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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的合同

时间:2024-07-15 15:35:21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买卖的合同15篇【精品】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买卖的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买卖的合同15篇【精品】

买卖的合同1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经营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__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当月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________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 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买卖的合同2

  买受人:

  出卖人: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

  (以下简称买受人)与 (以下简称出卖人),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买卖 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买受人”是指 ,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出卖人”是指 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受人使用出卖人提供的技术和资料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出卖人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 省 市 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技术服务”是指出卖人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 台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买受人同意从出卖人购买,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出售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出卖人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出卖人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卖人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3出卖人派遣有经验、健康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卖人负责培训买受人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签订后 年内,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出卖人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受人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 (大写: )。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 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港口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将技术资料在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

  (方案一)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 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人。

  4.2.1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本 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份;

  (2)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 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 份;

  (4)即期汇票一式 份;

  (5)商业发票一式 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提交。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货物装船通知后 天内,经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给出卖人(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 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业发票一式 份;

  (3)即期汇票一式 份;

  (4)装箱明细单一式 份;

  (5)质量和数量合格证书一式 份。

  4.2.3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 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 份。

  4.2.4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并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天内,即支付给出卖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条规定的由买受人出具的经出卖人会签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一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偿或/和罚款时,买受人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一适用于现汇付款的情况)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 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入:

  4.2.1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 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份;

  (2)由 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 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 份;

  (4)即期汇票一式 份;

  (5)商业发票一式 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4.2.2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在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受入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天,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业发票一式 份;

  (3)即期汇票一式 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 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 份。

  4.2.3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即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 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 份。

  4.2.4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应自 日起,于 年内,每 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出卖人。

  4.2.5.1 出卖人应开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 时提交买受人: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另加第 章 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 (大写: );

  (2)以 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 个月;

  (3)以买受人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 %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如下:

  票期本金利息 本利合计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计

  4.2.5.2 买受人收到汇票后,立即对上述分 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出卖人。

  4.2.5.3 出卖人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受人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出卖人。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 买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出卖人提交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二各项条款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5.1 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分 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 公吨。总体积大约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 ,目的港口为中国 。

  5.2 出卖人在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应向买受人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份(内容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的品名以及国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30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2米、宽2.7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个月内向买受人提供草图一式 份,经买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受人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出卖人即开始制造。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个月,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批货物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5.3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出卖人供应的每批设备,应在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出卖人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

  5.5 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 天,出卖人应以电报通知买受人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30吨,尺寸超过12×2.7×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出卖人还应航寄给买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 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宽×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30吨或体积超过12×2.7×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证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受人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5.6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出卖人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5.7 买受人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前不迟于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出卖人。如买受人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受人或买受人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

  5.8如出卖人未能在买受人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5.9 如出卖人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受人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 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出卖人负担,但超过该时间期限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出卖人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受人核实支付。但出卖人仍有责任根据买受人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出卖人不支付迟交罚款。

  5.10 出卖人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受人。如遇有第5.5条规定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受人因出卖人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出卖人负担。

  5.11 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出卖人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受人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 份。

  5.12 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卖人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受人。在资料寄出小时内出卖人需将发出日期、船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受人。

  5.14 “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5.15 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和/或 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出卖人在北京/或机场交付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通知 天内在北京和/或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16 在每批“技术资料”交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出卖人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受人:

  (1)空运提单一式 份(通知目的机场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并注明合同号。);

  (2)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6.1出卖人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6.2出卖人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 出卖人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6.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一式 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式 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附详细装配图一式 份。

  6.6 出卖人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 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号称和页数。

  6.7 凡由于出卖人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出卖人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七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7.1 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详见附件 。

  7.2 出卖人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出卖人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 。

  7.3 买受人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买受人向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 。出卖人依此作为本“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内出卖人应将有关标准、规范及其清单航空邮寄给买受人。买受人将对出卖人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出卖人进行设计的依据。

  7.5 出卖人在初步设计全部资料寄达北京后个星期内,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来做解释设计,买受人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解释设计期间,买受人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出卖人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初步设计经审核后双方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7.6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供的最终设计全部资料后 天内,应予确认。

  7.7买受人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出卖人的有关设计单位和制造厂了解与本“合同工厂”有关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出卖人应协助办理入境证和居留手续,并免费提供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7.8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受人提出与“合同工厂”有关设计的技术问题时,出卖人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章 标准与检验

  8.1 出卖人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出卖人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出卖人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 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份航寄买受人。买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8.2出卖人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受人提交由制造厂或出卖人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8.3 买受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出卖人国家会同出卖人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出卖人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在收到通知后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受人人员在场,买受人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出卖人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8.4买受人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出卖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增多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8.5买受人检验人员在出卖人国家和制造厂的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受人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受人人员不签任何证明文件。

  8.6 出卖人应免费为买受人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等。

  8.7 如买受人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出卖人将自行检验。

  8.8出卖人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出卖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受人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出卖人,并为出卖人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第8.1条和第10.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出卖人责任,此记录即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8.9出卖人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受人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第8.8条所述问题系属出卖人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受人的检验费用。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出卖人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得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

  个月。

  8.10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出卖人后,出卖人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8.11 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出卖人对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担的责任。

  8.12 在检验中,如发现出卖人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时,经与出卖人协商,买受人有权按照买受人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九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9.1 “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连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为检查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

  9.2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受人负责组织和在出卖人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出卖人有权对其进行详细设计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受人组织安排和出卖人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间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9.3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出卖人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出卖人技术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9.4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设备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第 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顺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竣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9.5本章第9.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代表现场商定。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出卖人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受人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和有关的公用工程。出卖人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双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卖人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受人代表协商后由买受人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出卖人可以使用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出卖人使用了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出卖人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9.6 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 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在出卖人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 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执行上签字确认。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 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 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 份,双方各执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受人所验收。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出卖人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合同附件

  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受人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或修改的情况商定,并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出卖人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9.8在本合同第9.6条规定的投料试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9.8.1 如由于出卖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 个月,以便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个月中由于出卖人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 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个月期满时,由于出卖人原因考核仍然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9.8.2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应延长 个月。在此期间,买受人将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继续支付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所需出卖人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延长的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受人验收,双方应在天内签署验收证书。然而出卖人应协助买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9.9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 批“设备”交货之日起 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则按合同第四章第条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的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出卖人的所有责任。

  9.10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 批“设备”和材料交货之日起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受人所验收,但出卖人仍应承担协助买受人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的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由于出卖人原因,上述第批交货延误,由上面所提的时间相应顺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条、第9.8条和第9.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出卖人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十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10.1出卖人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完全运行和长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和附件 的规定。

  10.2 出卖人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 的规定。

  10.3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证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出卖人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期限不迟于证实属出卖人责任之日起 个月。

  10.4 出卖人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受人验收后个月;如由于买受人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出卖人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 份给出卖人。

  10.5在保证期内,发现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出卖人责任,则买受人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出卖人提出索赔。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受人负责)。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 个月。

  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10.6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出卖人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被买受人验收后月。

  10.7 在保证期满后 天内,买受人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在考核试车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出卖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出卖人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个月内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逾期如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出卖人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出卖人支付罚款,则本“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并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出卖人。

  10.9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受人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出卖人收取罚款:

  迟交 至 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迟交 至 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迟交 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出卖人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出卖人继续交货的义务。

  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 个月时,买受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权和保密

  11.1 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并允许买受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出卖人的工艺进行“合同工厂”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其年产量为 ,其工艺说明见本合同附件。出卖人提供买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厂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如下:专有技术登记号: ,专利登记号: 。

  专有技术、研究报告、资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 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签发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条所述的工艺的专利登记证书的影印本 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出任何异议时,出卖人应负责处理,买受人对此无任何责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年内,如出卖人对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有所发明和改进时,不管其发明和改进是否已获得专利权,出卖人均应向买受人免费提供详细资料。买受人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合同工厂。如有必要,关于技术指导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根据双方同意的本合同第章和附件 规定的条件负担。

  11.5 本合同生效后年内,买受人对本合同11.1条所规定的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合同工厂的计划、安装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然而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在保密年限内,若专有技术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受人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1.6 出卖人对买受人所提供的设计基础和现场条件资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2.3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第十三章 税费

  13.1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买受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支付。

  13.2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出卖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出卖人”支付。

  13.3 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出卖人”支付。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仲裁(方案一)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 ,由 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仲裁(方案二)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 所在国进行,如买受人是被告,则由在 国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如出卖人是被告,则在 国由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

  14.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4.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继续执行。

  (注:方案二的各项条款适用于仲裁在被告国进行的情况。)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 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天内获得批准,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 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任何一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就,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5.5 本合同附件 至附件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 份。

  15.8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时,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买受人: 出卖人:

  地址: 地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传号: 电传号:

  传真号: 传真号:

  买受人:(签字)出卖人:(签字)

买卖的合同3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编号: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________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 ________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 在甲方________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________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

  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 (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 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 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 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 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 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 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________销售中心

  联系电话:

  地 址:

  日 期:年 月 日

  置业顾问:销售经理确认: 审核签字: 财务确认:

买卖的合同4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晋侯高速公路第一项目部施工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晋候高速公路第一项目部的部分中粗砂供应,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数量、质量要求

  1、产品名称:中粗砂(机制砂)

  2、产地:翼城老官庄

  3、质量要求

  (1)级配良好,质地坚硬;

  (2)细度磨数:预制梁及承台以上结构用中粗砂为2.6~3.0;

  (3)SO3含量

  (4)云母含量

  (5)含泥量≤2%,泥块含量1≤%;

  (6)轻物质含量

  (7)碱活性测试合格;

  (8)符合GB/T14684—20xxB标准要求;

  (9)颗粒洁净,无污染,颜色一致。

  第二条 单价

  中粗砂阳8L19合同段搅拌站为125元/吨,以上单价,包括成本、运费及一切杂费(不含税),供货单价在晋候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施工期间为不变价。

  第三条 供货要求

  1、乙方按甲方的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组织生产并运输到甲方堆场,确保甲方施工需要。

  2、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的设备和车辆,必须听从甲方现场调度的指挥,按要求停车、卸货。

  第四条 计量方式

  甲方电子地磅过磅,扣除含水量后,按干砂吨位计量。

  第五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每月20日结算一次。次月在25日前按项目部支付工程进度款比例结算。

  2、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支票支付。

  3、资金来源:工程进度款。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有关中粗砂供应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并及时通报项目部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对与砂供应相关的内容,征询乙方的意见和建议。

  (2)按时提供备料计划,每月提供下月用量计划。

  (3)按时按合同支付乙方货款。

  2、乙方责任

  (1)按甲方提供的备料计划备料,按备料计划的数量运输到施工现场,并组织卸车。如不能保证供应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必须按质量要求提供合格的砂。

  (3)砂到底搅拌站堆场后须配合工地试验室人员取样抽检,合格后方可卸车;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4)乙方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人员的食宿由乙方人员自行解决。

  (6)及时与甲方办理结算手续。

  第七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山西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如有违约情况发生,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晋候高速公路第一项目部经理部工程结束,结清货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的合同5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

  审核机构:_________________产权交易所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按照国家有关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企业产权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以下产权转让合同。内容如下:

  一、被转让的企业产权、评估情况、转让价格及方式

  转让产权所属企业: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与甲方关系:_________________

  资产总额:_________________

  债务总额:_________________

  净资产:__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械设备:_________________台/套

  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水_______吨/日

  转让价格: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职工安置

  产权转让企业的在职职工人由安置,离退休职工人由管理。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三、产权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其全部应付款项,详见本合同附件。

  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五、产权交割及有关手续的办理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按照转让产权资产清单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月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方应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交割工作完成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签署《资产交接清单》。

  3.甲乙双方持签署后的`《资产交接清单》和本合同,到审核机构办理《产权转让交割单》。

  4.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所需费用由各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担。

  5.其他约定事宜: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须提前____月书面通知审核机构、经纪机构和对方,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中止协议,规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产权购买价款,每迟交一日应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_____%交付滞纳金。

  3.若乙方超过规定时间______日仍未付清其应付款项,则被视为违约。乙方须将其所取得的财产退还甲方,并承担全部手续的办理费用。乙方已支付款项在扣除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_____%的违约金等费用后,由甲方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双方向审核机构和经纪机构支付的费用不再退还。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价款之前,不得将受让资产抵押、转让,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未能按规定期限完成产权交割工作,如属非不可抗

  力原因所致,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转让资产总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继续偿付。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合同,应当在经纪机构的主持下协商一致变更的合同报青岛产权交易所备案后生效。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

  八、合同纠纷的处理

  凡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因本合同发生的履约纠纷,各方一致同意提请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时间概念“日”,除指明为工作日外,均为日历日。

  2.本合同使用的计量货币为“人民币”。

  3.本合同中“交易资产总额”以资产评估总值的数额为准。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双方经纪机构主持下按规定协商达成附加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报审核机构备案,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审核机构留存壹份。副本份,分送缔约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签章并经青岛产权交易所审核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正式生效。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

  经纪机构出市代表:_________________经纪机构出市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审核机构: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审核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买卖的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甲方购买乙方监控设备,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工程(包括监控设备)造价人民币大写:(详见附表)元。并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均具优良品质,若出现质量问题,________年内维修,(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对五个工作日不能修复的设备,乙方提供备用设备。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规格型号安装调试,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设备款及线、管件等各项费用。乙方承诺三天内开工,7天内全部工程结束。甲方必须保证在工程安装调试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合作。如: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必须给予严格的监督和指导,否则产生的问题有甲方负责,乙方安装工作时间以外,已安装的设备保管由甲方负责,因甲方因素造成的.图像质量问题的排除费用以及因甲方因素造成的误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技术人员指导安装并负责全部设备的调试。

  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装布线,设备安装上后,如果甲方需要更换位置而产生移装费用由甲方负责。不是因为产品质量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更换费有甲方负责,乙方提供安装。设备安装完后,使用过程中甲方应及时发现有隐患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报乙方维护______年内维护),超过服务期限的,维护费用另行结算。乙方仅负责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不承担由监控设备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

  4、因甲方拖欠款而不能提供售后服务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现纠纷由起诉方所在地法院依法处理。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的合同7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所签订的产品品名、品牌、规格、数量。

  第二条生产厂家:生产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的厂家均可。产品质量要求:卖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GB15203—20xx淀粉卫生标准、GB10146—20xx食用油卫生标准。

  第三条包装要求:卖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食用油GB317—20xx国家标准对标签、包装的`要求并有“QS”标志。

  第四条交货地点:

  第五条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买方须先支付货款。在买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额货款前,买方需保证货源充足。

  第六条验收: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到仓库验收相应货物。若买方对所收货物的质量及数量有异议,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逾期不提出者,即视为货物质量、数量验收合格。

  第七条费用负担:货物交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包装、过磅、入库、出库等费用由卖方和买方自理。

  第八条违约责任:违约方赔偿受损方购货金额的10%作为补偿。

  第九条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买方和卖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买卖的合同8

  甲方:南京____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

  就乙方希望购买甲方精装修办公房的请求,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由于乙方身在外地事务繁忙,意向购买甲方开发建设的______(面积____平米)精装修办公房,双方自愿达成此协议;

  2.房屋成交单价为元/平米,其中房屋净价为元/平米,其余元/平米为装修和办公设施等费用(含号车位20年使用权);

  3.乙方签约时须付总房款50%的首付款即人民币_____万元整;

  4.甲方负责将乙方所购房屋按乙方要求进行设计及装修,达成如下要求:

  1)办公房内部豪华装修标准;

  2)办公设施齐全,达到入住即可办公的'标准,(装修及设施基本标准见附页1)

  3)房屋交付时水、电、电话、宽带已接通可正常使用;

  5.房屋交付时间:20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地下停车场8号车位使用,免租金使用20年,.开始日期以交房日期为准;

  2.如上列第4条款产生异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补充及更改;

  3.如上列第5条款交付时间产生变动,按归责原则进行协商,如实际是由甲方违约,则违约金为总房款的万分之零点五/天;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买卖的合同9

  供方(甲方):新世XX石材经营部

  需方(乙方):____市食品化工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种类、规格、单价、数量及交货时间: 乙方提前2—3天通知甲方并提供要货清单,甲方应遵守乙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交货,可提前共同协商。

  二、收货方式: 甲方收到货后立即付清全部货款(不含发票)。

  三、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或在销货清单上注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供应完,货款结清后自行解除。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定金: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供方(章):

  需方(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的合同10

  卖方(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卖房屋位置、结构、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卖房屋位于______。

  2、甲方所卖房屋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3、甲方所卖房屋附属设施有:__________ _。

  第二条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储藏室以人民币(大写)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永久性使用和拥有,不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动,永不反悔该房屋及储藏室占用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分______年付清,每年付款日期为______月_____日。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交付后,上述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拥有权均归属乙方。

  第五条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土地使用权合法、未用作抵押或担保、未被查封,且其共有人对出售无异议若交易后发生该房屋交易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把房屋及储藏室钥匙交给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则甲方完成房屋交付。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垃圾处理费等。

  3、甲方保证该房产结构合理,没有向乙方隐瞒任何安全隐患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漏水、管道老化、用电线路不达标、墙体有裂纹等严重影响乙方居住的情况若甲方故意隐瞒实情,一旦该房屋给乙方的居住造成严重影响或给任何居住在内的人造成人身伤害时,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的全部房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

  4、房屋一旦交付乙方,乙方即拥有对上述该房屋、储藏室的永久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且乙方有权转让他人或让子女继承,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

  5、房屋交付后,如有条件办理房产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当需要甲方出示相关证件或证明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若政府部门规划布局需要拆迁该楼房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且甲方保证房屋拆迁款和土地赔偿金全额归乙方所有。

  7、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______日,按照逾期金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______天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户籍迁移:

  若甲方已将户口落户于该房屋,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全部迁出。

  第七条其他未尽事宜: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若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签订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见证人每人一份。

  若甲乙双方同意以上各条款,请签字、摁手印。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手印):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手印):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卖的合同11

  车主: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行驶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燃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证□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标志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定编证□营运证□备胎□千斤顶□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六、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2)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

  回执或行驶证。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____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买卖合同范本。

  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_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_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买卖的合同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并根据《民法典》,就买卖花草苗木事宜达成本如下协议:

  一、花草苗木内容

  1、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要求,提供如下花草苗木:

  2、双方应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规对苗木花草根叶进行严格审查,如不符合有关法规,乙方有权要求调换。

  二、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花草苗木采取先送货后付费的原则,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上述苗木一次性送给乙方,乙方在苗木货到一周内付款给甲方,总付款额是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三、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花草苗木成活质量,如果在一周内不能成活,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甲方承担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时付款,迟延一天则按总金额百分之五罚款。

  四、其他

  1、本合同未尽适宜,将按照《民法典》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合同传真件与合同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的'合同13

  买方: (下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卖方: (下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1条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

  1.名称:胶带;品种:BOPP胶带;规格:4.8cm×400m;印字和图案(甲方提供原稿式样)。

  2.质量:按样品执行,样品作为合同的附件,双方盖章封存样品各一份,分别保管。

  3.数量:20xx卷(需要增加时甲方在约定送货日期前20日内通知乙方)。

  第2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20xx年 月 日(本合同为连续供货买卖合同,首批货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交付时间,后续供货交付时间以双方来往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确定)。

  2.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库房。

  3.运输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

  第3条验收

  1.验收时间:货物落地时。

  2.验收方式:抽样检验(3‰比例)。

  第4条价格与货款支付时间、方式

  1.单价:RMB18.50元(壹拾捌元伍角)/卷,不含稅;总价:RMB37000元(叁万柒仟元),不含稅。

  2.货款支付时间:甲方接收货物之日起60日内的最后一天;

  3.货款支付方式:银行汇付。

  第5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1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10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6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10%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7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由乙方负责包换。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10%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第8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9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以选择诉讼方式,交付各自住所地法院审理裁判。

  第11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

  2.乙方需要调整货物价格应在10日内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确定货物价格后继续履行合同。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5.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方:河北xx统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保定市海利胶带xx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于20xx年9月 日订立于河北保定市。

  本合同有效期壹年:20xx年9月 日至20xx年9月 日止。

买卖的合同14

  买受人:____________项目部

  出卖人: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为格式合同,可供签订砼泵、塔机、混凝土布料机、施工升降机、等施工机械购销合同使用。

  2、可选项中,选择请在该项前的“□”中划“√”,未选请在该项前的“□”中划“__”。

  3、本合同文本不宜涂改,确需修改,请在修改处加盖双方公章,并附加说明。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数量及配置说明:

  第二条:质量标准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关标准一套。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按乙方《产品质量保修书》执行,保修期限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应承担自交货起因产品质量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责任。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丙方对乙方在本合同中应履行的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垫资款、货款及违约责任的承负进行担保,担保期限自债务产生之日起到债务履行期满后二年。

  整机为裸装,随机附件和随机文件用木箱包装,包装箱不回收。

  第五条: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按甲方确认的“发货清单”提供,随同主机发运。

  第六条:货物验收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

  1、验货: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建筑工地,在甲方指定地点验货。

  6.1.9.2上述图纸甲最迟应于合同订立之后日内提供给乙方,双方应就相关图纸的交接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如果甲方在上述时间内未能及时提供相关图纸的.,则合同的租赁期间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起算时间之最长日期向后作相应顺延。

  2、乙方代办汽车或铁路运输,运费包含在合同总额中。

  3、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

  收货地址:工程施工现场

  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应在货到交货地后组织验收,验收符合交货要求的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买受人在验收时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需在验货后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接通知后应在____小时内作出答复,进行更换、调配以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第八条:设备的安装、调试与培训

  1、设备开机时,乙方接甲方通知派人前往指导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在“调试交验单”上签字盖章。

  十、不可抗力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技术培训,以保证甲方操作人员能承担设备操作任务。

  3、甲方设备投入使用前,乙方须提供《安装证》,如甲方有《安装证》,则乙方可不必提供。

  4、乙方应承担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操作本设备引起的一切机械、人身事故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付款方式、时间及期限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按每天_______元计算

  2、乙方所供货物质量缺陷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金额__%承担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拖欠款项每天万分之一计取。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建筑材料购销合同模板按样品收货,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若出现质量问题如大面积开胶起层包调包换,有一张换一张。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2、产品超过保修期,乙方应派人提供维修,配件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验收货物后,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但因货物质量、使用故障和售后服务等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直至问题解决。

  本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拟补充条款。如有争议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质量保修期间,甲方所购货物发生故障时,乙方应于24小时内派出售后服务人员至故障货物所在地开始维修或售后服务,超过48小时后,甲方将视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按_____元/天计取。

  5、甲方合同款付清同时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国家统一完税发票。

  6、运输费用由运输单位为甲方开出运费发票,由乙方代为转交甲方。

  第十三条:其它

  甲方租用______型虚拟主机_____部,租用时间为_____年,年租金为_____元初装费_____元同时注册国内域名_____个,国际域名____个,费用为_____元转移域名_____个,费用为_____元额外空间___,费用为_____元额外电子信箱____个,费用为____元其他:_费用为________元。以上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与本合同一并使用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经签约,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承担合同中各自的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4、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结清货款手续后即自行终止。

  需方:____________供方: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买卖的合同15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 颜色:

  产地: 型号:

  发动机号码:(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万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 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 住址: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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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买卖的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买卖的合同15篇【精品】

买卖的合同1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经营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__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当月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________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 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买卖的合同2

  买受人:

  出卖人: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

  (以下简称买受人)与 (以下简称出卖人),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买卖 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买受人”是指 ,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出卖人”是指 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受人使用出卖人提供的技术和资料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出卖人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 省 市 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技术服务”是指出卖人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 台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买受人同意从出卖人购买,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出售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出卖人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出卖人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卖人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3出卖人派遣有经验、健康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卖人负责培训买受人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签订后 年内,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出卖人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受人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 (大写: )。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 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港口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将技术资料在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

  (方案一)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 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人。

  4.2.1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本 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份;

  (2)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 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 份;

  (4)即期汇票一式 份;

  (5)商业发票一式 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提交。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货物装船通知后 天内,经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给出卖人(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 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业发票一式 份;

  (3)即期汇票一式 份;

  (4)装箱明细单一式 份;

  (5)质量和数量合格证书一式 份。

  4.2.3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 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 份。

  4.2.4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并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天内,即支付给出卖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条规定的由买受人出具的经出卖人会签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一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偿或/和罚款时,买受人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一适用于现汇付款的情况)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 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入:

  4.2.1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 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份;

  (2)由 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 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 份;

  (4)即期汇票一式 份;

  (5)商业发票一式 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4.2.2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在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受入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天,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业发票一式 份;

  (3)即期汇票一式 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 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 份。

  4.2.3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即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 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 份。

  4.2.4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应自 日起,于 年内,每 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出卖人。

  4.2.5.1 出卖人应开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 时提交买受人: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另加第 章 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 (大写: );

  (2)以 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 个月;

  (3)以买受人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 %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如下:

  票期本金利息 本利合计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计

  4.2.5.2 买受人收到汇票后,立即对上述分 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出卖人。

  4.2.5.3 出卖人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受人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出卖人。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 买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出卖人提交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二各项条款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5.1 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分 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 公吨。总体积大约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 ,目的港口为中国 。

  5.2 出卖人在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应向买受人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份(内容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的品名以及国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30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2米、宽2.7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个月内向买受人提供草图一式 份,经买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受人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出卖人即开始制造。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个月,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批货物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5.3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出卖人供应的每批设备,应在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出卖人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

  5.5 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 天,出卖人应以电报通知买受人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30吨,尺寸超过12×2.7×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出卖人还应航寄给买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 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宽×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30吨或体积超过12×2.7×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证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受人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5.6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出卖人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5.7 买受人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前不迟于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出卖人。如买受人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受人或买受人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

  5.8如出卖人未能在买受人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5.9 如出卖人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受人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 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出卖人负担,但超过该时间期限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出卖人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受人核实支付。但出卖人仍有责任根据买受人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出卖人不支付迟交罚款。

  5.10 出卖人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受人。如遇有第5.5条规定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受人因出卖人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出卖人负担。

  5.11 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出卖人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受人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 份。

  5.12 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卖人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受人。在资料寄出小时内出卖人需将发出日期、船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受人。

  5.14 “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5.15 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和/或 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出卖人在北京/或机场交付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通知 天内在北京和/或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16 在每批“技术资料”交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出卖人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受人:

  (1)空运提单一式 份(通知目的机场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并注明合同号。);

  (2)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6.1出卖人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6.2出卖人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 出卖人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6.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一式 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式 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附详细装配图一式 份。

  6.6 出卖人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 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号称和页数。

  6.7 凡由于出卖人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出卖人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七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7.1 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详见附件 。

  7.2 出卖人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出卖人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 。

  7.3 买受人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买受人向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 。出卖人依此作为本“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内出卖人应将有关标准、规范及其清单航空邮寄给买受人。买受人将对出卖人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出卖人进行设计的依据。

  7.5 出卖人在初步设计全部资料寄达北京后个星期内,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来做解释设计,买受人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解释设计期间,买受人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出卖人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初步设计经审核后双方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7.6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供的最终设计全部资料后 天内,应予确认。

  7.7买受人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出卖人的有关设计单位和制造厂了解与本“合同工厂”有关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出卖人应协助办理入境证和居留手续,并免费提供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7.8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受人提出与“合同工厂”有关设计的技术问题时,出卖人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章 标准与检验

  8.1 出卖人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出卖人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出卖人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 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份航寄买受人。买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8.2出卖人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受人提交由制造厂或出卖人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8.3 买受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出卖人国家会同出卖人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出卖人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在收到通知后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受人人员在场,买受人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出卖人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8.4买受人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出卖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增多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8.5买受人检验人员在出卖人国家和制造厂的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受人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受人人员不签任何证明文件。

  8.6 出卖人应免费为买受人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等。

  8.7 如买受人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出卖人将自行检验。

  8.8出卖人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出卖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受人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出卖人,并为出卖人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第8.1条和第10.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出卖人责任,此记录即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8.9出卖人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受人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第8.8条所述问题系属出卖人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受人的检验费用。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出卖人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得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

  个月。

  8.10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出卖人后,出卖人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8.11 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出卖人对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担的责任。

  8.12 在检验中,如发现出卖人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时,经与出卖人协商,买受人有权按照买受人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九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9.1 “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连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为检查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

  9.2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受人负责组织和在出卖人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出卖人有权对其进行详细设计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受人组织安排和出卖人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间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9.3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出卖人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出卖人技术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9.4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设备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第 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顺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竣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9.5本章第9.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代表现场商定。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出卖人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受人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和有关的公用工程。出卖人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双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卖人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受人代表协商后由买受人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出卖人可以使用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出卖人使用了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出卖人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9.6 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 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在出卖人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 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执行上签字确认。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 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 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 份,双方各执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受人所验收。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出卖人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合同附件

  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受人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或修改的情况商定,并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出卖人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9.8在本合同第9.6条规定的投料试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9.8.1 如由于出卖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 个月,以便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个月中由于出卖人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 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个月期满时,由于出卖人原因考核仍然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9.8.2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应延长 个月。在此期间,买受人将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继续支付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所需出卖人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延长的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受人验收,双方应在天内签署验收证书。然而出卖人应协助买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9.9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 批“设备”交货之日起 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则按合同第四章第条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的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出卖人的所有责任。

  9.10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 批“设备”和材料交货之日起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受人所验收,但出卖人仍应承担协助买受人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的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由于出卖人原因,上述第批交货延误,由上面所提的时间相应顺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条、第9.8条和第9.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出卖人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十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10.1出卖人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完全运行和长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和附件 的规定。

  10.2 出卖人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 的规定。

  10.3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证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出卖人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期限不迟于证实属出卖人责任之日起 个月。

  10.4 出卖人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受人验收后个月;如由于买受人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出卖人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 份给出卖人。

  10.5在保证期内,发现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出卖人责任,则买受人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出卖人提出索赔。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受人负责)。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 个月。

  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10.6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出卖人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被买受人验收后月。

  10.7 在保证期满后 天内,买受人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在考核试车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出卖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出卖人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个月内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逾期如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出卖人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出卖人支付罚款,则本“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并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出卖人。

  10.9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受人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出卖人收取罚款:

  迟交 至 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迟交 至 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迟交 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出卖人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出卖人继续交货的义务。

  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 个月时,买受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权和保密

  11.1 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并允许买受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出卖人的工艺进行“合同工厂”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其年产量为 ,其工艺说明见本合同附件。出卖人提供买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厂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如下:专有技术登记号: ,专利登记号: 。

  专有技术、研究报告、资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 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签发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条所述的工艺的专利登记证书的影印本 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出任何异议时,出卖人应负责处理,买受人对此无任何责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年内,如出卖人对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有所发明和改进时,不管其发明和改进是否已获得专利权,出卖人均应向买受人免费提供详细资料。买受人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合同工厂。如有必要,关于技术指导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根据双方同意的本合同第章和附件 规定的条件负担。

  11.5 本合同生效后年内,买受人对本合同11.1条所规定的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合同工厂的计划、安装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然而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在保密年限内,若专有技术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受人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1.6 出卖人对买受人所提供的设计基础和现场条件资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2.3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第十三章 税费

  13.1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买受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支付。

  13.2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出卖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出卖人”支付。

  13.3 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出卖人”支付。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仲裁(方案一)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 ,由 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仲裁(方案二)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 所在国进行,如买受人是被告,则由在 国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如出卖人是被告,则在 国由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

  14.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4.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继续执行。

  (注:方案二的各项条款适用于仲裁在被告国进行的情况。)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 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天内获得批准,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 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任何一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就,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5.5 本合同附件 至附件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 份。

  15.8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时,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买受人: 出卖人:

  地址: 地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传号: 电传号:

  传真号: 传真号:

  买受人:(签字)出卖人:(签字)

买卖的合同3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编号: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________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 ________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 在甲方________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________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

  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 (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 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 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 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 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 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 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________销售中心

  联系电话:

  地 址:

  日 期:年 月 日

  置业顾问:销售经理确认: 审核签字: 财务确认:

买卖的合同4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晋侯高速公路第一项目部施工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晋候高速公路第一项目部的部分中粗砂供应,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数量、质量要求

  1、产品名称:中粗砂(机制砂)

  2、产地:翼城老官庄

  3、质量要求

  (1)级配良好,质地坚硬;

  (2)细度磨数:预制梁及承台以上结构用中粗砂为2.6~3.0;

  (3)SO3含量

  (4)云母含量

  (5)含泥量≤2%,泥块含量1≤%;

  (6)轻物质含量

  (7)碱活性测试合格;

  (8)符合GB/T14684—20xxB标准要求;

  (9)颗粒洁净,无污染,颜色一致。

  第二条 单价

  中粗砂阳8L19合同段搅拌站为125元/吨,以上单价,包括成本、运费及一切杂费(不含税),供货单价在晋候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施工期间为不变价。

  第三条 供货要求

  1、乙方按甲方的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组织生产并运输到甲方堆场,确保甲方施工需要。

  2、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的设备和车辆,必须听从甲方现场调度的指挥,按要求停车、卸货。

  第四条 计量方式

  甲方电子地磅过磅,扣除含水量后,按干砂吨位计量。

  第五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每月20日结算一次。次月在25日前按项目部支付工程进度款比例结算。

  2、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支票支付。

  3、资金来源:工程进度款。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有关中粗砂供应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并及时通报项目部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对与砂供应相关的内容,征询乙方的意见和建议。

  (2)按时提供备料计划,每月提供下月用量计划。

  (3)按时按合同支付乙方货款。

  2、乙方责任

  (1)按甲方提供的备料计划备料,按备料计划的数量运输到施工现场,并组织卸车。如不能保证供应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必须按质量要求提供合格的砂。

  (3)砂到底搅拌站堆场后须配合工地试验室人员取样抽检,合格后方可卸车;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4)乙方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人员的食宿由乙方人员自行解决。

  (6)及时与甲方办理结算手续。

  第七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山西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如有违约情况发生,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晋候高速公路第一项目部经理部工程结束,结清货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的合同5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

  审核机构:_________________产权交易所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按照国家有关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企业产权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以下产权转让合同。内容如下:

  一、被转让的企业产权、评估情况、转让价格及方式

  转让产权所属企业: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与甲方关系:_________________

  资产总额:_________________

  债务总额:_________________

  净资产:__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械设备:_________________台/套

  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水_______吨/日

  转让价格: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职工安置

  产权转让企业的在职职工人由安置,离退休职工人由管理。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三、产权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其全部应付款项,详见本合同附件。

  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五、产权交割及有关手续的办理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按照转让产权资产清单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月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方应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交割工作完成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签署《资产交接清单》。

  3.甲乙双方持签署后的`《资产交接清单》和本合同,到审核机构办理《产权转让交割单》。

  4.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所需费用由各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担。

  5.其他约定事宜: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须提前____月书面通知审核机构、经纪机构和对方,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中止协议,规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产权购买价款,每迟交一日应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_____%交付滞纳金。

  3.若乙方超过规定时间______日仍未付清其应付款项,则被视为违约。乙方须将其所取得的财产退还甲方,并承担全部手续的办理费用。乙方已支付款项在扣除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_____%的违约金等费用后,由甲方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双方向审核机构和经纪机构支付的费用不再退还。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价款之前,不得将受让资产抵押、转让,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未能按规定期限完成产权交割工作,如属非不可抗

  力原因所致,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转让资产总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继续偿付。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合同,应当在经纪机构的主持下协商一致变更的合同报青岛产权交易所备案后生效。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

  八、合同纠纷的处理

  凡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因本合同发生的履约纠纷,各方一致同意提请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时间概念“日”,除指明为工作日外,均为日历日。

  2.本合同使用的计量货币为“人民币”。

  3.本合同中“交易资产总额”以资产评估总值的数额为准。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双方经纪机构主持下按规定协商达成附加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报审核机构备案,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审核机构留存壹份。副本份,分送缔约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签章并经青岛产权交易所审核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正式生效。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

  经纪机构出市代表:_________________经纪机构出市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审核机构: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审核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买卖的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甲方购买乙方监控设备,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工程(包括监控设备)造价人民币大写:(详见附表)元。并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均具优良品质,若出现质量问题,________年内维修,(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对五个工作日不能修复的设备,乙方提供备用设备。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规格型号安装调试,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设备款及线、管件等各项费用。乙方承诺三天内开工,7天内全部工程结束。甲方必须保证在工程安装调试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合作。如: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必须给予严格的监督和指导,否则产生的问题有甲方负责,乙方安装工作时间以外,已安装的设备保管由甲方负责,因甲方因素造成的.图像质量问题的排除费用以及因甲方因素造成的误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技术人员指导安装并负责全部设备的调试。

  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装布线,设备安装上后,如果甲方需要更换位置而产生移装费用由甲方负责。不是因为产品质量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更换费有甲方负责,乙方提供安装。设备安装完后,使用过程中甲方应及时发现有隐患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报乙方维护______年内维护),超过服务期限的,维护费用另行结算。乙方仅负责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不承担由监控设备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

  4、因甲方拖欠款而不能提供售后服务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现纠纷由起诉方所在地法院依法处理。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的合同7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所签订的产品品名、品牌、规格、数量。

  第二条生产厂家:生产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的厂家均可。产品质量要求:卖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GB15203—20xx淀粉卫生标准、GB10146—20xx食用油卫生标准。

  第三条包装要求:卖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食用油GB317—20xx国家标准对标签、包装的`要求并有“QS”标志。

  第四条交货地点:

  第五条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买方须先支付货款。在买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额货款前,买方需保证货源充足。

  第六条验收: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到仓库验收相应货物。若买方对所收货物的质量及数量有异议,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逾期不提出者,即视为货物质量、数量验收合格。

  第七条费用负担:货物交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包装、过磅、入库、出库等费用由卖方和买方自理。

  第八条违约责任:违约方赔偿受损方购货金额的10%作为补偿。

  第九条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买方和卖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买卖的合同8

  甲方:南京____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

  就乙方希望购买甲方精装修办公房的请求,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由于乙方身在外地事务繁忙,意向购买甲方开发建设的______(面积____平米)精装修办公房,双方自愿达成此协议;

  2.房屋成交单价为元/平米,其中房屋净价为元/平米,其余元/平米为装修和办公设施等费用(含号车位20年使用权);

  3.乙方签约时须付总房款50%的首付款即人民币_____万元整;

  4.甲方负责将乙方所购房屋按乙方要求进行设计及装修,达成如下要求:

  1)办公房内部豪华装修标准;

  2)办公设施齐全,达到入住即可办公的'标准,(装修及设施基本标准见附页1)

  3)房屋交付时水、电、电话、宽带已接通可正常使用;

  5.房屋交付时间:20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地下停车场8号车位使用,免租金使用20年,.开始日期以交房日期为准;

  2.如上列第4条款产生异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补充及更改;

  3.如上列第5条款交付时间产生变动,按归责原则进行协商,如实际是由甲方违约,则违约金为总房款的万分之零点五/天;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买卖的合同9

  供方(甲方):新世XX石材经营部

  需方(乙方):____市食品化工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种类、规格、单价、数量及交货时间: 乙方提前2—3天通知甲方并提供要货清单,甲方应遵守乙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交货,可提前共同协商。

  二、收货方式: 甲方收到货后立即付清全部货款(不含发票)。

  三、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或在销货清单上注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供应完,货款结清后自行解除。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定金: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供方(章):

  需方(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的合同10

  卖方(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卖房屋位置、结构、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卖房屋位于______。

  2、甲方所卖房屋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3、甲方所卖房屋附属设施有:__________ _。

  第二条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储藏室以人民币(大写)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永久性使用和拥有,不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动,永不反悔该房屋及储藏室占用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分______年付清,每年付款日期为______月_____日。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交付后,上述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拥有权均归属乙方。

  第五条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土地使用权合法、未用作抵押或担保、未被查封,且其共有人对出售无异议若交易后发生该房屋交易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把房屋及储藏室钥匙交给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则甲方完成房屋交付。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垃圾处理费等。

  3、甲方保证该房产结构合理,没有向乙方隐瞒任何安全隐患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漏水、管道老化、用电线路不达标、墙体有裂纹等严重影响乙方居住的情况若甲方故意隐瞒实情,一旦该房屋给乙方的居住造成严重影响或给任何居住在内的人造成人身伤害时,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的全部房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

  4、房屋一旦交付乙方,乙方即拥有对上述该房屋、储藏室的永久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且乙方有权转让他人或让子女继承,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

  5、房屋交付后,如有条件办理房产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当需要甲方出示相关证件或证明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若政府部门规划布局需要拆迁该楼房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且甲方保证房屋拆迁款和土地赔偿金全额归乙方所有。

  7、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______日,按照逾期金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______天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户籍迁移:

  若甲方已将户口落户于该房屋,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全部迁出。

  第七条其他未尽事宜: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若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签订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见证人每人一份。

  若甲乙双方同意以上各条款,请签字、摁手印。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手印):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手印):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卖的合同11

  车主: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行驶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燃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证□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标志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定编证□营运证□备胎□千斤顶□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六、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2)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

  回执或行驶证。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____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买卖合同范本。

  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_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_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买卖的合同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并根据《民法典》,就买卖花草苗木事宜达成本如下协议:

  一、花草苗木内容

  1、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要求,提供如下花草苗木:

  2、双方应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规对苗木花草根叶进行严格审查,如不符合有关法规,乙方有权要求调换。

  二、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花草苗木采取先送货后付费的原则,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上述苗木一次性送给乙方,乙方在苗木货到一周内付款给甲方,总付款额是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三、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花草苗木成活质量,如果在一周内不能成活,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甲方承担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时付款,迟延一天则按总金额百分之五罚款。

  四、其他

  1、本合同未尽适宜,将按照《民法典》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合同传真件与合同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的'合同13

  买方: (下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卖方: (下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1条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

  1.名称:胶带;品种:BOPP胶带;规格:4.8cm×400m;印字和图案(甲方提供原稿式样)。

  2.质量:按样品执行,样品作为合同的附件,双方盖章封存样品各一份,分别保管。

  3.数量:20xx卷(需要增加时甲方在约定送货日期前20日内通知乙方)。

  第2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20xx年 月 日(本合同为连续供货买卖合同,首批货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交付时间,后续供货交付时间以双方来往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确定)。

  2.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库房。

  3.运输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

  第3条验收

  1.验收时间:货物落地时。

  2.验收方式:抽样检验(3‰比例)。

  第4条价格与货款支付时间、方式

  1.单价:RMB18.50元(壹拾捌元伍角)/卷,不含稅;总价:RMB37000元(叁万柒仟元),不含稅。

  2.货款支付时间:甲方接收货物之日起60日内的最后一天;

  3.货款支付方式:银行汇付。

  第5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1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10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6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10%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7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由乙方负责包换。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10%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第8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9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以选择诉讼方式,交付各自住所地法院审理裁判。

  第11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

  2.乙方需要调整货物价格应在10日内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确定货物价格后继续履行合同。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5.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方:河北xx统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保定市海利胶带xx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于20xx年9月 日订立于河北保定市。

  本合同有效期壹年:20xx年9月 日至20xx年9月 日止。

买卖的合同14

  买受人:____________项目部

  出卖人: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为格式合同,可供签订砼泵、塔机、混凝土布料机、施工升降机、等施工机械购销合同使用。

  2、可选项中,选择请在该项前的“□”中划“√”,未选请在该项前的“□”中划“__”。

  3、本合同文本不宜涂改,确需修改,请在修改处加盖双方公章,并附加说明。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数量及配置说明:

  第二条:质量标准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关标准一套。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按乙方《产品质量保修书》执行,保修期限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应承担自交货起因产品质量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责任。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丙方对乙方在本合同中应履行的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垫资款、货款及违约责任的承负进行担保,担保期限自债务产生之日起到债务履行期满后二年。

  整机为裸装,随机附件和随机文件用木箱包装,包装箱不回收。

  第五条: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按甲方确认的“发货清单”提供,随同主机发运。

  第六条:货物验收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

  1、验货: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建筑工地,在甲方指定地点验货。

  6.1.9.2上述图纸甲最迟应于合同订立之后日内提供给乙方,双方应就相关图纸的交接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如果甲方在上述时间内未能及时提供相关图纸的.,则合同的租赁期间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起算时间之最长日期向后作相应顺延。

  2、乙方代办汽车或铁路运输,运费包含在合同总额中。

  3、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

  收货地址:工程施工现场

  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应在货到交货地后组织验收,验收符合交货要求的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买受人在验收时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需在验货后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接通知后应在____小时内作出答复,进行更换、调配以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第八条:设备的安装、调试与培训

  1、设备开机时,乙方接甲方通知派人前往指导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在“调试交验单”上签字盖章。

  十、不可抗力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技术培训,以保证甲方操作人员能承担设备操作任务。

  3、甲方设备投入使用前,乙方须提供《安装证》,如甲方有《安装证》,则乙方可不必提供。

  4、乙方应承担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操作本设备引起的一切机械、人身事故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付款方式、时间及期限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按每天_______元计算

  2、乙方所供货物质量缺陷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金额__%承担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拖欠款项每天万分之一计取。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建筑材料购销合同模板按样品收货,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若出现质量问题如大面积开胶起层包调包换,有一张换一张。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2、产品超过保修期,乙方应派人提供维修,配件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验收货物后,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但因货物质量、使用故障和售后服务等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直至问题解决。

  本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拟补充条款。如有争议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质量保修期间,甲方所购货物发生故障时,乙方应于24小时内派出售后服务人员至故障货物所在地开始维修或售后服务,超过48小时后,甲方将视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按_____元/天计取。

  5、甲方合同款付清同时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国家统一完税发票。

  6、运输费用由运输单位为甲方开出运费发票,由乙方代为转交甲方。

  第十三条:其它

  甲方租用______型虚拟主机_____部,租用时间为_____年,年租金为_____元初装费_____元同时注册国内域名_____个,国际域名____个,费用为_____元转移域名_____个,费用为_____元额外空间___,费用为_____元额外电子信箱____个,费用为____元其他:_费用为________元。以上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与本合同一并使用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经签约,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承担合同中各自的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4、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结清货款手续后即自行终止。

  需方:____________供方: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买卖的合同15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 颜色:

  产地: 型号:

  发动机号码:(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万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 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 住址: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