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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时间:2024-06-12 08:21:24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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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1

  甲方(招标方):

  乙方(中标方):

  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方就"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资质企业"进行了公开招标,乙方通过投标已依法中标。为了规范中标企业从事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的职责、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甲方应规范管理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的行为及秩序,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施查处,并依法对《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核。

  二、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作为建筑垃圾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行使管理权,该管理权包括:

  1、督促乙方履行在投标书中的承诺,达到并符合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条件;

  2、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收取文明生产保证金;

  3、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核发《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

  4、制定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管理规章制定;

  5、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全程实施监管;

  6、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对乙方违反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罚;

  7、对乙方的《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实施年度审验;

  8、协助交警等相关部门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车辆实施年度考核;

  9、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甲方的其他管理权。

  (二)在协议期限内,甲方有对乙方的运营实施全程监管的权利。监管内容包括:

  1、运营作业秩序的监管;

  2、文明施工的监管;

  3、运营过程遵纪守法的监管;

  4、车容车貌、车辆密闭性能状况的监管;

  5、转载运输规范情况的监管;

  6、车辆自动密闭装置、标识顶灯、GPS使用情况的监管;

  7、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路线和时间的监管及建筑垃圾消纳地点、场地的监管;

  8、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的监管。

  9、指令乙方清除城区无主建筑垃圾。

  三、甲方的义务

  (一)做好建筑垃圾运输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

  (二)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场地;

  (三)及时办理乙方运输建筑垃圾的相关手续;

  (四)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对未取得《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进行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处罚和取缔;

  (五)制定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管理规定制定;

  (六)引导并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的有序竞争;

  (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甲方其他义务。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职责

  履行招标书的承诺,按照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诚信规范运营,协调好与各管理部门、建设、施工单位的关系,科学合理安排运能配置,根据不同时段的不同要求,保证各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不断提升行业自律,配合城管渣土管理部门做好各项执法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

  (一)协议期限内,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有与仙桃城区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签约清运建筑垃圾及按约定收取运输费用的权利;

  (二)协议期限内,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情况有向甲方提出建议的权利;

  (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乙方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一)履行在招标书中的承诺,确保自身达到并符合从事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条件;

  (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

  (三)自行承担服务经营项目投资、运营及维护的费用和风险。负责服务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维护和管理;

  (四)及时完成本市各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工作,确保各建设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组织运输,如期完工;

  (五)履行与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的《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并承担该运输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

  (六)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管理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本协议的规定,规范作业、文明施工;

  (七)自觉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

  (八)应强化对车队、车辆的管理,确保车队、车辆按照规范运营,对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整改,并自觉接受城管执法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处罚;

  (九)配合管理部门及时做好清除区域内无主建筑垃圾的工作;

  (十)做好消除道路污染的应急预案,确保道路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洁;

  (十一)每承接一笔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必须主动到甲方建筑渣

  土管理部门办理该项目《建筑垃圾准运证》,并在运输建筑垃圾前向甲方建筑渣土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十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乙方的其他业务。

  第三条文明生产保证金

  一、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向甲方足额缴纳其承诺应交纳的文明生产保证金。文明生产保证金的保证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乙方未按前款规定及时足额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因此而解除本协议的,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乙方不再享有从事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资格。

  三、乙方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的,在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过程中,因违法行为、违反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违反本协议规定而受到甲方处罚的,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文明生产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罚款。但是甲方的处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及限度,对于乙方违反约定的行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也应当依照合同约定。

  四、乙方交纳的文明生产保证金扣除乙方的罚款后的不足部分,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确保文明生产保证金的金额达到承诺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数额。

  五、本协议解除后,或本协议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签《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专营协议》的',扣除乙方罚款后的剩余部分的文明生产保证金,甲方须无息退还。

  第四条保密条款

  一、协议双方应对各自因工作关系获取的对方及工作对象(第三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他方事先书面授权或同意,不得披露。

  二、除本协议约定的工作需要外,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信息及相关资讯。

  第五条违约条款

  一、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不整改则进行处罚:

  (一)未实行密闭运输建筑垃圾的;

  (二)运输车辆超载运输建筑垃圾的;

  (三)未经甲方许可承运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单位的建筑垃圾的;

  (四)不按核准时间、路线处置建筑垃圾及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

  (五)车轮带泥、抛洒污染城市道路的;

  (六)故意压低建筑垃圾运输价格进行不正当市场竞争的;

  (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其他违法行为;

  (八)违反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其他行为。

  二、乙方出现前款规定的情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处罚有明确规定,按相关规定处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处罚未明确规定的,按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在仙桃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并吊销其《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资质许可证》:

  (一)出现本条第一款的情形之一,多次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进行整改的;

  (二)出现本条第一款的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正式运营后60天内出现本条第一款的情形而被处罚(包括下达整改通知或处罚通知)3次及3次以上的。

  四、违反本协议保密条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期限自__年__月__日开始生效,至__年__月__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后,如乙方取得的《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有效期限存续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专营协议》。

  二、甲方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本协议,或吊销乙方的《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的,或本协议期满后双方未续签《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专营协议》,本协议终止履行,乙方不得进行建筑垃圾运输业务。

  第七条协议约定区域

  本协议约定乙方负责清运的区域以及享有收费权利的区域为干河办事处及园区,以签订合同时仙桃市的城市规划图为准,与其它区域的交界处以街道的中心线为准。

  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资质企业招标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2

  托运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承运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_________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_吨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_,编号_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_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港_________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将货物用_________材料包装,每包体积_________米,重量_________吨。(或_________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甲方应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将货物集中于_________港_________号码头。由乙方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条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至_________时将货物装完。

  第五条运到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第六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电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七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第八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派员监装,指导照章操作,保证安全装货,装完船封好舱,甲方派押运员_________人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

  第九条运输费用

  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_____元,全船运费为_________元。

  第十条运费结算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清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集中货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每延误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时卸货,每延迟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时付清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部分运输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乙方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_________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因气候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可按实际时间扣除。

  2.因_________级以上风暴影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解决:

  1.申请仲裁机关裁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3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煤炭事宜,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20xx年煤炭运输合同条款,具体如下:

  一、运输船舶规范

  乙方调派__承运甲方煤炭。

  二、委托运量

  甲方全量委托乙方承运北方港下水的煤炭全年约140万吨。

  三、责任

  1、甲方应在装卸两港提供一个安全港口、一个安全泊位,根据船型备足货源。

  2、乙方应每日向甲方通报船舶动态和船位,甲方应提前通报各项设备维修计划。

  3、任何一方提出更改、增加装港和卸港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

  四、运输计划

  1、甲方应在合同年度内均衡安排月度的.运输计划。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出下一个月的运输方案。

  2、甲方应在每航次卸完前三天通知乙方下个航次运输计划,如运输计划有异议,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修改。

  五、计量与交接

  1、计量根据交通部《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以船舶水尺为计量方法。

  2、交接甲方不得因货物质量、数量等原因在卸港拒绝接收货物。

  六、运费与滞期费

  1、运价由基准价和效率联动调整价组成,基准价合同期内不变,联动调整根据实际装卸时间确定。

  2、基准价:北方(秦皇岛、天津、黄骅、京唐、锦州)到长江各港__元/吨。

  3、效率联动调整根据船舶的航次装卸时间确定。装卸两港合计144小时。超过6万元/天。

  4、实际装卸时间,装港:自船舶抵达装货港指定的锚地起算,至装完后办完交接手续止,若船舶直靠码头,则以靠好码头时起算。卸港:船舶自抵达卸港锚地时起算,至办完交接手续止,若直靠码头,则以靠好码头时起算。

  七、移泊

  1、乙方船舶装货在装港的一个安全泊位一次装货完毕;卸货在甲方所属货主码头的一个安全泊位卸货完毕。在装卸过程中非乙方原因中途需移泊,须征得乙方同意。

  2、移泊费用,船舶每增加一次从泊位到泊位、泊位到锚地或锚地到泊位的移泊,甲方向乙方支付包干费用20000元。

  八、结算

  航次货物卸货完毕乙方即出具正规水运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正规发票后半个月内支付相关费用

  九、保险

  甲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乙方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若有一方未办理所造成损失则未办理方全额承担。

  十、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争议,先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进行诉讼。

  十一、合同期限

  自20__年1月1日0时起至20__年12月31日24时止船舶完成装货的航次。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日期:

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4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

  双方就以航次运输方式运送货物事宜,经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托运货物及船舶

  1.货种与数量

  2.船舶资料

  船名:航次号:总长:米满载吃水:米载重吨:

  吨总舱容:总吨∕净吨:∕舱口:

  装卸港和受载期

  3.装卸港:装船在安全泊位,卸船在安全泊位。

  4.受载期:乙方派船于__年__月__日正负抵达装货港锚地,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船期顺延,共承运壹载。船舶抵达时间以航海日志为准。

  5.含税运价为__

  6.船舶实际装载量少于__

  7.付款方式:船舶抵达卸货港锚地前,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全额运费。乙方在收到全额运费后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运输发票。乙方账号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费用划分

  8.甲方负担费用:港口装卸费,基建费,建港费(或港后建设基金等),使用港口起货、运输设备(如拖车、驳船等)费用等。

  9.乙方负担费用:引航费、拖轮费、签证费、代理费等船舶本身在港口发生的费用。

  10.乙方船舶在装、卸港各有一次安全靠离泊位义务。若需移泊,移泊所用时间计入装卸时间,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的移泊费用。

  11.装卸港经甲方指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甲方要求更改装卸港,须取得乙方的同意,由此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消耗、港口使费支出及船期损失等)均由甲方负担。

  12.甲方负责货物保险,乙方负责船舶保险,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13.甲方应按照当地港口通常的装卸速度装卸货物。无滞期,无速遣。

  14.载货数量以水尺计量(吨)为准,甲方自行委托商检、理货或港方商务人员在船方大副的配合下检验水尺确定载货量。

  15.装船货物的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负责货物的货损。货物原装原卸、原来原转。

  16.甲方须在时之前办妥货运手续,或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船舶在抵达锚地前甲方已办妥货运手续,否则视为甲方货源落空,乙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索赔的权利。

  17.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传真签署)有效。

  18.若甲方未按合同及时付款,无论货物是否已转卖,乙方有权拒绝靠泊,关舱停卸(影响时间计入装卸时间)以及留置或处理部分货物,以弥补营运损失。

  19.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订立补充条款或按交通部《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上海海事法院裁决。

  20.本合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5

  发运方(简称甲方):

  承运方(简称乙方):

  根据《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以资共同信守,互相制约,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立方;____________运距海里

  2、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运输路径: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

  四、船运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现金结算)

  五、付款方式:运输物资装船前甲方预付总运费的50%定金________元整(元整),物资到港甲方验收后付清50%全部余款________元整(元整)。

  (运输物资装船后甲方付清全部运费________元整(元整)。)

  调船费:合同正签后乙方留压原件付本给甲方,同时由甲方预付每船调船费拾万元给乙方,调船费在一个月内结帐时分批扣回。

  六、甲方责任:

  1、乙方运输船到达甲方装货码头后,甲方保证在____小时内把物资装完,如果超过____小时未装完,甲方赔偿乙方误工费_____元人民币。

  2、乙方运输船到达甲方卸货码头后,甲方不按时给乙方卸船,每超过____小时未卸,甲方赔偿乙方元人民币。

  3、甲方负责本次航距内的海上相关部门的一切费用,甲方负责(包括海事局、水政、稽查、扣船、罚款等),如果扣船按照每天每条船赔偿给乙方__________元人民币,直到取回船只。

  七、乙方责任

  1、乙方船只无故停工,中途退场,造成甲方误时误工,使工期无法依时完成造成经济损失要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应依据甲方提供货物数据,确保甲方货物装船计划实施。

  3、甲方及时通报船运行的.动态信息,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大风、大雨、大雾等)造成船舶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及时与乙方保持联系。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对货物相关质量情况进行交接清楚,并反馈到甲方。

  4、乙方船舶要办妥本船和工作人员的意外保险、劳保、社保等,服从国家有关规定,违规者由乙方船队负全部责任。

  5、乙方提供船舶证书必须合法、真实、有效,由甲方办理海事处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

  6、作业期间船舶的安全及其工作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及伤亡事故,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运输途中应按甲方货物质量要求保证货物安全到达。不可抗拒的风险自然灾害除外。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时结算付款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运转甲方付全部负责,每天按所欠款项的5%赔偿给乙方,同时甲方补偿乙方每条船_____元人民币/天经济损失。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船舶停航、停产壹天后,超出天数则甲方赔偿乙方每条船_____元人民币/天经济损失(因台风、地震、海啸及海上执法行政部门检查除外。)

  3、如发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有不正当的交易而损害任何一方利益,将给予违约者以一罚十的经济处罚,并返还损失的一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相关规定处理,双方协商后补充条款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及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日期:__年__月__日日期: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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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1

  甲方(招标方):

  乙方(中标方):

  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方就"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资质企业"进行了公开招标,乙方通过投标已依法中标。为了规范中标企业从事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的职责、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甲方应规范管理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的行为及秩序,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施查处,并依法对《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核。

  二、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作为建筑垃圾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行使管理权,该管理权包括:

  1、督促乙方履行在投标书中的承诺,达到并符合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条件;

  2、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收取文明生产保证金;

  3、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核发《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

  4、制定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管理规章制定;

  5、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全程实施监管;

  6、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对乙方违反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罚;

  7、对乙方的《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实施年度审验;

  8、协助交警等相关部门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车辆实施年度考核;

  9、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甲方的其他管理权。

  (二)在协议期限内,甲方有对乙方的运营实施全程监管的权利。监管内容包括:

  1、运营作业秩序的监管;

  2、文明施工的监管;

  3、运营过程遵纪守法的监管;

  4、车容车貌、车辆密闭性能状况的监管;

  5、转载运输规范情况的监管;

  6、车辆自动密闭装置、标识顶灯、GPS使用情况的监管;

  7、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路线和时间的监管及建筑垃圾消纳地点、场地的监管;

  8、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的监管。

  9、指令乙方清除城区无主建筑垃圾。

  三、甲方的义务

  (一)做好建筑垃圾运输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

  (二)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场地;

  (三)及时办理乙方运输建筑垃圾的相关手续;

  (四)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对未取得《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进行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处罚和取缔;

  (五)制定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管理规定制定;

  (六)引导并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的有序竞争;

  (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甲方其他义务。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职责

  履行招标书的承诺,按照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诚信规范运营,协调好与各管理部门、建设、施工单位的关系,科学合理安排运能配置,根据不同时段的不同要求,保证各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不断提升行业自律,配合城管渣土管理部门做好各项执法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

  (一)协议期限内,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有与仙桃城区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签约清运建筑垃圾及按约定收取运输费用的权利;

  (二)协议期限内,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情况有向甲方提出建议的权利;

  (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乙方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一)履行在招标书中的承诺,确保自身达到并符合从事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条件;

  (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

  (三)自行承担服务经营项目投资、运营及维护的费用和风险。负责服务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维护和管理;

  (四)及时完成本市各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工作,确保各建设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组织运输,如期完工;

  (五)履行与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的《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并承担该运输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

  (六)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管理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本协议的规定,规范作业、文明施工;

  (七)自觉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

  (八)应强化对车队、车辆的管理,确保车队、车辆按照规范运营,对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整改,并自觉接受城管执法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处罚;

  (九)配合管理部门及时做好清除区域内无主建筑垃圾的工作;

  (十)做好消除道路污染的应急预案,确保道路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洁;

  (十一)每承接一笔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必须主动到甲方建筑渣

  土管理部门办理该项目《建筑垃圾准运证》,并在运输建筑垃圾前向甲方建筑渣土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十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乙方的其他业务。

  第三条文明生产保证金

  一、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向甲方足额缴纳其承诺应交纳的文明生产保证金。文明生产保证金的保证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乙方未按前款规定及时足额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因此而解除本协议的,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乙方不再享有从事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资格。

  三、乙方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的,在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过程中,因违法行为、违反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违反本协议规定而受到甲方处罚的,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文明生产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罚款。但是甲方的处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及限度,对于乙方违反约定的行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也应当依照合同约定。

  四、乙方交纳的文明生产保证金扣除乙方的罚款后的不足部分,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确保文明生产保证金的金额达到承诺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数额。

  五、本协议解除后,或本协议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签《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专营协议》的',扣除乙方罚款后的剩余部分的文明生产保证金,甲方须无息退还。

  第四条保密条款

  一、协议双方应对各自因工作关系获取的对方及工作对象(第三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他方事先书面授权或同意,不得披露。

  二、除本协议约定的工作需要外,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信息及相关资讯。

  第五条违约条款

  一、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不整改则进行处罚:

  (一)未实行密闭运输建筑垃圾的;

  (二)运输车辆超载运输建筑垃圾的;

  (三)未经甲方许可承运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单位的建筑垃圾的;

  (四)不按核准时间、路线处置建筑垃圾及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

  (五)车轮带泥、抛洒污染城市道路的;

  (六)故意压低建筑垃圾运输价格进行不正当市场竞争的;

  (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其他违法行为;

  (八)违反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其他行为。

  二、乙方出现前款规定的情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处罚有明确规定,按相关规定处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处罚未明确规定的,按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在仙桃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并吊销其《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资质许可证》:

  (一)出现本条第一款的情形之一,多次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进行整改的;

  (二)出现本条第一款的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正式运营后60天内出现本条第一款的情形而被处罚(包括下达整改通知或处罚通知)3次及3次以上的。

  四、违反本协议保密条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期限自__年__月__日开始生效,至__年__月__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后,如乙方取得的《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有效期限存续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专营协议》。

  二、甲方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本协议,或吊销乙方的《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的,或本协议期满后双方未续签《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专营协议》,本协议终止履行,乙方不得进行建筑垃圾运输业务。

  第七条协议约定区域

  本协议约定乙方负责清运的区域以及享有收费权利的区域为干河办事处及园区,以签订合同时仙桃市的城市规划图为准,与其它区域的交界处以街道的中心线为准。

  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资质企业招标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2

  托运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承运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_________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_吨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_,编号_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_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港_________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将货物用_________材料包装,每包体积_________米,重量_________吨。(或_________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甲方应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将货物集中于_________港_________号码头。由乙方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条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至_________时将货物装完。

  第五条运到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第六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电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七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第八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派员监装,指导照章操作,保证安全装货,装完船封好舱,甲方派押运员_________人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

  第九条运输费用

  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_____元,全船运费为_________元。

  第十条运费结算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清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集中货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每延误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时卸货,每延迟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时付清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部分运输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乙方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_________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因气候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可按实际时间扣除。

  2.因_________级以上风暴影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解决:

  1.申请仲裁机关裁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3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煤炭事宜,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20xx年煤炭运输合同条款,具体如下:

  一、运输船舶规范

  乙方调派__承运甲方煤炭。

  二、委托运量

  甲方全量委托乙方承运北方港下水的煤炭全年约140万吨。

  三、责任

  1、甲方应在装卸两港提供一个安全港口、一个安全泊位,根据船型备足货源。

  2、乙方应每日向甲方通报船舶动态和船位,甲方应提前通报各项设备维修计划。

  3、任何一方提出更改、增加装港和卸港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

  四、运输计划

  1、甲方应在合同年度内均衡安排月度的.运输计划。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出下一个月的运输方案。

  2、甲方应在每航次卸完前三天通知乙方下个航次运输计划,如运输计划有异议,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修改。

  五、计量与交接

  1、计量根据交通部《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以船舶水尺为计量方法。

  2、交接甲方不得因货物质量、数量等原因在卸港拒绝接收货物。

  六、运费与滞期费

  1、运价由基准价和效率联动调整价组成,基准价合同期内不变,联动调整根据实际装卸时间确定。

  2、基准价:北方(秦皇岛、天津、黄骅、京唐、锦州)到长江各港__元/吨。

  3、效率联动调整根据船舶的航次装卸时间确定。装卸两港合计144小时。超过6万元/天。

  4、实际装卸时间,装港:自船舶抵达装货港指定的锚地起算,至装完后办完交接手续止,若船舶直靠码头,则以靠好码头时起算。卸港:船舶自抵达卸港锚地时起算,至办完交接手续止,若直靠码头,则以靠好码头时起算。

  七、移泊

  1、乙方船舶装货在装港的一个安全泊位一次装货完毕;卸货在甲方所属货主码头的一个安全泊位卸货完毕。在装卸过程中非乙方原因中途需移泊,须征得乙方同意。

  2、移泊费用,船舶每增加一次从泊位到泊位、泊位到锚地或锚地到泊位的移泊,甲方向乙方支付包干费用20000元。

  八、结算

  航次货物卸货完毕乙方即出具正规水运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正规发票后半个月内支付相关费用

  九、保险

  甲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乙方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若有一方未办理所造成损失则未办理方全额承担。

  十、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争议,先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进行诉讼。

  十一、合同期限

  自20__年1月1日0时起至20__年12月31日24时止船舶完成装货的航次。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日期:

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4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

  双方就以航次运输方式运送货物事宜,经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托运货物及船舶

  1.货种与数量

  2.船舶资料

  船名:航次号:总长:米满载吃水:米载重吨:

  吨总舱容:总吨∕净吨:∕舱口:

  装卸港和受载期

  3.装卸港:装船在安全泊位,卸船在安全泊位。

  4.受载期:乙方派船于__年__月__日正负抵达装货港锚地,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船期顺延,共承运壹载。船舶抵达时间以航海日志为准。

  5.含税运价为__

  6.船舶实际装载量少于__

  7.付款方式:船舶抵达卸货港锚地前,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全额运费。乙方在收到全额运费后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运输发票。乙方账号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费用划分

  8.甲方负担费用:港口装卸费,基建费,建港费(或港后建设基金等),使用港口起货、运输设备(如拖车、驳船等)费用等。

  9.乙方负担费用:引航费、拖轮费、签证费、代理费等船舶本身在港口发生的费用。

  10.乙方船舶在装、卸港各有一次安全靠离泊位义务。若需移泊,移泊所用时间计入装卸时间,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的移泊费用。

  11.装卸港经甲方指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甲方要求更改装卸港,须取得乙方的同意,由此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消耗、港口使费支出及船期损失等)均由甲方负担。

  12.甲方负责货物保险,乙方负责船舶保险,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13.甲方应按照当地港口通常的装卸速度装卸货物。无滞期,无速遣。

  14.载货数量以水尺计量(吨)为准,甲方自行委托商检、理货或港方商务人员在船方大副的配合下检验水尺确定载货量。

  15.装船货物的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负责货物的货损。货物原装原卸、原来原转。

  16.甲方须在时之前办妥货运手续,或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船舶在抵达锚地前甲方已办妥货运手续,否则视为甲方货源落空,乙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索赔的权利。

  17.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传真签署)有效。

  18.若甲方未按合同及时付款,无论货物是否已转卖,乙方有权拒绝靠泊,关舱停卸(影响时间计入装卸时间)以及留置或处理部分货物,以弥补营运损失。

  19.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订立补充条款或按交通部《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上海海事法院裁决。

  20.本合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5

  发运方(简称甲方):

  承运方(简称乙方):

  根据《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以资共同信守,互相制约,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立方;____________运距海里

  2、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运输路径: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

  四、船运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现金结算)

  五、付款方式:运输物资装船前甲方预付总运费的50%定金________元整(元整),物资到港甲方验收后付清50%全部余款________元整(元整)。

  (运输物资装船后甲方付清全部运费________元整(元整)。)

  调船费:合同正签后乙方留压原件付本给甲方,同时由甲方预付每船调船费拾万元给乙方,调船费在一个月内结帐时分批扣回。

  六、甲方责任:

  1、乙方运输船到达甲方装货码头后,甲方保证在____小时内把物资装完,如果超过____小时未装完,甲方赔偿乙方误工费_____元人民币。

  2、乙方运输船到达甲方卸货码头后,甲方不按时给乙方卸船,每超过____小时未卸,甲方赔偿乙方元人民币。

  3、甲方负责本次航距内的海上相关部门的一切费用,甲方负责(包括海事局、水政、稽查、扣船、罚款等),如果扣船按照每天每条船赔偿给乙方__________元人民币,直到取回船只。

  七、乙方责任

  1、乙方船只无故停工,中途退场,造成甲方误时误工,使工期无法依时完成造成经济损失要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应依据甲方提供货物数据,确保甲方货物装船计划实施。

  3、甲方及时通报船运行的.动态信息,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大风、大雨、大雾等)造成船舶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及时与乙方保持联系。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对货物相关质量情况进行交接清楚,并反馈到甲方。

  4、乙方船舶要办妥本船和工作人员的意外保险、劳保、社保等,服从国家有关规定,违规者由乙方船队负全部责任。

  5、乙方提供船舶证书必须合法、真实、有效,由甲方办理海事处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

  6、作业期间船舶的安全及其工作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及伤亡事故,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运输途中应按甲方货物质量要求保证货物安全到达。不可抗拒的风险自然灾害除外。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时结算付款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运转甲方付全部负责,每天按所欠款项的5%赔偿给乙方,同时甲方补偿乙方每条船_____元人民币/天经济损失。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船舶停航、停产壹天后,超出天数则甲方赔偿乙方每条船_____元人民币/天经济损失(因台风、地震、海啸及海上执法行政部门检查除外。)

  3、如发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有不正当的交易而损害任何一方利益,将给予违约者以一罚十的经济处罚,并返还损失的一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相关规定处理,双方协商后补充条款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及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日期:__年__月__日日期: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