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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时间:2024-07-06 11:33:19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位于公共租赁住房(□成套□非成套□成套住房的一部分或小套型成套住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2、该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如遇预测面积的,以实测面积为准,租金多退少补)。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限年,自_ 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乙方居住或与乙方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期届满前乙方需续租的,应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市级经租管理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合同公证及房屋押金

  1、本合同实行公证管理,除能享受租金减免的家庭,由甲方承担全额公证费用外,其余由甲、乙方各承担一半公证费用。

  2、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元,租赁期满或房屋退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房屋押金。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人):

  丙方(承租单位):

  你承租我单位位于(具体地址)____栋(____房号)已于20xx年11月14日到期,按照《xx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年审后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并且愿意继续承租的.,可以与区住建局续约。年审后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应当退出。退出确有困难的,经区住建局同意,可以申请最长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延长期内,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根据区房保办年审名单汇总表,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续租期限自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1月14日,续租期限到期前,请按照《xx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规定办理年审、合同续签等相关手续。

  二、续租期限房屋租金标准为元/M2,半年租金元。(大写:________)。该协议其他条款均沿用《xx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编号:)(无编号的写明承租人姓名和合同签订时间)相关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丙方(承租单位):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称为甲方)

  租赁方: (以下称为乙方)

  一、本合同是双方的住宅租赁证明。双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方应根据租金标准、住房条件及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相关规定,核实乙方所租房屋的应付租金。当住房条件或租金标准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整。

  三、甲方负责对乙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以确保生活安全和正常使用。因房屋倒塌或损坏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应在当月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不交租金的,处以所欠租金10%的罚款。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超过六个月的,按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五、如乙方与第三方换房,且符合相关规定,甲方应办理相关手续。

  六、如果乙方在租赁期内履行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租赁期满后乙方需要继续租赁,甲方应继续租赁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乙方在租赁期内违反合同且未改正,甲方有权在租赁期届满后延期或拒绝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内,已在同一户口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且无其他住房的乙方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无异议的,可办理更名手续。

  八、乙方应爱护租赁房屋、室内装修及设备,并爱护使用。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楼梯间、门口、走廊、屋顶等公共部位。乙方应爱护和爱护共用天线的电梯、电视等公共设施,防止损坏。公共部位损坏的,责任人应当赔偿。

  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绝检查维修。因拒绝检查或维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和改变建筑结构和设备。如有必要,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拆除和更换。如擅自拆除或改变,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十、乙方出租甲方房屋时,本合同在甲方变更的同时终止,变更后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设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需要腾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的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租赁房屋的使用权转租、转让、出借、交换、出售或者变卖;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超过六个月的;

  5、房子连续闲置六个月以上;

  6、全家搬到了其他地方。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办理以下手续:

  1、根据租赁合同检查房屋和设备;

  2、结清应支付的房租、取暖费及相关费用。

  3、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四、如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签订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更,以及本单位其他规定,应在双方合同补充栏中写明,双方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

  甲方(单位和经理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家庭成员姓名: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 区 的住房(产权人为 ),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

  第三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6个月结束前向甲方交纳下6个月租金。乙方逾期交纳租金的,甲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总额2%的滞纳金。

  房屋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本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调整租金,仍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执行。(此款适用除长期租赁外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

  房屋租金总计为 元,每月为 元。该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代为甲方支付给出租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6个月的租金;其余租金每隔6个月结束前继续由乙方代为甲方支付给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一次。乙方租赁房屋属于保障部门租赁社会个人房源配租的,且由乙方代为甲方按市场租金支付给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租金的,保障对象应享受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优惠(每月为 元),在本合同签订后每隔6个月由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返还给保障对象。(此款仅适用长期租赁社会房源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五条 租赁期间,该房屋的供暖费、物业费由房屋产权人承担;水、电、煤气和有线(数字)电视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拖欠租金和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视、电话、宽带等费用,甲方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优惠中直接划扣。

  第七条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按照签订合同时 个月租金标准向房屋产权人缴纳押金,为 元。

  第八条 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应与房屋产权人共同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进行核验,并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点交保管清单》。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损失。

  第九条 房屋产权人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为原则,对房屋实施维修养护,乙方应对房屋维修养护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租赁期间,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现损坏而影响正常使用时,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扩大,并立即通知房屋产权人维修。房屋产权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上门查看并落实维修。

  第十条 房屋产权人确保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乙方承诺不在该房屋内或公共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变供水、供暖管、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均应积极配合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人对住房使用情况及住户有关资料的检查。

  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篇5

  承租人:____________

  出生日: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性别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租人家庭成员或共同居住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出租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常联系地址和电话: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具体联系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等原则,承租人和出租人就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人资格

  本合同出租人属于下列第__种情形:

  (一)出租人为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二)出租人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依法委托(授权)的管理机构,被委托(授权)单位以委托人或自身的名义与承租人订立本合同。

  被委托(授权)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委托(授权)依据:

  第二条 承租人资格

  本合同承租人属于下列第__种情形:

  (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

  (三)进城务工住房困难人员。

  第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情况

  (一)出租人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住房)坐落于____小区____幢____号楼____单元 ____层____ 号,房屋结构为____ ,户型为 ____室____ 厅____ 厨____ 卫,朝向为 ____。该住房建筑面积为 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____平方米。

  (二)该住房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二。该附件作为出租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承租人交付该住房和承租人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返还该住房时的完整验收依据。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一)该住房租赁期限为__年,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该住房仅供承租人及本合同附件一载明的家庭成员或共同居住人员居住使用。

  第五条 租金标准、支付方式及期限

  (一)该住房的市场租金____元/月,承租人按市场租金的__%缴纳租金,即每____元(大写:________ )。

  (二)承租人采取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由承租人在领取该住房钥匙时将本合同为期一个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提前十个工作日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2、按季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领取该住房钥匙时将本合同为期三个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提前十个工作日支付下个季度的租金。

  3、按半年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领取该住房钥匙时将本合同为期半年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提前十个工作日支付下个半年度的租金。

  4、按年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领取该住房钥匙时将本合同为期一年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提前十个工作日支付下个年度的租金。

  5、一次性支付。由承租人在领取该住房钥匙时将本合同租金总额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

  (三)承租人采取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租金:

  1、现金支付。交款地址:_________

  2、委托银行代扣。户名:

  出租人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专用账号:

  3、银行转账支付。收款单位:

  出租人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专用账号:

  第六条 租房保证金

  承租人在房屋交付前,向出租人支付第一次房屋租金时,一并付给出租人租房保证____元。租赁期届满返还房屋时,承租人无违约行为的,出租人全额退还租房保证金本金(不计利息)。

  第七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双方约定按照下列方式承担:

  (一)与该住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及相关规定应由出租人承担的其他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二)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的与使用承租房屋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物业服务费、电视电话网络费、垃圾处理费,由承租人承担。

  第八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出租人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该住房交付承租人。本合同附件二载明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或盖章并移交该住房钥匙为交付。

  (二)租赁期满不再续租或申请续租未予核准,以及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须提前返还房屋的,承租人自收到出租人返还房屋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住房及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物品返还出租人。返还房屋时,承租人应当保持该住房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结清租金、费用等全部款项。

  返还房屋后承租人遗留的物品,出租人可作废弃物处理。

  第九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相关物品的维修

  本合同所称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的维护、修理、更换。

  (一)租赁期间,出租人承担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下列项目的维修: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棚等构件;

  3、相关规定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的项目;

  4、依法由维修资金开支的维修科目;

  5、

  (二)租赁期间,承租人承担下列项目的维修:

  1、房屋门窗的玻璃及门框扇、窗框扇等;

  2、分户水表后的水管、水龙头、洗涤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3、分户电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4、故意或者过失损坏的房屋构件、配套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等;

  5、

  (三)应当由第三人维修的,由出租人负责联系维修,承租人也可以自行联系维修。

  (四)承租人负责维修的项目,承租人可以自主选择维修人,维修费用自行承担。

  房屋所在小区及房屋对维修的项目在规格、尺寸、材料、工艺等方面有统一要求的,承租人按照统一要求进行维修。

  (五)出租人因维修影响承租人居住的,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

  (六)出租人对该住房进行检查或维修,承租人给予必要的协助。因承租人原因导致该住房未及时检查、维修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任何一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而导致损失,造成自己损失的自行承担,造成对方或者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

  第十条 房屋的使用

  (一)承租人应安全、合理地使用该住房、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因使用不当、擅自拆除或者改造导致该住房、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损坏的,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承租人不得有下列危及人身和房屋安全的行为:

  1、擅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器、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窃电;

  2、擅自改装室内给排水、燃气管线;

  3、在房屋内或者公共部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4、在房屋内堆放超出房屋使用荷载的物品;

  5、其他危及人身和房屋安全的行为。

  (二)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设施和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承租人需要对房屋进行改善,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更换门窗、加装防护栏,在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返还房屋时,承租人不得拆除改善的部分,出租人不补偿承租人因改善而支出的费用。

  承租人未经书面同意擅自改善或者返还房屋时拆除改善部分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三)

  第十一条 租赁合同的变更

  因实施城乡规划、房屋被征收征用,出租人提前收回该住房的,应对承租人先行安置。承租人可在出租人提供的`其他房源中选择住房继续承租,双方订立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 租赁合同的提前终止和承继

  (一)租赁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因战争、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该住房及附属设施设备灭失或者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

  2、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租赁期间,承租人因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资格条件的,本合同终止。承租人应当及时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报,并返还租赁房屋。隐瞒不报或拒绝返还租赁房屋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死亡的,本合同附件一载明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该住房,租赁期限为本合同剩余租赁期限。

  第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续签

  承租人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租赁的,提前3个月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实物配租续租申请。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四条 单方解除权的行使

  (一)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交付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

  2、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维修义务,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

  3、

  (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出租房屋:

  1、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或住房状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租住资格的;

  2、转借、转租或者利用承租房屋从事经营活动、擅自调换承租房屋的;

  3、擅自拆除或者改造承租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设备,在出租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故意或者过失损坏承租房屋,在出租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在承租房屋内居住的;

  6、逾期3个月未支付租金的;

  7、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8、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导致房屋结构损坏、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的;

  9、

  第十五条 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向承租人支付本合同租金总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承租人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部分:

  (一)因房屋权属争议导致本合同无效或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二)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一)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三)

  出租人延迟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____ 倍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向出租人支付本合同租金总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出租人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部分:

  (一)违反使用、维修、返还等约定义务的;

  (二)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三)

  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自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 ____倍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承租人逾期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相关物品的,自约定返还房屋之日起,按日向出租人支付原日租金____ 倍的违约金,并按同期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向出租人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房屋的强制收回

  承租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应当返还房屋而拒不返还的,出租人可报请有关部门强制收回,承租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相关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和解,也可以请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争议: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____份,承租____份,住房保障主管部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出租人(签章):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托 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公共租赁住房 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本市 区 路 村 栋 号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房屋具体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该房屋是甲方通过 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该房屋现时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 元,月租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合同期内租金标准随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策变动做适时调整,物业管理费用和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体维修基金)等由 承担。

  第五条 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押金(按签订合同时的三个月租金标准缴纳)为人民币 元,房屋完好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合同终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违约事项,甲方应将乙方所缴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原款予以返还。

  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须在每月 日前将该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银行,每月划款时间为 日至 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银行不能正常划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滞纳金。乙方欠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采取措施追缴拖欠租金和滞纳金。乙方如错过当月的租金划款时间,可直接到双方约定的交款地址补交租金和滞纳金,也可将欠交的租金和滞纳金存入托收银行。

  第七条 合同签订后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满一个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实际租住天数计算。

  第八条 甲方确保交付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维修责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在使用该房屋过程中,因非乙方过错,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 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安全消防义务。乙方承诺不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变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甲方 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检查住房使用情况及核对住户的有关资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对甲方实施的室内及相邻区域的维修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 甲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乙方入住、退出等情况进行登记 ,并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二)对该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监 查,并及时将情况录入 ;

  (三)对乙方的户籍、家庭人 收入、资产、住房等变动情况进行核查;

  (四)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乙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享有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对该房屋的 使用权;

  (二)依照法定程序,对甲方的'日常监督 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发生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的,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该房屋的,自相关政府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三)租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四)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双方达成协议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严重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 本合同(自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还应向甲方返还转租转借期间的不当得利。

  对有关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通报,并将有关情况计入乙方不良诚 录:

  (一)隐瞒事实,以虚假材料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擅自转租、转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的;

  (三)因购置个人房产或家庭收入增长等事实的发生,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却不主动办理退房手续的;

  (四)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

  (五)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六)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的;

  (八)连续六个月内不入住的;

  (九)经计划生育 部门查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居住期间的行为有害公共秩序与安全,警告多次仍然不改 ;

  (十一)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第十六条 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5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共同验房。甲方应在收到预约验房通知后的3日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共同验房。甲方经检查发现住房及设施有损坏或丢失,其维修费用从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乙方应在验房结束后的5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和办理销户手续,携租赁合同、水电燃气结清单、销户单、押金和保证金收据、本人身份证、退房交验单等到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退房手续;

  第十七条 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该房屋的,甲方将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指导租金标准计收其逾期期间的租金,并载入其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乙方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间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权采取停水、断电等方式,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该房屋。

  第十八条 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续约承租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续约或不予续约的决定。不予续约决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承租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办理相应的后续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乙方和家庭成员就共同租赁行为承担连带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出现违约情形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除可通过行政行为依法处理的外,应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人(授权人): 委托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租方:

  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

  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出租方是符合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的房屋所有者,承租方积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双方本着自愿和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出租房屋信息

  1、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用途:公共租赁住房

  5、房屋配套设施:根据相关政策和要求配备

  第二条租期

  1、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_月 ___日_____年____月 ___日

  2、租赁期满后,双方如无特殊情况,可以选择续租,并按照当时市场租金进行合同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1、租金总额:______________(大写)

  2、租金支付方式:每月/季度/半年/年度支付,房屋交付使用时,首次支付___________个月的租金。

  3、押金:______________(大写),在交房同时支付,租赁期满后无欠款或损坏纠纷,押金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承租方。

  第四条使用规定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承诺按照规定使用该房屋,并保持房屋使用环境整洁。

  2、承租方应根据政府相关政策和要求参与公共事物和社区活动。

  第五条维修与赔偿

  1、出租方应保证房屋及相关设施运行正常,若因设施故障导致损坏,出租方应负责修理及承担相应费用。

  2、承租方如有故意破坏或由于违章使用导致损坏,应负责修复相关损坏,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双方须确保遵守相关规定,如因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六条解除合同

  1、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在租赁期满前,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产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书面方式进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持一份,并生效。

  出租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 ___日

  承租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 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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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位于公共租赁住房(□成套□非成套□成套住房的一部分或小套型成套住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2、该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如遇预测面积的,以实测面积为准,租金多退少补)。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限年,自_ 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乙方居住或与乙方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期届满前乙方需续租的,应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市级经租管理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合同公证及房屋押金

  1、本合同实行公证管理,除能享受租金减免的家庭,由甲方承担全额公证费用外,其余由甲、乙方各承担一半公证费用。

  2、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元,租赁期满或房屋退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房屋押金。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人):

  丙方(承租单位):

  你承租我单位位于(具体地址)____栋(____房号)已于20xx年11月14日到期,按照《xx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年审后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并且愿意继续承租的.,可以与区住建局续约。年审后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应当退出。退出确有困难的,经区住建局同意,可以申请最长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延长期内,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根据区房保办年审名单汇总表,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续租期限自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1月14日,续租期限到期前,请按照《xx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规定办理年审、合同续签等相关手续。

  二、续租期限房屋租金标准为元/M2,半年租金元。(大写:________)。该协议其他条款均沿用《xx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编号:)(无编号的写明承租人姓名和合同签订时间)相关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丙方(承租单位):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称为甲方)

  租赁方: (以下称为乙方)

  一、本合同是双方的住宅租赁证明。双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方应根据租金标准、住房条件及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相关规定,核实乙方所租房屋的应付租金。当住房条件或租金标准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整。

  三、甲方负责对乙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以确保生活安全和正常使用。因房屋倒塌或损坏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应在当月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不交租金的,处以所欠租金10%的罚款。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超过六个月的,按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五、如乙方与第三方换房,且符合相关规定,甲方应办理相关手续。

  六、如果乙方在租赁期内履行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租赁期满后乙方需要继续租赁,甲方应继续租赁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乙方在租赁期内违反合同且未改正,甲方有权在租赁期届满后延期或拒绝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内,已在同一户口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且无其他住房的乙方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无异议的,可办理更名手续。

  八、乙方应爱护租赁房屋、室内装修及设备,并爱护使用。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楼梯间、门口、走廊、屋顶等公共部位。乙方应爱护和爱护共用天线的电梯、电视等公共设施,防止损坏。公共部位损坏的,责任人应当赔偿。

  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绝检查维修。因拒绝检查或维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和改变建筑结构和设备。如有必要,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拆除和更换。如擅自拆除或改变,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十、乙方出租甲方房屋时,本合同在甲方变更的同时终止,变更后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设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需要腾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的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租赁房屋的使用权转租、转让、出借、交换、出售或者变卖;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超过六个月的;

  5、房子连续闲置六个月以上;

  6、全家搬到了其他地方。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办理以下手续:

  1、根据租赁合同检查房屋和设备;

  2、结清应支付的房租、取暖费及相关费用。

  3、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四、如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签订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更,以及本单位其他规定,应在双方合同补充栏中写明,双方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

  甲方(单位和经理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家庭成员姓名: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 区 的住房(产权人为 ),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

  第三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6个月结束前向甲方交纳下6个月租金。乙方逾期交纳租金的,甲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总额2%的滞纳金。

  房屋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本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调整租金,仍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执行。(此款适用除长期租赁外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

  房屋租金总计为 元,每月为 元。该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代为甲方支付给出租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6个月的租金;其余租金每隔6个月结束前继续由乙方代为甲方支付给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一次。乙方租赁房屋属于保障部门租赁社会个人房源配租的,且由乙方代为甲方按市场租金支付给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租金的,保障对象应享受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优惠(每月为 元),在本合同签订后每隔6个月由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返还给保障对象。(此款仅适用长期租赁社会房源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五条 租赁期间,该房屋的供暖费、物业费由房屋产权人承担;水、电、煤气和有线(数字)电视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拖欠租金和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视、电话、宽带等费用,甲方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优惠中直接划扣。

  第七条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按照签订合同时 个月租金标准向房屋产权人缴纳押金,为 元。

  第八条 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应与房屋产权人共同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进行核验,并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点交保管清单》。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损失。

  第九条 房屋产权人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为原则,对房屋实施维修养护,乙方应对房屋维修养护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租赁期间,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现损坏而影响正常使用时,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扩大,并立即通知房屋产权人维修。房屋产权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上门查看并落实维修。

  第十条 房屋产权人确保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乙方承诺不在该房屋内或公共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变供水、供暖管、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均应积极配合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人对住房使用情况及住户有关资料的检查。

  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篇5

  承租人:____________

  出生日: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性别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租人家庭成员或共同居住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出租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常联系地址和电话: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具体联系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等原则,承租人和出租人就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人资格

  本合同出租人属于下列第__种情形:

  (一)出租人为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二)出租人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依法委托(授权)的管理机构,被委托(授权)单位以委托人或自身的名义与承租人订立本合同。

  被委托(授权)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委托(授权)依据:

  第二条 承租人资格

  本合同承租人属于下列第__种情形:

  (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

  (三)进城务工住房困难人员。

  第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情况

  (一)出租人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住房)坐落于____小区____幢____号楼____单元 ____层____ 号,房屋结构为____ ,户型为 ____室____ 厅____ 厨____ 卫,朝向为 ____。该住房建筑面积为 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____平方米。

  (二)该住房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二。该附件作为出租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承租人交付该住房和承租人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返还该住房时的完整验收依据。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一)该住房租赁期限为__年,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该住房仅供承租人及本合同附件一载明的家庭成员或共同居住人员居住使用。

  第五条 租金标准、支付方式及期限

  (一)该住房的市场租金____元/月,承租人按市场租金的__%缴纳租金,即每____元(大写:________ )。

  (二)承租人采取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由承租人在领取该住房钥匙时将本合同为期一个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提前十个工作日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2、按季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领取该住房钥匙时将本合同为期三个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提前十个工作日支付下个季度的租金。

  3、按半年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领取该住房钥匙时将本合同为期半年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提前十个工作日支付下个半年度的租金。

  4、按年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领取该住房钥匙时将本合同为期一年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提前十个工作日支付下个年度的租金。

  5、一次性支付。由承租人在领取该住房钥匙时将本合同租金总额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

  (三)承租人采取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租金:

  1、现金支付。交款地址:_________

  2、委托银行代扣。户名:

  出租人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专用账号:

  3、银行转账支付。收款单位:

  出租人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专用账号:

  第六条 租房保证金

  承租人在房屋交付前,向出租人支付第一次房屋租金时,一并付给出租人租房保证____元。租赁期届满返还房屋时,承租人无违约行为的,出租人全额退还租房保证金本金(不计利息)。

  第七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双方约定按照下列方式承担:

  (一)与该住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及相关规定应由出租人承担的其他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二)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的与使用承租房屋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物业服务费、电视电话网络费、垃圾处理费,由承租人承担。

  第八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出租人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该住房交付承租人。本合同附件二载明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或盖章并移交该住房钥匙为交付。

  (二)租赁期满不再续租或申请续租未予核准,以及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须提前返还房屋的,承租人自收到出租人返还房屋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住房及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物品返还出租人。返还房屋时,承租人应当保持该住房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结清租金、费用等全部款项。

  返还房屋后承租人遗留的物品,出租人可作废弃物处理。

  第九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相关物品的维修

  本合同所称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的维护、修理、更换。

  (一)租赁期间,出租人承担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下列项目的维修: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棚等构件;

  3、相关规定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的项目;

  4、依法由维修资金开支的维修科目;

  5、

  (二)租赁期间,承租人承担下列项目的维修:

  1、房屋门窗的玻璃及门框扇、窗框扇等;

  2、分户水表后的水管、水龙头、洗涤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3、分户电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4、故意或者过失损坏的房屋构件、配套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等;

  5、

  (三)应当由第三人维修的,由出租人负责联系维修,承租人也可以自行联系维修。

  (四)承租人负责维修的项目,承租人可以自主选择维修人,维修费用自行承担。

  房屋所在小区及房屋对维修的项目在规格、尺寸、材料、工艺等方面有统一要求的,承租人按照统一要求进行维修。

  (五)出租人因维修影响承租人居住的,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

  (六)出租人对该住房进行检查或维修,承租人给予必要的协助。因承租人原因导致该住房未及时检查、维修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任何一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而导致损失,造成自己损失的自行承担,造成对方或者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

  第十条 房屋的使用

  (一)承租人应安全、合理地使用该住房、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因使用不当、擅自拆除或者改造导致该住房、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损坏的,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承租人不得有下列危及人身和房屋安全的行为:

  1、擅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器、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窃电;

  2、擅自改装室内给排水、燃气管线;

  3、在房屋内或者公共部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4、在房屋内堆放超出房屋使用荷载的物品;

  5、其他危及人身和房屋安全的行为。

  (二)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设施和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承租人需要对房屋进行改善,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更换门窗、加装防护栏,在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返还房屋时,承租人不得拆除改善的部分,出租人不补偿承租人因改善而支出的费用。

  承租人未经书面同意擅自改善或者返还房屋时拆除改善部分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三)

  第十一条 租赁合同的变更

  因实施城乡规划、房屋被征收征用,出租人提前收回该住房的,应对承租人先行安置。承租人可在出租人提供的`其他房源中选择住房继续承租,双方订立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 租赁合同的提前终止和承继

  (一)租赁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因战争、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该住房及附属设施设备灭失或者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

  2、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租赁期间,承租人因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资格条件的,本合同终止。承租人应当及时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报,并返还租赁房屋。隐瞒不报或拒绝返还租赁房屋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死亡的,本合同附件一载明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该住房,租赁期限为本合同剩余租赁期限。

  第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续签

  承租人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租赁的,提前3个月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实物配租续租申请。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四条 单方解除权的行使

  (一)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交付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

  2、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维修义务,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

  3、

  (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出租房屋:

  1、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或住房状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租住资格的;

  2、转借、转租或者利用承租房屋从事经营活动、擅自调换承租房屋的;

  3、擅自拆除或者改造承租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设备,在出租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故意或者过失损坏承租房屋,在出租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在承租房屋内居住的;

  6、逾期3个月未支付租金的;

  7、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8、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导致房屋结构损坏、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的;

  9、

  第十五条 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向承租人支付本合同租金总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承租人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部分:

  (一)因房屋权属争议导致本合同无效或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二)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一)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三)

  出租人延迟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____ 倍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向出租人支付本合同租金总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出租人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部分:

  (一)违反使用、维修、返还等约定义务的;

  (二)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三)

  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自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 ____倍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承租人逾期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相关物品的,自约定返还房屋之日起,按日向出租人支付原日租金____ 倍的违约金,并按同期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向出租人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房屋的强制收回

  承租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应当返还房屋而拒不返还的,出租人可报请有关部门强制收回,承租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相关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和解,也可以请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争议: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____份,承租____份,住房保障主管部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出租人(签章):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托 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公共租赁住房 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本市 区 路 村 栋 号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房屋具体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该房屋是甲方通过 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该房屋现时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 元,月租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合同期内租金标准随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策变动做适时调整,物业管理费用和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体维修基金)等由 承担。

  第五条 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押金(按签订合同时的三个月租金标准缴纳)为人民币 元,房屋完好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合同终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违约事项,甲方应将乙方所缴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原款予以返还。

  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须在每月 日前将该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银行,每月划款时间为 日至 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银行不能正常划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滞纳金。乙方欠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采取措施追缴拖欠租金和滞纳金。乙方如错过当月的租金划款时间,可直接到双方约定的交款地址补交租金和滞纳金,也可将欠交的租金和滞纳金存入托收银行。

  第七条 合同签订后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满一个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实际租住天数计算。

  第八条 甲方确保交付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维修责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在使用该房屋过程中,因非乙方过错,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 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安全消防义务。乙方承诺不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变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甲方 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检查住房使用情况及核对住户的有关资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对甲方实施的室内及相邻区域的维修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 甲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乙方入住、退出等情况进行登记 ,并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二)对该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监 查,并及时将情况录入 ;

  (三)对乙方的户籍、家庭人 收入、资产、住房等变动情况进行核查;

  (四)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乙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享有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对该房屋的 使用权;

  (二)依照法定程序,对甲方的'日常监督 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发生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的,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该房屋的,自相关政府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三)租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四)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双方达成协议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严重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 本合同(自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还应向甲方返还转租转借期间的不当得利。

  对有关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通报,并将有关情况计入乙方不良诚 录:

  (一)隐瞒事实,以虚假材料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擅自转租、转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的;

  (三)因购置个人房产或家庭收入增长等事实的发生,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却不主动办理退房手续的;

  (四)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

  (五)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六)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的;

  (八)连续六个月内不入住的;

  (九)经计划生育 部门查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居住期间的行为有害公共秩序与安全,警告多次仍然不改 ;

  (十一)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第十六条 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5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共同验房。甲方应在收到预约验房通知后的3日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共同验房。甲方经检查发现住房及设施有损坏或丢失,其维修费用从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乙方应在验房结束后的5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和办理销户手续,携租赁合同、水电燃气结清单、销户单、押金和保证金收据、本人身份证、退房交验单等到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退房手续;

  第十七条 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该房屋的,甲方将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指导租金标准计收其逾期期间的租金,并载入其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乙方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间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权采取停水、断电等方式,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该房屋。

  第十八条 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续约承租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续约或不予续约的决定。不予续约决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承租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办理相应的后续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乙方和家庭成员就共同租赁行为承担连带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出现违约情形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除可通过行政行为依法处理的外,应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人(授权人): 委托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租方:

  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

  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出租方是符合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的房屋所有者,承租方积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双方本着自愿和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出租房屋信息

  1、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用途:公共租赁住房

  5、房屋配套设施:根据相关政策和要求配备

  第二条租期

  1、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_月 ___日_____年____月 ___日

  2、租赁期满后,双方如无特殊情况,可以选择续租,并按照当时市场租金进行合同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1、租金总额:______________(大写)

  2、租金支付方式:每月/季度/半年/年度支付,房屋交付使用时,首次支付___________个月的租金。

  3、押金:______________(大写),在交房同时支付,租赁期满后无欠款或损坏纠纷,押金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承租方。

  第四条使用规定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承诺按照规定使用该房屋,并保持房屋使用环境整洁。

  2、承租方应根据政府相关政策和要求参与公共事物和社区活动。

  第五条维修与赔偿

  1、出租方应保证房屋及相关设施运行正常,若因设施故障导致损坏,出租方应负责修理及承担相应费用。

  2、承租方如有故意破坏或由于违章使用导致损坏,应负责修复相关损坏,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双方须确保遵守相关规定,如因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六条解除合同

  1、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在租赁期满前,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产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书面方式进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持一份,并生效。

  出租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 ___日

  承租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 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