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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

时间:2023-07-09 12:05:52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商铺租赁合同【经典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商铺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商铺租赁合同【经典15篇】

商铺租赁合同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乙方承租甲方“广场”(以下简称“广场”、“商业广场”)商铺(位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租赁商铺广场(以下统称“商铺”),租赁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乙方同意不就租用面积与政府测绘或其他组织个人测量面积有出入而进行任何租金调整)。

  第二条租赁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1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包括甲方给予乙方的免租期,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免租期(含装修及运营免租期),自20__年7月1日开始计租,至次年当月当日的前一天为第一个租约年度届满,以后每个租约年均按此计算,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

  先付租金后租用,现金、事先预付制。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向甲方预付第一年度半年租金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整),乙方进场装修时(即20__年8月1日)支付第一年度剩余半年租金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整);自第二年度起,按年预付租金,即乙方应在第一年度租期届满前30日向甲方预付第二年度全额租金,以后每年期满前30日预付下一年度全额租金,甲方向乙方出具盖有甲方公章的收款收据。

  具体金额及支付:

  第一年度租金(不含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一年度半年租金(不含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年度租金(不含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年度租金(不含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年度租金(不含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年度租金(不含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年度租金(不含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七年度租金(不含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八年度租金(不含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费用承担及交纳物业费由乙方承担,事先预交制,从运营免租期开始之日(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算,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向甲方预交第一年半年物业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进场装修时(即20__年8月1日)向甲方交付第一年剩余半年物业费135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自第二年起,按年预交,即乙方应在第一年期满前30日预交下一年全额物业费,以后每年期满前30日预交下一年全额物业费。

  水电费,按独立表度数计量,水电费、采暖费和制冷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并按物业服务公司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向甲方预交。

  物业费: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____________元∕年,半年物业费______元。

  采暖费: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____________元∕年,自运营免租期开始之日(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算,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向甲方预交第一年采暖费。

  制冷费: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____________元∕年,自运营免租期开始之日(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算,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向甲方预交第一年制冷费。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有权依据沈阳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商业广场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水电费、物业费、采暖费和制冷费;乙方同意自调整日起,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

  第六条交房及保证金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状交房,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向乙方出具盖有甲方公章的收款收据。

  1、保证金由甲方持有,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在保证金内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款项(包括并不限于合同约定的租金、物业费、水电费、采暖费、制冷费、违约金、赔偿金、垫付费用、罚款及赔偿金等),保证金被甲方扣除后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齐不足部分,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将依据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处理。

  本合同终止后,如未发生拖欠租金、本合同项下第五条约定各项费用、罚款(赔偿金)及其他违约违规情形,乙方凭原始收据原件、本合同原件和废业证明办理退款(不计利息)。否则,一律不予退还。

  2、双方约定,该房屋应达到的交付条件为:

  (1)符合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所述交房标准,并能满足乙方的正常经营需要;

  (2)现状交房。

  甲方应当于交房日与乙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应提供乙方房产证,消防验收合格报告等相关证件,如果甲方所办理的消防、房产证等不符合标准,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租金费、装修费及3个月的经营损失赔偿。

  3、至进场日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来之日,若该房屋仍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所述交付标准,则进场日顺延,免租期及计租日均依次顺延。如果拖延超过三个月,甲方应加倍给予乙方免租期。

  第七条装修条款

  1、装修运营期:装修免租期90日,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运营免租期______日,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装修商铺,需要先向消防、规划等部门报批的,乙方自行向消防、规划等部门报批,经同意后到甲方及物业公司登记备案,方可施工。否则,未经消防、规划等部门审批和甲方及物业公司同意,乙方擅自装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包括并不限于装修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装修不得擅自改变商铺建筑结构和用途,不得破坏、妨碍消防设施,遵守消防法规,承担消防安全职责。

  4、乙方二次装修施工完毕,须先自行负责报请消防、规划等部门验收,办理消防、规划等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甲方及物业公司检查无任何问题后方可投入使用。

  5、乙方对装修添置的有关设施、设备及构筑物承担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责任。

  6、租赁合同终止(包括合同期满和提前解除),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日前将商铺腾空并撤出,商铺内部装修保持完好,乙方不得就装修而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或经济补偿,亦不得以此为由而拒绝腾空、交还商铺。

  7、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日前将商铺装修门面等恢复原状。乙方拒绝恢复的,甲方有权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恢复,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恢复原状而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8、甲方及物业方应保证乙方能开始正常营业,商场公共区及水电、空调、暖气、电梯等能正常使用(至少是能保障本场地的)。如不能按期交付及使用,应顺延免租期及起租日。如果拖延超过三个月,甲方应加倍给予乙方免租期。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确认拥有租赁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固有土地使用权,保证有权按照本合同条款提供出租商铺。2、甲方有权按时足额收取租金、物业费、罚款及赔偿金、本合同项下第五条约定各项费用等。

  3、甲方有权将商铺整体或分体出售或抵押,届时甲方通知乙方。商铺所有权变更不影响本合同履行,且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商铺所有权变动后,在租赁期限内本租赁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条款)全部转给新的产权人承担,新的产权人取代甲方成为本合同新的当事人并按本合同原定条款继续履行。

  4、甲方应对乙方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环保、通讯、消防、卫生及其国家规定的请报批手续给与必要的协助。

  5、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提供配电设备、电源、消防设备等基本设施。

  6、租赁期内,该场地内的各种甲供设施、设备出现故障,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日内进行维修,若该房屋的损坏或故障直接影响到乙方的营运,甲方须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日内进行维修。否则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均有甲方承担。甲方对该房屋及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并尽可能在双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安排进行,以确保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或干扰。

  7.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甲方免费提供户外楼体广告位一处。并承诺合同期内免费提供电梯间对面位置1.5mX3.5m广告位一处及安排导视位置。

  8、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就本合同涉及的乙方经营的健身、健美、瑜珈、拳馆、羽毛球馆等领域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合作。

  9、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营业时间为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运营期间商铺电梯等配套设施正常开放使用。在装修期间内甲方负责提供货梯给乙方装修使用。

  10、在乙方进场前甲方负责清理所有装修以及工程的所有垃圾和乙方不需要的全部原装饰品物品以及全部原设备系统

  11、甲方承诺,在乙方装修期间,甲方在一层无偿提供一处100平米左右的对外公建,作为乙方的临时办公处。

  12、如乙方进行营业活动时,商场正门和南一、南二门口应为乙方提供活动道具(例如:拱门等)位置及电源。根据活动规模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停车位,以正门和南一、南二门口附近及地下停车位为主。

  13、乙方租赁区域内消防喷淋、烟感温感、消防栓、安全指示灯、消防广播、消防安全防火门、消防排烟系统、手动自动报警系统、空调安装、新风安装事宜。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一次合格验收。二次消防设计、报建、施工等全部工作甲方一定帮助乙方做好工作。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自行(自费)办理工商、税务等营业证照、消防等相关审批手续,独立经营管理,依法纳税(费),自负盈亏,风险自担,无证违法经营视为违约。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业态规划和营业执照进行经营,经营范围不得擅自变更或超越。

  3、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物业费、罚款及赔偿金、本合同项下第五条约定各项费用,并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租赁税费。

  5、乙方如将商铺转租、出兑,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保证租金、物业费及各项费用按时足额交纳,签订书面协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出兑,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可解除合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或对外签订合同,不得以商铺对外抵押。

  6、乙方负责商铺消防、防盗、社会治安、安全防护管理和商铺内乙方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事宜。因乙方(包括雇工)原因给顾客、甲方等造成人身、财产、名誉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7、乙方自行承担使用商铺进行商业活动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并不限于安装使用电话、宽带等设备的费用),自行承担其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所有经济或其他民事纠纷责任。

  8、乙方保证合法使用商铺,不得损害甲方及他人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将承担因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包括并不限于行政罚款和赔偿)。

  9、合同终止,乙方即时办理废业或工商经营地址变更。

  10、商铺“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管理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监管。

  11、乙方自行承担租用商铺进行商业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直至该所有债务结清之日为止。

  第十条变更和终止

  1、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时,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出兑、转借、抵押或擅自调换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装修、拆改、损坏商铺原建筑结构,改变租赁用途或扩大经营面积;

  (3)没有按时足额交纳租金、物业费、罚款及赔偿金、本合同项下第五条其他应交各项费用的;

  (4)利用商铺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5)擅自撤铺、中途停止营业的;

  (6)不遵守物业公司管理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

  (7)故意损坏商铺消防设施,妨碍消防安全的;

  (8)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乙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后终止合同,在终止合同前,本合同继续履行。

  4、因不可抗力导致商铺毁损或造成经营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租赁期满,本合同即自然终止。

  6、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而终止,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日(或甲方要求之日)之前将商铺腾空并交还甲方;逾期不交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五千元违约金,一直付到交还之日为止;如逾期不交还商铺,甲方有权选择直接收回,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租赁期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给乙方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7、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超过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年年租金%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装修费用损失、营业损失(包括向第三方违约赔偿损失)。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的内容和租金等属于商业秘密,乙方有责任保守不得泄密,如因乙方泄密导致甲方有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同时甲方没收保证金。

  2、本商铺作为商场的一部分,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商场业态格局进行修正(包括装修改造等)以及对商场经营进行重新调整和安排,并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甲方亦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有权制定适用于商场所有租户的统一推广计划或在商场举行整体推广、商业活动,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实施及提供合理的协助。但甲方商业推广不能解释为甲方必然义务,甲方对乙方的投资及经营不做任何承诺。

  4、租赁期内,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拒交租金、物业费、水电费、采暖费、制冷费、罚款及赔偿金等费用。

  5、双方联系以本合同所记载的电话、通信地址或商铺地址为准。乙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不通知甲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间,该商铺为乙方的有效通知地址。甲方有权选择将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张贴于该商铺的门窗或墙面上,一经张贴即视为已经向乙方送达了通知。

  6、本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提前终止的,甲方不承担乙方因装修商铺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无需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1、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供电、供水、供气等中断或空调、电梯等任何公共设施设备停止运行引起损失的。

  2、因商铺或其相邻的建筑发生火灾、暴恐活动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导致水、电、热力等供应中断或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的运行停止,以及甲方为处理前述事件而造成乙方于商铺内的相关设施设备受到损害或其他财产损失的。

  3、因甲方履行物业服务职责,维修养护、抢修公用部分、共用设备设施而暂时性的停水、停电等造成损失的。

  4、因乙方原因或突发性设施设备故障造成任何共用设施设备毁坏而中断使用,或甲方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需要中断使用。

  5、因乙方原因导致火灾或漏水、漏电、供电电流变化造成损失时。

  6、因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和整改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7、因甲方根据本合同之约定,对商场内任何局部或全体区域铺位的布局、业态以及商场经营进行重新调整和安排,而给乙方造成的各项费用的增减或营业额的减少。

  8、因不可抗力、市场因素造成乙方损失的。

  9、法律规定的或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免责情形。

  10、因第三人违约或侵权而造成乙方损害的,由违约或侵权方赔偿,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双方应信守合同,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当年年租金50℅金额的违约金,保证金不予返还。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项下规定的义务,应当向对方支付前款约定的'违约金。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后,并不妨碍对方要求其继续履行相关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3、乙方如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物业费、保证金、罚款及赔偿金、第五条约定各项费用等,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应付未付款项20%的违约金;甲方除有权按前述标准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并可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在甲方采取措施期间,乙方应继续承担期间的租金、物业费、公用事业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1)暂停、中止合同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暂停乙方的水、电、空调以及其他动力设备等供应,并有权暂时中止乙方对该商铺的使用,直至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中止条件消除。

  (2)因暂停水、电、空调以及重新接驳等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采取措施留置乙方财产。

  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可能造成的乙方与第三方的纠纷以及造成的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受到第三方索赔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甲方为追讨欠款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诉讼费、执行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或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该商铺,不予退还已交纳的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合同解除日所在租约年年租金的50%的经济损失,如该等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商铺空置期间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可收取的租金及物业费属于甲方损失之一),不足部分甲方还有权另行追索。

  5、甲方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交付符合合同要求的房屋,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6、若因房屋抵押、债押、债权及租赁房屋出售、其他第三方权利主张而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租赁房屋,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实际租赁期间计算租金,并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因甲方违约而造成的装修损失、营业损失(包括向第三方违约赔偿损失)等,甲方应另行予以赔偿。

  7、因甲方不履行本同第八条第六款的维修义务时,每迟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若因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而使乙方无法营业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8、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八款约定,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场所或自营从事与乙方相关的经营活动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予以全额赔偿。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之间及其与法律规定的和任何其他双方约定的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均为相互补充、相互兼容的,而不互相排斥。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

  4、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条款,理解其意并自愿接受,本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5、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及骑缝章不发生法律效力。

  6、本合同正文部分所有合同条款均以打印文本为准,所有手写、涂改无效。

  以下签署部分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商铺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铺租赁情况

  1、甲方同意将一楼超市无购物通道西侧______________平米商铺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经营项目

  3、租赁时间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4、商铺租金每年____元,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每____年付一次。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取暖等设备条件。

  2、甲方对乙方从业人员有培训、指导、管理的权利。

  3、甲方负责乙方店内产品广告宣传事宜。

  4、对于乙方不能服从甲方管理的.从业人员,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建议乙方调换或辞退。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2、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3、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出售过期伪劣产品,确保质量,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投诉或遇职能部门检查不合格处以罚款时,所涉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对商铺的使用及维护权利,但不具有所有权,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设施。

  5、乙方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范要求,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如因服务不周引发投诉和纠纷,按甲方有关条例处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场变化不能正常经营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满后,乙方需再续合同要经双方协商后再行签订手续。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要认真履行合同,如出现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终止合同行为,由违约方向对方赔付_元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商铺坐落地址新世纪大道38号怡康春城5栋0101号,和一单元0101号;建筑面积145。53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三_年,自__20___年_ 5月__ 1日起至__ 20_ __年_ 4 _月_30日止。 20_年4月16到4月30日为甲方给乙方的半个月装修期,期间不收租金,装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已装修好的设备,家具由乙方保管好,出现破坏必须及时修复好、如不及时修复超过半个月、甲方有权收回商铺,扣除押金,相当合同违约作废。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捌仟叁佰叁拾叁元整(_¥8333。00元),年租金共壹拾万元整(_¥100000元),一次性付清。甲方交付该商铺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_0元),作为商铺押金(该押金待甲乙双方租赁合同期满后由甲方返还乙方不计利息)。乙方经营项目为保健品系列及旅游开发不能转租,转移经营项目。如中途不按时交租金违约、不退还租金、押金。

  2、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按年度付款,于每年4月16日前缴付清第二年的租金。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如拖欠房租超过30天,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乙方需无条件迁出。

  第四条租赁期间商铺修缮

  甲方将商铺交给乙方后,甲方装修的天花、地板、墙壁、灯具、门、窗、家具是完整无缺,经乙方验收确定后保管好。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商铺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商铺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商铺的.质量或商铺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承租期内乙方在不影响商铺安全性的前提下,可自行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商铺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商铺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商铺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商铺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要收回商铺,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需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乙方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用和营业收入);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已交纳租金。

  第十条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4

  出 租 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承 租 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前门项目商铺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定义

  1.1 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语具有下述含义:

  (1) “项目”是指位于「 」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 “租用面积”是指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用于本合同项下计算商铺 租金的实测面积,是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

  (3) “交付状态及附属设施”是指与商铺相关的供电.供水.电讯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线等设施。有关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交房标准》。

  1.2 甲方作为商铺的产权人,有权自行指定或委托商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为“管理公司”)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承担义务,此等管理公司行使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权利或承担义务,视为甲方的合同履行行为,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并接受。

  第2条 租赁标的

  2.1 承租商铺位于该项目「」地块「」层「 」号商铺,为避免疑义,该商铺当前的正式地址和编号是「 」号(邮编:「」)。商铺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1。

  2.2 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为「 」平方米(暂测),最终确定的租用面积以甲方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实测数据为准。

  2.3 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各项费用的依据,最终以实测租用面积进行结算。在甲方确定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之前,乙方应当按照第2.2条所述面积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在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算此前已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 乙方对与商铺相关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以及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及使用约定已充分知悉,不持任何异议。承租商铺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标准》中列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承租商铺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承租商铺的验收依据。

  2.5 乙方在此确认,本合同所述的商铺编号为甲方暂定编排,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编排或变更项目或项目内任何部分的名称。对此乙方不持异议,也不影响本合同的实际履行。

  第3条 租赁用途

  3.1 双方确认,乙方承租商铺须用于商业经营活动。乙方应在 地块房号为「 」名称/商号对外进行直营店经营,并用于从事「 」经营项目,从事经营项目的品牌为「 」。

  3.2 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商铺的用途,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经双方确定的商号/名称.经营项目或品牌。

  3.3 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允许或默许承租商铺用作任何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项目整体商誉的用途。

  3.4 乙方在开业经营前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经营本合同第3.1条所述营业事项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应保证在租赁经营期间,上述证照均持续有效。

  第4条 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4.1 商铺租赁期限为「 」年,自交付日开始计算。双方暂定商铺的交付日为「 」年「 」月「 」日,从交付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装修免租期。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届满。如交付日因故迟延,双方同意租赁期及免租期自动相应顺延。

  4.2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装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且,除非另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

  4.3 双方确认:甲方提供的免租期是基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的前提下给予乙方的优惠。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则乙方不享受免租期的免租金优惠,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基本租金标准向甲方补交该期间的全部租金。

  4.4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商铺。在乙方于租赁期限内遵守本合同的条款与条件的前提下,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拟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至少「6」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九十天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其租金由双方商定。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续租申请或者双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将于租赁期限届满时终止。

  第5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项下租金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和结算货币,乙方如使用外汇支付的,应自行兑换为等额人民币后向甲方支付。由于外汇兑换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 乙方应以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金额,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铺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

  5.3 乙方应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预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应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预付。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以后,每应付款月「」日之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下期的租金。

  5.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支付租金,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汇款或转账。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 号:

  5.5 甲方在收到乙方每笔租金后,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5.6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

  第6条 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6.1 物业管理费

  (1) 双方约定,作为商铺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交付日(「 」年「 」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缴纳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按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计算,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累计「 」元人民币。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装修期届满后按正常标准缴纳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2)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月预付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业管理费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缴纳,其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应于上月「25」日之前(含当日)预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均以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日物业管理费计算。

  (3) 租赁期间内,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执行。

  (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汇款或转账。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5) 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6.2 推广费.能源费等其他费用

  (1) 乙方应于免租期届满后按月向甲方交纳承租商铺的推广费,用于为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广.促销活动以及广告费等的费用支出。推广费按商铺租用面积计算,缴纳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该项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单独缴纳。

  (2) 自承租商铺交付日起,乙方还应当承担并支付其使用的水.电.燃气.通讯.宽带费.非正常营业时间空调供应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款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和时间,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或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延付各项费用。

  (3) 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前款所述费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费用导致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中断或停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7条 租赁保证金

  7.1 租赁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署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乙方承租商铺「 叁」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其中「」个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赁保证金时,必须将「 」个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给“出租人”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将「」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6.1(4)款)。

  (1) 在租赁期内,如因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基本租金和或物业管理费调整导致实际基本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数额变化的,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或甲方应支退相应数额,以保证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 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租赁意向金/预付款的,则该意向金/预付款等额在本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3)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4) 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租赁保证金抵作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违约金.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延迟履行违约金。

  (5) 如甲方选择使用租赁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补足,使其达到本条约定的金额。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除补足租赁保证金外,还应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足冲抵部分的欠款。

  (6) 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间内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承租商铺.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8条 商铺的交付

  8.1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预定交付日为「 」年「 」月「 」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赁期和免租期相应顺延。

  8.2 承租商铺交付日前「 」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入驻手续,进行承租商铺的交接,交付日乙方应当派员参加。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交付日前来办理该承租商铺的交接手续的,则应视为承租商铺自交接日起已经交接给乙方使用。乙方应自交付日起承担该承租商铺的相应费用,免租期也不予顺延。

  8.3 甲乙双方按以上8.2条约定当场交接的,应于交接当日在甲方物业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铺交接单》上签字,以示承租商铺交接完毕。

  8.4 乙方在办理商铺的交接手续时须按照约定足额交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导致免租期的顺延。

  8.5 双方确认:该商铺交付时为毛坯房。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悉,在验收交接时不持任何异议。如在交接时或进场后发现商铺设施根据实际经营使用的需要而须调整的,不影响商铺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的申请,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并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将配合乙方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8.6 双方确认:若在该商铺交付时,该商铺交付条件基本具备,而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结束而导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响商铺的交付。甲方应在交付后立即进行必要的修复。

  第9条 商铺的装修

  9.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及其他有关装修的规章制度进行装修。

  9.2 乙方应在免租期内进行商铺的装修。装修可按照自身及其品牌特点进行,但应符合项目统一的风格。乙方进入商铺开始装修施工之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文件供甲方审查,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3 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装修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按照法律规定装修设计文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4 如乙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或违反经甲方认可的装修设计文件进行装修的,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承租商铺.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停止并恢复商铺原状,对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对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5 乙方应负责经过其装修而添加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维修责任。因上述设施.设备的故障.损坏造成甲方提供的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损坏或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6 乙方在承租商铺装饰装修期间如有与甲方的承包商进行的与承租商铺相关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双方均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第10条 商铺的开业

  10.1 商铺初步确定的开业时间为「 」年「 」月「 」日,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前述开业日对外营业。

  10.2 乙方应在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铺的装修和必要的准备工作后,经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后,正式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开业。如乙方已经完成了开业准备,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认为乙方的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开业。

  第11条 商铺的营业管理

  11.1 如乙方经营的行业.产品.商品.商号.服饰标志或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特殊行业/专项批准.代理权.海关以及政府批准手续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则乙方应保证其获得相关的批准.代理权或经营销售许可,并在租赁期间持续合法有效。甲方不对乙方就该承租商铺可利用作乙方所进行的经营行为获得所需的经营许可或批准作出任何承诺及保证。

  11.2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1.3 乙方所租商铺应当全年营业,节假日不停业。每天的营业时间和空调供应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晚上「 」点「 」分。同时,甲方有权按季节变化或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更改或延长营业时间及空调供应时间。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其营业时间与上述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须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担因此增加的空调费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条约定的营业时间内暂停营业或变更营业时间。

  11.4 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1.5 租赁期间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项目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项目或甲方举办之其他推广活动之用。

  11.6 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

  11.7 乙方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经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批。

  11.8 乙方自行保管该承租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11.9 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

  11.10 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项目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条 商铺的照管

  12.1 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在任何合理时间内检查.养护承租商铺内的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如遇紧急情况甲方或管理公司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且不需赔偿此等紧急事态给乙方造成的损坏,但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及时向乙方进行通报。

  12.2 在商铺使用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应保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对前述各项设备.设施等造成损毁,则乙方负责承担有关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12.4 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承租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

  12.5 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包括阳台.露台(如有)及其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承租商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12.6 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2.7 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3条 招牌和广告

  13.1 乙方在承租商铺内以及项目内的公共部位和与承租商铺相连接的区域.部位或设施设备设置招牌.广告等任何文字.标记.标示或告示,应当事先将招牌.广告的设置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获得甲方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设置。如需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13.2 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招牌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电费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3.3 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4条 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4.1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7」日,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暂停承租商铺的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供应和物业管理服务,直至拖欠款项及其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14.2 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14.3 甲方应当对项目的主体结构部分.空调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

  14.4 租赁期间内,如乙方经营商品或服务的品牌代理权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全部或部分到期.失效或被终止而导致乙方不能继续经营有关商品或服务时,除非乙方同甲方就乙方后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14.5 为更好开展经营活动,甲方可举办各种宣传推广活动(包括各种媒体的广告宣传.展览.表演.赠品等),乙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如在本项目内的公共区域进行宣传推广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实施。

  14.6 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北京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所需证明文件,但是,相关手续及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7 甲方可依据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布.修改或取消现行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

  第15条 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5.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5.2 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对于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制度。

  15.3 乙方应当保持承租商铺的外观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所在的楼宇结构及商铺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橱窗及玻璃等)的外观。

  15.4 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 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条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双方未就续租达成一致,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90天(若双方在此之前未就续租达成一致)的期间内,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商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客户展示该商铺以及对该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15.6 乙方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得宣称或令顾客误认为其与甲方关系属合作.合营.合伙.联营或关联企业关系。

  15.7 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外产生的债权债务.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因侵权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及政府处罚等,均由乙方予以承担。

  第16条 商铺转让的特殊约定

  16.1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将商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但甲方需通知乙方,并将该商铺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披露给受让人,并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16.2 乙方承诺放弃其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商铺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乙方的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

  16.3 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银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铺及其相关权益,但该抵押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铺的权利。

  16.4 在甲方将承租商铺向第三方转让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租约关系转移手续。

  第17条 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7.1 在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的天数超过「15」日或累计达「30」日的;

  (2) 未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等相关费用超过「30」日或累计达「60」的;

  (3) 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或未按时向甲方补足租赁保证金超过「30」日的;

  (4) 未按3.1条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的;或发生14.4条约定情形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的;

  (5) 乙方未按8.2条约定办理商铺交接手续超过「90」日的;

  (6) 未按9.1条约定进行装修的;

  (7) 未按10.1条约定期限进行开业的;

  (8) 乙方未取得政府相关批准进行经营活动或违反11.3条约定,擅自中断.停止经营超过「5」日的.。

  (9) 未按13.1条约定设置招牌.广告的;

  (10)违反15.4条约定擅自转租.分租的;

  (11)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限期内又未纠正,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17.2 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预定交付日仍无法进场超过「180」日的;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被查封或被限制使用,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该商铺的;

  (3) 甲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17.3 本合同的终止

  (1) 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 双方就本合同终止协商一致。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的,则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17.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 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第17.5条规定将承租商铺返还给甲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清各项相关费用。

  17.5 承租商铺的返还

  (1) 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后「3」日内,乙方应当将承租商铺交还甲方。

  (2) 乙方在交还承租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未能修复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交还日前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欠付款项均应予结清。

  (3) 乙方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而添加设施.设备的,除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还承租商铺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承租商铺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承租商铺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承租商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书面同意保留的,该添加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

  (4) 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将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的承租商铺交还甲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基本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换锁.对承租商铺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承租商铺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或自行将商铺恢复原状等强制措施。甲方亦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将商铺恢复至交付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在乙方向甲方交还承租商铺的同时,或乙方已经实际撤离承租商铺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铺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等等),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第18条 违约责任

  18.1 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 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2 甲方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 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3 乙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欠租/费金额「千分之一」(非欠租/费行为则为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 迟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用.租赁保证金的;

  (2) 迟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的;

  (3) 迟延开业经营的。

  18.4 甲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 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交付日超过「90」日仍未能将商铺交付乙方的;

  18.5 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则甲方有权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当改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第19条 责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19.1 对下列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而给乙方及其它人员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 非甲方的原因(含突发性设施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力.煤气等)致使公用设施停止使用时;

  (2)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设施.服务管道受损.毁坏而中断使用或需中断使用进行维修时;

  (3)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火灾.漏水.漏电造成的损失;

  (4) 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以及项目内.外不能归咎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财产蒙受损失时;

  (5) 由于乙方或项目内其它承租人及其相关人员或任何第三者人员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6) 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

  (7) 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

  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

  19.2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项目所在地发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 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19.4 如遇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第20条 保险

  20.1乙方应当于其开业(含试营业)后的1个月内自费就该商铺内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伤亡按照甲方认可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自费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应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单之复印件。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保单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条规定购买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险之前,甲方对该商铺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坏.灭失和对第三方的责任,一概不负责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21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承租商铺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2条 通知与送达

  22.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专人手递等方式。

  22.2 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 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传真的发送报告单为发送凭证;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发出后第7日为收悉日,以邮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发送凭证。

  22.4 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 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时,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时应向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第23条 公共区域的使用及该物业商业部分的更名

  23.1 甲方有权让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根据甲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在该项目的公共区域及其任何部分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

  23.2 甲方有权在该项目商业部分的公共区域内安装一个扩音系统及播放.转播和广播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播音.转播或广播音乐及公告等。

  23.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该项目商业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该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第24条 附则

  24.1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陈述.协议.承诺或保证。

  24.2 本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4.3 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4.4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影响该等权利或补救权,或被视为对其的放弃,或妨碍其在其后任何时候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而且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妨碍对该等权利或补救权的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妨碍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权。

  24.5 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24.7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4.8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共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时签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内容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 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5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____ 帐户: _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____ 帐户: 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年____月,出租人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_________规定执行(如果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

  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单位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和《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位置

  所租赁房屋位于 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免租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____ 月,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收回。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或擅自调换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两个月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的噪音等污染超过出租方要求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可请公证机关协助封存承租方拒不搬出的财产,将该房屋另租他人,因此,造成的承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 :使用性质:

  经营性使用

  第四条 :租金及交纳期限

  1、月租金________元,另外,水、电、暖气费自理。

  2、承租人于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半年或______年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租金______分之______交滞纳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所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或其他属于出租方修缮范围的,出租人应负责修复。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应及时报修,出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修复赔偿。

  2、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私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租赁房屋大修或改造时,承租人应当配合,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大修或者改造后原租赁关系不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承租方擅自提前终止协议,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______%作为违约金。出租方如提前收回房屋,亦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协议到期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提前解除协议,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装修添附不予补偿。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条款或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年。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7

  出租方(甲方):x

  承租方(乙方):x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1.甲方现自愿将x号门面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租期从年xx月xx日起至年xx月xx日止,租期个月。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双方议定每年租金xxx万xxx仟xxx佰xxx拾xxx元整,总计租金xxx万xxx仟xxx佰xxx拾xxx元整,在签本协议时乙方应予一次性付清。

  二、双方应尽的义务与所得的权利:

  1.租贷期间,乙方应负责按时缴交一切税收、经营费用(包括:税务、治安、卫生、市场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逾期不缴交造成的一切罚款和其他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租贷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3.租贷期间,商铺经营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转让、转租、终止协议等违约行为,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租贷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5.租贷期间,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6.租贷期间,乙方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甲方应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7.租贷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商铺转租,若要转租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妥当,方能转租。并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纳税收费用情况,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与甲方的纠纷。

  三、其他事项:

  1.甲方将商铺租给乙方经营,商铺内所有所有设施(包括:灭火器、电器开关插座等)和有关证照、缴费簿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予补办或赔偿(乙方自设除外)。

  2.乙方承租商铺,只能按市场规定经营范围经营,不得利用商铺搞诈骗和其他非法活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灾害,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

  4.租贷期间,乙方欠下的债权、债务与甲方和商铺无关。

  5.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下一年的优先租贷权。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共3页,甲、乙方各持一份,作为依据,本协议在乙方付款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处理。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日期:xxx年xx月xx日

商铺租赁合同8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更好提高门面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为服装店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即:壹年)。

  三、月租金五千陆百元整(5600元),乙方于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清当月的'租金即五千陆百元整(5600元),如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拖欠租金五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勒令乙方清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退还押金。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壹萬贰千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六、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

  七、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十、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9

  甲方(出租人):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双方协商,乙方愿意租赁甲方在_________商铺,商业使用,第一年房租_________元(伍仟元整),为一次性付清。第二年房租随行就市。

  二、_________年租期未满,而乙方提出退房时,甲方所收房租不予退回乙方。

  三、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或不需继续租用,都应提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乙方若不继续租用,则需在租期满后_________日内搬出,协商租期满后,要续租则房租涨价不超过_________%。

  四、租房期内乙方要爱护房屋及室内设施,不得损坏不能随意改造,如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和变更租赁用途,必须甲方同意,租期内乙方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租期内属于该商铺水、电费用由乙方直接向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公司缴纳,逾期不交而发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有关物业费、卫生治安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容易损耗品自行更换,在租赁期结束退房时,必须保证易损品、墙面、地面及管道的完好。

  七、乙方在商铺租赁期内应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注意安全,如发生被盗,被抢或者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他人或自身损失和伤亡,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铺面进行非法活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使用权,同时乙方需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九、在租期内甲方不得收回房屋,如强行收回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投资损失。

  十、租期内在不涉及更改原合同单价内容及伤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之后,可以转租或转让(_________年之内不得随意转让,_________年以后可转让)。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承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地号______市区路____号商铺、其楼上楼下全部__________平方米转租与现租人为商铺营业使用。

  第二条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丙方协住乙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

  第三条租金

  1.每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元,每年_____月___日以前缴纳。

  2.房租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上交甲方,托欠时不的超过___天。

  第四条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商业营业之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

  5.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丙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6.此门面房丙方转让给乙方后,丙方不得在向乙方收取别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_____天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房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未交房租的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若要终止出租此门面房须经过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收回此门面出租。甲方无权收取此门面,依然以此合同为准,继续收取每年的房租。

  第七条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本合同一式___份,各执一份为凭,自___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名):____________承租方(签名):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产权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产权所有位于:_____市_____县_____街_____巷_____号的门面房屋租赁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 ________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他费用说明

  1:租金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以先付后租方式,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出示相应有效收据凭证。

  2:合同有效期内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

  3:水电费用按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5号前交上月水电费用,甲方应出示相应水电有效收据凭证。

  4: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和财务押金,在正式入住后5日内将第一月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支付给甲方。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当月头5天内交付。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或把房内财物丢失、损坏的情况,甲方须如数退回押金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及设备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有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自设除外)。

  2:甲方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和相关手续。

  3:甲方保证房屋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的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补偿。

  4: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人民币经济损失费(押金的50%),并清除该商户。

  5: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明复印件。

  6: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7: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出售)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8: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方的,第三方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9:租赁期间,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双倍返还乙方押金;如乙方须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所交押金

  退回。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10:租赁期间,若乙方由于个人发展原因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此合同对甲方和第三方继续有效。

  11: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并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甲方使用,并缴清负责的费用,经双方移交无误,甲方须退回押金于乙方。

  12:甲方出售商铺,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无需提供其他费用。

  13:乙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 内进行经营或办公,如利用出租房屋从事非法经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经济损失。

  14: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租赁房屋及相关设施有合法使用权。

  15:乙方按合同内容及时缴纳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6: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17: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者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第五条:其他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非甲方责任的无法正常营业情况下,要待房屋重新装潢完毕后开始营业再计算租金。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5: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6: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违约

  1: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缴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3: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违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4: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应提供有效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所有复印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商铺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出租地址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的商铺,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场地使用,其经营范围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租,租赁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____年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____个____月。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______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并且将商铺拆除的隔墙恢复后,不影响商铺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租金价格与租金交付时间

  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____元,月租金共计(按产权建筑面积计)____元(大写:____)支付方式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____日内预付下一期租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商铺修缮和装修

  1、乙方应按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商铺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因室内装修、装饰需要,经业主同意拆除室内隔墙及墙内设施、设备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商铺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其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再向物业管理方申请施工。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装修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租赁期满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房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乙方承担隔墙及室内设施恢复责任。

  (2)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该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时,乙方应将承租范围内拆除的隔墙及室内设施复原。

  (3)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商铺使用权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条件,并且租金不低于当年每平方米的单价。受让方需与业主重新签订商铺租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出租商铺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物业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缴纳维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内,转由乙方享有并履行(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公共区域发生费用等各费用的交纳),甲方与物业公司已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晓甲方有意出售本房产,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生效7日内书面表示愿意承购本房产,则视为本条约定;商铺产权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5、乙方应遵守《用户手册》、《装修守则》以及本物业的其它管理制度。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其它物业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6、该商铺的质量保险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商铺造成的损毁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商铺,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

  (2)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商铺租金累计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两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须告知并征得商铺产权所有人同意。

  4、因业主转让房产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的经营权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八条:免责条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商铺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3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 街 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 元,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5%,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60 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被租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年租金总额:第一年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

  租金交付期限:每季度前交清季度租金。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正,作为履约保证金。租金乙方必须按时一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租金的

  10%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5、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年租金的10%罚款。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14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_个月的_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乙)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甲)(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个月;

  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____个月;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 乙方(签章)___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商铺座落、间数、面积、商铺质量、商铺内设备与设施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将出租商铺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商铺:

  1.承租人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租房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商铺,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商铺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商铺修缮

  修缮商铺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商铺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商铺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商铺,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商铺的,负责赔偿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商铺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商铺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商铺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商铺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商铺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范本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范本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范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范本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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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经典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商铺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商铺租赁合同【经典15篇】

商铺租赁合同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乙方承租甲方“广场”(以下简称“广场”、“商业广场”)商铺(位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租赁商铺广场(以下统称“商铺”),租赁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乙方同意不就租用面积与政府测绘或其他组织个人测量面积有出入而进行任何租金调整)。

  第二条租赁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1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包括甲方给予乙方的免租期,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免租期(含装修及运营免租期),自20__年7月1日开始计租,至次年当月当日的前一天为第一个租约年度届满,以后每个租约年均按此计算,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

  先付租金后租用,现金、事先预付制。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向甲方预付第一年度半年租金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整),乙方进场装修时(即20__年8月1日)支付第一年度剩余半年租金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整);自第二年度起,按年预付租金,即乙方应在第一年度租期届满前30日向甲方预付第二年度全额租金,以后每年期满前30日预付下一年度全额租金,甲方向乙方出具盖有甲方公章的收款收据。

  具体金额及支付:

  第一年度租金(不含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一年度半年租金(不含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年度租金(不含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年度租金(不含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年度租金(不含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年度租金(不含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年度租金(不含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七年度租金(不含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八年度租金(不含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费用承担及交纳物业费由乙方承担,事先预交制,从运营免租期开始之日(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算,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向甲方预交第一年半年物业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进场装修时(即20__年8月1日)向甲方交付第一年剩余半年物业费135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自第二年起,按年预交,即乙方应在第一年期满前30日预交下一年全额物业费,以后每年期满前30日预交下一年全额物业费。

  水电费,按独立表度数计量,水电费、采暖费和制冷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并按物业服务公司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向甲方预交。

  物业费: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____________元∕年,半年物业费______元。

  采暖费: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____________元∕年,自运营免租期开始之日(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算,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向甲方预交第一年采暖费。

  制冷费: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____________元∕年,自运营免租期开始之日(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算,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向甲方预交第一年制冷费。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有权依据沈阳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商业广场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水电费、物业费、采暖费和制冷费;乙方同意自调整日起,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

  第六条交房及保证金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状交房,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向乙方出具盖有甲方公章的收款收据。

  1、保证金由甲方持有,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在保证金内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款项(包括并不限于合同约定的租金、物业费、水电费、采暖费、制冷费、违约金、赔偿金、垫付费用、罚款及赔偿金等),保证金被甲方扣除后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齐不足部分,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将依据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处理。

  本合同终止后,如未发生拖欠租金、本合同项下第五条约定各项费用、罚款(赔偿金)及其他违约违规情形,乙方凭原始收据原件、本合同原件和废业证明办理退款(不计利息)。否则,一律不予退还。

  2、双方约定,该房屋应达到的交付条件为:

  (1)符合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所述交房标准,并能满足乙方的正常经营需要;

  (2)现状交房。

  甲方应当于交房日与乙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应提供乙方房产证,消防验收合格报告等相关证件,如果甲方所办理的消防、房产证等不符合标准,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租金费、装修费及3个月的经营损失赔偿。

  3、至进场日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来之日,若该房屋仍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所述交付标准,则进场日顺延,免租期及计租日均依次顺延。如果拖延超过三个月,甲方应加倍给予乙方免租期。

  第七条装修条款

  1、装修运营期:装修免租期90日,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运营免租期______日,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装修商铺,需要先向消防、规划等部门报批的,乙方自行向消防、规划等部门报批,经同意后到甲方及物业公司登记备案,方可施工。否则,未经消防、规划等部门审批和甲方及物业公司同意,乙方擅自装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包括并不限于装修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装修不得擅自改变商铺建筑结构和用途,不得破坏、妨碍消防设施,遵守消防法规,承担消防安全职责。

  4、乙方二次装修施工完毕,须先自行负责报请消防、规划等部门验收,办理消防、规划等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甲方及物业公司检查无任何问题后方可投入使用。

  5、乙方对装修添置的有关设施、设备及构筑物承担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责任。

  6、租赁合同终止(包括合同期满和提前解除),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日前将商铺腾空并撤出,商铺内部装修保持完好,乙方不得就装修而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或经济补偿,亦不得以此为由而拒绝腾空、交还商铺。

  7、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日前将商铺装修门面等恢复原状。乙方拒绝恢复的,甲方有权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恢复,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恢复原状而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8、甲方及物业方应保证乙方能开始正常营业,商场公共区及水电、空调、暖气、电梯等能正常使用(至少是能保障本场地的)。如不能按期交付及使用,应顺延免租期及起租日。如果拖延超过三个月,甲方应加倍给予乙方免租期。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确认拥有租赁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固有土地使用权,保证有权按照本合同条款提供出租商铺。2、甲方有权按时足额收取租金、物业费、罚款及赔偿金、本合同项下第五条约定各项费用等。

  3、甲方有权将商铺整体或分体出售或抵押,届时甲方通知乙方。商铺所有权变更不影响本合同履行,且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商铺所有权变动后,在租赁期限内本租赁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条款)全部转给新的产权人承担,新的产权人取代甲方成为本合同新的当事人并按本合同原定条款继续履行。

  4、甲方应对乙方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环保、通讯、消防、卫生及其国家规定的请报批手续给与必要的协助。

  5、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提供配电设备、电源、消防设备等基本设施。

  6、租赁期内,该场地内的各种甲供设施、设备出现故障,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日内进行维修,若该房屋的损坏或故障直接影响到乙方的营运,甲方须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日内进行维修。否则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均有甲方承担。甲方对该房屋及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并尽可能在双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安排进行,以确保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或干扰。

  7.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甲方免费提供户外楼体广告位一处。并承诺合同期内免费提供电梯间对面位置1.5mX3.5m广告位一处及安排导视位置。

  8、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就本合同涉及的乙方经营的健身、健美、瑜珈、拳馆、羽毛球馆等领域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合作。

  9、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营业时间为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运营期间商铺电梯等配套设施正常开放使用。在装修期间内甲方负责提供货梯给乙方装修使用。

  10、在乙方进场前甲方负责清理所有装修以及工程的所有垃圾和乙方不需要的全部原装饰品物品以及全部原设备系统

  11、甲方承诺,在乙方装修期间,甲方在一层无偿提供一处100平米左右的对外公建,作为乙方的临时办公处。

  12、如乙方进行营业活动时,商场正门和南一、南二门口应为乙方提供活动道具(例如:拱门等)位置及电源。根据活动规模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停车位,以正门和南一、南二门口附近及地下停车位为主。

  13、乙方租赁区域内消防喷淋、烟感温感、消防栓、安全指示灯、消防广播、消防安全防火门、消防排烟系统、手动自动报警系统、空调安装、新风安装事宜。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一次合格验收。二次消防设计、报建、施工等全部工作甲方一定帮助乙方做好工作。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自行(自费)办理工商、税务等营业证照、消防等相关审批手续,独立经营管理,依法纳税(费),自负盈亏,风险自担,无证违法经营视为违约。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业态规划和营业执照进行经营,经营范围不得擅自变更或超越。

  3、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物业费、罚款及赔偿金、本合同项下第五条约定各项费用,并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租赁税费。

  5、乙方如将商铺转租、出兑,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保证租金、物业费及各项费用按时足额交纳,签订书面协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出兑,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可解除合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或对外签订合同,不得以商铺对外抵押。

  6、乙方负责商铺消防、防盗、社会治安、安全防护管理和商铺内乙方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事宜。因乙方(包括雇工)原因给顾客、甲方等造成人身、财产、名誉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7、乙方自行承担使用商铺进行商业活动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并不限于安装使用电话、宽带等设备的费用),自行承担其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所有经济或其他民事纠纷责任。

  8、乙方保证合法使用商铺,不得损害甲方及他人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将承担因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包括并不限于行政罚款和赔偿)。

  9、合同终止,乙方即时办理废业或工商经营地址变更。

  10、商铺“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管理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监管。

  11、乙方自行承担租用商铺进行商业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直至该所有债务结清之日为止。

  第十条变更和终止

  1、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时,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出兑、转借、抵押或擅自调换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装修、拆改、损坏商铺原建筑结构,改变租赁用途或扩大经营面积;

  (3)没有按时足额交纳租金、物业费、罚款及赔偿金、本合同项下第五条其他应交各项费用的;

  (4)利用商铺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5)擅自撤铺、中途停止营业的;

  (6)不遵守物业公司管理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

  (7)故意损坏商铺消防设施,妨碍消防安全的;

  (8)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乙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后终止合同,在终止合同前,本合同继续履行。

  4、因不可抗力导致商铺毁损或造成经营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租赁期满,本合同即自然终止。

  6、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而终止,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日(或甲方要求之日)之前将商铺腾空并交还甲方;逾期不交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五千元违约金,一直付到交还之日为止;如逾期不交还商铺,甲方有权选择直接收回,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租赁期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给乙方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7、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超过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年年租金%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装修费用损失、营业损失(包括向第三方违约赔偿损失)。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的内容和租金等属于商业秘密,乙方有责任保守不得泄密,如因乙方泄密导致甲方有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同时甲方没收保证金。

  2、本商铺作为商场的一部分,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商场业态格局进行修正(包括装修改造等)以及对商场经营进行重新调整和安排,并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甲方亦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有权制定适用于商场所有租户的统一推广计划或在商场举行整体推广、商业活动,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实施及提供合理的协助。但甲方商业推广不能解释为甲方必然义务,甲方对乙方的投资及经营不做任何承诺。

  4、租赁期内,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拒交租金、物业费、水电费、采暖费、制冷费、罚款及赔偿金等费用。

  5、双方联系以本合同所记载的电话、通信地址或商铺地址为准。乙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不通知甲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间,该商铺为乙方的有效通知地址。甲方有权选择将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张贴于该商铺的门窗或墙面上,一经张贴即视为已经向乙方送达了通知。

  6、本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提前终止的,甲方不承担乙方因装修商铺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无需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1、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供电、供水、供气等中断或空调、电梯等任何公共设施设备停止运行引起损失的。

  2、因商铺或其相邻的建筑发生火灾、暴恐活动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导致水、电、热力等供应中断或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的运行停止,以及甲方为处理前述事件而造成乙方于商铺内的相关设施设备受到损害或其他财产损失的。

  3、因甲方履行物业服务职责,维修养护、抢修公用部分、共用设备设施而暂时性的停水、停电等造成损失的。

  4、因乙方原因或突发性设施设备故障造成任何共用设施设备毁坏而中断使用,或甲方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需要中断使用。

  5、因乙方原因导致火灾或漏水、漏电、供电电流变化造成损失时。

  6、因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和整改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7、因甲方根据本合同之约定,对商场内任何局部或全体区域铺位的布局、业态以及商场经营进行重新调整和安排,而给乙方造成的各项费用的增减或营业额的减少。

  8、因不可抗力、市场因素造成乙方损失的。

  9、法律规定的或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免责情形。

  10、因第三人违约或侵权而造成乙方损害的,由违约或侵权方赔偿,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双方应信守合同,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当年年租金50℅金额的违约金,保证金不予返还。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项下规定的义务,应当向对方支付前款约定的'违约金。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后,并不妨碍对方要求其继续履行相关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3、乙方如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物业费、保证金、罚款及赔偿金、第五条约定各项费用等,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应付未付款项20%的违约金;甲方除有权按前述标准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并可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在甲方采取措施期间,乙方应继续承担期间的租金、物业费、公用事业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1)暂停、中止合同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暂停乙方的水、电、空调以及其他动力设备等供应,并有权暂时中止乙方对该商铺的使用,直至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中止条件消除。

  (2)因暂停水、电、空调以及重新接驳等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采取措施留置乙方财产。

  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可能造成的乙方与第三方的纠纷以及造成的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受到第三方索赔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甲方为追讨欠款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诉讼费、执行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或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该商铺,不予退还已交纳的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合同解除日所在租约年年租金的50%的经济损失,如该等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商铺空置期间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可收取的租金及物业费属于甲方损失之一),不足部分甲方还有权另行追索。

  5、甲方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交付符合合同要求的房屋,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6、若因房屋抵押、债押、债权及租赁房屋出售、其他第三方权利主张而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租赁房屋,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实际租赁期间计算租金,并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因甲方违约而造成的装修损失、营业损失(包括向第三方违约赔偿损失)等,甲方应另行予以赔偿。

  7、因甲方不履行本同第八条第六款的维修义务时,每迟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若因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而使乙方无法营业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8、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八款约定,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场所或自营从事与乙方相关的经营活动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予以全额赔偿。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之间及其与法律规定的和任何其他双方约定的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均为相互补充、相互兼容的,而不互相排斥。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

  4、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条款,理解其意并自愿接受,本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5、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及骑缝章不发生法律效力。

  6、本合同正文部分所有合同条款均以打印文本为准,所有手写、涂改无效。

  以下签署部分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商铺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铺租赁情况

  1、甲方同意将一楼超市无购物通道西侧______________平米商铺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经营项目

  3、租赁时间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4、商铺租金每年____元,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每____年付一次。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取暖等设备条件。

  2、甲方对乙方从业人员有培训、指导、管理的权利。

  3、甲方负责乙方店内产品广告宣传事宜。

  4、对于乙方不能服从甲方管理的.从业人员,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建议乙方调换或辞退。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2、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3、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出售过期伪劣产品,确保质量,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投诉或遇职能部门检查不合格处以罚款时,所涉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对商铺的使用及维护权利,但不具有所有权,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设施。

  5、乙方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范要求,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如因服务不周引发投诉和纠纷,按甲方有关条例处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场变化不能正常经营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满后,乙方需再续合同要经双方协商后再行签订手续。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要认真履行合同,如出现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终止合同行为,由违约方向对方赔付_元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商铺坐落地址新世纪大道38号怡康春城5栋0101号,和一单元0101号;建筑面积145。53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三_年,自__20___年_ 5月__ 1日起至__ 20_ __年_ 4 _月_30日止。 20_年4月16到4月30日为甲方给乙方的半个月装修期,期间不收租金,装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已装修好的设备,家具由乙方保管好,出现破坏必须及时修复好、如不及时修复超过半个月、甲方有权收回商铺,扣除押金,相当合同违约作废。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捌仟叁佰叁拾叁元整(_¥8333。00元),年租金共壹拾万元整(_¥100000元),一次性付清。甲方交付该商铺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_0元),作为商铺押金(该押金待甲乙双方租赁合同期满后由甲方返还乙方不计利息)。乙方经营项目为保健品系列及旅游开发不能转租,转移经营项目。如中途不按时交租金违约、不退还租金、押金。

  2、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按年度付款,于每年4月16日前缴付清第二年的租金。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如拖欠房租超过30天,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乙方需无条件迁出。

  第四条租赁期间商铺修缮

  甲方将商铺交给乙方后,甲方装修的天花、地板、墙壁、灯具、门、窗、家具是完整无缺,经乙方验收确定后保管好。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商铺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商铺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商铺的.质量或商铺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承租期内乙方在不影响商铺安全性的前提下,可自行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商铺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商铺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商铺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商铺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要收回商铺,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需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乙方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用和营业收入);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已交纳租金。

  第十条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4

  出 租 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承 租 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前门项目商铺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定义

  1.1 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语具有下述含义:

  (1) “项目”是指位于「 」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 “租用面积”是指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用于本合同项下计算商铺 租金的实测面积,是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

  (3) “交付状态及附属设施”是指与商铺相关的供电.供水.电讯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线等设施。有关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交房标准》。

  1.2 甲方作为商铺的产权人,有权自行指定或委托商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为“管理公司”)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承担义务,此等管理公司行使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权利或承担义务,视为甲方的合同履行行为,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并接受。

  第2条 租赁标的

  2.1 承租商铺位于该项目「」地块「」层「 」号商铺,为避免疑义,该商铺当前的正式地址和编号是「 」号(邮编:「」)。商铺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1。

  2.2 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为「 」平方米(暂测),最终确定的租用面积以甲方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实测数据为准。

  2.3 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各项费用的依据,最终以实测租用面积进行结算。在甲方确定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之前,乙方应当按照第2.2条所述面积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在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算此前已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 乙方对与商铺相关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以及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及使用约定已充分知悉,不持任何异议。承租商铺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标准》中列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承租商铺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承租商铺的验收依据。

  2.5 乙方在此确认,本合同所述的商铺编号为甲方暂定编排,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编排或变更项目或项目内任何部分的名称。对此乙方不持异议,也不影响本合同的实际履行。

  第3条 租赁用途

  3.1 双方确认,乙方承租商铺须用于商业经营活动。乙方应在 地块房号为「 」名称/商号对外进行直营店经营,并用于从事「 」经营项目,从事经营项目的品牌为「 」。

  3.2 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商铺的用途,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经双方确定的商号/名称.经营项目或品牌。

  3.3 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允许或默许承租商铺用作任何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项目整体商誉的用途。

  3.4 乙方在开业经营前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经营本合同第3.1条所述营业事项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应保证在租赁经营期间,上述证照均持续有效。

  第4条 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4.1 商铺租赁期限为「 」年,自交付日开始计算。双方暂定商铺的交付日为「 」年「 」月「 」日,从交付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装修免租期。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届满。如交付日因故迟延,双方同意租赁期及免租期自动相应顺延。

  4.2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装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且,除非另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

  4.3 双方确认:甲方提供的免租期是基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的前提下给予乙方的优惠。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则乙方不享受免租期的免租金优惠,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基本租金标准向甲方补交该期间的全部租金。

  4.4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商铺。在乙方于租赁期限内遵守本合同的条款与条件的前提下,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拟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至少「6」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九十天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其租金由双方商定。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续租申请或者双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将于租赁期限届满时终止。

  第5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项下租金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和结算货币,乙方如使用外汇支付的,应自行兑换为等额人民币后向甲方支付。由于外汇兑换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 乙方应以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金额,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铺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

  5.3 乙方应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预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应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预付。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以后,每应付款月「」日之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下期的租金。

  5.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支付租金,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汇款或转账。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 号:

  5.5 甲方在收到乙方每笔租金后,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5.6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

  第6条 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6.1 物业管理费

  (1) 双方约定,作为商铺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交付日(「 」年「 」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缴纳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按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计算,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累计「 」元人民币。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装修期届满后按正常标准缴纳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2)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月预付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业管理费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缴纳,其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应于上月「25」日之前(含当日)预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均以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日物业管理费计算。

  (3) 租赁期间内,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执行。

  (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汇款或转账。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5) 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6.2 推广费.能源费等其他费用

  (1) 乙方应于免租期届满后按月向甲方交纳承租商铺的推广费,用于为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广.促销活动以及广告费等的费用支出。推广费按商铺租用面积计算,缴纳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该项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单独缴纳。

  (2) 自承租商铺交付日起,乙方还应当承担并支付其使用的水.电.燃气.通讯.宽带费.非正常营业时间空调供应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款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和时间,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或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延付各项费用。

  (3) 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前款所述费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费用导致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中断或停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7条 租赁保证金

  7.1 租赁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署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乙方承租商铺「 叁」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其中「」个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赁保证金时,必须将「 」个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给“出租人”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将「」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6.1(4)款)。

  (1) 在租赁期内,如因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基本租金和或物业管理费调整导致实际基本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数额变化的,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或甲方应支退相应数额,以保证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 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租赁意向金/预付款的,则该意向金/预付款等额在本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3)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4) 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租赁保证金抵作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违约金.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延迟履行违约金。

  (5) 如甲方选择使用租赁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补足,使其达到本条约定的金额。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除补足租赁保证金外,还应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足冲抵部分的欠款。

  (6) 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间内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承租商铺.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8条 商铺的交付

  8.1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预定交付日为「 」年「 」月「 」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赁期和免租期相应顺延。

  8.2 承租商铺交付日前「 」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入驻手续,进行承租商铺的交接,交付日乙方应当派员参加。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交付日前来办理该承租商铺的交接手续的,则应视为承租商铺自交接日起已经交接给乙方使用。乙方应自交付日起承担该承租商铺的相应费用,免租期也不予顺延。

  8.3 甲乙双方按以上8.2条约定当场交接的,应于交接当日在甲方物业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铺交接单》上签字,以示承租商铺交接完毕。

  8.4 乙方在办理商铺的交接手续时须按照约定足额交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导致免租期的顺延。

  8.5 双方确认:该商铺交付时为毛坯房。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悉,在验收交接时不持任何异议。如在交接时或进场后发现商铺设施根据实际经营使用的需要而须调整的,不影响商铺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的申请,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并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将配合乙方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8.6 双方确认:若在该商铺交付时,该商铺交付条件基本具备,而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结束而导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响商铺的交付。甲方应在交付后立即进行必要的修复。

  第9条 商铺的装修

  9.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及其他有关装修的规章制度进行装修。

  9.2 乙方应在免租期内进行商铺的装修。装修可按照自身及其品牌特点进行,但应符合项目统一的风格。乙方进入商铺开始装修施工之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文件供甲方审查,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3 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装修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按照法律规定装修设计文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4 如乙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或违反经甲方认可的装修设计文件进行装修的,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承租商铺.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停止并恢复商铺原状,对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对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5 乙方应负责经过其装修而添加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维修责任。因上述设施.设备的故障.损坏造成甲方提供的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损坏或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6 乙方在承租商铺装饰装修期间如有与甲方的承包商进行的与承租商铺相关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双方均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第10条 商铺的开业

  10.1 商铺初步确定的开业时间为「 」年「 」月「 」日,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前述开业日对外营业。

  10.2 乙方应在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铺的装修和必要的准备工作后,经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后,正式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开业。如乙方已经完成了开业准备,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认为乙方的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开业。

  第11条 商铺的营业管理

  11.1 如乙方经营的行业.产品.商品.商号.服饰标志或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特殊行业/专项批准.代理权.海关以及政府批准手续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则乙方应保证其获得相关的批准.代理权或经营销售许可,并在租赁期间持续合法有效。甲方不对乙方就该承租商铺可利用作乙方所进行的经营行为获得所需的经营许可或批准作出任何承诺及保证。

  11.2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1.3 乙方所租商铺应当全年营业,节假日不停业。每天的营业时间和空调供应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晚上「 」点「 」分。同时,甲方有权按季节变化或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更改或延长营业时间及空调供应时间。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其营业时间与上述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须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担因此增加的空调费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条约定的营业时间内暂停营业或变更营业时间。

  11.4 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1.5 租赁期间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项目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项目或甲方举办之其他推广活动之用。

  11.6 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

  11.7 乙方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经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批。

  11.8 乙方自行保管该承租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11.9 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

  11.10 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项目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条 商铺的照管

  12.1 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在任何合理时间内检查.养护承租商铺内的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如遇紧急情况甲方或管理公司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且不需赔偿此等紧急事态给乙方造成的损坏,但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及时向乙方进行通报。

  12.2 在商铺使用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应保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对前述各项设备.设施等造成损毁,则乙方负责承担有关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12.4 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承租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

  12.5 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包括阳台.露台(如有)及其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承租商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12.6 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2.7 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3条 招牌和广告

  13.1 乙方在承租商铺内以及项目内的公共部位和与承租商铺相连接的区域.部位或设施设备设置招牌.广告等任何文字.标记.标示或告示,应当事先将招牌.广告的设置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获得甲方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设置。如需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13.2 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招牌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电费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3.3 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4条 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4.1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7」日,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暂停承租商铺的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供应和物业管理服务,直至拖欠款项及其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14.2 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14.3 甲方应当对项目的主体结构部分.空调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

  14.4 租赁期间内,如乙方经营商品或服务的品牌代理权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全部或部分到期.失效或被终止而导致乙方不能继续经营有关商品或服务时,除非乙方同甲方就乙方后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14.5 为更好开展经营活动,甲方可举办各种宣传推广活动(包括各种媒体的广告宣传.展览.表演.赠品等),乙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如在本项目内的公共区域进行宣传推广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实施。

  14.6 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北京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所需证明文件,但是,相关手续及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7 甲方可依据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布.修改或取消现行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

  第15条 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5.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5.2 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对于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制度。

  15.3 乙方应当保持承租商铺的外观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所在的楼宇结构及商铺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橱窗及玻璃等)的外观。

  15.4 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 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条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双方未就续租达成一致,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90天(若双方在此之前未就续租达成一致)的期间内,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商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客户展示该商铺以及对该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15.6 乙方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得宣称或令顾客误认为其与甲方关系属合作.合营.合伙.联营或关联企业关系。

  15.7 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外产生的债权债务.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因侵权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及政府处罚等,均由乙方予以承担。

  第16条 商铺转让的特殊约定

  16.1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将商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但甲方需通知乙方,并将该商铺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披露给受让人,并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16.2 乙方承诺放弃其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商铺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乙方的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

  16.3 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银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铺及其相关权益,但该抵押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铺的权利。

  16.4 在甲方将承租商铺向第三方转让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租约关系转移手续。

  第17条 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7.1 在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的天数超过「15」日或累计达「30」日的;

  (2) 未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等相关费用超过「30」日或累计达「60」的;

  (3) 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或未按时向甲方补足租赁保证金超过「30」日的;

  (4) 未按3.1条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的;或发生14.4条约定情形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的;

  (5) 乙方未按8.2条约定办理商铺交接手续超过「90」日的;

  (6) 未按9.1条约定进行装修的;

  (7) 未按10.1条约定期限进行开业的;

  (8) 乙方未取得政府相关批准进行经营活动或违反11.3条约定,擅自中断.停止经营超过「5」日的.。

  (9) 未按13.1条约定设置招牌.广告的;

  (10)违反15.4条约定擅自转租.分租的;

  (11)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限期内又未纠正,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17.2 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预定交付日仍无法进场超过「180」日的;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被查封或被限制使用,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该商铺的;

  (3) 甲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17.3 本合同的终止

  (1) 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 双方就本合同终止协商一致。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的,则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17.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 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第17.5条规定将承租商铺返还给甲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清各项相关费用。

  17.5 承租商铺的返还

  (1) 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后「3」日内,乙方应当将承租商铺交还甲方。

  (2) 乙方在交还承租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未能修复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交还日前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欠付款项均应予结清。

  (3) 乙方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而添加设施.设备的,除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还承租商铺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承租商铺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承租商铺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承租商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书面同意保留的,该添加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

  (4) 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将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的承租商铺交还甲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基本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换锁.对承租商铺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承租商铺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或自行将商铺恢复原状等强制措施。甲方亦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将商铺恢复至交付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在乙方向甲方交还承租商铺的同时,或乙方已经实际撤离承租商铺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铺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等等),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第18条 违约责任

  18.1 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 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2 甲方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 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3 乙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欠租/费金额「千分之一」(非欠租/费行为则为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 迟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用.租赁保证金的;

  (2) 迟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的;

  (3) 迟延开业经营的。

  18.4 甲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 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交付日超过「90」日仍未能将商铺交付乙方的;

  18.5 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则甲方有权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当改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第19条 责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19.1 对下列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而给乙方及其它人员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 非甲方的原因(含突发性设施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力.煤气等)致使公用设施停止使用时;

  (2)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设施.服务管道受损.毁坏而中断使用或需中断使用进行维修时;

  (3)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火灾.漏水.漏电造成的损失;

  (4) 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以及项目内.外不能归咎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财产蒙受损失时;

  (5) 由于乙方或项目内其它承租人及其相关人员或任何第三者人员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6) 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

  (7) 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

  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

  19.2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项目所在地发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 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19.4 如遇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第20条 保险

  20.1乙方应当于其开业(含试营业)后的1个月内自费就该商铺内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伤亡按照甲方认可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自费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应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单之复印件。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保单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条规定购买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险之前,甲方对该商铺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坏.灭失和对第三方的责任,一概不负责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21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承租商铺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2条 通知与送达

  22.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专人手递等方式。

  22.2 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 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传真的发送报告单为发送凭证;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发出后第7日为收悉日,以邮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发送凭证。

  22.4 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 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时,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时应向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第23条 公共区域的使用及该物业商业部分的更名

  23.1 甲方有权让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根据甲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在该项目的公共区域及其任何部分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

  23.2 甲方有权在该项目商业部分的公共区域内安装一个扩音系统及播放.转播和广播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播音.转播或广播音乐及公告等。

  23.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该项目商业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该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第24条 附则

  24.1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陈述.协议.承诺或保证。

  24.2 本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4.3 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4.4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影响该等权利或补救权,或被视为对其的放弃,或妨碍其在其后任何时候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而且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妨碍对该等权利或补救权的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妨碍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权。

  24.5 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24.7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4.8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共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时签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内容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 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5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____ 帐户: _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____ 帐户: 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年____月,出租人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_________规定执行(如果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

  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单位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和《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位置

  所租赁房屋位于 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免租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____ 月,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收回。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或擅自调换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两个月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的噪音等污染超过出租方要求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可请公证机关协助封存承租方拒不搬出的财产,将该房屋另租他人,因此,造成的承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 :使用性质:

  经营性使用

  第四条 :租金及交纳期限

  1、月租金________元,另外,水、电、暖气费自理。

  2、承租人于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半年或______年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租金______分之______交滞纳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所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或其他属于出租方修缮范围的,出租人应负责修复。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应及时报修,出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修复赔偿。

  2、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私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租赁房屋大修或改造时,承租人应当配合,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大修或者改造后原租赁关系不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承租方擅自提前终止协议,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______%作为违约金。出租方如提前收回房屋,亦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协议到期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提前解除协议,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装修添附不予补偿。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条款或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年。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7

  出租方(甲方):x

  承租方(乙方):x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1.甲方现自愿将x号门面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租期从年xx月xx日起至年xx月xx日止,租期个月。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双方议定每年租金xxx万xxx仟xxx佰xxx拾xxx元整,总计租金xxx万xxx仟xxx佰xxx拾xxx元整,在签本协议时乙方应予一次性付清。

  二、双方应尽的义务与所得的权利:

  1.租贷期间,乙方应负责按时缴交一切税收、经营费用(包括:税务、治安、卫生、市场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逾期不缴交造成的一切罚款和其他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租贷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3.租贷期间,商铺经营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转让、转租、终止协议等违约行为,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租贷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5.租贷期间,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6.租贷期间,乙方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甲方应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7.租贷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商铺转租,若要转租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妥当,方能转租。并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纳税收费用情况,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与甲方的纠纷。

  三、其他事项:

  1.甲方将商铺租给乙方经营,商铺内所有所有设施(包括:灭火器、电器开关插座等)和有关证照、缴费簿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予补办或赔偿(乙方自设除外)。

  2.乙方承租商铺,只能按市场规定经营范围经营,不得利用商铺搞诈骗和其他非法活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灾害,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

  4.租贷期间,乙方欠下的债权、债务与甲方和商铺无关。

  5.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下一年的优先租贷权。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共3页,甲、乙方各持一份,作为依据,本协议在乙方付款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处理。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日期:xxx年xx月xx日

商铺租赁合同8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更好提高门面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为服装店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即:壹年)。

  三、月租金五千陆百元整(5600元),乙方于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清当月的'租金即五千陆百元整(5600元),如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拖欠租金五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勒令乙方清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退还押金。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壹萬贰千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六、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

  七、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十、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9

  甲方(出租人):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双方协商,乙方愿意租赁甲方在_________商铺,商业使用,第一年房租_________元(伍仟元整),为一次性付清。第二年房租随行就市。

  二、_________年租期未满,而乙方提出退房时,甲方所收房租不予退回乙方。

  三、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或不需继续租用,都应提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乙方若不继续租用,则需在租期满后_________日内搬出,协商租期满后,要续租则房租涨价不超过_________%。

  四、租房期内乙方要爱护房屋及室内设施,不得损坏不能随意改造,如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和变更租赁用途,必须甲方同意,租期内乙方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租期内属于该商铺水、电费用由乙方直接向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公司缴纳,逾期不交而发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有关物业费、卫生治安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容易损耗品自行更换,在租赁期结束退房时,必须保证易损品、墙面、地面及管道的完好。

  七、乙方在商铺租赁期内应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注意安全,如发生被盗,被抢或者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他人或自身损失和伤亡,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铺面进行非法活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使用权,同时乙方需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九、在租期内甲方不得收回房屋,如强行收回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投资损失。

  十、租期内在不涉及更改原合同单价内容及伤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之后,可以转租或转让(_________年之内不得随意转让,_________年以后可转让)。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承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地号______市区路____号商铺、其楼上楼下全部__________平方米转租与现租人为商铺营业使用。

  第二条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丙方协住乙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

  第三条租金

  1.每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元,每年_____月___日以前缴纳。

  2.房租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上交甲方,托欠时不的超过___天。

  第四条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商业营业之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

  5.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丙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6.此门面房丙方转让给乙方后,丙方不得在向乙方收取别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_____天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房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未交房租的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若要终止出租此门面房须经过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收回此门面出租。甲方无权收取此门面,依然以此合同为准,继续收取每年的房租。

  第七条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本合同一式___份,各执一份为凭,自___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名):____________承租方(签名):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产权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产权所有位于:_____市_____县_____街_____巷_____号的门面房屋租赁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 ________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他费用说明

  1:租金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以先付后租方式,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出示相应有效收据凭证。

  2:合同有效期内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

  3:水电费用按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5号前交上月水电费用,甲方应出示相应水电有效收据凭证。

  4: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和财务押金,在正式入住后5日内将第一月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支付给甲方。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当月头5天内交付。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或把房内财物丢失、损坏的情况,甲方须如数退回押金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及设备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有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自设除外)。

  2:甲方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和相关手续。

  3:甲方保证房屋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的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补偿。

  4: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人民币经济损失费(押金的50%),并清除该商户。

  5: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明复印件。

  6: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7: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出售)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8: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方的,第三方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9:租赁期间,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双倍返还乙方押金;如乙方须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所交押金

  退回。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10:租赁期间,若乙方由于个人发展原因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此合同对甲方和第三方继续有效。

  11: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并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甲方使用,并缴清负责的费用,经双方移交无误,甲方须退回押金于乙方。

  12:甲方出售商铺,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无需提供其他费用。

  13:乙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 内进行经营或办公,如利用出租房屋从事非法经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经济损失。

  14: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租赁房屋及相关设施有合法使用权。

  15:乙方按合同内容及时缴纳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6: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17: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者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第五条:其他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非甲方责任的无法正常营业情况下,要待房屋重新装潢完毕后开始营业再计算租金。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5: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6: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违约

  1: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缴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3: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违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4: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应提供有效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所有复印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商铺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出租地址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的商铺,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场地使用,其经营范围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租,租赁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____年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____个____月。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______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并且将商铺拆除的隔墙恢复后,不影响商铺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租金价格与租金交付时间

  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____元,月租金共计(按产权建筑面积计)____元(大写:____)支付方式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____日内预付下一期租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商铺修缮和装修

  1、乙方应按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商铺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因室内装修、装饰需要,经业主同意拆除室内隔墙及墙内设施、设备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商铺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其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再向物业管理方申请施工。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装修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租赁期满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房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乙方承担隔墙及室内设施恢复责任。

  (2)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该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时,乙方应将承租范围内拆除的隔墙及室内设施复原。

  (3)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商铺使用权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条件,并且租金不低于当年每平方米的单价。受让方需与业主重新签订商铺租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出租商铺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物业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缴纳维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内,转由乙方享有并履行(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公共区域发生费用等各费用的交纳),甲方与物业公司已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晓甲方有意出售本房产,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生效7日内书面表示愿意承购本房产,则视为本条约定;商铺产权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5、乙方应遵守《用户手册》、《装修守则》以及本物业的其它管理制度。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其它物业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6、该商铺的质量保险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商铺造成的损毁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商铺,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

  (2)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商铺租金累计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两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须告知并征得商铺产权所有人同意。

  4、因业主转让房产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的经营权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八条:免责条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商铺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3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 街 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 元,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5%,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60 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被租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年租金总额:第一年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

  租金交付期限:每季度前交清季度租金。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正,作为履约保证金。租金乙方必须按时一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租金的

  10%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5、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年租金的10%罚款。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14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_个月的_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乙)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甲)(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个月;

  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____个月;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 乙方(签章)___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商铺座落、间数、面积、商铺质量、商铺内设备与设施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将出租商铺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商铺:

  1.承租人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租房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商铺,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商铺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商铺修缮

  修缮商铺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商铺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商铺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商铺,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商铺的,负责赔偿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商铺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商铺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商铺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商铺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商铺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范本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范本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范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范本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