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4-09-07 10:42:07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房屋租赁合同范文锦集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房屋租赁合同范文锦集7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阜阳市西苑一幢 号 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具体座落方位及四至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

  2、 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及辅助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单位:人民币)

  1、第一年租金为 元,第二年租金为 元,第三年的租金为 元,第四年租金为 元,第五年的租金为 元。

  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一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二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三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三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四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四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五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五年下半年租金 元。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物业管理费除外。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在承租期内,甲方将该租赁房屋产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6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装璜,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60 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北京单位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单位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三】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_________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为_________元,第三年为_________元,第四年为_________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兹经双方协议房屋租赁条件如下: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座落在xxx合计面积为平方米建筑物租予乙方

  作为经营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月日,

  租期满租赁关系自然解除,甲方无需另行通知。

  房屋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月租元(人民币大写)付款方式为付。

  第三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水电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租约期满迁出之日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应妥善管理并注意使用房屋,爱惜屋内所留家具与电器等设备,如属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乙方变更或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如有擅改或损失,负还原及赔偿损失之全责。

  3、若房屋内设施及设备自然损坏影响乙方居住,甲方应尽快予以解决,最迟于壹拾伍天内修理完好并交付乙方使用。若超过上述期限,则本着合同租赁期限自动顺延相应时间。

  4、在乙方入住六个月内,甲方不得终止合同,如果终止合同必须赔偿全部乙方装修费用。

  5、租赁建筑物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品等,影响公共安全。

  6、租赁期满当日,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点清交甲方。如乙方逾期不搬,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因业务或居住上需要,应征求甲方同意后才可改善装璜及增加设备。

  8、乙方退租还屋时应将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由处理。

  9、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和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自签约之日起,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双方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应在30天前通知对方,并支付一个月的.租金给对方作为违约金。

  11、甲方需要对上述房产具备公平代理出租之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屋产权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12、乙方在租用其间,甲方如对房屋进行察看,需在进入前向乙方提前通知。

  13、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同意之前,不得擅自将所租房屋租他人使用,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即时收回房屋。

  14、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应商定续租事宜。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条:本合同各项经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本着诚信原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本合同共三页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各执一份为凭以昭信守。

  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X,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X,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X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 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与此相应,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据徐汇法院房产庭统计,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约占该庭受理的房地产案件的三分之一,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和建筑装潢工程纠纷案件基本呈三足鼎立之势。分析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争议焦点和重点环节,有助于促进正确审判该类房地产纠纷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一、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1.从诉讼主体看,原告为出租人、被告为承粗人的占大多数;原告为承租人、被告为出租人的较少;部分案件因存在转租等情况而需要追加第三人。

  2.从诉讼请求看,以给付欠租最为普遍,一般还伴有给付水、电、煤等其他费用、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支付违约金等其他诉讼请求,此种情况与原告为出租人的居多这一情况吻合;原告为承租人的,诉讼请求则以要求赔偿损失的居多。

  3.从合同形式看,普遍为非标准合同,合同内容较为简单、不规范,有的缺乏必要条款,有的合同名称为合作合同、联营合同,租金则以补偿金、净利润等名义,合同普遍未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从合同效力看,无效房屋租赁合同占有相当比例,无效的原因主要是租赁房屋为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其中以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占多数。

  5.从审理期限看,不少案件审理期限较长,造成审理期限较长的原因主要有涉及转租的需要追加第三人,涉及装潢费处理的需要进行审计,或者被告下落不明或拒不应诉。与其他房地产案件相比,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或拒不应诉的比例较高。

  二、商用房屋租赁台同纠纷案件的争议焦点

  1.租赁房屋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此类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一种观点认为,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而建设的房屋,不同于违法建筑,其建设是合法的,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之一。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对建设房屋取得所有权的进一步确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前,建设者对房屋仍然是具有财产所有权的。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出租则是收益的主要方式。故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而建设的房屋,尽管建设是合法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前可以认为具有房屋所有权。但是具有房屋所有权并不等于可以出租房屋,根据《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出租公有房屋必须具有租赁房屋所有权证。”《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出租房屋的必要条件,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一规定中有“依法”的限制词。故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2.判决收回房屋的,当事人未在诉讼中提出要求处理装潢费的,法院应否对装潢费一并处理?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七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退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法院对装潢费用应一并处理;而且,如果法院对装潢费用不予一并处理在收回房屋后,出租人成其他使用人对装潢可能有拆改,承租人另行起诉,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另一种观点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是对装潢费用的处理原则,而法院对装潢费用处理的前提是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主张,如果当事人未在诉讼中提出主张,根据不告不理原则,不应处理,法院进行处理则超越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院如判决收回房屋并处理装潢费用后,至判决生效和执行完毕的一段时间承租人仍在使用房屋,装潢仍需要进行折旧,这样出租人的权益就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3.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是否只能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只能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

  另一种观点认为,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外,如果承租人无过错且实际使用房屋和水、电、煤、电话等设施和接受服务的还应当根据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以补偿或其他形式处理财产争议。

  三、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重点环节

  商用房屋租赁同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应当遵循合同自由、鼓励交易、尊重当事人诉权、法院有限干预等原则,注重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1.审查合同效力。审查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完全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是否属于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规定的无效的民事行为,租赁房屋是否属于《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出租的房屋。一般情况下,可以认定有效的,不应认定无效;可以认定部分无效的,不应认定全部无效。

  2.审查过错责任。审查当事人对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或者违约有无过错,是一方过错还是混合过错,是重大过错还是轻微过错,以及过错对继续履行、财产处理,赔偿损失等方面的影响程度。

  3.审查合同应否继续履行。对于无效房屋租赁合同,当然不再继续履行,对于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鼓励当事人继续履行,如一方因过错而造成违约,另一方坚持终止合同,双方确实没有继续履行的诚意和可能的,应当判决合同终止履行。

  4.审查装潢费处理。如果合同终止履行,当事人对装潢费处理提出主张的,应当要求一方当事人提交装潢工程的决算书和原始单据,并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折旧因素等协商报价。如果协商报价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委托审计。

  5.审查租费处理。对于房屋租金和水、电、煤、电话、服务、押金等其他费用,当事人提出主张的,应予一并处理。

  6.审查约定违约金处理。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应当依照约定违约金处理;如果约定违约金显失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

  7.审查是否需要追加第三人。如果涉及转租的,可能终止合同的,应当将房屋使用人追加为第三人。对于产权人和房屋使用人愿意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可引导双方另行签订附条件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判决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判决生效后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以鼓励交易,减轻当事人的损失。

  8.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对于未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继续履行的,应责令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于房屋租赁合同不规范的,可引导当事人采用标准合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且严重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当事人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共有权证号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土地使用权限取得方式为_____。

  3.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

  4.该房屋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对该房屋的各项基本情况均作了充分了解。该房屋转让后,如发生破漏、开裂等问题由_______方承担维修责任。

  第二条 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元,总金额_____元,大写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项以(现金、支票、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计币_______元。

  第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第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依法成立。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公司执一份。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甲方共有权人意见(签章):______

  (或承租人或上级主管部门)

  代理中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在审判实践中,能不能确认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以及违章建筑的租赁纠纷如何处理等问题是当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审理的难点。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装饰装修的处理,一直是司法审判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吸收各级人民法院和学术界意见基础上,确立了处理此类纠纷的规则:

  1、承租人擅自进行装饰装修,构成侵权,承担侵权责任;

  2、承租人经同意装饰装修,区分情况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

  一是对附合和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作为所有权人享有处分权;已形成附合的装

  饰装修物区分合同无效、合同有效解除、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情形,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

  二是出租人是否对承租人的装饰装修进行补偿,如何补偿,要区分不同情况:

  ⑴合同无效时,出租人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进行补偿;不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的现值损失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照过错承担;

  ⑵合同解除时,由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承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在双方均无过错情形下,由双方依照公平原则分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解除时,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承租人装饰装修的,仍需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予以补偿;合同履行期间届满,出租人取得附合装饰装修物无需补偿。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南京市____的房子租予乙方作为生活使用。 二:租赁期共为_____个月,年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三: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 ___元,付款方式为____ 付。押金为人民币____ ____元。 四: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上网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房间内设有: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热水器 )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或甲方确需收回房屋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五:其他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提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6、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七: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

  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 (以下简称该房屋)。

  1.2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

  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

  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

  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

  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

  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

  百_____十_____元整)。

  4.2 乙方应于每 按月租金的1%支付滞纳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

  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

  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租期内,乙方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2除本合同附件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和乙方留下的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甲方所有。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立即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日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改变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一个月以上的。

  十、违约责任

  10.1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2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

  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损失。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一、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 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3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合 同 附 件

  该房屋的家具、家电及设备清单:

  1、家具:

  床 ____ 张 电视柜 _ __ 个 鞋柜 ___ 个

  床头柜 ___ 个 衣 柜 _ _ 个书桌 _ _ 个

  餐 桌 __ 张 餐 椅 __ __ 把

  2、家电:

  彩电台 洗衣机 台 冰箱个

  微波炉 个 空调个 抽烟机 个

  电热水器个

  3、钥匙:把

  4、表数:

  水表:

  煤气:

  电表: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篇三:南京市租房合同 南京市租房合同

  甲方:(出租人)陶宁 身份证编号:320106197412300414 联系电话:13003418313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编号: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实地看房后,自愿协商达成租房合同如下:

  一、乙方租借甲方雨花区西善桥明华家园b11幢305室的房屋(3室1厅1卫1厨),期限1年(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期满后无条件搬出同时结清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完好地交还甲方提供使用的物品,同时甲方退还居住使用押金给乙方。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应预付租金,家具使用费:合计1600元/月*6个月,计9600元,租住使用押金20xx元(包括家用电器使用押金)。余下6个月租金半年后付清。同时,甲方出具收据凭证给乙方。

  三、乙方在租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南京市有关治安管理条例。服从社区管理,争做

  文明市民。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入住手续。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租住使用的房屋,必须保障其安全,可用,可住的原则。乙方在租期内必须承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有关费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在租期内,不得破坏房屋的结构,不得转租,转让他人居住使用等,甲方发现有权收回租房,不退任何费用。

  六、租赁期间,甲方在出租期未满而停租,应赔偿乙方一个月房租金,乙方在承租期未满而退租,应赔偿甲方一个月房租金。甲乙双方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解除合同的不作违约;不可抗拒因素不做违约。

  七、甲方提供给乙方物品如下:

  以上物品经双方,清点交接无误。如乙方造成甲方的财物被盗,去向不明,火灾损坏等需照 价赔偿。

  八、在租期内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擅自中途终止本合同,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例,造成对方损失,必须赔偿对方有关的直接损失,直至请求法律保护。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写明。

  十、备注: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水表底数:电表底数: 煤气: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附租方内物品及日常费用交接清单一份

《有关房屋租赁合同范文锦集7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文章:

房屋租赁房屋合同04-24

租赁房屋租赁合同06-28

房屋租赁合同法_房屋租赁合同模板06-06

最新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02-04

房屋租赁合同法-房屋租赁合同模板08-24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房屋租赁合同 模板11-25

房屋租赁合同商业房屋05-02

房屋租赁合同街道房屋04-29

小区租赁房屋租赁合同05-05

租赁农村房屋租赁合同05-26

有关房屋租赁合同范文锦集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房屋租赁合同范文锦集7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阜阳市西苑一幢 号 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具体座落方位及四至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

  2、 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及辅助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单位:人民币)

  1、第一年租金为 元,第二年租金为 元,第三年的租金为 元,第四年租金为 元,第五年的租金为 元。

  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一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二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三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三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四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四年下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五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支付第五年下半年租金 元。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物业管理费除外。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在承租期内,甲方将该租赁房屋产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6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装璜,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60 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北京单位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单位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三】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_________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为_________元,第三年为_________元,第四年为_________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兹经双方协议房屋租赁条件如下: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座落在xxx合计面积为平方米建筑物租予乙方

  作为经营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月日,

  租期满租赁关系自然解除,甲方无需另行通知。

  房屋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月租元(人民币大写)付款方式为付。

  第三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水电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租约期满迁出之日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应妥善管理并注意使用房屋,爱惜屋内所留家具与电器等设备,如属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乙方变更或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如有擅改或损失,负还原及赔偿损失之全责。

  3、若房屋内设施及设备自然损坏影响乙方居住,甲方应尽快予以解决,最迟于壹拾伍天内修理完好并交付乙方使用。若超过上述期限,则本着合同租赁期限自动顺延相应时间。

  4、在乙方入住六个月内,甲方不得终止合同,如果终止合同必须赔偿全部乙方装修费用。

  5、租赁建筑物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品等,影响公共安全。

  6、租赁期满当日,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点清交甲方。如乙方逾期不搬,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因业务或居住上需要,应征求甲方同意后才可改善装璜及增加设备。

  8、乙方退租还屋时应将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由处理。

  9、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和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自签约之日起,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双方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应在30天前通知对方,并支付一个月的.租金给对方作为违约金。

  11、甲方需要对上述房产具备公平代理出租之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屋产权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12、乙方在租用其间,甲方如对房屋进行察看,需在进入前向乙方提前通知。

  13、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同意之前,不得擅自将所租房屋租他人使用,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即时收回房屋。

  14、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应商定续租事宜。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条:本合同各项经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本着诚信原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本合同共三页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各执一份为凭以昭信守。

  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X,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X,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X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 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与此相应,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据徐汇法院房产庭统计,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约占该庭受理的房地产案件的三分之一,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和建筑装潢工程纠纷案件基本呈三足鼎立之势。分析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争议焦点和重点环节,有助于促进正确审判该类房地产纠纷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一、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1.从诉讼主体看,原告为出租人、被告为承粗人的占大多数;原告为承租人、被告为出租人的较少;部分案件因存在转租等情况而需要追加第三人。

  2.从诉讼请求看,以给付欠租最为普遍,一般还伴有给付水、电、煤等其他费用、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支付违约金等其他诉讼请求,此种情况与原告为出租人的居多这一情况吻合;原告为承租人的,诉讼请求则以要求赔偿损失的居多。

  3.从合同形式看,普遍为非标准合同,合同内容较为简单、不规范,有的缺乏必要条款,有的合同名称为合作合同、联营合同,租金则以补偿金、净利润等名义,合同普遍未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从合同效力看,无效房屋租赁合同占有相当比例,无效的原因主要是租赁房屋为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其中以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占多数。

  5.从审理期限看,不少案件审理期限较长,造成审理期限较长的原因主要有涉及转租的需要追加第三人,涉及装潢费处理的需要进行审计,或者被告下落不明或拒不应诉。与其他房地产案件相比,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或拒不应诉的比例较高。

  二、商用房屋租赁台同纠纷案件的争议焦点

  1.租赁房屋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此类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一种观点认为,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而建设的房屋,不同于违法建筑,其建设是合法的,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之一。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对建设房屋取得所有权的进一步确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前,建设者对房屋仍然是具有财产所有权的。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出租则是收益的主要方式。故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而建设的房屋,尽管建设是合法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前可以认为具有房屋所有权。但是具有房屋所有权并不等于可以出租房屋,根据《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出租公有房屋必须具有租赁房屋所有权证。”《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出租房屋的必要条件,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一规定中有“依法”的限制词。故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2.判决收回房屋的,当事人未在诉讼中提出要求处理装潢费的,法院应否对装潢费一并处理?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七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退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法院对装潢费用应一并处理;而且,如果法院对装潢费用不予一并处理在收回房屋后,出租人成其他使用人对装潢可能有拆改,承租人另行起诉,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另一种观点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是对装潢费用的处理原则,而法院对装潢费用处理的前提是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主张,如果当事人未在诉讼中提出主张,根据不告不理原则,不应处理,法院进行处理则超越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院如判决收回房屋并处理装潢费用后,至判决生效和执行完毕的一段时间承租人仍在使用房屋,装潢仍需要进行折旧,这样出租人的权益就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3.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是否只能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只能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

  另一种观点认为,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外,如果承租人无过错且实际使用房屋和水、电、煤、电话等设施和接受服务的还应当根据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以补偿或其他形式处理财产争议。

  三、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重点环节

  商用房屋租赁同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应当遵循合同自由、鼓励交易、尊重当事人诉权、法院有限干预等原则,注重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1.审查合同效力。审查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完全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是否属于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规定的无效的民事行为,租赁房屋是否属于《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出租的房屋。一般情况下,可以认定有效的,不应认定无效;可以认定部分无效的,不应认定全部无效。

  2.审查过错责任。审查当事人对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或者违约有无过错,是一方过错还是混合过错,是重大过错还是轻微过错,以及过错对继续履行、财产处理,赔偿损失等方面的影响程度。

  3.审查合同应否继续履行。对于无效房屋租赁合同,当然不再继续履行,对于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鼓励当事人继续履行,如一方因过错而造成违约,另一方坚持终止合同,双方确实没有继续履行的诚意和可能的,应当判决合同终止履行。

  4.审查装潢费处理。如果合同终止履行,当事人对装潢费处理提出主张的,应当要求一方当事人提交装潢工程的决算书和原始单据,并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折旧因素等协商报价。如果协商报价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委托审计。

  5.审查租费处理。对于房屋租金和水、电、煤、电话、服务、押金等其他费用,当事人提出主张的,应予一并处理。

  6.审查约定违约金处理。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应当依照约定违约金处理;如果约定违约金显失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

  7.审查是否需要追加第三人。如果涉及转租的,可能终止合同的,应当将房屋使用人追加为第三人。对于产权人和房屋使用人愿意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可引导双方另行签订附条件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判决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判决生效后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以鼓励交易,减轻当事人的损失。

  8.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对于未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继续履行的,应责令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于房屋租赁合同不规范的,可引导当事人采用标准合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且严重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当事人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共有权证号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土地使用权限取得方式为_____。

  3.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

  4.该房屋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对该房屋的各项基本情况均作了充分了解。该房屋转让后,如发生破漏、开裂等问题由_______方承担维修责任。

  第二条 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元,总金额_____元,大写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项以(现金、支票、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计币_______元。

  第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第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依法成立。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公司执一份。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甲方共有权人意见(签章):______

  (或承租人或上级主管部门)

  代理中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在审判实践中,能不能确认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以及违章建筑的租赁纠纷如何处理等问题是当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审理的难点。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装饰装修的处理,一直是司法审判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吸收各级人民法院和学术界意见基础上,确立了处理此类纠纷的规则:

  1、承租人擅自进行装饰装修,构成侵权,承担侵权责任;

  2、承租人经同意装饰装修,区分情况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

  一是对附合和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作为所有权人享有处分权;已形成附合的装

  饰装修物区分合同无效、合同有效解除、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情形,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

  二是出租人是否对承租人的装饰装修进行补偿,如何补偿,要区分不同情况:

  ⑴合同无效时,出租人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进行补偿;不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的现值损失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照过错承担;

  ⑵合同解除时,由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承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在双方均无过错情形下,由双方依照公平原则分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解除时,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承租人装饰装修的,仍需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予以补偿;合同履行期间届满,出租人取得附合装饰装修物无需补偿。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南京市____的房子租予乙方作为生活使用。 二:租赁期共为_____个月,年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三: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 ___元,付款方式为____ 付。押金为人民币____ ____元。 四: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上网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房间内设有: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热水器 )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或甲方确需收回房屋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五:其他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提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6、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七: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

  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 (以下简称该房屋)。

  1.2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

  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

  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

  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

  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

  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

  百_____十_____元整)。

  4.2 乙方应于每 按月租金的1%支付滞纳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

  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

  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租期内,乙方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2除本合同附件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和乙方留下的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甲方所有。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立即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日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改变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一个月以上的。

  十、违约责任

  10.1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2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

  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损失。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一、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 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3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合 同 附 件

  该房屋的家具、家电及设备清单:

  1、家具:

  床 ____ 张 电视柜 _ __ 个 鞋柜 ___ 个

  床头柜 ___ 个 衣 柜 _ _ 个书桌 _ _ 个

  餐 桌 __ 张 餐 椅 __ __ 把

  2、家电:

  彩电台 洗衣机 台 冰箱个

  微波炉 个 空调个 抽烟机 个

  电热水器个

  3、钥匙:把

  4、表数:

  水表:

  煤气:

  电表: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篇三:南京市租房合同 南京市租房合同

  甲方:(出租人)陶宁 身份证编号:320106197412300414 联系电话:13003418313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编号: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实地看房后,自愿协商达成租房合同如下:

  一、乙方租借甲方雨花区西善桥明华家园b11幢305室的房屋(3室1厅1卫1厨),期限1年(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期满后无条件搬出同时结清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完好地交还甲方提供使用的物品,同时甲方退还居住使用押金给乙方。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应预付租金,家具使用费:合计1600元/月*6个月,计9600元,租住使用押金20xx元(包括家用电器使用押金)。余下6个月租金半年后付清。同时,甲方出具收据凭证给乙方。

  三、乙方在租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南京市有关治安管理条例。服从社区管理,争做

  文明市民。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入住手续。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租住使用的房屋,必须保障其安全,可用,可住的原则。乙方在租期内必须承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有关费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在租期内,不得破坏房屋的结构,不得转租,转让他人居住使用等,甲方发现有权收回租房,不退任何费用。

  六、租赁期间,甲方在出租期未满而停租,应赔偿乙方一个月房租金,乙方在承租期未满而退租,应赔偿甲方一个月房租金。甲乙双方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解除合同的不作违约;不可抗拒因素不做违约。

  七、甲方提供给乙方物品如下:

  以上物品经双方,清点交接无误。如乙方造成甲方的财物被盗,去向不明,火灾损坏等需照 价赔偿。

  八、在租期内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擅自中途终止本合同,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例,造成对方损失,必须赔偿对方有关的直接损失,直至请求法律保护。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写明。

  十、备注: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水表底数:电表底数: 煤气: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附租方内物品及日常费用交接清单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