的发票后,才能向主管部门申办产权证。
定金房屋买卖合同5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
根据他有关 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该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建筑面积为127平方米(含公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____元,总金额大写:整,小写: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____________,小写:元。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第三条 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五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逾期未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在规定日期内付清房款,才能进场装修。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行装修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乙方所预交的购房款的20%,抵作甲方损失。
第五条 甲方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须在交期限内交房给乙方,逾期未交房、建造质量不合格(主要指但不限于建筑材料),甲方须支付乙方预交购房款的20%作为赔偿。同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购房或终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在5天内一次性退还乙方预交的购房款。
第六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15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15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5%赔偿乙方损失。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分别交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方、乙方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定金房屋买卖合同6
甲方(卖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一致,就乙方购买房屋,共同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本合同所称“该房屋”的房屋,面积为____平方米,价格为人民币____(大写):____________,乙方承担甲方两年物业费,两年以外的物业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付购房定金给甲方,收到乙方购房定金后不得将房屋推荐给他人(购房定金充抵房款)。
三、甲乙双方在确定乙方付购房定金____天内做好该房屋的交易全部资料,(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四、该房屋办理的`所有费用由承担。
五、甲乙双方商定:在该房屋交易的当天,乙方先去协助甲方到银行处理甲方的按揭贷款,拿出房产证、土地证后,再一起去房产交易大厅去过户登记,房产证、土地证过户后,乙方留存壹万元,付给甲方其余款项。
六、甲方陪同乙方到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处理物业管理事宜,(水电气畅通),乙方将留存的壹万元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门卡钥匙交由乙方。
七、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晰,真实有效,符合上市转让条件,没设定其它任何它项权利。不涉及任何经济纠纷,交易中如发生产权纠纷和债券债务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八、甲乙双方商定,特别约定如下:
1、甲方违约:购房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同时甲方无条件赔偿乙方人民____元。
2、乙方违约:购房定金将不再退还给乙方,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甲方(卖方):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定金房屋买卖合同7
按目前新建房屋的交易习惯,购房者看中某套房屋后,开发商与购房者都会签订《购房意向书》,以说明双方对购售房屋已达成初步意向。《意向书》的内容一般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款,但一般并不涉及房屋的交付时间、违约责任及其它房屋的具体情况等。实践中,《意向书》除了上述内容外,一般还有定金内容。正是《购房意向书》中的定金条款,使得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意向书,成了购房过程中矛盾的焦点。
要正确处理《意向书》中的定金纠纷,首先应了解《意向书》的性质和意向书》中约定的定金所担保的内容。从《意向书》签订的背景和内容看,《意向书》并不是购房合同,没有定金条款的《意向书》仅是购售双方交易意向的表述,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并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但对房屋交易已达成初步意向的买卖双方而言,为了保证双方能进一步接洽房屋买卖,即购房者保证开发商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不将房屋另售他人,开发商保证购房者能再来接洽购房事宜,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显然不能实现上述目的。正是为达到上述目的,达成购房意向的双方约定,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的定金,以保证开发商在约定期限内不将房屋另售他人,同时保证购房者在约定期限内与开发商进一步洽谈购房事宜。购房者交纳了定金,认购书的性质就由意向书变成了协议,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就有了权利义务,开发商的义务是在约定期限内不得将房屋出售他人,购房者的义务是在约定期限内与开发商进一步接洽购房事宜。否则,购房者将损失定金,开发商将双倍返还定金。
了解了认购书的性质和定金担保的内容,处理此类纠纷也就有了依据。
一、如因开发商原因致双方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开发商将约定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等,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二、如因购房者原因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购房者放弃购买约定房屋等,购房者将损失定金;
三、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经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双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纳的定金;
四、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出现定金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按《认购书》中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定金房屋买卖合同8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以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一种债权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该规则被称为“定金罚则”。“定金罚则”旨在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适用于合同订立的双方或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且应以书面形式约定。
对于购房合同而言,定金双方指向的是房屋买卖的双方,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能够按时签订正式的'商品房购买合同,如果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购房合同,定金是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
在当前房地产行情剧烈变化的形势下,买卖房屋退定金的纠纷非常多见,对于交了定金,最终没能成功购房的情况下,如何成功处理定金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有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需要特别澄清的一个常见认识误区是,很多购房者认为交了定金就必须要签订合同,要不然的话不签订合同,那么会导致自己构成违约也就不能要回定金,因此就违心的与开发商签订了对自己明显不利的合同,这种认识是不对的。如果开发商在收取定金的时候,并未同购房者协商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未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文本向购房者出示,那么因此导致最终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这个在法律上是被界定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并不是购房者违约。
二、购房定金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
1、首先要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合同无效,定金应该全部返还。例如: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购买未满五的经济适用房协议应属无效协议,因为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是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人的住房问题,是有资格准入性质,特别是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卖给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
2、其次要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例如,如果卖家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就属于欺诈。
3、再次,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4、如果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比如定金支付书、房屋认购书等),在定金协议约定的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如果因为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没有达到一致而导致买卖合同没有成立,各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应该全部返还;
5、谨慎签订定金协议,在没有和卖家全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要给付定金,另外定金要直接给付给卖家,减少环节就是减少纠纷;购买期房可以不签订房屋认购书而直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6、为了避免发生纠纷,任何承诺最好都要落实成书面的东西,个人签字就生效,公司必须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才生效;录音、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定金房屋买卖合同9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定金应该双倍赔偿吗?
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买受人交付定金后出卖人违约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并可同时主张出卖人赔偿损失,但两项赔偿的总和不应高于实际损失,通常就是不应高于房屋涨价造成的差价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6、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上述情况出现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房屋买卖纠纷案件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
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
8、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9、其他证据。
三、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
一般来说,法律规定商品房、二手房等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很多读者理解,如果纠纷出现的两年内不起诉的话,再告到法院,法院就不受理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如果如此规定的话,就对普通群众有些不公平了,毕竟大多数人群对法律没有那么了解的。
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不是从房屋侵权发生时起算的,而是从购房者或者卖房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的。比如,由于开发商隐瞒了一些房屋预售信息,导致购房者权益受到了侵害,但是此时购房者并不知情,此时诉讼时效是没有开始起算的。直到购房者明确知道了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有的购房者可能还会遇到一种情形。那就是自己已经得知了权益收到侵害,但是一直向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反映,以寻求解决,当两年过去了,最后才发现,这个问题相关部门解决不了,只能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答案是否定的。此时的诉讼时效应当从相关部门无法解决时开始计算。
此外,如果对于确认购房合同无效的起诉是不受两年诉讼期限制的,十几年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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