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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7-05 09:10:06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租赁合同(优)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优)

房屋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之房屋(店面)座落于厦门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室内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上述房屋(店面)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赁期限:

  暂定______年,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乙方每_____应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每次租金必须提前_____天内交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押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壹个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厦门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如中途让给他人转住(用),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 □电话费 □卫生费 □管理服务费。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十一、 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二、 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为______,水表底数为______,煤气表底数为______。

  十三、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国籍: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市___街道___小区x号楼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___个人,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元,按月/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租房合同没到期退房押金退吗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从___年___月___ 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租房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个人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出租房屋座落在,房屋类型为。

  2、房屋面积为平方米,车位面积为平方米,以上全部出租给乙方使用。

  3、房屋权属状况:出租权利所有人姓名,出租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年(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方式

  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乙方每年付租金一次,每次租金需提前30日内预付,每次付款以收据为证,同时甲方交付房屋。

  第四条: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及义务

  1、租赁期间房屋及附属物、设备、设施因自然老化或损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及时修缮。

  2、租赁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收回房屋,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间如遇政策性拆迁或被征用,该房屋所得赔偿及福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4、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互留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住址、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等。

  第五条:其它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若有异议可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5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房屋(间)编码为的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该建筑物共层。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为。出租房屋为(套、间),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每一延迟日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

  出租房屋月租金总额人民币元(大写:元)。

  乙方应于每月日(每季度第个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拖欠租金超过个月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向甲方支付(不超过三个月)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须向乙方开具收据。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甲方不予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情形: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房屋租赁涉及的税款、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支付出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费等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第六条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用途,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居住以外的用途,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及其正常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应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或附属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与他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终止期不得超过原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并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得将转租房屋再行转租。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的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单方依合同约定或依法律规定合法解除本合同的可以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日内迁离出租房屋。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在逾期期间应加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不在此房屋内居住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备案)机构调解或:□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一种,并在□里打“√”)。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通信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如上述地址未约定的,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为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在签订后10日内到原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6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省略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和总价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和成本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和费用的支付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付规则

  1.交付方式: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运输费: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的经济责任

  (1)如产品颜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甲方同意使用,并按质量计价。如不能使用,乙方负责保修、退货和更换。如因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值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2)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必要时,甲方应补足少于该数量的部分。如果甲方不需要,可以退货。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未能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货物总价值_%的罚款。

  (3)如果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负责修理或重新包装,并承担修理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果甲方要求不进行修理或重新包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包装价值_%的违约金。

  (4)当产品交付时间与合同不符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罚款

  (五)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的文件以外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应当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2.甲方的经济责任

  (1)甲方中途变更产品的颜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的,应支付变更部分货款总值(或包装价值)的X%的.罚款。

  (2)如甲方中途退货,应提前与乙方协商。如果乙方同意退货,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退货总价值_%的罚款。如果乙方不同意退货,甲方仍应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3)如甲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材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罚款,如甲方不能提出上述应一直提交的材料,则视为中途退货。

  (4)对于甲方提出的材料,如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日期提货,则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罚款

  (5)如甲方未能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则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如甲方拒绝接收乙方交付或交付的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运输费用及罚款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产品价格需要调整的,必须由双方协商。如因乙方价格问题影响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给出充分的理由。经协商,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解除合同总额的%。

  第九条乙方因生产材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颜色、规格、质量和包装的,应提前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如果一方独立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接收货物,并要求独立变更或修改本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不履行或延迟履行及部分履行合同的原因。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后,本合同不得履行、延期或部分履行,并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两者中选择一个)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所有订单均由乙方交付并由甲方无误地接受,付款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后作废。

  第十四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在本合同后附加章程。所有章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承包商:

  甲方:_____(盖章)乙方: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盖章)负责人:____(盖章)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为支持企业发展,甲方愿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特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第二条租赁期限(本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期 个月

  第三条费用及交纳

  一、租房押金

  1.租房押金交纳标准为50元×租赁房屋总面积。

  2.乙方租赁房屋总面积为52平方米,应交纳租房押金2600元。

  3.乙方提前退房,甲方有权按每提前一个月扣除租房押金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归甲方所有,具体数额依此类推。

  4.乙方在任何情况下欠交租金时,甲方有权直接抵扣租房押金充抵租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5.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以租房押金抵扣。

  二、租金

  1.租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以后的交纳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前十天,标准见附页。

  2.若乙方迟交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收取标准为:

  逾期一个月内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1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一个月以上,不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可以采用协商或法律手段追回乙方所欠各项费用(含滞纳金),其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用房屋内的一切财产(物),自留置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完全履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对留置的财产(物)依法进行处理,由留置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取违约金或留置乙方财产后,不影响乙方项下义务的履行或甲方其他权利的行使。

  3.若乙方提前退房,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收取45天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用以弥补因乙方提前退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自乙方按合同交纳租房押金和租金之日起,按合同向乙方提供室内设施完好的'房屋,否则,按本合同第四条项下的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负责房屋自身的维修(不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除乙方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和不可抗力外,保证房屋不漏雨、倾斜、倒塌等。

  3.承担出租房屋的房产税。

  4.合同期内,在乙方正常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按租房押金的计算方式向乙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房押金和租金。

  6.出现其他违约情况时,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乙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房押金及租金。

  2.使用房屋前,检查好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维护房屋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

  4.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批准后的方案若需更改须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须恢复原状,不能(愿)恢复的,向甲方支付恢复所需的费用,该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同时承担由于恢复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甲方有权批准或不批准乙方所提方案。

  5.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承担承租地域内所发生的事故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用电、防火防盗等),对事故造成的相邻各方及甲方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依法经营,若发生诉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乙方被财产保全导致甲方房屋被查封),乙方应当具实承担。

  9.三资企业承租房屋,除应当接受本合同中乙方项下所有义务外,应当依法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使用费。

  10.乙方不得占用大楼公用面积或在公共区域随意摆放物品,如乙方有特殊需要,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11.乙方不得在承租场所内从事不符合《企业进驻国际创业中心申请审批表》,或未经甲方允许的非高科技开发经营的项目。

  第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乙方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赔偿;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甲方项下的义务时,乙方也享有相应的权力。

  第七条合同期满前,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当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向甲方提出继续承租的要求,经甲方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批准后延续原合同期限或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前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到期自行终止。

  第八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关系如需恢复,须重新协商。

  第九条本合同如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二份,乙方保留一份,自双方签字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效力相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享有。

  出租方:承租方:

  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

  甲方开户银行及账号:乙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述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经营管理的(房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出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租赁房屋位置和面积

  承租人所租赁的房屋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7号,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租赁期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

  4.租金标准及租金总金额

  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月,租赁房屋的季度租

  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季度,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5.租金支付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期内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租金(即首次租金支付)共计: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6.租赁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金额向出租人支付相当于_ __个月租金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7.组成合同文件

  7.1本合同由下列合同文件组成:

  (1)本合同协议书;

  (2)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3)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4)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5)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复印件);

  (6)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上述各组成文件均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按上述排列顺序互相解释和互为补充。如有不一致时,以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7.2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事宜所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合同当事人的其他约定

  8.1

  8.2

  8.3

  9.本合同当事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租赁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11.2合同签订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11.3双方约定本合同自(本合同当事人的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时起生效。

  出租人:(公章)承租人:(公章)

  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合同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具有且仅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租赁通用条款: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房屋租赁的需要共同协商订立的、由双方共同遵守的关于租赁事宜的约定。

  1.2房屋或租赁房屋:是指合同协议书第1条所述房屋。

  1.3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1.4建筑面积:是指租赁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之和。

  1.5租赁期:是指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期限。

  1.6租金:是指承租人为获得对租赁房屋的使用而须支付给出租人的有偿使用费,即使用租赁房屋的对价。

  1.7租金起算日: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租金计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纳租金的起始日期;租金起算日应为租赁期的首日。

  1.8租赁保证金:是指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依约履行各项义务的保证金,在整个租赁期间,租赁保证金应由出租人留置和保管,不用于抵扣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

  1.9房屋装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对承租房屋的内部结构、墙面和内部设备设施的拆改、水电线路改动、房屋内外表面的涂刷、外观改造等行为。

  1.10房屋装饰:是指采用生活用具、布艺摆设、艺术品等不对房屋结构、内外表面和内部设备设施造成拆改或者其他损害的措施来装点房屋。

  1.11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12损失:是指经济损失,除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所述损失均不包含预期经营利润和间接损失。

  1.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租赁法律关系终止时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5双方:双方是指对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合称。

  2.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状况

  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简称“总公司”)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将房屋委托出租人经营管理。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授权,出租人有权将房屋以自己的名义出租给承租人,并且独立承担租赁法律关系中应由出租方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

  承租人确认已知悉所承租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权属关系,且承租人同意:因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应由出租人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均由出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对房屋产权人总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和要求承担任何责任。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否则出租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4.房屋改善

  4.1未经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房屋结构及配套设备设施和物品,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4.2如承租人确有必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则:

  4.2.1承租人须保证其拟进行的装修改造,不应在任何方面实质改变或影响房屋的特性和减少房屋的价值;

  4.2.2承租人应在装修改造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具详细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改造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工期安排、设备设施的安装/拆改方案以及出租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给出租人审核,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承租人应严格依照获准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装修改造和/或安装拆改设备设施;承租人拟实施的行为须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时,除应按本款约定事先报出租人审核并取得书面同意外,还应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各项批准手续;

  4.2.3承租人应保证装修改造等工作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要求,承租人应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并承担因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问题使出租人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3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不作为减轻或免除承租人应就其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的依据。

  5.房屋租赁期

  5.1房屋租赁期是指公历日期,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5.2租赁期满,承租人有意继续承租的,应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至少提前45个日历日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承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就续租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于租赁期届满20个日历日前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3承租人未按5.2条约定期限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视为承租人不继续承租,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一致意见,承租人应自租赁期满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按本租赁通用条款第10条约定返还房屋。

  承租人书面告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或承租人未依约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出租人有权在租赁期满前45个日历日内带领第三方客户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考察,承租人对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

  6.房屋租金

  6.1为了租用租赁房屋,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金应由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以人民币向出租人足额支付。租金的支付无需出租人的请求或通知。

  6.2房屋租金标准是测算应交纳租金的依据,分为日租金标准、月租金标准或年租金标准。出租人与承租人实际执行的租金标准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应根据房屋租金标准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6.3租金支付

  6.3.1在租赁期内,全部租金均应以预付方式支付。

  6.3.2承租人应按照自租金起算日起至租金起算日所归属的自然季度届满之日止的实际天数支付首次租金,并应按照租赁期终止之前最后一个自然季度届至之日起至租赁期终止时的实际天数支付最后一次租金。租金的首次支付时间,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3除第一次的租金支付外,租赁期内的其余租金(包括但不限于最后一次租金),承租人应按自然季度以预付方式支付。承租人应于每租赁年度内每自然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支付当季度租金,如缴付当月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则缴付租金的最后期限截止至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3.4承租人应以现金或支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人直接支付租金;承租人每次应支付租金的数额、日期等具体信息,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5出租人收取租金后,向承租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7.房屋租赁保证金

  7.1房屋租赁保证金是由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如约履行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保证押金。承租人应以现金或者支票方式向出租人交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且在任何时候,承租人都无权把房屋租赁保证金当作租赁协议项下未支付的租金。

  房屋租赁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时间,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7.2在整个租赁期间,房屋租赁保证金应被出租人留置,不用于抵扣承租人欠付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

  7.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将房屋租赁保证金首先用于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抵扣完毕后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由出租人如数返还承租人,出租人不为房屋租赁保证金对承租人负有支付利息、资金占用费等相同性质任何其他费用的义务。

  8.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租赁房屋有关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8.1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话费(承租人自行申报安装的电话除外)、电视收视费、网络通讯费、费由承租人承担,且负责向出租人交纳;前述费用标准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参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署相关协议明确约定前述费用的相关事宜。

  8.2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租赁房屋内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的更新、更换费用及本合同未约定由出租人承担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9.租赁房屋的交付

  9.1出租人应于租赁期开始当日或开始当日起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人。

  9.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房屋交付:

  9.2.1出租人提供的房屋符合合同协议书第1条的规定;

  9.2.2经双方交验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并在《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签字盖章;

  9.2.3出租人将房屋的房门钥匙交付给承租人。

  10.租赁房屋的返还

  10.1自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起,承租人应在五个日历日内返还承租房屋。承租人应在前述时间内,组织与承租人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以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造成损害的合理方式搬离,并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10.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

  10.2.1承租人及关联第三方的`物品、设备和设施依据本合同相关约定搬离租赁房屋,房屋装修、装饰已按本租赁通用条款10.4条约定处理,租赁房屋处于能让第三人使用的状态;

  10.2.2承租人将租赁房屋的房门钥匙交还给出租人,出租人完全自主控制租赁房屋且出租人能够随时自由出入租赁房屋;

  10.2.3出租人与承租人按照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对租赁房屋的附属设施和物品验收完毕。

  10.3承租人返还承租房屋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及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其应当承担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应付违约赔偿金、对房屋以及附属设施和物品未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金。

  10.4出租人与承租人同意: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可选用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租赁房屋的装修: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应拆除其对租赁房屋进行的全部装修装饰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将租赁房屋恢复至交付时原貌(因自然属性导致的损耗除外)。如因承租人的拆除行为造成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在组织与其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拆除或搬离租赁房屋后,无须对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但承租人2应根据人民币元/m(即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整)的标准、按照作为租金结算依据的房屋总面积(见合同协议书第1条)向出租人支付相应数额的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支付时间是自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租赁协议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承租人的拆除和/或搬离过程中,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其拆除和/或搬离行为所导致的所有损失。

  (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除可搬离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外,对租赁房屋的装修的整体或部分均不得拆卸和损毁;

  其中,承租人于承租房屋内自行安装的门窗、锁具、灯具和洁具设备等应与承租房屋一起交付给出租人,出租人不给予承租人任何补偿或赔偿。如因承租人对装修的拆除行为造成租赁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或因承租人在搬离前述物品设备过程中造成租赁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修复损坏或房屋恢复原状所需全部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双方协商一致后所选用的具体方式,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10.5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未经出租人同意仍滞留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包括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承租人不得因此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和请求承担任何费用,并且如因该处置致使出租人负担的任何赔偿、罚金、费用支出和损失等,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支付。同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6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承租人未依约返还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自行切断租赁房屋的水、电、气、热等一切能源供应,有权自行更换租赁房屋钥匙并禁止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再行进入租赁房屋,出租人并有权按照本条10.4和10.5款的约定处理租赁房屋装修和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承租人在任何时候不得就此对出租人提出任何异议,不得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和承担任何补偿、赔偿或者费用支付等法律责任。

  11.租赁房屋的使用

  11.1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租赁房屋的性质以及物业管理规定使用租赁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并尽其最大努力以善意和合理的方式保持租赁房屋及园区内其他房屋的安全及自然完好。承租人任何使用、装饰装修、安装、改造等行为均不得减损租赁房屋原有价值。

  11.2承租人如需在租赁房屋内或其相关区域安装或使用任何水、电设备,必须事先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因承租人的使用需要办理增容手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11.3租赁房屋内的清洁及消防保安工作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应根据行业规范要求和确保租赁房屋完好的需要,对自用物业定期进行清洁、维护。承租人须保持所使用范围内的给排水系统畅通完好,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下水道堵塞或破损时,应报请出租人进行清洁和修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1.4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贮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污染物等危险物品。研发、生产中产生的异味要妥善处理和排除,不得扩散到公共区域或毗连区域。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租人独立对第三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给出租人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金、利息等),承租人应予以赔偿。承租人不得在承租房屋地面放置超过设计荷载的物品,出租人批准承租人搬进的营业机具和机械设备应放置在托架上,托架应按出租人的要求安置并足以防止震动和产生噪音干扰其他租户,置办托架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5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开展的各项活动,应遵守行政管理机关关于住宅区环境噪音管理的各项规定。

  11.6在租赁期限内,如发生任何与租赁房屋相关的、对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除非该损害系因出租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否则承租人应确保使出租人不承担任何相关的索赔、责任、损害、损失或费用支出,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12.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12.1承租人应保证承租人及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不正当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和物品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向出租人支付维修费用,并就因此造成出租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所列价格作为维修费用或赔偿责任计算依据)。如承租人拒不维修也不支付维修费用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出租人可自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放弃就费用金额提出异议的权利。

  12.2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及非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损坏或故障的,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承租人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进行修复。出租人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仍未对承租人的维修通知做出任何回应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承租人提供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后,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改善和自行增置的物品、设备和用具及自用设备、设施、物品,出租人不承担维修、维护义务。

  租赁房屋内原有设施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更新、更换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2.3对于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及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2.4对通过承租房屋的水、电、蒸气、通讯等管道和其它公共设施,出租人在事先通知承租人后,有权派工作人员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进行有关检查、维修或改建工程,承租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但在遇到紧急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及匪险等)时,出租人可在未事先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进行事故处理,并有权暂时终止任何设施运行以进行维修。

  13.转租或提供他人使用

  13.1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将本合同项下所租赁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也不能以转让、转借、转包等任何有偿或无偿方式事实上导致租赁房屋由第三方使用。

  13.2经出租人事先书面许可,承租人可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承租人应在转租前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将转租申请及转承租的第三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承租人的关联关系、营业内容、资产状况等)书面告知出租人。

  13.3无论是否经过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转租的,就租赁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义务仍由承租人对出租人履行并承担责任,就转承租的第三方的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行为,承租人应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对出租人承担义务和责任。承租人与转承租的第三方就转租事宜所签署的协议,其内容不得与本协议的内容相冲突或背离,且该协议的效力受制于本协议的效力,其不得脱离本协议而独立存在。

  14.合同的解除

  14.1经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4.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情形发生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4.3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3.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3.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严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

  14.3.3交付的房屋严重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

  14.4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4.1迟延支付租金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4.2承租人未按时支付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取暖费等),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的(含本数);

  14.4.3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予第三人或事实上导致由第三人使用租赁房屋的;

  14.4.4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14.4.5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14.4.6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违反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规定,经告知后仍不改正的。

  14.5因本条15.3款和15.4款的规定解除合同时,解除权人对违约方不承担支付任何补偿、赔偿、违约金、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其他任何支出的义务;违约方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解除权人支付相当于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并且解除权人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行为以及合同解除所受到的全部损害和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部分,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5.违约责任

  15.1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

  同约定的月租金的1%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2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出租人支付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3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承租人,将已收取的租金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和其他各项费用后的余额退还承租人,并支付给承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15.4承租人未按约定承租房屋,或者在租赁期内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出租人,并支付给出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对于承租人已交付给出租人的租金,出租人在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其他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还有剩余的,出租人应将该余额退还给承租人;承租人已交付的租金不足支付前述总金额的部分,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补交。

  15.5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交付房屋一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5.6由于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房屋或园区内其他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发生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负责赔偿出租人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16.无权代理

  由出租人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出租人代理人和承租人应在出租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出租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出租人书面追认的,对出租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17.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得到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20个日历日内,提供事件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18.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9.其他约定事项

  19.1承租人承诺:在承租期内,承租人的关联方、员工、代表、代理人、承租人访客和受承租人雇佣的第三方(统称“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对承租房屋采取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装饰、装修、毁损等,均视为是承租人行为,由承租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对出租人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19.2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的物品,由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自行负责保管。

  19.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项下需要送达的所有通知或者其他文件均应通过专人送达方式或邮寄(邮资预付)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至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按照上述方法送达的通知或文件应按以下约定确定送达及送达时间,即以专人送达的,在送达至收件方的法定地址时;以邮寄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的,则在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以足够邮资或足够快递费用寄出时起的第五个工作日。

  本合同文首所述出租人或承租人的企业名称、法定地址或联系人如发生变更的,发生变更一方应自变更时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变更方公章)通知相对方;否则相对方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并根据前述约定进行送达的,发生变更一方不得以变更事项对送达提出任何异议。

  19.5本合同及其附件仅约束双方,并且构成双方就本合同的标的事项的完整的不可分割的合同,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合同标的事项所做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或其他往来函件。

  19.6本合同具有可分割性,即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

  19.7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其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三份。

  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

  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房屋租赁合同9

  本合同的当事双方是: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某某办公楼事宜,签订《某某办公楼租赁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__市、__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

  第二章

  合同文件

  第三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甲方提供的某某(装修/未装修)办公室内建筑指标说明(附件一)

  2.甲方提供的某某办公楼层平面图(附件二)

  3.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三)

  4.乙方提供的环境保护告知与承诺(附件四)

  5.乙方提供的防汛防台、生产、防火和社会治安安全责任书(附件五)

  第三章

  双方法律地位

  第四条

  甲方系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负责__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第五条

  乙方将在园区投资建立从事实验室产品的销售。

  第四章

  某某办公楼面积及租期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出租__路____号,__楼__座,建筑面积共计约为____平方米,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作为乙方项目办公的场所。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租赁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租期为__个月,即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日止。

  第五章

  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第八条

  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的租金为每月____元人民币,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首笔租金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支付,以后支付日期为每三个月后的同一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开立账户,并保证在合同核定的租金支付日前公司帐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房屋租金将由银行进行代扣,乙方须与银行签订房屋租金《收款委托协议》。物业管理由甲方委托__公司进行管理,具体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___元人民币(约合三个月的某某办公楼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待租赁期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将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交还甲方后,该款项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不计息),但如出现乙方应赔偿甲方之情形,则在甲、乙双方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才退还乙方,且甲方有权从中扣除赔偿款额。如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及时交纳保证金,如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仍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使用的水、电、通讯等的公用事业费用,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及《管理公约》的收费标准计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使用的停车位的具体费用和付费方法按《物业管理委托协议》规定及实际实施情况办理。

  第六章

  某某办公楼使用

  第十二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十五天内正式开出某某办公楼《入住通知书》给乙方,以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交付乙方使用。

  第十三条

  乙方应于接到甲方开出的某某办公楼《入住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装修并正式进驻,否则甲方有权为乙方另行安排租赁场地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其所租某某办公楼范围以外的部分;?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改变其所租用某某办公楼用途;?乙方保证在此某某办公楼内从事的项目不会对周围及园区环境构成任何污染。乙方若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包括供电、供水、电讯、雨水排放、污水排放管线的接口、空调、室内装修及停车场所、区内道路、电梯、楼梯过道等。乙方不可以任何方式损坏配套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六条

  本合同第六条所指某某办公楼仅用于乙方依照合同第五条所述用途自用办公,乙方不得将其转租、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第十七条

  乙方对某某办公楼的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方可实施。乙方在安装设备、管道等设施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涉及相邻业主所属部位的,应征得相邻业主的同意,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某某办公楼。如有违反,乙方应负责排除妨碍和恢复原状,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八条

  乙方所租赁的某某办公楼在使用期间与他方发生相邻关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将本合同第六条所述某某办公楼全部或部分空置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将空置部分收回。

  第二十条

  某某办公楼的外墙和屋顶不得擅自搭建任何附加建(构)筑物。有关某某办公楼公用部位管理、区内环境管理等工作均以《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为准办理。乙方在使用本合同所定的某某办公楼时,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委托协议》。

  第二十一条甲方需要在乙方所租赁的某某办公楼内进行配套设施作业的,应事先通报乙方;造成乙方机器设备损坏的,甲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或存放在某某办公楼中。如有违反,或对相邻业主造成影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结构,如特殊需要并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建筑结构的,租赁期满后,乙方负责修复。

  第二十四条

  由于乙方改变建筑结构,如屋面、外墙面等,其保修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支付甲方预留的原施工单位保修金的等额数量。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应将其所租赁的某某办公楼恢复出租前的原样。甲乙双方在租赁期满之日后的十五天内正式办理某某办公楼的退租交接。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核查某某办公楼及其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正常损耗外的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七章

  续期及合同终止

  第二十六条

  如乙方未满租赁期需提前退租,应在提前退租日的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提前退租书面通知,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甲方应于接到乙方的提前退租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接洽,协商具体的提前退租事宜。

  第二十七条

  如乙方要求延长本合同租赁期限的,应在不迟于某某办公楼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的,应在不迟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甲方应于接到乙方的退租通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接洽,协商具体的退租事宜。

  第二十九条

  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在乙方某某办公楼租赁期满后无法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某某办公楼的,乙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按本合同所定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

  第八章

  违约

  第三十条

  除本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

  2.未事先通报乙方而在乙方租赁的某某办公楼内作业造成乙方机器设备损坏;

  3.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

  第三十一条

  除本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损坏各类配套设施;

  2.因其对某某办公楼的使用或对建筑结构的改动而影响他方正常使用某某办公楼或损坏房产;

  3.未按规定将租赁某某办公楼交还甲方;

  4.未按期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5.未按规定时间装修和进驻的`

  6.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三十二条

  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违约金计算,违约金将用以下计算方法得出的金额:

  1.日违约金为300元人民币;

  2.违约天数=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违约之日止的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第三十三条

  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第三十四条

  违约金、赔偿金的付款币种为人民币。

  第三十五条

  违约金、赔偿金最迟于违约方被通知之日起十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金、赔偿金最迟应于当月月底以前付清。

  第三十六条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或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款项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某某办公楼并不退还保证金,乙方同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章

  其它

  第三十七条

  在租赁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就,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_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10

  出租方房东: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承租方房客: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兹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___2栋7号户型:门面房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______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______元整,由乙方按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租期内,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__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并将____年__月__日以前水、电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乙方概不承担,租期内水、电等一切费用有乙方自付,按时交纳、如按时不交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如发生房屋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修,需经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当面检查,一切正常交给乙方使用,租期内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______元,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元,如乙方违约,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九、租期内乙方如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应有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一、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水表底数:______吨;电表底数:______度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租赁合同11

  出租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本人座落在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人房屋租给乙方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视乙方实际需要而定。现暂定为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日止。合同期间,单方不能随意更改、撕毁合同,也不能将房屋转让给他人租用。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续约,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在没有违约以及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安排下轮出租。

  三、每月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签订合同时,乙方需交押金__________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后,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甲方必须将押金无条件退还给乙方。

  四、租金交付方式:按月交付,每个月的_____日前交清当月房租。逾期不交的,每天加收滞纳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超过_____天以违约论处,合同自行终止,原交押金不予退还。

  五、乙方在租用房屋期间所使用的水电费闭路电视费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礼貌、保持良好的'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七、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规定变化或工程实际需要而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均不以违约论处。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位于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第二条 租赁用途

  该房屋用途仅为租赁住房,乙方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3.1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按 (年/月) 支付给甲方。

  3.2 乙方应付给甲方押金(人民币) 元整,作为房屋内部设施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综合保证金。于租赁期限期满甲乙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押金无息退还。

  3.3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 房屋交付日期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无产权纠纷,如有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事宜的,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并提交相关证件等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出租后如有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7.1 房屋重大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7.2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7.3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 租赁期满

  8.1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8.2 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房租,则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9.2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9.3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如一方擅自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租赁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1.2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3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1.5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6 其他约定: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_________设备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需续租,双方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以上设备的租金合计____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支付时间和金额:

  (1)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元。

  (2)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元。

  (3)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元。

  (4)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元。

  3、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_________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租赁期满,双方结清费用后,甲方应立即退还乙方。

  4、租金优惠:_________。

  5、以上费用付至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的账户:

  甲方指定的账户:

  用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乙方指定的账户:

  用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第四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甲方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不拥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

  4、设备租赁期满,甲方出卖租赁设备时,乙方拥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交付和验收

  1、交付地点:乙方指定,乙方指定的地点为_________。

  2、交付方式:由甲方交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员,乙方指定的人员为_________。

  3、乙方应自收货时起48小时内在交付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完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或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包含安全、环保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付日起一个月内将上述情况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保障的处理,确保机设备状态完好。

  2、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3、乙方设备因故障不能使用的,甲方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的30%),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

  2、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乙方责任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跟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3、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第十条联系地址(送达地址)和争议解决

  1、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邮编_________,手机_________。甲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应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文件退回的视为送达;甲方变更地址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的应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文件退回的视为送达。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书面通知乙方,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1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工作单位:____

  住址: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工作单位:____

  住址: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单元____层____室,房屋结构为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还有地下室一间。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在交付乙方房产证的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____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____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乙方: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方就本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请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1.1甲方同意为乙方光伏发电项目搭建该房屋的屋顶,总面积为平方米。具体位置和施工分布见项目计划。

  1.2甲方应提供乙方使用的屋面及配套设备的规划图..

  1.3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系统建设所需的所有技术文件。包括成套建筑施工图、屋面承重证明、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资料,并安排相应技术人员与乙方对接..

  二、合同期限、屋面租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2.1合同期限为年,逐年递增。

  2.2屋面租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甲方出租项目计划中标明的屋面,乙方将以人民币/m2的价格出租项目计划中标明的屋面,租期为26年。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时,支付前五年租金,屋顶租金每五年支付一次。计算出的屋顶租金将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2.3乙方安装光伏发电项目的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日历天。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承诺对项目使用的房屋的屋顶拥有持续合法的权利,并有权根据合同约定为乙方使用。如有第三方主张屋顶的合法处置权,给乙方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3.2甲方承诺向乙方交付屋顶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规划图、屋顶配套文件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电气线路图纸的复印件,以确保乙方的工程施工使用。

  3.3配合乙方完成场地勘察和尺寸测量,书面确认乙方获得的'相关设计资料和场地基础资料,并与乙方确认场地具备全面开工条件。如果乙方需要在屋顶架设电线和设备,甲方应提供方便乙方工作人员进出,并配合乙方在外墙和内墙提供布线、线槽/管道和管井等空间。

  3.4甲方应在工程施工前确保房屋屋顶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特别是防水和防漏处理,并负责房屋屋顶的定期安全检查和维护。甲方应在每次定期检修前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共同保护安装在屋顶的设备。

  3.5甲方应做好必要的防盗工作。

  3.6甲方同意并配合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该房屋的屋顶,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该房屋屋顶的正常使用。

  3.7为确保公共安全,在合同期内,在争议或纠纷最终解决之前,甲乙双方不得采取任何措施妨碍发电的安全正常运行。

  3.8由于乙方对电站投资巨大,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还应按合同约定将乙方的电站转让或继续出租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的屋顶。

  4.3因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需要,乙方有权将屋顶移交给乙方下属单位(子公司、分公司等)。),其关联公司或其他联营、共用第三方,或与关联公司及其他联营第三方共同用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4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及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电站建成后,电站的产权归乙方所有,相应的收益权和知识产权也归乙方所有..甲方需要改变乙方设备及配套设施所在建筑的形式或结构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拆除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拆除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光伏发电设备安装使用后,如乙方发现屋顶或配套设施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检查和维护。

  4.6因安装光伏发电设备,乙方需要对房屋屋顶进行空间分隔和设备安装的,应通知甲方,安装后的施工结果不得影响或损害甲方整体美观..

  4.7甲方因房屋拆迁需要将屋顶光伏发电设备拆除安装至新屋顶的,拆除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协商确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4.8因乙方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导致甲方屋顶损坏或维修的,应进行维修。

  4.9乙方应保证安装在甲方屋顶的光伏发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防雷措施。

  4.10乙方应保证其安装的光伏发电设备的运行能与公共电网和甲方自有发电机组的运行自由切换。当光伏发电设备无法正常发电时,甲方可在光伏发电设备停止运行的十分钟内切换到公共电网或启动自备发电机组,以保证甲方正常办公和运营活动..

  五、声明

  5.1甲乙双方已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5.2甲乙双方对其提供的合作内容负责。

  5.3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的,所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合作和协助都是免费的。

  六、合同中止

  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终止:

  6.1本合同期限届满。

  6.2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如果任何一方想无过失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提前终止合同。

  6.3乙方安装的光伏发电设备连续数次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发电,影响甲方办公和运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6.4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拆除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但不得损坏甲方屋顶原有设施。如因拆除相关设备导致屋顶损坏或渗漏,乙方应自费修复。

  6.5如甲方违反协议,干扰乙方正常使用屋顶,或采取措施阻碍乙方安全发电和正常运行,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否则,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电费。如乙方未及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供电,甲方按逾期付款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3.甲方不得损坏乙方的设备和设施,否则应负责一切赔偿。

  八、争端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条款范围内的任何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不可抗力

  如果双方因地震、火灾、战争、罢工等自然灾害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双方应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终止。

  十、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xxx年xx月xx日 日期: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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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优)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优)

房屋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之房屋(店面)座落于厦门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室内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上述房屋(店面)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赁期限:

  暂定______年,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乙方每_____应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每次租金必须提前_____天内交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押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壹个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厦门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如中途让给他人转住(用),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 □电话费 □卫生费 □管理服务费。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十一、 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二、 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为______,水表底数为______,煤气表底数为______。

  十三、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国籍: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市___街道___小区x号楼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___个人,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元,按月/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租房合同没到期退房押金退吗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从___年___月___ 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租房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个人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出租房屋座落在,房屋类型为。

  2、房屋面积为平方米,车位面积为平方米,以上全部出租给乙方使用。

  3、房屋权属状况:出租权利所有人姓名,出租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年(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方式

  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乙方每年付租金一次,每次租金需提前30日内预付,每次付款以收据为证,同时甲方交付房屋。

  第四条: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及义务

  1、租赁期间房屋及附属物、设备、设施因自然老化或损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及时修缮。

  2、租赁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收回房屋,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间如遇政策性拆迁或被征用,该房屋所得赔偿及福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4、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互留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住址、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等。

  第五条:其它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若有异议可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5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房屋(间)编码为的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该建筑物共层。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为。出租房屋为(套、间),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每一延迟日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

  出租房屋月租金总额人民币元(大写:元)。

  乙方应于每月日(每季度第个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拖欠租金超过个月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向甲方支付(不超过三个月)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须向乙方开具收据。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甲方不予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情形: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房屋租赁涉及的税款、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支付出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费等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第六条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用途,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居住以外的用途,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及其正常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应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或附属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与他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终止期不得超过原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并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得将转租房屋再行转租。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的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单方依合同约定或依法律规定合法解除本合同的可以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日内迁离出租房屋。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在逾期期间应加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不在此房屋内居住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备案)机构调解或:□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一种,并在□里打“√”)。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通信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如上述地址未约定的,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为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在签订后10日内到原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6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省略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和总价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和成本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和费用的支付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付规则

  1.交付方式: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运输费: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的经济责任

  (1)如产品颜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甲方同意使用,并按质量计价。如不能使用,乙方负责保修、退货和更换。如因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值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2)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必要时,甲方应补足少于该数量的部分。如果甲方不需要,可以退货。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未能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货物总价值_%的罚款。

  (3)如果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负责修理或重新包装,并承担修理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果甲方要求不进行修理或重新包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包装价值_%的违约金。

  (4)当产品交付时间与合同不符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罚款

  (五)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的文件以外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应当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2.甲方的经济责任

  (1)甲方中途变更产品的颜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的,应支付变更部分货款总值(或包装价值)的X%的.罚款。

  (2)如甲方中途退货,应提前与乙方协商。如果乙方同意退货,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退货总价值_%的罚款。如果乙方不同意退货,甲方仍应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3)如甲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材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罚款,如甲方不能提出上述应一直提交的材料,则视为中途退货。

  (4)对于甲方提出的材料,如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日期提货,则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罚款

  (5)如甲方未能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则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如甲方拒绝接收乙方交付或交付的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运输费用及罚款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产品价格需要调整的,必须由双方协商。如因乙方价格问题影响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给出充分的理由。经协商,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解除合同总额的%。

  第九条乙方因生产材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颜色、规格、质量和包装的,应提前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如果一方独立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接收货物,并要求独立变更或修改本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不履行或延迟履行及部分履行合同的原因。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后,本合同不得履行、延期或部分履行,并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两者中选择一个)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所有订单均由乙方交付并由甲方无误地接受,付款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后作废。

  第十四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在本合同后附加章程。所有章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承包商:

  甲方:_____(盖章)乙方: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盖章)负责人:____(盖章)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为支持企业发展,甲方愿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特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第二条租赁期限(本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期 个月

  第三条费用及交纳

  一、租房押金

  1.租房押金交纳标准为50元×租赁房屋总面积。

  2.乙方租赁房屋总面积为52平方米,应交纳租房押金2600元。

  3.乙方提前退房,甲方有权按每提前一个月扣除租房押金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归甲方所有,具体数额依此类推。

  4.乙方在任何情况下欠交租金时,甲方有权直接抵扣租房押金充抵租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5.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以租房押金抵扣。

  二、租金

  1.租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以后的交纳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前十天,标准见附页。

  2.若乙方迟交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收取标准为:

  逾期一个月内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1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一个月以上,不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可以采用协商或法律手段追回乙方所欠各项费用(含滞纳金),其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用房屋内的一切财产(物),自留置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完全履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对留置的财产(物)依法进行处理,由留置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取违约金或留置乙方财产后,不影响乙方项下义务的履行或甲方其他权利的行使。

  3.若乙方提前退房,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收取45天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用以弥补因乙方提前退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自乙方按合同交纳租房押金和租金之日起,按合同向乙方提供室内设施完好的'房屋,否则,按本合同第四条项下的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负责房屋自身的维修(不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除乙方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和不可抗力外,保证房屋不漏雨、倾斜、倒塌等。

  3.承担出租房屋的房产税。

  4.合同期内,在乙方正常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按租房押金的计算方式向乙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房押金和租金。

  6.出现其他违约情况时,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乙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房押金及租金。

  2.使用房屋前,检查好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维护房屋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

  4.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批准后的方案若需更改须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须恢复原状,不能(愿)恢复的,向甲方支付恢复所需的费用,该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同时承担由于恢复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甲方有权批准或不批准乙方所提方案。

  5.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承担承租地域内所发生的事故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用电、防火防盗等),对事故造成的相邻各方及甲方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依法经营,若发生诉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乙方被财产保全导致甲方房屋被查封),乙方应当具实承担。

  9.三资企业承租房屋,除应当接受本合同中乙方项下所有义务外,应当依法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使用费。

  10.乙方不得占用大楼公用面积或在公共区域随意摆放物品,如乙方有特殊需要,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11.乙方不得在承租场所内从事不符合《企业进驻国际创业中心申请审批表》,或未经甲方允许的非高科技开发经营的项目。

  第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乙方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赔偿;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甲方项下的义务时,乙方也享有相应的权力。

  第七条合同期满前,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当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向甲方提出继续承租的要求,经甲方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批准后延续原合同期限或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前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到期自行终止。

  第八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关系如需恢复,须重新协商。

  第九条本合同如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二份,乙方保留一份,自双方签字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效力相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享有。

  出租方:承租方:

  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

  甲方开户银行及账号:乙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述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经营管理的(房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出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租赁房屋位置和面积

  承租人所租赁的房屋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7号,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租赁期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

  4.租金标准及租金总金额

  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月,租赁房屋的季度租

  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季度,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5.租金支付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期内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租金(即首次租金支付)共计: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6.租赁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金额向出租人支付相当于_ __个月租金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7.组成合同文件

  7.1本合同由下列合同文件组成:

  (1)本合同协议书;

  (2)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3)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4)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5)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复印件);

  (6)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上述各组成文件均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按上述排列顺序互相解释和互为补充。如有不一致时,以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7.2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事宜所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合同当事人的其他约定

  8.1

  8.2

  8.3

  9.本合同当事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租赁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11.2合同签订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11.3双方约定本合同自(本合同当事人的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时起生效。

  出租人:(公章)承租人:(公章)

  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合同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具有且仅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租赁通用条款: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房屋租赁的需要共同协商订立的、由双方共同遵守的关于租赁事宜的约定。

  1.2房屋或租赁房屋:是指合同协议书第1条所述房屋。

  1.3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1.4建筑面积:是指租赁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之和。

  1.5租赁期:是指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期限。

  1.6租金:是指承租人为获得对租赁房屋的使用而须支付给出租人的有偿使用费,即使用租赁房屋的对价。

  1.7租金起算日: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租金计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纳租金的起始日期;租金起算日应为租赁期的首日。

  1.8租赁保证金:是指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依约履行各项义务的保证金,在整个租赁期间,租赁保证金应由出租人留置和保管,不用于抵扣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

  1.9房屋装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对承租房屋的内部结构、墙面和内部设备设施的拆改、水电线路改动、房屋内外表面的涂刷、外观改造等行为。

  1.10房屋装饰:是指采用生活用具、布艺摆设、艺术品等不对房屋结构、内外表面和内部设备设施造成拆改或者其他损害的措施来装点房屋。

  1.11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12损失:是指经济损失,除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所述损失均不包含预期经营利润和间接损失。

  1.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租赁法律关系终止时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5双方:双方是指对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合称。

  2.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状况

  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简称“总公司”)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将房屋委托出租人经营管理。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授权,出租人有权将房屋以自己的名义出租给承租人,并且独立承担租赁法律关系中应由出租方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

  承租人确认已知悉所承租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权属关系,且承租人同意:因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应由出租人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均由出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对房屋产权人总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和要求承担任何责任。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否则出租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4.房屋改善

  4.1未经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房屋结构及配套设备设施和物品,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4.2如承租人确有必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则:

  4.2.1承租人须保证其拟进行的装修改造,不应在任何方面实质改变或影响房屋的特性和减少房屋的价值;

  4.2.2承租人应在装修改造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具详细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改造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工期安排、设备设施的安装/拆改方案以及出租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给出租人审核,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承租人应严格依照获准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装修改造和/或安装拆改设备设施;承租人拟实施的行为须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时,除应按本款约定事先报出租人审核并取得书面同意外,还应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各项批准手续;

  4.2.3承租人应保证装修改造等工作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要求,承租人应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并承担因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问题使出租人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3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不作为减轻或免除承租人应就其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的依据。

  5.房屋租赁期

  5.1房屋租赁期是指公历日期,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5.2租赁期满,承租人有意继续承租的,应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至少提前45个日历日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承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就续租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于租赁期届满20个日历日前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3承租人未按5.2条约定期限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视为承租人不继续承租,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一致意见,承租人应自租赁期满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按本租赁通用条款第10条约定返还房屋。

  承租人书面告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或承租人未依约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出租人有权在租赁期满前45个日历日内带领第三方客户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考察,承租人对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

  6.房屋租金

  6.1为了租用租赁房屋,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金应由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以人民币向出租人足额支付。租金的支付无需出租人的请求或通知。

  6.2房屋租金标准是测算应交纳租金的依据,分为日租金标准、月租金标准或年租金标准。出租人与承租人实际执行的租金标准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应根据房屋租金标准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6.3租金支付

  6.3.1在租赁期内,全部租金均应以预付方式支付。

  6.3.2承租人应按照自租金起算日起至租金起算日所归属的自然季度届满之日止的实际天数支付首次租金,并应按照租赁期终止之前最后一个自然季度届至之日起至租赁期终止时的实际天数支付最后一次租金。租金的首次支付时间,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3除第一次的租金支付外,租赁期内的其余租金(包括但不限于最后一次租金),承租人应按自然季度以预付方式支付。承租人应于每租赁年度内每自然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支付当季度租金,如缴付当月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则缴付租金的最后期限截止至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3.4承租人应以现金或支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人直接支付租金;承租人每次应支付租金的数额、日期等具体信息,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5出租人收取租金后,向承租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7.房屋租赁保证金

  7.1房屋租赁保证金是由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如约履行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保证押金。承租人应以现金或者支票方式向出租人交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且在任何时候,承租人都无权把房屋租赁保证金当作租赁协议项下未支付的租金。

  房屋租赁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时间,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7.2在整个租赁期间,房屋租赁保证金应被出租人留置,不用于抵扣承租人欠付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

  7.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将房屋租赁保证金首先用于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抵扣完毕后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由出租人如数返还承租人,出租人不为房屋租赁保证金对承租人负有支付利息、资金占用费等相同性质任何其他费用的义务。

  8.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租赁房屋有关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8.1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话费(承租人自行申报安装的电话除外)、电视收视费、网络通讯费、费由承租人承担,且负责向出租人交纳;前述费用标准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参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署相关协议明确约定前述费用的相关事宜。

  8.2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租赁房屋内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的更新、更换费用及本合同未约定由出租人承担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9.租赁房屋的交付

  9.1出租人应于租赁期开始当日或开始当日起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人。

  9.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房屋交付:

  9.2.1出租人提供的房屋符合合同协议书第1条的规定;

  9.2.2经双方交验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并在《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签字盖章;

  9.2.3出租人将房屋的房门钥匙交付给承租人。

  10.租赁房屋的返还

  10.1自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起,承租人应在五个日历日内返还承租房屋。承租人应在前述时间内,组织与承租人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以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造成损害的合理方式搬离,并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10.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

  10.2.1承租人及关联第三方的`物品、设备和设施依据本合同相关约定搬离租赁房屋,房屋装修、装饰已按本租赁通用条款10.4条约定处理,租赁房屋处于能让第三人使用的状态;

  10.2.2承租人将租赁房屋的房门钥匙交还给出租人,出租人完全自主控制租赁房屋且出租人能够随时自由出入租赁房屋;

  10.2.3出租人与承租人按照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对租赁房屋的附属设施和物品验收完毕。

  10.3承租人返还承租房屋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及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其应当承担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应付违约赔偿金、对房屋以及附属设施和物品未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金。

  10.4出租人与承租人同意: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可选用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租赁房屋的装修: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应拆除其对租赁房屋进行的全部装修装饰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将租赁房屋恢复至交付时原貌(因自然属性导致的损耗除外)。如因承租人的拆除行为造成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在组织与其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拆除或搬离租赁房屋后,无须对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但承租人2应根据人民币元/m(即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整)的标准、按照作为租金结算依据的房屋总面积(见合同协议书第1条)向出租人支付相应数额的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支付时间是自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租赁协议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承租人的拆除和/或搬离过程中,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其拆除和/或搬离行为所导致的所有损失。

  (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除可搬离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外,对租赁房屋的装修的整体或部分均不得拆卸和损毁;

  其中,承租人于承租房屋内自行安装的门窗、锁具、灯具和洁具设备等应与承租房屋一起交付给出租人,出租人不给予承租人任何补偿或赔偿。如因承租人对装修的拆除行为造成租赁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或因承租人在搬离前述物品设备过程中造成租赁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修复损坏或房屋恢复原状所需全部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双方协商一致后所选用的具体方式,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10.5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未经出租人同意仍滞留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包括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承租人不得因此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和请求承担任何费用,并且如因该处置致使出租人负担的任何赔偿、罚金、费用支出和损失等,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支付。同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6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承租人未依约返还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自行切断租赁房屋的水、电、气、热等一切能源供应,有权自行更换租赁房屋钥匙并禁止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再行进入租赁房屋,出租人并有权按照本条10.4和10.5款的约定处理租赁房屋装修和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承租人在任何时候不得就此对出租人提出任何异议,不得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和承担任何补偿、赔偿或者费用支付等法律责任。

  11.租赁房屋的使用

  11.1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租赁房屋的性质以及物业管理规定使用租赁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并尽其最大努力以善意和合理的方式保持租赁房屋及园区内其他房屋的安全及自然完好。承租人任何使用、装饰装修、安装、改造等行为均不得减损租赁房屋原有价值。

  11.2承租人如需在租赁房屋内或其相关区域安装或使用任何水、电设备,必须事先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因承租人的使用需要办理增容手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11.3租赁房屋内的清洁及消防保安工作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应根据行业规范要求和确保租赁房屋完好的需要,对自用物业定期进行清洁、维护。承租人须保持所使用范围内的给排水系统畅通完好,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下水道堵塞或破损时,应报请出租人进行清洁和修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1.4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贮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污染物等危险物品。研发、生产中产生的异味要妥善处理和排除,不得扩散到公共区域或毗连区域。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租人独立对第三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给出租人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金、利息等),承租人应予以赔偿。承租人不得在承租房屋地面放置超过设计荷载的物品,出租人批准承租人搬进的营业机具和机械设备应放置在托架上,托架应按出租人的要求安置并足以防止震动和产生噪音干扰其他租户,置办托架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5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开展的各项活动,应遵守行政管理机关关于住宅区环境噪音管理的各项规定。

  11.6在租赁期限内,如发生任何与租赁房屋相关的、对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除非该损害系因出租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否则承租人应确保使出租人不承担任何相关的索赔、责任、损害、损失或费用支出,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12.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12.1承租人应保证承租人及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不正当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和物品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向出租人支付维修费用,并就因此造成出租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所列价格作为维修费用或赔偿责任计算依据)。如承租人拒不维修也不支付维修费用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出租人可自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放弃就费用金额提出异议的权利。

  12.2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及非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损坏或故障的,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承租人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进行修复。出租人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仍未对承租人的维修通知做出任何回应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承租人提供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后,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改善和自行增置的物品、设备和用具及自用设备、设施、物品,出租人不承担维修、维护义务。

  租赁房屋内原有设施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更新、更换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2.3对于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及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2.4对通过承租房屋的水、电、蒸气、通讯等管道和其它公共设施,出租人在事先通知承租人后,有权派工作人员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进行有关检查、维修或改建工程,承租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但在遇到紧急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及匪险等)时,出租人可在未事先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进行事故处理,并有权暂时终止任何设施运行以进行维修。

  13.转租或提供他人使用

  13.1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将本合同项下所租赁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也不能以转让、转借、转包等任何有偿或无偿方式事实上导致租赁房屋由第三方使用。

  13.2经出租人事先书面许可,承租人可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承租人应在转租前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将转租申请及转承租的第三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承租人的关联关系、营业内容、资产状况等)书面告知出租人。

  13.3无论是否经过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转租的,就租赁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义务仍由承租人对出租人履行并承担责任,就转承租的第三方的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行为,承租人应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对出租人承担义务和责任。承租人与转承租的第三方就转租事宜所签署的协议,其内容不得与本协议的内容相冲突或背离,且该协议的效力受制于本协议的效力,其不得脱离本协议而独立存在。

  14.合同的解除

  14.1经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4.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情形发生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4.3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3.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3.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严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

  14.3.3交付的房屋严重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

  14.4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4.1迟延支付租金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4.2承租人未按时支付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取暖费等),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的(含本数);

  14.4.3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予第三人或事实上导致由第三人使用租赁房屋的;

  14.4.4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14.4.5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14.4.6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违反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规定,经告知后仍不改正的。

  14.5因本条15.3款和15.4款的规定解除合同时,解除权人对违约方不承担支付任何补偿、赔偿、违约金、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其他任何支出的义务;违约方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解除权人支付相当于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并且解除权人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行为以及合同解除所受到的全部损害和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部分,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5.违约责任

  15.1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

  同约定的月租金的1%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2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出租人支付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3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承租人,将已收取的租金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和其他各项费用后的余额退还承租人,并支付给承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15.4承租人未按约定承租房屋,或者在租赁期内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出租人,并支付给出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对于承租人已交付给出租人的租金,出租人在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其他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还有剩余的,出租人应将该余额退还给承租人;承租人已交付的租金不足支付前述总金额的部分,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补交。

  15.5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交付房屋一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5.6由于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房屋或园区内其他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发生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负责赔偿出租人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16.无权代理

  由出租人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出租人代理人和承租人应在出租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出租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出租人书面追认的,对出租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17.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得到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20个日历日内,提供事件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18.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9.其他约定事项

  19.1承租人承诺:在承租期内,承租人的关联方、员工、代表、代理人、承租人访客和受承租人雇佣的第三方(统称“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对承租房屋采取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装饰、装修、毁损等,均视为是承租人行为,由承租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对出租人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19.2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的物品,由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自行负责保管。

  19.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项下需要送达的所有通知或者其他文件均应通过专人送达方式或邮寄(邮资预付)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至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按照上述方法送达的通知或文件应按以下约定确定送达及送达时间,即以专人送达的,在送达至收件方的法定地址时;以邮寄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的,则在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以足够邮资或足够快递费用寄出时起的第五个工作日。

  本合同文首所述出租人或承租人的企业名称、法定地址或联系人如发生变更的,发生变更一方应自变更时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变更方公章)通知相对方;否则相对方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并根据前述约定进行送达的,发生变更一方不得以变更事项对送达提出任何异议。

  19.5本合同及其附件仅约束双方,并且构成双方就本合同的标的事项的完整的不可分割的合同,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合同标的事项所做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或其他往来函件。

  19.6本合同具有可分割性,即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

  19.7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其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三份。

  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

  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房屋租赁合同9

  本合同的当事双方是: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某某办公楼事宜,签订《某某办公楼租赁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__市、__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

  第二章

  合同文件

  第三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甲方提供的某某(装修/未装修)办公室内建筑指标说明(附件一)

  2.甲方提供的某某办公楼层平面图(附件二)

  3.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三)

  4.乙方提供的环境保护告知与承诺(附件四)

  5.乙方提供的防汛防台、生产、防火和社会治安安全责任书(附件五)

  第三章

  双方法律地位

  第四条

  甲方系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负责__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第五条

  乙方将在园区投资建立从事实验室产品的销售。

  第四章

  某某办公楼面积及租期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出租__路____号,__楼__座,建筑面积共计约为____平方米,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作为乙方项目办公的场所。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租赁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租期为__个月,即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日止。

  第五章

  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第八条

  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的租金为每月____元人民币,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首笔租金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支付,以后支付日期为每三个月后的同一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开立账户,并保证在合同核定的租金支付日前公司帐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房屋租金将由银行进行代扣,乙方须与银行签订房屋租金《收款委托协议》。物业管理由甲方委托__公司进行管理,具体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___元人民币(约合三个月的某某办公楼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待租赁期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将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交还甲方后,该款项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不计息),但如出现乙方应赔偿甲方之情形,则在甲、乙双方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才退还乙方,且甲方有权从中扣除赔偿款额。如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及时交纳保证金,如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仍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使用的水、电、通讯等的公用事业费用,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及《管理公约》的收费标准计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使用的停车位的具体费用和付费方法按《物业管理委托协议》规定及实际实施情况办理。

  第六章

  某某办公楼使用

  第十二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十五天内正式开出某某办公楼《入住通知书》给乙方,以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交付乙方使用。

  第十三条

  乙方应于接到甲方开出的某某办公楼《入住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装修并正式进驻,否则甲方有权为乙方另行安排租赁场地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其所租某某办公楼范围以外的部分;?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改变其所租用某某办公楼用途;?乙方保证在此某某办公楼内从事的项目不会对周围及园区环境构成任何污染。乙方若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包括供电、供水、电讯、雨水排放、污水排放管线的接口、空调、室内装修及停车场所、区内道路、电梯、楼梯过道等。乙方不可以任何方式损坏配套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六条

  本合同第六条所指某某办公楼仅用于乙方依照合同第五条所述用途自用办公,乙方不得将其转租、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第十七条

  乙方对某某办公楼的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方可实施。乙方在安装设备、管道等设施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涉及相邻业主所属部位的,应征得相邻业主的同意,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某某办公楼。如有违反,乙方应负责排除妨碍和恢复原状,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八条

  乙方所租赁的某某办公楼在使用期间与他方发生相邻关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将本合同第六条所述某某办公楼全部或部分空置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将空置部分收回。

  第二十条

  某某办公楼的外墙和屋顶不得擅自搭建任何附加建(构)筑物。有关某某办公楼公用部位管理、区内环境管理等工作均以《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为准办理。乙方在使用本合同所定的某某办公楼时,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委托协议》。

  第二十一条甲方需要在乙方所租赁的某某办公楼内进行配套设施作业的,应事先通报乙方;造成乙方机器设备损坏的,甲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或存放在某某办公楼中。如有违反,或对相邻业主造成影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结构,如特殊需要并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建筑结构的,租赁期满后,乙方负责修复。

  第二十四条

  由于乙方改变建筑结构,如屋面、外墙面等,其保修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支付甲方预留的原施工单位保修金的等额数量。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应将其所租赁的某某办公楼恢复出租前的原样。甲乙双方在租赁期满之日后的十五天内正式办理某某办公楼的退租交接。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核查某某办公楼及其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正常损耗外的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七章

  续期及合同终止

  第二十六条

  如乙方未满租赁期需提前退租,应在提前退租日的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提前退租书面通知,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甲方应于接到乙方的提前退租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接洽,协商具体的提前退租事宜。

  第二十七条

  如乙方要求延长本合同租赁期限的,应在不迟于某某办公楼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的,应在不迟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甲方应于接到乙方的退租通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接洽,协商具体的退租事宜。

  第二十九条

  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在乙方某某办公楼租赁期满后无法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某某办公楼的,乙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按本合同所定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

  第八章

  违约

  第三十条

  除本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

  2.未事先通报乙方而在乙方租赁的某某办公楼内作业造成乙方机器设备损坏;

  3.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

  第三十一条

  除本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损坏各类配套设施;

  2.因其对某某办公楼的使用或对建筑结构的改动而影响他方正常使用某某办公楼或损坏房产;

  3.未按规定将租赁某某办公楼交还甲方;

  4.未按期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5.未按规定时间装修和进驻的`

  6.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三十二条

  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违约金计算,违约金将用以下计算方法得出的金额:

  1.日违约金为300元人民币;

  2.违约天数=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违约之日止的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第三十三条

  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第三十四条

  违约金、赔偿金的付款币种为人民币。

  第三十五条

  违约金、赔偿金最迟于违约方被通知之日起十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金、赔偿金最迟应于当月月底以前付清。

  第三十六条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或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款项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某某办公楼并不退还保证金,乙方同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章

  其它

  第三十七条

  在租赁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就,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_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10

  出租方房东: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承租方房客: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兹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___2栋7号户型:门面房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______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______元整,由乙方按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租期内,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__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并将____年__月__日以前水、电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乙方概不承担,租期内水、电等一切费用有乙方自付,按时交纳、如按时不交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如发生房屋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修,需经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当面检查,一切正常交给乙方使用,租期内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______元,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元,如乙方违约,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九、租期内乙方如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应有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一、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水表底数:______吨;电表底数:______度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租赁合同11

  出租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本人座落在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人房屋租给乙方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视乙方实际需要而定。现暂定为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日止。合同期间,单方不能随意更改、撕毁合同,也不能将房屋转让给他人租用。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续约,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在没有违约以及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安排下轮出租。

  三、每月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签订合同时,乙方需交押金__________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后,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甲方必须将押金无条件退还给乙方。

  四、租金交付方式:按月交付,每个月的_____日前交清当月房租。逾期不交的,每天加收滞纳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超过_____天以违约论处,合同自行终止,原交押金不予退还。

  五、乙方在租用房屋期间所使用的水电费闭路电视费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礼貌、保持良好的'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七、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规定变化或工程实际需要而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均不以违约论处。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位于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第二条 租赁用途

  该房屋用途仅为租赁住房,乙方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3.1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按 (年/月) 支付给甲方。

  3.2 乙方应付给甲方押金(人民币) 元整,作为房屋内部设施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综合保证金。于租赁期限期满甲乙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押金无息退还。

  3.3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 房屋交付日期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无产权纠纷,如有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事宜的,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并提交相关证件等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出租后如有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7.1 房屋重大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7.2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7.3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 租赁期满

  8.1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8.2 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房租,则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9.2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9.3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如一方擅自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租赁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1.2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3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1.5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6 其他约定: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_________设备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需续租,双方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以上设备的租金合计____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支付时间和金额:

  (1)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元。

  (2)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元。

  (3)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元。

  (4)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元。

  3、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_________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租赁期满,双方结清费用后,甲方应立即退还乙方。

  4、租金优惠:_________。

  5、以上费用付至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的账户:

  甲方指定的账户:

  用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乙方指定的账户:

  用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第四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甲方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不拥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

  4、设备租赁期满,甲方出卖租赁设备时,乙方拥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交付和验收

  1、交付地点:乙方指定,乙方指定的地点为_________。

  2、交付方式:由甲方交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员,乙方指定的人员为_________。

  3、乙方应自收货时起48小时内在交付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完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或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包含安全、环保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付日起一个月内将上述情况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保障的处理,确保机设备状态完好。

  2、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3、乙方设备因故障不能使用的,甲方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的30%),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

  2、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乙方责任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跟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3、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第十条联系地址(送达地址)和争议解决

  1、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邮编_________,手机_________。甲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应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文件退回的视为送达;甲方变更地址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的应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文件退回的视为送达。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书面通知乙方,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1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工作单位:____

  住址: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工作单位:____

  住址: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单元____层____室,房屋结构为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还有地下室一间。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在交付乙方房产证的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____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____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乙方: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方就本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请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1.1甲方同意为乙方光伏发电项目搭建该房屋的屋顶,总面积为平方米。具体位置和施工分布见项目计划。

  1.2甲方应提供乙方使用的屋面及配套设备的规划图..

  1.3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系统建设所需的所有技术文件。包括成套建筑施工图、屋面承重证明、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资料,并安排相应技术人员与乙方对接..

  二、合同期限、屋面租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2.1合同期限为年,逐年递增。

  2.2屋面租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甲方出租项目计划中标明的屋面,乙方将以人民币/m2的价格出租项目计划中标明的屋面,租期为26年。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时,支付前五年租金,屋顶租金每五年支付一次。计算出的屋顶租金将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2.3乙方安装光伏发电项目的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日历天。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承诺对项目使用的房屋的屋顶拥有持续合法的权利,并有权根据合同约定为乙方使用。如有第三方主张屋顶的合法处置权,给乙方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3.2甲方承诺向乙方交付屋顶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规划图、屋顶配套文件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电气线路图纸的复印件,以确保乙方的工程施工使用。

  3.3配合乙方完成场地勘察和尺寸测量,书面确认乙方获得的'相关设计资料和场地基础资料,并与乙方确认场地具备全面开工条件。如果乙方需要在屋顶架设电线和设备,甲方应提供方便乙方工作人员进出,并配合乙方在外墙和内墙提供布线、线槽/管道和管井等空间。

  3.4甲方应在工程施工前确保房屋屋顶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特别是防水和防漏处理,并负责房屋屋顶的定期安全检查和维护。甲方应在每次定期检修前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共同保护安装在屋顶的设备。

  3.5甲方应做好必要的防盗工作。

  3.6甲方同意并配合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该房屋的屋顶,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该房屋屋顶的正常使用。

  3.7为确保公共安全,在合同期内,在争议或纠纷最终解决之前,甲乙双方不得采取任何措施妨碍发电的安全正常运行。

  3.8由于乙方对电站投资巨大,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还应按合同约定将乙方的电站转让或继续出租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的屋顶。

  4.3因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需要,乙方有权将屋顶移交给乙方下属单位(子公司、分公司等)。),其关联公司或其他联营、共用第三方,或与关联公司及其他联营第三方共同用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4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及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电站建成后,电站的产权归乙方所有,相应的收益权和知识产权也归乙方所有..甲方需要改变乙方设备及配套设施所在建筑的形式或结构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拆除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拆除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光伏发电设备安装使用后,如乙方发现屋顶或配套设施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检查和维护。

  4.6因安装光伏发电设备,乙方需要对房屋屋顶进行空间分隔和设备安装的,应通知甲方,安装后的施工结果不得影响或损害甲方整体美观..

  4.7甲方因房屋拆迁需要将屋顶光伏发电设备拆除安装至新屋顶的,拆除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协商确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4.8因乙方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导致甲方屋顶损坏或维修的,应进行维修。

  4.9乙方应保证安装在甲方屋顶的光伏发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防雷措施。

  4.10乙方应保证其安装的光伏发电设备的运行能与公共电网和甲方自有发电机组的运行自由切换。当光伏发电设备无法正常发电时,甲方可在光伏发电设备停止运行的十分钟内切换到公共电网或启动自备发电机组,以保证甲方正常办公和运营活动..

  五、声明

  5.1甲乙双方已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5.2甲乙双方对其提供的合作内容负责。

  5.3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的,所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合作和协助都是免费的。

  六、合同中止

  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终止:

  6.1本合同期限届满。

  6.2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如果任何一方想无过失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提前终止合同。

  6.3乙方安装的光伏发电设备连续数次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发电,影响甲方办公和运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6.4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拆除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但不得损坏甲方屋顶原有设施。如因拆除相关设备导致屋顶损坏或渗漏,乙方应自费修复。

  6.5如甲方违反协议,干扰乙方正常使用屋顶,或采取措施阻碍乙方安全发电和正常运行,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否则,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电费。如乙方未及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供电,甲方按逾期付款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3.甲方不得损坏乙方的设备和设施,否则应负责一切赔偿。

  八、争端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条款范围内的任何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不可抗力

  如果双方因地震、火灾、战争、罢工等自然灾害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双方应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终止。

  十、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xxx年xx月xx日 日期: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