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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土地合同

时间:2024-11-23 07:12:52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租赁土地合同(集锦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赁土地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租赁土地合同(集锦15篇)

租赁土地合同1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方同意将权属自己的位于——

  甲方商店所属土地,填高至银沙大道路面标高后出租给乙方,以作为其建设商业经营性质的楼房用地。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方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该出租地位于大沙田水塘江桥南头西侧(即银沙大道西面),其四至范围南、西、北三面各为广西农业干部学校用地,东面为银沙大道用地(详见附件红线图) 。该土地面积约为亩(见红线图) 。

  二、土地租用期限租期定为贰拾贰年整(年整),从本地块拨地放样日起计算租期,计足年,其中建设期贰年,建设期不计收租金(即只计收年租金) 。

  三、土地租赁用途及建设规模所租土地限于正当商业用途。要求乙方租用该土地期间,在该土地上建设钢筋混凝土商用楼房(具体层数最终以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层数为准),并保证该建筑物有合法手续。

  四、租金该土地年租期(只计收年租金)的总租金共计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元)。

  五、乙方在本合同书生效取得该土地租赁使用权后,应及时以“南宁市五象岭园艺场”的名义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楼房建设所需各项报批报建手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办证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书等材料,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报建手续办妥并在该楼房起建完成后将其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

  六、办理报批报建手续费用全部由乙方全额承担。

  七、水电拉接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由乙方自行向相关方面缴交费用。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八、乙方在租期所进行的`合法经营活动甲方不得干涉,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甲方不参与投资,经营所得收益甲方不参与分配,经营期间所需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租用甲方的土地并起建楼房进行合法商业经营,期间如税务部门需甲方交缴该场地及楼房的相关税费的,由乙方全部支付。

  十、乙方在年租期届满时必须完好地按原状将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全部无偿移交给甲方使用和处置。甲方在接收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时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年租期届满后,若乙方有意向甲方续租该土地和租用该楼房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允许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期及租金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十二、本租期内若遇国家征用该地块的,其土地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如下办法处理:前年期(含贰年建设期)的补偿费%归乙方,后10年期则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各分享%;停业补偿费100%归乙方所有;其它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分享。

  十三、在年租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合作,努力将该土地办好国有土地使用证,办证的合法手续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四、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若乙方违约,侧甲方有权处置该地上的所有附着物,所收的陆万伍仟元租金不予退还。若甲方违约,则甲方必须双倍返还租金,并双倍赔偿乙方在该土地上所有投资费用,包括建筑费用及办证和其它全部合法费用。

  十五、来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一并执行。若协商不一致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书的签订地点在南宁市五象岭园艺场。

  十八、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在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完该土地的年租金共计陆万伍仟元(¥元)人民币后立即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乙方:

  代表:

  年月日

租赁土地合同2

  出租方: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将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经研究决定将位于租赁给乙方用。

  二、期限

  土地的租赁期限为年,自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享受优先续租权。

  三、租赁款及交付方式

  1、该宗土地的租赁费为每亩每年共计_____元人民币,即该全部租赁土地每年的租金为_____元;

  2、乙方须在订立合同时一次性交纳贰年租金,以后每两年交纳一次;

  3、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壹万_____元土地使用保证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押金。

  四、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赁费,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如擅自提高租赁费或不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赁费,视为甲方违约;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保证供电供水等全部正常,保证道路通畅。甲方负责协调当地关系,保证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如有违反,视为甲方违约;

  3、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租赁该地块,不得随意更改土地用途,不得单方终止合同。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以在租赁的土地上建设生产、生活设施;

  2、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负责保持租赁土地内卫生;

  3、乙方在租赁期内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五、土地的抵押与转让

  1、乙方可以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转租,转租期限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

  2、土地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甲方同样必须负责协调当地关系并保证受租第三方正常使用。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不得因此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享受优先续租权,双方于本合同期满半年前协商签订续租合同;

  4、如遇政府规划征用土地,拆迁费、地上附着物及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在接到甲方征地通知后,必须按照要求期限搬出。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用其他优质土地继续租赁给乙方使用或返还押金及剩余租赁费用;经甲乙双方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将视为违约;若甲方违约,除全额返还给乙方已经交纳的全部租金外,还应支付乙方总投资额30%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除已经交纳的全部租金归为甲方所有外,还应支付甲方总投资额30%的违约金。同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租赁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土地合同3

  【关键词】 划拨土地房屋用途 合同效力

  一、引 言

  房屋租赁作为一种让渡房屋使用权的一种民事行为,对于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活跃市场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有企业改制高潮渐远,事业单位改制日益提上日程,将释放出大量的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进入市场。众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后,仍然保留了房屋所占用国有土地的划拨性质。作为市场主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后的公司,从物尽其用和追求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必然将闲置的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以获利。本文拟以笔者代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作为切入点,对改变划拨国有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效力作初步分析,以抛砖引玉,与司法实务人士进行交流和探讨。

  二、案件始末

  位于武汉中心城区的某文化创意园,由武汉某汽车修造公司经营,名为文化创意园实为商业街,聚集了多家餐饮、服装企业。武汉某餐饮公司承租其中1000余平方米用于经营海鲜酒楼,后租赁双方因房屋租金发生纠纷,汽车修造公司将该餐饮公司诉至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律师,凭借多年为国土规划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判断承租房屋原为国有汽车修造企业厂房,所占用的土地应为划拨工业用地,房屋性质应该为工业、交通用房。若出租房改变了土地和房屋用途,则租赁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存在合同无效的可能性。随后,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人向国土和房产管理部门调取了出租房屋土地及房产证,证实了前述推定,确认出租房屋所涉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屋设计用途为工业交通仓储用房的事实。

  在获取上述证据后,笔者建议餐饮公司以出租方擅自改变土地和房屋用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并判令出租方赔偿承租方的装修损失二百余万元。经开庭审理,某区法院认为出租房已经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由,判决驳回餐饮公司的反诉请求。目前,餐饮公司已经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司法审判现状及其成因分析

  (一)司法审判现状

  基于对上述某区法院判决的疑问,笔者查阅了各地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发现各地法院对于改变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判决结果及其判决依据缺乏基本统一的尺度和标准,甚至同一法院对同类案件的判决结果也截然迥异,令人无所适从。各地法院判决结果和判决依据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

  1、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承租人反诉某汽车修造公司擅自改变划拨土地及房屋用途,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的案件数起,一律以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由,驳回反诉人的反诉请求,但并未对《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是否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进行进一步阐释,缺乏说理的深度,不能产生令人信服的法律效果。

  2、广东佛山市某区人民法院的判决[①],认为《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及《物权法》等法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旨在调整土地使用者利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其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建设单位,并非旨在规范和调整房屋建成后的利用和处分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对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作出了截然不同的法律认定。在昆明市消防支队上诉重庆市垫江复合保温材料总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②]判决认定,出租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房屋性质的出租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强制性规定,其《租赁协议书》无效。昆明消防支队房屋出租行为具有改变土地用途的性质,是违法行为,无论是否上缴租金中的土地收益部分,均不能使《租赁协议书》有效。但颇具戏剧性的是,时隔不到一年,对兰州红丽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诉甘肃诚信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却以(20xx)民一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③]判决认定,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其判决理由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房屋所有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按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

  (二)成因分析

  1.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强制性规定究竟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还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理解不一对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租赁合同效力持肯定说的学者和实务人士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经相关土地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规定系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从土地用途管制角度对土地使用者应按规划用途使用土地的行政管理性要求。违反该规定,仅导致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不必然导致改变划拨土用途的租赁合同无效。其法律依据是《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与之配套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未禁止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只要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中上缴国家,并不损害国家利益。

  对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租赁合同效力持否定说的学者和实务人则士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系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其目的在于否定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在民商法上的效力,以引导民商事主体遵循我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既定土地用途合理使用土地,否则,土地用途管制将形同虚设。同时,由于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员、精力主动强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其监管只能是被动监管,即主要依赖于出租人自觉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但基于趋利避害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能,大多数出租人不会主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因此,寄望于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房屋有所有权人以国家利益为大局,将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部分上缴国家,是不切实际。

  2. 未区分划拨土地上房屋现状用途出租和改变房屋用途出租的法律性质

  有法律专家和实务人士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下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的出租合同效力的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只要经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满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以及按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出租房屋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条件,划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即可出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只要房屋所有权人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即可出租。

  笔者认为,《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所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主要为划拨土地上房屋现状用途下的房屋出租行为,而不包括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为,理由如下:

  (1)我国实行房地一体主义,不仅房屋和土地的物权归属应适用该规则,房屋和土地的用途亦应遵循该基本规则,土地用途直接决定房屋用途。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同时,依据《城乡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综上可知,房屋建设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应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进行建设。因此,土地用途直接和终局的决定房屋用途,改变房屋用途,其实质是改变了土地用途。

  (2)我国对土地用途实行严格的管制制度,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任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都应当履行法定的审批程序,即须经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还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经得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经过上述程序改变土地用途后,还应在土地登记主管部门作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3)划拨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或以极低的对价获得的土地,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必须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对使用主体和特定用途的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第四条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权转让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等不再符合本目录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因此,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其本质是改变了划拨土地的用途,已经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应当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用地。

  3. 法不责众的心态

  部分法律专家和实务人士认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为大量存在,不仅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该种情形,大量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也存在该种情况,还有大量国有企业改制后国有控股、民营企业因按相关政策保留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划拨性质,将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获利。因此,若否定改变划拨土地

  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无疑会给既有的租赁业态造成巨大冲击,牵涉面广,涉及的利益群体众多,与当前高度重视审判社会效果的司法裁判指导思想相悖。反之,从物尽其用的角度出发,对该类房屋租赁合同效力予以肯定,符合鼓励交易、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裁判指导思想。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同样缺乏依据。作为由国家财政负担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司法机关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同于一般的商事主体。因此,尽管其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系民事行为,但不应以对一般的民商事主体之间合同纠纷所总结出来的尽量促成交易和维持合同效力的民商事审判指导思想来认定其出租行为的效力。而更应从是否凡违反《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角度认定其效力。此外,以司法裁判形式否定上述租赁合同的效力,反而更有利于严格限制部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滥用土地划拨的政策肆意圈地,建设严重超过自身实际需要的房屋面积出租牟利的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四、对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再认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只有违反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导致合同无效。但如何识别和认定两类不同的强制性规定,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具体的标准。学界通说认为,应从如下标准判断和识别两类不同的强制性规范:一是审查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二是审查违反强制性规定是否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三是审查其立法目的是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还是禁止行为本身;四是审查强制性规定的调整对象,即强制性规定针对的是行为方式还是行为结果,是针对准入资格还是行为内容。

  综合以上识别标准,笔者认为,《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五十六条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和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首先,从其立法目的来看,上述规定原则上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行为本身,并严格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结果的实现,仅在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才能改变土地用途。其次,不同用途的土地价值差异巨大,擅自将划拨土地用作不符合《划拨土地目录》规定的用途,逃避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损害国家利益。因此,将《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认定为效力性强执行规定,更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立法本意。

  五、建 议

  虽然,《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得擅自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是否应一概否认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则应持谨慎态度。笔者认为,应当区分改变后的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分别处理。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因其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可以参照合同效力补正制度,即以是否在一审法庭辩论前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若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行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获得土地主管部门和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的,并且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的,可以认定租赁合同有效。肯定该种情形下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亦符合鼓励交易,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司法审判理念。

  六、结 语

  综上所述,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对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应视其是否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区别对待,而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处理。否则,难以在追求和实现法律正义的同时,获得较好的审判社会效果。

  参考文献:

  [①] 加陆勇山律师的文章《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租赁合同不会必然导致无效》;

  [②] 见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12月19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

  [③]见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8月16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

租赁土地合同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甲方把办公室xxx平方米及会议室xxxx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具体事宜双方协商如下:

  一、 租赁面积

  前郭县春源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租赁面积513.97平方米。

  二、 租金及交付方式

  租金xxxx元/年,租赁期限为xx年,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全部租金。甲方如提前收回租赁房屋,返还已收取的全部租金。合同期限自: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三、 其他事宜

  乙方负责房屋的维修及维护,支付水电费等。并维护好其他公共设施。

  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代表人:

  日期:年月 日

  乙方:

  日期:年月 日

租赁土地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的`土地及鸡舍租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达成本合同协议。

  一、租赁土地及鸡舍面积、地点甲方将位于:共计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养殖和综合使用。

  二、租赁年限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土地和鸡舍所有权属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及交通,水、电按农业规定价格收费。

  3、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4、合同期间,租赁土地及鸡舍甲方不得擅自回收,否则要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5、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适时对鸡舍维修。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________年起,逐年交纳租金,交纳的时间:____月____日,租金为每年共计。

  2、租赁期间内,乙方有转租权,但若转租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要严格遵守。

  五、其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土地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落实市、区、乡绿化行动计划,为加快我乡绿化步伐,建设美丽__________,确保甲方建设施工顺利进行,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 甲方租用乙方用地的.选址地点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选址地点,经国土部门勘测为亩,其中。

  二、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

  三、土地租赁费:_________________根据市委市政府《绿化_______________行动计划》以及区委、区政府《绿化_____________行动计划》的标准执行,租金标准为水田每年_______________元/亩,旱土每年_______________元/亩,租金一年一付。甲方支付年土地租赁费给乙方,补偿金额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应在签定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将土地租赁费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在签定本协议之日起日内腾地并交付给甲方使用。

  五、本协议一式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土地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土地权属人为:____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亩。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事项

  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转让款为元/亩,合共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圆整)。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间服务费标准为_____万元/亩,总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圆整)。

  5.支付方式: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6.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和第5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第四条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土地合同8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自愿赠与乙方,并就具体赠与事宜与乙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赠与标的物

  甲方欲赠与乙方的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与生效的条件

  第三条甲方的履约期限____________。

  甲方应于乙方成就第二条约定的条件之日起内向乙方交付第一条所陈述之。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若甲方于乙方成就第二条所陈述条件之前死亡,则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五条乙方不得为了获取甲方所赠而采用不正当手段促成条件成就,否则视为条件未成就,甲方不负赠与义务。

  第六条若乙方有前述不正当行为,甲方将撤销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给乙方,则乙方可限期甲方交付,逾期仍不交付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交付相当于____________价值的货币。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土地合同9

  甲方: (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为了加强对承包土地的管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面积:甲方将位于 占地面积约 亩的标准大棚及土地转租给乙方,大致位置: 。

  二、承包期限: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暂定一年。

  三、承包金额:每亩(大棚设施和土地)每年定为20 元,合计金额 元,承包款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并上交信誉保证金 元。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包经营后,不得改变土地现状,服从甲方管理,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各种检查、抽样、接待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对于无公害或绿色食品基地的要求进行生产,应遵守国家规定的《条例》,杜绝使用一切禁用农药、化肥,生产过程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经发现,甲方收回土地,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罚款。

  3、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和住宿所需的管理用房,其中检测室和办公室归甲方使用,其余归乙方使用,乙方承担所使用管理用房的水、电费等。

  4、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农业设备(包括:农用三轮车、微耕机、开沟机、水泵、喷雾器等)。转包前甲方清点农业设备,转包结束后乙方需归还甲方,期间设备自然报废时,乙方因通知甲方,进行备案记录,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否则按设备原价在保证金中扣除。

  5、农场的绿化、LED、牌、凉亭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或使用。

  6、乙方需负责农场设施正常维修、保养(如钢管大棚卡槽等自然报废),由于自然灾害(如台风)造成钢管大棚损坏,由甲方负责。

  7、乙方的农产品,均由乙方自主销售。如甲方需要,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按市场价收购乙方产品,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

  8、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以土质、气候、水质等造成绝收和减产的理由,要求减免承包款。乙方在承包期内的收益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五、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前双方签订的合同即日起失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9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增加经济社收入,由乙方承租甲方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土地一块。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地块地点

  位于白云区石井大道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

  二、地块面积

  甲、乙双方确认该地块的实际面积为 平方米。

  三、使用期限

  乙方使用该地块的时间为三十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场地使用费用以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计价。以后每三年递增 %。

  五、缴交租金时间:每年的 月 日至 月 日一次性缴交当年租金。

  六、违约责任:甲方不得中途停止租赁关系,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必须赔偿。逾期不缴交租金,罚乙方 %的滞纳金。

  七、乙方在租用期内,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时,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国家有补偿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收入,机械、生产经营搬迁等补偿归乙方收入;建筑物厂房补偿按年限分摊,则建筑物补偿总金额除以三十年,已使用的`年限补偿归甲方收入,未使用的年限归乙方收入,甲方收取乙方的租金至征用日的那个月止,多收部分退回乙方。

  八、协议期满时,乙方所建的一切建筑物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已方继续租赁,租赁形式、价格再行商定。但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续租给乙方,甲方只出租土地,其他事情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星经济联社一份,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租赁土地合同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永富力山养猪专业合作社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另有发展,无精力、人力经营管理养猪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场地)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出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2、租赁期限为肆年,即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办公及宿舍),年租金总计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贰个月支付。合同签订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10%;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配合乙方,努力争取养殖场母猪、肥猪、小猪等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给乙方(饲养方)。

  7、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双方出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属于猪苗、生猪搬迁、养殖等补偿金应补偿给乙方;属于甲方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设施等赔偿应补偿给甲方。

  8、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00%。

  1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商定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原20________年2月7日签订的出租协议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所属村委会壹份,主管部报存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专业合作社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租赁土地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转租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丙方由于种植的需要,经甲方同意,租赁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的'土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达成一致。签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土地概况

  租赁土地的地名叫面积亩{以账本为准}。四址东西南北共有块。

  第二条

  租赁用途粮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种植业,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丙方享受同样价格优先权。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____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有经营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五条

  乙方有权监督和维护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创造条件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第六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厉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租赁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七条合同解除

  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土地合同12

  发包方(简称甲方)(户主):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主要用于景区建设和景观,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辖山地范围,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共_______平方,合计________________亩。

  二、租用期为__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___年。在租用期内,乙方以每亩每年按当年国家封山育林费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协议书之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不得有任何事端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如有山林权属争议、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调解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纠纷造成乙方有经济损失的.,一切都甲方负责,甲方帮助劝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坏林木,严禁在林区滥砍伐、烧山等。

  四、自合同签订起即可行使使用权,可进入租用地做准备工作。

  五、原有进入林区的大路,甲方必须负责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设卡收费,乙方需要新建林区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户的部分土地,甲方应给予支持,并保证帮助理顺解决。用到的山林补偿费按签订补偿方案补偿。

  六、在租用期内,乙方家庭或成员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继承权;本协议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七、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双方都履行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发生,可申请林业主管部门调解或者行政村和乡政府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见证人:土地租用协议书租用潜水船合同虚拟主机租用合同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租赁土地合同13

  甲方:户县__乡周贵__村(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西安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户县五竹乡周贵__村所属约亩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填写具体用途】。

  租地界址:【填写具体界址】

  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填写具体期限】,从【填写具体日期】至【填写具体日期】。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该土地面积为【填写具体面积】亩;每亩年租金为1000元/亩,一年的租金总额为【填写具体金额】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填写具体日期】交纳给甲方。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五天内将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范围划定,将地上附着物清理干净,达到乙方使用要求。

  3、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4、如因乙方开发该块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5、如果乙方改变土地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策划。

  3、乙方在承租期间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开发该土地过程中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在问题解决前,乙方有权延付租金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承租期满若不再续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在该土地上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法律处理。

  七、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_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电话:

租赁土地合同1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土地合同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座落在,租赁土地地面积为

  二、土地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土地租赁自年日起,至年月租赁期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土地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如期归还土地,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押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租金及支付方式/(□季/□半年/□年),租金每年总计:人民币______元整。

  2 、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赁押金,押金为。租金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土地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一个星期内付款,与甲方无关。

  五、土地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土地及其已有的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土地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在该土地上新建、搭设的所有建筑和其他设施与甲方无关,租凭期满,甲方要求撤除时乙方应无条件撤除,撤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可用押金自行撤除,造成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土地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土地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押金。

  2、租赁期满后,该土地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

租赁土地合同1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就果园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果园的地点、面积及数量。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果园租给乙方,果园面积约为___________亩,园内果树共计___________株。

  二、租赁期限

  租期为____________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租金:果园土地租金_________元/年,租期_________年土地租金共计________元,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果树租金:果园每株果树租金为_________元/株,株果树每年租金为_________元/年。

  (三)乙方应按如下方式向甲方支付果树租金。

  1、乙方应在每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当年果树租金。

  2、上述租金乙方转入甲方账户,甲方账户具体如下:

  户名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

  四、押金

  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________元。若乙方逾期15天不按时支付租金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没收该押金。若乙方在租赁期间没有违约行为的,租赁期满后甲方退回该押金给乙方。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果园内现有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管子、水池等供乙方使用,但租赁期间上述设施的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果园边界的土地、道路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3、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果园的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果园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要认真管理果园,若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事故发生,由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4、乙方可以将果园内果树更换成其他品种或在果园新增设施,但租金不变。

  5、乙方要合法经营,不得在果园非法种植国家禁止种植的植物。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必须按时按额向甲方支付租金,若乙方逾期15日未向甲方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果园租赁、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所支付的租金不予退回。

  (三)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冰雹、地质灾害)造成的果树损害,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在协议租赁期限内,如政府或第三方将土地征收,果树征收款由甲、乙双方平分。果园内其他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道路、水池、房屋等补偿款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八、租赁期间产生纷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审核无误后,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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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赁土地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租赁土地合同(集锦15篇)

租赁土地合同1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方同意将权属自己的位于——

  甲方商店所属土地,填高至银沙大道路面标高后出租给乙方,以作为其建设商业经营性质的楼房用地。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方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该出租地位于大沙田水塘江桥南头西侧(即银沙大道西面),其四至范围南、西、北三面各为广西农业干部学校用地,东面为银沙大道用地(详见附件红线图) 。该土地面积约为亩(见红线图) 。

  二、土地租用期限租期定为贰拾贰年整(年整),从本地块拨地放样日起计算租期,计足年,其中建设期贰年,建设期不计收租金(即只计收年租金) 。

  三、土地租赁用途及建设规模所租土地限于正当商业用途。要求乙方租用该土地期间,在该土地上建设钢筋混凝土商用楼房(具体层数最终以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层数为准),并保证该建筑物有合法手续。

  四、租金该土地年租期(只计收年租金)的总租金共计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元)。

  五、乙方在本合同书生效取得该土地租赁使用权后,应及时以“南宁市五象岭园艺场”的名义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楼房建设所需各项报批报建手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办证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书等材料,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报建手续办妥并在该楼房起建完成后将其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

  六、办理报批报建手续费用全部由乙方全额承担。

  七、水电拉接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由乙方自行向相关方面缴交费用。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八、乙方在租期所进行的`合法经营活动甲方不得干涉,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甲方不参与投资,经营所得收益甲方不参与分配,经营期间所需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租用甲方的土地并起建楼房进行合法商业经营,期间如税务部门需甲方交缴该场地及楼房的相关税费的,由乙方全部支付。

  十、乙方在年租期届满时必须完好地按原状将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全部无偿移交给甲方使用和处置。甲方在接收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时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年租期届满后,若乙方有意向甲方续租该土地和租用该楼房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允许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期及租金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十二、本租期内若遇国家征用该地块的,其土地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如下办法处理:前年期(含贰年建设期)的补偿费%归乙方,后10年期则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各分享%;停业补偿费100%归乙方所有;其它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分享。

  十三、在年租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合作,努力将该土地办好国有土地使用证,办证的合法手续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四、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若乙方违约,侧甲方有权处置该地上的所有附着物,所收的陆万伍仟元租金不予退还。若甲方违约,则甲方必须双倍返还租金,并双倍赔偿乙方在该土地上所有投资费用,包括建筑费用及办证和其它全部合法费用。

  十五、来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一并执行。若协商不一致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书的签订地点在南宁市五象岭园艺场。

  十八、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在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完该土地的年租金共计陆万伍仟元(¥元)人民币后立即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乙方:

  代表:

  年月日

租赁土地合同2

  出租方: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将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经研究决定将位于租赁给乙方用。

  二、期限

  土地的租赁期限为年,自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享受优先续租权。

  三、租赁款及交付方式

  1、该宗土地的租赁费为每亩每年共计_____元人民币,即该全部租赁土地每年的租金为_____元;

  2、乙方须在订立合同时一次性交纳贰年租金,以后每两年交纳一次;

  3、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壹万_____元土地使用保证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押金。

  四、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赁费,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如擅自提高租赁费或不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赁费,视为甲方违约;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保证供电供水等全部正常,保证道路通畅。甲方负责协调当地关系,保证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如有违反,视为甲方违约;

  3、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租赁该地块,不得随意更改土地用途,不得单方终止合同。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以在租赁的土地上建设生产、生活设施;

  2、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负责保持租赁土地内卫生;

  3、乙方在租赁期内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五、土地的抵押与转让

  1、乙方可以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转租,转租期限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

  2、土地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甲方同样必须负责协调当地关系并保证受租第三方正常使用。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不得因此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享受优先续租权,双方于本合同期满半年前协商签订续租合同;

  4、如遇政府规划征用土地,拆迁费、地上附着物及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在接到甲方征地通知后,必须按照要求期限搬出。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用其他优质土地继续租赁给乙方使用或返还押金及剩余租赁费用;经甲乙双方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将视为违约;若甲方违约,除全额返还给乙方已经交纳的全部租金外,还应支付乙方总投资额30%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除已经交纳的全部租金归为甲方所有外,还应支付甲方总投资额30%的违约金。同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租赁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土地合同3

  【关键词】 划拨土地房屋用途 合同效力

  一、引 言

  房屋租赁作为一种让渡房屋使用权的一种民事行为,对于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活跃市场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有企业改制高潮渐远,事业单位改制日益提上日程,将释放出大量的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进入市场。众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后,仍然保留了房屋所占用国有土地的划拨性质。作为市场主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后的公司,从物尽其用和追求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必然将闲置的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以获利。本文拟以笔者代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作为切入点,对改变划拨国有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效力作初步分析,以抛砖引玉,与司法实务人士进行交流和探讨。

  二、案件始末

  位于武汉中心城区的某文化创意园,由武汉某汽车修造公司经营,名为文化创意园实为商业街,聚集了多家餐饮、服装企业。武汉某餐饮公司承租其中1000余平方米用于经营海鲜酒楼,后租赁双方因房屋租金发生纠纷,汽车修造公司将该餐饮公司诉至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律师,凭借多年为国土规划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判断承租房屋原为国有汽车修造企业厂房,所占用的土地应为划拨工业用地,房屋性质应该为工业、交通用房。若出租房改变了土地和房屋用途,则租赁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存在合同无效的可能性。随后,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人向国土和房产管理部门调取了出租房屋土地及房产证,证实了前述推定,确认出租房屋所涉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屋设计用途为工业交通仓储用房的事实。

  在获取上述证据后,笔者建议餐饮公司以出租方擅自改变土地和房屋用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并判令出租方赔偿承租方的装修损失二百余万元。经开庭审理,某区法院认为出租房已经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由,判决驳回餐饮公司的反诉请求。目前,餐饮公司已经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司法审判现状及其成因分析

  (一)司法审判现状

  基于对上述某区法院判决的疑问,笔者查阅了各地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发现各地法院对于改变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判决结果及其判决依据缺乏基本统一的尺度和标准,甚至同一法院对同类案件的判决结果也截然迥异,令人无所适从。各地法院判决结果和判决依据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

  1、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承租人反诉某汽车修造公司擅自改变划拨土地及房屋用途,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的案件数起,一律以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由,驳回反诉人的反诉请求,但并未对《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是否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进行进一步阐释,缺乏说理的深度,不能产生令人信服的法律效果。

  2、广东佛山市某区人民法院的判决[①],认为《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及《物权法》等法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旨在调整土地使用者利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其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建设单位,并非旨在规范和调整房屋建成后的利用和处分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对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作出了截然不同的法律认定。在昆明市消防支队上诉重庆市垫江复合保温材料总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②]判决认定,出租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房屋性质的出租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强制性规定,其《租赁协议书》无效。昆明消防支队房屋出租行为具有改变土地用途的性质,是违法行为,无论是否上缴租金中的土地收益部分,均不能使《租赁协议书》有效。但颇具戏剧性的是,时隔不到一年,对兰州红丽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诉甘肃诚信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却以(20xx)民一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③]判决认定,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其判决理由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房屋所有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按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

  (二)成因分析

  1.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强制性规定究竟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还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理解不一对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租赁合同效力持肯定说的学者和实务人士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经相关土地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规定系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从土地用途管制角度对土地使用者应按规划用途使用土地的行政管理性要求。违反该规定,仅导致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不必然导致改变划拨土用途的租赁合同无效。其法律依据是《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与之配套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未禁止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只要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中上缴国家,并不损害国家利益。

  对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租赁合同效力持否定说的学者和实务人则士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系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其目的在于否定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在民商法上的效力,以引导民商事主体遵循我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既定土地用途合理使用土地,否则,土地用途管制将形同虚设。同时,由于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员、精力主动强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其监管只能是被动监管,即主要依赖于出租人自觉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但基于趋利避害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能,大多数出租人不会主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因此,寄望于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房屋有所有权人以国家利益为大局,将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部分上缴国家,是不切实际。

  2. 未区分划拨土地上房屋现状用途出租和改变房屋用途出租的法律性质

  有法律专家和实务人士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下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的出租合同效力的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只要经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满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以及按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出租房屋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条件,划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即可出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只要房屋所有权人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即可出租。

  笔者认为,《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所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主要为划拨土地上房屋现状用途下的房屋出租行为,而不包括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为,理由如下:

  (1)我国实行房地一体主义,不仅房屋和土地的物权归属应适用该规则,房屋和土地的用途亦应遵循该基本规则,土地用途直接决定房屋用途。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同时,依据《城乡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综上可知,房屋建设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应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进行建设。因此,土地用途直接和终局的决定房屋用途,改变房屋用途,其实质是改变了土地用途。

  (2)我国对土地用途实行严格的管制制度,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任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都应当履行法定的审批程序,即须经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还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经得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经过上述程序改变土地用途后,还应在土地登记主管部门作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3)划拨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或以极低的对价获得的土地,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必须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对使用主体和特定用途的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第四条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权转让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等不再符合本目录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因此,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其本质是改变了划拨土地的用途,已经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应当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用地。

  3. 法不责众的心态

  部分法律专家和实务人士认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为大量存在,不仅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该种情形,大量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也存在该种情况,还有大量国有企业改制后国有控股、民营企业因按相关政策保留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划拨性质,将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获利。因此,若否定改变划拨土地

  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无疑会给既有的租赁业态造成巨大冲击,牵涉面广,涉及的利益群体众多,与当前高度重视审判社会效果的司法裁判指导思想相悖。反之,从物尽其用的角度出发,对该类房屋租赁合同效力予以肯定,符合鼓励交易、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裁判指导思想。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同样缺乏依据。作为由国家财政负担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司法机关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同于一般的商事主体。因此,尽管其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系民事行为,但不应以对一般的民商事主体之间合同纠纷所总结出来的尽量促成交易和维持合同效力的民商事审判指导思想来认定其出租行为的效力。而更应从是否凡违反《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角度认定其效力。此外,以司法裁判形式否定上述租赁合同的效力,反而更有利于严格限制部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滥用土地划拨的政策肆意圈地,建设严重超过自身实际需要的房屋面积出租牟利的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四、对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再认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只有违反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导致合同无效。但如何识别和认定两类不同的强制性规定,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具体的标准。学界通说认为,应从如下标准判断和识别两类不同的强制性规范:一是审查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二是审查违反强制性规定是否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三是审查其立法目的是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还是禁止行为本身;四是审查强制性规定的调整对象,即强制性规定针对的是行为方式还是行为结果,是针对准入资格还是行为内容。

  综合以上识别标准,笔者认为,《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五十六条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和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首先,从其立法目的来看,上述规定原则上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行为本身,并严格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结果的实现,仅在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才能改变土地用途。其次,不同用途的土地价值差异巨大,擅自将划拨土地用作不符合《划拨土地目录》规定的用途,逃避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损害国家利益。因此,将《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认定为效力性强执行规定,更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立法本意。

  五、建 议

  虽然,《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得擅自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是否应一概否认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则应持谨慎态度。笔者认为,应当区分改变后的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分别处理。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因其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可以参照合同效力补正制度,即以是否在一审法庭辩论前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若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行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获得土地主管部门和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的,并且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的,可以认定租赁合同有效。肯定该种情形下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亦符合鼓励交易,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司法审判理念。

  六、结 语

  综上所述,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对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应视其是否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区别对待,而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处理。否则,难以在追求和实现法律正义的同时,获得较好的审判社会效果。

  参考文献:

  [①] 加陆勇山律师的文章《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租赁合同不会必然导致无效》;

  [②] 见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12月19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

  [③]见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8月16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

租赁土地合同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甲方把办公室xxx平方米及会议室xxxx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具体事宜双方协商如下:

  一、 租赁面积

  前郭县春源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租赁面积513.97平方米。

  二、 租金及交付方式

  租金xxxx元/年,租赁期限为xx年,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全部租金。甲方如提前收回租赁房屋,返还已收取的全部租金。合同期限自: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三、 其他事宜

  乙方负责房屋的维修及维护,支付水电费等。并维护好其他公共设施。

  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代表人:

  日期:年月 日

  乙方:

  日期:年月 日

租赁土地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的`土地及鸡舍租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达成本合同协议。

  一、租赁土地及鸡舍面积、地点甲方将位于:共计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养殖和综合使用。

  二、租赁年限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土地和鸡舍所有权属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及交通,水、电按农业规定价格收费。

  3、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4、合同期间,租赁土地及鸡舍甲方不得擅自回收,否则要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5、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适时对鸡舍维修。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________年起,逐年交纳租金,交纳的时间:____月____日,租金为每年共计。

  2、租赁期间内,乙方有转租权,但若转租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要严格遵守。

  五、其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土地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落实市、区、乡绿化行动计划,为加快我乡绿化步伐,建设美丽__________,确保甲方建设施工顺利进行,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 甲方租用乙方用地的.选址地点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选址地点,经国土部门勘测为亩,其中。

  二、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

  三、土地租赁费:_________________根据市委市政府《绿化_______________行动计划》以及区委、区政府《绿化_____________行动计划》的标准执行,租金标准为水田每年_______________元/亩,旱土每年_______________元/亩,租金一年一付。甲方支付年土地租赁费给乙方,补偿金额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应在签定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将土地租赁费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在签定本协议之日起日内腾地并交付给甲方使用。

  五、本协议一式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土地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土地权属人为:____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亩。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事项

  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转让款为元/亩,合共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圆整)。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间服务费标准为_____万元/亩,总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圆整)。

  5.支付方式: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6.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和第5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第四条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土地合同8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自愿赠与乙方,并就具体赠与事宜与乙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赠与标的物

  甲方欲赠与乙方的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与生效的条件

  第三条甲方的履约期限____________。

  甲方应于乙方成就第二条约定的条件之日起内向乙方交付第一条所陈述之。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若甲方于乙方成就第二条所陈述条件之前死亡,则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五条乙方不得为了获取甲方所赠而采用不正当手段促成条件成就,否则视为条件未成就,甲方不负赠与义务。

  第六条若乙方有前述不正当行为,甲方将撤销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给乙方,则乙方可限期甲方交付,逾期仍不交付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交付相当于____________价值的货币。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土地合同9

  甲方: (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为了加强对承包土地的管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面积:甲方将位于 占地面积约 亩的标准大棚及土地转租给乙方,大致位置: 。

  二、承包期限: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暂定一年。

  三、承包金额:每亩(大棚设施和土地)每年定为20 元,合计金额 元,承包款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并上交信誉保证金 元。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包经营后,不得改变土地现状,服从甲方管理,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各种检查、抽样、接待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对于无公害或绿色食品基地的要求进行生产,应遵守国家规定的《条例》,杜绝使用一切禁用农药、化肥,生产过程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经发现,甲方收回土地,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罚款。

  3、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和住宿所需的管理用房,其中检测室和办公室归甲方使用,其余归乙方使用,乙方承担所使用管理用房的水、电费等。

  4、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农业设备(包括:农用三轮车、微耕机、开沟机、水泵、喷雾器等)。转包前甲方清点农业设备,转包结束后乙方需归还甲方,期间设备自然报废时,乙方因通知甲方,进行备案记录,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否则按设备原价在保证金中扣除。

  5、农场的绿化、LED、牌、凉亭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或使用。

  6、乙方需负责农场设施正常维修、保养(如钢管大棚卡槽等自然报废),由于自然灾害(如台风)造成钢管大棚损坏,由甲方负责。

  7、乙方的农产品,均由乙方自主销售。如甲方需要,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按市场价收购乙方产品,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

  8、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以土质、气候、水质等造成绝收和减产的理由,要求减免承包款。乙方在承包期内的收益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五、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前双方签订的合同即日起失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9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增加经济社收入,由乙方承租甲方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土地一块。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地块地点

  位于白云区石井大道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

  二、地块面积

  甲、乙双方确认该地块的实际面积为 平方米。

  三、使用期限

  乙方使用该地块的时间为三十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场地使用费用以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计价。以后每三年递增 %。

  五、缴交租金时间:每年的 月 日至 月 日一次性缴交当年租金。

  六、违约责任:甲方不得中途停止租赁关系,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必须赔偿。逾期不缴交租金,罚乙方 %的滞纳金。

  七、乙方在租用期内,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时,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国家有补偿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收入,机械、生产经营搬迁等补偿归乙方收入;建筑物厂房补偿按年限分摊,则建筑物补偿总金额除以三十年,已使用的`年限补偿归甲方收入,未使用的年限归乙方收入,甲方收取乙方的租金至征用日的那个月止,多收部分退回乙方。

  八、协议期满时,乙方所建的一切建筑物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已方继续租赁,租赁形式、价格再行商定。但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续租给乙方,甲方只出租土地,其他事情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星经济联社一份,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租赁土地合同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永富力山养猪专业合作社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另有发展,无精力、人力经营管理养猪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场地)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出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2、租赁期限为肆年,即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办公及宿舍),年租金总计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贰个月支付。合同签订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10%;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配合乙方,努力争取养殖场母猪、肥猪、小猪等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给乙方(饲养方)。

  7、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双方出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属于猪苗、生猪搬迁、养殖等补偿金应补偿给乙方;属于甲方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设施等赔偿应补偿给甲方。

  8、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00%。

  1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商定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原20________年2月7日签订的出租协议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所属村委会壹份,主管部报存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专业合作社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租赁土地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转租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丙方由于种植的需要,经甲方同意,租赁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的'土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达成一致。签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土地概况

  租赁土地的地名叫面积亩{以账本为准}。四址东西南北共有块。

  第二条

  租赁用途粮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种植业,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丙方享受同样价格优先权。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____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有经营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五条

  乙方有权监督和维护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创造条件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第六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厉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租赁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七条合同解除

  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土地合同12

  发包方(简称甲方)(户主):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主要用于景区建设和景观,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辖山地范围,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共_______平方,合计________________亩。

  二、租用期为__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___年。在租用期内,乙方以每亩每年按当年国家封山育林费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协议书之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不得有任何事端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如有山林权属争议、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调解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纠纷造成乙方有经济损失的.,一切都甲方负责,甲方帮助劝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坏林木,严禁在林区滥砍伐、烧山等。

  四、自合同签订起即可行使使用权,可进入租用地做准备工作。

  五、原有进入林区的大路,甲方必须负责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设卡收费,乙方需要新建林区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户的部分土地,甲方应给予支持,并保证帮助理顺解决。用到的山林补偿费按签订补偿方案补偿。

  六、在租用期内,乙方家庭或成员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继承权;本协议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七、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双方都履行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发生,可申请林业主管部门调解或者行政村和乡政府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见证人:土地租用协议书租用潜水船合同虚拟主机租用合同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租赁土地合同13

  甲方:户县__乡周贵__村(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西安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户县五竹乡周贵__村所属约亩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填写具体用途】。

  租地界址:【填写具体界址】

  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填写具体期限】,从【填写具体日期】至【填写具体日期】。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该土地面积为【填写具体面积】亩;每亩年租金为1000元/亩,一年的租金总额为【填写具体金额】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填写具体日期】交纳给甲方。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五天内将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范围划定,将地上附着物清理干净,达到乙方使用要求。

  3、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4、如因乙方开发该块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5、如果乙方改变土地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策划。

  3、乙方在承租期间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开发该土地过程中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在问题解决前,乙方有权延付租金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承租期满若不再续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在该土地上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法律处理。

  七、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_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电话:

租赁土地合同1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土地合同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座落在,租赁土地地面积为

  二、土地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土地租赁自年日起,至年月租赁期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土地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如期归还土地,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押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租金及支付方式/(□季/□半年/□年),租金每年总计:人民币______元整。

  2 、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赁押金,押金为。租金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土地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一个星期内付款,与甲方无关。

  五、土地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土地及其已有的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土地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在该土地上新建、搭设的所有建筑和其他设施与甲方无关,租凭期满,甲方要求撤除时乙方应无条件撤除,撤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可用押金自行撤除,造成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土地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土地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押金。

  2、租赁期满后,该土地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

租赁土地合同1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就果园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果园的地点、面积及数量。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果园租给乙方,果园面积约为___________亩,园内果树共计___________株。

  二、租赁期限

  租期为____________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租金:果园土地租金_________元/年,租期_________年土地租金共计________元,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果树租金:果园每株果树租金为_________元/株,株果树每年租金为_________元/年。

  (三)乙方应按如下方式向甲方支付果树租金。

  1、乙方应在每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当年果树租金。

  2、上述租金乙方转入甲方账户,甲方账户具体如下:

  户名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

  四、押金

  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________元。若乙方逾期15天不按时支付租金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没收该押金。若乙方在租赁期间没有违约行为的,租赁期满后甲方退回该押金给乙方。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果园内现有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管子、水池等供乙方使用,但租赁期间上述设施的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果园边界的土地、道路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3、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果园的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果园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要认真管理果园,若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事故发生,由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4、乙方可以将果园内果树更换成其他品种或在果园新增设施,但租金不变。

  5、乙方要合法经营,不得在果园非法种植国家禁止种植的植物。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必须按时按额向甲方支付租金,若乙方逾期15日未向甲方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果园租赁、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所支付的租金不予退回。

  (三)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冰雹、地质灾害)造成的果树损害,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在协议租赁期限内,如政府或第三方将土地征收,果树征收款由甲、乙双方平分。果园内其他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道路、水池、房屋等补偿款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八、租赁期间产生纷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审核无误后,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