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房屋租赁合同范文集锦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位于琥珀名城沁园45幢103室。
二、租期从 起至 止(即: 年)。
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月租金为每月 元整人民币,付款方式每 一付,租金为 [提前十五天交纳]。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 元整押金(不计利息)。租赁期间,押金不抵房屋租金。双方租赁关系结束后,乙方承租的铺面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议价赔偿),并在房租水电费均结算清楚后,押金如数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
六、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承租期间由乙方维护并承担维修费用。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承租方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进行装修装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墙面地面损坏由乙方恢复原貌,费用乙方自理。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将承租的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等以完好、整洁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赁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与甲方。
九、租赁期间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及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门面租赁期间,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十一、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写上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的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费 元/年,自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交清一年租金,以后每年提前一月交清下一年房租。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满后,若乙方愿意续租,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租赁期间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交纳。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房屋及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五、租赁期间,乙方未经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后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名): 承租方(签名):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房屋说明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六安市新加坡御苑17栋2单元304号,证件齐全。
2、出租房屋面积共100.2平方米,三室两厅一厨一卫 ,中等以上装修。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乙方要约
1、乙方应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情况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2、乙方要遵守 新加坡御苑 小区的管理规定;不得在休息期间大声喧哗,严重扰乱邻居;不得随意带无关人员进入小区;不得做违法违规的事情等。
3、乙方对甲方住房及内部设施、物品要自觉爱护,妥善使用,保持墙面、地板和物品等清洁。如所属甲方的各类物品发生损坏或污染,由乙方按价同质赔偿或清洁。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施和物品摆设等。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6、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不得造成下水道、厕所堵塞,同时要注意用电、用火、用水安全。
第三条 租赁要约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乙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行为。
3、甲方不再出租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退租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 租金: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6、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以押一付三的方式向甲方付给房租,逾期2周不续交的话,甲方将视乙方为退租或违约。
7、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电费、水费、煤气费、网络费、电视费等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8、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改相关事项。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及其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超过1周。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五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状态交还甲方。若有损伤或破坏的设施、设备和物品等,乙方有责任同质等价赔偿。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时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订立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远大荷兰水街商业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出租场地
1.1甲方将座落于 市 区 号 部分房屋出租予乙方使用。
1.2 本合同项下的房产为甲方经合法取得房产使用权,保证不影响乙方的权益。
1.3该场地的具体位臵在本合同附件一(位臵平面图)中予以标注,该承租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1.4乙方的物业管理由____(物业公司)_____承担,乙方对相关物业管理规约。
1.5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但该等限制不应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1.6乙方承租本合同项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起租日)至 年 月 日(期满日)止。如因甲方原因而延迟交付租赁房屋的日期的,则本合同履行期限及免租装修期等作相应顺延,甲乙双方需要对此进行书面确认。如因乙方原因而使交付租赁房屋的日期延迟的,则本合同履行期限及免租装修期等不作相应变更。
第二条 房屋用途及经营限制
2.1.该场地只供乙方用于经营___________,甲方保证该出租场地可被用于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经营,乙方经营业态、品类及品牌须符合甲方整体规划方案。
2.2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本合同项下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权利合法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2.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在租赁场地内从事与本合同2.1条所述营业之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亦不得改变经营业态、品类及品牌,乙方在该房产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经营本合同2.1条所述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租本合同项下房产的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A.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其中,首期租金(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全部支付给甲方。
B.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C.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D.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3.1.2 每阶段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乙方须在每季度开始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该季度租金,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租金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具房屋租赁发票。
3.2 物业管理费
3.2.1 物业管理费的计算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具体位臵见附件一),物业管理费: 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包括本项目的公用区域的各项费用,包括中央空调运行费用、公共电梯等设备运行费用、日常垃圾清运费、公共区域保安费、清洁费、绿化费用、公共部位水电费、公共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费用等。
3.2.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乙方须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支付下一个季度的管理费(其中首季度管理费于租赁房屋交付之日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物业管理费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发票。
3.2 保证金
3.1.1 甲、乙双方确定本房屋租赁保证金为¥ 元、物业履约保证金为¥ 元、水电保证金¥ 元、装修保证金¥ 元,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将上述保证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3.2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三十日内,乙方需持甲方出具的原始凭证请求返还,若乙方无违约行为且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无损坏或未有须扣除费用等情形的,甲方将各项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不能提供原始凭证,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3.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有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之行为,甲方有权在各项保证金内扣除相应数额作为违约金,不足部分,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个工作日予以补交。
3.3 水、电费的代收代缴:
水电用表可以独立抄表,甲方须按水: 元/吨、电 元/度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费用并提供水、电费发票,如在租赁期间遇有国家政策和规定调整水电费的,甲方有权对水电费的标准进行调整,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调整后的标准缴纳水电费。
3.4 其他费用
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场地使用有关的电话费、燃气费、供暖费、宽带费、车位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5 保险
3.5.1 乙方需在房屋交付完成之日前自行为该场地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3.5.2 乙方应在开业前自行为该场地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至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
3.6 除法律规定或按本合同约定由甲方代扣代缴的以外,乙方须自行向有关部门支付因租赁及经营而产生的一切税费。
3.7 乙方采用 种方式向甲方付款:
A.现金; B.支票; C.转账
3.8 甲方银行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银行账号:
第四条 房屋交付与返还
4.1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向乙方出具《交房通知书》,通知乙方该场地的交付日(下称“该交付日”),甲方应当于该交付日前交付该场地,而乙方无正当理由的应当于该交付日前接受交付。
4.2 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场地时,应于租赁场地交接当日在《租赁交付清单》的交接文件上签字并盖章(作为附件三),交接文件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场地交付状况以《租赁交付清单》所载为准。
4.3 甲方应于该场地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场地的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乙方接收该场地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场地。
4.4 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没有在该交付日与甲方办理该场地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该交付日办理了该场地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该交付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物业管理费等。若乙方在交付日后30日内未办理该场地的进场装修手续并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4.5因甲方原因而迟延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免租装修期及租赁期限等均将根据迟延后的期限而相应顺延。若甲方延迟交付超过30天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4.6 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当日交还租赁场地,乙方自费将该场地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场地,场地之装修及所有不可拆除的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终止的除外。
4.7 乙方自费将场地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场地,并将场地恢复至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折旧除外。
4.8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该场地的,则甲方有权自行清理该场地内的一切动产,由此产生的清理费用由乙方支付(或在租赁保证金内扣除),乙方物品如因此有所遗失或损毁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装修与改建
5.1乙方所租赁场地的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装修施工管理协议》后,乙方方可进场施工。甲方为其提供冷暖、照明、消防设施、基本的电力供应及其他有关基本设施、条件,但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5.2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
5.3 乙方应保证于 年 月 日前开业,乙方免租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 日。在此期间,乙方无需交付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装修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5.4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同时乙方应支付逾期开业的'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开业,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当月租金的1%)。若在装修免租期届满后30日内仍未完成装修并开业状态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5.4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及租赁期限等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开业日也相应推迟。
5.5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改建、增建,不得以任何形式毁坏该房屋的主体结构,如乙方对该房屋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臵、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可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臵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
5.6在该场地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房屋中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根据损坏情况进行及时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5.7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5.8 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尽力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5.9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房屋视察该房屋的维修状态,检查该房屋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消防安全及其他安全隐患,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10 本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乙方可自行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毁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
5.11 本合同解除时,对于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5.11.1 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甲方予以赔偿。
5.11.2 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的残值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6.1 甲方或乙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须以书面形式形成变更合同。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6.2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3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6.4 在下列情形下,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场地,并按照第七条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4.1 乙方擅自转租、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或与第三方共同经营的;
6.4.2 乙方长期经营不善,经营业绩差的;
6.4.3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达60日的,经甲方书面催告五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
6.4.4 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品类或品牌的;
6.4.5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装修改建的,擅自拆改或损坏房屋结构,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恢复原状的;
6.4.6 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或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或因此造成甲方经济及商誉损失的;
6.4.7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连续中断或停止经营活动达15天以上的,非因乙方原因的除外;
6.4.8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6.5 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6.5.1 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房屋达60日的;
6.5.2 未经乙方同意,将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或扩建的;
6.5.3 因甲方原因,致使该房屋因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6.5.4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6.6 甲乙双方根据本条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6.7 本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本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2 乙方擅自转租或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或与第三方共同经营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7.3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中任何一项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承担逾期交付金额的2%的违约金。
7.4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及商誉损失。
7.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装修改建的,擅自拆改或损坏房屋结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7.6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品类或品牌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7.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连续中断或停止经营活动达15天以上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7.8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因甲方原因致使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则应向乙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7.9 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维护义务,致使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10 如因乙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7.11乙方主体资格变更或发生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如乙方清算、合并分立、法定继承致使房屋使用人发生变更等),应当提前9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签订主体变更合同,如乙方未尽通知义务,应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7.12 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2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时间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8.2.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8.2.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
8.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8.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或其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11.1 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乙双方另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或补充协议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1.3 本合同如有任何变更、终止或解除需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方为有效。
11.4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将分别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合同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的授权文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___(实测/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 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2) 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____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使用, 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 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 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5-3 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 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________(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____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 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________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________(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 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 充 条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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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一、 预租有关事宜
1-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________(币)________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___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 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____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 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 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 %(包括________%)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二、 其他有关事宜
附 件 一
该房屋的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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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二
该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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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三
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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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国籍: 国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机构名称: 经纪人姓名: 经纪人资格证书编号:
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二、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商品房预购人也不得将预购房商品房预租。
三、本合同条款中的或为提示性符号,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只能采用标有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则只能采用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预租的,在该商品房竣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后,预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该合同即转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的原预租条款履行完毕。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资源局和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试行)。其和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签订前,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预租人出具预售许可证。并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其中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出租人还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七、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其中,属房屋租赁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属于商品预租的,外销商品房应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内销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预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产权证,由双方当事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后,再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当发生重复预租、出租、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或设定抵押后被处分等事实时,可以对抗第三人。
八、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九、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十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一页签字、盖章。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______套,面积为______m,包括水、电设施,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__元。
二、期限 年,租赁期限为____年_ __月 日至____年_ __月 日,如因特殊情况在租赁期内需中止合同,主动方必须于______日前向另一方提出。
三、租金按____交纳,除首次外,必须提前___天预付______租金。
四、乙方承租房屋后须交纳押金,金额为____________元,期满收回房屋后将押金退回。
五、租赁期内水、电________及卫生治安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房屋内设施、设备和结构,如有损坏,乙方应按价赔偿,若装修需经甲方同意。
七、首次租金起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租他人。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______份,签字生效。
十、如乙方到规定期限未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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