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时间:2024-09-09 11:32:28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模板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货物运输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模板5篇

货物运输合同 篇1

  ______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

  ____年____月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

  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起运地:________提出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编号:__________

  货名

  到达港(地)

  换装港(地)

  收货人

  托运量

  核定量

  备注

  第一

  第二

  重量

  体积

  重量

  体积

  特约事项

  提计划单位:_______________托运人(签章)________ 承运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1.补充计划使用此表,加盖红色“计划外”字样。

  2.规格:长14厘米,宽23厘米。

  gf-91-0404(续)

  水路货物运单

  本运单经承托双方签订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均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

  关规定办理。

  货物于______月_______日

  集中于________________交接清单号码___________运单号码___________

  船名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到达日期

  (承运人章)

  收货人

  (章)

  托运人

  全称

  收货人

  全称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发货符号

  货名

  件数

  包装

  价值

  托运人确定

  计费重量

  等级

  费率

  金额

  应收费用

  重量

  吨

  体积(长,宽高)m

  重量(吨)

  体积m3

  项目

  费率

  金额

  运费

  装船费

  合计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

  公章) 月 日

  总计

  特约事项

  核算员

  承运日期

  起运港承运人章

  复核员

货物运输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双方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合同约定货物,并提供相关服务。

  1.2货物的名称、数量及其他信息: 见附件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第二条包装

  2.1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标准,如果合同有规定,参照合同规定,如没有特殊规定参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为原厂包装,能够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2.2货物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货物的交付及验收

  3.1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

  3.2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时发生货运破损、货差或其他事故,由乙方负责办理索赔事宜。同时,乙方负责重新提供与破损货物同样规格和数量的产品按合同约定日期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

  3.3乙方在货物到达一周前,向甲方提供该批货物详细的设备供货清单。

  3.4交货时间:乙方应于 合同签订后5天 将货物全部交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甲方有义务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48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48小时内验收完毕的,甲方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5由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及联系人:

  第四条质量及保证

  4.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甲方的要求(例如:质量、规格要求,图纸,技术类文档等),若采购无要求,可参考国家相关标准或者行业通用标准。

  4.2乙方保证交付的货物是全新正品,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甲方对于已经交付之日起 30 日内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7 日内更换。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4.3甲方对于交付 30日后但是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的货物,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产品质量异议,乙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因维修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4保修期: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2年。

  4.5保修期内,乙方应按照ISO9000所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国家相关规定,对提供的产品进行保修服务,其中包括对货物因质量问题而出现的故障时提供免费维修及保养等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质量保障措施相关的完整文件。

  4.6响应时间:在货物质保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报修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提供技术支持服务,24小时内提供问题解决方案。

  第五条索赔

  5.1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数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货物非原厂商包装或包装损坏,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有权要求退换货物或退回货款。乙方应于 10 日内向甲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描述的货物。

  5.2 如果发现货物无论任何原因引起的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或验收时未发现缺陷但用于生产后导致甲方的产品运转不良,甲方有权按损失向乙方索赔。

  第六条价款及其支付

  本合同价款为:¥元 大写:元整

  6.1 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的方式:(现金、转帐、支票等)

  6.2 货款支付:

  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备货。货到后,乙方提供与合同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支付全额货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与乙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2乙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 万分之五 的'违约金;延迟3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3乙方交货的产品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下,有此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4由于乙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5乙方在保修期内未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按损失金额赔偿。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和其他经双方同意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8.2受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48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情况的有关证明。

  8.3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采取措施,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九条仲裁

  9.1本合同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9.2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提交 北京市仲裁委员会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商业秘密

  10.1甲方、乙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有关技术文件、有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根据情况商定)

  第十二条其他

  12.1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扫描件、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货物运输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种类:

  数量: 包装:

  中介服务方(乙方): 证件:

  地址 :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货物运输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货物寻找适合装货的车辆。

  第二条 甲方货物发往地址: 。 第三条 甲方对运输车辆的要求: 。

  第四条 甲方对运输车辆时间的要求: 。

  第五条 乙方为甲方寻找合适车辆后,由甲方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

  第六条 甲方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后或开始实际履行货物运输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 元。

  第七条 甲、乙双方签订货物运输居间合同后,甲方预先支付乙方在居间活动期间的必要实际费用元。如果乙方促成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先前预付的费用从居间合同价款中扣除;未促成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甲方预先支付的必要实际费用将不予退回,作为乙方从事居间活动支付的.通讯费、交通费等必要费用。

  第八条乙方仅为甲方提供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机会或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提供信息,有关货物运输的条款由甲方和实际承运人直接洽谈,货物运输的权利义务也是甲方和实际承运人承担,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对实际承运人及信息有审查义务;乙方只提供实际承运人信息,对实际承运人信息没有审查义务;如果甲方对实际承运人及承运人信息未经审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甲方未按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用的,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签约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4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单位 数量、价款

  货物名称

  规 格

  单位

  单 价

  数量

  金额(元)

  合计

  合同金额(大写):

  二、包装要求

  托运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简易包装,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三、货物运输方式

  1. 货物起运地点:

  2. 货物转运地点:

  3. 货物到达地点:

  四、货物运输期限:

  1.货物承运日期: 年 月 日

  2.货物转运日期: 年 月 日

  3.货物运到日期: 年 月 日

  五、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六、货物装卸责任及方法:

  

  七、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八、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结算:现金( ) 转 帐( ) 支票( )

  九、双方的权利义务

  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2.托运人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人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人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承运人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否则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十、违约责任

  托运人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按其价值的'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及无异味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人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承运人的责任

  1.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在任何情况下,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 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污染、损坏,首先由承运人向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然后由承运人向其他有过错的区段负责人进行追偿。

  5.有下列情形之一,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人本身存在过错。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其他约定: 。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托运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承运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货物运输合同 篇5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模板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货物运输合同】相关文章:

货物运输合同06-13

货物运输的合同05-04

经典货物运输合同11-27

货物运输合同[精选]07-19

货物运输合同06-13

货物运输的合同06-29

货物运输合同【经典】08-05

[经典]货物运输合同08-10

货物运输合同(精选)07-11

【经典】货物运输合同07-27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模板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货物运输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模板5篇

货物运输合同 篇1

  ______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

  ____年____月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

  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起运地:________提出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编号:__________

  货名

  到达港(地)

  换装港(地)

  收货人

  托运量

  核定量

  备注

  第一

  第二

  重量

  体积

  重量

  体积

  特约事项

  提计划单位:_______________托运人(签章)________ 承运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1.补充计划使用此表,加盖红色“计划外”字样。

  2.规格:长14厘米,宽23厘米。

  gf-91-0404(续)

  水路货物运单

  本运单经承托双方签订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均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

  关规定办理。

  货物于______月_______日

  集中于________________交接清单号码___________运单号码___________

  船名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到达日期

  (承运人章)

  收货人

  (章)

  托运人

  全称

  收货人

  全称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发货符号

  货名

  件数

  包装

  价值

  托运人确定

  计费重量

  等级

  费率

  金额

  应收费用

  重量

  吨

  体积(长,宽高)m

  重量(吨)

  体积m3

  项目

  费率

  金额

  运费

  装船费

  合计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

  公章) 月 日

  总计

  特约事项

  核算员

  承运日期

  起运港承运人章

  复核员

货物运输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双方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合同约定货物,并提供相关服务。

  1.2货物的名称、数量及其他信息: 见附件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第二条包装

  2.1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标准,如果合同有规定,参照合同规定,如没有特殊规定参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为原厂包装,能够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2.2货物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货物的交付及验收

  3.1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

  3.2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时发生货运破损、货差或其他事故,由乙方负责办理索赔事宜。同时,乙方负责重新提供与破损货物同样规格和数量的产品按合同约定日期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

  3.3乙方在货物到达一周前,向甲方提供该批货物详细的设备供货清单。

  3.4交货时间:乙方应于 合同签订后5天 将货物全部交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甲方有义务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48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48小时内验收完毕的,甲方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5由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及联系人:

  第四条质量及保证

  4.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甲方的要求(例如:质量、规格要求,图纸,技术类文档等),若采购无要求,可参考国家相关标准或者行业通用标准。

  4.2乙方保证交付的货物是全新正品,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甲方对于已经交付之日起 30 日内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7 日内更换。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4.3甲方对于交付 30日后但是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的货物,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产品质量异议,乙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因维修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4保修期: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2年。

  4.5保修期内,乙方应按照ISO9000所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国家相关规定,对提供的产品进行保修服务,其中包括对货物因质量问题而出现的故障时提供免费维修及保养等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质量保障措施相关的完整文件。

  4.6响应时间:在货物质保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报修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提供技术支持服务,24小时内提供问题解决方案。

  第五条索赔

  5.1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数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货物非原厂商包装或包装损坏,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有权要求退换货物或退回货款。乙方应于 10 日内向甲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描述的货物。

  5.2 如果发现货物无论任何原因引起的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或验收时未发现缺陷但用于生产后导致甲方的产品运转不良,甲方有权按损失向乙方索赔。

  第六条价款及其支付

  本合同价款为:¥元 大写:元整

  6.1 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的方式:(现金、转帐、支票等)

  6.2 货款支付:

  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备货。货到后,乙方提供与合同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支付全额货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与乙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2乙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 万分之五 的'违约金;延迟3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3乙方交货的产品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下,有此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4由于乙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5乙方在保修期内未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按损失金额赔偿。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和其他经双方同意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8.2受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48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情况的有关证明。

  8.3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采取措施,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九条仲裁

  9.1本合同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9.2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提交 北京市仲裁委员会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商业秘密

  10.1甲方、乙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有关技术文件、有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根据情况商定)

  第十二条其他

  12.1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扫描件、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货物运输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种类:

  数量: 包装:

  中介服务方(乙方): 证件:

  地址 :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货物运输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货物寻找适合装货的车辆。

  第二条 甲方货物发往地址: 。 第三条 甲方对运输车辆的要求: 。

  第四条 甲方对运输车辆时间的要求: 。

  第五条 乙方为甲方寻找合适车辆后,由甲方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

  第六条 甲方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后或开始实际履行货物运输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 元。

  第七条 甲、乙双方签订货物运输居间合同后,甲方预先支付乙方在居间活动期间的必要实际费用元。如果乙方促成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先前预付的费用从居间合同价款中扣除;未促成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甲方预先支付的必要实际费用将不予退回,作为乙方从事居间活动支付的.通讯费、交通费等必要费用。

  第八条乙方仅为甲方提供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机会或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提供信息,有关货物运输的条款由甲方和实际承运人直接洽谈,货物运输的权利义务也是甲方和实际承运人承担,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对实际承运人及信息有审查义务;乙方只提供实际承运人信息,对实际承运人信息没有审查义务;如果甲方对实际承运人及承运人信息未经审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甲方未按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用的,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签约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4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单位 数量、价款

  货物名称

  规 格

  单位

  单 价

  数量

  金额(元)

  合计

  合同金额(大写):

  二、包装要求

  托运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简易包装,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三、货物运输方式

  1. 货物起运地点:

  2. 货物转运地点:

  3. 货物到达地点:

  四、货物运输期限:

  1.货物承运日期: 年 月 日

  2.货物转运日期: 年 月 日

  3.货物运到日期: 年 月 日

  五、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六、货物装卸责任及方法:

  

  七、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八、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结算:现金( ) 转 帐( ) 支票( )

  九、双方的权利义务

  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2.托运人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人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人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承运人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否则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十、违约责任

  托运人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按其价值的'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及无异味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人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承运人的责任

  1.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在任何情况下,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 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污染、损坏,首先由承运人向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然后由承运人向其他有过错的区段负责人进行追偿。

  5.有下列情形之一,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人本身存在过错。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其他约定: 。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托运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承运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货物运输合同 篇5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