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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7-07 14:17:46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租赁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

  承租方(乙方):xxx,男/女,xxxxx年x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计x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xxx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xxxx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2

  合同编号:____

  出租方(甲方):____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承租方(乙方): ____

  身份证号:____

  住址:____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以下简称出租房屋或房屋);出租房屋总建筑面积 ____平方米(最终以产权证为准),共 ____层;乙方实际向甲方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 平方米,包括院落、停车位等。(房屋的土地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和租用院落/停车位平面图如本合同附件)

  1.2 出租房屋土地证编号: 房产证编号: ____字第____ 号,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混合;(土地证和房产证如本合同附件)。甲方作为该房屋的合法出租人与乙方建立房屋租赁关系。

  1.3 甲方有权抵押或担保,但应在本合同签订七天前书面告知乙方,并且保证引起的债务纠纷不影响乙方。因甲方未书面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被查封、出租权有瑕疵或存在债务纠纷等其他情况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乙方依影响而损失程度有权向甲方请求赔偿,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违约金及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包括装修改造、酒店配套设施设备用品购置、筹建费等费用),双方有权依照约定解除合同。

  1.4 乙方租赁该房屋合法使用(包括酒店住宿、餐饮、小商品零售、商务办公等)。

  1.5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将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距本合同出租房屋500米以内的任何物业(含本出租房屋)出租给其他第三方经营酒店住宿业。

  二、租期和交房

  2.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 年 ____月 ____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房屋(交房前甲方应达到10.5条之交房条件,否则乙方有权不接收房屋)。该房屋租赁期20__年,自__ 年__月__ 日(起租日)起至__年__月__ 日止;如果双方协商调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和租赁期间也相应调整。交房日至起租日期间为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为7个月,乙方无需支付租金等任何费用(乙方装修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2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将全部租赁房屋交给乙方,并由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局部交房或交房存在主体结构安全或市政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的均不视为完全交房,房屋交接书作为交房时现状记录;交房日自完全交房开始计算)。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并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于产权瑕疵、房屋抵押等问题应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2.3 自交房日开始,房屋内的设施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得干涉,在保证该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以满足乙方使用要求。因乙方不合理改装造成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梯、排污、水管、电路、外墙的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甲方有权阻止,并要求乙方整改。

  三、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自起租日起乙方租用范围(含房屋、院落、设施设备等)之租金为:____ 元/年,每3年递增5%,租期内租金明细如下表,乙方无需支付本合同租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逾期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金0.05%的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金(乙方有权从日后的租金中扣除),乙方也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付款期间

  第1-3年____元

  第4-6年____元

  第7-9年____元

  第10-20年____元

  第13-20年____元

  3.2押金为壹个月租金,即押金为____ 万元。首期租金在本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每季度提前5天支付季度租金。乙方无故拖欠租金的,应按拖欠租金的0.05%/日支付滞纳金。

  甲方收取租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____

  开户银行____

  账 号____

  四、配套设施及相关约定

  4.1公用配套设施:

  4.1.1 水:甲方同意将自来水进水管(性质商用,管径dn110)接至房屋内乙方指定位置并安装独立水表计量(如为总表分户的,损耗按用水量分摊),并用水额度不低于3000吨/月。

  4.1.2 电:甲方提供800kva装接容量、安装独立电表计量(如总表分户的,损耗按用电量分摊。)、商业用电性质的三相电给乙方独立使用并用满足乙方使用要求的电缆接入房屋内部乙方指定位置。

  4.1.3 气:甲方负责按乙方要求接入并开通管道煤气(或天然气)到乙方指定位置。

  4.1.4 有线电视:甲方负责按乙方要求接入并开通到每楼层指定一个点,乙方承担月租费。

  4.1.5 市政:甲方负责按乙方要求接入并开通,乙方承担使用费。

  4.1.6 排污:甲方承诺出租房屋排污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向乙方提供有效期内的排污证或相关文件,以及提供配套规模的化粪池供乙方使用。

  如现状与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办理完毕接入及开通手续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开户费、开通费、工程费、表费和设施设备费等)。

  与出租房屋有关的包括水、电、气、供暖、有线电视、排污等市政配套设施的历史欠费,甲方应交房前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结清。如果因历史欠费给乙方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也有权直接从需支付的租金等费用中扣除。

  4.2 其他相关约定

  4.2.1 电梯:2部客梯,客梯应为一线品牌。最大承重、最大载人数应确定清楚。

  4.2.2 消防:甲方出租的房屋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并为乙方提供:

  (1)原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如验收意见书中需整改的,由甲方负责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

  (2)两路消防供水(管径dn110)或满足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池;

  (3)不少于2个消防疏散通道且满足消防要求;

  (4)与其他建筑物的消防间距满足消防要求;

  (5)如果现状与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如果因甲方未满足上述要求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4.2.3 甲方同意乙方根据需要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装空调(可使用分体式空调在外墙悬挂空调室外机)。

  4.2.4 甲方同意乙方根据需要自行安装及维护水泵、水箱、水池、锅炉等设施设备;须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的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上述设施设备的安装位置,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甲方指定范围内自行调整位置。

  4.2.5 甲方出租给乙方之院落和停车位供乙方免费使用。停车位不少于40个。

  4.2.6 乙方租赁房屋及院落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房产证中注明及未注明的所有建筑)由乙方免费使用,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在院落或建筑物内外搭建辅助用房,无需向甲方另外支付任何费用。乙方承担安全、消防、环保、卫生等责任。

  4.2.7 乙方租赁范围内房屋及院落所有的广告发布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同意乙方可将承租范围内的外墙面装饰为乙方自行确定的颜色。

  4.3 配套设施及相关费用负担:

  4.3.1 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有线电视、通讯、供暖、排污等与酒店经营相关的费用。

  4.3.2 在乙方租用房屋范围内且由乙方独立使用之设施设备的维护及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另有约定除外)。

  4.3.3 租赁期间与出租房地产有关的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4.3.4 除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之费用外,房屋租赁期间由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公用配套设施如水、电、气的维护费、改造费和增容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4.4 甲方同意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与乙方工程相关的建筑物图纸和相关资料以保证乙方设计、装修和改造等工作顺利进行。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甲方交房时应保证出租房屋结构安全及可正常使用,如甲方出租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或经房屋鉴定专业机构鉴定不能满足乙方改造为酒店使用的,乙方可以根据自身使用要求对租用房屋进行加固和改造,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5.2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及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非乙方原因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收乙方通知后的叁日内进行维修并于贰拾日内修复或在合理的时间内修复。逾期不维修不修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从房租中直接扣除,乙方提交抬头甲方的正规发票。因此影响乙方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上述维护责任,造成乙方或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3 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合理装修改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造成的任何财产或人身损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乙方承担费用,乙方仍承担使用过程产生的责任。

  六、续租及返还

  6.1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日6个月前,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续五年。

  6.2 如合同租期届满不再续租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第15个工作日内返还该房屋;返还时双方应结算费用。如果租期届满15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归还房屋的,甲方也有权要求强制退租。超过期间租金按日租金2倍支付,每10天支付一次。其他乙方发生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返还房屋应符合正常使用状态,所做装修无需复原;乙方装修添置的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和器具等有权自行处置,但不能破坏墙体。

  七、转租、抵押和转让

  7.1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转租部分房屋或院落,同意乙方将该房屋全部转租给与乙方有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之关联公司;如乙方要求变更承租方为该关联公司的,甲方同意配合办理与该关联公司的租赁手续。所有的相关的税费由乙方与第三方承担,协议正本一份送甲方备案,如协议中有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租期不超过本合同期限,所以改装等规定不超过本合同框架内。

  7.2 租赁期间甲方抵押该房屋的,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的承租权。

  7.3 租赁期间甲方如出售出租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如房屋产权变更,甲方保证本合同继续履行。甲方三个月没收到乙方优先购买权行使书,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

  7.4 出租房屋进行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或变更前,甲方有义务将本租赁关系如实告知相关关系人。

  八、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 在租赁期内,如不可抗力导致出租房屋毁损灭失,乙方认为无法继续经营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2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但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装修残值(含装修改造、酒店配套设施设备用品等费用支出)及乙方的经营损失,乙方应在政府向乙方赔偿的范围内得到合理赔偿,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政府赔偿份额中的权益。

  8.2.1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被政府征用;

  8.2.2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8.3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当月租金的贰倍支付违约金;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8.3.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出租房屋,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

  8.3.2 出租房屋存在产权瑕疵、债务纠纷等等情况,乙方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8.3.3 出租房屋存在主体结构缺陷或安全隐患,影响乙方使用的。

  8.4 乙方有权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但乙方固定装修(不可离墙、存坏墙体部分)归甲方所有。

  8.5 房屋交付后,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或承诺或因其他非乙方原因出现阻碍事由,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装修施工或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目的正常对外经营的,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在阻碍事由存续期间,甲方每天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免收乙方租金(如为免租期或开业准备期则该期间顺延)。遇上述情况,自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之日起满10日,甲方仍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款项,以及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6 本合同生效后,如果在约定期限内,甲方仍未达成10.5条所述交房条件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如有),并承担违约责任。

  8.7 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的上述情况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若一方必须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或退还房屋的',违约方应按提前收回或退还天数租金的贰倍向非违约方支付损失赔偿金;如不足弥补给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还应予以赔偿。甲、乙双方需就违约事宜及损失赔偿另行签订终止协议并实际履行到位;该终止协议实际履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并执行。

  九、财产保险

  9.1 甲方自行负责办理出租房屋物业及公用设施设备的财产保险并承担费用(乙方作为被保险人之一,甲方作为受益人),如果甲方未按约定投保,甲方同意自行承担责任。

  ■ 投保的险种应为财产一切险。

  ■ 财产险投保总额应等于或高于建筑物资产账面原值,并在保单中约定赔付时按照资产重置价值赔付。

  ■ 保单的保障范围必须包括常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暴雨、水灾等自然灾害。

  ■ 乙方作为被保险人之一(保单中应约定保险公司放弃对于被保险人及其关联公司的代位求偿权)。

  9.2 乙方负责办理自行装修及添置的设施设备等财产保险并承担费用。

  9.3 如发生保险事故,甲乙双方自行向各自投保之保险公司索赔,双方互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条款

  10.1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争议或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履行,甲乙方各自与第三方的争议和对方无关。

  10.2 本合同生效的30日内,甲方负责按规定向当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承担费用;如双方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注销备案登记。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此前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与本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不冲突部分构成相互补充,亦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10.4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5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但如果在生效后30日内,甲方仍未达成如下交房条件的,乙方有权不接收房屋并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① 本合同及此前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完成的各项出租房屋改造工作;

  ② 本合同及此前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完成的各项手续批准;

  ③ 本合同及此前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完成的各项配套及公用设施提供到位。

  出租方(甲方):____

  承租方(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经 办 人:____

  经 办 人:____

  电 话:________

  电 话:____

  住址邮编:____

  住址邮编:____

  日 期:____

  日 期:____

房屋租赁合同3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公有住房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经协商一致。

  第1条:房屋位置

  租赁房屋位于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出借或者擅自调换的;

  2.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两个月;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的噪声污染超过出租人的要求。

  承租人逾期不迁出的,出租人可以要求公证处协助查封承租人拒绝迁出的房产,并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因此,承租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承租人还应赔偿出租人由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3条:使用性质:

  操作使用

  第4条:租金和付款期限

  1.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人应支付半年租金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租赁期内房屋装修

  1.出租人应负责修复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或属于出租人修复范围的其他损坏。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应当及时报告维修,出租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修复并赔偿。

  2.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除、修改、扩建或增加。确需变更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租赁房屋大修或改造时,承租人应予以配合,租赁期内房屋大修或改造后,原租赁关系不变。

  第6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承租人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支付不履行期租金的______%作为违约金。出租人提前收回房屋的,还应当支付不履行期间租金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7条:豁免条件

  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或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8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第9条:其他事项

  1.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协议的,出租人不赔偿承租人装修费用。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补充条款或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将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名)(盖章)

  承租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一般原则

  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房屋提供给乙方,并委托乙方出租。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出租该房屋。

  2、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内,该房屋的.所有使用权和租赁权由乙方独立行使,甲方有义务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房屋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期结束后,甲方将恢复该房屋的使用权和租赁权。

  3、甲方同意将该房屋用于商业用途,并以此作为寻找客户的标准。乙方如改变房屋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二、住房情况

  甲方提供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三、授权时限

  总共__________个月,从到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相关费用

  委托期间,因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水、电、电话费、宽带使用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不承担该负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如乙方客户在甲方场所从事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甲方概不负责。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二、租赁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四、租金的支付方式与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五、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六、租赁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

  七、租赁房屋的维修: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

  八、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

  九、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十、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十二、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违约责任: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的,应付损害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6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__________路_______号____楼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使用。

  二、租期

  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租金

  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附:电表底数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_;电视费_________;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甲方不得提前擅自收回房屋;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

  2、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退租、转让的情况,应提前知会甲方。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3、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房屋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

  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

  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递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

  九、注意事项

  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壹式_____份,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签名。乙方: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述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经营管理的(房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出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租赁房屋位置和面积

  承租人所租赁的房屋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7号,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租赁期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

  4.租金标准及租金总金额

  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月,租赁房屋的季度租

  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季度,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5.租金支付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期内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租金(即首次租金支付)共计: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6.租赁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金额向出租人支付相当于_ __个月租金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7.组成合同文件

  7.1本合同由下列合同文件组成:

  (1)本合同协议书;

  (2)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3)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4)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5)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复印件);

  (6)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上述各组成文件均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按上述排列顺序互相解释和互为补充。如有不一致时,以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7.2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事宜所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合同当事人的其他约定

  8.1

  8.2

  8.3

  9.本合同当事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租赁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11.2合同签订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11.3双方约定本合同自(本合同当事人的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时起生效。

  出租人:(公章)承租人:(公章)

  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合同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具有且仅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租赁通用条款: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房屋租赁的需要共同协商订立的、由双方共同遵守的关于租赁事宜的约定。

  1.2房屋或租赁房屋:是指合同协议书第1条所述房屋。

  1.3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1.4建筑面积:是指租赁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之和。

  1.5租赁期:是指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期限。

  1.6租金:是指承租人为获得对租赁房屋的使用而须支付给出租人的有偿使用费,即使用租赁房屋的对价。

  1.7租金起算日: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租金计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纳租金的起始日期;租金起算日应为租赁期的首日。

  1.8租赁保证金:是指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依约履行各项义务的保证金,在整个租赁期间,租赁保证金应由出租人留置和保管,不用于抵扣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

  1.9房屋装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对承租房屋的内部结构、墙面和内部设备设施的拆改、水电线路改动、房屋内外表面的涂刷、外观改造等行为。

  1.10房屋装饰:是指采用生活用具、布艺摆设、艺术品等不对房屋结构、内外表面和内部设备设施造成拆改或者其他损害的措施来装点房屋。

  1.11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12损失:是指经济损失,除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所述损失均不包含预期经营利润和间接损失。

  1.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租赁法律关系终止时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5双方:双方是指对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合称。

  2.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状况

  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简称“总公司”)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将房屋委托出租人经营管理。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授权,出租人有权将房屋以自己的名义出租给承租人,并且独立承担租赁法律关系中应由出租方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

  承租人确认已知悉所承租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权属关系,且承租人同意:因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应由出租人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均由出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对房屋产权人总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和要求承担任何责任。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否则出租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4.房屋改善

  4.1未经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房屋结构及配套设备设施和物品,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4.2如承租人确有必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则:

  4.2.1承租人须保证其拟进行的装修改造,不应在任何方面实质改变或影响房屋的特性和减少房屋的价值;

  4.2.2承租人应在装修改造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具详细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改造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工期安排、设备设施的安装/拆改方案以及出租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给出租人审核,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承租人应严格依照获准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装修改造和/或安装拆改设备设施;承租人拟实施的行为须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时,除应按本款约定事先报出租人审核并取得书面同意外,还应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各项批准手续;

  4.2.3承租人应保证装修改造等工作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要求,承租人应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并承担因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问题使出租人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3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不作为减轻或免除承租人应就其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的依据。

  5.房屋租赁期

  5.1房屋租赁期是指公历日期,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5.2租赁期满,承租人有意继续承租的,应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至少提前45个日历日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承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就续租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于租赁期届满20个日历日前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3承租人未按5.2条约定期限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视为承租人不继续承租,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一致意见,承租人应自租赁期满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按本租赁通用条款第10条约定返还房屋。

  承租人书面告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或承租人未依约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出租人有权在租赁期满前45个日历日内带领第三方客户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考察,承租人对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

  6.房屋租金

  6.1为了租用租赁房屋,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金应由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以人民币向出租人足额支付。租金的支付无需出租人的请求或通知。

  6.2房屋租金标准是测算应交纳租金的依据,分为日租金标准、月租金标准或年租金标准。出租人与承租人实际执行的租金标准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应根据房屋租金标准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6.3租金支付

  6.3.1在租赁期内,全部租金均应以预付方式支付。

  6.3.2承租人应按照自租金起算日起至租金起算日所归属的自然季度届满之日止的实际天数支付首次租金,并应按照租赁期终止之前最后一个自然季度届至之日起至租赁期终止时的实际天数支付最后一次租金。租金的首次支付时间,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3除第一次的'租金支付外,租赁期内的其余租金(包括但不限于最后一次租金),承租人应按自然季度以预付方式支付。承租人应于每租赁年度内每自然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支付当季度租金,如缴付当月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则缴付租金的最后期限截止至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3.4承租人应以现金或支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人直接支付租金;承租人每次应支付租金的数额、日期等具体信息,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5出租人收取租金后,向承租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7.房屋租赁保证金

  7.1房屋租赁保证金是由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如约履行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保证押金。承租人应以现金或者支票方式向出租人交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且在任何时候,承租人都无权把房屋租赁保证金当作租赁协议项下未支付的租金。

  房屋租赁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时间,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7.2在整个租赁期间,房屋租赁保证金应被出租人留置,不用于抵扣承租人欠付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

  7.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将房屋租赁保证金首先用于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抵扣完毕后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由出租人如数返还承租人,出租人不为房屋租赁保证金对承租人负有支付利息、资金占用费等相同性质任何其他费用的义务。

  8.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租赁房屋有关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8.1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话费(承租人自行申报安装的电话除外)、电视收视费、网络通讯费、费由承租人承担,且负责向出租人交纳;前述费用标准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参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署相关协议明确约定前述费用的相关事宜。

  8.2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租赁房屋内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的更新、更换费用及本合同未约定由出租人承担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9.租赁房屋的交付

  9.1出租人应于租赁期开始当日或开始当日起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人。

  9.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房屋交付:

  9.2.1出租人提供的房屋符合合同协议书第1条的规定;

  9.2.2经双方交验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并在《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签字盖章;

  9.2.3出租人将房屋的房门钥匙交付给承租人。

  10.租赁房屋的返还

  10.1自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起,承租人应在五个日历日内返还承租房屋。承租人应在前述时间内,组织与承租人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以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造成损害的合理方式搬离,并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10.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

  10.2.1承租人及关联第三方的物品、设备和设施依据本合同相关约定搬离租赁房屋,房屋装修、装饰已按本租赁通用条款10.4条约定处理,租赁房屋处于能让第三人使用的状态;

  10.2.2承租人将租赁房屋的房门钥匙交还给出租人,出租人完全自主控制租赁房屋且出租人能够随时自由出入租赁房屋;

  10.2.3出租人与承租人按照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对租赁房屋的附属设施和物品验收完毕。

  10.3承租人返还承租房屋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及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其应当承担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应付违约赔偿金、对房屋以及附属设施和物品未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金。

  10.4出租人与承租人同意: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可选用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租赁房屋的装修: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应拆除其对租赁房屋进行的全部装修装饰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将租赁房屋恢复至交付时原貌(因自然属性导致的损耗除外)。如因承租人的拆除行为造成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在组织与其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拆除或搬离租赁房屋后,无须对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但承租人2应根据人民币元/m(即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整)的标准、按照作为租金结算依据的房屋总面积(见合同协议书第1条)向出租人支付相应数额的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支付时间是自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租赁协议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承租人的拆除和/或搬离过程中,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其拆除和/或搬离行为所导致的所有损失。

  (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除可搬离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外,对租赁房屋的装修的整体或部分均不得拆卸和损毁;

  其中,承租人于承租房屋内自行安装的门窗、锁具、灯具和洁具设备等应与承租房屋一起交付给出租人,出租人不给予承租人任何补偿或赔偿。如因承租人对装修的拆除行为造成租赁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或因承租人在搬离前述物品设备过程中造成租赁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修复损坏或房屋恢复原状所需全部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双方协商一致后所选用的具体方式,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10.5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未经出租人同意仍滞留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包括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承租人不得因此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和请求承担任何费用,并且如因该处置致使出租人负担的任何赔偿、罚金、费用支出和损失等,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支付。同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6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承租人未依约返还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自行切断租赁房屋的水、电、气、热等一切能源供应,有权自行更换租赁房屋钥匙并禁止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再行进入租赁房屋,出租人并有权按照本条10.4和10.5款的约定处理租赁房屋装修和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承租人在任何时候不得就此对出租人提出任何异议,不得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和承担任何补偿、赔偿或者费用支付等法律责任。

  11.租赁房屋的使用

  11.1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租赁房屋的性质以及物业管理规定使用租赁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并尽其最大努力以善意和合理的方式保持租赁房屋及园区内其他房屋的安全及自然完好。承租人任何使用、装饰装修、安装、改造等行为均不得减损租赁房屋原有价值。

  11.2承租人如需在租赁房屋内或其相关区域安装或使用任何水、电设备,必须事先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因承租人的使用需要办理增容手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11.3租赁房屋内的清洁及消防保安工作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应根据行业规范要求和确保租赁房屋完好的需要,对自用物业定期进行清洁、维护。承租人须保持所使用范围内的给排水系统畅通完好,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下水道堵塞或破损时,应报请出租人进行清洁和修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1.4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贮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污染物等危险物品。研发、生产中产生的异味要妥善处理和排除,不得扩散到公共区域或毗连区域。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租人独立对第三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给出租人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金、利息等),承租人应予以赔偿。承租人不得在承租房屋地面放置超过设计荷载的物品,出租人批准承租人搬进的营业机具和机械设备应放置在托架上,托架应按出租人的要求安置并足以防止震动和产生噪音干扰其他租户,置办托架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5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开展的各项活动,应遵守行政管理机关关于住宅区环境噪音管理的各项规定。

  11.6在租赁期限内,如发生任何与租赁房屋相关的、对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除非该损害系因出租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否则承租人应确保使出租人不承担任何相关的索赔、责任、损害、损失或费用支出,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12.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12.1承租人应保证承租人及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不正当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和物品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向出租人支付维修费用,并就因此造成出租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所列价格作为维修费用或赔偿责任计算依据)。如承租人拒不维修也不支付维修费用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出租人可自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放弃就费用金额提出异议的权利。

  12.2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及非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损坏或故障的,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承租人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进行修复。出租人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仍未对承租人的维修通知做出任何回应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承租人提供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后,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改善和自行增置的物品、设备和用具及自用设备、设施、物品,出租人不承担维修、维护义务。

  租赁房屋内原有设施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更新、更换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2.3对于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及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2.4对通过承租房屋的水、电、蒸气、通讯等管道和其它公共设施,出租人在事先通知承租人后,有权派工作人员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进行有关检查、维修或改建工程,承租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但在遇到紧急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及匪险等)时,出租人可在未事先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进行事故处理,并有权暂时终止任何设施运行以进行维修。

  13.转租或提供他人使用

  13.1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将本合同项下所租赁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也不能以转让、转借、转包等任何有偿或无偿方式事实上导致租赁房屋由第三方使用。

  13.2经出租人事先书面许可,承租人可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承租人应在转租前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将转租申请及转承租的第三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承租人的关联关系、营业内容、资产状况等)书面告知出租人。

  13.3无论是否经过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转租的,就租赁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义务仍由承租人对出租人履行并承担责任,就转承租的第三方的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行为,承租人应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对出租人承担义务和责任。承租人与转承租的第三方就转租事宜所签署的协议,其内容不得与本协议的内容相冲突或背离,且该协议的效力受制于本协议的效力,其不得脱离本协议而独立存在。

  14.合同的解除

  14.1经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4.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情形发生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4.3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3.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3.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严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

  14.3.3交付的房屋严重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

  14.4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4.1迟延支付租金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4.2承租人未按时支付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取暖费等),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的(含本数);

  14.4.3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予第三人或事实上导致由第三人使用租赁房屋的;

  14.4.4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14.4.5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14.4.6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违反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规定,经告知后仍不改正的。

  14.5因本条15.3款和15.4款的规定解除合同时,解除权人对违约方不承担支付任何补偿、赔偿、违约金、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其他任何支出的义务;违约方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解除权人支付相当于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并且解除权人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行为以及合同解除所受到的全部损害和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部分,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5.违约责任

  15.1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

  同约定的月租金的1%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2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出租人支付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3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承租人,将已收取的租金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和其他各项费用后的余额退还承租人,并支付给承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15.4承租人未按约定承租房屋,或者在租赁期内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出租人,并支付给出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对于承租人已交付给出租人的租金,出租人在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其他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还有剩余的,出租人应将该余额退还给承租人;承租人已交付的租金不足支付前述总金额的部分,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补交。

  15.5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交付房屋一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5.6由于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房屋或园区内其他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发生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负责赔偿出租人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16.无权代理

  由出租人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出租人代理人和承租人应在出租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出租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出租人书面追认的,对出租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17.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得到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20个日历日内,提供事件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18.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9.其他约定事项

  19.1承租人承诺:在承租期内,承租人的关联方、员工、代表、代理人、承租人访客和受承租人雇佣的第三方(统称“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对承租房屋采取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装饰、装修、毁损等,均视为是承租人行为,由承租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对出租人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19.2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的物品,由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自行负责保管。

  19.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项下需要送达的所有通知或者其他文件均应通过专人送达方式或邮寄(邮资预付)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至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按照上述方法送达的通知或文件应按以下约定确定送达及送达时间,即以专人送达的,在送达至收件方的法定地址时;以邮寄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的,则在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以足够邮资或足够快递费用寄出时起的第五个工作日。

  本合同文首所述出租人或承租人的企业名称、法定地址或联系人如发生变更的,发生变更一方应自变更时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变更方公章)通知相对方;否则相对方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并根据前述约定进行送达的,发生变更一方不得以变更事项对送达提出任何异议。

  19.5本合同及其附件仅约束双方,并且构成双方就本合同的标的事项的完整的不可分割的合同,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合同标的事项所做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或其他往来函件。

  19.6本合同具有可分割性,即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

  19.7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其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三份。

  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

  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房屋租赁合同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厂房概况

  1、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厂房系本人所有,房屋产权清晰,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且房屋内设备一切正常。

  2、出租厂房概况:

  出租厂房地址:

  出租厂房用途:合法的生产、加工、库房、办公等生产经营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厂房租赁期限: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支付方式:甲、乙双方议定房屋每平方(按建筑面积)每年为____元,从_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计收,本租金每年不变。

  2、双方议定租金交纳方式:按月交一次的方式交纳房租,每次交纳房租的时间是___日。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厂房情况和周边概况。

  2、甲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厂房。

  3、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条款,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如甲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同时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4、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厂房的正常维修,或委托乙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只保证厂房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5、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一星期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的,乙方有权自行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如果在租赁期间、在租赁范围内引起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如乙方经营有困难需转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申明,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但转让风险自担。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

  4、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装修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间,乙方未经同意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厂房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

  6、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同时付清租用期内所有应付款项。

  7、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等。

  8、乙方需续租,应在租期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甲方不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

  第六条其他条款

  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补充规定为准。一旦发生纠纷协商未果可由法律部门进行裁决。

  第七条其他事项

  1、附则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以原件为准;如有转租,则经甲、乙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本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印):乙方代表签字(盖印):

  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栋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位置、面积及性质

  甲方将位于,计租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的房屋按现状租赁给乙方,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的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地变更为租赁房屋所在地。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该房屋作为用途(不超过房屋设计用途),乙方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乙方如拟将租赁房屋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用途,应经甲方和房屋业主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报相关有权机关审核同意,且乙方应独立承担因变更用途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三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但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续租权,续租租金由甲乙双方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租金及其他费用

  1.该房屋租金第一年租期按(以上费用不含税);递增日期从第年开始递增,即从年月日开始起算,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2.乙方应按期每3个月预付租金,第一年应实际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后续各租期的租金乙方应当于租金到期前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其他费用:乙方按照该栋房屋物业收费标准及水、电、空调使用费等标准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甲方可以应当书面通知乙方按变更后或指定的账户交付租金:

  全称: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合同签订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万元整)。租赁期满,乙方在租赁期间无违约行为,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严重损坏不影响正常使用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房屋交付及返还

  1.乙方在签定本合同之前已对租赁物业、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的现状进行了反复勘察并认可,乙方之后不得再以出租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存在任何缺陷为理由而拒付房屋租金,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已向乙方交付房屋,该房屋为精装修按现状交付,租赁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责任由乙方甲方承担,租赁房屋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满或任何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由乙方增加的可移动、可拆卸的装饰及部分归乙方所有,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部分归甲方所有。租赁场地返还后,对于房屋内未经甲方同意而遗留的任何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在甲方已经行使知会义务并且乙方已经放弃续租意向后,乙方不得妨碍甲方另行招租(如:刊登、悬挂广告等,但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强行实施上述行为且因上述行为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乙方的妨碍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房屋装修

  1.甲方允许乙方对房屋再进行装修,但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时,装修方案需报甲方书面同意,装修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乙方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对乙方进行的装修、装潢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防火、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对于装修方案的施工、设计图纸,乙方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且向甲方提供整套装修设计图纸后,乙方方可进场装修。乙方负责二次消防公共审批事宜及费用。

  2.所有装修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不得实施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明确禁止的行为。乙方进行装修的,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接受甲方对房屋装饰装修进行统一规划,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安装招牌或私自悬挂招牌、广告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二日内拆除并恢复原状,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元/处的违约金;如逾期未拆除,每逾期一日,乙方应额外支付_______元/天/处的违约金。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拥有转租招商权,按时收取房屋租金。

  2.甲方有权制定对本房屋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应当遵守执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遵守。

  3.甲方在合同期内应处理好与业主方的履约事宜,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4、提供完整的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条件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各项费用。

  2.合同履行期间如业主出售此房屋,乙方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

  4.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该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5.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该房屋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该房屋的防水保温结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责任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租赁期间,该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垃圾清运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公摊费、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租赁期满后或合同解除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对其自行安装的一切设备保留所有权。自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5日内,乙方需在保持该房屋整体装修不被破坏的情况下拆除其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并将该房屋交还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确认,其他装饰装修遵循来修去丢原则。该房屋内所有逾期未迁移的设施和装修均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为乙方变卖、保管、赔偿等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2)拖欠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或租金15天以上的(含15天);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该房屋主体及承重结构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5)乙方拖欠水电费用、网络费、电话费、物业费等费用合计达到_______元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保密约定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及本合同租赁价格及内容(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等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违反保密责任甲方有权将租金上浮20%,保密期限为乙方租赁期限。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每逾期一日,按乙方已付租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房达到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各项费用,甲方除向乙方如数收取所欠款项外,还将按日向乙方收取其所欠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3.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已支付则不予退还),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

  4.乙方与合作伙伴之间产生的纠纷及乙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若该纠纷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未经甲方和业主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房屋从事餐饮行业,如违反甲方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已支付则不予退还),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

  6.租赁期内,若乙方人为损坏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或者承重结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已支付则不予退还),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乙方应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

  7.若乙方未使用租赁的房屋进行约定的经营活动,该期间的租金均在合同约定的租金基础上上浮40%,差额部分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下一支付时间节点一次性全额补足,逾期未付的,乙方应按照应付未付部分金额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8.租赁期满后,在不破坏房屋的情况下,除能够拆除的乙方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外,乙方应按装修原样将房屋交还给甲方(乙方进行了装修的,该装修归甲方所有),如乙方对该房屋(包含装修及无法拆除的设施设备)存在人为损坏且影响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当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对超出履约保证金部分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补足。

  9.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乙方可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甲方不赔偿其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在履行相关法律责任后,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调查费、律师费等所有合理费用。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以本协议及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5.乙方确认在本合同中所留的地址、工作邮箱、联系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为接受文件资料以及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纠纷时受案法院送达相关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甲方送达文件资料时,只要按照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或者工作邮箱发出即视为已经送达。如果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前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甲方,否则,甲方按照原通讯地址及方式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微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10

  甲方:____

  乙方:____

  1。甲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弄_______号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_元(大写:人_______元正)。

  3。双方约定房屋定金数额为¥_______元正(大写:人民币_______元正)于定金协议签定当天支付,定金支付后本协议生效。

  4。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在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前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5。乙方必须在定金支付后_天内于_日前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支付首期房款¥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第二期房款为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于_______前支付余款为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并在买卖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开始办理,一月内办理完毕。超出时间视为乙方违约,定金不退还。

  6。维修基金由乙方付给甲方,具体数额看维修基金发票。

  7。乙方的按揭贷款由乙方自行办理,但甲方必须协助。

  8。如有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

  乙方:_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房屋租赁合同1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工作单位:____

  住址: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工作单位:____

  住址: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单元____层____室,房屋结构为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还有地下室一间。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在交付乙方房产证的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____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____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乙方: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双方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

  甲方将自有产权(或授权委托租赁)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拟出租给乙方用于办公营业场所。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意向书拟约定租赁期限为______年,既: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费用缴纳方式

  1、本意向书约定房屋的租金拟为每年________元人民币(约每平方米________元/天)。租金由乙方以____方式支付。甲方_______提供税务部门认定的正式发票。

  2、租金按每________为一期结算一次,由乙方在_________满期前的一周内以________方式支付当期租金。水费、电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和规定的时间缴纳给有关部门,不得拖欠。

  3、租赁期间物业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4、租赁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按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承担。

  5、除本意向书列明需由乙方单独承担或双方共同承担的费用外,其他与本意向书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应提供本意向书约定房屋的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和房屋整体消防合格证复印件给乙方作为本意向书的附件。

  2、甲方应允许乙方按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承租房屋外立面无偿安装、使用牌匾、灯箱等行业标识,并按同行业标准安装符合行业要求的消防设施,甲方提供方便,具体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和承担。

  3、双方承诺在双方正式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与乙方,房屋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开始计算租金。

  如甲方延迟交房,房屋开始计算租金的.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诺在装修期免收租金。免租期为____天,免租期内该房屋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能耗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本意向书仅作为甲乙双方供需的意向,反映了双方拟订的《房屋租赁意向书》基本条件,不作为约束双方房屋租赁行为的法律文件,不具法律效力,待条件成熟,双方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租赁条件与本意向书相悖,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第六条本意向书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13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计:__个月。

  二、本房屋租金为每月__人民币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元(分__次交清),签订合同即交纳上半年房租元,下半年租金乙方应提前__天(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之前)交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以收据为法律依据。

  三、乙方租赁期内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不得进行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乙方不得随意装修房屋,租赁结束,乙方须将房屋恢复原状。甲方房屋内的'床、橱柜等家居用品免费供乙方使用,但乙方不能破坏、挪用,如破坏或挪用,应照价赔偿。

  四、租赁期满,乙方如继续租赁,需提前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若一方强行终止合同,或违反以上任一条款,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元。

  本合同__式__份,甲、乙双方及证明人各执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日

房屋租赁合同14

  特别提示

  为更好地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请租赁双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在阅读后签字确认:

  l、本合同为指导文本,合同文本仅供指引,合同内容由租赁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为体现合同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另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修改、增补或变更。修改、增补或变更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对房屋的物理状况、权属状况等情况充分了解。

  2、本合同文本空格部位填写其他需要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空白行部位打×,以示删除。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3、房屋租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成都市政府关于租赁的`相关要求和标准,不得参与售后包租等违规租赁活动,否则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

  4、租赁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三十日内,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房屋出租人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及同住人的个人信息,并在出租或终止出租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5、本次交易属于租赁双方自行成交,未经任何中介机构及中介人员撮合。本合同填报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都应真实无误,如因提供虚假材料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法律纠纷将由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

  6、租赁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租赁双方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并由租赁双方签字确认、留档备查。

  7、租赁房屋存在查封等相关限制备案信息,甲乙双方仍继续交易的,则风险自担。

  以上提示内容,租赁双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20__年___月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1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能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

  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单位备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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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

  承租方(乙方):xxx,男/女,xxxxx年x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计x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xxx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xxxx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2

  合同编号:____

  出租方(甲方):____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承租方(乙方): ____

  身份证号:____

  住址:____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以下简称出租房屋或房屋);出租房屋总建筑面积 ____平方米(最终以产权证为准),共 ____层;乙方实际向甲方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 平方米,包括院落、停车位等。(房屋的土地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和租用院落/停车位平面图如本合同附件)

  1.2 出租房屋土地证编号: 房产证编号: ____字第____ 号,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混合;(土地证和房产证如本合同附件)。甲方作为该房屋的合法出租人与乙方建立房屋租赁关系。

  1.3 甲方有权抵押或担保,但应在本合同签订七天前书面告知乙方,并且保证引起的债务纠纷不影响乙方。因甲方未书面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被查封、出租权有瑕疵或存在债务纠纷等其他情况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乙方依影响而损失程度有权向甲方请求赔偿,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违约金及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包括装修改造、酒店配套设施设备用品购置、筹建费等费用),双方有权依照约定解除合同。

  1.4 乙方租赁该房屋合法使用(包括酒店住宿、餐饮、小商品零售、商务办公等)。

  1.5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将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距本合同出租房屋500米以内的任何物业(含本出租房屋)出租给其他第三方经营酒店住宿业。

  二、租期和交房

  2.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 年 ____月 ____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房屋(交房前甲方应达到10.5条之交房条件,否则乙方有权不接收房屋)。该房屋租赁期20__年,自__ 年__月__ 日(起租日)起至__年__月__ 日止;如果双方协商调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和租赁期间也相应调整。交房日至起租日期间为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为7个月,乙方无需支付租金等任何费用(乙方装修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2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将全部租赁房屋交给乙方,并由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局部交房或交房存在主体结构安全或市政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的均不视为完全交房,房屋交接书作为交房时现状记录;交房日自完全交房开始计算)。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并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于产权瑕疵、房屋抵押等问题应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2.3 自交房日开始,房屋内的设施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得干涉,在保证该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以满足乙方使用要求。因乙方不合理改装造成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梯、排污、水管、电路、外墙的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甲方有权阻止,并要求乙方整改。

  三、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自起租日起乙方租用范围(含房屋、院落、设施设备等)之租金为:____ 元/年,每3年递增5%,租期内租金明细如下表,乙方无需支付本合同租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逾期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金0.05%的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金(乙方有权从日后的租金中扣除),乙方也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付款期间

  第1-3年____元

  第4-6年____元

  第7-9年____元

  第10-20年____元

  第13-20年____元

  3.2押金为壹个月租金,即押金为____ 万元。首期租金在本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每季度提前5天支付季度租金。乙方无故拖欠租金的,应按拖欠租金的0.05%/日支付滞纳金。

  甲方收取租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____

  开户银行____

  账 号____

  四、配套设施及相关约定

  4.1公用配套设施:

  4.1.1 水:甲方同意将自来水进水管(性质商用,管径dn110)接至房屋内乙方指定位置并安装独立水表计量(如为总表分户的,损耗按用水量分摊),并用水额度不低于3000吨/月。

  4.1.2 电:甲方提供800kva装接容量、安装独立电表计量(如总表分户的,损耗按用电量分摊。)、商业用电性质的三相电给乙方独立使用并用满足乙方使用要求的电缆接入房屋内部乙方指定位置。

  4.1.3 气:甲方负责按乙方要求接入并开通管道煤气(或天然气)到乙方指定位置。

  4.1.4 有线电视:甲方负责按乙方要求接入并开通到每楼层指定一个点,乙方承担月租费。

  4.1.5 市政:甲方负责按乙方要求接入并开通,乙方承担使用费。

  4.1.6 排污:甲方承诺出租房屋排污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向乙方提供有效期内的排污证或相关文件,以及提供配套规模的化粪池供乙方使用。

  如现状与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办理完毕接入及开通手续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开户费、开通费、工程费、表费和设施设备费等)。

  与出租房屋有关的包括水、电、气、供暖、有线电视、排污等市政配套设施的历史欠费,甲方应交房前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结清。如果因历史欠费给乙方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也有权直接从需支付的租金等费用中扣除。

  4.2 其他相关约定

  4.2.1 电梯:2部客梯,客梯应为一线品牌。最大承重、最大载人数应确定清楚。

  4.2.2 消防:甲方出租的房屋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并为乙方提供:

  (1)原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如验收意见书中需整改的,由甲方负责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

  (2)两路消防供水(管径dn110)或满足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池;

  (3)不少于2个消防疏散通道且满足消防要求;

  (4)与其他建筑物的消防间距满足消防要求;

  (5)如果现状与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如果因甲方未满足上述要求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4.2.3 甲方同意乙方根据需要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装空调(可使用分体式空调在外墙悬挂空调室外机)。

  4.2.4 甲方同意乙方根据需要自行安装及维护水泵、水箱、水池、锅炉等设施设备;须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的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上述设施设备的安装位置,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甲方指定范围内自行调整位置。

  4.2.5 甲方出租给乙方之院落和停车位供乙方免费使用。停车位不少于40个。

  4.2.6 乙方租赁房屋及院落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房产证中注明及未注明的所有建筑)由乙方免费使用,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在院落或建筑物内外搭建辅助用房,无需向甲方另外支付任何费用。乙方承担安全、消防、环保、卫生等责任。

  4.2.7 乙方租赁范围内房屋及院落所有的广告发布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同意乙方可将承租范围内的外墙面装饰为乙方自行确定的颜色。

  4.3 配套设施及相关费用负担:

  4.3.1 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有线电视、通讯、供暖、排污等与酒店经营相关的费用。

  4.3.2 在乙方租用房屋范围内且由乙方独立使用之设施设备的维护及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另有约定除外)。

  4.3.3 租赁期间与出租房地产有关的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4.3.4 除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之费用外,房屋租赁期间由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公用配套设施如水、电、气的维护费、改造费和增容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4.4 甲方同意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与乙方工程相关的建筑物图纸和相关资料以保证乙方设计、装修和改造等工作顺利进行。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甲方交房时应保证出租房屋结构安全及可正常使用,如甲方出租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或经房屋鉴定专业机构鉴定不能满足乙方改造为酒店使用的,乙方可以根据自身使用要求对租用房屋进行加固和改造,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5.2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及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非乙方原因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收乙方通知后的叁日内进行维修并于贰拾日内修复或在合理的时间内修复。逾期不维修不修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从房租中直接扣除,乙方提交抬头甲方的正规发票。因此影响乙方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上述维护责任,造成乙方或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3 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合理装修改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造成的任何财产或人身损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乙方承担费用,乙方仍承担使用过程产生的责任。

  六、续租及返还

  6.1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日6个月前,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续五年。

  6.2 如合同租期届满不再续租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第15个工作日内返还该房屋;返还时双方应结算费用。如果租期届满15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归还房屋的,甲方也有权要求强制退租。超过期间租金按日租金2倍支付,每10天支付一次。其他乙方发生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返还房屋应符合正常使用状态,所做装修无需复原;乙方装修添置的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和器具等有权自行处置,但不能破坏墙体。

  七、转租、抵押和转让

  7.1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转租部分房屋或院落,同意乙方将该房屋全部转租给与乙方有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之关联公司;如乙方要求变更承租方为该关联公司的,甲方同意配合办理与该关联公司的租赁手续。所有的相关的税费由乙方与第三方承担,协议正本一份送甲方备案,如协议中有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租期不超过本合同期限,所以改装等规定不超过本合同框架内。

  7.2 租赁期间甲方抵押该房屋的,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的承租权。

  7.3 租赁期间甲方如出售出租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如房屋产权变更,甲方保证本合同继续履行。甲方三个月没收到乙方优先购买权行使书,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

  7.4 出租房屋进行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或变更前,甲方有义务将本租赁关系如实告知相关关系人。

  八、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 在租赁期内,如不可抗力导致出租房屋毁损灭失,乙方认为无法继续经营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2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但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装修残值(含装修改造、酒店配套设施设备用品等费用支出)及乙方的经营损失,乙方应在政府向乙方赔偿的范围内得到合理赔偿,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政府赔偿份额中的权益。

  8.2.1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被政府征用;

  8.2.2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8.3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当月租金的贰倍支付违约金;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8.3.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出租房屋,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

  8.3.2 出租房屋存在产权瑕疵、债务纠纷等等情况,乙方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8.3.3 出租房屋存在主体结构缺陷或安全隐患,影响乙方使用的。

  8.4 乙方有权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但乙方固定装修(不可离墙、存坏墙体部分)归甲方所有。

  8.5 房屋交付后,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或承诺或因其他非乙方原因出现阻碍事由,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装修施工或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目的正常对外经营的,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在阻碍事由存续期间,甲方每天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免收乙方租金(如为免租期或开业准备期则该期间顺延)。遇上述情况,自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之日起满10日,甲方仍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款项,以及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6 本合同生效后,如果在约定期限内,甲方仍未达成10.5条所述交房条件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如有),并承担违约责任。

  8.7 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的上述情况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若一方必须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或退还房屋的',违约方应按提前收回或退还天数租金的贰倍向非违约方支付损失赔偿金;如不足弥补给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还应予以赔偿。甲、乙双方需就违约事宜及损失赔偿另行签订终止协议并实际履行到位;该终止协议实际履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并执行。

  九、财产保险

  9.1 甲方自行负责办理出租房屋物业及公用设施设备的财产保险并承担费用(乙方作为被保险人之一,甲方作为受益人),如果甲方未按约定投保,甲方同意自行承担责任。

  ■ 投保的险种应为财产一切险。

  ■ 财产险投保总额应等于或高于建筑物资产账面原值,并在保单中约定赔付时按照资产重置价值赔付。

  ■ 保单的保障范围必须包括常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暴雨、水灾等自然灾害。

  ■ 乙方作为被保险人之一(保单中应约定保险公司放弃对于被保险人及其关联公司的代位求偿权)。

  9.2 乙方负责办理自行装修及添置的设施设备等财产保险并承担费用。

  9.3 如发生保险事故,甲乙双方自行向各自投保之保险公司索赔,双方互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条款

  10.1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争议或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履行,甲乙方各自与第三方的争议和对方无关。

  10.2 本合同生效的30日内,甲方负责按规定向当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承担费用;如双方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注销备案登记。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此前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与本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不冲突部分构成相互补充,亦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10.4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5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但如果在生效后30日内,甲方仍未达成如下交房条件的,乙方有权不接收房屋并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① 本合同及此前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完成的各项出租房屋改造工作;

  ② 本合同及此前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完成的各项手续批准;

  ③ 本合同及此前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完成的各项配套及公用设施提供到位。

  出租方(甲方):____

  承租方(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经 办 人:____

  经 办 人:____

  电 话:________

  电 话:____

  住址邮编:____

  住址邮编:____

  日 期:____

  日 期:____

房屋租赁合同3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公有住房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经协商一致。

  第1条:房屋位置

  租赁房屋位于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出借或者擅自调换的;

  2.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两个月;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的噪声污染超过出租人的要求。

  承租人逾期不迁出的,出租人可以要求公证处协助查封承租人拒绝迁出的房产,并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因此,承租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承租人还应赔偿出租人由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3条:使用性质:

  操作使用

  第4条:租金和付款期限

  1.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人应支付半年租金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租赁期内房屋装修

  1.出租人应负责修复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或属于出租人修复范围的其他损坏。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应当及时报告维修,出租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修复并赔偿。

  2.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除、修改、扩建或增加。确需变更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租赁房屋大修或改造时,承租人应予以配合,租赁期内房屋大修或改造后,原租赁关系不变。

  第6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承租人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支付不履行期租金的______%作为违约金。出租人提前收回房屋的,还应当支付不履行期间租金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7条:豁免条件

  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或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8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第9条:其他事项

  1.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协议的,出租人不赔偿承租人装修费用。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补充条款或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将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名)(盖章)

  承租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一般原则

  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房屋提供给乙方,并委托乙方出租。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出租该房屋。

  2、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内,该房屋的.所有使用权和租赁权由乙方独立行使,甲方有义务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房屋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期结束后,甲方将恢复该房屋的使用权和租赁权。

  3、甲方同意将该房屋用于商业用途,并以此作为寻找客户的标准。乙方如改变房屋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二、住房情况

  甲方提供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三、授权时限

  总共__________个月,从到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相关费用

  委托期间,因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水、电、电话费、宽带使用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不承担该负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如乙方客户在甲方场所从事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甲方概不负责。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二、租赁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四、租金的支付方式与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五、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六、租赁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

  七、租赁房屋的维修: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

  八、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

  九、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十、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十二、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违约责任: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的,应付损害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6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__________路_______号____楼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使用。

  二、租期

  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租金

  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附:电表底数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_;电视费_________;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甲方不得提前擅自收回房屋;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

  2、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退租、转让的情况,应提前知会甲方。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3、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房屋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

  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

  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递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

  九、注意事项

  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壹式_____份,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签名。乙方: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述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经营管理的(房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出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租赁房屋位置和面积

  承租人所租赁的房屋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7号,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租赁期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

  4.租金标准及租金总金额

  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月,租赁房屋的季度租

  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季度,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5.租金支付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期内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租金(即首次租金支付)共计: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6.租赁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金额向出租人支付相当于_ __个月租金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7.组成合同文件

  7.1本合同由下列合同文件组成:

  (1)本合同协议书;

  (2)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3)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4)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5)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复印件);

  (6)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上述各组成文件均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按上述排列顺序互相解释和互为补充。如有不一致时,以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7.2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事宜所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合同当事人的其他约定

  8.1

  8.2

  8.3

  9.本合同当事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租赁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11.2合同签订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11.3双方约定本合同自(本合同当事人的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时起生效。

  出租人:(公章)承租人:(公章)

  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合同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具有且仅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租赁通用条款: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房屋租赁的需要共同协商订立的、由双方共同遵守的关于租赁事宜的约定。

  1.2房屋或租赁房屋:是指合同协议书第1条所述房屋。

  1.3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1.4建筑面积:是指租赁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之和。

  1.5租赁期:是指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期限。

  1.6租金:是指承租人为获得对租赁房屋的使用而须支付给出租人的有偿使用费,即使用租赁房屋的对价。

  1.7租金起算日: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租金计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纳租金的起始日期;租金起算日应为租赁期的首日。

  1.8租赁保证金:是指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依约履行各项义务的保证金,在整个租赁期间,租赁保证金应由出租人留置和保管,不用于抵扣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

  1.9房屋装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对承租房屋的内部结构、墙面和内部设备设施的拆改、水电线路改动、房屋内外表面的涂刷、外观改造等行为。

  1.10房屋装饰:是指采用生活用具、布艺摆设、艺术品等不对房屋结构、内外表面和内部设备设施造成拆改或者其他损害的措施来装点房屋。

  1.11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12损失:是指经济损失,除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所述损失均不包含预期经营利润和间接损失。

  1.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租赁法律关系终止时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5双方:双方是指对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合称。

  2.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状况

  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简称“总公司”)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将房屋委托出租人经营管理。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授权,出租人有权将房屋以自己的名义出租给承租人,并且独立承担租赁法律关系中应由出租方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

  承租人确认已知悉所承租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权属关系,且承租人同意:因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应由出租人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均由出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对房屋产权人总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和要求承担任何责任。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否则出租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4.房屋改善

  4.1未经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房屋结构及配套设备设施和物品,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4.2如承租人确有必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则:

  4.2.1承租人须保证其拟进行的装修改造,不应在任何方面实质改变或影响房屋的特性和减少房屋的价值;

  4.2.2承租人应在装修改造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具详细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改造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工期安排、设备设施的安装/拆改方案以及出租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给出租人审核,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承租人应严格依照获准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装修改造和/或安装拆改设备设施;承租人拟实施的行为须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时,除应按本款约定事先报出租人审核并取得书面同意外,还应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各项批准手续;

  4.2.3承租人应保证装修改造等工作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要求,承租人应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并承担因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问题使出租人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3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不作为减轻或免除承租人应就其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的依据。

  5.房屋租赁期

  5.1房屋租赁期是指公历日期,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5.2租赁期满,承租人有意继续承租的,应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至少提前45个日历日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承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就续租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于租赁期届满20个日历日前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3承租人未按5.2条约定期限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视为承租人不继续承租,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一致意见,承租人应自租赁期满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按本租赁通用条款第10条约定返还房屋。

  承租人书面告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或承租人未依约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出租人有权在租赁期满前45个日历日内带领第三方客户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考察,承租人对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

  6.房屋租金

  6.1为了租用租赁房屋,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金应由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以人民币向出租人足额支付。租金的支付无需出租人的请求或通知。

  6.2房屋租金标准是测算应交纳租金的依据,分为日租金标准、月租金标准或年租金标准。出租人与承租人实际执行的租金标准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应根据房屋租金标准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6.3租金支付

  6.3.1在租赁期内,全部租金均应以预付方式支付。

  6.3.2承租人应按照自租金起算日起至租金起算日所归属的自然季度届满之日止的实际天数支付首次租金,并应按照租赁期终止之前最后一个自然季度届至之日起至租赁期终止时的实际天数支付最后一次租金。租金的首次支付时间,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3除第一次的'租金支付外,租赁期内的其余租金(包括但不限于最后一次租金),承租人应按自然季度以预付方式支付。承租人应于每租赁年度内每自然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支付当季度租金,如缴付当月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则缴付租金的最后期限截止至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3.4承租人应以现金或支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人直接支付租金;承租人每次应支付租金的数额、日期等具体信息,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5出租人收取租金后,向承租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7.房屋租赁保证金

  7.1房屋租赁保证金是由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如约履行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保证押金。承租人应以现金或者支票方式向出租人交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且在任何时候,承租人都无权把房屋租赁保证金当作租赁协议项下未支付的租金。

  房屋租赁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时间,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7.2在整个租赁期间,房屋租赁保证金应被出租人留置,不用于抵扣承租人欠付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

  7.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将房屋租赁保证金首先用于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抵扣完毕后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由出租人如数返还承租人,出租人不为房屋租赁保证金对承租人负有支付利息、资金占用费等相同性质任何其他费用的义务。

  8.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租赁房屋有关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8.1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话费(承租人自行申报安装的电话除外)、电视收视费、网络通讯费、费由承租人承担,且负责向出租人交纳;前述费用标准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参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署相关协议明确约定前述费用的相关事宜。

  8.2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租赁房屋内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的更新、更换费用及本合同未约定由出租人承担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9.租赁房屋的交付

  9.1出租人应于租赁期开始当日或开始当日起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人。

  9.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房屋交付:

  9.2.1出租人提供的房屋符合合同协议书第1条的规定;

  9.2.2经双方交验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并在《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签字盖章;

  9.2.3出租人将房屋的房门钥匙交付给承租人。

  10.租赁房屋的返还

  10.1自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起,承租人应在五个日历日内返还承租房屋。承租人应在前述时间内,组织与承租人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以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造成损害的合理方式搬离,并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10.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

  10.2.1承租人及关联第三方的物品、设备和设施依据本合同相关约定搬离租赁房屋,房屋装修、装饰已按本租赁通用条款10.4条约定处理,租赁房屋处于能让第三人使用的状态;

  10.2.2承租人将租赁房屋的房门钥匙交还给出租人,出租人完全自主控制租赁房屋且出租人能够随时自由出入租赁房屋;

  10.2.3出租人与承租人按照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对租赁房屋的附属设施和物品验收完毕。

  10.3承租人返还承租房屋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及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其应当承担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应付违约赔偿金、对房屋以及附属设施和物品未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金。

  10.4出租人与承租人同意: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可选用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租赁房屋的装修: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应拆除其对租赁房屋进行的全部装修装饰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将租赁房屋恢复至交付时原貌(因自然属性导致的损耗除外)。如因承租人的拆除行为造成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在组织与其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拆除或搬离租赁房屋后,无须对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但承租人2应根据人民币元/m(即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整)的标准、按照作为租金结算依据的房屋总面积(见合同协议书第1条)向出租人支付相应数额的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支付时间是自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租赁协议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承租人的拆除和/或搬离过程中,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其拆除和/或搬离行为所导致的所有损失。

  (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除可搬离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外,对租赁房屋的装修的整体或部分均不得拆卸和损毁;

  其中,承租人于承租房屋内自行安装的门窗、锁具、灯具和洁具设备等应与承租房屋一起交付给出租人,出租人不给予承租人任何补偿或赔偿。如因承租人对装修的拆除行为造成租赁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或因承租人在搬离前述物品设备过程中造成租赁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修复损坏或房屋恢复原状所需全部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双方协商一致后所选用的具体方式,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10.5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未经出租人同意仍滞留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包括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承租人不得因此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和请求承担任何费用,并且如因该处置致使出租人负担的任何赔偿、罚金、费用支出和损失等,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支付。同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6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承租人未依约返还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自行切断租赁房屋的水、电、气、热等一切能源供应,有权自行更换租赁房屋钥匙并禁止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再行进入租赁房屋,出租人并有权按照本条10.4和10.5款的约定处理租赁房屋装修和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承租人在任何时候不得就此对出租人提出任何异议,不得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和承担任何补偿、赔偿或者费用支付等法律责任。

  11.租赁房屋的使用

  11.1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租赁房屋的性质以及物业管理规定使用租赁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并尽其最大努力以善意和合理的方式保持租赁房屋及园区内其他房屋的安全及自然完好。承租人任何使用、装饰装修、安装、改造等行为均不得减损租赁房屋原有价值。

  11.2承租人如需在租赁房屋内或其相关区域安装或使用任何水、电设备,必须事先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因承租人的使用需要办理增容手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11.3租赁房屋内的清洁及消防保安工作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应根据行业规范要求和确保租赁房屋完好的需要,对自用物业定期进行清洁、维护。承租人须保持所使用范围内的给排水系统畅通完好,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下水道堵塞或破损时,应报请出租人进行清洁和修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1.4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贮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污染物等危险物品。研发、生产中产生的异味要妥善处理和排除,不得扩散到公共区域或毗连区域。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租人独立对第三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给出租人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金、利息等),承租人应予以赔偿。承租人不得在承租房屋地面放置超过设计荷载的物品,出租人批准承租人搬进的营业机具和机械设备应放置在托架上,托架应按出租人的要求安置并足以防止震动和产生噪音干扰其他租户,置办托架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5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开展的各项活动,应遵守行政管理机关关于住宅区环境噪音管理的各项规定。

  11.6在租赁期限内,如发生任何与租赁房屋相关的、对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除非该损害系因出租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否则承租人应确保使出租人不承担任何相关的索赔、责任、损害、损失或费用支出,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12.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12.1承租人应保证承租人及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不正当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和物品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向出租人支付维修费用,并就因此造成出租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所列价格作为维修费用或赔偿责任计算依据)。如承租人拒不维修也不支付维修费用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出租人可自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放弃就费用金额提出异议的权利。

  12.2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及非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损坏或故障的,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承租人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进行修复。出租人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仍未对承租人的维修通知做出任何回应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承租人提供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后,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改善和自行增置的物品、设备和用具及自用设备、设施、物品,出租人不承担维修、维护义务。

  租赁房屋内原有设施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更新、更换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2.3对于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及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2.4对通过承租房屋的水、电、蒸气、通讯等管道和其它公共设施,出租人在事先通知承租人后,有权派工作人员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进行有关检查、维修或改建工程,承租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但在遇到紧急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及匪险等)时,出租人可在未事先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进行事故处理,并有权暂时终止任何设施运行以进行维修。

  13.转租或提供他人使用

  13.1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将本合同项下所租赁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也不能以转让、转借、转包等任何有偿或无偿方式事实上导致租赁房屋由第三方使用。

  13.2经出租人事先书面许可,承租人可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承租人应在转租前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将转租申请及转承租的第三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承租人的关联关系、营业内容、资产状况等)书面告知出租人。

  13.3无论是否经过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转租的,就租赁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义务仍由承租人对出租人履行并承担责任,就转承租的第三方的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行为,承租人应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对出租人承担义务和责任。承租人与转承租的第三方就转租事宜所签署的协议,其内容不得与本协议的内容相冲突或背离,且该协议的效力受制于本协议的效力,其不得脱离本协议而独立存在。

  14.合同的解除

  14.1经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4.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情形发生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4.3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3.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3.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严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

  14.3.3交付的房屋严重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

  14.4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4.1迟延支付租金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4.2承租人未按时支付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取暖费等),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的(含本数);

  14.4.3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予第三人或事实上导致由第三人使用租赁房屋的;

  14.4.4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14.4.5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14.4.6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违反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规定,经告知后仍不改正的。

  14.5因本条15.3款和15.4款的规定解除合同时,解除权人对违约方不承担支付任何补偿、赔偿、违约金、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其他任何支出的义务;违约方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解除权人支付相当于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并且解除权人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行为以及合同解除所受到的全部损害和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部分,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5.违约责任

  15.1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

  同约定的月租金的1%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2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出租人支付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3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承租人,将已收取的租金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和其他各项费用后的余额退还承租人,并支付给承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15.4承租人未按约定承租房屋,或者在租赁期内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出租人,并支付给出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对于承租人已交付给出租人的租金,出租人在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其他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还有剩余的,出租人应将该余额退还给承租人;承租人已交付的租金不足支付前述总金额的部分,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补交。

  15.5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交付房屋一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5.6由于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房屋或园区内其他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发生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负责赔偿出租人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16.无权代理

  由出租人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出租人代理人和承租人应在出租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出租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出租人书面追认的,对出租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17.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得到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20个日历日内,提供事件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18.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9.其他约定事项

  19.1承租人承诺:在承租期内,承租人的关联方、员工、代表、代理人、承租人访客和受承租人雇佣的第三方(统称“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对承租房屋采取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装饰、装修、毁损等,均视为是承租人行为,由承租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对出租人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19.2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的物品,由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自行负责保管。

  19.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项下需要送达的所有通知或者其他文件均应通过专人送达方式或邮寄(邮资预付)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至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按照上述方法送达的通知或文件应按以下约定确定送达及送达时间,即以专人送达的,在送达至收件方的法定地址时;以邮寄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的,则在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以足够邮资或足够快递费用寄出时起的第五个工作日。

  本合同文首所述出租人或承租人的企业名称、法定地址或联系人如发生变更的,发生变更一方应自变更时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变更方公章)通知相对方;否则相对方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并根据前述约定进行送达的,发生变更一方不得以变更事项对送达提出任何异议。

  19.5本合同及其附件仅约束双方,并且构成双方就本合同的标的事项的完整的不可分割的合同,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合同标的事项所做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或其他往来函件。

  19.6本合同具有可分割性,即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

  19.7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其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三份。

  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

  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房屋租赁合同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厂房概况

  1、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厂房系本人所有,房屋产权清晰,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且房屋内设备一切正常。

  2、出租厂房概况:

  出租厂房地址:

  出租厂房用途:合法的生产、加工、库房、办公等生产经营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厂房租赁期限: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支付方式:甲、乙双方议定房屋每平方(按建筑面积)每年为____元,从_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计收,本租金每年不变。

  2、双方议定租金交纳方式:按月交一次的方式交纳房租,每次交纳房租的时间是___日。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厂房情况和周边概况。

  2、甲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厂房。

  3、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条款,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如甲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同时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4、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厂房的正常维修,或委托乙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只保证厂房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5、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一星期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的,乙方有权自行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如果在租赁期间、在租赁范围内引起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如乙方经营有困难需转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申明,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但转让风险自担。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

  4、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装修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间,乙方未经同意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厂房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

  6、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同时付清租用期内所有应付款项。

  7、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等。

  8、乙方需续租,应在租期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甲方不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

  第六条其他条款

  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补充规定为准。一旦发生纠纷协商未果可由法律部门进行裁决。

  第七条其他事项

  1、附则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以原件为准;如有转租,则经甲、乙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本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印):乙方代表签字(盖印):

  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栋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位置、面积及性质

  甲方将位于,计租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的房屋按现状租赁给乙方,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的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地变更为租赁房屋所在地。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该房屋作为用途(不超过房屋设计用途),乙方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乙方如拟将租赁房屋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用途,应经甲方和房屋业主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报相关有权机关审核同意,且乙方应独立承担因变更用途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三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但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续租权,续租租金由甲乙双方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租金及其他费用

  1.该房屋租金第一年租期按(以上费用不含税);递增日期从第年开始递增,即从年月日开始起算,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2.乙方应按期每3个月预付租金,第一年应实际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后续各租期的租金乙方应当于租金到期前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其他费用:乙方按照该栋房屋物业收费标准及水、电、空调使用费等标准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甲方可以应当书面通知乙方按变更后或指定的账户交付租金:

  全称: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合同签订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万元整)。租赁期满,乙方在租赁期间无违约行为,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严重损坏不影响正常使用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房屋交付及返还

  1.乙方在签定本合同之前已对租赁物业、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的现状进行了反复勘察并认可,乙方之后不得再以出租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存在任何缺陷为理由而拒付房屋租金,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已向乙方交付房屋,该房屋为精装修按现状交付,租赁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责任由乙方甲方承担,租赁房屋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满或任何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由乙方增加的可移动、可拆卸的装饰及部分归乙方所有,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部分归甲方所有。租赁场地返还后,对于房屋内未经甲方同意而遗留的任何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在甲方已经行使知会义务并且乙方已经放弃续租意向后,乙方不得妨碍甲方另行招租(如:刊登、悬挂广告等,但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强行实施上述行为且因上述行为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乙方的妨碍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房屋装修

  1.甲方允许乙方对房屋再进行装修,但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时,装修方案需报甲方书面同意,装修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乙方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对乙方进行的装修、装潢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防火、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对于装修方案的施工、设计图纸,乙方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且向甲方提供整套装修设计图纸后,乙方方可进场装修。乙方负责二次消防公共审批事宜及费用。

  2.所有装修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不得实施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明确禁止的行为。乙方进行装修的,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接受甲方对房屋装饰装修进行统一规划,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安装招牌或私自悬挂招牌、广告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二日内拆除并恢复原状,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元/处的违约金;如逾期未拆除,每逾期一日,乙方应额外支付_______元/天/处的违约金。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拥有转租招商权,按时收取房屋租金。

  2.甲方有权制定对本房屋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应当遵守执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遵守。

  3.甲方在合同期内应处理好与业主方的履约事宜,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4、提供完整的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条件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各项费用。

  2.合同履行期间如业主出售此房屋,乙方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

  4.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该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5.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该房屋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该房屋的防水保温结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责任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租赁期间,该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垃圾清运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公摊费、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租赁期满后或合同解除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对其自行安装的一切设备保留所有权。自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5日内,乙方需在保持该房屋整体装修不被破坏的情况下拆除其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并将该房屋交还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确认,其他装饰装修遵循来修去丢原则。该房屋内所有逾期未迁移的设施和装修均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为乙方变卖、保管、赔偿等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2)拖欠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或租金15天以上的(含15天);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该房屋主体及承重结构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5)乙方拖欠水电费用、网络费、电话费、物业费等费用合计达到_______元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保密约定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及本合同租赁价格及内容(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等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违反保密责任甲方有权将租金上浮20%,保密期限为乙方租赁期限。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每逾期一日,按乙方已付租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房达到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各项费用,甲方除向乙方如数收取所欠款项外,还将按日向乙方收取其所欠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3.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已支付则不予退还),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

  4.乙方与合作伙伴之间产生的纠纷及乙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若该纠纷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未经甲方和业主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房屋从事餐饮行业,如违反甲方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已支付则不予退还),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

  6.租赁期内,若乙方人为损坏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或者承重结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已支付则不予退还),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乙方应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

  7.若乙方未使用租赁的房屋进行约定的经营活动,该期间的租金均在合同约定的租金基础上上浮40%,差额部分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下一支付时间节点一次性全额补足,逾期未付的,乙方应按照应付未付部分金额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8.租赁期满后,在不破坏房屋的情况下,除能够拆除的乙方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外,乙方应按装修原样将房屋交还给甲方(乙方进行了装修的,该装修归甲方所有),如乙方对该房屋(包含装修及无法拆除的设施设备)存在人为损坏且影响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当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对超出履约保证金部分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补足。

  9.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乙方可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甲方不赔偿其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在履行相关法律责任后,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调查费、律师费等所有合理费用。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以本协议及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5.乙方确认在本合同中所留的地址、工作邮箱、联系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为接受文件资料以及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纠纷时受案法院送达相关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甲方送达文件资料时,只要按照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或者工作邮箱发出即视为已经送达。如果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前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甲方,否则,甲方按照原通讯地址及方式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微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10

  甲方:____

  乙方:____

  1。甲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弄_______号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_元(大写:人_______元正)。

  3。双方约定房屋定金数额为¥_______元正(大写:人民币_______元正)于定金协议签定当天支付,定金支付后本协议生效。

  4。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在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前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5。乙方必须在定金支付后_天内于_日前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支付首期房款¥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第二期房款为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于_______前支付余款为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并在买卖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开始办理,一月内办理完毕。超出时间视为乙方违约,定金不退还。

  6。维修基金由乙方付给甲方,具体数额看维修基金发票。

  7。乙方的按揭贷款由乙方自行办理,但甲方必须协助。

  8。如有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

  乙方:_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房屋租赁合同1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工作单位:____

  住址: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工作单位:____

  住址: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单元____层____室,房屋结构为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还有地下室一间。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在交付乙方房产证的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____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____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乙方: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双方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

  甲方将自有产权(或授权委托租赁)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拟出租给乙方用于办公营业场所。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意向书拟约定租赁期限为______年,既: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费用缴纳方式

  1、本意向书约定房屋的租金拟为每年________元人民币(约每平方米________元/天)。租金由乙方以____方式支付。甲方_______提供税务部门认定的正式发票。

  2、租金按每________为一期结算一次,由乙方在_________满期前的一周内以________方式支付当期租金。水费、电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和规定的时间缴纳给有关部门,不得拖欠。

  3、租赁期间物业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4、租赁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按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承担。

  5、除本意向书列明需由乙方单独承担或双方共同承担的费用外,其他与本意向书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应提供本意向书约定房屋的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和房屋整体消防合格证复印件给乙方作为本意向书的附件。

  2、甲方应允许乙方按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承租房屋外立面无偿安装、使用牌匾、灯箱等行业标识,并按同行业标准安装符合行业要求的消防设施,甲方提供方便,具体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和承担。

  3、双方承诺在双方正式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与乙方,房屋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开始计算租金。

  如甲方延迟交房,房屋开始计算租金的.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诺在装修期免收租金。免租期为____天,免租期内该房屋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能耗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本意向书仅作为甲乙双方供需的意向,反映了双方拟订的《房屋租赁意向书》基本条件,不作为约束双方房屋租赁行为的法律文件,不具法律效力,待条件成熟,双方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租赁条件与本意向书相悖,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第六条本意向书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13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计:__个月。

  二、本房屋租金为每月__人民币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元(分__次交清),签订合同即交纳上半年房租元,下半年租金乙方应提前__天(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之前)交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以收据为法律依据。

  三、乙方租赁期内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不得进行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乙方不得随意装修房屋,租赁结束,乙方须将房屋恢复原状。甲方房屋内的'床、橱柜等家居用品免费供乙方使用,但乙方不能破坏、挪用,如破坏或挪用,应照价赔偿。

  四、租赁期满,乙方如继续租赁,需提前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若一方强行终止合同,或违反以上任一条款,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元。

  本合同__式__份,甲、乙双方及证明人各执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日

房屋租赁合同14

  特别提示

  为更好地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请租赁双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在阅读后签字确认:

  l、本合同为指导文本,合同文本仅供指引,合同内容由租赁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为体现合同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另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修改、增补或变更。修改、增补或变更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对房屋的物理状况、权属状况等情况充分了解。

  2、本合同文本空格部位填写其他需要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空白行部位打×,以示删除。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3、房屋租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成都市政府关于租赁的`相关要求和标准,不得参与售后包租等违规租赁活动,否则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

  4、租赁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三十日内,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房屋出租人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及同住人的个人信息,并在出租或终止出租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5、本次交易属于租赁双方自行成交,未经任何中介机构及中介人员撮合。本合同填报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都应真实无误,如因提供虚假材料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法律纠纷将由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

  6、租赁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租赁双方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并由租赁双方签字确认、留档备查。

  7、租赁房屋存在查封等相关限制备案信息,甲乙双方仍继续交易的,则风险自担。

  以上提示内容,租赁双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20__年___月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1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能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

  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单位备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