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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同

时间:2023-07-10 09:23:43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汽车租赁合同优选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汽车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汽车租赁合同优选15篇

汽车租赁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电话:

  为了促进安乡县城区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出租汽车行业的相关法规、政策及安乡县政府对本轮经营期出租汽车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经双方协商,就甲方的出租汽车租赁给乙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标的物

  甲方依法取得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及新受丽舍油、气两用汽车一台,车身颜色上黄中绿下银灰,排量1.6L,计价器、空车灯等营运设施,标示齐全,符合出租车营运条件。车牌呈为湘JY,发动机号、车架号。

  二、租赁方式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方式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清安全保证金及合同履约金和机油更换保证金,甲方将标的物交由乙方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租赁条件

  根据出租汽车行业相关法规,乙方必须依法获得驾驶证(驾龄二年以上),并同时提供服务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担保人身份证或村级证明担保留公司存档。

  五、乙方应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问

  1、必须缴安全信誉保证金万元整。

  2、甲方交车前,乙方必须交机油更换保证金叁仟元整,每月必须定点更换二次机油。

  3、每月1日前上缴发月租金元,如不能按时交纳租金,按欠缴每天收取5‰的`滞纳金。

  4、每月租金随行就市。

  六、车辆保险

  每年的保险甲方按公司统一要求投保,保险的保费全部由甲方承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保险赔款不足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交通事故造成保险赔款,来年投保影响保险费率上浮部分由乙方承担上浮费用。

  汽车经营租赁合同模板

  七、交通事故的处理

  乙方在运营过程中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保护好现场,抢救伤者。同时向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或甲方汇报事故详细情况。事故造成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肇事逃逸或手续不齐全保险公司拒赔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参与诉讼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部追偿。

  八、车辆的维护保养

  经营期内,乙方应爱护车辆及设施,按车辆的技术要求,定时保养、检测,时刻保持车容车貌整治,标示齐全。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和里程必须到维修站及时搞好保养和二维维护,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厂每15天必须更换新机油一次,费用由乙方负责,由甲方统一在机油更换保证金中支付,未每月达到2次的双倍进行罚款。但乙方无权更换甲方车辆的任何零部件,即使在营运中有损坏、自然磨损或者在交通事故中造成车辆损坏需要修复,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到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更换,修复所须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费用和权力

  1、甲方承担车辆的各部门税费、保险费、公司管理费、车辆年检费、发动机正常磨损的大修费(3年后大修)。

  2、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安全信誉保证金和合同履约金是作为乙方在合同期内安全生产,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遵章守纪,文明优质服务的保证。乙方若无下列情况,甲方全额无息退还安全信誉保证金和合同履约金:①未产生甲方为乙方垫付事故赔偿;②乙方无违规违章处罚未了事项;③无欠缴租金一及滞纳金等扣款项。

  3、乙方承担在营运中的罚款和违章处罚金、燃料费(新车第一年必须加93号汽油)、全年机油、齿轮油更换费、各种修理费、轮胎消耗、人员工资,如在前3年内发动机在乙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造成的大修费用以及乙方在营运期间出现交通事故费用全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按合同收取租金不变。

  4、乙方承租的车可以加入副班司机一名,但必须经甲方查验合格同意方可,但无权私自将车转租给他人或转借给他人驾驶,甲方一经发现,将无条件收回此车,且不退还履约金。

  5、因乙方的原因受到主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的罚款,扣减本车的信誉保证金,乙方必须在10天内补足信誉保证金方可营运。

  6、乙方必须遵守和服从公司管理,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每年年捡无条件服从安排。

  十、合同变更或解除

  合同期内,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合同,自动解除,如甲方需要卖车过户后乙方将无条件终止合同。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因乙方逃逸或逃避赔偿责任,乙方严格违法,被吊销驾驶执照或被追究刑事责任,以上情形甲方终止合同,安全信誉保证金和履约金不予退还给乙方。如甲方来年车辆继续招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无论合同期满还是甲方卖车,甲乙双方解除合同乙方交车时,车辆轮胎由乙方交给甲方伍条全新胎,车身及全车各部件经修理厂检测没有明显的损坏,否则修好后方能交车。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常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争议解决期间,双方仍按本合同履行。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将协商一致的事项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作用,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双方签字按印生效,本合同一一式二份。,甲、乙双力各执一汾,报公司备案一份。

  特别约定:甲方只对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与乙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故乙方的社会统筹保险等个人福利保障及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2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订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1、乙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与甲方预定购买________品牌汽车__辆;型号:_________颜色: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并按照甲方规定预付相应定金。待车辆成交后,定金作为车辆全款。

  2、乙方承诺交付定金后_____日内到甲方处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并支付额如乙方资金不到位应事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可以延迟(不得超过十五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若甲方与乙方提车日不能按时交付车辆,又不事先提前两日通知乙方并说明情况,则视为甲方违约。

  4、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5、本协议签订后至交车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如乙方违约,则甲方不予退回定金。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汽车租赁合同3

  出租方:_________货运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建筑公司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_____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签订位于大石城首层第________________号商铺的《商铺租赁合同》,原所签订的合同期由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该《商铺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现甲、乙双方就解除该《商铺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遵守履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签订的大石城首层第________________号商铺的《商铺租赁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提前解除。

  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应缴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等。

  三、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退还商铺给甲方时,原有水、电及消防等设备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有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办理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缴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应缴费用,甲方向乙方退回应退费共计________________元。

  五、如因乙方未能按约期限内办理完退铺手续,给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所欠费用或损失。

  六、鉴于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甲方同意在双方解除合同后,给予乙方不超过15天的清货时间(在甲方指定的区域),清货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和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并保证只售卖原商铺内的.积货,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该清货活动。同时乙方自行负责保管好清货物品,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七、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双方不得再依该《商铺租赁合同》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车号皖租赁给乙方,(该车发动机号为AFAE00052,底盘号码为,)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期满退还乙方。

  二、租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租期为叁年,计三十六个月。

  三、租金为壹万陆仟元每年,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前向甲方交纳第一次租金,之后每年2月15日之前交纳当年租金,实行先交钱后用车原则。

  四、乙方营运期间,违章罚款及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包括停车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期内不得将该车转让,非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将车收回,终止合同,风险金不退。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会租金,否则甲方将按年租金每日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超过十五日将车收回,风险金不退。

  七、在租期内,如出现交通事故,车辆重大损失,车辆被抢、被盗、被骗,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案,并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乙方必须提供能让甲方相信的第三者为担保人,在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时,由担保人负全责。另车辆日常维护、保养、行驶证检审、营运证检审以及车辆二级维护所有一切都有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车辆每年保险由甲方购买,油补归甲方

  九、其他未经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司法部门解决。

  十、附随车手续壹套,包括行驶证壹本、登记证书壹本、营运证壹本、计价器检测壹本、备胎一只,三角警示牌一只。租车期间,如发生丢失扣押等均由乙方负责补办,费用自付,并承担补证期间的一切损失。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双方如有违约承担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十二、补充条款:

  1、甲方允许乙方更换车号为皖的牌照,同时变更营运证,允许乙方变更车辆颜色为上绿下银。

  2、乙方自行改装天然气,三年内甲方收回车辆,甲方承担乙方改气损失。气罐产权归乙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另附:甲、乙及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经甲乙双方确认该车无任何损坏后方可接车,接车地点庐江县潜川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6

  1、委托方:(即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人)。

  2、受托方:南充九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即租赁车辆租赁受托人)。

  3、承租方: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委托方或受托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交通事故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由此引起的其他任何方面的损失。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委托租赁代理车辆交接表》

  二、佣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委托方同意按每笔租赁合同营业收入总额的30%支付佣金给受托方。

  三、委托期限

  委托期为

  四、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方拥有委托租赁车辆所有权;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下,有权收回委托租赁车辆:

  (1)受托方或承租人利用所代理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受托方或承租人将车辆转让、出售、抵押、质押、典当;

  (3)从事其他有损车辆租赁委托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委托方许可,拖欠应付款超过30天;

  3、其他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4、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并安装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证、保险卡、养路费、道桥等相关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车损为全车险,乘车险不少于2万元/座,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万,另应保自燃险和盗抢险;

  5、协助受托方及承租人在委托期限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

  6、负责车辆正常保养,维修、维护、年检(每月时间不超过1天,超出时间按租车贵宾价计算扣减委托代理期租金)并承担费用。

  五、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方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有权自主选择代理车辆;

  2、在受托期限内拥有所代理租赁车辆的使用权、租赁权;

  3、对代理车辆在代理之前已有的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向委托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扣除代理费、保险费、税费);

  5、自行承担代理期间的燃油、过路过桥、清洁等费用;

  6、委托车辆未安装受托方指定的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发生车辆被盗、被骗或丢失的,受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可协助委托方查找;

  7、代理期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代理人的权利、义务

  担由此给委托方带来的法律、经济责任;

  8、代理期1天为24小时,超过4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按全天计算;

  9、委托车辆在合同期内违章、违规、罚款由受托方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六、保险条款

  1、委托方负责向受托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以委托方或受托方为受益人的车损、乘座、盗抢、自然和第三者责任险);

  2、代理期间,承租人所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保险理赔的,车辆、人员损失及医药费用,由承租人根据实际费用自行支付,待事故处理完毕(必须有交通部门的有关处理文书)由委托方协助承租人到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所赔款项由委托方如实及时(保险公司赔款3日内)支付给受托方,

  由受托方及承租方结算;

  3、事故理赔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免陪不得高于20%,高于部分由委托方交由受托方协助委托方向承租人追收。

  4、车辆发生事故,受托方或承租人应在理赔事件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委托方,并及时进行维修,同时向委托方提供全部相关的理赔证明,否则,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5、上述保险公司除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受托方应协助委托方追收。

  七、车辆丢失

  车辆发生骗租、诈租、丢失或其他形式的损失及承租人将所租赁车辆用于违法犯罪,使车辆超期不能收回,事故发生时起,受托方如实向委托方反应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委托方追收,受托方不承担租金责任,如果车辆三个月内收不回来,由保险公司评估实价,双方按利分享,风险公共的原则进行分担。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长期有效,每次每车的代理期限、租金标准、代理费率、车型、车况等以《汽车委托租赁车辆交接表》为准,租金、代理费每月底结算一次。

  九、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变化或不可抵抗因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不能全面履行的,

  均应向另一方支付 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委托代理期满,如无其他重大合同变更事项,经双方认可,合同可继续。

  十一、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履行地:南充九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十三、合同及附件

  《汽车委托租赁车辆交接表》是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委托方、受托方各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委托租赁车辆基本信息:车牌号 ,车型 ,车架号

  委托方: 受托方:南充九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7

  甲方:某旅行社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本着互愿互利的原则,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车辆内容如下:

  车型_正座_______(不包括司机)加座_______;数量_______辆;暂定租用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预计_______天,每天车费_______元,其中空驶费用_______元,停留费用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需预付_______元给甲方,出发前再付车费的70%_______元。余款行程结束付清。乙方租车如需延期,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乙方有优先权续租;备注:司机食由____负担;宿由____负担外,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由_______负担。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供证件齐全的车辆,并对所租车辆的司机进行统一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司机应保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符合准驾型号。

  (2)、甲方应在出车前进行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如车辆因途中抛锚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方两小时内不能将车修复正常,乙方应再等候两小时给甲方时间调配车辆或购买配件,等候时间总计不超过四小时。超过四小时以后甲方应立即安排搭乘出租车或搭乘其它车辆将乙方送至后一行程地点,费用由甲方支付,并安排车辆继续完成行程。若耽搁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赔付相当时间内的租车费用。

  (3)、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4)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5)、甲方车辆司机要积极配合乙方旅游行程愉快顺利,遵守旅游各项制度,相互团结,不得酗酒打闹,保证做好服务接待工作,对客人要热情服务,保证安全行驶行车途中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引起的乘客和财物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1)、在出发后乙方应合理调配车辆,确保车辆在安全及可能行驶的路段行驶,避免司机疲劳驾驶,甲方不允许乙方任何人员擅自驾驶甲方车辆,如因此造成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2)、乙方应保证甲方司机的.正常睡眠,不要开夜车(以天黑为限)。(特殊摄影团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乙方于出发前支付70%租车费,余款于行程结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30%。

  五、特别约定:

  对行程内游览的景点顺序甲方征得乙方同意有权进行调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费用,由客人自理;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六、其它

  1、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签协议之日起,自行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直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裁定执行。

  3、此协议价格不含税金

  4、如需接送机/火车,费用为100元/次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及传真:联系电话及传真: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8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合同内容

  一、甲方同意出租位于xxxxxxxxxxx车城内五号场地,面积8.59亩(5726.1㎡),具体面积以实量为准,供乙方作为建盖汽车4S店经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期为壹拾年,自20xx年6月0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

  三、租金:经双方协商,每三年为一期计算(其中20xx年6月0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单列作为一期),第一期租金为¥7.8万元/年/亩(每年每亩柒万捌仟元正),从第二期起,每期租金以上一期租金为基数递增18%,依次类推。

  四、付款方式:乙方按每三年一次支付租金给甲方,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为:

  1、第一次支付时间及金额:在本合同签定之日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支付甲方三年(20xx年6月01日至20xx年5月31日)的场地租金总额¥2,010,0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零壹万零陆拾元整);

  2、第二次支付时间及金额:

  20xx年5月30日前支付,乙方支付甲方三年(即20xx年6月01日至20xx年5月31日)的场地租金总额¥2,371,870.8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柒万壹仟捌佰柒拾元零捌角整);

  3、第三次支付时间及金额:

  20xx年5月30日前支付,乙方支付甲方三年(即20xx年6月01日至20xx年5月31日)的场地租金总额¥2,798,807.5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玖万捌仟捌佰零柒元伍角整);

  4、第四次支付时间及金额:

  20xx年5月30日前支付,乙方向甲方支付20xx年6月01日至20xx年5月31日的场地租金总额¥1,100,864.3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万零捌佰陆拾肆元叁角整)。

  五、特别约定

  1、壹拾年租赁期限结束后,甲乙双方根据当时地价决定租赁价格;

  2、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租赁期限可为甲方对租赁用地的剩余使用期限;

  六、其它费用: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该出租场地的合法性,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建设该场地上的建筑物及设施的'相关手续,申报的相关资料由乙方提供,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

  3、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租金后一周内将出租的场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解决用水、用电、排污等相关事宜,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遇国家相关政策变更,导致以上费用变化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对汽车市场的公共配套设施作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市场公共配套设施正常运转;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项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甲方视为存在安全隐患的事项可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7、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租赁期限内,对承租的场地及新建后的房屋有使用、管理权;

  3、乙方应办理正常经营所需要的证照,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税费;

  4、乙方建盖汽车4S店的设计图纸必须得到甲方的确认,设计建盖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相关的抗震、防风、消防、环保排放等要求,建筑物的标高、檐高、坡水、坡向等符合甲方对市场的统一要求;

  5、乙方应对其承租场地内新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内的所有财产物资、人身安全负责,并预先作必要的防范措施及准备。若由于乙方新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的自身设计建筑不合理而引发导致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事故,甲方不予承担;

  6、乙方在合同签订完毕取得场地使用权后三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每延期一天施工需按日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给甲方,乙方半年内仍不开工建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7、保密条款:乙方不得对外泄露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相关的任何内容及信息,否则对造成的损失及影响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及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对租赁场地上由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按照“来时建,去时留”的原则,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损毁。

  二、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租赁优先权见第一章第五条的特别约定。

  三、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需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场地用途;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场地、房屋进行转租或将场地、房屋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3、擅自改变场地房屋的结构给甲方造成损失;

  4、利用租赁场地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5、在市场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违法经营;

  6、逾期十五天以上支付租金或水电费、管理费。

  五、租赁期内,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征用土地,视为合同提前到期,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国家给予的补偿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土地征用补偿和公共设施赔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投入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本协议即终止。已支付甲方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出部分退还乙方。

  第四章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出现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如违约,除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外,按照年租金30%支付违约金。

  二、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移交场地,每延误壹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正。

  三、若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如数补交所欠金额,并承担所欠金额50%的违约金。逾期十五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未到期,由于甲方违约致使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将已收取的租金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出部份,退还乙方,并承担乙方所建房屋折旧残值的等额补偿金。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不属于甲方违约,甲方不予补偿。

  五、由于乙方泄露本合同及附件相关信息、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支付相当于当年租金50%的违约金,造成其他影响及损失的,由乙方弥补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五章法律适用于争议解决手段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附则

  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补充协议系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二、甲乙双方还应遵守双方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另拟)及各项市场的规章制度。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车辆及使用范围

  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台车牌号为的车辆出租给乙方在株洲市范围内使用,甲方自备一名司机,司机的工资、聘用、保险等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租赁期共___________月。每月租金(含用车、司机工资、每月___________元以内的油费、车辆保养、各种保险及维修等全部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除本合同约定外,乙方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三、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在每月的___________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租金,每天使用车辆不超过8小时。

  四、上班时间

  具体以乙方上班时间而定。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及车险齐全的车辆和有驾照的司机,出租车辆期间如发生事故,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2、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其他型号车辆替代,如不能替代,双方同意按天数减免租金。

  3、甲方出租期间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保证服务于乙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应保证乙方人员的乘车安全,如造成意外,由甲方负责。

  5、车辆如服务于株洲市区外,司机的食宿及产生的`路桥费均由乙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出租服务期间每月超出2000元以外的油费由乙方补足。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租车服务。

  2、正常提供车辆出租服务期间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租赁车辆从事商业活动和自用。

  七、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如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须提前15天向对方提出要求,否则,视为违约,并按月租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连续五天未提供出租车辆服务,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10

  出租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

  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附则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地表人: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汽车租赁合同11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c)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扣减绝对免赔后超过1000元的20%车辆加速新折旧费;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2.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提醒注意事项----------------

  一、了解车的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一般中档轿车的日行驶里程应在100公里以内,但也有许多租赁公司是不限公里数的,您可根据情况(车况、租金、服务项目等)权衡比较各自的综合条件。

  二、为防止有事不能及时还车,还应认真了解续租规定及租赁超时的计费规定,以免事后与租赁公司之间发生异议。

  三、仔细了解租赁公司的承诺,以充分享受各项应得的权利。

  四、签合同的最后一项内容是填写验车单,这是双方共同认定车况的过程。此过程涉及到还车时的再认定,因此一定要认真对待。首先要从外观上对车辆进行检查,例如车体有无划痕,车灯是否完整,车锁是否正常等。然后打开车盖,查看冷冻液、机油、电瓶的状况,均无异常后,即可进入驾驶室内,检查油表、刹车、空调的运行状况,并进行试驾,判断车辆的基本状况。对于一些车型的特殊功能及用法,应向租赁公司咨询清楚,如富康车的儿童锁功能等,以利更加方便的使用。

汽车租赁合同1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交付验车;

  出租方将牌车辆辆,车辆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

  交付地点:xx,双方共同检验车辆,确认车辆现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在合同附件上签字认可。租赁期满,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标准验收回车辆。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交纳期限及违约金;

  (1)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押金元。大写:xx.(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违章﹑肇事造成车辆损坏停驶等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出租方从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出租方于收回车辆时从承租方交纳的押金中按实际租用的天数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计算)

  (3)承租方租车二个月以上的,每月签订合同时,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过天数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纳违约金。

  (4)承租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还车时,不超过1小时不收费,超出1小时收10元,超出2小时收25元,超出3小时收40元,超出4小时按半天收费,超出6小时按1天收费。(高档车另订超出价格)

  (5)承租方还车后,如有违章罚款需租车本人带驾驶证亲自前来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违法﹑违章扣分需本人亲自办理)

  (6)承租方交还车辆时,如车辆不清洁,出租方收取元洗车费作清洁车辆使用。另需在承诺书上签字确认所租车辆的还车时间。

  第三条:出租方责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门年检合格及证照齐全的车辆。

  (2)提供的车辆保险需按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3)协助承租方处理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赁期间对租赁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控。

  第四条:承租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因违法﹑违记﹑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检查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应事先与出租方取得联系,出租方认可后才能更换。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故障时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取得联系,修复后方可行驶,否则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或交与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并负责承担租赁车辆被盗时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本人及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证明﹑证件及签字。

  (6)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和第三者损失及其它所以责任和损失,(驾驶人不是承租人时驾驶人负连带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出租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车辆维修期间停驶的租金(停驶租金按日租金的90﹪计算及承担修理费总额30﹪的车辆折旧补偿,车辆发生小的损伤时负责赔偿出租方修理费)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立即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不得擅自移动车辆和改变现场,待有关部门验定完毕,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移动,否则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者,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1) 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 租赁期间内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应即时与出租方联系,必须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厂修理。

  (3) 如发生车辆被盗遗失,由承租方先行负责全额赔偿给出租方,保险公司赔付的一切款项由承租方获得。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车辆损失的赔偿费及因向责任人或保险公司索赔支出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赔偿。

  (4) 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则后果自负。

  第六条:担保条件;

  (1) 担保人对担保承租方所租车辆,租金及其它费用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如被盗﹑灭失﹑诈骗﹑交通违章罚款,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车辆损坏等一切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出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承租方的损失。

  (2) 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出租方的损失。

  第八条:补充条款;

  (1) 本合同一式贰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应,双方签字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或按有关规定解决。

  (3) 发生纠纷,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财产租赁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担保人(签字盖章)

  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驾驶证档案号: 现住址: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汽车租赁合同13

  出租方(甲方) :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 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 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 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 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 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注意事项:一天 24 小时,一个月计 30 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 3 个小时计半天,超过 6 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 补油费。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

  电话:

  签订时间:

  备注:

  吊车租赁合同出租车租赁合同出租车租赁经营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14

  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将[品牌、车型]_________型,_________色,生产年份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车牌号的车辆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租赁出租方提供的车辆,租期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发车日为准、每月车辆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含投保下列保险的费用_________元/月)

  如出租方未能按时将上述车辆交承租方使用,则出租方有义务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级别的车辆用于承租方于新车采购期间的替代用车,否则承租方可按元/天相应免于承担延误期间的租金、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全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有效证件和缴费、完税证明,确保所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之税费已缴清,证件齐全有效,在相关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通知出租方并负责办理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2、 免费提供或负责每行驶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指由出租方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年检并承担所有年检费用)和非人为造成故障的维修或保修,承担市行政区域内全年每天24小时租赁车辆抛锚救助和抢修的责任及费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使用不当指在机油烧干、水箱漏水等类似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或没有按规定保养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将不提供免费服务、

  3、协助承租方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除前述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车辆在修理期间,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车,出租方将按元/天的标准提供、若是由于非人为因素或承租方无责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将免费提供同等级别的替代用车、

  5、出租方对车辆本身质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损失不承担责任、

  6、出租方按双方约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为方便承租方用车,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偿上门服务,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包括、

  8、出租方提供1套车辆钥匙共把,若承租方需要额外钥匙,需签订钥匙借用/加配承诺书,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交车验车时须仔细检查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要求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规定,在出市境时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水、电瓶液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3、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和油费等费用、

  4、租赁期内按时参加每行驶公里的保养和每年年检(年检时间以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为准),承担因延迟参加年检或保养而引起的一切罚金和法律责任、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保养公里数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内可以作为正常范围予以执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规定公里数参加保养,并超过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数,承租方每超过1000公里需支付元额外费用、

  5、在租赁期内遗失车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证件,由出租方负责补办,承租方将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

  6、租赁车辆时,应如实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承租方变更相关信息,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7、车辆租赁期满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种证件(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应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车辆过度使用造成的磨损,如轮胎、刹车片等损耗件的磨损),车况的确认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8、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担车辆还回以前因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等全部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9、车辆仅限于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国有效驾证一年以上的人员驾驶(外籍人士因国际驾照转国内驾照除外),否则出租方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10、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11、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12、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承租方违反本条,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四、押金及费用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生效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结束,若承租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不计息一次性退还押金、承租方若确已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抵扣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并不计息一次性退还余款(如有)

  1、月租车费用已包括:

  (1)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租费、保险费;

  (2)定期保养、年检的材料及人工费及年间机构可能收取的相关其他费用;

  (3)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有关税费、

  2、本合同按每个自然月为1个付款周期,先付租车费用后用车辆,月租车费用在每个自然月的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每月10日前由出租方开出相应租金发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逾期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出租方逾期提供当期租金发票的,承租方得相应顺延下期租金支付、

  3、若由于承租方发生车辆违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险费用上升的,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险费上涨部分的费用、

  4、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租车成本变化,出租方将就成本变动部分与承租方协商租金调整、

  五、行驶里程约定

  1、租赁期限内行使里程限额为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计费,超公里费在合同结束时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车辆已投保了以承租方为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赔付车辆购车发票价格的80%)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和交通事故强制险(保额12万元人民币),不计免赔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每人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述保险所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月租金中、

  2、发生交通事故后,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出租方指定的地点修理;承租方应一次性付清修理费、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计算基准为该次事故车辆维修费总额扣除该次事故更换的配件费用后的余额的10%)和其他与事故相关的处理费用(如施救费、车损评估费、停车费、医药费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停驶期间的全额租金、

  3、出租方将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承租方须在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实提供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等单据、涉及人员伤亡的,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单据、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规定时间内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单证,则视作为承租方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4、若涉及第三方责任,承租方须协助出租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5、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损坏,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6、在承租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承担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重置车辆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费用结清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免赔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本合同所购买保险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险等险种、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追加保险险种,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条项下的付款义务超过十日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催告后超过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违约金、

  4、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返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合同即将到期时,如承租方有需要续签合同,请提前1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直到新合同签署完毕,除非双方届时另有书面约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车辆交接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_________牌汽车壹辆,车牌号码_________,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还回,租赁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要续租车辆,以实际还车日期为本合同终止日期。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及交纳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支票现金,乙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2、乙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车辆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支票现金。

  3、乙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合同签订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如未按期交付,收取滞纳金_________元如长期拖欠,以每_________日为计算单位,加倍收取滞纳金。乙方应按合同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如提前还车,预付租金余款不予退还。

  4、乙方所租车辆,每天行驶不得超过____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按规定加收超驶费,超驶费的收取根据车型而定。租赁时间超出合同所签定时间,_________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_________小时以上按全天计算。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车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2、负责办理乙方租赁车辆的车损险、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抢险。

  3、负责乙方所租赁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应协助乙方处理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

  5、车辆发生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内免费救援。

  6、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督。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享有其它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合法妥善安全使用车辆,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每天负责对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甲方联系。如因乙方疏忽未作上述常规检查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确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先取得出租方的许可。

  3、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改装,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不得将车辆交付与本合同不符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及其它费用。

  5、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并通知甲方报保险公司,乙方先期支付由于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医疗和相关费用以及车辆的维修费用,后将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裁决证明及种种有关的证明票据交于甲方,甲方据此向保险机关办理定损事宜,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包赔所有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之间差额。由于交通违章事故造成租赁车辆扣押及维修期间,乙方除租金外必须按照租赁车辆累计租赁总金额_________%支付甲方停驶租金。因乙方使用车辆发生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或担保人承担。乙方在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损失,乙方应负担车辆损失之日起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_________%及保险免赔部分。

  6、在租赁期间,发生保险事故,车辆停止计算租赁费用后,如租期未满且乙方向甲方指定修理厂交付了定额的_________%车损金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与原租车辆为同种车辆,如遇法定节假日,甲方不能保证及时提供替换车。

  7、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仅就乙方或甲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8、在租赁期间,车辆发生碰撞事故,乙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_________%,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9、在租赁期间,乙方车辆如需驾离_________,甲方提供必要证件,三日起租。

  10、在租赁期间,如发生牌照丢失或损毁造成车辆不能继续使用,乙方除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补领手续外,还应在合同终止之前向甲方交纳补领牌照期间的租金和验车费换牌费_________元。在租赁期间,如发生行驶证丢失或损毁造成车辆不能继续使用,乙方除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补领手续外,还应在合同终止前向甲方交纳补领行驶证所用费用及罚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11、在租赁期间,车辆正常行驶中发生异常情况有可能造成车辆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车送回本公司检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在租车期间不能随意拆除、更换汽车配件,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所使用车辆按4店修理金额全额赔付,与保险无关。

  12、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人为碰撞,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保险不理赔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还需对甲方的车辆加速折旧进行补偿。

  13、乙方在租车期满后把所租车辆还回公司,办理还车事宜。在十五个工作日后,如查询无违章后退还押金总额。如有违章甲方通知乙方处理违章事宜,乙方出据交通违章罚款单据到甲方处退还押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赔偿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还应承担自身损失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各持正本一份。《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租赁车辆价格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证照号码: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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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同优选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汽车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汽车租赁合同优选15篇

汽车租赁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电话:

  为了促进安乡县城区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出租汽车行业的相关法规、政策及安乡县政府对本轮经营期出租汽车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经双方协商,就甲方的出租汽车租赁给乙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标的物

  甲方依法取得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及新受丽舍油、气两用汽车一台,车身颜色上黄中绿下银灰,排量1.6L,计价器、空车灯等营运设施,标示齐全,符合出租车营运条件。车牌呈为湘JY,发动机号、车架号。

  二、租赁方式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方式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清安全保证金及合同履约金和机油更换保证金,甲方将标的物交由乙方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租赁条件

  根据出租汽车行业相关法规,乙方必须依法获得驾驶证(驾龄二年以上),并同时提供服务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担保人身份证或村级证明担保留公司存档。

  五、乙方应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问

  1、必须缴安全信誉保证金万元整。

  2、甲方交车前,乙方必须交机油更换保证金叁仟元整,每月必须定点更换二次机油。

  3、每月1日前上缴发月租金元,如不能按时交纳租金,按欠缴每天收取5‰的`滞纳金。

  4、每月租金随行就市。

  六、车辆保险

  每年的保险甲方按公司统一要求投保,保险的保费全部由甲方承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保险赔款不足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交通事故造成保险赔款,来年投保影响保险费率上浮部分由乙方承担上浮费用。

  汽车经营租赁合同模板

  七、交通事故的处理

  乙方在运营过程中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保护好现场,抢救伤者。同时向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或甲方汇报事故详细情况。事故造成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肇事逃逸或手续不齐全保险公司拒赔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参与诉讼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部追偿。

  八、车辆的维护保养

  经营期内,乙方应爱护车辆及设施,按车辆的技术要求,定时保养、检测,时刻保持车容车貌整治,标示齐全。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和里程必须到维修站及时搞好保养和二维维护,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厂每15天必须更换新机油一次,费用由乙方负责,由甲方统一在机油更换保证金中支付,未每月达到2次的双倍进行罚款。但乙方无权更换甲方车辆的任何零部件,即使在营运中有损坏、自然磨损或者在交通事故中造成车辆损坏需要修复,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到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更换,修复所须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费用和权力

  1、甲方承担车辆的各部门税费、保险费、公司管理费、车辆年检费、发动机正常磨损的大修费(3年后大修)。

  2、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安全信誉保证金和合同履约金是作为乙方在合同期内安全生产,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遵章守纪,文明优质服务的保证。乙方若无下列情况,甲方全额无息退还安全信誉保证金和合同履约金:①未产生甲方为乙方垫付事故赔偿;②乙方无违规违章处罚未了事项;③无欠缴租金一及滞纳金等扣款项。

  3、乙方承担在营运中的罚款和违章处罚金、燃料费(新车第一年必须加93号汽油)、全年机油、齿轮油更换费、各种修理费、轮胎消耗、人员工资,如在前3年内发动机在乙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造成的大修费用以及乙方在营运期间出现交通事故费用全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按合同收取租金不变。

  4、乙方承租的车可以加入副班司机一名,但必须经甲方查验合格同意方可,但无权私自将车转租给他人或转借给他人驾驶,甲方一经发现,将无条件收回此车,且不退还履约金。

  5、因乙方的原因受到主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的罚款,扣减本车的信誉保证金,乙方必须在10天内补足信誉保证金方可营运。

  6、乙方必须遵守和服从公司管理,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每年年捡无条件服从安排。

  十、合同变更或解除

  合同期内,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合同,自动解除,如甲方需要卖车过户后乙方将无条件终止合同。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因乙方逃逸或逃避赔偿责任,乙方严格违法,被吊销驾驶执照或被追究刑事责任,以上情形甲方终止合同,安全信誉保证金和履约金不予退还给乙方。如甲方来年车辆继续招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无论合同期满还是甲方卖车,甲乙双方解除合同乙方交车时,车辆轮胎由乙方交给甲方伍条全新胎,车身及全车各部件经修理厂检测没有明显的损坏,否则修好后方能交车。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常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争议解决期间,双方仍按本合同履行。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将协商一致的事项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作用,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双方签字按印生效,本合同一一式二份。,甲、乙双力各执一汾,报公司备案一份。

  特别约定:甲方只对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与乙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故乙方的社会统筹保险等个人福利保障及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2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订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1、乙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与甲方预定购买________品牌汽车__辆;型号:_________颜色: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并按照甲方规定预付相应定金。待车辆成交后,定金作为车辆全款。

  2、乙方承诺交付定金后_____日内到甲方处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并支付额如乙方资金不到位应事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可以延迟(不得超过十五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若甲方与乙方提车日不能按时交付车辆,又不事先提前两日通知乙方并说明情况,则视为甲方违约。

  4、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5、本协议签订后至交车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如乙方违约,则甲方不予退回定金。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汽车租赁合同3

  出租方:_________货运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建筑公司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_____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签订位于大石城首层第________________号商铺的《商铺租赁合同》,原所签订的合同期由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该《商铺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现甲、乙双方就解除该《商铺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遵守履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签订的大石城首层第________________号商铺的《商铺租赁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提前解除。

  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应缴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等。

  三、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退还商铺给甲方时,原有水、电及消防等设备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有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办理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缴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应缴费用,甲方向乙方退回应退费共计________________元。

  五、如因乙方未能按约期限内办理完退铺手续,给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所欠费用或损失。

  六、鉴于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甲方同意在双方解除合同后,给予乙方不超过15天的清货时间(在甲方指定的区域),清货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和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并保证只售卖原商铺内的.积货,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该清货活动。同时乙方自行负责保管好清货物品,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七、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双方不得再依该《商铺租赁合同》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车号皖租赁给乙方,(该车发动机号为AFAE00052,底盘号码为,)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期满退还乙方。

  二、租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租期为叁年,计三十六个月。

  三、租金为壹万陆仟元每年,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前向甲方交纳第一次租金,之后每年2月15日之前交纳当年租金,实行先交钱后用车原则。

  四、乙方营运期间,违章罚款及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包括停车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期内不得将该车转让,非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将车收回,终止合同,风险金不退。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会租金,否则甲方将按年租金每日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超过十五日将车收回,风险金不退。

  七、在租期内,如出现交通事故,车辆重大损失,车辆被抢、被盗、被骗,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案,并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乙方必须提供能让甲方相信的第三者为担保人,在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时,由担保人负全责。另车辆日常维护、保养、行驶证检审、营运证检审以及车辆二级维护所有一切都有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车辆每年保险由甲方购买,油补归甲方

  九、其他未经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司法部门解决。

  十、附随车手续壹套,包括行驶证壹本、登记证书壹本、营运证壹本、计价器检测壹本、备胎一只,三角警示牌一只。租车期间,如发生丢失扣押等均由乙方负责补办,费用自付,并承担补证期间的一切损失。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双方如有违约承担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十二、补充条款:

  1、甲方允许乙方更换车号为皖的牌照,同时变更营运证,允许乙方变更车辆颜色为上绿下银。

  2、乙方自行改装天然气,三年内甲方收回车辆,甲方承担乙方改气损失。气罐产权归乙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另附:甲、乙及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经甲乙双方确认该车无任何损坏后方可接车,接车地点庐江县潜川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6

  1、委托方:(即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人)。

  2、受托方:南充九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即租赁车辆租赁受托人)。

  3、承租方: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委托方或受托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交通事故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由此引起的其他任何方面的损失。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委托租赁代理车辆交接表》

  二、佣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委托方同意按每笔租赁合同营业收入总额的30%支付佣金给受托方。

  三、委托期限

  委托期为

  四、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方拥有委托租赁车辆所有权;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下,有权收回委托租赁车辆:

  (1)受托方或承租人利用所代理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受托方或承租人将车辆转让、出售、抵押、质押、典当;

  (3)从事其他有损车辆租赁委托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委托方许可,拖欠应付款超过30天;

  3、其他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4、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并安装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证、保险卡、养路费、道桥等相关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车损为全车险,乘车险不少于2万元/座,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万,另应保自燃险和盗抢险;

  5、协助受托方及承租人在委托期限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

  6、负责车辆正常保养,维修、维护、年检(每月时间不超过1天,超出时间按租车贵宾价计算扣减委托代理期租金)并承担费用。

  五、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方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有权自主选择代理车辆;

  2、在受托期限内拥有所代理租赁车辆的使用权、租赁权;

  3、对代理车辆在代理之前已有的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向委托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扣除代理费、保险费、税费);

  5、自行承担代理期间的燃油、过路过桥、清洁等费用;

  6、委托车辆未安装受托方指定的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发生车辆被盗、被骗或丢失的,受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可协助委托方查找;

  7、代理期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代理人的权利、义务

  担由此给委托方带来的法律、经济责任;

  8、代理期1天为24小时,超过4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按全天计算;

  9、委托车辆在合同期内违章、违规、罚款由受托方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六、保险条款

  1、委托方负责向受托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以委托方或受托方为受益人的车损、乘座、盗抢、自然和第三者责任险);

  2、代理期间,承租人所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保险理赔的,车辆、人员损失及医药费用,由承租人根据实际费用自行支付,待事故处理完毕(必须有交通部门的有关处理文书)由委托方协助承租人到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所赔款项由委托方如实及时(保险公司赔款3日内)支付给受托方,

  由受托方及承租方结算;

  3、事故理赔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免陪不得高于20%,高于部分由委托方交由受托方协助委托方向承租人追收。

  4、车辆发生事故,受托方或承租人应在理赔事件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委托方,并及时进行维修,同时向委托方提供全部相关的理赔证明,否则,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5、上述保险公司除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受托方应协助委托方追收。

  七、车辆丢失

  车辆发生骗租、诈租、丢失或其他形式的损失及承租人将所租赁车辆用于违法犯罪,使车辆超期不能收回,事故发生时起,受托方如实向委托方反应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委托方追收,受托方不承担租金责任,如果车辆三个月内收不回来,由保险公司评估实价,双方按利分享,风险公共的原则进行分担。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长期有效,每次每车的代理期限、租金标准、代理费率、车型、车况等以《汽车委托租赁车辆交接表》为准,租金、代理费每月底结算一次。

  九、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变化或不可抵抗因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不能全面履行的,

  均应向另一方支付 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委托代理期满,如无其他重大合同变更事项,经双方认可,合同可继续。

  十一、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履行地:南充九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十三、合同及附件

  《汽车委托租赁车辆交接表》是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委托方、受托方各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委托租赁车辆基本信息:车牌号 ,车型 ,车架号

  委托方: 受托方:南充九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7

  甲方:某旅行社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本着互愿互利的原则,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车辆内容如下:

  车型_正座_______(不包括司机)加座_______;数量_______辆;暂定租用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预计_______天,每天车费_______元,其中空驶费用_______元,停留费用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需预付_______元给甲方,出发前再付车费的70%_______元。余款行程结束付清。乙方租车如需延期,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乙方有优先权续租;备注:司机食由____负担;宿由____负担外,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由_______负担。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供证件齐全的车辆,并对所租车辆的司机进行统一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司机应保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符合准驾型号。

  (2)、甲方应在出车前进行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如车辆因途中抛锚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方两小时内不能将车修复正常,乙方应再等候两小时给甲方时间调配车辆或购买配件,等候时间总计不超过四小时。超过四小时以后甲方应立即安排搭乘出租车或搭乘其它车辆将乙方送至后一行程地点,费用由甲方支付,并安排车辆继续完成行程。若耽搁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赔付相当时间内的租车费用。

  (3)、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4)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5)、甲方车辆司机要积极配合乙方旅游行程愉快顺利,遵守旅游各项制度,相互团结,不得酗酒打闹,保证做好服务接待工作,对客人要热情服务,保证安全行驶行车途中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引起的乘客和财物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1)、在出发后乙方应合理调配车辆,确保车辆在安全及可能行驶的路段行驶,避免司机疲劳驾驶,甲方不允许乙方任何人员擅自驾驶甲方车辆,如因此造成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2)、乙方应保证甲方司机的.正常睡眠,不要开夜车(以天黑为限)。(特殊摄影团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乙方于出发前支付70%租车费,余款于行程结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30%。

  五、特别约定:

  对行程内游览的景点顺序甲方征得乙方同意有权进行调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费用,由客人自理;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六、其它

  1、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签协议之日起,自行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直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裁定执行。

  3、此协议价格不含税金

  4、如需接送机/火车,费用为100元/次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及传真:联系电话及传真: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8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合同内容

  一、甲方同意出租位于xxxxxxxxxxx车城内五号场地,面积8.59亩(5726.1㎡),具体面积以实量为准,供乙方作为建盖汽车4S店经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期为壹拾年,自20xx年6月0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

  三、租金:经双方协商,每三年为一期计算(其中20xx年6月0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单列作为一期),第一期租金为¥7.8万元/年/亩(每年每亩柒万捌仟元正),从第二期起,每期租金以上一期租金为基数递增18%,依次类推。

  四、付款方式:乙方按每三年一次支付租金给甲方,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为:

  1、第一次支付时间及金额:在本合同签定之日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支付甲方三年(20xx年6月01日至20xx年5月31日)的场地租金总额¥2,010,0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零壹万零陆拾元整);

  2、第二次支付时间及金额:

  20xx年5月30日前支付,乙方支付甲方三年(即20xx年6月01日至20xx年5月31日)的场地租金总额¥2,371,870.8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柒万壹仟捌佰柒拾元零捌角整);

  3、第三次支付时间及金额:

  20xx年5月30日前支付,乙方支付甲方三年(即20xx年6月01日至20xx年5月31日)的场地租金总额¥2,798,807.5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玖万捌仟捌佰零柒元伍角整);

  4、第四次支付时间及金额:

  20xx年5月30日前支付,乙方向甲方支付20xx年6月01日至20xx年5月31日的场地租金总额¥1,100,864.3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万零捌佰陆拾肆元叁角整)。

  五、特别约定

  1、壹拾年租赁期限结束后,甲乙双方根据当时地价决定租赁价格;

  2、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租赁期限可为甲方对租赁用地的剩余使用期限;

  六、其它费用: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该出租场地的合法性,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建设该场地上的建筑物及设施的'相关手续,申报的相关资料由乙方提供,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

  3、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租金后一周内将出租的场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解决用水、用电、排污等相关事宜,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遇国家相关政策变更,导致以上费用变化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对汽车市场的公共配套设施作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市场公共配套设施正常运转;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项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甲方视为存在安全隐患的事项可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7、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租赁期限内,对承租的场地及新建后的房屋有使用、管理权;

  3、乙方应办理正常经营所需要的证照,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税费;

  4、乙方建盖汽车4S店的设计图纸必须得到甲方的确认,设计建盖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相关的抗震、防风、消防、环保排放等要求,建筑物的标高、檐高、坡水、坡向等符合甲方对市场的统一要求;

  5、乙方应对其承租场地内新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内的所有财产物资、人身安全负责,并预先作必要的防范措施及准备。若由于乙方新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的自身设计建筑不合理而引发导致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事故,甲方不予承担;

  6、乙方在合同签订完毕取得场地使用权后三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每延期一天施工需按日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给甲方,乙方半年内仍不开工建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7、保密条款:乙方不得对外泄露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相关的任何内容及信息,否则对造成的损失及影响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及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对租赁场地上由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按照“来时建,去时留”的原则,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损毁。

  二、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租赁优先权见第一章第五条的特别约定。

  三、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需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场地用途;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场地、房屋进行转租或将场地、房屋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3、擅自改变场地房屋的结构给甲方造成损失;

  4、利用租赁场地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5、在市场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违法经营;

  6、逾期十五天以上支付租金或水电费、管理费。

  五、租赁期内,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征用土地,视为合同提前到期,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国家给予的补偿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土地征用补偿和公共设施赔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投入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本协议即终止。已支付甲方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出部分退还乙方。

  第四章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出现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如违约,除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外,按照年租金30%支付违约金。

  二、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移交场地,每延误壹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正。

  三、若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如数补交所欠金额,并承担所欠金额50%的违约金。逾期十五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未到期,由于甲方违约致使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将已收取的租金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出部份,退还乙方,并承担乙方所建房屋折旧残值的等额补偿金。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不属于甲方违约,甲方不予补偿。

  五、由于乙方泄露本合同及附件相关信息、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支付相当于当年租金50%的违约金,造成其他影响及损失的,由乙方弥补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五章法律适用于争议解决手段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附则

  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补充协议系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二、甲乙双方还应遵守双方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另拟)及各项市场的规章制度。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车辆及使用范围

  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台车牌号为的车辆出租给乙方在株洲市范围内使用,甲方自备一名司机,司机的工资、聘用、保险等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租赁期共___________月。每月租金(含用车、司机工资、每月___________元以内的油费、车辆保养、各种保险及维修等全部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除本合同约定外,乙方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三、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在每月的___________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租金,每天使用车辆不超过8小时。

  四、上班时间

  具体以乙方上班时间而定。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及车险齐全的车辆和有驾照的司机,出租车辆期间如发生事故,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2、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其他型号车辆替代,如不能替代,双方同意按天数减免租金。

  3、甲方出租期间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保证服务于乙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应保证乙方人员的乘车安全,如造成意外,由甲方负责。

  5、车辆如服务于株洲市区外,司机的食宿及产生的`路桥费均由乙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出租服务期间每月超出2000元以外的油费由乙方补足。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租车服务。

  2、正常提供车辆出租服务期间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租赁车辆从事商业活动和自用。

  七、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如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须提前15天向对方提出要求,否则,视为违约,并按月租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连续五天未提供出租车辆服务,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10

  出租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

  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附则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地表人: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汽车租赁合同11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c)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扣减绝对免赔后超过1000元的20%车辆加速新折旧费;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2.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提醒注意事项----------------

  一、了解车的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一般中档轿车的日行驶里程应在100公里以内,但也有许多租赁公司是不限公里数的,您可根据情况(车况、租金、服务项目等)权衡比较各自的综合条件。

  二、为防止有事不能及时还车,还应认真了解续租规定及租赁超时的计费规定,以免事后与租赁公司之间发生异议。

  三、仔细了解租赁公司的承诺,以充分享受各项应得的权利。

  四、签合同的最后一项内容是填写验车单,这是双方共同认定车况的过程。此过程涉及到还车时的再认定,因此一定要认真对待。首先要从外观上对车辆进行检查,例如车体有无划痕,车灯是否完整,车锁是否正常等。然后打开车盖,查看冷冻液、机油、电瓶的状况,均无异常后,即可进入驾驶室内,检查油表、刹车、空调的运行状况,并进行试驾,判断车辆的基本状况。对于一些车型的特殊功能及用法,应向租赁公司咨询清楚,如富康车的儿童锁功能等,以利更加方便的使用。

汽车租赁合同1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交付验车;

  出租方将牌车辆辆,车辆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

  交付地点:xx,双方共同检验车辆,确认车辆现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在合同附件上签字认可。租赁期满,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标准验收回车辆。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交纳期限及违约金;

  (1)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押金元。大写:xx.(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违章﹑肇事造成车辆损坏停驶等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出租方从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出租方于收回车辆时从承租方交纳的押金中按实际租用的天数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计算)

  (3)承租方租车二个月以上的,每月签订合同时,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过天数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纳违约金。

  (4)承租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还车时,不超过1小时不收费,超出1小时收10元,超出2小时收25元,超出3小时收40元,超出4小时按半天收费,超出6小时按1天收费。(高档车另订超出价格)

  (5)承租方还车后,如有违章罚款需租车本人带驾驶证亲自前来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违法﹑违章扣分需本人亲自办理)

  (6)承租方交还车辆时,如车辆不清洁,出租方收取元洗车费作清洁车辆使用。另需在承诺书上签字确认所租车辆的还车时间。

  第三条:出租方责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门年检合格及证照齐全的车辆。

  (2)提供的车辆保险需按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3)协助承租方处理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赁期间对租赁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控。

  第四条:承租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因违法﹑违记﹑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检查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应事先与出租方取得联系,出租方认可后才能更换。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故障时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取得联系,修复后方可行驶,否则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或交与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并负责承担租赁车辆被盗时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本人及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证明﹑证件及签字。

  (6)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和第三者损失及其它所以责任和损失,(驾驶人不是承租人时驾驶人负连带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出租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车辆维修期间停驶的租金(停驶租金按日租金的90﹪计算及承担修理费总额30﹪的车辆折旧补偿,车辆发生小的损伤时负责赔偿出租方修理费)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立即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不得擅自移动车辆和改变现场,待有关部门验定完毕,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移动,否则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者,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1) 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 租赁期间内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应即时与出租方联系,必须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厂修理。

  (3) 如发生车辆被盗遗失,由承租方先行负责全额赔偿给出租方,保险公司赔付的一切款项由承租方获得。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车辆损失的赔偿费及因向责任人或保险公司索赔支出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赔偿。

  (4) 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则后果自负。

  第六条:担保条件;

  (1) 担保人对担保承租方所租车辆,租金及其它费用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如被盗﹑灭失﹑诈骗﹑交通违章罚款,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车辆损坏等一切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出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承租方的损失。

  (2) 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出租方的损失。

  第八条:补充条款;

  (1) 本合同一式贰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应,双方签字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或按有关规定解决。

  (3) 发生纠纷,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财产租赁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担保人(签字盖章)

  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驾驶证档案号: 现住址: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汽车租赁合同13

  出租方(甲方) :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 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 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 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 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 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注意事项:一天 24 小时,一个月计 30 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 3 个小时计半天,超过 6 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 补油费。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

  电话:

  签订时间:

  备注:

  吊车租赁合同出租车租赁合同出租车租赁经营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14

  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将[品牌、车型]_________型,_________色,生产年份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车牌号的车辆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租赁出租方提供的车辆,租期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发车日为准、每月车辆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含投保下列保险的费用_________元/月)

  如出租方未能按时将上述车辆交承租方使用,则出租方有义务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级别的车辆用于承租方于新车采购期间的替代用车,否则承租方可按元/天相应免于承担延误期间的租金、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全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有效证件和缴费、完税证明,确保所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之税费已缴清,证件齐全有效,在相关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通知出租方并负责办理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2、 免费提供或负责每行驶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指由出租方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年检并承担所有年检费用)和非人为造成故障的维修或保修,承担市行政区域内全年每天24小时租赁车辆抛锚救助和抢修的责任及费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使用不当指在机油烧干、水箱漏水等类似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或没有按规定保养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将不提供免费服务、

  3、协助承租方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除前述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车辆在修理期间,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车,出租方将按元/天的标准提供、若是由于非人为因素或承租方无责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将免费提供同等级别的替代用车、

  5、出租方对车辆本身质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损失不承担责任、

  6、出租方按双方约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为方便承租方用车,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偿上门服务,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包括、

  8、出租方提供1套车辆钥匙共把,若承租方需要额外钥匙,需签订钥匙借用/加配承诺书,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交车验车时须仔细检查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要求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规定,在出市境时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水、电瓶液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3、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和油费等费用、

  4、租赁期内按时参加每行驶公里的保养和每年年检(年检时间以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为准),承担因延迟参加年检或保养而引起的一切罚金和法律责任、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保养公里数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内可以作为正常范围予以执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规定公里数参加保养,并超过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数,承租方每超过1000公里需支付元额外费用、

  5、在租赁期内遗失车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证件,由出租方负责补办,承租方将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

  6、租赁车辆时,应如实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承租方变更相关信息,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7、车辆租赁期满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种证件(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应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车辆过度使用造成的磨损,如轮胎、刹车片等损耗件的磨损),车况的确认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8、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担车辆还回以前因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等全部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9、车辆仅限于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国有效驾证一年以上的人员驾驶(外籍人士因国际驾照转国内驾照除外),否则出租方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10、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11、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12、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承租方违反本条,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四、押金及费用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生效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结束,若承租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不计息一次性退还押金、承租方若确已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抵扣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并不计息一次性退还余款(如有)

  1、月租车费用已包括:

  (1)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租费、保险费;

  (2)定期保养、年检的材料及人工费及年间机构可能收取的相关其他费用;

  (3)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有关税费、

  2、本合同按每个自然月为1个付款周期,先付租车费用后用车辆,月租车费用在每个自然月的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每月10日前由出租方开出相应租金发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逾期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出租方逾期提供当期租金发票的,承租方得相应顺延下期租金支付、

  3、若由于承租方发生车辆违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险费用上升的,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险费上涨部分的费用、

  4、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租车成本变化,出租方将就成本变动部分与承租方协商租金调整、

  五、行驶里程约定

  1、租赁期限内行使里程限额为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计费,超公里费在合同结束时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车辆已投保了以承租方为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赔付车辆购车发票价格的80%)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和交通事故强制险(保额12万元人民币),不计免赔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每人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述保险所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月租金中、

  2、发生交通事故后,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出租方指定的地点修理;承租方应一次性付清修理费、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计算基准为该次事故车辆维修费总额扣除该次事故更换的配件费用后的余额的10%)和其他与事故相关的处理费用(如施救费、车损评估费、停车费、医药费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停驶期间的全额租金、

  3、出租方将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承租方须在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实提供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等单据、涉及人员伤亡的,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单据、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规定时间内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单证,则视作为承租方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4、若涉及第三方责任,承租方须协助出租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5、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损坏,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6、在承租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承担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重置车辆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费用结清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免赔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本合同所购买保险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险等险种、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追加保险险种,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条项下的付款义务超过十日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催告后超过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违约金、

  4、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返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合同即将到期时,如承租方有需要续签合同,请提前1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直到新合同签署完毕,除非双方届时另有书面约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车辆交接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_________牌汽车壹辆,车牌号码_________,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还回,租赁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要续租车辆,以实际还车日期为本合同终止日期。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及交纳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支票现金,乙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2、乙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车辆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支票现金。

  3、乙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合同签订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如未按期交付,收取滞纳金_________元如长期拖欠,以每_________日为计算单位,加倍收取滞纳金。乙方应按合同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如提前还车,预付租金余款不予退还。

  4、乙方所租车辆,每天行驶不得超过____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按规定加收超驶费,超驶费的收取根据车型而定。租赁时间超出合同所签定时间,_________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_________小时以上按全天计算。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车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2、负责办理乙方租赁车辆的车损险、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抢险。

  3、负责乙方所租赁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应协助乙方处理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

  5、车辆发生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内免费救援。

  6、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督。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享有其它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合法妥善安全使用车辆,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每天负责对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甲方联系。如因乙方疏忽未作上述常规检查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确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先取得出租方的许可。

  3、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改装,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不得将车辆交付与本合同不符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及其它费用。

  5、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并通知甲方报保险公司,乙方先期支付由于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医疗和相关费用以及车辆的维修费用,后将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裁决证明及种种有关的证明票据交于甲方,甲方据此向保险机关办理定损事宜,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包赔所有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之间差额。由于交通违章事故造成租赁车辆扣押及维修期间,乙方除租金外必须按照租赁车辆累计租赁总金额_________%支付甲方停驶租金。因乙方使用车辆发生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或担保人承担。乙方在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损失,乙方应负担车辆损失之日起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_________%及保险免赔部分。

  6、在租赁期间,发生保险事故,车辆停止计算租赁费用后,如租期未满且乙方向甲方指定修理厂交付了定额的_________%车损金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与原租车辆为同种车辆,如遇法定节假日,甲方不能保证及时提供替换车。

  7、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仅就乙方或甲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8、在租赁期间,车辆发生碰撞事故,乙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_________%,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9、在租赁期间,乙方车辆如需驾离_________,甲方提供必要证件,三日起租。

  10、在租赁期间,如发生牌照丢失或损毁造成车辆不能继续使用,乙方除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补领手续外,还应在合同终止之前向甲方交纳补领牌照期间的租金和验车费换牌费_________元。在租赁期间,如发生行驶证丢失或损毁造成车辆不能继续使用,乙方除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补领手续外,还应在合同终止前向甲方交纳补领行驶证所用费用及罚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11、在租赁期间,车辆正常行驶中发生异常情况有可能造成车辆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车送回本公司检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在租车期间不能随意拆除、更换汽车配件,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所使用车辆按4店修理金额全额赔付,与保险无关。

  12、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人为碰撞,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保险不理赔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还需对甲方的车辆加速折旧进行补偿。

  13、乙方在租车期满后把所租车辆还回公司,办理还车事宜。在十五个工作日后,如查询无违章后退还押金总额。如有违章甲方通知乙方处理违章事宜,乙方出据交通违章罚款单据到甲方处退还押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赔偿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还应承担自身损失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各持正本一份。《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租赁车辆价格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证照号码: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