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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时间:2024-09-06 04:05:08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租赁合同范文9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租赁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租赁合同范文9篇

租赁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村_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一次性结清。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茅箭区顾家岗外滩广场游泳池出租给乙方,乙方租用该游泳池对外经营。

  二、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一、租金每年万元。分年度支付,每年月日前交清下一年度租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于年月日前将游泳池交付乙方。

  二、甲方负责游泳池的供水、排水及安装施工,并配齐水表,达到乙方的经营需求。

  三、甲方交付的游泳池具备验收合格消防系统。

  四、本合同期满,乙方若申请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将游泳池继续租赁给乙方使用。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和环境卫生秩序以及安全问题等方面进行检查。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负责。同时,积极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及安全问题的防范和治理工作,服从配合甲方对此项工作的检查指导。

  二、乙方按水、电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按时(直接向水、电管理部门)交纳水、电费用。

  四、租赁期间,乙方对游泳池的装修或改造必须与甲方协商,经过甲方同意之后才可实施。

  三、租赁期满,乙方仍需继续租用该游泳池时,应在期满前半年内向甲方提出申请,同等条件乙方享有优先权承租。若期满乙方不再承租,应及时处理游泳池内乙方物品,其余不动物品无偿原封不动留给甲方。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负责游泳池日常维护。

  五、乙方必须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干净,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和损害。

  六、租赁期间,乙方全权负责游泳池安全事项。在租赁期间,游泳池内若发生溺水、碰伤等安全问题,乙方付全部责任。

  六、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不按时足额支付游泳池租金,累计拖欠时间超过30天。

  二、擅自将游泳池抵押、担保、转借的。

  三、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租赁用途的。

  四、因经营不善,无法正常经营的。

  五、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有下列事项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甲方未按时将游泳池交给乙方使用。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甲方没能按要求实施到位。

  三、因甲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甲方应按合同年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因国家、省、市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约的。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备案壹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代表:代表: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租赁合同 篇3

  第一章合同双方

  第1条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2条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3条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条款。

  第二章出租房屋

  第4条

  4.1甲方同意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赁按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图示”所确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积表;b2:所有楼层的图纸中出租面积用粉红色标明;b3:已批准的扩初设计制作的全套建筑图纸)。该出租房屋与扩初设计一致,其竣工后与竣工图一致,并且与本合同的条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图就向乙方提供。

  4.2如果因为或建筑技术的要求与扩初设计的图示相比较,甲方对出租房屋的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变,只要这些变更不改变按本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应的装修和设备,而且只要这类改变对实际的使用面积不作大的变化的话,双方同意这些更改。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继续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约束,而且乙方同意不应对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

  4.3出租房屋的建筑的内外装修应根据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筑的承包商之间的施工协议的标准说明(附件c),由甲方自费设计和实施。乙方要求对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变应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5条

  5.1双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筑的建造将以正常的建造速度进行,以便在 年月日或者由甲方在缔结中心建筑合同后个工作日内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并交付使用。

  甲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赁(以及第9条中规定的义务)应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开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称为“开张日期”),但在开张日之前出租房屋应已由甲方从承包商手中接收过来。“开张日期”不应比年月 日或前面所说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于或晚于个工作日。

  如果“开张日期”超过年月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应向乙方补偿由于这种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实际费用。

  出租房屋在建筑物基本竣工时便应认为可交付使用。

  5.2在“开张日期”的天后,甲乙双方应签订一个移交议定书,确认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并指明哪些被发现的(如果有的话)应由甲方负责的缺陷。

  5.3当出租房屋已适合于为本5.3条款规定的目的而进入时,乙方在“开张日期”之前的个工作日之内为安排可移动设备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装事宜,有权进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条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认可书,确认全面接受乙方认为完好并满意的出租房屋的这一部分;该认可书对乙方应有约束力;(2)甲乙双方应对由他们各自的行为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雇员的这类行为造成的所有损害或损失或人身伤害负完全责任。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责任

  第6条甲方应负责:

  6.1按以下规定,建造并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并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筑物的结构;根据附件c中规定的标准说明书,安装内外装修和设备,包括一套预制的可进入式的两种温度的冷库。安装必要的给排水、煤气、电、供暖、空调、电梯、自动扶梯、自动灭火、电讯的设施,以及闭路电视和计算机系统的空管,建筑物的管理系统和有关办公室的必要安装。这类建筑和安装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均由甲方承担。

  6.2提供乙方在安装出租房屋防盗系统时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条件是这种提供的费用只能根据乙方递交的这类开支的合法的发票支付,而且甲方这种支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乙方有权安装防盗系统,条件是这类安装不影响出租房屋的结构。

  6.3根据附件c中的规定为出租房屋安装水、电、煤气、供暖和空调的设施及提供电讯设施。

  6.4维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调系统,电梯,自动扶梯,火警,防火系统的机械装置。甲方承担这类维修的费用,甲方具有自己实施这类维修工作的专有权利,亦有委托信誉良好的分包商进行这类维修的权利,无论以何种方式,因为这类维修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应由甲方承担。

  6.5保持出租房屋建筑物和结构及首层的公用区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处于良好维修状态,允许乙方的顾客使用露天停车场。

  6.6向乙方收取租金、诚意抵押金及保证抵押金和根据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的其他费用。

  6.7保证不在建筑物内经营也不允许任何第三者经营与乙方性质相类似的商店。

  6.8根据双方同意的条件,在乙方提出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要求时提供其他帮助。

  第7条乙方应负责:

  7.1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义务,包括按期向甲方缴纳诚意抵押金、保证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关出租房屋的供热和空调的费用。同时直接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煤气费,如果不行,则仍应向甲方支付这类费用。

  7.2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以及

  其他可能征收的与出租房屋相关的公共服务费用(如有的话)。

  7.3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在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应对公众开放,允许中外宾客作为顾客进入出租房屋,采用国际先进的服务方式把出租房屋经营成为一个具备一流服务标准的购物中心。

  7.4布置安装各种可移动的`设备和家具,所有由乙方购买的这类设备和家具应属于乙方所有,乙方应自费安排相应的保险。

  7.5保护出租房屋,包括建筑物和设备在良好维护和清洁的条件下正常运转,维护出租房屋的卫生条件,消除扰人的噪音,并修复由乙方的代理人、雇员、顾客、客人或供货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损坏。

  7.6未经与甲方建筑师商议后作出书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张贴、刻划或涂写任何记号,设置灯箱或刊登广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则无需征得事先的书面同意,不过他们的规格和安放位置应与出租房屋的建筑师协商。

  7.7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出租房屋或建筑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毁坏或损坏。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出租房屋作任何改变、增设或改进。到租赁结束时乙方应将出租房屋恢复至开张日期的原状。

  7.8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带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里。

  7.9不得安装任何可能产生超过有关环保法规规定限制标准的震动或噪音,或超过与此出租房屋相关的设计荷载或使出租房屋易于招致火灾或增加建筑物失火的危险,或改变此建筑物保险率的仪器、机器或设备,或安装任何其他对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响其安全的物品。

  7.10不得使用任何负荷超过现有管线的煤气和电器用具。

  7.11不对建筑中的不属于本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经营、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对意见或干预。

  7.12在出租房屋内安排并实施防火和安全保卫措施。

  7.13如出租房屋建筑物发生火灾事故或任何其他紧急情况,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装置和设备发现有缺陷时,立即通知甲方。

  7.14遇到甲方提出与出租房屋相关的请求,按双方同意的条件提供帮助。

  第四章租赁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务费用

  第8条

  8.1租赁期从“开张日期”起算为年。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则租赁期限可以延长。希望延长租赁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长期限的意向。

  8.2开张日期年后,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个月的书面通知时,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条款和执行情况以及租赁情况作出评价和讨论。但是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合同修改;没有作出这类修改时,本合同仍对双方有约束力。

  第9条

  9.1出租房屋的租金总金额共为 。

  租金按月支付。每个日历月的租金乙方应在该月的15日付给甲方。(如果该日为星期日或国家规定的假日,则在以后最近的一个工作日支付)。开张日期所在月有关部分的租金应推迟并放入下个月的租金中一并支付。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应根据租金支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率以(币种)的形式支付。根据9.3条和9.4条规定支付的诚意抵押金和保证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计算和支付。

  9.2合同中的租金应按附件中规定的比率调整和增加。

  9.3另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额为 个月租金的诚意抵押金,该笔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笔于开张日期前个月时支付,以后每个月支付一笔。这笔诚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赁期终止或解除时甲方应退还给乙方。

  9.4另外,乙方还应付给甲方总额为 个月租金的保证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笔于开张日前 个月支付,以后每 个月支付一笔。保证抵押金在整个租赁期保持不动,乙方不得将该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

  本合同的租赁期终止或解除时保证抵押金应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如根据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对甲方有债务时,可从中扣除实际欠款额。

  9.5所有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均由乙方直接转账付给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开户银行。

  除租金、诚意抵押金和保证抵押金外,乙方根据本合同负责向甲方支付或偿还的款项或费用应以甲方作这类支付或花费时所用的相应币种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规定或未尽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规定的义务时,仍接受乙方缴纳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认为是放弃了对这种违约追究的权利。

  9.6根据这个第9条或本合同规定所有应由乙方付给甲方的款项应如数支付,不应有任何性质的扣除。

  9.7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税务。

  第10条

  10.1第7.1条中所规定的供暖和空调费用将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价格收取,方式为购入价+损耗率+劳务费+其他费用。

  10.2第7.1条中提及的每个月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在下个月的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10.3双方同意,如果因为对任何装置或仪器进行必要的修理和维护,而影响到在第10条前提到的任何服务时(应事先

  通知乙方)或如果因为火灾、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险恶条件或由于甲方无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气、电、劳动力的短缺,(应尽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顾客、服务员、门卫或其他服务人员的行为、失职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损坏或毁坏,甲方不对乙方负有任何责任;乙方亦不应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五章使用、转租、权利转移

  第11条

  11.1除综合经营商场和批发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为他用,双方明确同意在租赁期间如果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为他用,甲方有权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终止这类未经授权的使用。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这类未经授权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和损害。

  11.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转让或分租给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权作出提高租金为条件的同意的决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数额至少为已定租金与第三者因这种转让,分租或占用,支付给乙方数额之间差额的50%,如果甲方同意这种行为,乙方应承担第三方一切行动或未采取行动的责任,无论是否为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

  11.3如果乙方违反11.2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尽早结束并弥补这类违约,但无论怎样时间不应晚于提出要求后一个月。

  11.4未经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或抵押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12条通知乙方后,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雇员或承包商应有权随时进入出租房屋(紧急情况除外,此时无需通知乙方)对其进行检查和/或改动或修理,或甲方认为对出租房屋的建筑物或设备或装置的运行和维修有必要的事情,并且在租赁期的最后6个月中允许将来的承租者进入出租房屋观看。对以上所提行为,乙方应有权派遣其雇员与甲方合作进行。

  第七章合同的修改

  第13条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否则无效。

  第八章合同违约、终止

  第14条

  14.1双方受本合同明确规定的专门条款的约束,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并且不能完全恰当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利用挂号信通知对方已违约。除非违约方在二周内采取满意的补救措施,否则要求补救的另一方应有权对其损失和损害要求索赔。

  14.2根据本合同,应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到期未付时,该方应承担从应付日至结清日全部迟误付款额1%的月息。如果这笔款项超过三个月仍未支付,则未清款额的月息应增至1.5%。

  14.3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雇员,对乙方的财产或其他人的已委托给乙方或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财产的损坏不负责任;也不对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经营或建筑期间所引起的任何损坏或人员伤害负有责任。除非,这类的损害或人员伤害是由于甲方的过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为所致。

  第15条双方受本合同明确规定的专门条款的约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风暴、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 或公共机关的禁止、劳资纠纷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为不可预防和避免,而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受妨碍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话,应在这类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8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和有关部门签署的证明及一份解释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全部和部分义务的说明书。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因不能履约或延误履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成本增加或损失负责。声称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响的义务。通过协商,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序,决定是否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第16条出现如下情况时,本合同可在其期满前以下列方式终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诚意抵押金或保证抵押金,甲方除有权要求索赔外,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请执行或要对其采取执行破产或其他类似程序或行动时,对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毁坏或严重损坏以致其使用受到严重损害时,如果甲方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对其进行修理或更换,乙方可以提前两周通知甲方终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条中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时,合同可以按该规定终止。

  双方在此同意,除第16条中规定的终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终止本合同。

  第17条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在期满或终止时无需得到通知和要求并不无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还给甲方,

  包括所有的固定装置和设备。这些装置和设备应和租赁开始时一样的良好,自然磨损和自然损坏除外。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由于乙方无理拖延未能按时把出租房屋的占有权交还甲方,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无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损失、损害和费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后继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赔而受到的一切损失或损害。

  第18条在中国法律允许和有关部门同意的范围内,如果任何一方认为为了双方的利益应共同经营乙方商店(有或没有第三者加入)或为进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话,该方与另一方应就此事宜进行讨论,除非双方以书面作出,否则双方达成的任何协议无效。

  第九章语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条本合同由中、英文写成,两种语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条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释及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的约束。

  第21条

  21.1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出现争议或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都有权把争议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规则进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决都是终审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1.2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的事情外,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章合同的生效

  第22条如下述两项条件都得到满足,则合同应生效

租赁合同 篇4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案例 某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给某公司,双方约定了租期、租金及违约条款。承租方进入后对大厦进行了装修。几个月后 ,承租方以《租赁合同》无效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产公司返还其已经收取的房租,及该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赔偿其损失 。经查,房产公司系大厦的建设单位,该大厦尚未办理整体验收手续。另外消防支队同意大厦投入使用,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未签发。法院认为,依照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大厦不具备出租使用的条件 ;房产公司将房屋出租给时,没有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后,也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根据我国 《消防法》的规定,消防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的规定。依据 《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违反了《建筑法》和《消防法》的强制性规定 ,应认定为无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法律和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 规为依据。由于《租赁合同》违反了上述两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然无效。现实中,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入住的情况很多 ,作为承租方很难查清房屋是否验收合格,因此为避免此种无效合同风险,承租方除尽职调查外,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以保护自己一方权益。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这里定义的违章房屋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或不按主管部门许可而擅自建筑的房屋。违章房屋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即擅自建造房屋,这种情况不但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而且侵害了他人或国家的土地使用权 ,不能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二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 自建造房屋。这种情况下,建造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房屋用于出租,则签订的租合同因违反法律 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虽然现实中这两种情况下,建造人可能通过补办相关手续后,还可以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但租赁合同双方毕竟 要承担无效合同的风险;三是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途的'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租赁合同。我国的《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土地用途都有严格的规定,实践中违反土地用途的 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将非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出租,以获得较多的租金,但国家的土地出让金受到损失,并扰乱了房地产市场,这种租赁合同当然认定无效。

  依据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 违章房屋的建造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因此也不能享有合法的使用权。违章房屋出租,作为承租一方防范的唯一办法就是租赁前认真查看出 租人的房产证照,没有产权证或与产权证登记不符的房屋不能租赁。当然,个别承租人出于其他目的明知是违章房屋仍要租赁的 ,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或要求出租方提供担保,但这种风险未必能规避。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三)租赁房屋”。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该条为强制性规定 ,因此按《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形的解答,的律师建议,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重点对房屋本身的情况,房屋周围的情况仔细的询问,避免租赁合同无效而导致经济损失。更多关于租赁合同的法律问题,请联系我们的专业律师为您详细的介绍。

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得利购物广场(连江店)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经营场地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合同。

  一、租赁场地和期限

  1、甲方向乙方出租位于得利购物广场内 号位置 平方米场地(具体位置图纸标示),用于乙方从事经营活动。

  2、乙方所租场地仅限于销售 商品,不得挪做他用。

  3、租赁期限为 年,租赁时间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租赁场地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办理完场地交接手续后,即可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布置。乙方装修、布置等开业准备时间不得超过 天,不得影响甲方及其他客户的经营活动。

  二、租金及费用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场地租赁保证金 元人民币。

  2、除非乙方发生违约行为,或者双方同意充抵租金,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乙方交付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3、上述场地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自租赁开始日期起计算。如果本合同的租期开始日不是一个月的首日,则本合同期限内的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租金按天数比例支付(每月以三十天计)。

  4、乙方应按期预付租金,首期的租金须于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时即予交纳,金额应相等于 个月租金。乙方须于每期(相当于 个月)开始前三日在不得扣除任何费用的情况下,预先交纳该期的租金给甲方,如果到期日为节假日,由该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乙方经营所需柜台、货架等经营设施的制作、购买、安装、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6、因法定节假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电、停水等偶然因素,需要停业闭店的,该停业期间正常计租,租金不退。

  三、场地装修

  1、乙方可以在不破坏租赁场地原有结构、设备、设施和整体风格的前提下,自行对租用的场地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果乙方决定装修,应当提前 天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以供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后,方可进场装修。乙方施工时间不得超过 天。

  3、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中至少应当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周期、用电、用水说明、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4、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装修方案后十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明确答复。

  5、乙方进场装修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违反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因乙方装修而增加的设备、设施的购置、运行、维护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销售管理

  1、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时间开业和营业,并保证开业时店堂货品充足。

  2、乙方所售商品必须保证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商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3、乙方商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其它场所销售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

  4、乙方因销售商品而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当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5、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货品应当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6、乙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骗顾客。如有此等不良行为,致使甲方声誉受到损害,乙方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恢复甲方声誉,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人员管理

  1、对于第一批进店及在经营过程中更换、补充的上述人员,乙方应当提前十五天将其个人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备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进店手续。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聘用的'人员进行教育,保证其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营业设备和设施。

  3、乙方上述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劳动规范。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的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相应的惩处。

  六、租赁场地的返还

  1、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乙方应在达成终止合同协议后十天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场地,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

  2、如果乙方未在租赁期限届满三十天以前提出续展合同的要求,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三天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场地,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清理完毕租赁场地,将其移交甲方管理。

  3、除非甲方同意,乙方应从租赁场地清除自己所有的一切物品,以及自己所做的一切装饰和装修,使租赁场地在所有方面恢复原状。如果不能恢复原状或给租赁场地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害,应当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各有关方面在验收记录上会签后,顺序办理场地交接和退还租赁保证金手续。

  七、其他权利和义务

  1、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方还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下列义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乙方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调整、改造出租的场地、柜台、摊位;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为乙方合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2、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擅自改变租赁场地、柜台或摊位的使用性质擅自转租、转让租赁场地、柜台、摊位或利用租赁场地、柜台、摊位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逾期不交纳租金,经甲方催促后仍拒不交纳;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

  3、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乙方还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下列义务要求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乙方进行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他便利;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义务,严重影响乙方经营或严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自行承受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

  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经营场地,增加用电、照明及其他营业设备和设施;

  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续签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均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天内予以明确答复。在各方就本合同的变更或终止达成协议以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2、在本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均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剩余租期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补偿金。该补偿金的金额不得低于两个月的租金。

  3、任何一方希望在租赁期限届满以后继续合作,应在该期限届满三十天以前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天内予以明确答复。如果各方协商一致,应在达成协议以后十天内办理合同续展手续。如果乙方未在合同期限届满三十天以前提出续租要求,或者各方没有达成续展合同的协议,或者未在达成续租协议后十天内办理合同续展手续,视为乙方放弃续租,甲方有权与他人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4、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就原租赁场地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的优先权。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使用租赁及其设备、设施不当,造成损坏、丢失的,应当予以修复,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擅自拆改租赁场地及其设备、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出借租赁场地或利用租赁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场地并可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余租金5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交付租金的,除应补交租金外,每迟延交付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迟交金额十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个月的租金,迟延交付租金超过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5、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它约定

  1、争议的解决:合同各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协商,在三十天内未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遇顾客投诉、提出损害赔偿或有关政府机关对经营活动或商品提出修正意见或处罚时,甲方有权依据有关规定及商场利益做出处理或决定,乙方应接受该处理或决定。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签订地点:

租赁合同 篇6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将_______________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是: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私人汽车租赁合同3

  经营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租还车地点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按每天____________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____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___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____________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______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____________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____________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

  发车: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还车: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合同 篇7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花园别墅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 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花园别墅区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见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 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 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住宅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五条 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下称“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 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 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天,即于年月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向乙方交付该物业时,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甲方系该物业之惟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乙方承诺同意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业设置抵押。

  第四章 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元。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支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又合称为“其他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月(甲方有权根据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年月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其余当月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每的第日之前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基金及水、电、燃气基金和维修基金。

  第九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暖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费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 租金及其他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以方式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支付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租赁合同 篇8

  出租人: 李 萍

  承租人: 天津瑞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出租人(甲方): 李萍 证件类型及编号: 02920xx

  承租人(乙方): 天津瑞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及编号: 12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天津市 塘沽区 区 远景庄园21-4-1 ,建筑面积 171.31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所有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070206236 。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办公使用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4 ,最多不超过 6 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20xx 年 11 月 13 日至 20xx 年 11 月 12日,共计 1 年。甲方应于 20xx 年 11 月 13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相关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伍万 元/(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伍万元整(: 50000.00元 )。

  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押 4000元 付 50000元 ,总计54000元,租金支付日期: 20xx年11月13日 。

  (二)押金:人民币 肆仟 元整 ( 4000.00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一)租赁期内的可能涉及的费用:(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供暖费(5)燃气费(6)物业管理费(7)卫生费(8)上网费等由乙方承担。

  (二)甲乙方交接房屋时,第五条(一)项所涉及的费用以房屋内实际体现的各项指数为交接基础。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天津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由乙方及时修复。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房屋不得转租。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10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10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4000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5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5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5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4000元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未按期支付房租,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允许乙方在不破坏结构的前提下对三楼露台进行封闭。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三 份,其中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甲方委托人 执 壹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本租房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请检查房产证上的户名或查看购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东,则需要有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

  3、若出租人是租客,则需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____市____路____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____字第____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__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 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另立清单租房合同,清单租房合同与本租房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

  注意,法律规定租期最长不得超过________年,超过部分无效。

  1、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第四条 租金:

  租金为每月________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 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抬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 押金:

  1、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租房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 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 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 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 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 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 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租房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 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 补充条款: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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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租赁合同范文9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租赁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租赁合同范文9篇

租赁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村_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一次性结清。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茅箭区顾家岗外滩广场游泳池出租给乙方,乙方租用该游泳池对外经营。

  二、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一、租金每年万元。分年度支付,每年月日前交清下一年度租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于年月日前将游泳池交付乙方。

  二、甲方负责游泳池的供水、排水及安装施工,并配齐水表,达到乙方的经营需求。

  三、甲方交付的游泳池具备验收合格消防系统。

  四、本合同期满,乙方若申请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将游泳池继续租赁给乙方使用。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和环境卫生秩序以及安全问题等方面进行检查。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负责。同时,积极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及安全问题的防范和治理工作,服从配合甲方对此项工作的检查指导。

  二、乙方按水、电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按时(直接向水、电管理部门)交纳水、电费用。

  四、租赁期间,乙方对游泳池的装修或改造必须与甲方协商,经过甲方同意之后才可实施。

  三、租赁期满,乙方仍需继续租用该游泳池时,应在期满前半年内向甲方提出申请,同等条件乙方享有优先权承租。若期满乙方不再承租,应及时处理游泳池内乙方物品,其余不动物品无偿原封不动留给甲方。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负责游泳池日常维护。

  五、乙方必须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干净,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和损害。

  六、租赁期间,乙方全权负责游泳池安全事项。在租赁期间,游泳池内若发生溺水、碰伤等安全问题,乙方付全部责任。

  六、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不按时足额支付游泳池租金,累计拖欠时间超过30天。

  二、擅自将游泳池抵押、担保、转借的。

  三、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租赁用途的。

  四、因经营不善,无法正常经营的。

  五、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有下列事项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甲方未按时将游泳池交给乙方使用。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甲方没能按要求实施到位。

  三、因甲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甲方应按合同年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因国家、省、市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约的。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备案壹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代表:代表: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租赁合同 篇3

  第一章合同双方

  第1条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2条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3条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条款。

  第二章出租房屋

  第4条

  4.1甲方同意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赁按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图示”所确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积表;b2:所有楼层的图纸中出租面积用粉红色标明;b3:已批准的扩初设计制作的全套建筑图纸)。该出租房屋与扩初设计一致,其竣工后与竣工图一致,并且与本合同的条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图就向乙方提供。

  4.2如果因为或建筑技术的要求与扩初设计的图示相比较,甲方对出租房屋的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变,只要这些变更不改变按本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应的装修和设备,而且只要这类改变对实际的使用面积不作大的变化的话,双方同意这些更改。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继续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约束,而且乙方同意不应对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

  4.3出租房屋的建筑的内外装修应根据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筑的承包商之间的施工协议的标准说明(附件c),由甲方自费设计和实施。乙方要求对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变应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5条

  5.1双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筑的建造将以正常的建造速度进行,以便在 年月日或者由甲方在缔结中心建筑合同后个工作日内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并交付使用。

  甲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赁(以及第9条中规定的义务)应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开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称为“开张日期”),但在开张日之前出租房屋应已由甲方从承包商手中接收过来。“开张日期”不应比年月 日或前面所说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于或晚于个工作日。

  如果“开张日期”超过年月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应向乙方补偿由于这种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实际费用。

  出租房屋在建筑物基本竣工时便应认为可交付使用。

  5.2在“开张日期”的天后,甲乙双方应签订一个移交议定书,确认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并指明哪些被发现的(如果有的话)应由甲方负责的缺陷。

  5.3当出租房屋已适合于为本5.3条款规定的目的而进入时,乙方在“开张日期”之前的个工作日之内为安排可移动设备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装事宜,有权进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条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认可书,确认全面接受乙方认为完好并满意的出租房屋的这一部分;该认可书对乙方应有约束力;(2)甲乙双方应对由他们各自的行为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雇员的这类行为造成的所有损害或损失或人身伤害负完全责任。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责任

  第6条甲方应负责:

  6.1按以下规定,建造并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并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筑物的结构;根据附件c中规定的标准说明书,安装内外装修和设备,包括一套预制的可进入式的两种温度的冷库。安装必要的给排水、煤气、电、供暖、空调、电梯、自动扶梯、自动灭火、电讯的设施,以及闭路电视和计算机系统的空管,建筑物的管理系统和有关办公室的必要安装。这类建筑和安装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均由甲方承担。

  6.2提供乙方在安装出租房屋防盗系统时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条件是这种提供的费用只能根据乙方递交的这类开支的合法的发票支付,而且甲方这种支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乙方有权安装防盗系统,条件是这类安装不影响出租房屋的结构。

  6.3根据附件c中的规定为出租房屋安装水、电、煤气、供暖和空调的设施及提供电讯设施。

  6.4维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调系统,电梯,自动扶梯,火警,防火系统的机械装置。甲方承担这类维修的费用,甲方具有自己实施这类维修工作的专有权利,亦有委托信誉良好的分包商进行这类维修的权利,无论以何种方式,因为这类维修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应由甲方承担。

  6.5保持出租房屋建筑物和结构及首层的公用区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处于良好维修状态,允许乙方的顾客使用露天停车场。

  6.6向乙方收取租金、诚意抵押金及保证抵押金和根据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的其他费用。

  6.7保证不在建筑物内经营也不允许任何第三者经营与乙方性质相类似的商店。

  6.8根据双方同意的条件,在乙方提出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要求时提供其他帮助。

  第7条乙方应负责:

  7.1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义务,包括按期向甲方缴纳诚意抵押金、保证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关出租房屋的供热和空调的费用。同时直接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煤气费,如果不行,则仍应向甲方支付这类费用。

  7.2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以及

  其他可能征收的与出租房屋相关的公共服务费用(如有的话)。

  7.3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在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应对公众开放,允许中外宾客作为顾客进入出租房屋,采用国际先进的服务方式把出租房屋经营成为一个具备一流服务标准的购物中心。

  7.4布置安装各种可移动的`设备和家具,所有由乙方购买的这类设备和家具应属于乙方所有,乙方应自费安排相应的保险。

  7.5保护出租房屋,包括建筑物和设备在良好维护和清洁的条件下正常运转,维护出租房屋的卫生条件,消除扰人的噪音,并修复由乙方的代理人、雇员、顾客、客人或供货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损坏。

  7.6未经与甲方建筑师商议后作出书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张贴、刻划或涂写任何记号,设置灯箱或刊登广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则无需征得事先的书面同意,不过他们的规格和安放位置应与出租房屋的建筑师协商。

  7.7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出租房屋或建筑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毁坏或损坏。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出租房屋作任何改变、增设或改进。到租赁结束时乙方应将出租房屋恢复至开张日期的原状。

  7.8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带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里。

  7.9不得安装任何可能产生超过有关环保法规规定限制标准的震动或噪音,或超过与此出租房屋相关的设计荷载或使出租房屋易于招致火灾或增加建筑物失火的危险,或改变此建筑物保险率的仪器、机器或设备,或安装任何其他对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响其安全的物品。

  7.10不得使用任何负荷超过现有管线的煤气和电器用具。

  7.11不对建筑中的不属于本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经营、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对意见或干预。

  7.12在出租房屋内安排并实施防火和安全保卫措施。

  7.13如出租房屋建筑物发生火灾事故或任何其他紧急情况,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装置和设备发现有缺陷时,立即通知甲方。

  7.14遇到甲方提出与出租房屋相关的请求,按双方同意的条件提供帮助。

  第四章租赁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务费用

  第8条

  8.1租赁期从“开张日期”起算为年。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则租赁期限可以延长。希望延长租赁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长期限的意向。

  8.2开张日期年后,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个月的书面通知时,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条款和执行情况以及租赁情况作出评价和讨论。但是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合同修改;没有作出这类修改时,本合同仍对双方有约束力。

  第9条

  9.1出租房屋的租金总金额共为 。

  租金按月支付。每个日历月的租金乙方应在该月的15日付给甲方。(如果该日为星期日或国家规定的假日,则在以后最近的一个工作日支付)。开张日期所在月有关部分的租金应推迟并放入下个月的租金中一并支付。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应根据租金支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率以(币种)的形式支付。根据9.3条和9.4条规定支付的诚意抵押金和保证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计算和支付。

  9.2合同中的租金应按附件中规定的比率调整和增加。

  9.3另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额为 个月租金的诚意抵押金,该笔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笔于开张日期前个月时支付,以后每个月支付一笔。这笔诚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赁期终止或解除时甲方应退还给乙方。

  9.4另外,乙方还应付给甲方总额为 个月租金的保证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笔于开张日前 个月支付,以后每 个月支付一笔。保证抵押金在整个租赁期保持不动,乙方不得将该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

  本合同的租赁期终止或解除时保证抵押金应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如根据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对甲方有债务时,可从中扣除实际欠款额。

  9.5所有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均由乙方直接转账付给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开户银行。

  除租金、诚意抵押金和保证抵押金外,乙方根据本合同负责向甲方支付或偿还的款项或费用应以甲方作这类支付或花费时所用的相应币种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规定或未尽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规定的义务时,仍接受乙方缴纳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认为是放弃了对这种违约追究的权利。

  9.6根据这个第9条或本合同规定所有应由乙方付给甲方的款项应如数支付,不应有任何性质的扣除。

  9.7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税务。

  第10条

  10.1第7.1条中所规定的供暖和空调费用将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价格收取,方式为购入价+损耗率+劳务费+其他费用。

  10.2第7.1条中提及的每个月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在下个月的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10.3双方同意,如果因为对任何装置或仪器进行必要的修理和维护,而影响到在第10条前提到的任何服务时(应事先

  通知乙方)或如果因为火灾、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险恶条件或由于甲方无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气、电、劳动力的短缺,(应尽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顾客、服务员、门卫或其他服务人员的行为、失职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损坏或毁坏,甲方不对乙方负有任何责任;乙方亦不应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五章使用、转租、权利转移

  第11条

  11.1除综合经营商场和批发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为他用,双方明确同意在租赁期间如果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为他用,甲方有权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终止这类未经授权的使用。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这类未经授权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和损害。

  11.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转让或分租给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权作出提高租金为条件的同意的决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数额至少为已定租金与第三者因这种转让,分租或占用,支付给乙方数额之间差额的50%,如果甲方同意这种行为,乙方应承担第三方一切行动或未采取行动的责任,无论是否为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

  11.3如果乙方违反11.2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尽早结束并弥补这类违约,但无论怎样时间不应晚于提出要求后一个月。

  11.4未经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或抵押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12条通知乙方后,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雇员或承包商应有权随时进入出租房屋(紧急情况除外,此时无需通知乙方)对其进行检查和/或改动或修理,或甲方认为对出租房屋的建筑物或设备或装置的运行和维修有必要的事情,并且在租赁期的最后6个月中允许将来的承租者进入出租房屋观看。对以上所提行为,乙方应有权派遣其雇员与甲方合作进行。

  第七章合同的修改

  第13条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否则无效。

  第八章合同违约、终止

  第14条

  14.1双方受本合同明确规定的专门条款的约束,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并且不能完全恰当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利用挂号信通知对方已违约。除非违约方在二周内采取满意的补救措施,否则要求补救的另一方应有权对其损失和损害要求索赔。

  14.2根据本合同,应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到期未付时,该方应承担从应付日至结清日全部迟误付款额1%的月息。如果这笔款项超过三个月仍未支付,则未清款额的月息应增至1.5%。

  14.3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雇员,对乙方的财产或其他人的已委托给乙方或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财产的损坏不负责任;也不对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经营或建筑期间所引起的任何损坏或人员伤害负有责任。除非,这类的损害或人员伤害是由于甲方的过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为所致。

  第15条双方受本合同明确规定的专门条款的约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风暴、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 或公共机关的禁止、劳资纠纷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为不可预防和避免,而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受妨碍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话,应在这类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8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和有关部门签署的证明及一份解释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全部和部分义务的说明书。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因不能履约或延误履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成本增加或损失负责。声称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响的义务。通过协商,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序,决定是否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第16条出现如下情况时,本合同可在其期满前以下列方式终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诚意抵押金或保证抵押金,甲方除有权要求索赔外,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请执行或要对其采取执行破产或其他类似程序或行动时,对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毁坏或严重损坏以致其使用受到严重损害时,如果甲方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对其进行修理或更换,乙方可以提前两周通知甲方终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条中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时,合同可以按该规定终止。

  双方在此同意,除第16条中规定的终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终止本合同。

  第17条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在期满或终止时无需得到通知和要求并不无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还给甲方,

  包括所有的固定装置和设备。这些装置和设备应和租赁开始时一样的良好,自然磨损和自然损坏除外。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由于乙方无理拖延未能按时把出租房屋的占有权交还甲方,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无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损失、损害和费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后继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赔而受到的一切损失或损害。

  第18条在中国法律允许和有关部门同意的范围内,如果任何一方认为为了双方的利益应共同经营乙方商店(有或没有第三者加入)或为进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话,该方与另一方应就此事宜进行讨论,除非双方以书面作出,否则双方达成的任何协议无效。

  第九章语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条本合同由中、英文写成,两种语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条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释及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的约束。

  第21条

  21.1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出现争议或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都有权把争议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规则进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决都是终审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1.2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的事情外,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章合同的生效

  第22条如下述两项条件都得到满足,则合同应生效

租赁合同 篇4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案例 某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给某公司,双方约定了租期、租金及违约条款。承租方进入后对大厦进行了装修。几个月后 ,承租方以《租赁合同》无效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产公司返还其已经收取的房租,及该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赔偿其损失 。经查,房产公司系大厦的建设单位,该大厦尚未办理整体验收手续。另外消防支队同意大厦投入使用,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未签发。法院认为,依照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大厦不具备出租使用的条件 ;房产公司将房屋出租给时,没有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后,也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根据我国 《消防法》的规定,消防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的规定。依据 《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违反了《建筑法》和《消防法》的强制性规定 ,应认定为无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法律和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 规为依据。由于《租赁合同》违反了上述两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然无效。现实中,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入住的情况很多 ,作为承租方很难查清房屋是否验收合格,因此为避免此种无效合同风险,承租方除尽职调查外,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以保护自己一方权益。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这里定义的违章房屋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或不按主管部门许可而擅自建筑的房屋。违章房屋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即擅自建造房屋,这种情况不但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而且侵害了他人或国家的土地使用权 ,不能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二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 自建造房屋。这种情况下,建造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房屋用于出租,则签订的租合同因违反法律 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虽然现实中这两种情况下,建造人可能通过补办相关手续后,还可以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但租赁合同双方毕竟 要承担无效合同的风险;三是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途的'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租赁合同。我国的《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土地用途都有严格的规定,实践中违反土地用途的 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将非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出租,以获得较多的租金,但国家的土地出让金受到损失,并扰乱了房地产市场,这种租赁合同当然认定无效。

  依据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 违章房屋的建造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因此也不能享有合法的使用权。违章房屋出租,作为承租一方防范的唯一办法就是租赁前认真查看出 租人的房产证照,没有产权证或与产权证登记不符的房屋不能租赁。当然,个别承租人出于其他目的明知是违章房屋仍要租赁的 ,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或要求出租方提供担保,但这种风险未必能规避。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三)租赁房屋”。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该条为强制性规定 ,因此按《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形的解答,的律师建议,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重点对房屋本身的情况,房屋周围的情况仔细的询问,避免租赁合同无效而导致经济损失。更多关于租赁合同的法律问题,请联系我们的专业律师为您详细的介绍。

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得利购物广场(连江店)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经营场地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合同。

  一、租赁场地和期限

  1、甲方向乙方出租位于得利购物广场内 号位置 平方米场地(具体位置图纸标示),用于乙方从事经营活动。

  2、乙方所租场地仅限于销售 商品,不得挪做他用。

  3、租赁期限为 年,租赁时间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租赁场地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办理完场地交接手续后,即可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布置。乙方装修、布置等开业准备时间不得超过 天,不得影响甲方及其他客户的经营活动。

  二、租金及费用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场地租赁保证金 元人民币。

  2、除非乙方发生违约行为,或者双方同意充抵租金,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乙方交付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3、上述场地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自租赁开始日期起计算。如果本合同的租期开始日不是一个月的首日,则本合同期限内的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租金按天数比例支付(每月以三十天计)。

  4、乙方应按期预付租金,首期的租金须于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时即予交纳,金额应相等于 个月租金。乙方须于每期(相当于 个月)开始前三日在不得扣除任何费用的情况下,预先交纳该期的租金给甲方,如果到期日为节假日,由该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乙方经营所需柜台、货架等经营设施的制作、购买、安装、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6、因法定节假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电、停水等偶然因素,需要停业闭店的,该停业期间正常计租,租金不退。

  三、场地装修

  1、乙方可以在不破坏租赁场地原有结构、设备、设施和整体风格的前提下,自行对租用的场地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果乙方决定装修,应当提前 天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以供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后,方可进场装修。乙方施工时间不得超过 天。

  3、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中至少应当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周期、用电、用水说明、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4、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装修方案后十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明确答复。

  5、乙方进场装修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违反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因乙方装修而增加的设备、设施的购置、运行、维护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销售管理

  1、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时间开业和营业,并保证开业时店堂货品充足。

  2、乙方所售商品必须保证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商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3、乙方商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其它场所销售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

  4、乙方因销售商品而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当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5、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货品应当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6、乙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骗顾客。如有此等不良行为,致使甲方声誉受到损害,乙方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恢复甲方声誉,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人员管理

  1、对于第一批进店及在经营过程中更换、补充的上述人员,乙方应当提前十五天将其个人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备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进店手续。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聘用的'人员进行教育,保证其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营业设备和设施。

  3、乙方上述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劳动规范。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的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相应的惩处。

  六、租赁场地的返还

  1、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乙方应在达成终止合同协议后十天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场地,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

  2、如果乙方未在租赁期限届满三十天以前提出续展合同的要求,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三天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场地,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清理完毕租赁场地,将其移交甲方管理。

  3、除非甲方同意,乙方应从租赁场地清除自己所有的一切物品,以及自己所做的一切装饰和装修,使租赁场地在所有方面恢复原状。如果不能恢复原状或给租赁场地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害,应当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各有关方面在验收记录上会签后,顺序办理场地交接和退还租赁保证金手续。

  七、其他权利和义务

  1、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方还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下列义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乙方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调整、改造出租的场地、柜台、摊位;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为乙方合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2、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擅自改变租赁场地、柜台或摊位的使用性质擅自转租、转让租赁场地、柜台、摊位或利用租赁场地、柜台、摊位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逾期不交纳租金,经甲方催促后仍拒不交纳;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

  3、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乙方还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下列义务要求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乙方进行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他便利;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义务,严重影响乙方经营或严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自行承受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

  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经营场地,增加用电、照明及其他营业设备和设施;

  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续签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均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天内予以明确答复。在各方就本合同的变更或终止达成协议以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2、在本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均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剩余租期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补偿金。该补偿金的金额不得低于两个月的租金。

  3、任何一方希望在租赁期限届满以后继续合作,应在该期限届满三十天以前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天内予以明确答复。如果各方协商一致,应在达成协议以后十天内办理合同续展手续。如果乙方未在合同期限届满三十天以前提出续租要求,或者各方没有达成续展合同的协议,或者未在达成续租协议后十天内办理合同续展手续,视为乙方放弃续租,甲方有权与他人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4、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就原租赁场地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的优先权。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使用租赁及其设备、设施不当,造成损坏、丢失的,应当予以修复,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擅自拆改租赁场地及其设备、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出借租赁场地或利用租赁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场地并可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余租金5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交付租金的,除应补交租金外,每迟延交付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迟交金额十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个月的租金,迟延交付租金超过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5、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它约定

  1、争议的解决:合同各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协商,在三十天内未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遇顾客投诉、提出损害赔偿或有关政府机关对经营活动或商品提出修正意见或处罚时,甲方有权依据有关规定及商场利益做出处理或决定,乙方应接受该处理或决定。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签订地点:

租赁合同 篇6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将_______________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是: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私人汽车租赁合同3

  经营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租还车地点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按每天____________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____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___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____________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______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____________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____________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

  发车: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还车: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合同 篇7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花园别墅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 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花园别墅区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见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 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 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住宅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五条 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下称“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 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 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天,即于年月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向乙方交付该物业时,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甲方系该物业之惟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乙方承诺同意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业设置抵押。

  第四章 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元。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支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又合称为“其他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月(甲方有权根据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年月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其余当月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每的第日之前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基金及水、电、燃气基金和维修基金。

  第九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暖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费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 租金及其他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以方式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支付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租赁合同 篇8

  出租人: 李 萍

  承租人: 天津瑞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出租人(甲方): 李萍 证件类型及编号: 02920xx

  承租人(乙方): 天津瑞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及编号: 12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天津市 塘沽区 区 远景庄园21-4-1 ,建筑面积 171.31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所有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070206236 。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办公使用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4 ,最多不超过 6 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20xx 年 11 月 13 日至 20xx 年 11 月 12日,共计 1 年。甲方应于 20xx 年 11 月 13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相关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伍万 元/(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伍万元整(: 50000.00元 )。

  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押 4000元 付 50000元 ,总计54000元,租金支付日期: 20xx年11月13日 。

  (二)押金:人民币 肆仟 元整 ( 4000.00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一)租赁期内的可能涉及的费用:(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供暖费(5)燃气费(6)物业管理费(7)卫生费(8)上网费等由乙方承担。

  (二)甲乙方交接房屋时,第五条(一)项所涉及的费用以房屋内实际体现的各项指数为交接基础。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天津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由乙方及时修复。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房屋不得转租。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10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10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4000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5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5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5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4000元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未按期支付房租,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允许乙方在不破坏结构的前提下对三楼露台进行封闭。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三 份,其中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甲方委托人 执 壹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本租房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请检查房产证上的户名或查看购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东,则需要有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

  3、若出租人是租客,则需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____市____路____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____字第____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__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 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另立清单租房合同,清单租房合同与本租房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

  注意,法律规定租期最长不得超过________年,超过部分无效。

  1、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第四条 租金:

  租金为每月________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 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抬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 押金:

  1、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租房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 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 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 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 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 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 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租房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 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 补充条款: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