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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

时间:2023-07-09 09:08:34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商铺租赁合同(必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铺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铺租赁合同(必备)

商铺租赁合同1

  出租方:**XX科技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范围

  甲方将位于**市X镇X管理区XX科技园的商铺 共 间,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经营范围

  1、乙方承诺只将本合同所指商铺用于经营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能超出商铺上述范围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在门口的道路上摆卖或设置任何物品,一经发现又不按甲方要求限期改正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适用保证金条款。

  2、乙方如需改变承租商铺的经营范围或用途,必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改变经营范围或用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适用保证金条款。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方式、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本商铺租金标准:人民币 元/平方米,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租金中不包含上述商铺之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税收等费用。

  2、乙方应于每月 5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缴清当月租金、上月水电费用及其他应缴的各项费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延期缴交租金和水电费及其他应缴的各项费用的,甲方每日按月租的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3、如果乙方逾期交纳水电费用及其他应缴的各项费用,超过30天以上或金额超 过 元以上,经甲方书面催告或在商铺张贴通知后乙方仍未交清的,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乙方不得提异议,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果合同租赁期限在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双方同意执行年度租金递增的'原则,每年租金递增幅度由甲方根据市场行情自行决定(但不超过200 %为限)并通知乙方生效,若乙方不同意,则甲方有权不继租。行情不好的甲方将不增加租金。

  第五条 保证金条款

  1、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保证金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则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如双方均未违约,合同期满,甲方应免息返还保证金。

  2、若在合同签订之日七天内乙方仍未付保证金,则甲方按每天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并有权将从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优先扣除作为保证金和滞纳金。

  第六条 房屋附属设施

  1.甲方负责将供电、供水等设施安装至承租商铺室内指定位置。其中,甲方负责将电力设施安装至室内的配电箱部分,其余部分由乙方自行安装;供水设施的安装,甲方负责水表部分,其余部分由乙方自行安装。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搭建、拆建和改建铺位及其附属设施。如确因业务发展需要,须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动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按价赔偿。如乙方擅自搭建、拆建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单方解除合同并适用保证金条款。

  第七条 租赁期间的商铺维护和修缮

  1、签定合同后,乙方如需重新装修商铺或安装设施、设备,应提前向甲方申请并交相关装修资料和装修计划,经甲方检查审批后方可施工,并在完工后由甲方验收查验是否有任何违规现象。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商铺,保证商铺结构及原有设施之完整,并且有义务排除危害商铺的因素,使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3、商铺的正常损耗的修缮由甲方负责,修缮工程进行期间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消极拖延、阻挠施工。但由于乙方使用不当责任所造成商铺的破损、影响外观、妨碍正常使用、出现安全隐患等情形则由乙方自行承担修缮责任,并且乙方自行修缮承租商铺前应将计划和方式书面通知甲方,获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如果属于乙方的维修责任但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怠于维修的,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维修,因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约的,乙方退出时未能带出之添附物、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拆除、毁坏,但甲方要求乙方拆除的例外。乙方并保证返还时恢复本合同签订时本商铺之原主体结构。

  第八条 租赁关系的变更改变

  1、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将商铺转让给第三人时,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条款对新业主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将租赁商铺与第三人互换或进行转租、出借给第三人的,应书面通知甲方,获甲方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未经征得甲方之书面同意的上述行为一律无效,且乙方的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适用保证金条款。

  3、乙方在科技园之商铺租赁合同提要:乙方如需改变承租商铺的经营范围或用途,必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改变经营范围或用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征得甲方同意后之转租行为,须到甲方处办理转租备案手续,备案时须向甲方提交转租协议副本、转租承租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等甲方要求之文件资料。转租关系于备案后成立。

  4、乙方将本商铺转租必须连带保证转租关系中之承租人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之所有条款。按照原规划经营范围,服从物业管理。同时,甲方承诺新承租人享有乙方依本合同享有之权利保障。

  第九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终止本合同;

  2、乙方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适用保证金条款:

  (1)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之约定,不按时缴纳租金逾期超过30天,或拖欠包括租金水电费在内的其他费用超过 元,本情形甲方视为乙方拒绝履行合同;

  (2)违反本合同第八条之约,乙方擅自将商铺转租、分租、换房的;

  (3)乙方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或其他有损于公共利益行为的;

  (4)乙方使用商铺严重影响周围环境卫生和社会治安的;

  (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承租商铺损毁或处于危害状态的;

  (6)乙方之转租承租人不服从管理情节较重的。

  (7)甲方取得证据足以证明乙方无法继续依约履行合同;

  (8)乙方其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之其他情形;

  3、双方按照本合同规定行使解除权的,可将通知张贴于商铺门口,或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形式向对方工商登记的营业地址(个人的为籍贯住址)发出,自通知发出(含张贴)5日内视为到达并生效。

  第十条 租金调整

  甲方有权每年根据市场经济水平发展而作出适当的租金调整。调整比率可通过双方协调达成共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因特殊原因甲方须收回商铺自用或乙方不愿继续承租的,双方均可提前终止合同,但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并适用保证金条款。

  2、乙方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结构或使用功能造成本商铺毁坏的,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还须负担由此造成的甲方预期租金损失。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租赁期间,如因政府管理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甲乙双方履行租约的,合同可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均不需作出赔偿,在乙方交清其他应缴费用后甲方将如数退还按金给乙方。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XX科技园商铺管理公约》为本合同之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之效力,乙方愿意遵守执行;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 方:**XX科技园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日 期:

  日 期:

商铺租赁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经过实地考察后,特诚意预定甲方经营管理的坐落于_________的商铺,面积预计为_________平方米,现一次性缴纳租赁意向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2、本楼_________楼平均租赁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楼厅房平均租赁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楼柜台按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个起租。

  3、在乙方缴纳租赁意向金后,甲方将对乙方的相关资格进行审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查并如实提供必要的资质证明。

  4、一旦乙方通过甲方的审查,则甲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办理签订租赁合同的相关手续。届时,上述意向金将冲抵乙方应缴纳的部分租金,租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

  5、如果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审查,乙方所缴纳的意向金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被全额退还,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支付的任何费用。

  6、倘若乙方在上述资格审查期间内欲撤回本租赁意向,则应及时通知甲方。届时,甲方将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无条件退还全额意向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支付的任何费用。

  7、甲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完成对乙方的资格审查,并书面告知乙方审查结果。如果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审查,则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审查不通过决定,对审查结果没有任何异议。

  8、乙方收到甲方资格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7天内没有提出书面撤回租赁意向的请求(该请求必须有甲方的有效签章才能生效),则被视为对审查通过的结果没有异议,甲乙双方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实际的商铺区域、位置、面积及租赁单价以正式合同为准。若乙方收到甲方资格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7天后才提出撤回租赁意向的请求,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上述意向金。

  9、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证件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证件号码:

  一、租赁房屋的地址、范围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

  2、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赁房屋的具体范围见租赁房屋建筑平面图。租赁房屋用途为:

  二、租赁房屋的状况

  1、甲方对租赁房屋享有完全的产权。

  2、此租赁房屋不涉及债权债务纠纷。

  3、此租赁房屋已经通过各部门的验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4、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应处于空置、可使用状态,所提供租赁房屋的设备和设施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租赁房屋及其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日或之前,保持租赁房屋设备完好的状态下交还甲方。

  3、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年;大写。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付,房屋租金每在每期房屋租金期满前____日支付下一期房屋租金,如乙方过期未付,须按日加租金0.5%作为滞纳金,超过十____日未付视作自动退租并按本合同违约条款规定办理。

  3、在合同有效期内,房屋租金不再调整。

  五、押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缴付个月房屋租金作为押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2、本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在结清所有由乙方消耗的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全部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1、租赁期内,租赁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费、及其它消耗性费用)按物业管理机构提供的交费通知单缴付。

  2、租赁期内,电话、宽带由乙方自行报装,费用按电讯局收费单缴付。

  3、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支付,取暖费由支付。

  七、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应协助与物业的协调工作。

  2、租赁房屋内各项设施如上下水,暖气等设施损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该物业管理部门联系,并及时进行维修。如未能及时处理,乙方可自行修复,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对租赁房屋设施进行维修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带未来承租方看房,乙方应予以配合。

  5、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乙方的'商标、商号、名称等乙方的标识。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爱护租赁房屋及其设施,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负责赔偿。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储藏违法物品或危险品。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房屋现有的装饰和设施之外,乙方如要增加设备或其他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各项消耗费用。

  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转借

  第三方。

  6、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约定,且在与其它承租方条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九、设施提供甲方交付乙方的租赁房屋须具备必要的公共设施,包括水、电、消防等设施。

  十、房屋门头及广告位的使用甲方同意乙方对该租赁房屋门头、外墙面、门口等广告位的使用。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进行广告牌的设立。十

  一、营业执照的办理乙方独立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甲方应予提供与租赁房屋经营有关的文件,以便顺利办理营业执照,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注销或迁址营业执照。十

  二、违约及赔偿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租赁房屋,如甲方中途将租赁房屋收回,甲方除退还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外,应另补偿给乙方二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补偿金。

  2、甲方延迟交付租赁房屋,同时租期及免租期自动向后顺延。如延迟交付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无故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则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十

  三、租赁房屋的交还

  1、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再续签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将租赁房屋交还甲方。

  2、房屋内的物品须在本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清理完毕,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全权处理。十

  四、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

  2、甲方如因租赁房屋的产权、债权债务纠纷或抵押等问题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十

  五、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另行补充,本合同及一切补充条款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存档一份,以兹信守。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商铺租赁合同通用版0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用的期限为________年,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该商铺的租金总额:第________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圆整);即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月);第________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圆整);即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月);第________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圆整);即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月)。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1、租金交付期限:每月____日前交清当月租金。

  2、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圆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4、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单个电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调、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须向供电部门申报增加用电负荷,待批准及缴交增容费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装修该商铺;如需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变该商铺的结构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

  第六条

  第一款

  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

  第六条

  第一款

  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保证金的3‰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六条

  第二款第

  三、

  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4

  委托方地址:

  电话:

  受托方地址: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居间中介写字楼租赁事宜,双方就此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内容:出租

  1、物业名称及地址:

  2、委托期限:六个月,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1、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委托物业的详细材料及租赁之条件,若有变动需及时通知乙方。

  2、若在乙方居间中介下而成交,甲方应按本委托协议支付佣金给乙方。

  3、乙方介绍客户后,应将租赁客户给予乙方的>提供给甲方盖章确认后备案,甲方就乙方介绍之客户不得再承认其他中介公司的.介入,若乙方在招租期内仍不能促进客户与甲方达成租赁协议,该条款随即失去对甲方的约束力。

  三、乙方责任与权利

  1、乙方应陪同客户看房,洽谈协调租赁,及时的向甲方提供反馈信息,协助甲方做出有效的租赁方案和策略,促成交易。

  2、乙方应协助甲方与承租方商议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条件,维护甲方正当利益,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少一年。

  3、若乙方尽到上述责任并使得甲方与乙方所带客户在乙方居间中介下成交,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委托书支付佣金。

  四、报酬支付根据成交物业的面积和成交价格,则甲方支付给乙方月租金100%的中介佣金。支付时间为委托方收到租赁客户第一期租金且正式入驻后一周内。报酬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格发票。

  五、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即时生效。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5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时间:

  合同编号: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A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A商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1 “本合同” 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 “A商城”

  1.3 “该商铺” 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1.4 “营业额” 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

  1.5 “租赁保证金” 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 “管理费” 指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A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A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

  1.7 “起租日” 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1.8 “书面形式” 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 “元” 指人民币元。

  1.10 “‰” 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 出租商铺

  2.1 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A商城第 层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2 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3 该商铺的承租面积(GLA)约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GFA)约为 平方米。

  (最终以成都市政府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承租面积(GLA)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

  2.4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2.5 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 年。

  第三条 商铺用途

  3.1 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 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

  3.2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权证》。

  3.3 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 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3.5 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A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3.6 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7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 号商铺是“ ”(英文为“ )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

  3.8 如因上述3.7所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

  4.1.1 乙方每月租金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

  营业额提成租金以每月总营业额(税前)为基数计算,面积均统一以GLA计算。

  1) 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m2* 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2) 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3) 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 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1.2 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广费、管理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4.1.3 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如此时A商城尚未对外营业,则起租日为A商城对外营业之日)。

  4.1.4 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基本租金额。

  日基本租金额为该商铺承租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额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每月的营业额提成租金须于次月第15日前依据本合同第4.1.1条约定的营业额提成租金计算方式结算,如结算出的数额少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基本租金为准;如结算出的数额多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提成租金为准,乙方应于该月第15日前向甲方补足提成数额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如因营业额差异造成提成租金差异,于结算后的下月调整。

  4.1.5 根据本合同第4.1.1条规定,如遇乙方租金调整,租金调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时间及调整前后的租金标准,分段计算调整前后各时段的租金。

  4.2 租赁保证金

  4.2.1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 2 个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费及推广费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4.2.2 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计算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多于该实际数额,甲方应在5日内向乙方退还该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少于该实际数额,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足该不足部分。

  租赁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汇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4.2.3 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剩余租赁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4.2.4 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4.3 管理费

  4.3.1 乙方应交纳的管理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装修期内,如乙方使用空调,则管理费 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调,则管理费为 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4.3.2 首月管理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费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管理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管理费。

  日管理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管理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3.3 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全年每天上午10:00时起至晚上10:00时止。如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需于空调正常供应时间以外使用空调,应支付额外空调费,额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 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

  4.4 推广费

  4.4.1 甲方将不时为A商城进行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广活动并承诺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广费。

  4.4.2 推广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计算。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广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广费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推广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推广费。

  日推广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推广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4.3 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A商城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4.5 水、电费

  4.5.1 水、电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A商城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乙方须自行负担每月的水、电费,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支付。

  4.5.2 水、电费押金共计 元,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 元/㎡,餐饮租户 元/㎡,按照建筑面积GFA计算)。

  4.5.3 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水、电费押金(不计利息)。

  4.6 其他费用

  4.6.1 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商铺使用有关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其他费用;

  4.6.2 乙方须按该商铺独立记录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业单位账单,在收到该等记录表或账单后7天内支付所有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燃气、电话费用及其他费用。

  4.7 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但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转账凭据,以便甲方核实),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发票(其中管理费的发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开具发票主体由甲方确定)。根据需要,甲方有权变更收款账户,变更账户信息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银行账号(人民币)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4.8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4.9 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设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4.10 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第五条 商铺交付与验收

  5.1 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应当于该日期前交付该商铺,而乙方应当于该日期前接受交付。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5.2 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商铺交付状况以交接凭据所载为准,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5.3 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在 年 月 日之前(含 年 月 日当日),则该商铺交付之日以交接凭据签署日期为准;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日期在 年 月 日之后,则该商铺交付日为 年 月 日。

  5.4 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商铺交付条件)。

  5.5 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6 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7 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5.8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在 年1月1日前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 年1月1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 年1月1日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 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管理费、推广费等。

  5.9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过 年1月1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10 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15条中的规定。

  第六条 免租装修期

  6.1 乙方有 天的免租装修期,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6.2 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管理费、推广费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6.3 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6.4 乙方需在该商铺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装修押金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 60 元/平方米,装修垃圾运输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 8 元/平方米。

  6.5 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的规定,于免租装修期届满,且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前款所述的装修押金。

  6.6 如因乙方原因,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3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装修工程,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租赁保证金的,甲方仍有权追索。

  6.7 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6.9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当月基本租金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装修并开业。

  6.10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赁保证金在内的责任,且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11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免租装修期不足 天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第七条 商铺装修

  7.1 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必须:

  7.1.1 该商铺内之建筑、装修及有关机电工程,所有室内设计图、平面间隔、机械及电力需求,以及各装修物料之挑选,事先报甲方会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交的会审材料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会审意见,逾期未答复者,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见);

  7.1.2 获得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

  7.1.3 保证该等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进不得影响整个A商城结构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7.1.4 即使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的申请书,由甲方代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乙方仍须支付一切为符合本条规定而引起的费用,且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修改乙方装修工程申请书或因此而引起的延迟及损失的后果;

  7.1.5 乙方如对该商铺进行机电系统、消防系统或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A商城整体机电系统的工程,应聘用甲方推荐或甲方认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2 甲方在会审乙方的装修申请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该商铺的装修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租户装修手册》,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进行装修,以确保装修安全。

  7.3 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装修时,特别不得:

  7.3.1 在该商铺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7.3.2 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监测或保安系统;

  7.3.3 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7.3.4 在该商铺的门窗、天花板、墙面、横梁、地板、结构件、卫生设施、空调设备、消防/火警监测设备上装钉、插入或允许他人装钉、插入任何钉子、螺丝钉、金属钩、托架或类似物件;也不得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或允许他人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 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7.4 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门指定安装消防铁门,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铁门,不得改装消防出口现有之门锁、门闩及装配。

  7.5 甲方有权就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材料运输、施工时间、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体的运作安全及顺畅,避免因乙方的行为给A商城其他商铺的使用人造成滋扰。乙方应服从甲方规范及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营业时间之内进行装修施工。

  7.6 在装修期内,甲方应乙方的事先书面要求,为乙方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提供临时用水及用电,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7.7 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7.8 如乙方对该商铺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9 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因合理原因而需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提前30天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 商铺修缮

  8.1 在该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内进行维修。

  8.2 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8.3 租赁期间,甲方应尽力确保该商铺屋顶、墙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动力电缆处于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状态。

  8.4 租赁期间,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A商城中的电梯、消防/火警监测系统、空调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

  8.5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视察该商铺的维修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6 租赁期间,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商铺,且甲方不需赔偿因强行进入该商铺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坏,甲方有过失的除外。

  8.7 无论乙方是否购买相应的保险,亦无论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该商铺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商铺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8.8 乙方对下列行为和事件引起的损失和损害,必须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8.8.1 因该商铺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等的故障、失修、危险而导致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8.8.2 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商铺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失;

  8.8.3 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火、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包括风暴或雨水)在该商铺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第九条 经营条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租用甲方提供的POS专用收银系统(下称“POS系统”) 台,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专用收银系统租用规定》。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将租用该商铺内的每一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如实、实时、全额通过POS系统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营业额,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约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当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销售金额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租金,租金金额以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为准,与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应保证其POS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甲方可以对该数据进行核实。甲方核实时,乙方应配合并提供本商铺经营有关的账册及原始凭证等资料。

  9.2 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时间开业。

  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22:00(法定节假日期间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乙方应服从甲方对A商城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

  9.3 乙方并应配合甲方对整个A商城进行的推广活动的时间安排。

  9.4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成都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9.5 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6 乙方应确保该商铺内商品的货源充足,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的现象。

  第十条 转租、转让和续租

  10.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和管理该商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乙方应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商铺再行转租。

  10.2 发生下述各项行为及事件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对转租的约定:

  10.2.1 乙方为公司,而公司发生收购、重组、合并、清算;

  10.2.2 乙方的名称发生变更;

  10.2.3 法定继承事实发生,致使该商铺的使用人发生变更。

  10.3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10.4 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对该商铺续租,则甲方有权携同该商铺未来的任何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期结束前或提前结束前的3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乙方后视察该商铺,乙方不得阻挠,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保险

  11.1 乙方应当在商铺交付完成以前或最迟不超过商铺交付完成之日自费为该商铺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险种至少应包括装修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11.2 乙方应当于开业前的15日自费为该商铺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11.3 乙方所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不应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在保险单中将甲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且粘贴交叉责任条款。

  11.4 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11.5 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为、事件,导致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许乙方所雇佣的相关人员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为、事件,致使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风险增加。

  11.6 若本合同第11.5条所述保险风险增加,并导致保险金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补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险金,而不论该等保险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 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

  12.1 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负责包括A商城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12.2 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A商城作为一流购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利。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规章制度和本合同发生歧义,须以本合同的条文为准。

  12.3 乙方须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规定”);该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12.4 不论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专门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下列事项特别约定如下:

  12.4.1 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以甲方指定的统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称。

  12.4.2 乙方有权自费在该商铺入口处或其门上,安置经甲方批准设计的LOGO。

  12.4.3 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图片、声明及画像。

  12.4.4 乙方须把该商铺的普通垃圾、废物,以及物业公司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倒卸。

  12.4.5 乙方的废旧报纸、纸箱(皮)、木箱、潲水(餐饮)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商业垃圾应由物业公司认可人员收取或处理,乙方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收取或处理。

  12.4.6 乙方如需聘请专门的清洁公司进行该商铺的清洁工作,应聘请物业公司指定的清洁公司,且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4.7 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铺设、安装、竖立、附加任何电线、电缆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将货品或其他任何东西摆设或堆放在该商铺之外。

  12.4.8 甲方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在该商场公共区域内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开支或费用。

  12.4.9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该商铺免受台风、暴雨或类似事件的破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保持该商铺的外窗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12.4.10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附属物、遮阳物、凉蓬或其他任何类型、性质的安装物和附属物。

  12.4.11 乙方不得破坏、损毁或涂污A商城结构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楼梯、电梯、自动楼梯的任何装饰外貌,包括A商城内的任何树木、植物及灌木。

  12.4.12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装或固定甲方认为适合的机器、设备、标记、广告架及其它设施并有权维修、拆除、更换该等设备和设施。甲方应尽量减少干扰乙方。

  12.4.13 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商铺、窗框、玻璃外墙、玻璃或墙壁的内面或外面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或悬挂霓虹灯广告。

  12.4.14 乙方应以甲方满意的风格和方式布置该商铺店面玻璃及陈列橱窗,在收到甲方对其展示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改变或更换有关摆设。

  12.4.15 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该商铺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

  12.4.16 乙方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处及货物电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装卸货物。

  12.4.17 乙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或用来装货、卸货的场地的使用规定。

  12.4.18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电梯或电动楼梯作运货用途。

  12.4.19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电梯内放置任何重量超过该电梯的最大载重的物件。

  12.4.20 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在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使该商铺营业标志、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为达到理想的视觉效果,乙方应允许甲方控制该商铺的营业标志、店面及窗户电路。

  12.4.21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或A商城内进行任何拍卖或类似的促销活动,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业手法进行商业活动,但纯周期季节性的促销活动或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区域内进行任何兜售、招徕行为;亦不得分发各种宣传性的小册子及广告资料,甲方或物业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 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商铺而生产、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进行生产、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货物或商品。

  12.4.24 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在该商铺内放置或贮存任何武器、火药、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或危险货物。

  12.4.25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或容许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气体或气味。

  12.4.26 除本合同约定乙方可在该商铺内经营餐饮行业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预备食物或饮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热任何食物。

  12.4.27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12.4.28 乙方须自费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骤及预防措施,以防止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寄生虫在该商铺内滋生。

  12.4.29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居住或容许他人居住。

  12.5.30 不论甲方在该商场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与否,甲方对该商铺及其内部财物不负任何保安及保管责任。

  12.4.31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屋顶、主要结构、墙壁、水管通道及电缆电线在良好的使用状态。

  12.4.32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公共地方清洁及妥当的状态。

  12.4.33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内任何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调设施及其他设备在妥当及可运作的状态。

  12.4.34 甲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向该商铺提供空调服务。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时间外提供额外空调服务,须预先向甲方或物业公司申请并缴付相应的收费。

  12.4.35 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额外空调服务的合理通知后,应责成物业公司向乙方提供该等空调服务。

  12.4.36 乙方承租区域内的照明系统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区域与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边界区域单独设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边界区域的照明。

  第十三条 商铺交还

  13.1 交还日期及适用范围

  13.1.1 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5日内交还该商铺。

  13.1.2 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超过3日内交还该商铺。

  13.2 交还状况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归属

  13.2.1 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还商铺:

  乙方自费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商铺,该商铺交还时的状况应当与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营业时间时的状况一致;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的装修或附属设施/设备遭到破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乙方自费将商铺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商铺,并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

  13.2.2 如果该商铺交还时之状况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商铺之状况符合前项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担。

  13.3 交还通知、查验及接收

  13.3.1 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各方均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交还/收回该商铺的具体日期,甲方应当按照该等通知查验及接收该商铺。

  13.3.2 甲方应当依照通常合理的标准及本合同第13.2条规定查验该商铺。

  13.3.3 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一份交还凭据,交还凭据一经签署,乙方交还该商铺的义务立即完成。

  13.4 逾期交还的后果

  13.4.1 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条的规定交还该商铺,则甲方有权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选择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铺,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该商铺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

  将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并将该商铺内的一切装修、附属设备/设施拆除。

  13.4.2 乙方逾期交还商铺,除应当依照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标准交付逾期期间的租金、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外,每天还应按照合同最后一个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商铺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条的规定收回该商铺。

  13.5 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在撤场前应向甲方缴纳商品质量保证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类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如乙方系美容美发、餐饮等特殊类型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额度双方另行协商。如三个月内没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将向乙方退还该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和提前终止的条件

  14.1 变更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1.1 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如出现下述情况,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3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4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15天的。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4.1.2 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1.3 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4.2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2.1 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出现下述情况,可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6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30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在租赁期间,政府决定征用该商铺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该商铺的。

  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30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4.2.2 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2.3 因提前终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 甲方违约责任

  15.1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逾期交付商铺,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5.2 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商铺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5.3 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15.3.1 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铺供乙方使用,超过60日的。

  15.3.2 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商铺的。

  15.3.3 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15.3.4 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将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15.3.5 甲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5.3.6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5.3.7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5.4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15.3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如有)并赔偿损失,并在3日内迁离该商铺。

  15.5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5.6 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5.7 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甲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乙方放弃追究对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乙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 乙方对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乙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乙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16.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水、电、空调费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付金额的2‰支付滞纳金。

  16.2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空调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内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上述费用的2‰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滞纳金。逾期达14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委托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水、电、空调或其他设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6.3 租赁期限内,乙方非因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4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6.4.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商铺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16.4.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商铺结构,或损坏商铺,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16.4.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16.4.4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铺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16.4.5 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的达到30日。

  16.4.6 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6.4.7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6.4.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中断、停止其经营活动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6.5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16.4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3日内迁离并交回该商铺;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6 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赋予其提前收回该商铺的权利,并构成甲方对该项权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无须以实际进入该商铺的行为作为行使该项权利的标志。

  16.7 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滞纳金,并不损害及影响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的权利(包括收回该商铺的权利)

  16.8 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开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6.9 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乙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 甲方对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甲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甲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16.11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7条、第3.8条约定,不论甲方是否实际支出了赔偿或处罚款项,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并向乙方追究相关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17.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4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17.5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对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通知与送达

  18.1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18.2 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如以邮寄的方式,在寄出后第3个工作日将被视为已送达,邮政局出具的挂号投送收据,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传真的方式,则发出时视作已送达,对方传真机收到的传真报告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手递的方式,则于对方签收时视作已送达,收条将作为有效证明。

  18.3 甲方在乙方租赁商铺门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张贴的与日常物业管理有关的通知或文件,即视为已合理通知乙方。

  18.4 甲乙双方之间的书面函件,如任何一方在其中提出具体要求或建议且要求在收到函 件后指定期限内(不得少于5日)回函的,则另一方有责任于指定期限内回函,否则,视同同意函件内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第十九条 法律适用

  19.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定下列19.1.2方式解决:

  19.1.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1.2 依法向该商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9.2 本合同条款业经双方协商和谈判而达成,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19.3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及受其管辖。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20.1 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各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及书面协议。

  20.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内容为本合同双方就本合同有关条款内容所作之补充、修正、解释及说明,为本合同双方所确认及同意,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0.3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20.4 甲方负责向成都市成华区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合同登记手续,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20.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两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合同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参阅方便而设,不得用于解释合同条款。

  20.7 本合同条款业经双方协商和谈判而达成,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20.8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如其他文字文本与中文文本不符,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一条 税费负担

  21.1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费(如有)、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等将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按有关规定负担,如果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负担方法的,则由双方各半负担。

  21.2 租赁手续费由甲方承担,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21.3 除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协议由甲方代扣代缴的以外,乙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因租赁及经营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政府税费。

  21.4 各方因签署本合同而发生的律师费,由双方各自负担。

  第二十二条 其他

  22.1 甲方声明,本合同签署时,A商城包括该商铺尚未设置抵押,但甲方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将A商城及商铺进行抵押。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承租房屋抵押权状态。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在设定抵押权时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如为抵押权登记需要,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必要协助。

  22.2 甲方保留对A商城的命名权,甲方在给予乙方不少于3个月的通知后,甲方有权更改A商城的名字,且无须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

  22.3 租赁期间,甲方因合理变更、修缮需要,在事先知会乙方后,有权临时封闭该商铺所在建筑物公用区域(包括广场)及公用设施或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走道、门户、窗户、电动装配、电缆电线、水管通道、燃气管道、电梯、自动扶梯、防火、保安设备、空调设备),变更该商铺所在建筑物之公用区域整体结构、布局及安排。

  22.4 甲方有权在该商铺所在建筑物本体的内外及室外空间设置广告及获取利益,但该等设置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2.5 甲方有权对该商铺所在建筑物的中庭、屋顶、车库、广场、通讯网络使用和获取收益。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6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商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号的商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合同顺延年,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_______月,剩余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三、商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商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四、转让后商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乙方在接收该商铺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

  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商铺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商铺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商铺,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商铺,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商铺,丙方按照转让费用标准补偿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商铺租赁合同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州市房屋租赁条例》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商定,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________之房产物业(下称"该物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恪守履行:

  一、该物业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 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

  二、该物业乙方仅作为________ 用途。

  三、乙方承租的租期为________ 年,即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止。共计________个月。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物业的月租金从本合同租赁期限起始之日第一年为/月,第二年为元/月,第三年为元/月,第四年为元/月,第五年为/月。

  2、租金的交付方式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均可。方式交付。

  3、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日前交付给甲方。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五日,甲方将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一向乙方加收滞纳金,若超过 ________天仍未交付,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付租赁保证金不再返还,同时乙方应补交所欠租金。

  五、租赁保证金:

  1、乙方应在签署合同的当天向甲方交付二个月月租的`租赁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在本合同期满及乙方已遵守及履行本合同内的条款下,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将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六、租赁的相关约定:

  1、租赁期满乙方如不续租,除家用电器、办公用品、可拆除搬出该物业外,其它东西一律不能损坏、拆除、移动,也不能搬出该物业外,乙方将房屋完整无缺包括天花、二阁、地面、墙面、墙柜、门窗、电线、排气扇、照明、户外广告牌等等,一切室内外物品都不能损坏、移动、拆走。须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甲方才将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2、在租赁期间,该物业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管理费、租赁税、卫生费及其它相关杂费均由乙方支付。

  3、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物业,应在合同期满前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按期收回该物业。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租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处理。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需改变经营项目时,须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才可在该物业内继续经营。

  5、乙方迁出时,应将该物业移交妥当,交清租金、租赁税、水电费、管理费、卫生费及其它相关杂费。租赁期满后,15天内必须将营业执照实行变更或注销。

  七、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交付该物业使用权,并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业有关资料,但仅供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相关事项时专用。

  2、租赁期内,乙方不能从事黄、赌、毒,不能从事与合同无关的经营,否则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该物业,并按违约处理。

  3、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收回该物业,须向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乙方装修款折旧后按比例赔偿。

  4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与乙方签定租赁合约后甲方给予乙方期。

  5、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设计,装修图纸,须经甲方审核后同意该物业的设计,装修方案,乙方才可进行装修,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进行装修,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租赁保证金、租金不退。

  八、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装修时,不可以损坏原有的房屋结构,必须依照该物业的使用功能进行装修,并不得破坏或改动该物业其他相关部分。

  2、若甲方继续出租该物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办理营业执照后有权在该物业内从事合法经营用途,自觉向工商、税务、出租房部门等等缴费纳税。每月收租金时,要提交一份当月的租赁税发票正本及复印件给甲方验证,复印件备案。若不能提交该租赁税发票,作违约处理。

  4、乙方应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该物业的安全、防火、防盗、租赁、计划生育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5、租凭期间,乙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须缴清租赁期间的租金、租金税及相关杂费,按违约处理。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当严格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2、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以下一种途径解决。

  向广州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向增城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后正式生效。

  3、甲乙双方需明确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书,20______年8月进场装修后发现合同存在遗漏项目。

  2、根据上述协议,房屋的租期将于20______年12月30日生效,且双方就后期消防维保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3、按照超市合同项目要求,出租方(甲方)应安装大型中央空调已供承租方(乙方)使用,否则合同期满后设备无法再次使用或迁移,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并生成补充协议。据此,双方于20______年 12 月 25 日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二、出租方(甲方)同意支付消防设施的.维保费____元/年(大写:____元整/年),并在每年的租金中扣除,工作交由承租方(乙方)负责,超出费用由承租方(乙方)自行承担。

  三、因本超市面积较大,安装管道式中央空调所需的外部冷却水塔没有找到合适的场地,且费用较大(预算约需要____元),管道式中央空调无法安装,经双方协商,由承租方(乙方)自行安装吸顶式中央空调,费用由承租方(乙方)一次性支付,并在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扣除____元/年(大写:____元整/年)作为空调安装补偿费。

  四、本补充协议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五、本补充协议与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签名:

  电话:

  签订日期:

  签名:

  电话:

  签订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租金:_________________第一年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月)。第二年起租金随行就市。

  3、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租金按结算,由乙方在前的20日交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保证金给甲方,合同满后再退回。

  5、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若一方违约,赔偿对方元违约金。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情况下进行装修,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五、若乙方在合同期内终止租赁关系押金不予退还。

  六、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商铺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位于铜市德江县沙溪乡中街 号门面房,该门面房面积共3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期共5年,20xx年3月20日起至20xx年3月20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本人使用,用于经商。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门面房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20xx.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租赁内每年的5月1日前乙方用现金将租金支会给甲方,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3% 的违约金。

  3、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收据。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法处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3%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一方违约,赔偿违约金500元给另一方。

  九、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租给乙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机械设备不能满足乙方的施工需要,部分机械设备必须进行改造,双方根据《_____》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在遵守原设备租赁合同(6月21日签定)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并互相遵照执行。

  第一条:改造机械设备概况:

  js500搅拌机2台:上料斗爬轨加长;

  螺旋输送机2台(含水泥称):水泥直接输送到搅拌筒里。

  要求以上设备状况良好,砼拌合能力达到35立方/小时以上,并必须能满足乙方的其它施工要求。

  第二条:改造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⒈甲方拥有对改造设备的所有权。

  ⒉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以上设备的使用权。

  第三条:租金结算方式:

  在原租赁合同综合单价24.2元/立方的基础上上浮1.8元/立方,合计为26元/立方(贰拾陆元每立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2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立约代表: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店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店面情况:

  店面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道,出租总面积为_________㎡。双方确认店面内有如下设施:_________。

  二、租赁用途

  甲方承诺租赁乙方店面用于_________。

  三、租金及其他费用:

  双方约定该店面租金为_________元/平米/月,月租金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内,乙方承诺不增加店面租金。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后如需调整店面租金的,乙方应当与甲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支付租金后,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收据。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其他。

  甲方按支付,每期支付人民币通过银行转账收

  款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合同租赁期内,因为甲方经营,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自担。

  四、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店面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日时间,用于甲方对店面进行必要的装修。在乙方承诺给予甲方的装修期限内,乙方不得收取租赁费用。

  为了保证甲方有时间进行经营安排,合同到期日三个月之前,乙方应当就是否继续出租店面与甲方进行沟通,乙方未提前与甲方沟通的,除非甲方提出不同意续签租赁协议,视为乙方同意与甲方签订续租协议。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为了不影响甲方按时使用店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日期之前清理店面内的物品,乙方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清理;同时,为确保甲方顺利开展经营活动,甲方有权对店面进行合理的装修。合同到期后或解除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拆除装修或乙方可以向甲方支付合理价款后保留装修。

  2)乙方应当确保其对店面拥有合法所有权及店面之上不存在抵押债权,并确保店面条件能够满足甲方经营要求。由于店面自身原因,影响甲方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处理,处理过程耽误甲方经营的,乙方应当减少相应租金,甲方可以从下期应交租金中扣除。同时,甲方使用店面过程中,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干扰甲方的正常使用。

  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店面,甲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乙方有权按时足额向甲方收取租金,甲方应当向乙方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不得拖延。甲方迟延支付租金的,应当按照应付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交纳违约金。

  5)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负有保证店面不存在权利争议的义务,如合同履行期间,存在第三人就店面主张权利,因此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乙方应负责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从下期应交租金中扣除。

  2)乙方需保证向甲方出租的店面的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的非住宅性质,否则,导致甲方不能办理相关经营证照的或被政府机关停止经营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在使用店面经营过程中,应当对店面进行有效的日常维护,确因甲方原因造成店面毁损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正常使用造成的合理损耗除外。

  4)合同任意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合同继续履行不能实现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损失。

  5)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任意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解除、终止

  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出于经营考虑或发生不能实现经营目的的情况,确实需要将店铺转让给他人经营的,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转租店铺,或甲方与乙方解除合同,由乙方与新的经营户重新签订店铺租赁合同。

  八、争议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店面所在地法院管辖。

  九、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十、其他

  乙方作为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甲方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店面产权证等文件的复印件。店面如果系乙方与他人共有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他共有人的授权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______县______养鱼场资产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依据______县人民法院(20______)___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取得______县______养鱼场的全部产权。为便于经营,自愿将该场租赁给乙方经营。

  二、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赁费用每年元,共计元。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本年度租赁费,以后每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当年租赁费。租赁费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租赁财产范围以本合同所附财产清单为准;甲乙双方每年12月对租赁财产进行清点。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按照租赁财产的正常用途使用,不得损毁、转让、抵押、转租,不得进行破坏性经营。

  六、乙方增添经营所需的.附属设施,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增添。所增添的附属设施,租赁期满,由甲方无偿取得。

  七、乙方对租赁财产进行增值性改良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改良性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房屋等固定设施进行拆除、改建或进行其它有害固定设施安全的作业。

  九、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十、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

  十一、租赁期间,因租赁财产产权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二、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租赁期间,因租赁财产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四、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和数额支付租赁费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全部租赁费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五、因乙方行为造成租赁财产损毁、灭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甲方主管部门______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1、(20______)___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

  2、租赁财产清单

  甲方______县______农村信用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铺面积

  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用途:

  商铺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期五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续租:本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如果甲方同意乙方能够继续承租本合同项下房屋,续约期内的租金,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约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适用本合同相应规定。

  第四条: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纳期限:

  1、租赁金额:每年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个月交。

  3、乙方务必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到期不交视同违约,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第五条: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费用的承担

  1、承租区域内设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业管理者支付水、电费、房产、土地使用税及其他产生的直接费用。收费标准按北京相关标准的执行。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租赁期间,由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内外部设施损毁,包括房内外防水、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出租方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在使用期间的装修及修缮有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固定的设施及房屋构架。

  2、承租方装修过程中需改变房屋原貌或改变主要结构时得向甲方申请,得到甲方及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有资质的单位,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施工期间和施工后出现任何事情与甲方无关。如未经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造成后果由双方协商或移交法律部门追究法律职责。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或逾期违约金。

  2、监督乙方正确使用房屋、并保证房屋内外各类设施在乙方进场时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职责。

  4、在乙方有以下行为时:擅自将房屋整修转租、转让或转借;利用承租房进行违规及违章经营和非法活动时,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时;拖欠租金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提出赔偿。乙方租赁期间内能够部分面积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与乙方另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此合同附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针对发现乙方的安全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时,甲方应为乙方带给房屋的相关证明文件。

  7、在乙方没有违反使用水、电时,甲方应保证商铺正常用水用电。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确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经乙方装修房屋出现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职责。

  3、按照交纳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构造,不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5、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对方原因造成双方无法正常经营,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职责方承担。并负责损失的`赔偿。

  第九条:违约职责和合同终止的赔偿措施

  1、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损失或无法使用房屋时,双方互不承担职责,合同终止。

  2、若甲乙双方在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状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有壹拾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其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预出租方(甲方):_________[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无锡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号/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二)[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

  2、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该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币)。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3、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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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必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铺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铺租赁合同(必备)

商铺租赁合同1

  出租方:**XX科技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范围

  甲方将位于**市X镇X管理区XX科技园的商铺 共 间,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经营范围

  1、乙方承诺只将本合同所指商铺用于经营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能超出商铺上述范围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在门口的道路上摆卖或设置任何物品,一经发现又不按甲方要求限期改正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适用保证金条款。

  2、乙方如需改变承租商铺的经营范围或用途,必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改变经营范围或用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适用保证金条款。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方式、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本商铺租金标准:人民币 元/平方米,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租金中不包含上述商铺之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税收等费用。

  2、乙方应于每月 5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缴清当月租金、上月水电费用及其他应缴的各项费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延期缴交租金和水电费及其他应缴的各项费用的,甲方每日按月租的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3、如果乙方逾期交纳水电费用及其他应缴的各项费用,超过30天以上或金额超 过 元以上,经甲方书面催告或在商铺张贴通知后乙方仍未交清的,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乙方不得提异议,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果合同租赁期限在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双方同意执行年度租金递增的'原则,每年租金递增幅度由甲方根据市场行情自行决定(但不超过200 %为限)并通知乙方生效,若乙方不同意,则甲方有权不继租。行情不好的甲方将不增加租金。

  第五条 保证金条款

  1、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保证金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则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如双方均未违约,合同期满,甲方应免息返还保证金。

  2、若在合同签订之日七天内乙方仍未付保证金,则甲方按每天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并有权将从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优先扣除作为保证金和滞纳金。

  第六条 房屋附属设施

  1.甲方负责将供电、供水等设施安装至承租商铺室内指定位置。其中,甲方负责将电力设施安装至室内的配电箱部分,其余部分由乙方自行安装;供水设施的安装,甲方负责水表部分,其余部分由乙方自行安装。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搭建、拆建和改建铺位及其附属设施。如确因业务发展需要,须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动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按价赔偿。如乙方擅自搭建、拆建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单方解除合同并适用保证金条款。

  第七条 租赁期间的商铺维护和修缮

  1、签定合同后,乙方如需重新装修商铺或安装设施、设备,应提前向甲方申请并交相关装修资料和装修计划,经甲方检查审批后方可施工,并在完工后由甲方验收查验是否有任何违规现象。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商铺,保证商铺结构及原有设施之完整,并且有义务排除危害商铺的因素,使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3、商铺的正常损耗的修缮由甲方负责,修缮工程进行期间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消极拖延、阻挠施工。但由于乙方使用不当责任所造成商铺的破损、影响外观、妨碍正常使用、出现安全隐患等情形则由乙方自行承担修缮责任,并且乙方自行修缮承租商铺前应将计划和方式书面通知甲方,获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如果属于乙方的维修责任但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怠于维修的,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维修,因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约的,乙方退出时未能带出之添附物、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拆除、毁坏,但甲方要求乙方拆除的例外。乙方并保证返还时恢复本合同签订时本商铺之原主体结构。

  第八条 租赁关系的变更改变

  1、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将商铺转让给第三人时,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条款对新业主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将租赁商铺与第三人互换或进行转租、出借给第三人的,应书面通知甲方,获甲方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未经征得甲方之书面同意的上述行为一律无效,且乙方的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适用保证金条款。

  3、乙方在科技园之商铺租赁合同提要:乙方如需改变承租商铺的经营范围或用途,必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改变经营范围或用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征得甲方同意后之转租行为,须到甲方处办理转租备案手续,备案时须向甲方提交转租协议副本、转租承租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等甲方要求之文件资料。转租关系于备案后成立。

  4、乙方将本商铺转租必须连带保证转租关系中之承租人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之所有条款。按照原规划经营范围,服从物业管理。同时,甲方承诺新承租人享有乙方依本合同享有之权利保障。

  第九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终止本合同;

  2、乙方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适用保证金条款:

  (1)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之约定,不按时缴纳租金逾期超过30天,或拖欠包括租金水电费在内的其他费用超过 元,本情形甲方视为乙方拒绝履行合同;

  (2)违反本合同第八条之约,乙方擅自将商铺转租、分租、换房的;

  (3)乙方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或其他有损于公共利益行为的;

  (4)乙方使用商铺严重影响周围环境卫生和社会治安的;

  (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承租商铺损毁或处于危害状态的;

  (6)乙方之转租承租人不服从管理情节较重的。

  (7)甲方取得证据足以证明乙方无法继续依约履行合同;

  (8)乙方其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之其他情形;

  3、双方按照本合同规定行使解除权的,可将通知张贴于商铺门口,或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形式向对方工商登记的营业地址(个人的为籍贯住址)发出,自通知发出(含张贴)5日内视为到达并生效。

  第十条 租金调整

  甲方有权每年根据市场经济水平发展而作出适当的租金调整。调整比率可通过双方协调达成共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因特殊原因甲方须收回商铺自用或乙方不愿继续承租的,双方均可提前终止合同,但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并适用保证金条款。

  2、乙方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结构或使用功能造成本商铺毁坏的,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还须负担由此造成的甲方预期租金损失。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租赁期间,如因政府管理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甲乙双方履行租约的,合同可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均不需作出赔偿,在乙方交清其他应缴费用后甲方将如数退还按金给乙方。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XX科技园商铺管理公约》为本合同之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之效力,乙方愿意遵守执行;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 方:**XX科技园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日 期:

  日 期:

商铺租赁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经过实地考察后,特诚意预定甲方经营管理的坐落于_________的商铺,面积预计为_________平方米,现一次性缴纳租赁意向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2、本楼_________楼平均租赁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楼厅房平均租赁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楼柜台按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个起租。

  3、在乙方缴纳租赁意向金后,甲方将对乙方的相关资格进行审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查并如实提供必要的资质证明。

  4、一旦乙方通过甲方的审查,则甲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办理签订租赁合同的相关手续。届时,上述意向金将冲抵乙方应缴纳的部分租金,租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

  5、如果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审查,乙方所缴纳的意向金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被全额退还,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支付的任何费用。

  6、倘若乙方在上述资格审查期间内欲撤回本租赁意向,则应及时通知甲方。届时,甲方将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无条件退还全额意向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支付的任何费用。

  7、甲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完成对乙方的资格审查,并书面告知乙方审查结果。如果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审查,则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审查不通过决定,对审查结果没有任何异议。

  8、乙方收到甲方资格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7天内没有提出书面撤回租赁意向的请求(该请求必须有甲方的有效签章才能生效),则被视为对审查通过的结果没有异议,甲乙双方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实际的商铺区域、位置、面积及租赁单价以正式合同为准。若乙方收到甲方资格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7天后才提出撤回租赁意向的请求,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上述意向金。

  9、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证件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证件号码:

  一、租赁房屋的地址、范围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

  2、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赁房屋的具体范围见租赁房屋建筑平面图。租赁房屋用途为:

  二、租赁房屋的状况

  1、甲方对租赁房屋享有完全的产权。

  2、此租赁房屋不涉及债权债务纠纷。

  3、此租赁房屋已经通过各部门的验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4、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应处于空置、可使用状态,所提供租赁房屋的设备和设施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租赁房屋及其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日或之前,保持租赁房屋设备完好的状态下交还甲方。

  3、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年;大写。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付,房屋租金每在每期房屋租金期满前____日支付下一期房屋租金,如乙方过期未付,须按日加租金0.5%作为滞纳金,超过十____日未付视作自动退租并按本合同违约条款规定办理。

  3、在合同有效期内,房屋租金不再调整。

  五、押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缴付个月房屋租金作为押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2、本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在结清所有由乙方消耗的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全部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1、租赁期内,租赁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费、及其它消耗性费用)按物业管理机构提供的交费通知单缴付。

  2、租赁期内,电话、宽带由乙方自行报装,费用按电讯局收费单缴付。

  3、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支付,取暖费由支付。

  七、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应协助与物业的协调工作。

  2、租赁房屋内各项设施如上下水,暖气等设施损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该物业管理部门联系,并及时进行维修。如未能及时处理,乙方可自行修复,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对租赁房屋设施进行维修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带未来承租方看房,乙方应予以配合。

  5、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乙方的'商标、商号、名称等乙方的标识。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爱护租赁房屋及其设施,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负责赔偿。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储藏违法物品或危险品。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房屋现有的装饰和设施之外,乙方如要增加设备或其他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各项消耗费用。

  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转借

  第三方。

  6、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约定,且在与其它承租方条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九、设施提供甲方交付乙方的租赁房屋须具备必要的公共设施,包括水、电、消防等设施。

  十、房屋门头及广告位的使用甲方同意乙方对该租赁房屋门头、外墙面、门口等广告位的使用。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进行广告牌的设立。十

  一、营业执照的办理乙方独立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甲方应予提供与租赁房屋经营有关的文件,以便顺利办理营业执照,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注销或迁址营业执照。十

  二、违约及赔偿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租赁房屋,如甲方中途将租赁房屋收回,甲方除退还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外,应另补偿给乙方二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补偿金。

  2、甲方延迟交付租赁房屋,同时租期及免租期自动向后顺延。如延迟交付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无故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则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十

  三、租赁房屋的交还

  1、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再续签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将租赁房屋交还甲方。

  2、房屋内的物品须在本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清理完毕,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全权处理。十

  四、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

  2、甲方如因租赁房屋的产权、债权债务纠纷或抵押等问题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十

  五、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另行补充,本合同及一切补充条款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存档一份,以兹信守。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商铺租赁合同通用版0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用的期限为________年,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该商铺的租金总额:第________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圆整);即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月);第________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圆整);即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月);第________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圆整);即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月)。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1、租金交付期限:每月____日前交清当月租金。

  2、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圆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4、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单个电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调、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须向供电部门申报增加用电负荷,待批准及缴交增容费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装修该商铺;如需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变该商铺的结构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

  第六条

  第一款

  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

  第六条

  第一款

  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保证金的3‰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六条

  第二款第

  三、

  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4

  委托方地址:

  电话:

  受托方地址: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居间中介写字楼租赁事宜,双方就此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内容:出租

  1、物业名称及地址:

  2、委托期限:六个月,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1、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委托物业的详细材料及租赁之条件,若有变动需及时通知乙方。

  2、若在乙方居间中介下而成交,甲方应按本委托协议支付佣金给乙方。

  3、乙方介绍客户后,应将租赁客户给予乙方的>提供给甲方盖章确认后备案,甲方就乙方介绍之客户不得再承认其他中介公司的.介入,若乙方在招租期内仍不能促进客户与甲方达成租赁协议,该条款随即失去对甲方的约束力。

  三、乙方责任与权利

  1、乙方应陪同客户看房,洽谈协调租赁,及时的向甲方提供反馈信息,协助甲方做出有效的租赁方案和策略,促成交易。

  2、乙方应协助甲方与承租方商议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条件,维护甲方正当利益,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少一年。

  3、若乙方尽到上述责任并使得甲方与乙方所带客户在乙方居间中介下成交,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委托书支付佣金。

  四、报酬支付根据成交物业的面积和成交价格,则甲方支付给乙方月租金100%的中介佣金。支付时间为委托方收到租赁客户第一期租金且正式入驻后一周内。报酬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格发票。

  五、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即时生效。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5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时间:

  合同编号: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A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A商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1 “本合同” 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 “A商城”

  1.3 “该商铺” 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1.4 “营业额” 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

  1.5 “租赁保证金” 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 “管理费” 指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A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A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

  1.7 “起租日” 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1.8 “书面形式” 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 “元” 指人民币元。

  1.10 “‰” 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 出租商铺

  2.1 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A商城第 层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2 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3 该商铺的承租面积(GLA)约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GFA)约为 平方米。

  (最终以成都市政府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承租面积(GLA)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

  2.4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2.5 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 年。

  第三条 商铺用途

  3.1 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 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

  3.2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权证》。

  3.3 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 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3.5 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A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3.6 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7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 号商铺是“ ”(英文为“ )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

  3.8 如因上述3.7所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

  4.1.1 乙方每月租金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

  营业额提成租金以每月总营业额(税前)为基数计算,面积均统一以GLA计算。

  1) 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m2* 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2) 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3) 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 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1.2 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广费、管理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4.1.3 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如此时A商城尚未对外营业,则起租日为A商城对外营业之日)。

  4.1.4 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基本租金额。

  日基本租金额为该商铺承租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额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每月的营业额提成租金须于次月第15日前依据本合同第4.1.1条约定的营业额提成租金计算方式结算,如结算出的数额少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基本租金为准;如结算出的数额多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提成租金为准,乙方应于该月第15日前向甲方补足提成数额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如因营业额差异造成提成租金差异,于结算后的下月调整。

  4.1.5 根据本合同第4.1.1条规定,如遇乙方租金调整,租金调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时间及调整前后的租金标准,分段计算调整前后各时段的租金。

  4.2 租赁保证金

  4.2.1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 2 个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费及推广费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4.2.2 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计算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多于该实际数额,甲方应在5日内向乙方退还该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少于该实际数额,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足该不足部分。

  租赁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汇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4.2.3 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剩余租赁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4.2.4 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4.3 管理费

  4.3.1 乙方应交纳的管理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装修期内,如乙方使用空调,则管理费 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调,则管理费为 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4.3.2 首月管理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费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管理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管理费。

  日管理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管理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3.3 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全年每天上午10:00时起至晚上10:00时止。如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需于空调正常供应时间以外使用空调,应支付额外空调费,额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 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

  4.4 推广费

  4.4.1 甲方将不时为A商城进行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广活动并承诺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广费。

  4.4.2 推广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计算。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广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广费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推广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推广费。

  日推广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推广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4.3 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A商城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4.5 水、电费

  4.5.1 水、电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A商城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乙方须自行负担每月的水、电费,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支付。

  4.5.2 水、电费押金共计 元,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 元/㎡,餐饮租户 元/㎡,按照建筑面积GFA计算)。

  4.5.3 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水、电费押金(不计利息)。

  4.6 其他费用

  4.6.1 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商铺使用有关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其他费用;

  4.6.2 乙方须按该商铺独立记录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业单位账单,在收到该等记录表或账单后7天内支付所有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燃气、电话费用及其他费用。

  4.7 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但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转账凭据,以便甲方核实),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发票(其中管理费的发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开具发票主体由甲方确定)。根据需要,甲方有权变更收款账户,变更账户信息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银行账号(人民币)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4.8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4.9 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设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4.10 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第五条 商铺交付与验收

  5.1 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应当于该日期前交付该商铺,而乙方应当于该日期前接受交付。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5.2 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商铺交付状况以交接凭据所载为准,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5.3 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在 年 月 日之前(含 年 月 日当日),则该商铺交付之日以交接凭据签署日期为准;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日期在 年 月 日之后,则该商铺交付日为 年 月 日。

  5.4 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商铺交付条件)。

  5.5 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6 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7 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5.8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在 年1月1日前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 年1月1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 年1月1日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 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管理费、推广费等。

  5.9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过 年1月1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10 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15条中的规定。

  第六条 免租装修期

  6.1 乙方有 天的免租装修期,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6.2 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管理费、推广费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6.3 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6.4 乙方需在该商铺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装修押金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 60 元/平方米,装修垃圾运输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 8 元/平方米。

  6.5 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的规定,于免租装修期届满,且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前款所述的装修押金。

  6.6 如因乙方原因,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3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装修工程,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租赁保证金的,甲方仍有权追索。

  6.7 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6.9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当月基本租金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装修并开业。

  6.10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赁保证金在内的责任,且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11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免租装修期不足 天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第七条 商铺装修

  7.1 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必须:

  7.1.1 该商铺内之建筑、装修及有关机电工程,所有室内设计图、平面间隔、机械及电力需求,以及各装修物料之挑选,事先报甲方会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交的会审材料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会审意见,逾期未答复者,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见);

  7.1.2 获得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

  7.1.3 保证该等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进不得影响整个A商城结构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7.1.4 即使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的申请书,由甲方代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乙方仍须支付一切为符合本条规定而引起的费用,且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修改乙方装修工程申请书或因此而引起的延迟及损失的后果;

  7.1.5 乙方如对该商铺进行机电系统、消防系统或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A商城整体机电系统的工程,应聘用甲方推荐或甲方认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2 甲方在会审乙方的装修申请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该商铺的装修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租户装修手册》,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进行装修,以确保装修安全。

  7.3 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装修时,特别不得:

  7.3.1 在该商铺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7.3.2 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监测或保安系统;

  7.3.3 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7.3.4 在该商铺的门窗、天花板、墙面、横梁、地板、结构件、卫生设施、空调设备、消防/火警监测设备上装钉、插入或允许他人装钉、插入任何钉子、螺丝钉、金属钩、托架或类似物件;也不得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或允许他人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 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7.4 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门指定安装消防铁门,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铁门,不得改装消防出口现有之门锁、门闩及装配。

  7.5 甲方有权就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材料运输、施工时间、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体的运作安全及顺畅,避免因乙方的行为给A商城其他商铺的使用人造成滋扰。乙方应服从甲方规范及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营业时间之内进行装修施工。

  7.6 在装修期内,甲方应乙方的事先书面要求,为乙方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提供临时用水及用电,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7.7 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7.8 如乙方对该商铺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9 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因合理原因而需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提前30天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 商铺修缮

  8.1 在该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内进行维修。

  8.2 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8.3 租赁期间,甲方应尽力确保该商铺屋顶、墙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动力电缆处于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状态。

  8.4 租赁期间,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A商城中的电梯、消防/火警监测系统、空调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

  8.5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视察该商铺的维修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6 租赁期间,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商铺,且甲方不需赔偿因强行进入该商铺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坏,甲方有过失的除外。

  8.7 无论乙方是否购买相应的保险,亦无论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该商铺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商铺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8.8 乙方对下列行为和事件引起的损失和损害,必须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8.8.1 因该商铺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等的故障、失修、危险而导致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8.8.2 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商铺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失;

  8.8.3 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火、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包括风暴或雨水)在该商铺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第九条 经营条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租用甲方提供的POS专用收银系统(下称“POS系统”) 台,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专用收银系统租用规定》。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将租用该商铺内的每一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如实、实时、全额通过POS系统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营业额,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约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当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销售金额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租金,租金金额以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为准,与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应保证其POS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甲方可以对该数据进行核实。甲方核实时,乙方应配合并提供本商铺经营有关的账册及原始凭证等资料。

  9.2 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时间开业。

  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22:00(法定节假日期间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乙方应服从甲方对A商城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

  9.3 乙方并应配合甲方对整个A商城进行的推广活动的时间安排。

  9.4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成都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9.5 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6 乙方应确保该商铺内商品的货源充足,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的现象。

  第十条 转租、转让和续租

  10.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和管理该商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乙方应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商铺再行转租。

  10.2 发生下述各项行为及事件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对转租的约定:

  10.2.1 乙方为公司,而公司发生收购、重组、合并、清算;

  10.2.2 乙方的名称发生变更;

  10.2.3 法定继承事实发生,致使该商铺的使用人发生变更。

  10.3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10.4 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对该商铺续租,则甲方有权携同该商铺未来的任何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期结束前或提前结束前的3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乙方后视察该商铺,乙方不得阻挠,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保险

  11.1 乙方应当在商铺交付完成以前或最迟不超过商铺交付完成之日自费为该商铺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险种至少应包括装修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11.2 乙方应当于开业前的15日自费为该商铺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11.3 乙方所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不应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在保险单中将甲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且粘贴交叉责任条款。

  11.4 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11.5 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为、事件,导致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许乙方所雇佣的相关人员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为、事件,致使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风险增加。

  11.6 若本合同第11.5条所述保险风险增加,并导致保险金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补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险金,而不论该等保险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 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

  12.1 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负责包括A商城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12.2 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A商城作为一流购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利。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规章制度和本合同发生歧义,须以本合同的条文为准。

  12.3 乙方须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规定”);该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12.4 不论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专门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下列事项特别约定如下:

  12.4.1 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以甲方指定的统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称。

  12.4.2 乙方有权自费在该商铺入口处或其门上,安置经甲方批准设计的LOGO。

  12.4.3 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图片、声明及画像。

  12.4.4 乙方须把该商铺的普通垃圾、废物,以及物业公司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倒卸。

  12.4.5 乙方的废旧报纸、纸箱(皮)、木箱、潲水(餐饮)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商业垃圾应由物业公司认可人员收取或处理,乙方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收取或处理。

  12.4.6 乙方如需聘请专门的清洁公司进行该商铺的清洁工作,应聘请物业公司指定的清洁公司,且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4.7 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铺设、安装、竖立、附加任何电线、电缆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将货品或其他任何东西摆设或堆放在该商铺之外。

  12.4.8 甲方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在该商场公共区域内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开支或费用。

  12.4.9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该商铺免受台风、暴雨或类似事件的破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保持该商铺的外窗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12.4.10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附属物、遮阳物、凉蓬或其他任何类型、性质的安装物和附属物。

  12.4.11 乙方不得破坏、损毁或涂污A商城结构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楼梯、电梯、自动楼梯的任何装饰外貌,包括A商城内的任何树木、植物及灌木。

  12.4.12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装或固定甲方认为适合的机器、设备、标记、广告架及其它设施并有权维修、拆除、更换该等设备和设施。甲方应尽量减少干扰乙方。

  12.4.13 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商铺、窗框、玻璃外墙、玻璃或墙壁的内面或外面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或悬挂霓虹灯广告。

  12.4.14 乙方应以甲方满意的风格和方式布置该商铺店面玻璃及陈列橱窗,在收到甲方对其展示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改变或更换有关摆设。

  12.4.15 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该商铺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

  12.4.16 乙方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处及货物电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装卸货物。

  12.4.17 乙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或用来装货、卸货的场地的使用规定。

  12.4.18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电梯或电动楼梯作运货用途。

  12.4.19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电梯内放置任何重量超过该电梯的最大载重的物件。

  12.4.20 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在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使该商铺营业标志、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为达到理想的视觉效果,乙方应允许甲方控制该商铺的营业标志、店面及窗户电路。

  12.4.21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或A商城内进行任何拍卖或类似的促销活动,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业手法进行商业活动,但纯周期季节性的促销活动或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区域内进行任何兜售、招徕行为;亦不得分发各种宣传性的小册子及广告资料,甲方或物业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 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商铺而生产、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进行生产、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货物或商品。

  12.4.24 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在该商铺内放置或贮存任何武器、火药、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或危险货物。

  12.4.25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或容许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气体或气味。

  12.4.26 除本合同约定乙方可在该商铺内经营餐饮行业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预备食物或饮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热任何食物。

  12.4.27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12.4.28 乙方须自费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骤及预防措施,以防止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寄生虫在该商铺内滋生。

  12.4.29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居住或容许他人居住。

  12.5.30 不论甲方在该商场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与否,甲方对该商铺及其内部财物不负任何保安及保管责任。

  12.4.31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屋顶、主要结构、墙壁、水管通道及电缆电线在良好的使用状态。

  12.4.32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公共地方清洁及妥当的状态。

  12.4.33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内任何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调设施及其他设备在妥当及可运作的状态。

  12.4.34 甲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向该商铺提供空调服务。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时间外提供额外空调服务,须预先向甲方或物业公司申请并缴付相应的收费。

  12.4.35 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额外空调服务的合理通知后,应责成物业公司向乙方提供该等空调服务。

  12.4.36 乙方承租区域内的照明系统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区域与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边界区域单独设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边界区域的照明。

  第十三条 商铺交还

  13.1 交还日期及适用范围

  13.1.1 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5日内交还该商铺。

  13.1.2 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超过3日内交还该商铺。

  13.2 交还状况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归属

  13.2.1 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还商铺:

  乙方自费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商铺,该商铺交还时的状况应当与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营业时间时的状况一致;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的装修或附属设施/设备遭到破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乙方自费将商铺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商铺,并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

  13.2.2 如果该商铺交还时之状况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商铺之状况符合前项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担。

  13.3 交还通知、查验及接收

  13.3.1 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各方均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交还/收回该商铺的具体日期,甲方应当按照该等通知查验及接收该商铺。

  13.3.2 甲方应当依照通常合理的标准及本合同第13.2条规定查验该商铺。

  13.3.3 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一份交还凭据,交还凭据一经签署,乙方交还该商铺的义务立即完成。

  13.4 逾期交还的后果

  13.4.1 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条的规定交还该商铺,则甲方有权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选择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铺,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该商铺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

  将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并将该商铺内的一切装修、附属设备/设施拆除。

  13.4.2 乙方逾期交还商铺,除应当依照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标准交付逾期期间的租金、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外,每天还应按照合同最后一个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商铺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条的规定收回该商铺。

  13.5 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在撤场前应向甲方缴纳商品质量保证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类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如乙方系美容美发、餐饮等特殊类型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额度双方另行协商。如三个月内没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将向乙方退还该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和提前终止的条件

  14.1 变更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1.1 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如出现下述情况,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3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4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15天的。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4.1.2 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1.3 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4.2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2.1 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出现下述情况,可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6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30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在租赁期间,政府决定征用该商铺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该商铺的。

  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30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4.2.2 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2.3 因提前终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 甲方违约责任

  15.1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逾期交付商铺,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5.2 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商铺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5.3 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15.3.1 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铺供乙方使用,超过60日的。

  15.3.2 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商铺的。

  15.3.3 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15.3.4 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将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15.3.5 甲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5.3.6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5.3.7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5.4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15.3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如有)并赔偿损失,并在3日内迁离该商铺。

  15.5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5.6 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5.7 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甲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乙方放弃追究对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乙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 乙方对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乙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乙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16.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水、电、空调费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付金额的2‰支付滞纳金。

  16.2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空调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内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上述费用的2‰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滞纳金。逾期达14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委托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水、电、空调或其他设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6.3 租赁期限内,乙方非因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4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6.4.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商铺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16.4.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商铺结构,或损坏商铺,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16.4.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16.4.4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铺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16.4.5 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的达到30日。

  16.4.6 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6.4.7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6.4.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中断、停止其经营活动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6.5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16.4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3日内迁离并交回该商铺;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6 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赋予其提前收回该商铺的权利,并构成甲方对该项权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无须以实际进入该商铺的行为作为行使该项权利的标志。

  16.7 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滞纳金,并不损害及影响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的权利(包括收回该商铺的权利)

  16.8 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开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6.9 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乙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 甲方对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甲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甲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16.11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7条、第3.8条约定,不论甲方是否实际支出了赔偿或处罚款项,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并向乙方追究相关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17.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4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17.5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对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通知与送达

  18.1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18.2 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如以邮寄的方式,在寄出后第3个工作日将被视为已送达,邮政局出具的挂号投送收据,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传真的方式,则发出时视作已送达,对方传真机收到的传真报告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手递的方式,则于对方签收时视作已送达,收条将作为有效证明。

  18.3 甲方在乙方租赁商铺门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张贴的与日常物业管理有关的通知或文件,即视为已合理通知乙方。

  18.4 甲乙双方之间的书面函件,如任何一方在其中提出具体要求或建议且要求在收到函 件后指定期限内(不得少于5日)回函的,则另一方有责任于指定期限内回函,否则,视同同意函件内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第十九条 法律适用

  19.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定下列19.1.2方式解决:

  19.1.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1.2 依法向该商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9.2 本合同条款业经双方协商和谈判而达成,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19.3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及受其管辖。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20.1 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各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及书面协议。

  20.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内容为本合同双方就本合同有关条款内容所作之补充、修正、解释及说明,为本合同双方所确认及同意,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0.3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20.4 甲方负责向成都市成华区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合同登记手续,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20.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两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合同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参阅方便而设,不得用于解释合同条款。

  20.7 本合同条款业经双方协商和谈判而达成,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20.8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如其他文字文本与中文文本不符,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一条 税费负担

  21.1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费(如有)、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等将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按有关规定负担,如果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负担方法的,则由双方各半负担。

  21.2 租赁手续费由甲方承担,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21.3 除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协议由甲方代扣代缴的以外,乙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因租赁及经营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政府税费。

  21.4 各方因签署本合同而发生的律师费,由双方各自负担。

  第二十二条 其他

  22.1 甲方声明,本合同签署时,A商城包括该商铺尚未设置抵押,但甲方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将A商城及商铺进行抵押。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承租房屋抵押权状态。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在设定抵押权时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如为抵押权登记需要,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必要协助。

  22.2 甲方保留对A商城的命名权,甲方在给予乙方不少于3个月的通知后,甲方有权更改A商城的名字,且无须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

  22.3 租赁期间,甲方因合理变更、修缮需要,在事先知会乙方后,有权临时封闭该商铺所在建筑物公用区域(包括广场)及公用设施或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走道、门户、窗户、电动装配、电缆电线、水管通道、燃气管道、电梯、自动扶梯、防火、保安设备、空调设备),变更该商铺所在建筑物之公用区域整体结构、布局及安排。

  22.4 甲方有权在该商铺所在建筑物本体的内外及室外空间设置广告及获取利益,但该等设置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2.5 甲方有权对该商铺所在建筑物的中庭、屋顶、车库、广场、通讯网络使用和获取收益。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6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商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号的商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合同顺延年,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_______月,剩余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三、商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商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四、转让后商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乙方在接收该商铺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

  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商铺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商铺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商铺,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商铺,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商铺,丙方按照转让费用标准补偿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商铺租赁合同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州市房屋租赁条例》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商定,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________之房产物业(下称"该物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恪守履行:

  一、该物业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 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

  二、该物业乙方仅作为________ 用途。

  三、乙方承租的租期为________ 年,即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止。共计________个月。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物业的月租金从本合同租赁期限起始之日第一年为/月,第二年为元/月,第三年为元/月,第四年为元/月,第五年为/月。

  2、租金的交付方式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均可。方式交付。

  3、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日前交付给甲方。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五日,甲方将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一向乙方加收滞纳金,若超过 ________天仍未交付,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付租赁保证金不再返还,同时乙方应补交所欠租金。

  五、租赁保证金:

  1、乙方应在签署合同的当天向甲方交付二个月月租的`租赁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在本合同期满及乙方已遵守及履行本合同内的条款下,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将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六、租赁的相关约定:

  1、租赁期满乙方如不续租,除家用电器、办公用品、可拆除搬出该物业外,其它东西一律不能损坏、拆除、移动,也不能搬出该物业外,乙方将房屋完整无缺包括天花、二阁、地面、墙面、墙柜、门窗、电线、排气扇、照明、户外广告牌等等,一切室内外物品都不能损坏、移动、拆走。须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甲方才将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2、在租赁期间,该物业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管理费、租赁税、卫生费及其它相关杂费均由乙方支付。

  3、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物业,应在合同期满前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按期收回该物业。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租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处理。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需改变经营项目时,须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才可在该物业内继续经营。

  5、乙方迁出时,应将该物业移交妥当,交清租金、租赁税、水电费、管理费、卫生费及其它相关杂费。租赁期满后,15天内必须将营业执照实行变更或注销。

  七、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交付该物业使用权,并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业有关资料,但仅供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相关事项时专用。

  2、租赁期内,乙方不能从事黄、赌、毒,不能从事与合同无关的经营,否则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该物业,并按违约处理。

  3、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收回该物业,须向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乙方装修款折旧后按比例赔偿。

  4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与乙方签定租赁合约后甲方给予乙方期。

  5、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设计,装修图纸,须经甲方审核后同意该物业的设计,装修方案,乙方才可进行装修,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进行装修,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租赁保证金、租金不退。

  八、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装修时,不可以损坏原有的房屋结构,必须依照该物业的使用功能进行装修,并不得破坏或改动该物业其他相关部分。

  2、若甲方继续出租该物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办理营业执照后有权在该物业内从事合法经营用途,自觉向工商、税务、出租房部门等等缴费纳税。每月收租金时,要提交一份当月的租赁税发票正本及复印件给甲方验证,复印件备案。若不能提交该租赁税发票,作违约处理。

  4、乙方应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该物业的安全、防火、防盗、租赁、计划生育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5、租凭期间,乙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须缴清租赁期间的租金、租金税及相关杂费,按违约处理。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当严格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2、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以下一种途径解决。

  向广州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向增城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后正式生效。

  3、甲乙双方需明确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书,20______年8月进场装修后发现合同存在遗漏项目。

  2、根据上述协议,房屋的租期将于20______年12月30日生效,且双方就后期消防维保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3、按照超市合同项目要求,出租方(甲方)应安装大型中央空调已供承租方(乙方)使用,否则合同期满后设备无法再次使用或迁移,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并生成补充协议。据此,双方于20______年 12 月 25 日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二、出租方(甲方)同意支付消防设施的.维保费____元/年(大写:____元整/年),并在每年的租金中扣除,工作交由承租方(乙方)负责,超出费用由承租方(乙方)自行承担。

  三、因本超市面积较大,安装管道式中央空调所需的外部冷却水塔没有找到合适的场地,且费用较大(预算约需要____元),管道式中央空调无法安装,经双方协商,由承租方(乙方)自行安装吸顶式中央空调,费用由承租方(乙方)一次性支付,并在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扣除____元/年(大写:____元整/年)作为空调安装补偿费。

  四、本补充协议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五、本补充协议与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签名:

  电话:

  签订日期:

  签名:

  电话:

  签订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租金:_________________第一年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月)。第二年起租金随行就市。

  3、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租金按结算,由乙方在前的20日交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保证金给甲方,合同满后再退回。

  5、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若一方违约,赔偿对方元违约金。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情况下进行装修,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五、若乙方在合同期内终止租赁关系押金不予退还。

  六、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商铺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位于铜市德江县沙溪乡中街 号门面房,该门面房面积共3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期共5年,20xx年3月20日起至20xx年3月20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本人使用,用于经商。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门面房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20xx.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租赁内每年的5月1日前乙方用现金将租金支会给甲方,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3% 的违约金。

  3、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收据。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法处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3%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一方违约,赔偿违约金500元给另一方。

  九、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租给乙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机械设备不能满足乙方的施工需要,部分机械设备必须进行改造,双方根据《_____》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在遵守原设备租赁合同(6月21日签定)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并互相遵照执行。

  第一条:改造机械设备概况:

  js500搅拌机2台:上料斗爬轨加长;

  螺旋输送机2台(含水泥称):水泥直接输送到搅拌筒里。

  要求以上设备状况良好,砼拌合能力达到35立方/小时以上,并必须能满足乙方的其它施工要求。

  第二条:改造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⒈甲方拥有对改造设备的所有权。

  ⒉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以上设备的使用权。

  第三条:租金结算方式:

  在原租赁合同综合单价24.2元/立方的基础上上浮1.8元/立方,合计为26元/立方(贰拾陆元每立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2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立约代表: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店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店面情况:

  店面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道,出租总面积为_________㎡。双方确认店面内有如下设施:_________。

  二、租赁用途

  甲方承诺租赁乙方店面用于_________。

  三、租金及其他费用:

  双方约定该店面租金为_________元/平米/月,月租金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内,乙方承诺不增加店面租金。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后如需调整店面租金的,乙方应当与甲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支付租金后,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收据。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其他。

  甲方按支付,每期支付人民币通过银行转账收

  款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合同租赁期内,因为甲方经营,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自担。

  四、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店面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日时间,用于甲方对店面进行必要的装修。在乙方承诺给予甲方的装修期限内,乙方不得收取租赁费用。

  为了保证甲方有时间进行经营安排,合同到期日三个月之前,乙方应当就是否继续出租店面与甲方进行沟通,乙方未提前与甲方沟通的,除非甲方提出不同意续签租赁协议,视为乙方同意与甲方签订续租协议。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为了不影响甲方按时使用店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日期之前清理店面内的物品,乙方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清理;同时,为确保甲方顺利开展经营活动,甲方有权对店面进行合理的装修。合同到期后或解除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拆除装修或乙方可以向甲方支付合理价款后保留装修。

  2)乙方应当确保其对店面拥有合法所有权及店面之上不存在抵押债权,并确保店面条件能够满足甲方经营要求。由于店面自身原因,影响甲方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处理,处理过程耽误甲方经营的,乙方应当减少相应租金,甲方可以从下期应交租金中扣除。同时,甲方使用店面过程中,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干扰甲方的正常使用。

  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店面,甲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乙方有权按时足额向甲方收取租金,甲方应当向乙方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不得拖延。甲方迟延支付租金的,应当按照应付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交纳违约金。

  5)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负有保证店面不存在权利争议的义务,如合同履行期间,存在第三人就店面主张权利,因此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乙方应负责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从下期应交租金中扣除。

  2)乙方需保证向甲方出租的店面的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的非住宅性质,否则,导致甲方不能办理相关经营证照的或被政府机关停止经营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在使用店面经营过程中,应当对店面进行有效的日常维护,确因甲方原因造成店面毁损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正常使用造成的合理损耗除外。

  4)合同任意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合同继续履行不能实现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损失。

  5)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任意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解除、终止

  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出于经营考虑或发生不能实现经营目的的情况,确实需要将店铺转让给他人经营的,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转租店铺,或甲方与乙方解除合同,由乙方与新的经营户重新签订店铺租赁合同。

  八、争议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店面所在地法院管辖。

  九、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十、其他

  乙方作为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甲方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店面产权证等文件的复印件。店面如果系乙方与他人共有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他共有人的授权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______县______养鱼场资产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依据______县人民法院(20______)___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取得______县______养鱼场的全部产权。为便于经营,自愿将该场租赁给乙方经营。

  二、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赁费用每年元,共计元。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本年度租赁费,以后每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当年租赁费。租赁费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租赁财产范围以本合同所附财产清单为准;甲乙双方每年12月对租赁财产进行清点。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按照租赁财产的正常用途使用,不得损毁、转让、抵押、转租,不得进行破坏性经营。

  六、乙方增添经营所需的.附属设施,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增添。所增添的附属设施,租赁期满,由甲方无偿取得。

  七、乙方对租赁财产进行增值性改良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改良性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房屋等固定设施进行拆除、改建或进行其它有害固定设施安全的作业。

  九、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十、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

  十一、租赁期间,因租赁财产产权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二、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租赁期间,因租赁财产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四、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和数额支付租赁费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全部租赁费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五、因乙方行为造成租赁财产损毁、灭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甲方主管部门______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1、(20______)___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

  2、租赁财产清单

  甲方______县______农村信用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铺面积

  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用途:

  商铺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期五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续租:本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如果甲方同意乙方能够继续承租本合同项下房屋,续约期内的租金,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约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适用本合同相应规定。

  第四条: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纳期限:

  1、租赁金额:每年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个月交。

  3、乙方务必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到期不交视同违约,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第五条: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费用的承担

  1、承租区域内设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业管理者支付水、电费、房产、土地使用税及其他产生的直接费用。收费标准按北京相关标准的执行。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租赁期间,由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内外部设施损毁,包括房内外防水、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出租方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在使用期间的装修及修缮有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固定的设施及房屋构架。

  2、承租方装修过程中需改变房屋原貌或改变主要结构时得向甲方申请,得到甲方及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有资质的单位,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施工期间和施工后出现任何事情与甲方无关。如未经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造成后果由双方协商或移交法律部门追究法律职责。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或逾期违约金。

  2、监督乙方正确使用房屋、并保证房屋内外各类设施在乙方进场时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职责。

  4、在乙方有以下行为时:擅自将房屋整修转租、转让或转借;利用承租房进行违规及违章经营和非法活动时,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时;拖欠租金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提出赔偿。乙方租赁期间内能够部分面积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与乙方另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此合同附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针对发现乙方的安全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时,甲方应为乙方带给房屋的相关证明文件。

  7、在乙方没有违反使用水、电时,甲方应保证商铺正常用水用电。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确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经乙方装修房屋出现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职责。

  3、按照交纳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构造,不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5、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对方原因造成双方无法正常经营,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职责方承担。并负责损失的`赔偿。

  第九条:违约职责和合同终止的赔偿措施

  1、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损失或无法使用房屋时,双方互不承担职责,合同终止。

  2、若甲乙双方在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状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有壹拾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其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预出租方(甲方):_________[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无锡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号/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二)[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

  2、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该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币)。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3、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